㈠ 控股公司成立的標准和要求
根據相關規定,控股公司成立條件如下:專業代理從事控股公司注冊、北京專業設立登記控股公司成立、集團控股公司、投資控股公司代辦
1、控股公司:是指通過持有某一公司一定數量的股份,而對該公司進行控制的公司。
2、控股公司按控股方式,分為純粹控股公司和混合控股公司。純粹控股公司不直接從事生產經營業務,只是憑借持有其他公司的股份,進行資本營運。混合控股公司除通過控股進行資本營運外,也從事一些生產經營業務。
3、控股公司不但擁有子公司在財政上的控制權,而且擁有經營上的控制權,並對重要人員的任命和大政方針的確定有決定權,甚至直接派人去經營管理。也稱母子公司制。
4、擁有其它公司的股份並能夠實際控制其營業活動的公司稱為母公司,有時也稱總公司;資產全部或部分地歸母公司擁有,但經濟上和法律上都是相對母公司而獨立的公司稱為子公司。隨著控股權的延伸還有孫公司。
5、一家公司購買另一家公司達到控股權的股份的形式,就是控股。同時通過委派管理人員,業務往來等活動,使多個公司在經濟上一體化。但母公司與子公司各自仍然是獨立的法人,實行獨立核算,母公司並不承擔子公司的債務和虧損。
法律依據:
《金融控股公司監督管理試行辦法》
第七條申請設立金融控股公司的,除應當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實繳注冊資本額不低於50億元人民幣,且不低於直接所控股金融機構注冊資本總和的50%。
(二)擬設金融控股公司的股東、實際控制人符合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和本辦法規定。
(三)有符合任職條件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四)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和有效的風險管理、內部控制制度。
(五)有能力為所控股金融機構持續補充資本。
設立金融控股公司,還應當符合其他審慎性條件。
㈡ 光大申請金控何時能批准
中國光大集團股份公司,在2021年6月4號正式獲得中央人民銀行批准成立。光大設立金融控股公司的申請人為中國光大集團股份公司,中央匯金持股63.16%,財政部持股33.43%。
【拓展資料】
什麼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按照《金控辦法》所稱金融控股公司是依法設立,控股或實際控制兩個或兩個以上不同類型金融機構,自身僅開展股權投資管理、不直接從事商業性經營活動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適用於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為境內非金融企業、自然人以及經認可的法人的金融控股公司。
金融機構包括了:1)商業銀行(不含村鎮銀行)、金融租賃公司;2)信託公司;3)金融資產管理公司;4)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5)人身保險公司、財產保險公司、再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6)金融管理部門認定的其他金融機構。也就是說,金控公司是為了控制兩家或以上金融結構而設立。直接目的就是為了實現各金融機構資源有效整合,做大做強中國的金融實力而推進的辦法。
自此,我國金融業的發展完整的經歷過了先混業再到分業再到協同的三段發展路徑,改革開放初期,我國的金融機構混業經營,導致了各單位之間業務相互竄連,壞賬爛賬相互糾纏,組織架構復雜,虛假注資,利用關聯交易隱蔽輸送利益、套取金融機構資金等等,並且監管困難,積累了大量的系統金融風險,為此不得不將各單位業務拆開經營。
自1994年中國金融體制改革開始,中國金融業就實行分業經營,並「實行金融監管制度」。然而,全球金融業的不斷發展證明,金融混業經營可以為客戶提供多樣化的一站式服務,這是大勢所趨。雖然在2008年金融危機爆發後,對金融業協同經營在國內外引發了激烈的爭論,但協同經營仍是中國金融發展的總趨勢。
為什麼要成立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金融控股最大的好處就是實現各項資源的共享、各項業務的協同發展。比如最早作為金融控股試點的之一的平安集團就很好的實現了各項業務的協同發展。平安的保險業務為銀行業務注入了穩定的現金流,平安銀行的一級核心資本得到有力的保障,是的平安銀行飛速擴展發展;平安銀行在各地的網路支點,又為保險業務銷售提供了便利的客戶資源,使得平安的保險客戶覆蓋率不斷增長;未來如果平安能夠做大做強證券業務,也就是平安證券,隨著保險投資端對股票投資的放開,將使得整個集團的投資盈利水平得到質的飛躍。
㈢ 央行發放第3張金控牌照,招商金控獲批,這塊「金控牌照」到底有何特色
月初中國人民銀行發出公告,對深圳市招融投資控股有限公司的金融控股公司設立許可進行審查並批復,實際上等同於向其發放牌照,同時同意了其更名申請。
新的名稱定為招商局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簡稱“招商局金控”),這也是一個信號,標志著自2020年11月“金控辦法”實施以來,第三個獲得該類牌照的公司終於出現。
金控牌照本身的使命在於規范運營,但對於獲得牌照者而言,在滿足監管的同時必然也會獲得特定的優勢,尤其是綜合經營領域。通過金控公司的運作得以整合不同類型的客戶與各方資源,提供更為全面的金融服務,有利於實現規模效應、降低經營成本。
㈣ 央行批復首批金融控股牌照 河南能否落地金融控股集團
3月17日,人民銀行在官網發布公告稱,日前,人民銀行批准了中國中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籌)(以下簡稱中信金控)和北京金融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京金控)的金融控股公司設立許可。下一步,人民銀行將繼續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原則,依法依規開展已受理企業的審批工作,穩妥有序推動其他符合條件的企業申設金融控股公司。
此前,人民銀行還受理了中國光大集團股份公司、深圳市招融投資控股有限公司、中國萬向控股有限公司設立金融控股公司的行政許可申請。從金融控股公司的申請情況看,央企、地方國企、民營企業背景均有。
補齊監管制度短板 加強金融控股公司統籌監管
中國的綜合金融集團始於2002年,國務院批准光大集團、中信集團、平安集團作為綜合金融控股集團試點機構,隨後,綜合金融集團進入快速成長期,設立對象也由央企和大型國有集團擴展為民營企業、互聯網企業。
數據顯示,名稱中含有「金融控股」的企業從2005年的206家增長到2016年的3576家,注冊資本500萬元以上的企業佔比約80%,足以體現這類企業擴張速度之快、業務規模之大,一定程度上實現了資源整合和協同效應。但監管缺位下的盲目擴張也引發了關聯交易、監管套利、脫實向虛等風險,尤其部分民營金融集團亂象叢生、問題頻發,積累了大量的潛在風險。
為加強金融控股公司統籌監管,加快補齊監管制度短板。2020年9月13日,國務院發布《關於實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決定》(以下簡稱《准入決定》),授權人民銀行對金融控股公司開展市場准入管理並組織實施監管。人民銀行會同相關部門廣泛聽取各方意見,制定形成《金控辦法》。
《金控辦法》出台後,央行自2021年6月開始受理金融控股公司申請,目前共有5家公司申請設立金融控股公司,並得到央行受理。分別為已獲批的中信金控、北京金控,以及尚在受理中的中國光大集團股份公司、深圳市招融投資控股有限公司、中國萬向控股有限公司。
公開信息顯示,中信金控由中國中信有限公司100%控股,北京金控由北京國有資本運營管理有限公司100%控股。
中國銀行研究院鄭忱陽認為,不到一年時間落地首批兩家金融控股公司牌照,充分體現了監管對金融控股公司規范發展的重視,進一步補齊金融監管短板,有助於防範系統性金融風險。獲批的中信金控和北京金控,二者分別是央企集團和地方金控公司的代表,經營規范、信譽較高,率先獲批符合漸進式、階段性的監管思路。
滿足一定條件 需申請設立金融控股公司
對於金融控股公司的申請設立,具有一定強制性。
《金控辦法》規定,設立金控公司有業務范圍、資產規模要求,實質控制兩類金融機構且資產規模達到監管規定的應當設立金融控股公司。
根據金融資產占集團並表總資產比例的確定設立模式,金融資產佔比達到或超過85%的企業可以選擇兩種方式申請,一種是母公司專門設立金控子公司,即「小金控」模式;另一種是母公司全部轉為金控公司,即「大金控」模式。金融資產佔比低於85%的只能採取「小金控」模式。
鄭忱陽表示,從已獲批的兩家公司來看,中信集團採用「小金控」模式,北京金控選取「大金控」模式,二者設立模式不同與其各自經營特徵和業務結構有關,中信集團非金融業務板塊營收和凈利潤貢獻度較高,2020年均在50%左右,「小金控」模式可以更好地隔離實業和金融板塊,在防範風險交叉傳染的基礎上增強非金融業務的靈活性與創新性;北京金控以金融板塊為主,有一定的基礎和條件整體轉變為金控公司,將所有業務板塊納入金控公司也符合金融嚴監管要求。
為了防止出現股權結構錯綜復雜的情況,《金控辦法》對於股權機構設置也給出明確規定。《金控辦法》要求,金融控股公司的股權結構應當簡明、清晰、可穿透,法人層級合理,與自身資本規模、經營管理能力和風險管控水平相適應,其所控股機構不得反向持股、交叉持股。此外,金融控股公司所控股金融機構不得再成為其他類型金融機構的主要股東,但金融機構控股與自身同類型的或者屬於業務延伸的金融機構並經金融管理部門認可的除外。
在《金控辦法》實施前已存在的、但股權結構不符合要求的企業集團,經金融管理部門認可後,在過渡期內降低組織架構復雜程度,簡化法人層級。
首批金控牌照獲批 河南是否有條件申請
從目前申請設立的金融控股公司背景來看,實力比較雄厚,涉及金融資產的規模較大。
從《金控辦法》的設立條件來看,非金融企業、自然人及經認可的法人實質控制兩個或兩個以上不同類型金融機構,並符合相應資產規模要求的,應當設立金融控股公司。
具體到河南,是否存在符合申請設立金融控股公司的情形?
「具體到金融控股平台的申請,尤其是申請設立地方金融控股集團,區域內申請機構應具備較強的實力,同時持有多家金融機構股權,且有實質控制的能力,河南各類金融機構的發展水平從全國來看,並不突出,單獨設立一個平台整合區域內金融機構,目前似乎熱情不高。」上述人士表示。
鄭忱陽表示,獲得金融控股公司牌照意味著面臨更為嚴格的監管,應進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機制、加強全面風險管理、在合規的前提下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平衡金融和實業的關系,打造對標國際、國內一流的金融控股平台,提升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同時,金控行業競爭格局或出現新變化,不符合設立要求的金控公司需進行股權轉讓、業務剝離、更換公司名稱等方面的整改;部分存在問題較大、危害金融秩序的民營類、互聯網類金融控股公司或面臨退出浪潮;央行表示正在穩妥有序推動其他符合條件的企業申設金融控股公司,更多滿足要求的企業將積極主動申請金控牌照,並借鑒先行機構的經驗搭建經營管理框架、規范業務經營。
責編:史健 | 審核:李震 | 總監:萬軍偉
㈤ 央行批了!第三張金控牌照花落深圳,這意味著什麼
第3張金控牌照花落深圳,這意味著金控牌照已經正式誕生。大家看到這樣的欣喜又欣喜若狂,可以感受到深圳有集中有不一樣的發展。
通過這樣的方式才能夠展現中央監控的風貌,也能夠打造不一樣的引領特色,從而協同驅動,這次的方案特色鮮明,也是國內領先的一個金融控股公司。央行也給予了表示,下一步人民銀行將繼續在這方面給予監督,並且依法依規按照相關的規定穩妥的進展,當公司准入之後,管理和後續的一些安排會繼續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