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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業金融機構劃型

發布時間:2023-08-25 07:41:05

A. 金融機構有幾種類型

按我國金融機構的地位和功能進行劃分,主要體系如下:

1、中央銀行。中國人民銀行是我國的中央銀行,1948年12月1日成立。在國務院領導下,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提供金融服務,加強外匯管理,支持地方經濟發展。

2、金融監管機構。我國金融監管機構主要有: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中國銀監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中國證監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中國保監會。

3、國家外匯管理局。成立於1979年3月13日,當時由中國人民銀行代管;1993年4月,根據八屆人大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和《國務院關於部委管理的國家局設置及其有關問題的通知》,國家外匯管理局為中國人民銀行管理的國家局,是依法進行外匯管理的行政機構。

4、國有重點金融機構監事會。監事會由國務院派出,對國務院負責,代表國家對國有重點金融機構的資產質量及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狀況實施監督。

5、政策性金融機構。我國的政策性金融機構包括三家政策性銀行: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政策性銀行不以盈利為目的,其業務的開展受國家經濟政策的約束並接受中國人民銀行的業務指導。

6、商業性金融機構。我國的商業性金融機構包括銀行業金融機構、證券機構和保險機構三大類。

銀行業金融機構包括商業銀行、信用合作機構和非銀行金融機構。

證券機構是指為證券市場參與者(如融資者、投資者)提供中介服務的機構,包括證券公司、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公司、證券投資咨詢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

保險機構是指專門經營保險業務的機構,包括國有保險公司、股份制保險公司和在華從事保險業務的外資保險分公司及中外合資保險公司。

(1)保險業金融機構劃型擴展閱讀

產生和發展

最早的金融機構是銀行,它起源於古代的銀錢業和貨幣兌換業,貨幣兌換業規則是現代銀行業的先驅。古代銀錢業及貨幣兌換交易大多發生在寺廟周圍,及在中世紀西歐數月依次的定期集市上。從商人陣營中逐漸分離出來的貨幣兌換商,最初只為各國的朝拜者和國際貿易兌換貨幣,並收取一定的手續費。

隨著商品生產和交換的持續擴大和發展,為避免自己保管貨幣和長途攜帶貨幣的不便和風險,部分異地貿易商和國際貿易商便將貨幣交由擁有良好保管設施的貨幣兌換商保管,並委託後者辦理異地支付、結算業務。

現代意義上的銀行起源於文藝復興時期的義大利。當時,地中海沿岸各國和地區經濟發展較快,貿易也異常活躍,處於地中海中心的義大利成為當時世界的貿易和金融中心,產生了世界上最早的銀行。此後,隨著世界商業貿易、金融中心逐步北移至荷蘭的阿姆斯特丹,銀行業擴展至西北歐其他國家。

社會的日趨細密,市場經濟不斷發展及其引致的多元金融需求,促成了其他金融機構的產生和發展。各類專業銀行,如投資銀行、不動產抵押銀行、進出口銀行等逐步出現;信託投資公司、證券公司、保險公司、金融公司、典當行等專業化金融機構,也漸次出現並在各自領域發揮重要作用。

B. 銀保監會對金融機構的分類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中國銀保監會或銀保監會)成立於2018年,是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其主要職責是依照法律法規統一監督管理銀行業和保險業,維護銀行業和保險業合法、穩健運行,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維護金融穩定。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是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為正部級
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必須高度重視防控金融風險、保障國家金融安全。為深化金融監管體制改革,解決現行體制存在的監管職責不清晰、交叉監管和監管空白等問題,強化綜合監管,優化監管資源配置,更好統籌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監管,逐步建立符合現代金融特點。
拓展資料:
金融機構分為兩大類
第一類金融監管機構:
由原來的「一行三會」,在2018年4月8日改為「一行兩會」即中國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證監會。
第二類經營性金融機構:
①商業銀行,一般是指吸收存款、發放貸款和從事其他中間業務的盈利性機構。包括國有獨資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和城市商業銀行,以及住房儲蓄銀行,外資、合資銀行。我國商業銀行可分為三種形式:(一)國有獨資商業銀行(二)股份制商業銀行(三)城市商業銀行
②保險機構,是指專門經營保險業務的機構,包括國有保險公司、股份制保險公司和在華開業的外資保險公司分公司及中外合資保險公司。
拓展資料:
一、2018年3月,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決定,設立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2018年4月8日上午,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正式掛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和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成為歷史。

C. 金融機構有哪些金融機構的劃分

金融機構的劃分是金融行業的基礎,它不僅可以幫助金融機構更好地管理和組織,而且有助於政府監管金融機構,維護金融穩定。本文從金融機構的組織形式、經營范圍、規模大小和控制方式等方薯譽弊面,對金融機構的劃分進行了詳細闡述。

一、金融機構的組織形式

1、銀行:銀行是最常見的金融機構,它以吸收存款、發放貸款、結算支付等業務為主,具有較強的貨幣中介功能,是金融體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

2、證券公司:證券公司是一種以發行、交易證券為主要業務的金融機構,主要從事股票、債券、期貨等證券投資的中介服務,為投資者提供資金投資渠道。

3、保險公司:保險公司是以承保保險為主要業務的金融機構,虛嫌主要從事保險業務,為投保人提供財產損失、責任賠償等保障服務,同時也提供投資服務。

4、投資公司:投資公司是一種以投資資產為主要業務的金融機構,主要從事股票、債券、期貨等金融產品的投資管理,為投資者提供投資服務。

二、金融機構的經營范圍

1、商業銀行:商業銀行是以吸收存款、發放貸款、結算支付等業務為主的金融機構,主要從事金融信貸、外匯結算、金融投資等業務。

2、投資銀行:投資銀行是一種以發行、交易證券為主要業務的金融機構,主要從事股票、債券、期貨等證券投資的中介服務,為投資者提供資金投資渠道。

3、信託公司:信託公司是一種以發行信託產品為主要業務的金融機構,主要從事信託產品發行、信託資產管理、信託財產保管等業務,為投資者提供資金投資渠道。

4、財務公司:財務公司是一種以財務咨詢、金融投資、資產管理等業務為主的金融機構,主要從事財務咨詢、金融投資、資產管理等業務,為投資者提供資金投資渠道。

三、金融機構的規模大小

1、大型金融機構:大型金融機構指資產規模較大、市場佔有率較高的金融機構,如國有大型銀行、國有大型證券公司等。

2、中型金融機構:中型金融機構指資產規模一般、市場佔有率一般的金融機構,如民營銀行、民營證券公司等。

3、小型金融機構:小型金融機構指資產規模較小、市場佔有率較低的金融機構,如小型銀行、小型證券公司等。

四、金融機構的控制方式

1、實行股權分散:金融機構實行股權分散控制,即金融機構的股權由多方投資者共同擁有,以防止投資者單方面控制金融機構,維護金融機構的正常運營。

2、實行政府監管:金融機構實行政府監管數族,即金融機構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定期報告財務狀況,接受國家監管部門的審查,以確保金融機構的合法經營。

3、實行行業自律:金融機構實行行業自律,即金融機構應遵守行業規范,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以確保金融機構的合法經營。

金融機構的劃分是金融行業的基礎,它不僅可以幫助金融機構更好地管理和組織,而且有助於政府監管金融機構,維護金融穩定。金融機構可以根據組織形式、經營范圍、規模大小和控制方式等方面進行劃分,為金融行業提供良好的發展環境。

D. 企業行業分類標准

按照行業門類、大類、中類和組合類別,依據從業人員、營業收入、資產總額等指標或替代指標。國有企業:指企業全部資產歸國家所有,並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登記注冊的非公司制的經濟組織。不包括有限責任公司中的國有獨資公司。集體企業:指企業資產歸集體所有,並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登記注冊的經濟組織。股份合作企業:指以碼散陪合作制為基礎,由企業職工共同出資入股,吸收一定比例的社會資產投資組建,實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共同勞動,民主管理,按勞分配與按股分紅相結合的一種集體經濟組織。聯營企業:指兩個及兩個以上相同或不同所有制性質的企業法人或事業單位法人,按自願、平等、互利的原則,共同投資組成的經濟組織。聯營企業包括國有聯營企業、集體聯營企業、國有與集體聯營企業和其他聯營企業。
一、煙草行業標准規范
1.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對執行《煙草專賣法》及本條例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查處違反《煙草專賣法》及本條例的案件,並會同國家有關部門查處煙草專賣品的走私販私、假冒偽劣行為。
2.開辦煙草專賣品交易市場,應當報經國務院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審查批准。未經審查批准設立的煙草專賣品交易市場,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予以取締。
3.國務院煙草專賣行掘猜政主管部門在必要時,可以根據煙草專賣工作的實際情況,在重點地區設立派出機構;省級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在必要時,可以向煙草專賣品生產、經營企業派駐人員。派出機構和派駐人員在派出部門的授權范圍內監督、檢查煙草專賣品的生產、經營活動。
二、金融企業劃型標准規定
1.按《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將金融業企業分為貨幣金融服務、資本市場服務、保險業、其他金融業四大類。
2.將貨幣金融服務分為貨幣銀行服務和非貨幣銀行服務兩類,將其他金融業分為金融信託與管理服務、控股公司服務和其他未包括的金融業三類。
3.按經濟性質將貨幣銀行服務類金融業企業劃為銀行業存款類金融機構;將非貨幣銀行服務類金融業企業分為銀行業非存款類金融機構,貸款公司、小額貸款公司及典當行;將資本市場服務類金融業企業劃為證券業金融機構;將保險業金融企業劃為保險業金融機構;將其他金融業企業分為信託公司,金融控股公司和除貸款公司、小額貸款公司、典當行以外的其他金融機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六條 設立公司,應當依法遲蠢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由公司登記機關分別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不得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應當在公司登記前依法辦理批准手續。
公眾可以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查詢公司登記事項,公司登記機關應當提供查詢服務。

E. 中國的金融機構的分類。請專業人士回答哈哦。感謝

金融機構分類如下:

按照不同的標准,金融機構可劃分為不同的類型:

1、按地位和功能分為四大類:

第一類,中央銀行,中國的中央銀行即中國人民銀行。

第二類,銀行。包括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村鎮銀行。

第三類,非銀行金融機構。主要包括國有及股份制的保險公司、城市信用合作社扒埋、證券公司(投資銀行)、財務公司、第三方理財公司等。

第四類,在中國境內開辦的外資、僑資、中外合資金融機構。

2、按照金融機構的管理地位,可劃分為金融監管機構與接受監管的金融企業。例如,中國人民銀行、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等是代表國家行使金融監管權力的機構,其他的所有銀行、證券公司和保險公司等金融企業都必須接受其監督和管理。

3、按照是否能夠接受公眾存款,可劃分為存款性金融機構與非存款性金融機構。存款性金融機構主要通過存款形式向公眾舉債而獲得其資金來源,。非存款性金融機構則不得吸收公眾的儲蓄存款,如保險公司、信託金融機構、政策性銀行以及各類證券公司、財務公司等。

4、按照是否擔負國家政策性融資任務,可劃分為政策性金融機構和非政策性金融機構。政策性金融機構是指由政府投資創辦、按照政府意圖與計劃從事金融活動的機構。非政策性金融機構則不承擔國家的政策性融資任務。

5、按照是否屬於銀行系統,可劃分為銀行金融機構和非銀行金融機構;按照出資的國別屬性,又可劃分為內資金融機構、外資金融機構和合資金融機構;按照所屬的國家,還可劃分為本國金春段螞融機構、外國金融機構和國際金融機構。

(5)保險業金融機構劃型擴展閱讀:

金融機構的職能

金融機構通常提供以下一種或多種金融服務:

1、在市場上籌資從而獲得貨幣資金,將其改變並構建成不同種類的更易接受的金融資產,這類業務形成金融機構的負債和資產。這是金融機構的基本功能,行使這一功能的金融機構是最重要的金融機構類型。

2、代表客戶交易金融資產,提供金融交易的結算服務。

3、自營交易金融資產,滿足客戶對不同金融資產的需求。

4、幫助客戶創造金融資產,並把這些金融資產出售給其他市場參與者。

5、為客戶提供投資建議,保管金融資產,管理客戶的投資組合。

上述第一種服務涉及金融機構接受存款的功能;第二和第三種服務是金融機構的經紀和交易功能;第四種服務被稱為承銷功能,提供承銷的金融機構一般也提供經紀或交易服務;第五種服務則屬於咨詢燃橘和信託功能。

F. 金融業企業劃型標准規定

(一)銀行業存款類金融機構。資產總額40000億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資產總額5000億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資產總額50億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資產總額50億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二)銀行業非存款類金融機構。資產總額1000億元以下的為中小微企業。其中,資產總額200億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資產總額50億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資產總額50億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三)貸款公司、小額貸款公司及典當行。資產總額1000億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資產總額200億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資產總額50億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資產總額50億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四)證券業金融機構。資產總額1000億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資產總額100億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資產總額10億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資產總額10億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五)保險業金融機構。資產總額5000億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資產總額400億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資產總額20億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資產總額20億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六)信託公司。信託資產1000億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信託資產400億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信託資產20億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信託資產20億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七)金融控股公司。資產總額40000億元以下的為中小微企業。其中,資產總額5000億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資產總額50億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資產總額50億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八)除貸款公司、小額貸款公司、典當行以外的其他金融機構。資產總額1000億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資產總額200億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資產總額50億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資產總額50億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六、組織實施。由人民銀行會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和統計局聯合組成金融業企業劃型標准工作組,負責金融業企業劃型標準的實施、後期評估和調整工作,按年組織金融業企業規模認定,並在人民銀行建立《金融業機構信息管理系統》中增加相應的欄位模塊。經過認定的金融業企業在系統中進行規模登記,方便政府部門和社會各界查詢使用。

法律依據:《金融業企業劃型標准規定》 四、劃型標准指標。採用一個完整會計年度中四個季度末法人並表口徑的資產總額(信託公司為信託資產)平均值作為劃型指標,該指標以監管部門數據為准。

《金融業企業劃型標准規定》 五、指標標准值。依據指標標准值,將各類金融業企業劃分為大、中、小、微四個規模類型,中型企業標准上限及以上的為大型企業。

G. 金融業企業劃型標准規定

企業劃分標准:農、林、牧、漁業。營業收入2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營業收入5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營業收入5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營業收入5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企業劃型標準是根據統計部門的統計數據為依據。按照行業門類、大類、中類和組合類別,依據從業人員、營業收入、資產總額等指標或替代指標,將我國的企業劃分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等四種類型,企業劃分由政府綜合統計部門根據統計年報每年確定一次,定報統計原則上不進行調整。據人民銀行旗下金融時報29日報道,根據通知,採用復合分類方法對金融業企業進行分類,按<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將金融業企業分為貨幣金融服務、資本市場服務、保險業、其他金融業四大類。其次,將貨幣金融服務分為貨幣銀行服務和非貨幣銀行服務兩類,將其他金融業分為金融信託與管理服務、控制公司服務和其他未包括的金融業三類。
按經濟性質將貨幣銀行服務類金融業企業劃為銀行業存款類金融機構;將非貨幣銀行服務類金融業企業分為銀行業非存款類金融機構、貸款公司、小額貸款公司及典當行等;將資本市場服務類金融業企業劃為證券業金融機構;將保險業金融企業劃為保險業金融機構;將其他金融業企業分為信託公司,金融控股公司和除貸款公司、小額貸款公司、典當行以外的其他金融機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
第五條國務院制定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政策,建立中小企業促進工作協調機制,統籌全國中小企業促進工作。國務院負責中小企業促進工作綜合管理的部門組織實施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政策,對中小企業促進工作進行宏觀指導、綜合協調和監督檢查。

H. 銀行金融機構的主要類型有

金融機構(Financial Institution)是指從事金融業有關的金融中介機構,為金融體系的一部分,金融業包括銀行、證券、保險、信託、基金等行業。
金融機構包括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信託投資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等。 同時亦指有關放貸的機構,發放貸款給客戶在財務上進行周轉的公司,而且他們的利息相對也較銀行為高,但較方便客戶借貸,因為不需繁復的文件進行證明。
拓展資料:
金融機構分類
按照不同的標准,金融機構可劃分為不同的類型:
1、按地位和功能分為四大類:
第一類,中央銀行,中國的中央銀行即中國人民銀行。
第二類,銀行業金融機構。包括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村鎮銀行,農村信用合作社、城市信用合作社。
第三類,非銀行金融機構。主要包括國有及股份制的保險公司、證券公司(投資銀行)、財務公司、第三方理財公司等。
第四類,在中國境內開辦的外資、僑資、中外合資金融機構。
2、按照金融機構的管理地位,可劃分為金融監管機構與接受監管的金融企業。例如,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等是代表國家行使金融監管權力的機構,其他的所有銀行、證券公司和保險公司等金融企業都必須接受其監督和管理。
3、按照是否能夠接受公眾存款,可劃分為存款性金融機構與非存款性金融機構。存款性金融機構主要通過存款形式向公眾舉債而獲得其資金來源,如商業銀行、儲蓄貸款協會、合作儲蓄銀行和信用合作社等,非存款性金融機構則不得吸收公眾的儲蓄存款,如保險公司、信託金融機構、政策性銀行以及各類證券公司、財務公司等。
4、按照是否擔負國家政策性融資任務,可劃分為政策性金融機構和非政策性金融機構。政策性金融機構是指由政府投資創辦、按照政府意圖與計劃從事金融活動的機構。非政策性金融機構則不承擔國家的政策性融資任務。
5、按照是否屬於銀行系統,可劃分為銀行金融機構和非銀行金融機構;按照出資的國別屬性,又可劃分為內資金融機構、外資金融機構和合資金融機構;按照所屬的國家,還可劃分為本國金融機構、外國金融機構和國際金融機構。
中國分類
2010年,中國人民銀行發布了《金融機構編碼規范》(以下簡稱《規范》),從宏觀層面統一了中國金融機構分類標准,首次明確了中國金融機構涵蓋范圍,界定了各類金融機構具體組成,規范了金融機構統計編碼方式與方法。
該《規范》對金融機構的分類:
貨幣當局
1、中國人民銀行;
2、國家外匯管理局。
監管當局
1、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2、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銀行業存款類金融機構
1、銀行;
2、城市信用合作社(含聯社);
3、農村信用合作社(含聯社);
4、農村資金互助社;
5、財務公司。
銀行業非存款類金融機構
1、信託公司;
2、金融資產管理公司;
3、金融租賃公司;
4、汽車金融公司;
5、貸款公司;
6、貨幣經紀公司。
證券業金融機構
1、證券公司;
2、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
3、期貨公司;
4、投資咨詢公司。
保險業金融機構
1、財產保險公司;
2、人身保險公司;
3、再保險公司;
4、保險資產管理公司;
5、保險經紀公司;
6、保險代理公司;
7、保險公估公司;
8、企業年金。
交易及結算類金融機構
1、交易所;
2、登記結算類機構。
金融控股公司
1、中央金融控股公司;
2、其他金融控股公司。
新興金融企業
1、小額貸款公司;
2、第三方理財公司;
3、綜合理財服務公司。

I. 金融機構主要包括銀行,證券、保險,它們之間的區別是什麼是依靠什麼來區分的


1、來 監管機構不同

保險的源監管機構為保險業監督和管理委員會(保監會),銀行的監管機構為銀行業監督和管理委員會(銀監會),證券的監管機構為證券業監督和管理委員會(證監會)。

2、 社會作用不同

保險是國家的穩定器,經濟發展的助推器,保障規避社會和家庭風全與中等收益的理財工具。銀行的作用是資金的聚散與個人財富的保險櫃,企業個人的融資機構,簡單、安全與負收益的理財工具。證券的作用是資金的聚散地;資本的重新分配,企業融資的直接工具。復雜、風險很高與高收益的理財工具。

3、 風險大小不同  

保險的風險為零,因為壽險公司不能破產倒閉。銀行風險很小(但銀行可以破產倒閉,但是目前不太可能)。證券的風險很大(可以倒閉)。

4、 社會地位不同 

保險的社會地位最高,其次為銀行,證券的社會地位最低。

5、買賣方式不同 

保險以保險合同(受到法律的嚴格保護)的方式進行買賣。銀行以存款和貸款的方式進行買賣,證券以股票、基金等形式進行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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