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非金融機構的長期借款應計入哪個科目
根據《企業會計准則運用指南》,長期借款如下: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借入版的期限在1 年以上權(不含1 年)的各項借款.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貸款單位和貸款種類,分別"本金"、"溢折價"、"交易費用"等進行明細核算.
但企業可以根據需要,可以添加二級科目.
『貳』 企業向非金融機構借款的賬務處理
通常還是記入其他應付款的,如果是從銀行等金融機構借入的資金,短期的計入短回期借款,答長期的計入長期借款。如果你覺得不好,增設一個其他長期應付款科目也可以,只要是企業需要,這個不違反制度。但一般年末,往來款的余額不要太大,尤其是其他應收應付,否則稅務局會找麻煩的。
『叄』 公司之間的借款,在現金流量表中應計入哪個項目,
公司之間的借款,在現金流量表中應計入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
『肆』 非金融機構借款利息收入如何寫會計分錄
非金融機構可以理解為不經營一般銀行業務的金融機構,主要提供專門的金融服務和開展指定范圍內的業務,那麼當非金融機構收到借款利息時該如何做會計分錄?
非金融機構借款利息收入會計分錄
當非金融機構發生自有資金外借的業務時,一般通過其他業務收入核算;如果是貸款,可以沖減利息支出,記入財務費用。
非金融機構借款利息收入入應該計入財務費用(貸方),財務費用(借方)是發生的借款成本。
借: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貸:財務費用
需要注意的是,非金融企業之間的借款利息收入需要繳稅。
如果我們向關聯企業借款,取得利息收入的時候,就應繳納增值稅及附加稅。而且,借款合同也同樣需要哪慧雀繳納印花稅。
根據稅法的規定,納稅人將貨幣資金存放於銀行等金融機構而取得的存款利息收入,不徵收增值稅。但是,有一些特殊的情形除外,如納稅人自行及其他方式將資金貸於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使用,或者李早將資金委託金融機構發放貸款而取得的利息收入,應當按照「金融保險業」科目,以取得的利息收入的6%(小規模納稅人3%)交納增值稅。但是不超過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的利息,可以稅前扣除,可以歸集到財務費用等。
對於利息收入這種收入是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的,因為企業取得的利息收入會直接沖減當期財務費用,而這項損益碧絕會直接影響應納稅所得額(增加應納稅所得額),最後導致當期所得稅(應交所得稅)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