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請教幾個《國家稅收》的計算題
看糊塗了,好難啊
第二題:1、941 2、235.25 3、補78.25
㈡ 向非金額企業的借款利息,計算企業所得稅
你是說超過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率部分的利息不允許稅前扣除吧,應該是60/10%*(10%-7%)=18萬元
㈢ 會計綜合題,好難哦!某一般納稅人企業,生產彩色電視機.2008年業務如下
你的增值稅還要減一個運輸的可以抵扣的稅金15.05萬;教育費附加和城建稅是以增值稅和營業稅的合計來計提
㈣ 請求會計人員幫忙解決此問題,謝謝!
(1)應稅收入總額=4500+300=4800萬元
(2)成本、費用、支出額
①銷售費用中,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限額=(4500+300)×15%=720(萬元)
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超限額=800+20-720=100(萬元),需調增所得額。
②管理費用中,業務招待費應按規定限額比例扣除。
稅前扣除標准1=(4500+300)×5‰=24(萬元)
稅前扣除標准2=50×60%=30(萬元)
業務招待費超標准=50-24=26萬元,需調增所得額;
③新產品開發費可按實際發生額的50%加扣應納稅所得額。
40×50%=20萬元,需調減所得額。
④財務費用中利息超標,需調增所得額。
50÷10%×(10%-6%)=20萬元
⑤營業外支出中,企業間罰款可以列支,但行政罰款1萬元不得稅前扣除,需調增所得額。
⑥捐贈扣除限額=628×12%=75.36(萬元)
捐贈未超限額,不用調整。
該企業應稅成本、稅金、費用等支出額=2000+80+(1500-100)+(500-26+20)+(80-20)+(30-1)=4063萬元
(3)應納稅所得額
國庫券利息收入免繳企業所得稅;居民企業直接投資於其它居民企業的投資收益屬於免稅收入。
應納稅所得額=4800-4063=737(萬元)
或=628+100+26-20+20+1-18=737(萬元)
(4)應納所得稅額=737×25%= 184.25(萬元)
(5)該企業2008年度應補繳的企業所得稅額=186.75-157(預繳數)=27.25(萬元)
㈤ 求幾道稅務計算題的解答!!!(緊急)
第3題:一、利潤總額=5000-3600-140+70-300-540-200-160+9=139(萬元)
二、調整項目:
1、廣告費扣除限額:(5000+70)×15%=760.5(萬元),而實際發生廣告費180萬元,未超過限額,准予全額扣除,無需調整。
2、業務招待費調整:30×60%=18(萬元)<(5000+70)×5÷1000=25.35(萬元)稅前准予扣除18萬元,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30-18=12(萬元);新產品研究開發費准予加計扣除50%即80×50%=40(萬元),應調減應納稅所得額40萬元
3、在建工程利息支出應當予以資本化,不準在發生當期扣除,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40萬元。
向非金融機構借款60萬元,利息同銀行同類貸款利息,准予稅前扣除,無需調整。
4、非廣告性贊助支出、直接捐贈支出、行政罰款均不得在稅前扣除,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2+10+1=13(萬元)
5、國債利息收入為免稅收入,應調減應納稅所得額9萬元
6、應納稅所得額=139+12-40+40+13-9=155(萬元)
7、應納所得稅額=155×25%=38.75(萬元)
第5題:1、銷項稅額:200000×17%+117000÷(1+17%)×17%=51000元
2、進項稅額:4000×17%+120000×13%+25000×13%+(1800+500)×7%=19691元
進項稅額轉出:(10965-465)÷(1-13%)×13%+465÷(1-7%)×7%=1603.97元
3、應納增值稅:51000-19691+1603.97=32912.97元
第6題:1、銷售費用稅前准予扣除800萬元
廣告費扣除限額(5500+200)×15%=855萬元,實際支出為500萬元,准予全額扣除。
2、管理費用稅前准予扣除600-100+28.5+25=553.5萬元
業務招待費扣除額:100×60%=60>(5500+200)×5÷1000=28.5萬元,稅前准予扣除28.5萬元
新產品研發費由於未形成資產,准予稅前加計扣除50%即50×50%=25萬元
3、財務費用稅前准予扣除100+50+30=80萬元
貸款實際利息支出500×10%=50萬元,稅前准予扣除500×6%=30萬元
4、營業外支出稅前准予扣除50-2-10=38萬元
稅務局罰款支出、直接捐贈支出均不得在稅前扣除
5、應納稅所得額=5500+200-4000-100-800-553.5-80-38=128.5萬元
6、應納所得稅額=128.5×25%=32.125萬元
㈥ 問兩道財稅方面的題目
稅前利潤源=3000-1500-12-600-500+25-10.5=402.50
納稅調增:1. 廣告費:3000*0.15=450,調增500-450=50
2.業務招待費:3000*0.003=90,不調整
3.國債利息免稅,調減。罰款調增。
4.利潤調增=36-36/24*4=30
5.跌價,增加=2
應納稅所得額=402.5+50-25+10.5+30+2=470
應交所得稅=470*0.25=117.5
請各位指教。
㈦ 計算所得稅試題,謝謝
1、2008年度的應稅收入總額=4500+300=4800萬元
2、2008年度的應稅成本、稅金、費用、營業外支出扣除額(考慮優惠因素)。
1)、增值稅700萬元不允許抵扣。
2)、廣告宣傳費820萬元,費用扣除標准:
4800*15%=720,應納稅調整100萬元
3)、業務招待費50萬元,費用扣除標准:
(1)50*60%=30萬元
(2)4800*0.5%=24萬元
看(1)與(2)比較,採取孰低原則,取(2)為費用扣除標准,應納稅調整50-24=26萬元,
4)、研究新產品費用40萬元。應當加計扣除
40*50%=20萬元,應當納稅調整減少20萬元。
5)、向非金融機構借款1年的利息50萬元
應納稅調整:50/10%*(10%-6%)=20萬元
6)、工商局罰款1萬元,應納稅調整1萬元
7)、通過政府部門向災區捐贈20萬元,會計利潤628萬元
628*12%=75.34萬元,捐贈20萬元允許抵扣。
8)、從直接投資外地居民公司而分回稅後利潤17萬元(該居民公司適用稅率15%
稅前利潤17/15%=113.33
應補企業所得稅113.33*(25%-15%)=11.33
9)國債利息1萬元允許抵扣
3、2008年度的應納稅所得額:
628+100+26-20+20+1=755萬元
4、2008年度的應納企業所得稅額
755*25%+11.33=200.08萬元
5、2008年度應退補的所得稅額
200.08-157=43.08
問題補充回答:您可以通過hi與我交流,共同探討!
㈧ 計算利息費用扣除限額,應該用支出利息乘以利息率還是借款額乘以利息率
第一個計算是對的。
第二個計算不正確。
利息費用扣除限額=借款本金*銀行同期同類貸回款利率=(50/10%)答*6%=30
扣除限額就是說利息費用在這個限額內可以稅前扣除,超過的部分屬於超標利息,是不能稅前扣除的,要對超標部分進行納稅調增。
㈨ 關於計算企業所得稅額的題目 求稅務達人 求各項系數計算過程和答案!最好詳細點
收入部分4500+300=4800
成本費用:2000+80+1500+450+4800X0.005+40X150%+100+50÷10%X6%+5+70
資產增值增加實收資本20單獨繳納企業所得稅。
㈩ 財務費用八十萬,其中向非金融機構借款一年利息支出五十萬,年利率百分之十,同年同
百分之十明顯高出國家所定同期利率,可以做為財務費用處理賬務,但年底所得稅清繳時多出部分要做納稅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