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2021年金融政策
法律分析:第一,繼續提高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質量和效益。一是推進普惠金融發展;二是支持綠色發展,助力碳達峰、碳中和;三是支持科技創新,提高金融支持創新型國家建設的能力。
第二,持續深化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一是優化金融體系結構;二是要推動銀行和保險業改革,堅持回歸本源、聚焦主業;三是擴大金融開放。
第三,堅決有效地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一是做好風險的監測和預警,積極回應當前金融風險的新特點,統籌做好應對預案,提高風險預判能力,加強協調,彌補監管的空白和短板。二是應對好外部輸入風險。發達國家在疫情之後採取了大幅度的貨幣寬松政策,今年要重點防範其溢出效應。三是加大風險處置能力和力度,大幅度補充銀行資本金,消化壞賬。
第四,規范和整治重點行業。有些機構「無照駕駛」,對口監管部門不明確;有些監管責任劃歸給地方政府,但地方政府監管經驗還不足,都需要加強規范。未來應在央地金融監管職責之間劃清界限,遵循的基本原則是:凡是不能吸收公眾存款的、不涉眾的機構,都可以交給地方管理;凡是有涉眾的,應該由中央來管。
法律依據:《國有重點金融機構監事會暫行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國有重點金融機構,是指國務院派出監事會的國有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證券公司、保險公司等(以下簡稱國有金融機構)。
國務院派出監事會的國有金融機構名單,由國有金融機構監事會管理機構(以下簡稱監事會管理機構)提出建議,報國務院決定。
第三條 國有金融機構監事會(以下簡稱監事會)由國務院派出,對國務院負責,代表國家對國有金融機構的資產質量及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狀況實施監督。
第四條 監事會的日常管理工作由監事會管理機構負責。
第五條 監事會以財務監督為核心,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財政部的有關規定,對國有金融機構的財務活動及董事、行長(經理)等主要負責人的經營管理行為進行監督,確保國有資產及其權益不受侵犯。
監事會與國有金融機構是監督與被監督的關系,不參與、不幹預國有金融機構的經營決策和經營管理活動。
Ⅱ 23條金融舉措出台,哪些信息值得關注
中國人民銀行與外匯局一共出台了許多政策舉措,目的是為了幫助支持受困主體解決困難,使國民經濟能夠正常循環,促進外貿出口發展,尤其是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並且要維持經濟社會發展。在出台的許多政策當中有很多信息都值得大家關注,最主要的一點就是通過這些舉措支持實體經濟的發展,目的是通過資金和降準的方式幫助許多中小型企業能夠在疫情的情況下維持發展,加大對受疫情影響的行業、企業等金融支持,甚至是通過金融機構擴大向實體經濟的合理讓利,這一點對於中小型企業來說是最關鍵的一點,就可能會緩解許多中小型企業的壓力。
Ⅲ 國常會:加大金融支持實體經濟力度,需要從哪些方面著手
需要給予實體行業一定的經濟補助、提高消費者的購買欲、引進更多投資商、針對消費者出台優惠政策、聯合實體行業促銷等。
Ⅳ 要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實體經濟特別是什麼的支持
小微企業、科技創新、綠色發展。
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明確要求,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實體經濟特別是小微企業、科技創新、綠色發展的支持。作為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的主力軍,銀行業必須切實擔負起穩定宏觀經濟的責任,持續提升服務實體經濟質效,堅決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
今年以來,銀行業持續推動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在為實體經濟提供充足「血液」的同時,推動信貸結構持續優化。前10個月,銀行業各項貸款新增17.9萬億元,同比多增783億元,資金供給合理充裕,有效滿足了實體經濟合理資金需求。
Ⅳ 23條金融舉措出台,這些政策對於普通民眾來說有哪些積極影響
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出台23條政策舉措,從支持受困主體紓困、暢通國民經濟循環、促進外貿出口發展三個方面加強金融服務、加大支持實體經濟力度。這些舉措將為哪些群體帶來利好?又將為經濟發展帶來哪些助力?今年以來,國際形勢更趨復雜嚴峻,國內疫情呈現點多、面廣、頻發的特點,對經濟運行的沖擊影響加大。
「關於民營企業和小微企業信貸增長情況,我們對21家全國性銀行按季度進行評估,利用相關政策工具,力保這兩類市場主體的新增信貸持續增長。」人民銀行金融市場司有關人士強調,金融機構要積極支持受困企業抵禦疫情影響,不得盲目限貸、抽貸、斷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