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最大十家集團客戶授信情況表如何填
詳情請參照1104報表的填報說明
全文如下:
G14《授信集中情況表》填報說明
第一部分:引言 本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 《商業銀行與內部人和股東關聯交易管理辦 、 法》《商業銀行集團客戶授信業務風險管理指引》及其他法律法規要求制定,旨在收集商業 、 銀行大額授信數據,用以反映各行對客戶的授信集中及質量情況。 第二部分:一般說明 1.報表名稱:授信集中情況表 2.報表編碼:銀監統 0010 號 3.填報機構:各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農村 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外資法人銀行、外國銀行分行、城市信用社、農村信用社、企業 集團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和汽車金融公司(不報第 II 部分) 。 4.報送口徑、頻度及時間:法人匯總數據(季報)為季後 18 日內;合並報表數據(半 年報)為半年後 40 日內。 5.報送方式:以電子報表形式報送銀監會。 6.數據單位:萬元、百分比。 7.四捨五入要求:金額保留兩位小數,百分比保留兩位小數。 8.填報幣種:本表要求以本外幣合計人民幣填報。銀行業金融機構將外幣折算為人民 幣時,應按照報告期末最後一天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人民幣兌美元、歐元、日元和港幣的 基準匯價進行折算。美元、歐元、日元和港幣等四種主要貨幣以外的其他貨幣對人民幣的折 算匯率, 以報告期末最後一天美元對人民幣的基準匯率與同一天上午 9 時國際外匯市場其他 貨幣兌美元匯率套算確定。 第三部分:具體說明 本表從非金融機構和金融機構兩個方面反映授信集中及質量情況, 分為三個部分: 第Ⅰ 部分為 《最大十家集團客戶授信情況表》 第Ⅱ部分為 , 《最大十家金融機構同業授信情況表》 , 第Ⅲ部分為《最大十家客戶貸款情況表》 。 貸款五級分類主要依照《貸款風險分類指導原則》 (銀發[2001]416 號文件) ,以及《關 於推進和完善貸款風險分類工作的通知》 (銀監發[2003]22 號文件)要求。 [F 正常類]:指正常類貸款即借款人能夠履行合同,沒有足夠理由懷疑貸款本息不能按 時足額償還的貸款。 [G 關注類]:指關注類貸款即盡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償還貸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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償還產生不利影響因素的貸款。 [H 次級類]:指次級類貸款即借款人的還款能力出現明顯問題,完全依靠其正常營業收 入無法足額償還貸款本息,即使執行擔保,也可能會造成一定損失的貸款。 [I 可疑類]:指可疑類貸款即借款人無法足額償還貸款本息,即使執行擔保,也肯定要 造成較大損失的貸款。 [J 損失類]:指損失類貸款即在採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後,本息 仍然無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極少部分的貸款。 拆放同業的五級分類方法參照貸款五級分類的方法。 第Ⅰ部分 最大十家集團客戶授信情況表 本部分統計的授信是指銀行業金融機構向非金融機構客戶直接提供資金, 或者對客戶在 有關經濟活動中可能產生的賠償、支付責任做出保證,包括貸款、貿易融資、票據融資、融 資租賃、透支、各項墊款等表內業務,以及票據承兌、開出信用證、保函、備用信用證、信 用證保兌、債券發行擔保、借款擔保、有追索權的資產銷售、未使用的不可撤銷的貸款承諾 等表外業務。 企業集團財務公司填報該部分報表時按單一客戶填報。 本部分統計填報機構對最大十家 集團客戶授信情況,第[11]行「合計」填報最大十家集團客戶授信的合計情況。 根據《商業銀行集團客戶授信業務風險管理指引》定義,集團客戶是指具有以下特徵的 商業銀行的企事業法人授信對象: ①在股權上或者經營決策上直接或間接控制其他企事業法人或被其他企事業法人控制 的; ②共同被第三方企事業法人所控制的; ③主要投資者個人、 關鍵管理人員或與其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 (包括三代以內直系親屬 關系和二代以內旁系親屬關系)共同直接控制或間接控制的; ④存在其他關聯關系, 可能不按公允價格原則轉移資產和利潤, 商業銀行認為應視同集 團客戶進行授信管理的。 各銀行可根據前面所述集團客戶的四個特徵結合本行授信業務風險管理的實際需要確 定單一集團客戶的范圍。 本表統計的授信包括對單一集團客戶及其關聯關系企業的授信, 也包括對非集團的單一 客戶的授信。 [排序]:填報機構報告期末,根據每一家集團客戶及其關聯企業的授信余額(即 N 列, 包括各項貸款、其他表內授信和不可撤銷的承諾及或有負債) ,按從大至小順序排列,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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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十位的集團的授信情況。 [合計]:填報授信余額最大十家集團授信合計的情況。 [A 客戶名稱]:客戶為法人機構,則名稱應為經有關部門批准正式使用的客戶全稱,與 客戶公章所使用的名稱完全一致。 客戶是境內企業法人的, 名稱應是經國家企業注冊登記部 門批准正式使用的企業名稱全稱。 客戶是境外企業法人的, 根據其注冊地法律正式登記注冊 的公司名稱的全稱填列。沒有中文名稱的,可以用英文名稱填報。 客戶為自然人時,應與其有效證件姓名相一致。 填報機構授信的多個企業存在關聯關系但未成立集團的, 以多個關聯企業中各項貸款余 額最大的企業法人正式登記注冊的名稱填列。 [B 客戶代碼]:境內法人機構客戶填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全國組織機構代 碼編制規則》 (GB1714-1997) ,由組織機構代碼登記主管部門給每個企業、事業客戶、機關 和社會團體頒發的在全國范圍內唯一的、 始終不變的法定代碼。 填報時要按照技術監督部門 頒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的代碼填寫。產業活動單位是本部的,如果沒有 法定代碼,使用其所屬的法人單位法定代碼的前 8 位,第九位校驗碼填「B」。 境外法人機構可填報由填報機構自行編寫的代碼或不填列。 自然人客戶填報其有效證件號碼。 [C 報告期內最高風險額]: 填報機構在報告期內對本表所列最大十家集團客戶的表內外 授信余額最高的一天的余額。 填報機構因管理信息系統暫不支持、 信貸集中管理制度不完善等原因, 暫時無法按日統 計本項目的,可以暫時建立適合本機構的統計頻次,如在報告期內確定幾個統計時點數據, 在報告期末取出最高值。同時各填報機構應盡快完善風險管理系統,不斷提高統計頻次,盡 早解決上述問題。 填報機構若放寬了本項目的統計頻度,應及時將相關情況通報監管當局。 [D]至[K]報告期末表內授信:包括貸款、貿易融資、票據融資、融資租賃、透支、各項 墊款等向客戶直接提供資金的授信業務。 [D 貸款余額]:報告期末對每一家集團客戶及其關聯企業合計的各項貸款余額。 各項貸款是指填報機構對借款人融出貨幣資金形成的資產。主要包括貸款、貿易融資、 票據融資、融資租賃、從非金融機構買入返售資產、透支、各項墊款等。 同時, 本表要反映最大十家集團客戶及其關聯企業的各項貸款按貸款質量五級分類的結 果。 [K 其他表內授信]:除各項貸款以外的其他表內授信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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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至[M]報告期末表外授信: 指已經發生但不涉及或尚未涉及資金增減變化, 不列入資 產負債表的授信業務,包括票據承兌、開出信用證、保函、備用信用證、信用證保兌、債券 發行擔保、借款擔保、有追索權的資產銷售、未使用的不可撤銷的貸款承諾等對客戶在有關 經濟活動中可能產生的賠償、支付責任做出保證。 [L 不可撤銷的承諾及或有負債]: 不可撤銷的承諾是指填報機構在未來某一日期按照約 定條件向客戶提供的不可撤銷的貨幣資金的許諾,包括貸款承諾、循環授信額度等。或有負 債是指填報機構接受客戶委託對第三方承擔責任的業務, 包括銀行承兌匯票、 信用證、 保函、 債券發行擔保、 融資擔保等; 或有負債還包括信用風險仍在填報機構的有追索權的資產銷售 和有追索權的買入資產、回購協議和用於資產證券化的貸款。 [M 其他表外項目]:指填報機構報告期末表外授信中除不可撤銷的承諾及或有負債以外 的其他表外業務。 [N 授信余額]:指報告期末填報機構對每一家集團客戶及其關聯企業的表內外授信合計 的余額。 [O 占資本凈額比例]: 填報機構報告期末的集團客戶及其關聯企業的表內外授信合計余 額占其資本凈額的比例。資本凈額指商業銀行根據《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管理辦法》計算資 本充足率所要求的資本。 [P 保證金、銀行存單、國債]:指報告期末貸款客戶存放在填報機構的保證金以及用於 質押的銀行存單和國債。計算表內外授信余額時不扣除此欄數據。 第Ⅱ部分 最大十家金融機構同業授信情況表 本部分統計的同業授信是指填報機構向金融機構客戶直接提供資金, 或者對金融機構客 戶在有關經濟活動中可能產生的賠償、支付責任做出保證,包括拆放同業、買入返售證券、 存放同業等表內業務,以及擔保、信用風險仍在填報機構的銷售與購買協議、衍生工具合約 等表外業務。 本部分統計填報機構對最大十家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和關聯金融機構授信情況,第 [11]行「合計」填報最大十家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或關聯金融機構授信的合計情況。 本表統計的授信包括對單一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或關聯金融機構的授信。 [排序]: 填報機構報告期末, 根據每一家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和關聯金融機構的授信 余額(即 N 列,包括拆放同業、其他表內同業授信和不可撤銷的承諾及或有負債) ,按從大 至小順序排列,名列前十位的金融機構的授信情況。 [合計]:填報授信余額最大十家金融機構授信合計的情況。 [A 金融機構名稱]:境內金融機構(包括外國銀行分行)的名稱是填寫金融許可證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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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名稱。 境外金融機構 (沒有在中國設立分行) 的名稱填寫其根據注冊地法律正式登記注冊的名 稱。沒有中文名稱的,可以用英文名稱填報。 [B 金融機構代碼]:境內金融機構(包括外國銀行分行)填寫金融許可證上的金融機構 代碼。 境外金融機構(沒有在中國設立分行)的代碼,可以由填報機構自行編寫或不填列。 [C 報告期內最高風險額]: 填報機構在報告期內對本表所列最大十家金融機構及其分支 機構和關聯金融機構的表內外授信余額最高的一天的余額。 填報機構因管理信息系統暫不支持、 信貸集中管理制度不完善等原因, 暫時無法按日統 計本項目的,可以暫時建立適合本機構的統計頻次,如在報告期內確定幾個統計時點數據, 在報告期末取出最高值。同時各填報機構應盡快完善風險管理系統,不斷提高統計頻次,盡 早解決上述問題。 填報機構若放寬了本項目的統計頻度,應及時將相關情況通報監管當局。 [D]至[K]報告期末表內同業授信:包括拆放同業、存放同業、買入返售證券等向金融機 構直接提供資金的授信業務。 [D 拆放同業余額]:報告期末對每一家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或關聯金融機構合計的拆 放同業余額。 同時, 本表要反映最大十家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或關聯金融機構的拆放同業按貸款質 量五級分類的結果。 [K 其他表內同業授信]:除拆放同業的其他表內同業授信業務,包括存放同業、買入返 售證券等。 [L]至[M]報告期末表外同業授信: 指已經發生但不涉及或尚未涉及資金增減變化, 不列 入資產負債表的授信業務,包括擔保、信用風險仍在填報機構的銷售與購買協議、衍生工具 合約等表外業務等對客戶在有關經濟活動中可能產生的賠償、支付責任做出保證。 [L 不可撤銷的承諾及或有負債]: 不可撤銷的承諾是指填報機構在未來某一日期按照約 定條件向金融機構提供的不可撤銷的貨幣資金的許諾,包括貸款承諾、循環授信額度等。或 有負債是指填報機構接受金融機構委託對第三方承擔責任的業務, 包括銀行承兌匯票、 信用 證、保函、債券發行擔保、融資擔保等;或有負債還包括信用風險仍在填報機構的有追索權 的資產銷售和有追索權的買入資產、回購協議和用於資產證券化的貸款。 [M 其他表外項目]:指填報機構報告期末表外授信中除不可撤銷的承諾及或有負債以外 的其他表外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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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授信余額]:指報告期末填報機構對每一家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或關聯金融機構的 表內外授信合計的余額。 [O 占資本凈額比例]: 填報機構報告期末的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或關聯金融機構的表 內外授信合計余額占其資本凈額的比例。 資本凈額指商業銀行根據 《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管 理辦法》計算資本充足率所要求的資本。 [P 保證金、銀行存單、國債]:指報告期末金融機構存放在填報機構的保證金以及用於 質押的銀行存單和國債。計算表內外授信余額時不扣除此欄數據。 第Ⅲ部分 最大十家客戶貸款情況表 本部分對《最大十家客戶貸款情況表》主要項目做出說明。 [排序]:指填報機構報告期末,根據每一家客戶的各項貸款余額(即[D]列)按從大至 小順序排列,名列前十位的客戶貸款及質量情況。 [11]合計: 填報最大十家貸款客戶的各項貸款余額合計數。 本表所指貸款客戶為單個法 人或自然人。 [A 客戶名稱]:客戶為法人機構,則名稱應為經有關部門批准正式使用的客戶全稱,與 客戶公章所使用的名稱完全一致。 客戶是境內企業法人的, 名稱應是經國家企業注冊登記部 門批准正式使用的企業名稱全稱。 客戶是境外企業法人的, 根據其注冊地法律正式登記注冊 的公司名稱的全稱填列。沒有中文名稱的,可以用英文名稱填報。 客戶為自然人時,應與其有效證件姓名相一致。 [B 客戶代碼]:境內法人機構客戶填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全國組織機構代 碼編制規則》 (GB1714-1997) ,由組織機構代碼登記主管部門給每個企業、事業客戶、機關 和社會團體頒發的在全國范圍內唯一的、始終不變的法定代碼。 填報時要按照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的代碼填寫。產 業活動單位是本部的,如果沒有法定代碼,使用其所屬的法人單位法定代碼的前 8 位,第九 位校驗碼填「B」 。 境外法人機構可填報由填報機構自行編寫的代碼或不填列。 自然人客戶填報其有效證件號碼。 [C 報告期內最高風險額]: 填報機構在報告期內對本表所列最大十家客戶的表內外授信 余額最高的一天的余額。 填報機構因管理信息系統暫不支持、 信貸集中管理制度不完善等原因, 暫時無法按日統 計本項目的,可以暫時建立適合本機構的統計頻次,如在報告期內確定幾個統計時點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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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報告期末取出最高值。同時各填報機構應盡快完善風險管理系統,不斷提高統計頻次,盡 早解決上述問題。 填報機構若放寬了本項目的統計頻度,應及時將相關情況通報監管當局。 [D]至[K]報告期末表內授信:包括貸款、貿易融資、票據融資、融資租賃、從非金融機 構買入返售資產、透支、各項墊款等向客戶直接提供資金的授信業務。 [D 貸款余額]:報告期末本表所列前十大貸款客戶的各項貸款余額。 各項貸款是指填報機構對借款人融出貨幣資金形成的資產。主要包括貸款、貿易融資、 票據融資、融資租賃、從非金融機構買入返售資產、透支、各項墊款等。 同時, 本表[F]至[K]反映最大十家客戶貸款按貸款質量五級分類的結果。 [F]至[K]之和 應等於[D 貸款余額]。 [E 占資本凈額比例]:貸款客戶報告期末各項貸款余額占填報機構資本凈額的比例。資 本凈額指商業銀行根據《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管理辦法》計算資本充足率所要求的資本。 [K 其他表內授信]:除各項貸款以外的其他表內授信業務。 [L]至[M]報告期末表外授信: 指已經發生但不涉及或尚未涉及資金增減變化, 未列入資 產負債表的授信業務,包括票據承兌、開出信用證、保函、備用信用證、信用證保兌、債券 發行擔保、借款擔保、有追索權的資產銷售、未使用的不可撤銷的貸款承諾等對客戶在有關 經濟活動中可能產生的賠償、支付責任做出保證。 [L 不可撤銷的承諾及或有負債]: 不可撤銷的承諾是指填報機構在未來某一日期按照約 定條件向客戶提供的不可撤銷的貨幣資金的許諾,包括貸款承諾、循環授信額度等。或有負 債是指填報機構接受客戶委託對第三方承擔責任的業務, 包括銀行承兌匯票、 信用證、 保函、 債券發行擔保、 融資擔保等; 或有負債還包括信用風險仍在填報機構的有追索權的資產銷售 和有追索權的買入資產、回購協議和用於資產證券化的貸款。 [M 其他表外項目]:指填報機構報告期末表外授信中除不可撤銷的承諾及或有負債以外 的其他表外業務。 [N 授信余額]:填報機構報告期末對最大十家貸款客戶中每一家客戶的表內外授信合計 的余額。 [O 占資本凈額的比例]:報告期末貸款客戶的表內外授信余額占填報機構資本凈額的比 例。資本凈額指商業銀行根據《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管理辦法》計算資本充足率所要求的資 本。 [P 保證金、銀行存單、國債]:指報告期末貸款客戶存放在填報機構的保證金以及用於 質押的銀行存單和國債。計算表內外授信余額時不扣除此欄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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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核對關系 表內核對關系 行 [11]=[1]+[2]+[3]+[4]+[5]+[6]+[7]+[8]+[9]+[10],適用於[D]、 [F]、[G]、[H]、[I]、 [J]、[K]、[L]、[M]、[N]和[P]列 [E]=[D]/[12.B],如 E1=D1/[12.B] [O]=(D+K+L)/[12.B],如 O1=(D1+K1+L1)/[12.B]。 列 [D]=[F]+[G]+[H]+[I]+[J] 授信余額[N]=[D]+[K]+[L] G14 第Ⅰ和第Ⅱ部分增加校驗關系如下: C1≥N1,C2≥N2,以此類推,直到 C10≥N10。 N1≥N2≥N3?≥N10,即從大往小排列。 G14 第Ⅲ部分增加校驗關系如下: C1≥N1,C2≥N2,以此類推,直到 C10≥N10。 D1≥D2≥D3?≥D10,即從大往小排列。 表間校驗關系:[12.B]=G41_[7.A]
B. 什麼是已用授信額度
已用授信額度是指金融機構已向特定客戶或企業發放的信用貸款額度中被實際使用的部分。
詳細解釋如下:
授信額度是金融機構基於客戶的信用評估、財務狀況、還款能力等因素,為客戶設定的一個貸款額度上限。這個額度是金融機構根據客戶的信用狀況給予的信任,允許客戶在這個額度內便捷地獲取貸款。已用授信額度則代表客戶已經實際使用了這個授信額度的一部分或全部。例如,如果一家銀行給予某客戶10萬元的授信額度,客戶已經使用了其中的5萬元,那麼這5萬元就是已用授信額度。它是金融機構在評估客戶信用狀況時的實際放款記錄,反映了客戶的信用活躍度和債務承擔能力。金融機構會根據客戶的還款情況、信用記錄等因素持續評估和調整授信額度。
在實際金融交易中,了解和監控已用授信額度對金融機構和客戶都非常重要。金融機構需要確保客戶的債務水平不超過其還款能力,以控制風險。客戶也需要合理規劃和利用自己的授信額度,避免過度借貸,確保自己的財務穩健。已用授信額度的管理,是金融機構風險管理的重要環節,也是客戶維護自身財務健康的關鍵部分。
C. 金融機構的授信額度在財務報表哪裡能體現
財務報表裡沒有啊 哥們,銀行給企業的授信既不是資產、也不是負債、更不是權益,也不是現金流,你讓他入哪個表啊? 呵呵
這個要讓企業提供的,問主辦客戶經理,不大好核實,因為其他銀行一般都不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