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數據調研:中國的金融資產結構
一、中國金融資產結構概況
中國金融資產主要分為:流通中現金、金融機構存款、金融機構貸款、有價證券(債券、股票等)。表1列出了1978、1986、1991、1995年中國主要金融資產分布情況(見表1)。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金融資產由單一的銀行資產向市場化、多元化方向發展。1981-1995年累計發行國債4794.39億元,國家投資債和投資公司債共313.98億元,金融機構債1182.97億元,企業債1738.3億元,股票(A股面值)119.56億元,大額存單1796.28億元(中國證監會,1995)。這些金融工具的出現為中國貨幣市場和資本市場的進一步發展奠定了基礎。但是,中國金融資產的大部分仍是銀行和金融機構的存貸款。銀行和金融機構的存貸款占金融資產總量的比例1978年為93%,1986年為87%,1991年為84%,1995年為83%。這一比例改革開放以來雖呈下降趨勢,但90年代以來下降緩慢,說明中國貨幣市場和資本市場的發展不盡人意。中國金融資產總額占國民生產總值的比重從1978年的94%上升到1995年的221%,反映了經濟體制改革中金融深化(貨幣化)的過程。80年代這一比重上升較快,進入90年代上升速度慢了下來。
中國的儲蓄主體在改革中也發生了變化,由以前的政府和國營企業變為現在的老百姓。據世界銀行專家估計,中國改革前政府積累占總積累的比重一直在70%以上。1978年國內儲蓄占國民生產總值的35.5%,其中居民儲蓄佔1.2%,政府儲蓄佔15.4%,企業儲蓄佔18.9%。也就是說,1978年社會總儲蓄的96.7%來自政府和國營企業。1978年末,中國居民儲蓄余額只有210.6億元,占當年國民生產總值的5.9%,占當年社會存款總額的16.2%。
改革前,國家是儲蓄主體,也是投資主體,因而不需要金融中介。國有固定資產投資主要來自財政撥款,銀行貸款主要作為流動資金。銀行的貸款也主要來自政府和國有企事業的存款。1978年,企事業存款和財政存款之和為1089.9億元,占銀行存款總額的83.8%。
1995年底中國金融機構存款余額為5.4萬億,其中近3萬億是居民儲蓄。儲蓄者和投資者分離了,最大的儲蓄者是老百姓,最大的投資者是國家。銀行和金融機構的中介作用變得非常重要了。國家通過對銀行和金融機構的控制,用老百姓的錢投資建設國有企業。因此,國營企業的真正所有者,可以說是在國家銀行里存款的老百姓。
宏觀的金融資產結構必然反映到企業的資產負債結構上來。銀行和金融機構貸款是中國企業資金來源的主渠道。企業很難通過發行債券、股票等直接融資方式來獲得資金。從1986年開始發行企業債,到1995年,共發行企業債1738.3億元。1995年末,股票市值(A股)約4500億,其中只有1/3上市流通的個人股。國家股大多是靠過去已有的投入和土地價值折算的,實際現金投入不多。法人股和個人股的發行可以使企業籌到現金,但能夠被批准發行股票的企業實在是太少了。這樣企業通過發行股票所能籌到的資金十分有限,大多數企業只能靠銀行貸款。
在主要金融資產之外,還有其他金融資產,比如民間借貸、民間集資和股份合作制中的股份等。這些金融資產,都有一定意義上的所有權、參與權和處理權,並以此獲得收益。但目前民間借貸、民間集資還有待進一步規范化。
中國金融資產結構可以概括為:儲蓄主體在改革開放中由政府變為老百姓;國家政府收入在國民生產總值中所佔比例逐年下降,由1978年的31%下降到1995年的10.8%;1985年起,國家對國有企業的投資由撥款改為貸款,直接融資的資本市場渠道狹窄;其他不動產市場剛剛起步。這就使老百姓把絕大部分積蓄存在銀行里,銀行把大部分資金貸給國有企業,成為國有企業長期投資(固定資本)和流動資金的主要來源,造成國有企業的資產負債比率不斷升高。
二、中國的廣義貨幣與國民生產總值之比為什麼迅速增長?
中國金融資產的變化過程主要有兩條主線,一條是貨幣化過程,另一條是貨幣市場和資本市場的發展。這里我們主要分析貨幣化過程。貨幣化有兩種含義:一是財政赤字的貨幣化,即國家用印鈔票的方法來彌補財政赤字。二是經濟發展過程中的貨幣化,即在經濟發展中,特別是改革轉軌過程中,產生超常貨幣需求,從而使貨幣流通速度減慢。本文的貨幣化是指後一種意義上的。
1978到1995年,中國國民生產總值平均每年增長9.7%,通貨膨脹率平均為7.5%,廣義貨幣(M2)平均每年遞增25%。廣義貨幣增長率在這樣長時期里遠遠超過國民生產總值增長率與通貨膨脹率之和,在各國經濟發展史中是少見的。據筆者保守估計,從1978到1992年,中央政府每年的鑄幣收入平均占國民生產總值的3%左右。謝平(1994)估計,1986-1993年,中央政府每年得到的貨幣發行收入平均為國民生產總值的5.4%。海外經濟學家常常不理解為什麼中國政府的實際綜合赤字那麼高(約佔GNP的8-9%),通貨膨脹率卻不很高。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貨幣化帶來的鑄幣收入。
表2給出了中國貨幣化過程的主要指標。中國的廣義貨幣(M2)占國民生產總值的比重(M2/GNP)在改革期間呈快速上升趨勢。從1978年的32%上升到1995年的105%,上升速度如此之快在發展中國家金融深化的案例中實屬罕見。在1994-1995年間,廣義貨幣與國民生產總值之比美國為59%,英國為104%,日本為114%,德國為70%,印度尼西亞為46%,韓國為44%,馬來西亞為89%,菲律賓為50%,新加坡為89%,泰國為79%(國際貨幣基金1996年報)。中國的這一比重遠遠超過周邊發展中國家,就是和英、美、日、德這些發達國家相比也是相當高的,僅次於日本。
中國廣義貨幣與國民生產總值之比迅速提高,一方面是改革中金融深化的必然,另一方面也反映了中國金融資產結構的問題。在改革開放中,中國的儲蓄主體由國家變為老百姓,收入分配向居民傾斜。但是,老百姓金融資產投資的選擇不多,銀行儲蓄一直是主渠道。這主要是我國資本市場發展滯後造成的。中國廣義貨幣與國民生產總值之比這樣高不是經濟主體的自然選擇,而是在現有體制和政策的制約下不得已形成的。 表2中貨幣與廣義貨幣之比(M1/M2)從另一個側面印證了這一點。貨幣占廣義貨幣的比重從1978年的82%下降到1995年的39%。也就是說,不僅廣義貨幣增長快,而且結構也發生了很大變化。廣義貨幣中居民儲蓄的比重不斷升高,反映了居民所持金融資產大都壓到銀行存款上了。1995年現金凈投放600億,全社會流通現金量只比上年增長8.3%;M1增長16.8%;M2增長高達29.5%,比25%的控制目標高出4.5個百分點。
中國資本市場發展滯後,還可從各國金融資產結構比較中看出。表3給出中國與周邊國家和一些發達國家金融資產結構的比較。1993年中國股票市值佔GDP的9%,債券市值佔GDP的11%。而周邊國家股票市值平均佔GDP的148%,債券市值平均佔GDP的30%。英、美、德、日四個發達國家的股票市值平均佔GDP的75%,債券市值佔GDP的74%。中國資本市場的發展不僅落後於發達國家,也遠遠落後於周邊發展中國家。
三、中國金融資產結構畸形的後果
1.企業負債率高。據國有資產管理局的數字,1980年國有工業企業資產負債率僅為18.7%。1990到1993年分別為58.4%、60.5%、61.5%、71.7%。1994年對12.4萬戶國有企業清產核資時,國有企業的資產負債率已上升為75.1%,若扣除實際的掛帳損失,國有企業的資產負債率高達83.3%(吳曉靈,1995)。
2.金融運行風險高。首先,銀行信貸資金周轉速度減慢,國家銀行貸款年周轉速度由1993年的1.32次降到1995年的1.15次,即313天才周轉一次。第二,國有企業相互拖欠嚴重,國家銀行應收未收利息1995年高達2200多億元,比上年增加近1000億元。第三,國有銀行信貸資產質量逐步下降,1995年末,不良貸款佔全部貸款的22.3%,如果按國家銀行1995年底貸款余額為4萬億元算,大約有9000億元的不良貸款。第四,國有銀行經營困難。中、農、工、建四大行1992年上交利潤343億元,1994年降為166億元,1995年上半年竟出現除中國銀行外的全行業性虧損。
3.國有企業債務負擔重。1996年第一季度,全國國有工業企業在總體經濟平穩發展的同時,出現了凈虧損,虧損總額達34.1億元。虧損企業比重從1995年同期的40.8%,上升到44.9%,在國有大中型企業中,這個比例由1995年的45.1%,上升到51.4%(石剛,1996)。1996年的第二、三季度情況略有好轉,但總體經濟效益仍不容樂觀。國營企業虧損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債務負擔重,許多國營企業資本金不足,特別是1985年實行撥改貸以後,有些國營企業從固定資產投資到流動資金全靠銀行貸款。國營企業辛辛苦苦掙到的錢全都給銀行還本付息了。
B. 銀監會系統工作人員履職迴避辦法
法律分析:銀監會表示,將進一步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堅決把紀律和規矩放在前面,切實把管黨治黨主體責任落到實處。認真執行已出台的公私分開、履職迴避和監管問責辦法,堅決杜絕徇私舞弊、設租尋租、利益輸送等違規違紀行為,堅決以管黨治黨的「嚴緊硬」改變監管工作的「寬松軟」。
法律依據:《銀監會機關工作人員履職迴避實施細則》
第二條 根據銀監會機關各部門、各類人員的不同情況,可採取的履職迴避方式包括職務迴避、分工迴避、重要事項迴避。
第三條 銀監會機關工作人員有配偶、子女在銀行業金融機構從業,影響或可能影響其依法公正履行監管職責的,應實行迴避。具體迴避方式及范圍、對象:
(一)監管部門及其內設處主要負責人有配偶、子女擔任被直接監管銀行業金融機構負責人的,應實行職務迴避。
(二)有下列情況的之一的,應實行分工迴避:
1.監管部門副職分工監管由其配偶、子女擔任被監管金融機構負責人的。
2.處級以下人員分工監管由其配偶、子女擔任被監管金融機構部門或部門內設機構負責人的。
(三)在研究、決定和執行行政許可事項、現場檢查和非現場監管、強制糾正和處罰以及其他重要監管事項時,有配偶、子女在被監管金融機構從業與本人履職有關聯的,應實行重要事項迴避。不得參加有關事項的調查、討論、審核和決定,不得以任何方式對有關事項施加影響。
第四條 銀監會機關工作人員有配偶、子女在銀監會內部從業,影響或可能影響其公正履行職責的,應實行迴避。具體迴避方式及范圍、對象: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實行職務迴避:
1.有配偶、子女與本人同為銀監會機關兩個部門主要負責人或其配偶、子女與本人同為銀監會機關某一部門負責人的。
2.有配偶、子女在銀監會機關與本人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或在本人管轄范圍內的部門或部門內設處任負責人的。
3.有配偶、子女與本人在銀監會機關同一部門任處級以下幹部的。
4.銀監會機關財務、監察、人事部門負責人有配偶、子女擔任銀監會派出機構或領導班子由銀監會黨委管理金融機構的財務、監察、人事部門負責人的。
(二)銀監會機關財務、監察、人事部門處級以下人員有配偶、子女在銀監會派出機構或領導班子由銀監會黨委管理金融機構的財務、監察、人事部門工作的,應實行分工迴避。
(三)在研究、決定和執行人事考核、任免、獎懲、錄用、調配和項目資金審批、信訪件核實、案件查處等事項時,有配偶、子女在本系統或有關金融機構從業與本人有關聯的,應實行重要事項迴避。相關工作人員不得參加有關事項的討論、審核、決定和實施,不得以任何方式對有關事項施加影響。
第五條 在特殊情況下,工作人員未能實行職務迴避、分工迴避、重要事項迴避時,可採用報告和告知的方式進行迴避。
第六條 銀監會機關工作人員在銀行業金融機構或本系統內存在影響或可能影響其公正履職的其他親屬關系的,均應主動提出迴避。
C. 大家怎麼看待民間金融行業啊
中國民間金融徵信可以有效的監控民間金融行業,是一種風險前置的過程,快去網路了解中國民間金融徵信系統吧!
D. 銀行從業三十個嚴禁
銀行業金融機構從業人員三十個嚴禁:
一、嚴禁自辦或參與經營典當行、小額貸款公司、擔保公司等融資機構,充當資金掮客,參與或變相參與非法集資。
二、嚴禁個人經商辦企業或在企業兼職、掛職。
三、嚴禁為關系人或協助他人違規獲取銀行信用。
四、嚴禁授信人員在調查、審查過程中弄虛作假,默認或協助客戶提供偽造的、虛假的授信資料。
五、嚴禁以個人或單位名義違規提供擔保、承諾或出具保函。
六、嚴禁違規辦理非真實貿易背景的商業匯票和貼現業務。
七、嚴禁獨自或夥同他人挪用、盜取銀行或客戶資金。
八、嚴禁出租出借個人賬戶,違規與客戶發生資金往來。
九、嚴禁未按規定查驗客戶身份,違反客戶意願辦理業務。
十、嚴禁冒充或代替客戶簽字,違規代理客戶辦理業務,以個人名義代客保管身份證、存單、印章、U盾等重要物品。
十一、嚴禁違規代客理財,誘導、誤導、超授權銷售理財產品。
十二、嚴禁違規辦理信用卡業務,利用信用卡套現。
十三、嚴禁違規查詢個人徵信或企業徵信。
十四、嚴禁違規為個人、單位開立銀行賬戶或開通電子銀行,違規辦理查詢、凍結、解凍、扣劃等業務。
十五、嚴禁復制、盜用、超許可權持有櫃員卡、授權卡、密碼,共用業務系統用戶。
十六、嚴禁違規管理庫存現金,白條抵庫,不在視頻監控下辦理現金業務。
十七、嚴禁違規使用印章、密押,私刻、盜用銀行或客戶印章,私自留存銀行廢止印章。
十八、嚴禁違規管理有價單證和重要空白憑證,私自留存作廢有價單證或重要空白憑證。
十九、嚴禁在會計結算、授信審批、費用管理等方面化整為零,規避授權控制。
二十、嚴禁偽造、篡改、擅自銷毀紙質或電子信息檔案。
二十一、嚴禁指使、授意、強迫他人違規辦理業務。
二十二、嚴禁違規操作危害銀行計算機系統安全。
二十三、嚴禁違規操作、行為失范,損害銀行業形象及消費者合法權益。
二十四、嚴禁以散播負面信息或行賄等手段進行不正當競爭。
二十五、嚴禁在存款、貸款、結算業務中逆程序、缺程序違規操作造成案件(風險)。
二十六、嚴禁弄虛作假向上級和監管機構提供不實信息或隱瞞案件(風險)信息。
二十七、嚴禁利用職務之便以收取中介或合作機構返佣等方式違規謀取個人利益。
二十八、嚴禁利用職務之便倒賣、泄露銀行或客戶信息。
二十九、嚴禁套取銀行信貸資金流入資本市場或從事高利轉貸。
三十、嚴禁參與涉黃、涉黑、涉恐、涉毒、涉賭等違法行為。
E. 金融創新需要建立與之匹配的監管機制
目前,我國金融創新層出不窮,金融業務交叉混合方興未艾,「互聯網」等新業態不斷沖擊金融行業的傳統。如何適應市場變化,建立與之匹配的金融監管機制,是當前亟需思考的問題。
業內人士表示,近些年來我國金融產品不斷創新、金融業態不斷創新,多元化發展趨勢明顯。原有的金融監管體制已經難以適應金融業新情況、新特點,容易產生監管過度,或是監管空白以及監管套利等問題。因此,需要建立一套既能增強金融創新活力,又能提高監管效能的監管體系。
金融創新是創造並普及新金融工具、新金融技術、新金融機構和新金融市場的行為。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明確提出要完善金融市場體系,鼓勵金融創新,豐富金融市場層次和產品。加快金融創新,是當前階段全面深化金融領域改革的內在要求,也是提高資源配置效率、推動經濟發展轉型的有力杠桿。
業內人士表示,強冊猛悶化金融創新驅動,必須強化和改善金融監管,處理好金融創新和金融監管的關系。金融監管有利於降低金融創新風險,維護金融穩定,但一些不適宜的限制性措施或監管過度,又會產生遏制和損害金融創新的消極後果。
那麼金融創新與金融監管之間的關系如何?對此,業內專家稱,金融機構的綜合經營及金融業務的相互融合要求重新審視當前的分業監管,功能性監管將減少機構從事「監管套利」的機會。交易技術州彎的不斷更新和交易成本的降低,使得金融機構的產品和服務之間的界限變得越來越模糊,金融業務互相融合是大勢所趨,分業監管的現狀下,這將不可避免導致「監管套利」行為的出現。
相比之下,從用戶的角度看,金融產品的功能得到相對清晰的定義,功能性監管對功能平衡的產品和服務提供者保持了一致的對待,因而也就減少了「尋租」和「規制俘虜」現象。
同時,技術的進步使得制度形式變革的頻率加快,功能性監管更加適應當前的形勢。「互聯網 」等新興業態不斷沖擊金融行業的傳統,出現了如P2P、眾籌等新型金融業務,金融機構的業務不確定性增大。以機構為對象的傳統分業監管,難免導致監管真空下的風險積累或監管重疊下的「九龍治水」。金融功能比金融機構表現更穩定,按照金融體系的基本功能建立的各項監管政策和監管規則具有更好的穩定性和連貫性,以功能性視角組織監管亦更適應形勢發展。
此外,還有一點值得關注,就是金融創新要求與之相適應的基礎設施,公共政策關鍵在於改善基礎設施以支持創新發展。
對此,上述業內專家舉例進行了說明:近期由場外杠桿配資引發的股票市場劇烈震盪,杠桿在中國證券市場並非新鮮事物,股指期貨也是杠桿產品,但股指期貨上市五年來運行平穩,兩者區別在於股指期貨繼承了商品期貨市場20多年的成熟監管經驗,而場外配資是一個全新的事物,維持其運行的基礎設施(包括制度介面、監管慣例、統計系統等)並不完善,知迅可見金融創新的成功建立在相應基礎設施的完善之上。
F. 金融監管體制的類型有哪些,各自的有缺點是什麼
監管都是自上而下的。最上面也就是國家的一些法律規定,接下來是行業的一些自律性規定,再下來就是公司的一些規章制度。金融方面國家層次的就是國務院下轄的證監會、保監會、銀監會機構;中間的是個行業協會,如證券業協會、保險業協會、銀行業協會制定一些行業政策和制度;下面就是金融機構本身的一些制度,如風險管理制度等等。
各自的缺點:優缺點要從體制本身說起。
國家只能管大方面,對於細節東西不了解,亂監管只會出問題;
行業有時會出現尾大不掉的情況;
企業自身監管也會出現尋租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