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國家金融監管部門有哪些
法律分析:金融監管機構是根據法律規定對一國的金融體系進行監督管理的機構。我國目前的金融監管機構包括「一行三會」,即中國人民銀行又稱央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銀監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證監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保監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
第一條 為了確立中國人民銀行的地位和職責,保證國家貨幣政策的正確制定和執行,建立和完善中央銀行宏觀調控體系,加強對金融業的監督管理,制定本法。
第二條 中國人民銀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中央銀行。中國人民銀行在國務院領導下,制定和實施貨幣政策,對金融業實施監督管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銀行業的監督管理,規范監督管理行為,防範和化解銀行業風險,保護存款人和其他客戶的合法權益,促進銀行業健康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負責對全國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業務活動監督管理的工作。本法所稱銀行業金融機構,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商業銀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農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眾存款的金融機構以及政策性銀行。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信託投資公司、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以及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准設立的其他金融機構的監督管理,適用本法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監督管理的規定。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對經其批准在境外設立的金融機構以及前二款金融機構在境外的業務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㈡ 中國金融機構監管部門有哪些
中國現行金融監管架構是「一行三會」。「一行」為中國人民銀行。內「三會」是中國銀監會、中容國證監會、中國保監會,分別負責銀行、證券、保險三大市場的監管
1、中國人民銀行,負責貨幣政策。
2、銀監會,統一監督管理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信託投資公司以及其它存款類金融機構。
3、證監會,負責對全國證券、期貨業進行集中統一監管。
4、保監會,負責統一監督管理全國保險市場。
金融監管體制是金融監管的職責劃分和權力分配的方式和組織制度。國際上主要的金融監管體制可分為雙線多頭監管體制、一線多頭監管體制和單一監管體制。
金融監管體制是各國歷史和國情的產物。確立監管體制模式的基本原則是,既要提高監管的效率,避免過分的職責交叉和相互掣肘,又要注意權力的相互制約,避免權力過度集中。
在監管權力相對集中於一個監管主體的情況下,必須實行科學合理的內部權力劃分和職責分工,以保證監管權力的正確行使。
網路-中國金融機構監管體制
㈢ 銀行受什麼單位監督管理
銀行的監管單位是銀監會及各地銀監局 。
主要職責: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制定並發布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業務活動監督管理的規章、制度;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審查批准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設立、變更、終止以及業務范圍;
三、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實行任職資格管理;
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制定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審慎經營規則;
五、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業務活動及其風險狀況進行非現場監管,建立銀行業金融機構監督管理信息系統,分析、評價銀行業金融機構的風險狀況;
六、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業務活動及其風險狀況進行現場檢查,制定現場檢查程序,規范現場檢查行為;
七、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實行並表監督管理;
八、會同有關部門建立銀行業突發事件處置制度,制定銀行業突發事件處置預案,明確處置機構和人員及其職責、處置措施和處置程序,及時、有效地處置銀行業突發事件;
九、負責統一編制全國銀行業金融機構的統計數據、報表,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公布;
十、對銀行業自律組織的活動進行指導和監督;
十一、開展與銀行業監督管理有關的國際交流、合作活動;
十二、對已經或者可能發生信用危機,嚴重影響存款人和其他客戶合法權益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實行接管或者促成機構重組;
十三、對有違法經營、經營管理不善等情形銀行業金融機構予以撤銷;
十四、對涉嫌金融違法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以及關聯行為人的賬戶予以查詢,對涉嫌轉移或者隱匿違法資金的申請司法機關予以凍結;
十五、對擅自設立銀行業金融機構或非法從事銀行業金融機構業務活動予以取締;
十六、負責國有重點銀行業金融機構監事會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七、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3)我國金融機構監管由誰完成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管理暫行條例》:
第五條 中國人民銀行是國務院領導和管理全國金融事業的國家機關 , 是國家的中央銀行,應當全面履行下列職責:
一、研究擬訂全國金融工作的方針、政策,報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二、研究擬訂金融法規草案;
三、制定金融業務基本規章;
四、掌管貨幣發行,調節貨幣流通,保持貨幣穩定;
五、管理存款、貸款利率,制定人民幣對外國貨幣的比價;
六、編制國家信貸計劃,集中管理信貸資金,統一管理國營企業流動資金;
七、管理外匯、金銀和國家外匯儲備、黃金儲備;
八、審批專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的設置或撤並;
九、領導、管理、協調、監督、稽核專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的業務工作;
十、經理國庫,代理發行政府債券;
十一、管理企業股票、債券等有價證券,管理金融市場;
十二、代表政府從事有關的國際金融活動。
第六條 中國人民銀行按照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管理全國的保險企業。
第七條 中國人民銀行設理事會,為總行決策機構。
理事會的主要任務如下:
一、審議金融方針、政策問題;
二、審議年度國家信貸計劃、現金計劃和外匯計劃的有關重大問題;
三、確定專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的設置、撤並、業務分工的原則;
四、研究涉及金融全局的其他重要事項。
第八條 中國人民銀行根據經濟發展需要,設立分支機構。
中國人民銀行的分支機構,在各自轄區內,履行中央銀行的有關職責,具體領導和管理本轄區的金融事業。
第九條 中國人民銀行應當在資金調度、工作協調、信息提供、人才培養等方面,為專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服務,支持其發展業務。
第十條 中國人民銀行總行及其分支機構,負責協調、仲裁專業銀行、其他金融機構之間業務方面發生的分歧。
第十一條 中國人民銀行不對企業、個人直接辦理存款、貸款業務。
㈣ 我國金融體系中的金融監管機構有哪些
「一行」為中國人民銀行。「三會」是中國銀監會、中國證監會、中國保監會,分別負責銀行、證券、保險三大市場的監管
1、中國人民銀行,負責貨幣政策。
2、銀監會,統一監督管理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信託投資公司以及其它存款類金融機構。
3、證監會,負責對全國證券、期貨業進行集中統一監管。
4、保監會,負責統一監督管理全國保險市場。
㈤ 銀行的金融監管機構是什麼
我國金融體系中的金融調控是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監管機構是中國銀監會.
我國現行的金融體系包括以下機構:
一、中央銀行———中國人民銀行
二、國有商業銀行:
1、中國工商銀行
2、中國農業銀行
3、中國銀行
4、中國建設銀行
三、股份制商業銀行:
1、交通銀行
2、中信實業銀行
3、中國光大銀行
4、深圳發展銀行
5、上海浦東發展銀行
6、招商銀行
7、民生銀行、福建興業銀行、廣東發展銀行、華夏銀行等
四、政策性銀行:
1、國家開發銀行
2、中國進出口銀行
3、中國農業發展銀行
五、主要的非銀行金融機構:
1、中國人民保險公司
2、信用合作社和合作銀行
3、中國國際信託投資公司
4、國家外匯管理局
六、外資銀行和涉外金融機構。
除了銀行沖鏈磨體系以外;包括證券機構
在中國來說,我覺得我們國家是一個新興市場,我們的法律體系還不太完善,我們市場本身的盡管也還是不太完善,所以責任追究機制還不是那麼有效。我覺得我們的央行還不是獨立的,還是政府的一個部分。所以我認為我們國家要避免大的金融危機,有效的機制其實是有一個強大而負責任的政府。
首先中國的金融體制的確效率不高,但是這個效率不高要放在中國經濟改革的整個歷史過程來看。
從某種意義上講,今天我們的金融體制改革比較落後的格局,是整個經濟改革的需要。中國的金融體系是一個微弱的金融壓抑體系,而政府在過去很長一段時間之內比較有意識地放緩對金融業的開放,利用不是太開放的金融業狀況,比散斗較廉價地從金融體系裡面借錢。能夠維持一些經營不善的國有企業,從而減輕改革的痛苦,這是整個改革的大思路。
當然我們的改革到目前為止非常成功了,所以今天的主要任務是怎麼提高金融體制的效率。
金融業裡面資金的流動跟金融服務的開放恐怕是兩回事,金融資金的服務是指可不可以允許百姓自由地把人民幣資產轉化成美元、日元、澳元出國投資,這一方面我們沒有完全放開。
另一方面是金融業的放開,在我們的金融沒有完全流動的情況下,我們已經邀請到很多境外的跨國金融機構在境內運作,通過金融服務業的開放我們提高了競爭程度和效率。
完全放開金融市場會帶來喚知很大沖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