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重磅!央行鼓勵銀行機構適當下調貸款利率!支持相關企業抗疫!
2月1日下午,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銀保監會、證監會、外匯局聯合出台了《關於進一步強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內容包括五部分,共30條措施。
《通知》提及,對受疫情影響嚴重的企業到期還款困難的,可予以展期或續貸。通過適當下調貸款利率、增加信用貸款和中長期貸款等方式,支持相關企業戰勝疫情災害影響。
對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療或隔離人員、疫情防控需要隔離觀察人員、參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員以及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人群,金融機構要在信貸政策上予以適當傾斜,靈活調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個人信貸還款安排,合理延後還款期限。
此外,減免疫情嚴重地區公司上市等部分費用。
通知全文如下: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發生以來,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金融系統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主動作為,確保金融服務暢通,支持各地疫情防控,發揮了積極作用。當前,疫情防控正處於關鍵階段。為切實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於加強黨的領導、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堅強政治保證的通知》精神和中央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工作部署,進一步強化金融對疫情防控工作的支持,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保持流動性合理充裕,加大貨幣信貸支持力度
(一)保持流動性合理充裕。人民銀行繼續強化預期引導,通過公開市場操作、常備借貸便利、再貸款、再貼現等多種貨幣政策工具,提供充足流動性,保持金融市場流動性合理充裕,維護貨幣市場利率平穩運行。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對因春節假期調整受到影響的金融機構,根據實際情況適當提高2020年1月下旬存款准備金考核的容忍度。引導金融機構加大信貸投放支持實體經濟,促進貨幣信貸合理增長。
(二)加大對疫情防控相關領域的信貸支持力度。在疫情防控期間,人民銀行會同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對生產、運輸和銷售應對疫情使用的醫用防護服、醫用口罩、醫用護目鏡、新型冠狀病毒檢測試劑盒、負壓救護車、消毒機、84消毒液、紅外測溫儀和相關葯品等重要醫用物資,以及重要生活物資的骨幹企業實行名單制管理。人民銀行通過專項再貸款向金融機構提供低成本資金,支持金融機構對名單內的企業提供優惠利率的信貸支持。中央財政對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給予貼息支持。金融機構要主動加強與有關醫院、醫療科研單位和相關企業的服務對接,提供足額信貸資源,全力滿足相關單位和企業衛生防疫、醫葯用品製造及采購、公共衛生基礎設施建設、科研攻關、技術改造等方面的合理融資需求。
(三)為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地區、行業和企業提供差異化優惠的金融服務。金融機構要通過調整區域融資政策、內部資金轉移定價、實施差異化的績效考核辦法等措施,提升受疫情影響嚴重地區的金融供給能力。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批發零售、住宿餐飲、物流運輸、文化旅遊等行業,以及有發展前景但受疫情影響暫遇困難的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對受疫情影響嚴重的企業到期還款困難的,可予以展期或續貸。通過適當下調貸款利率、增加信用貸款和中長期貸款等方式,支持相關企業戰勝疫情災害影響。各級政府性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應取消反擔保要求,降低擔保和再擔保費。對受疫情影響嚴重地區的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國家融資擔保基金減半收取再擔保費。
(四)完善受疫情影響的社會民生領域的金融服務。對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療或隔離人員、疫情防控需要隔離觀察人員、參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員以及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人群,金融機構要在信貸政策上予以適當傾斜,靈活調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個人信貸還款安排,合理延後還款期限。感染新型肺炎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可展期一年,繼續享受財政貼息支持。對感染新型肺炎或受疫情影響受損的出險理賠客戶,金融機構要優先處理,適當擴展責任范圍,應賠盡賠。
(五)提高疫情期間金融服務的效率。對受疫情影響較大領域和地區的融資需求,金融機構要建立、啟動快速審批通道,簡化業務流程,切實提高業務辦理效率。在受到交通管制的地區,金融機構要創新工作方式,採取在就近網點辦公、召開視頻會議等方式盡快為企業辦理審批放款等業務。
(六)支持開發性、政策性銀行加大信貸支持力度。國家開發銀行、進出口銀行、農業發展銀行要結合自身業務范圍,加強統籌協調,合理調整信貸安排,加大對市場化融資有困難的防疫單位和企業的生產研發、醫葯用品進口采購,以及重要生活物資供應企業的生產、運輸和銷售的資金支持力度,合理滿足疫情防控的需要。
(七)加強製造業、小微企業、民營企業等重點領域信貸支持。金融機構要圍繞內部資源配置、激勵考核安排等加強服務能力建設,繼續加大對小微企業、民營企業支持力度,要保持貸款增速,切實落實綜合融資成本壓降要求。增加製造業中長期貸款投放。
(八)發揮金融租賃特色優勢。對於在金融租賃公司辦理疫情防控相關醫療設備的金融租賃業務,鼓勵予以緩收或減收相關租金和利息,提供醫療設備租賃優惠金融服務。
二、合理調度金融資源,保障人民群眾日常金融服務
(九)保障基本金融服務暢通。金融機構要根據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合理安排營業網點及營業時間,切實做好營業場所的清潔消毒,保障基本金融服務暢通。金融機構要加強全國范圍特別是疫情嚴重地區的線上服務,引導企業和居民通過互聯網、手機APP等線上方式辦理金融業務。
(十)加強流通中現金管理。合理調配現金資源,確保現金供應充足。加大對醫院、居民社區以及應急建設項目等的現金供應,及時滿足疫情物資采購相關單位和企業的大額現金需求。做好現金儲存及業務辦理場地的消毒工作。對外付出現金盡可能以新券為主,對收入的現金採取消毒措施後交存當地人民銀行分支機構。
(十一)確保支付清算通暢運行。人民銀行根據需要,放開小額支付系統業務限額,延長大額支付系統、中央銀行會計核算數據集中系統運行時間,支持金融機構線上辦理人民幣交存款等業務。人民銀行分支機構、清算機構及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做好各類支付清算系統、中央銀行會計核算數據集中系統的正常安全運營,開通疫情防控專用通道,保障境內外救援和捐贈資金及時劃撥到位、社會資金流轉高效順暢。
(十二)建立銀行賬戶防疫「綠色通道」。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做好與防控疫情相關的銀行賬戶服務工作,簡化開戶流程,加快業務辦理。要積極開辟捐款「綠色通道」,確保疫情防控款項第一時間到達指定收款人賬戶。減免銀行業金融機構通過人民銀行支付系統辦理防控疫情相關款項匯劃費用。鼓勵清算機構、銀行業金融機構對向慈善機構賬戶或疫區專用賬戶的轉賬匯款業務、對疫區的取現業務減免服務手續費。
(十三)加大電子支付服務保障力度。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非銀行支付機構在疫情防控期間,採用遠程視頻、電話等方式辦理商戶准入審核和日常巡檢,通過交易監測強化風險防控。鼓勵清算機構、銀行業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對特定領域或區域特約商戶實行支付服務手續費優惠。銀行業金融機構、非銀行支付機構要強化電子渠道服務保障,靈活調整相關業務限額,引導客戶通過電子商業匯票系統、個人網上銀行、企業網上銀行、手機銀行、支付服務APP等電子化渠道在線辦理支付結算業務。
(十四)切實保障公眾徵信相關權益。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和金融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接入機構要妥善安排徵信查詢服務,引導公眾通過互聯網、自助查詢機進行徵信查詢。要合理調整逾期信用記錄報送,對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療或隔離人員、疫情防控需要隔離觀察人員和參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員,因疫情影響未能及時還款的,經接入機構認定,相關逾期貸款可以不作逾期記錄報送,已經報送的予以調整。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個人和企業,可依調整後的還款安排,報送信用記錄。
(十五)暢通國庫緊急撥款通道。建立財庫銀協同工作機制,及時了解財政部門疫情防控資金撥付安排,隨時做好資金撥付工作。加強對商業銀行相關業務的指導,建立信息反饋機制,及時跟蹤資金撥付情況。人民銀行和商業銀行確保資金匯劃渠道暢通和國庫業務相關系統運行安全穩定,構建疫情防控撥款「綠色通道」。各級國庫部門要簡化業務處理流程和手續,確保疫情防控資金及時、安全、准確撥付到位。
(十六)切實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金融機構要樹立負責任金融理念,對受疫情影響臨時停業或調整營業時間的網點,要提前向社會公布並主動說明臨近正常營業的網點。金融機構要充分利用線上等方式保持投訴渠道暢通,優化客戶咨詢、投訴處理流程,及時妥善處理疫情相關的金融咨詢和投訴。金融機構要切實加強行業自律,維護市場秩序,不得利用疫情進行不當金融營銷宣傳。
三、保障金融基礎設施安全,維護金融市場平穩有序運行
(十七)加強金融基礎設施服務保障。金融市場基礎設施要從工作機制、人員配備、辦公場所、系統運維、技術支持等方面提升服務保障能力,確保發行、交易、清算、結算等業務正常運轉,盡可能實施全流程、全鏈條線上操作。要制定應急預案,對突發事件快速響應、高效處理。要加強與主管部門、市場機構、其他金融基礎設施的溝通,保持業務系統聯通順暢。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地區,要開設「綠色通道」,必要時提供特別服務安排,並降低服務收費標准。
(十八)穩妥開展金融市場相關業務。金融機構要合理調配人員,穩妥開展金融市場相關交易、清算、結算、發行、承銷等工作,加強流動性管理與風險應對。要合理引導投資者預期,確保金融市場各項業務平穩有序開展。對受疫情影響較大地區的金融機構,要保持正常業務往來,加大支持力度。
(十九)提高債券發行等服務效率。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等要優化公司信用類債券發行工作流程,鼓勵金融機構線上提交公司信用類債券的發行申報材料,遠程辦理備案、注冊等,減少疫情傳播風險。對募集資金主要用於疫情防控以及疫情較重地區金融機構和企業發行的金融債券、資產支持證券、公司信用類債券建立注冊發行「綠色通道」,證券市場自律組織對擬投資於防疫相關醫療設備、疫苗葯品生產研發企業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建立登記備案「綠色通道」,切實提高服務效率。
(二十)靈活妥善調整企業信息披露等監管事項。上市公司、掛牌公司、公司債券發行人受疫情影響,在法定期限內披露2019年年報或2020年第一季度季報有困難的,證監會、證券交易所、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要依法妥善安排。上市公司受疫情影響,難以按期披露業績預告或業績快報的,可向證券交易所申請延期辦理;難以在原預約日期披露2019年年報的,可向證券交易所申請延期至2020年4月30日前披露。湖北省證券基金經營機構可向當地證監局申請延期辦理年度報告的審計、披露和報備。受疫情影響較大的證券基金經營機構管理的公募基金或其他資產管理產品,管理人可向當地證監局申請延期辦理年報審計和披露。對疫情嚴重地區的證券基金期貨經營機構,適當放寬相關風控指標監管標准。
(二十一)適當放寬資本市場相關業務辦理時限。適當延長上市公司並購重組行政許可財務資料有效期和重組預案披露後發布召開股東大會通知的時限。如因受疫情影響確實不能按期更新財務資料或發出股東大會通知的,公司可在充分披露疫情對本次重組的具體影響後,申請財務資料有效期延長或股東大會通知時間延期1個月,最多可申請延期3次。疫情期間,對股票發行人的反饋意見回復時限、告知函回復時限、財務報告到期終止時限,以及已核發的再融資批文有效期,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暫緩計算。已取得債券發行許可,因疫情影響未能在許可有效期內完成發行的,可向證監會申請延期發行。
(二十二)減免疫情嚴重地區公司上市等部分費用。免收湖北省上市公司、掛牌公司應向證券交易所、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繳納的2020年度上市年費和掛牌年費。免除湖北省期貨公司應向期貨交易所繳納的2020年度會費和席位費。
四、建立「綠色通道」,切實提高外匯及跨境人民幣業務辦理效率
(二十三)便利防疫物資進口。銀行應當為疫情防控相關物資進口、捐贈等跨境人民幣業務開辟「綠色通道」。對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所需的疫情防控物資進口,外匯局各分支機構要指導轄區內銀行簡化進口購付匯業務流程與材料。
(二十四)便捷資金入賬和結匯。對於境內外因支援疫情防控匯入的外匯捐贈資金業務,銀行可直接通過受贈單位已有的經常項目外匯結算賬戶辦理,暫停實施需開立捐贈外匯賬戶的要求。
(二十五)支持企業跨境融資防控疫情。企業辦理與疫情防控相關的資本項目收入結匯支付時,無需事前、逐筆提交單證材料,由銀行加強對企業資金使用真實性的事後檢查。對疫情防控確有需要的,可取消企業借用外債限額等,並可線上申請外債登記,便利企業開展跨境融資。
(二十六)支持個人和企業合理用匯需求。銀行應當密切關注個人用匯需求,鼓勵通過手機銀行等線上渠道辦理個人外匯業務。與疫情防控有關的其他特殊外匯及人民幣跨境業務,銀行可先行辦理、事後檢查,並分別向所在地外匯局分支機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報備。
(二十七)簡化疫情防控相關跨境人民幣業務辦理流程。支持銀行在「展業三原則」基礎上,憑企業提交的收付款指令,直接為其辦理疫情防控相關進口跨境人民幣結算業務以及資本項目下收入人民幣資金在境內支付使用。
五、加強金融系統黨的領導,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堅強政治保證
(二十八)強化疫情防控的組織保障。金融管理部門和金融機構要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總書記的重要指示精神上來,把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作為當前重大政治任務,全力以赴做好各項金融服務工作。
(二十九)做好自身的疫情防控工作。金融管理部門和金融機構要完善疫情應對工作機制,持續關注員工特別是從疫情較重地區返回員工的健康情況,建立日報制度,加大疫情排查力度,做好員工防疫安排,努力為員工提供必要的防疫用品。
(三十)配合地方政府加強應急管理。金融管理部門和金融機構要按照屬地原則,配合當地政府做好組織協調,及時處理突發事件。服從當地政府防疫安排,對防控疫情需要徵用的人員車輛、設備設施等,不得推諉拒絕。各單位要繼續嚴格執行應急值守制度,確保政令暢通。
各單位在執行中遇到的情況請及時報告。
2020年1月31日
中國人民銀行 財政部 銀保監會 證監會 外匯局
❷ 上海出台16條舉措支持科技企業抗疫情穩發展
上證報中國證券網訊 據上海發布微信公眾號2月11日消息,上海市科委發布《關於全力支持科技企業抗疫情穩發展的通知》,提出七項16條舉措,包括:支持本市創新創業載體落實「減免企業房屋租金」、加大科技創新券支持力度、加強科技金融服務等,全力支持上海市科技企業渡難關、穩發展、促轉型。
具體措施如下:
一、扎實做好新冠肺炎防控有關科技支撐
1、抓好科技支撐疫情防控的各項工作。根據國家應急科技攻關的總體部署,結合上海優勢和基礎,在檢測試劑(盒)與設備開發、葯物和疫苗研發、臨床輔助診療技術和系統開發等領域積極布局市級應急科研攻關項目,推進相關企業開展疫情防控產品研發和生產。
二、支持本市創新創業載體落實「減免企業房屋租金」
2、調整創新創業載體考評體系。將本市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大學科技園等各類創新創業載體落實「減免企業房屋租金」情況納入2020年創新創業載體績效評估體系,對本市國有創新創業載體未落實該政策措施的,取消考評資格;對舉措得力、成效顯著的,加大財政補貼力度。創新創業載體申報「專業化、品牌化、國際化」三化培育驗收和上海市科技創新創業載體入庫時,應提供減免房租等相關證明材料,市、區科技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入庫載體服務績效給予經費補助。
三、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開展技術創新活動
3、加快啟動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資金(「創業在上海」國際創新創業大賽)申請工作。2月14日將發布2020年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資金(「創業在上海」國際創新創業大賽)申請通知,取消專題賽、現場路演,實行網上評審,爭取5月下達資金。優先支持運用新技術新模式應對疫情防控的科技型中小企業。
4、擇優推薦參加中國創新創業大賽。在2020年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資金項目中,以「現場或視頻路演」等方式擇優遴選優秀科技型中小企業,推薦參加中國創新創業大賽,參與疫情防控的中小企業優先。開展專業培訓提高企業參賽能力。
四、加大科技創新券支持力度
5、提高科技創新券使用額度。2020年本市科技創新券使用額度上限由30萬元提高至50萬元,引導科技型中小企業加大創新投入、謀求轉型發展,鼓勵科技服務機構為企業提供專業化服務。科技型中小企業自通知發布之日起,可根據創新需求,在「上海科技創新券平台」申領。
6、擴大科技創新券服務范圍。拓寬創新創業孵化類服務,除負面清單(辦公空間、物業管理等基礎服務,工商注冊、政策申報、專利代理等綜合商業服務)外的創新創業孵化服務可納入科技創新券支持范圍。第一季度適時更新科技創新券服務目錄。
7、加快審核進度,縮短審批周期。疫情防控期內,科技創新券審核流程不超過5個工作日;對參與疫情防控的企業開辟綠色通道,審核流程不超過3個工作日。加速科技創新券兌付。
五、加強科技金融服務
8、加強科技信貸服務。縮短科技信貸產品審核周期,保證2020年科技信貸規模不低於同期。鼓勵銀行、擔保、保險機構為受疫情影響的企業提供無還本續貸、貸款展期、應急轉貸及配套金融服務。針對疫情防控涉及的防疫物資、防疫葯品、國計民生重點和其他特殊情況的企業,開通綠色審批通道。
9、降低科技企業融資成本。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科技型中小企業,鼓勵銀行降低貸款利率,鼓勵保險公司、擔保機構降低保險(擔保)費率,確保2020年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成本不高於2019年同期融資成本。疫情防控期間,對科技信貸(科技履約貸、微貸通、小巨人信用貸)在貸企業,按照實際支付貸款利息的20%予以補貼;對從事疫情防控相關研究的企業和醫療機構投保「生物醫葯人體臨床試驗責任保險」的,保費補貼額度由50%提升到80%。
六、支持企業提升創新能力
10、對疫情防控企業優先予以支持。在國家和本市科技計劃項目特別是應急科技攻關項目組織實施中,鼓勵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承擔參與。對於疫情防控中表現突出的科技企業,支持其申報建設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專業技術服務平台等科技創新基地。對在疫情防控中有突出貢獻的科技人才,支持其申報科技人才計劃項目。
11、支持企業開展科技成果轉化。對企業申請與疫情防控有關的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優先予以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認定並增加技術貢獻系數的權重。對科技型中小企業,加大高新技術成果轉化認定扶持資金支持力度。
12、支持長三角疫情聯防聯控科技攻關。圍繞長三角疫情聯防聯控,支持長三角區域產學研合作、醫療機構跨區域協同。第一季度設立2020長三角國際創新挑戰賽疫情防控專場,徵集企業技術需求,鼓勵國際國內科研院所、企業和機構提供解決方案。
七、優化服務保障
13、做好涉企服務事項網上辦理。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技術合同認定登記、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認定等行政審批事項實行「一網通辦」「零跑動」。建立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服務平台,線上服務企業開展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本市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有關事項實行全程網上辦理「不見面」審批。
14、完善科技信用管理。對積極圍繞疫情防控開展相關技術研發和產品生產,為疫情防控做出重大貢獻的企業,納入信用良好記錄,在科研項目資助、項目過程管理等方面給予優待。企業因疫情防控導致項目申報、合同簽訂、結題驗收、年度績效評價等延誤,經報備審核後,不納入失信記錄。
15、強化市區聯動。鼓勵各區科技行政主管部門研究制訂服務本區科技企業平穩健康發展的政策措施。市區聯動,全力防控疫情、服務科技企業,共同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貢獻力量。
16、設立「抗擊疫情、平穩發展、創新轉型」專窗。「上海科技」網站(http://stcsm.sh.gov.cn)設立「抗擊疫情、平穩發展、創新轉型」專窗,匯總支持科技企業抗疫情穩發展的政策,便於科技企業查詢。「上海科技服務熱線」8008205114(座機)4008205114(手機)為全市科技企業提供咨詢服務。
上述通知政策措施有效期至新冠肺炎疫情結束後再順延3個月(具體政策措施已明確執行期限的,從其規定)。
❸ 網貸疫情期間還款政策有哪些
1.疫情期間還款逾期,不納入徵信失信記錄
疫情期間的停工、停業、停產,對於很多購房者和中小企業而言,是一個難關,沒有收入還款困難。為此,人民銀行、財政部、銀保監會、證監會、外匯局聯合發布了《關於進一步強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幫助還貸群體度過這一個困難時期。
針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中小企業,例如批發零售、住宿餐飲、物流運輸、文化旅遊等行業,央行規定,金融機構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並以加大融資支持、適當下調貸款利率、增加信用貸款和中長期貸款等方式,支持相關企業戰勝疫情災害影響;同時還將建立金融服務「綠色通道」,簡化業務流程,提高審批放款等,提高中小企業業務辦理效率。
對市場化融資有困難的防疫單位和企業的資金需求,開發性政策性金融機構要結合自身業務范圍,加強統籌協調,調整信貸安排,合理滿足疫情防控的需要。在個人還貸上,央行指出,對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療或隔離人員、疫情防控需要隔離觀察人員、參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員以及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的人群,要求金融機構在信貸政策上予以適當傾斜,靈活調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個人信貸還款安排,合理延後還款期限,疫情期間因不便還款發生逾期的,不納入徵信失信記錄。
3.銀行:個貸或將有所優惠
房貸利率定價方式轉換為LPR,這對購房者有什麼樣的影響呢?近日,記者采訪了柳州金融行業的相關負責人。柳州某行分行負責人賀某表示,3月1日起,房貸利率定價方式轉換為LPR,視市場情況而定,對購房者而言,目前應該會有些優惠,LPR每個月都會變化,目前下降趨勢大一些。而資深地產人士表示,房貸利率定價方式轉換為LPR,這是國家宏觀調整的又一重要舉措,也進一步刺激購房,促進房地產市場的回暖。
❹ 銀行營業網點疫情防控實施細則
為客戶負責,全面落實網點防疫工作要求。一是積極推進實施「提醒佩戴口罩」進入營業場所、向急需客戶提供免費合格口罩、有效擴大客戶間隔距離、配置測溫設備,凡是進入網點的人員都要進行測溫,超過標準的進行勸返、隔離;員工一律佩戴符合標準的口罩上崗。
1.合理調整營業時間
各分行在符合監管部門要求、保障基本金融服務和關鍵基礎設施穩定運行的情況下,可合理靈活安排網點開停業及對外營業時間,並通過彈性排班減少上班員工數量。
2.引導客戶線上辦理
通過各類媒體積極引導客戶更多地運用線上預約、網路銀行、手機銀行等服務渠道,減少網點客流聚集。
及時報告申請臨停
3.網點出現以下情形的,應第一時間向當地監管部門報告,並申請臨時停業:
(1)網點有員工發生疑似新冠肺炎病毒感染或確診病例的;
(2)限於當地物資供應、物流運輸等實際情況,無法為網點配齊防疫必需防護用品的;
(3)因政府疫情防控要求或疫情變化等因素影響,需臨時停業的。
加強網點疫情防控和員工安全保護。
4.嚴格營業場所消毒
嚴格落實對營業場所、櫃台、自助服務機具等服務設施的清潔消毒要求。
5.一律佩戴口罩上崗
網點員工佩戴口罩上崗。在網點醒目位置張貼或顯示提醒客戶佩戴口罩做好防疫防護等提示語。網點應配置專用垃圾桶,做好已使用口罩的收納和處理,防止二次污染。
6.現金須經消毒處理
付出現金應經過消毒處理。員工在現金作業環節應佩戴手套。
7.減少人員聚集活動
不舉辦網點主題沙龍、新春團拜、現場專題營銷、客戶集中拜訪等人員聚集的活動。
8.提倡線上會議培訓
不安排集中培訓,原則上不召開現場會議,提倡運用視頻會議、電話會議、espace等線上方式。
9.減少員工出差事項
疫情期間原則上不安排出差。如工作需要派往重點疫區出差的,應事前報一級分行疫情防控領導小組審批同意。密切關注出差員工身體狀況並嚴格執行當地衛生防疫部門相關要求。
10.外包人員做好防護
駐網點外包人員一律佩戴口罩上崗,防疫管理及防護用品配備比照網點員工標准執行。優先保障網點防護物品供應
11.配齊配足防護物品
各一級分行要統籌網點疫情防護物品供應,多渠道籌措和調度資源,確保防護物品及時足量發放到網點員工手中。
12.明晰防護配備標准
使用N95等專業防護口罩的,確保做到3-4天更換一次,使用醫用外科口罩或符合防疫標準的普通口罩的,確保做到半天更換一次。一次性醫用手套或膠皮手套、消毒液、體溫測量儀等防護用品確保做到按需足量配備。做好網點員工健康管理
13 做好防疫培訓輔導
開通EAP員工心理關愛專線、開展員工談心談話,做好員工心理和情緒輔導。向員工普及科學防護知識和技能,提升自我防護能力。
14 關心員工身體健康
每日監測員工健康狀況,如發現員工出現呼吸道感染或發熱症狀,及時安排居家隔離觀察或到定點醫療機構就診。對於疑似感染新冠肺炎病毒或確診的員工,要積極協助醫療機構和防疫部門及時診療,並提供全力支持和幫助。
15 異地返工居家觀察
從外地或疫區返回的員工需隔離或居家觀察的,嚴格按照當地政府和衛生防疫部門的要求執行。
16 確保員工用餐安全
確保員工用餐安全。食堂嚴禁采購活禽,有條件的網點應為員工集中配餐或送餐,餐具、用餐場所做到全面消毒。加強網點員工幫扶救助
17 提高員工保障水平
疫情期間,為網點員工和一線客戶經理提供的意外傷害及定期壽險保障提增至每人100萬元;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療的,住院期間每人每天提供300元住院補助。
18 落實就餐通勤補助
疫情期間對外營業或提供應急服務的網點員工,在就餐、通勤等方面按照相關標准足額發放補助或予以報銷。
19 提高加班補助標准
春節期間加班的員工,除了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發放加班工資外,按每人每天200元給予臨時性工作補助,加班工資和補助要及時足額發放到員工手中。
20 關愛家屬健康安全
關心網點員工家屬的安全和健康。網點員工家屬感染新冠肺炎或出現疑似症狀的,必須安排員工調休,並跟蹤情況,採取適當方式予以慰問和幫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第六條 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主管全國傳染病防治及其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傳染病防治及其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傳染病防治工作。軍隊的傳染病防治工作,依照本法和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由中國人民解放軍衛生主管部門實施監督管理。
第七條 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承擔傳染病監測、預測、流行病學調查、疫情報告以及其他預防、控制工作。醫療機構承擔與醫療救治有關的傳染病防治工作和責任區域內的傳染病預防工作。城市社區和農村基層醫療機構在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指導下,承擔城市社區、農村基層相應的傳染病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