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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保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發展戰略目標

發布時間:2024-09-21 00:44:22

❶ 銀行業保險業綠色金融管理辦法

銀行業保險業綠色金融指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促進銀行業保險業發展綠色金融,積極服務兼具環境和社會效益的各類經濟活動,更好助力污染防治攻堅,有序推進碳達峰、碳中和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指引。
第二條 本指引所稱銀行保險機構包括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開發銀行、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社、保險集團(控股)公司、保險公司、再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
其他銀行業金融機構和保險機構綠色金融管理參照本指引執行。
第三條 銀行保險機構應當完整、准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從戰略高度推進綠色金融,加大對綠色、低碳、循環經濟的支持,防範環境、社會和治理風險,提升自身的環境、社會和治理表現,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
第四條 銀行保險機構應當有效識別、監測、防控業務活動中的環境、社會和治理風險,重點關注客戶(融資方)及其主要承包商、供應商因公司治理缺陷和管理不到位而在建設、生產、經營活動中可能給環境、社會帶來的危害及引發的風險,將環境、社會、治理要求納入管理流程和全面風險管理體系,強化信息披露和與利益相關者的交流互動,完善相關政策制度和流程管理。重點關注的客戶主要包括以下四類:
(一)銀行信貸客戶;
(二)投保環境、社會和治理風險等相關保險的客戶;
(三)保險資金實體投資項目的融資方;
(四)其他根據法律法規或合同約定應開展環境、社會和治理風險管理的客戶。
第五條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銀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依法負責對銀行保險機構綠色金融業務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第二章 組織管理
第六條 銀行保險機構董事會或理事會應當承擔綠色金融主體責任,樹立並推行節約、低碳、環保、可持續發展等綠色發展理念,重視發揮銀行保險機構在推進生態文明體系建設和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中的作用,建立與社會共贏的可持續發展模式。
第七條 銀行保險機構董事會或理事會負責確定綠色金融發展戰略,審批高級管理層制定的綠色金融目標和提交的綠色金融報告,指定專門委員會負責綠色金融工作,監督、評估本機構綠色金融發展戰略執行情況。
第八條 銀行保險機構高級管理層應當根據董事會或理事會的決定,制定綠色金融目標,建立機制和流程,明確職責和許可權,開展內部監督檢查和考核評價,每年度向董事會或理事會報告綠色金融發展情況,並按規定向銀保監會或其派出機構報送和對外披露綠色金融相關情況。
第九條 銀行保險機構總部和省級、地市級分支機構應當指定一名高級管理人員牽頭負責綠色金融工作,根據需要建立跨部門的綠色金融工作領導和協調機制,統籌推進相關工作。
銀行保險機構應當給予綠色金融工作負責人和相關部門充分授權,配備相應資源,並在績效考核中充分體現綠色金融實施情況。
第十條 鼓勵銀行保險機構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的前提下開展綠色金融體制機制創新,通過組建綠色金融專業部門、建設特色分支機構、設置專崗專職等方式,提升綠色金融服務質效和風險管理水平。
第三章 政策制度及能力建設
第十一條 銀行保險機構應當根據國家綠色低碳發展目標和規劃以及相關環保法律法規、產業政策、行業准入政策等規定,建立並不斷完善環境、社會和治理風險管理的政策、制度和流程,明確綠色金融的支持方向和重點領域,對國家重點調控的限制類以及有重大風險的行業制定授信指引,實行有差別、動態的授信或投資政策,實施風險敞口管理制度。
第十二條 銀行保險機構應當以助力污染防治攻堅為導向,有序推進碳達峰、碳中和工作。堅持穩中求進,調整完善信貸政策和投資政策,積極支持清潔低碳能源體系建設,支持重點行業和領域節能、減污、降碳、增綠、防災,實施清潔生產,促進綠色低碳技術推廣應用,落實碳排放、碳強度政策要求,先立後破、通盤謀劃,有保有壓、分類施策,防止「一刀切」和運動式減碳。堅決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項目盲目發展,加強對高碳資產的風險識別、評估和管理,在保障能源安全、產業鏈供應鏈安全的同時,漸進有序降低資產組合的碳強度,最終實現資產組合的碳中和。
第十三條 保險機構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自身經營范圍積極開展環境保護、氣候變化、綠色產業和技術等領域的保險保障業務以及服務創新,開發相關風險管理方法、技術和工具,為相關領域的生產經營者提供風險管理和服務,推動保險客戶提高環境、社會和治理風險管理意識,根據合同約定開展事故預防和風險隱患排查。
第十四條 銀行保險機構應當制定針對客戶的環境、社會和治理風險評估標准,對客戶風險進行分類管理與動態評估。銀行機構應將風險評估結果作為客戶評級、信貸准入、管理和退出的重要依據,並在貸款「三查」、貸款定價和經濟資本分配等方面採取差別化的風險管理措施。保險機構應將風險評估結果作為承保管理和投資決策的重要依據,根據客戶風險情況,實行差別費率。
銀行保險機構應當對存在重大環境、社會和治理風險的客戶實行名單制管理,積極行使作為債權人或股東的合法權利,要求其採取風險緩釋措施,包括制定並落實重大風險應對預案,暢通利益相關方申訴渠道,建立充分、及時、有效的溝通機制,尋求第三方核查或分擔風險等。
第十五條 銀行保險機構應當建立有利於綠色金融創新的工作機制,在依法合規、有效控制風險和商業可持續的前提下,推動綠色金融流程、產品和服務創新。
第十六條 銀行保險機構應當重視自身的環境、社會和治理表現,建立相關制度,加強綠色金融理念宣傳教育,規范經營行為,實行綠色辦公、綠色運營、綠色采購、綠色出行、「光碟」行動等,積極發展金融科技,提高信息化、集約化管理和服務水平,漸進有序減少碳足跡,最終實現運營的碳中和。
第十七條 銀行保險機構應當加強綠色金融能力建設,建立健全相關業務標准和統計制度,強化對綠色金融數據的治理,完善相關管理系統,加強綠色金融培訓,培養和引進相關專業人才。必要時可以藉助合格、獨立的第三方對環境、社會和治理風險進行評審或通過其他有效方式,獲得相關專業服務。
第四章 投融資流程管理
第十八條 銀行保險機構應當加強授信和投資盡職調查,根據客戶及其項目所處行業、區域特點,明確環境、社會和治理風險盡職調查的內容要點,確保調查全面、深入、細致。必要時可以尋求合格、獨立的第三方和相關主管部門的支持。
第十九條 銀行保險機構應當對擬授信客戶和擬投資項目進行嚴格的合規審查,針對不同行業的客戶特點,制定環境、社會和治理方面的合規文件清單和合規風險審查清單,審查客戶提交的文件和相關手續的合規性、有效性和完整性,確信客戶對相關風險點有足夠的重視和有效的動態控制,符合實質合規要求。
第二十條 銀行保險機構應當加強授信和投資審批管理,根據客戶面臨的環境、社會和治理風險的性質和嚴重程度,確定合理的授信、投資許可權和審批流程。對在環境、社會和治理方面存在嚴重違法違規和重大風險的客戶,應當嚴格限制對其授信和投資。
第二十一條 銀行保險機構應當通過完善合同條款督促客戶加強環境、社會和治理風險管理。對涉及重大環境、社會和治理風險的信貸客戶和投資項目,應當在合同正文或附件中要求客戶提交環境、社會和治理風險報告,訂立客戶加強環境、社會和治理風險管理的聲明和承諾條款,以及客戶在管理環境、社會和治理風險方面違約時的救濟條款。
第二十二條 銀行保險機構應當加強信貸和投資資金撥付管理,將客戶對環境、社會和治理風險的管理狀況作為信貸和投資資金撥付的重要依據。在已授信和投資項目的設計、准備、施工、竣工、運營、關停等相關環節,合理設置環境、社會和治理風險評估關卡,對出現重大風險隱患的,可以按照合同約定中止直至終止資金撥付。
第二十三條 銀行保險機構應當加強貸後和投後管理,對有潛在重大環境、社會和治理風險的客戶,制定並實行有針對性的管理措施。密切關注國內外法律、政策、技術、市場變化對客戶經營狀況和行業發展的影響,加強動態分析,開展情景分析和壓力測試,並在資產風險分類、准備計提等方面及時做出調整。建立健全客戶重大環境、社會和治理風險的內部報告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在客戶發生重大環境、社會和治理風險事件時,應當督促客戶及時採取相關的風險處置措施,並就該事件可能造成的影響及時進行報告。
第二十四條 銀行保險機構應當根據自身實際積極運用大數據、區塊鏈、人工智慧等科技手段提升綠色金融管理水平,不斷完善產品開發、經營銷售、投融資管理等業務流程,優化對小微企業融資、線上融資等業務的環境、社會和治理風險管理,結合業務特點在風險評估、盡職調查、合規審查、信貸管理、投後管理等方面採取差異化、便捷化的管理措施,提高風險管理的覆蓋面和有效性。
第二十五條 銀行保險機構應當積極支持「一帶一路」綠色低碳建設,加強對擬授信和投資的境外項目的環境、社會和治理風險管理,要求項目發起人及其主要承包商、供應商遵守項目所在國家或地區有關生態、環境、土地、健康、安全等相關法律法規,遵循相關國際慣例或准則,確保對項目的管理與國際良好做法在實質上保持一致。
第五章 內控管理與信息披露
第二十六條 銀行保險機構應當將綠色金融政策執行情況納入內控合規檢查范圍,定期組織實施內部審計。檢查發現違規問題的,應當依據規定進行問責。
第二十七條 銀行保險機構應當建立有效的綠色金融考核評價體系和獎懲機制,落實激勵約束措施,完善盡職免責機制,確保綠色金融持續有效開展。
第二十八條 銀行保險機構應當公開綠色金融戰略和政策,充分披露綠色金融發展情況。借鑒國際慣例、准則或良好實踐,提升信息披露水平。對涉及重大環境、社會和治理風險影響的授信或投資情況,應當建立申訴回應機制,依據法律法規、自律管理規則等主動、及時、准確、完整披露相關信息,接受市場和利益相關方的監督。必要時可以聘請合格、獨立的第三方,對銀行保險機構履行環境、社會和治理責任的活動進行鑒證、評估或審計。
第六章 監督管理
第二十九條 銀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應當加強與相關主管部門的協調配合,推動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機制,為銀行保險機構獲得綠色產業項目信息、企業環境、社會和治理風險相關信息提供便利,向銀行保險機構提示相關風險。
第三十條 銀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應當加強非現場監管,完善非現場監管指標,強化對銀行保險機構管理環境、社會和治理風險的監測分析,及時引導其調整完善信貸和投資政策,加強風險管理。
第三十一條 銀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組織開展日常監管和監督檢查,應當充分考慮銀行保險機構管理環境、社會和治理風險的情況,明確相關監管內容和要求。
第三十二條 銀行保險機構在開展綠色金融業務過程中違反相關監管規定的,銀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可依法採取監管措施,督促銀行保險機構整改。
第三十三條 銀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應當加強對銀行保險機構綠色金融業務的指導,在銀行保險機構自評估的基礎上,採取適當方式評估銀行保險機構綠色金融成效,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將評估結果作為銀行保險機構監管評級、機構准入、業務准入、高管人員履職評價的重要參考。
第三十四條 銀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應當指導銀行保險行業自律組織積極發揮作用,通過組織會員單位定期進行綠色金融實施情況評價,開展綠色金融教育培訓、交流研討、調查研究、推薦專業人才等方式,促進綠色金融發展。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五條 本指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銀行保險機構應當自本指引實施之日起1年內建立和完善相關內部管理制度和流程,確保綠色金融管理工作符合監管規定。
第三十六條 本指引由銀保監會負責解釋。
中國銀保監會
2022年6月1日
(此件發至銀保監分局與地方法人銀行保險機構)

❷ 仇景陽的重要講話

200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全市金融系統認真貫徹落實十六大和十六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牢固樹立科學發展觀,優化信貸結構,深化金融改革,改進金融服務,加大對地方經濟發展的支持力度,全市銀行業金融工作取得了顯著成績。
信貸投放快速增長,運行質量不斷提高。全市銀行業金融機構各項貸款余額達到813.91億元(居全省第6位),比年初增加138.19億元(居全省第5位),達到歷史最好水平。不良貸款繼續實現「雙降」,不良貸款余額和佔比分別較比年初下降6.62億元和2.87個百分點;全市銀行業金融機構全部實現賬面盈利,實現當年結益13.9億元,同比增加0.84億元;法人機構抗風險能力進一步增強,有10家法人機構資本充足率達到8%以上。城市商業銀行和農村合作金融機構撥備覆蓋率分別達到80.09%和96.23%。改革與發展穩步推進。12家縣區農聯社中有11家已經完成組織形式改革,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在全國率先開辦了「沂蒙惠農一卡通」業務。臨沂市商業銀行在沂水設立了第一家縣域支行,開辦了小企業「直通車」信貸業務。郵政儲蓄機構定期存單小額質押貸款業務進展順利,貸款累計發放筆數、金額及余額居全省首位。
2006年是深入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一年。從國際上看,經濟全球化深入發展,金融市場聯系更加密切,資本流動規模不斷擴大,金融創新日新月異,金融對各國經濟和世界經濟的作用與影響明顯增強。從國內看,我國工業化、城市化、市場化、國際化進程明顯加快,經濟結構調整和經濟社會發展對金融的需求日益增加。從我市情況看,經濟社會發展已站在了新的起點上。全市經濟工作會議提出,2006年全市經濟工作要努力在結構調整、節能環保和土地集約利用、新農村建設、區域經濟協調發展、改革開放、解決民生問題、發展社會事業七個方面取得新成效,2006年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目標能否順利實現,金融支持是關鍵,金融業的健康程度和運行效率,直接影響整個經濟發展的速度和質量。我們一定要把銀行業金融工作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進一步增強做好銀行業金融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加強監管,優化服務,鞏固和發展金融宏觀調控成果,促進全市銀行業金融工作又好又快發展。
一、改進和加強金融服務,進一步加大對臨沂經濟發展的支持力度
一是增強大局意識。大家要形成這樣的共識:只有臨沂經濟發展了,臨沂銀行業才能發展;沒有臨沂經濟的又好又快發展,就沒有臨沂銀行業的又好又快發展。希望各銀行類金融機構正確處理自身發展與地方發展的關系,把支持地方發展與解決自身的困難和問題結合起來,用發展的思路和措施解決問題和風險,擯棄單純壓縮貸款等消極防範風險的做法,實現經濟金融和諧共贏。二是突出支持重點。要大力支持有明顯競爭優勢的骨幹企業、重點項目和產業集群,扶植培育新興產業。支持發展循環經濟和清潔生產,提高資源綜合利用,降低能耗水平,推進生態治理和環境保護,加快建設節約型社會。要加大對高新技術企業和項目的信貸投入,鼓勵企業自主創新,提高科技含量和競爭能力。三是加大對薄弱環節的支持。要加大支持「三農」力度,按照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要求,改進金融服務,滿足「三農」信貸需求,積極支持農業產業化、農村城鎮化發展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要加大對中小企業的金融支持力度。各銀行業機構要認真實施中小企業成長計劃,大力拓展中小企業市場,不斷增加對中小企業的信貸投放。銀監分局要突出引導性和扶助性監管,使全市中小企業信貸工作再上新台階。要加大對縣域經濟的支持力度。各銀行業機構要適當增加縣域經營網點,下放信貸許可權,創新金融服務產品,努力提高金融服務水平。農發行、農行、農村信用社和將成立的郵政儲蓄銀行要按照深化農村金融體制改革的要求,調整經營思路,充分利用在縣域的資金、網路和專業等方面的優勢,更好地為縣域經濟服務。銀監分局要堅持「寬進入、嚴監管」的原則,按規定降低縣域金融機構進入門檻,不斷完善支持縣域經濟的金融服務體系。另外,要繼續加大對弱勢群體的信貸支持,支持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和貧困大學生完成學業。
二、深化改革,加快做大做強我市金融業
一是加快發展城市商業銀行。臨沂市商業銀行作為我市金融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要不斷深化改革,努力做強做大。要明確定位,科學規劃。繼續以服務於地方經濟為目標,以服務於中小企業為重點,以服務於市民生活為基礎,以形成品牌特色為努力方向,鞏固在區域中小企業服務中的優勢地位,努力發展成為在魯南蘇北地區有較強競爭能力和經營特色的區域性商業銀行。要強化經濟資本約束,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積極鼓勵包括中小民營企業在內的境內外合格戰略投資者入股,積極探索在境內外上市。要建立健全以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高級管理層等機構為主體的組織架構和保證各機構獨立運作、有效制衡的制度。要增強創新意識,提高創新能力,圍繞市場定位,推進產品創新,以滿足中小企業和市民的金融服務需求。二是深入推進銀行體制改革。已改制上市的工行、中行、建行要鞏固改革成果,加強內控建設,完善風險管理,嚴防不良資產反彈。農行要按照上級統一部署推進股份制改造。郵儲機構要按上級統一部署穩步推進郵政儲蓄銀行在轄區分支機構的組建工作。農村合作金融機構要按股份制方向推進改革,吸收管理規范的企業法人參資入股,全面完成央行專項票據兌付工作,確保河東農村合作銀行順利開業。省聯社臨沂辦事處要發揮好行業管理職能作用,依法履行職責,提高管理水平。三是進一步完善金融服務體系。銀監部門和銀行業機構要認真學習領會銀監會關於放寬農村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市場准入政策,做好充分准備,支持符合法定條件的村鎮銀行、貸款公司等金融機構落戶農村,完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要積極引進股份制商業銀行在我市設立分支機構。我市經濟的快速協調健康發展和較好的金融生態環境,已經引起一些股份制商業銀行的關注。有關部門要積極做好溝通和推介工作,力爭年內引進交通銀行等兩家以上股份制銀行在我市設立分支機構。
三、加強風險防控,促進銀行業又好又快發展
一是切實防控信用風險。狠抓不良貸款「雙降」,切實防止不良貸款反彈。重點防範集團客戶、票據業務和個人經營類貸款風險,進一步完善和推廣銀團貸款或俱樂部貸款模式。認真落實貸款「三查」制度,加強貸款授信、審批管理,嚴格控制貸款流向。二是切實防控操作風險。把案件專項治理作為一項常規工作納入銀行業操作風險監管范圍,嚴格落實案件專項治理工作責任制,加強案件風險排查和整糾,構建案件治理長效機制,徹底消除案件苗頭和操作風險隱患,確保不發生百萬元以上大要案。三是切實防控合規風險。進一步完善合規風險管理體系,大力加大合規文化建設。銀監部門要進一步增強合規風險監管能力,將合規風險監管納入風險為本的監管框架,促進銀行業機構自我識別和管理合規風險能力的提高。四是切實增強風險監管能力。銀監部門要著重發揮非現場監管及時發現風險、識別風險、預警風險的作用,完善持續監管和分類監管機制,有效控制風險。五是進一步打擊金融犯罪。近段時間以來,非法集資、高利轉貸、亂辦金融等金融犯罪活動有所發生,嚴重擾亂了金融秩序,影響了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市政府將召開專題會議,研究部署打擊金融犯罪的工作措施。銀監、公安、工商、經貿等職能部門要引起高度重視,在市委、市政府領導下,通力合作,共同打擊金融犯罪活動,維護正常的經濟金融秩序。當前工作的重點是打擊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高利轉貸、金融詐騙等犯罪活動,堅決偵破和查處一批涉及金融犯罪的大要案,打掉一批違法犯罪團伙,遏制金融領域犯罪高發勢頭,最大限度地減少國家、金融機構和群眾的經濟損失,建立全社會預防金融犯罪的防控體系,全力保護改革和發展的成果,為全市經濟發展創造良好的金融秩序和安全信用環境。

❸ 文件精神

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
《關於加快推進農業科技創新持續增強農產品供給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見》(全文)
2011年,各地區各部門認真貫徹中央決策部署,同心協力,扎實工作,克服多種困難挑戰,農業農村保持了強勁發展勢頭。糧食生產穩定躍上新台階,農民增收成效喜人,水利建設明顯加速,農村民生持續改善,農村社會安定祥和。農業農村形勢好,有力支撐了經濟平穩較快發展,有效維護了改革發展穩定大局。
做好2012年農業農村工作,穩定發展農業生產,確保農產品有效供給,對推動全局工作、贏得戰略主動至關重要。當前,國際經濟形勢復雜嚴峻,全球氣候變化影響加深,我國耕地和淡水資源短缺壓力加大,農業發展面臨的風險和不確定性明顯上升,鞏固和發展農業農村好形勢的任務更加艱巨。全黨要始終保持清醒認識,絕不能因為連續多年增產增收而思想麻痹,絕不能因為農村面貌有所改善而投入減弱,絕不能因為農村發展持續向好而工作鬆懈,必須再接再厲、迎難而上、開拓進取,努力在高起點上實現新突破、再創新佳績。
實現農業持續穩定發展、長期確保農產品有效供給,根本出路在科技。農業科技是確保國家糧食安全的基礎支撐,是突破資源環境約束的必然選擇,是加快現代農業建設的決定力量,具有顯著的公共性、基礎性、社會性。必須緊緊抓住世界科技革命方興未艾的歷史機遇,堅持科教興農戰略,把農業科技擺上更加突出的位置,下決心突破體制機制障礙,大幅度增加農業科技投入,推動農業科技跨越發展,為農業增產、農民增收、農村繁榮注入強勁動力。
2012年農業農村工作的總體要求是: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以及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同步推進工業化、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圍繞強科技保發展、強生產保供給、強民生保穩定,進一步加大強農惠農富農政策力度,奮力奪取農業好收成,合力促進農民較快增收,努力維護農村社會和諧穩定。
一、加大投入強度和工作力度,持續推動農業穩定發展
1.毫不放鬆抓好糧食生產。保障農產品有效供給,首先要穩住糧食生產,確保不出現滑坡。要切實落實「米袋子」省長負責制,繼續開展糧食穩定增產行動,千方百計穩定糧食播種面積,擴大緊缺品種生產,著力提高單產和品質。繼續實施全國新增千億斤糧食生產能力規劃,加快提升800個產糧大縣(市、區、場)生產能力。繼續實施糧食豐產科技工程、超級稻新品種選育和示範項目。支持優勢產區加強棉花、油料、糖料生產基地建設,進一步優化布局、主攻單產、提高效益。深入推進糧棉油糖高產創建,積極擴大規模,選擇基礎條件好、增產潛力大的縣鄉大力開展整建制創建。大力支持在關鍵農時、重點區域開展防災減災技術指導和生產服務,加快推進農作物病蟲害專業化統防統治,完善重大病蟲疫情防控支持政策。
2.狠抓「菜籃子」產品供給。抓好「菜籃子」,必須建好菜園子、管好菜攤子。要加快推進區域化布局、標准化生產、規模化種養,提升「菜籃子」產品整體供給保障能力和質量安全水平。大力發展設施農業,繼續開展園藝作物標准園、畜禽水產示範場創建,啟動農業標准化整體推進示範縣建設。實施全國蔬菜產業發展規劃,支持優勢區域加強菜地基礎設施建設。穩定發展生豬生產,扶持肉牛肉羊生產大縣標准化養殖和原良種場建設,啟動實施振興奶業苜蓿發展行動,推進生豬和奶牛規模化養殖小區建設。制定和實施動物疫病防控二期規劃,及時處置重大疫情。開展水產養殖生態環境修復試點,支持遠洋漁船更新改造,加強漁政建設和管理。充分發揮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在「菜籃子」產品生產和流通中的積極作用。強化食品質量安全監管綜合協調,加強檢驗檢測體系和追溯體系建設,開展質量安全風險評估。大力推廣高效安全肥料、低毒低殘留農葯,嚴格規范使用食品和飼料添加劑。落實「菜籃子」市長負責制,充分發揮都市農業應急保障功能,大中城市要堅持保有一定的蔬菜等生鮮食品自給能力。
3.加大農業投入和補貼力度。持續加大財政用於「三農」的支出,持續加大國家固定資產投資對農業農村的投入,持續加大農業科技投入,確保增量和比例均有提高。發揮政府在農業科技投入中的主導作用,保證財政農業科技投入增幅明顯高於財政經常性收入增幅,逐步提高農業研發投入占農業增加值的比重,建立投入穩定增長的長效機制。按照增加總量、擴大范圍、完善機制的要求,繼續加大農業補貼強度,新增補貼向主產區、種養大戶、農民專業合作社傾斜。提高對種糧農民的直接補貼水平。落實農資綜合補貼動態調整機制,適時增加補貼。加大良種補貼力度。擴大農機具購置補貼規模和范圍,進一步完善補貼機制和管理辦法。健全主產區利益補償機制,增加產糧(油)大縣獎勵資金,加大生豬調出大縣獎勵力度。探索完善森林、草原、水土保持等生態補償制度。研究建立公益林補償標准動態調整機制,進一步加大濕地保護力度。加快轉變草原畜牧業發展方式,加大對牧業、牧區、牧民的支持力度,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政策覆蓋到國家確定的牧區半牧區縣(市、旗)。加大村級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力度,積極引導農民和社會資金投入「三農」。有效整合國家投入,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切實加強財政「三農」投入和補貼資金使用監管,堅決制止、嚴厲查處虛報冒領、截留挪用等違法違規行為。
4.提升農村金融服務水平。加大農村金融政策支持力度,持續增加農村信貸投入,確保銀行業金融機構涉農貸款增速高於全部貸款平均增速。完善涉農貸款稅收激勵政策,健全金融機構縣域金融服務考核評價辦法,引導縣域銀行業金融機構強化農村信貸服務。大力推進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完善農戶信用評價機制。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穩定縣(市)農村信用社法人地位。發展多元化農村金融機構,鼓勵民間資本進入農村金融服務領域,支持商業銀行到中西部地區縣域設立村鎮銀行。有序發展農村資金互助組織,引導農民專業合作社規范開展信用合作。完善符合農村銀行業金融機構和業務特點的差別化監管政策,適當提高涉農貸款風險容忍度,實行適度寬松的市場准入、彈性存貸比政策。繼續發展農戶小額信貸業務,加大對種養大戶、農民專業合作社、縣域小型微型企業的信貸投放力度。加大對科技型農村企業、科技特派員下鄉創業的信貸支持力度,積極探索農業科技專利質押融資業務。支持農業發展銀行加大對農業科技的貸款力度。鼓勵符合條件的涉農企業開展直接融資,積極發展涉農金融租賃業務。擴大農業保險險種和覆蓋面,開展設施農業保費補貼試點,擴大森林保險保費補貼試點范圍,扶持發展漁業互助保險,鼓勵地方開展優勢農產品生產保險。健全農業再保險體系,逐步建立中央財政支持下的農業大災風險轉移分散機制。
5.穩定和完善農村土地政策。加快修改完善相關法律,落實現有土地承包關系保持穩定並長久不變的政策。按照依法自願有償原則,引導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發展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促進農業生產經營模式創新。加快推進農村地籍調查,2012年基本完成覆蓋農村集體各類土地的所有權確權登記頒證,推進包括農戶宅基地在內的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穩步擴大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試點,財政適當補助工作經費。加強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和服務,健全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製度。加快修改土地管理法,完善農村集體土地徵收有關條款,健全嚴格規范的農村土地管理制度。加快推進牧區草原承包工作。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穩定林地家庭承包關系,2012年基本完成明晰產權、承包到戶的改革任務,完善相關配套政策。搞好國有林場、國有林區改革試點。深入推進農村綜合改革,加強農村改革試驗區工作。
二、依靠科技創新驅動,引領支撐現代農業建設
6.明確農業科技創新方向。著眼長遠發展,超前部署農業前沿技術和基礎研究,力爭在世界農業科技前沿領域佔有重要位置。面向產業需求,著力突破農業重大關鍵技術和共性技術,切實解決科技與經濟脫節問題。立足我國基本國情,遵循農業科技規律,把保障國家糧食安全作為首要任務,把提高土地產出率、資源利用率、勞動生產率作為主要目標,把增產增效並重、良種良法配套、農機農藝結合、生產生態協調作為基本要求,促進農業技術集成化、勞動過程機械化、生產經營信息化,構建適應高產、優質、高效、生態、安全農業發展要求的技術體系。
7.突出農業科技創新重點。穩定支持農業基礎性、前沿性、公益性科技研究。大力加強農業基礎研究,在農業生物基因調控及分子育種、農林動植物抗逆機理、農田資源高效利用、農林生態修復、有害生物控制、生物安全和農產品安全等方面突破一批重大基礎理論和方法。加快推進前沿技術研究,在農業生物技術、信息技術、新材料技術、先進製造技術、精準農業技術等方面取得一批重大自主創新成果,搶占現代農業科技制高點。著力突破農業技術瓶頸,在良種培育、節本降耗、節水灌溉、農機裝備、新型肥葯、疫病防控、加工貯運、循環農業、海洋農業、農村民生等方面取得一批重大實用技術成果。
8.完善農業科技創新機制。打破部門、區域、學科界限,有效整合科技資源,建立協同創新機制,推動產學研、農科教緊密結合。按照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的要求,深化農業科研院所改革,健全現代院所制度,擴大院所自主權,努力營造科研人員潛心研究的政策環境。完善農業科研立項機制,實行定向委託和自主選題相結合、穩定支持和適度競爭相結合。完善農業科研評價機制,堅持分類評價,注重解決實際問題,改變重論文輕發明、重數量輕質量、重成果輕應用的狀況。大力推進現代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建設,完善以產業需求為導向、以農產品為單元、以產業鏈為主線、以綜合試驗站為基點的新型農業科技資源組合模式,及時發現和解決生產中的技術難題,充分發揮技術創新、試驗示範、輻射帶動的積極作用。落實稅收減免、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高新技術優惠等政策,支持企業加強技術研發和升級,鼓勵企業承擔國家各類科技項目,增強自主創新能力。積極培育以企業為主導的農業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發展涉農新興產業。加快農業技術轉移和成果轉化,加強農業知識產權保護,穩步發展農業技術交易市場。
9.改善農業科技創新條件。加大國家各類科技計劃向農業領域傾斜支持力度,提高公益性科研機構運行經費保障水平。支持發展農業科技創新基金,積極引導和鼓勵金融信貸、風險投資等社會資金參與農業科技創新創業。繼續實施轉基因生物新品種培育科技重大專項,加大涉農公益性行業科研專項實施力度。推進國家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範區和國家農業科技園區建設。按照統籌規劃、共建共享的要求,增加涉農領域國家工程實驗室、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科技資源共享平台的數量,支持部門開放實驗室和試驗示範基地建設。加強市地級涉農科研機構建設,鼓勵有條件的地方納入省級科研機構直接管理。加強國際農業科技交流與合作,加大力度引進消化吸收國外先進農業技術。加強農業氣象研究和試驗工作,強化人工影響天氣基礎設施和科技能力建設。
10.著力抓好種業科技創新。科技興農,良種先行。增加種業基礎性、公益性研究投入,加強種質資源收集、保護、鑒定,創新育種理論方法和技術,創制改良育種材料,加快培育一批突破性新品種。重大育種科研項目要支持育繁推一體化種子企業,加快建立以企業為主體的商業化育種新機制。優化調整種子企業布局,提高市場准入門檻,推動種子企業兼並重組,鼓勵大型企業通過並購、參股等方式進入種業。建立種業發展基金,培育一批育繁推一體化大型骨幹企業,支持企業與優勢科研單位建立育種平台,鼓勵科研院所、高等學校科研人員與企業合作共享。加大動植物良種工程實施力度,加強西北、西南、海南等優勢種子繁育基地建設,鼓勵種子企業與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建立相對集中穩定的種子生產基地,在糧棉油生產大縣建設新品種引進示範場。對符合條件的種子生產開展保險試點,加大種子儲備財政補助力度。完善品種審定、保護、退出制度,強化種子生產經營行政許可管理,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套牌侵權、搶購套購等違法行為。
三、提升農業技術推廣能力,大力發展農業社會化服務
11.強化基層公益性農技推廣服務。充分發揮各級農技推廣機構的作用,著力增強基層農技推廣服務能力,推動家庭經營向採用先進科技和生產手段的方向轉變。普遍健全鄉鎮或區域性農業技術推廣、動植物疫病防控、農產品質量監管等公共服務機構,明確公益性定位,根據產業發展實際設立公共服務崗位。全面實行人員聘用制度,嚴格上崗條件,落實崗位責任,推行縣主管部門、鄉鎮政府、農民三方考評辦法。對紮根鄉村、服務農民、艱苦奉獻的農技推廣人員,要切實提高待遇水平,落實工資傾斜和績效工資政策,實現在崗人員工資收入與基層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平均水平相銜接。進一步完善鄉鎮農業公共服務機構管理體制,加強對農技推廣工作的管理和指導。切實改善基層農技推廣工作條件,按種養規模和服務績效安排推廣工作經費。2012年基層農業技術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示範縣項目基本覆蓋農業縣(市、區、場)、農業技術推廣機構條件建設項目覆蓋全部鄉鎮。大幅度增加農業防災減災穩產增產關鍵技術良法補助。加快把基層農技推廣機構的經營性職能分離出去,按市場化方式運作,探索公益性服務多種實現形式。改進基層農技推廣服務手段,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手機等媒體和現代信息技術,為農民提供高效便捷、簡明直觀、雙向互動的服務。加強鄉鎮或小流域水利、基層林業公共服務機構建設,健全農業標准化服務體系。擴大農業農村公共氣象服務覆蓋面,提高農業氣象服務和農村氣象災害防禦科技水平。
12.引導科研教育機構積極開展農技服務。引導高等學校、科研院所成為公益性農技推廣的重要力量,強化服務「三農」職責,完善激勵機制,鼓勵科研教學人員深入基層從事農技推廣服務。支持高等學校、科研院所承擔農技推廣項目,把農技推廣服務績效納入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和工作考核,推行推廣教授、推廣型研究員制度。鼓勵高等學校、科研院所建立農業試驗示範基地,推行專家大院、校市聯建、院縣共建等服務模式,集成、熟化、推廣農業技術成果。大力實施科技特派員農村科技創業行動,鼓勵創辦領辦科技型企業和技術合作組織。
13.培育和支持新型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通過政府訂購、定向委託、招投標等方式,扶持農民專業合作社、供銷合作社、專業技術協會、農民用水合作組織、涉農企業等社會力量廣泛參與農業產前、產中、產後服務。充分發揮農民專業合作社組織農民進入市場、應用先進技術、發展現代農業的積極作用,加大支持力度,加強輔導服務,推進示範社建設行動,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社規范運行。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興辦農產品加工企業或參股龍頭企業。壯大農村集體經濟,探索有效實現形式,增強集體組織對農戶生產經營的服務能力。鼓勵有條件的基層站所創辦農業服務型企業,推行科工貿一體化服務的企業化試點,由政府向其購買公共服務。支持發展農村綜合服務中心。全面推進農業農村信息化,著力提高農業生產經營、質量安全控制、市場流通的信息服務水平。整合利用農村黨員幹部現代遠程教育等網路資源,搭建三網融合的信息服務快速通道。加快國家農村信息化示範省建設,重點加強面向基層的涉農信息服務站點和信息示範村建設。繼續實施星火計劃,推進科技富民強縣行動、科普惠農興村計劃等工作。
四、加強教育科技培訓,全面造就新型農業農村人才隊伍
14.振興發展農業教育。推進部部共建、省部共建高等農業院校,實施卓越農林教育培養計劃,辦好一批涉農學科專業,加強農科教合作人才培養基地建設。進一步提高涉農學科(專業)生均撥款標准。加大國家勵志獎學金和助學金對高等學校涉農專業學生傾斜力度,提高涉農專業生源質量。加大高等學校對農村特別是貧困地區的定向招生力度。鼓勵和引導高等學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工作,對符合條件的,實行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政策。深入推進大學生「村官」計劃,因地制宜實施「三支一扶」、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等計劃。加快中等職業教育免費進程,落實職業技能培訓補貼政策,鼓勵涉農行業興辦職業教育,努力使每一個農村後備勞動力都掌握一門技能。
15.加快培養農業科技人才。國家重大人才工程要向農業領域傾斜,繼續實施創新人才推進計劃和農業科研傑出人才培養計劃,加快培養農業科技領軍人才和創新團隊。進一步完善農業科研人才激勵機制、自主流動機制。制定以科研質量、創新能力和成果應用為導向的評價標准。廣泛開展基層農技推廣人員分層分類定期培訓。完善基層農技推廣人員職稱評定標准,注重工作業績和推廣實效,評聘職數向鄉鎮和生產一線傾斜。開展農業技術推廣服務特崗計劃試點,選拔一批大學生到鄉鎮擔任特崗人員。積極發揮農民技術人員示範帶動作用,按承擔任務量給予相應補助。
16.大力培訓農村實用人才。以提高科技素質、職業技能、經營能力為核心,大規模開展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充分發揮各部門各行業作用,加大各類農村人才培養計劃實施力度,擴大培訓規模,提高補助標准。加快培養村幹部、農民專業合作社負責人、到村任職大學生等農村發展帶頭人,農民植保員、防疫員、水利員、信息員、沼氣工等農村技能服務型人才,種養大戶、農機大戶、經紀人等農村生產經營型人才。大力培育新型職業農民,對未升學的農村高初中畢業生免費提供農業技能培訓,對符合條件的農村青年務農創業和農民工返鄉創業項目給予補助和貸款支持。
五、改善設施裝備條件,不斷夯實農業發展物質基礎
17.堅持不懈加強農田水利建設。加快推進水源工程建設、大江大河大湖和中小河流治理、病險水庫水閘除險加固、山洪地質災害防治,加大大中型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大中型灌溉排水泵站更新改造力度,在水土資源條件具備的地方新建一批灌區,努力擴大有效灌溉面積。繼續增加中央財政小型農田水利設施建設補助專項資金,實現小型農田水利重點縣建設基本覆蓋農業大縣。加大山丘區「五小水利」工程建設、農村河道綜合整治、塘堰清淤力度,發展牧區水利。大力推廣高效節水灌溉新技術、新設備,擴大設備購置補貼范圍和貸款貼息規模,完善節水灌溉設備稅收優惠政策。創新農田水利建設管理機制,加快推進土地出讓收益用於農田水利建設資金的中央和省級統籌,落實農業灌排工程運行管理費用由財政適當補助政策。發展水利科技推廣、防汛抗旱、灌溉試驗等方面的專業化服務組織。
18.加強高標准農田建設。加快永久基本農田劃定工作,啟動耕地保護補償試點。制定全國高標准農田建設總體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多渠道籌集資金,增加農業綜合開發投入,開展農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和示範建設,集中力量加快推進旱澇保收高產穩產農田建設,實施東北四省區高效節水農業灌溉工程,全面提升耕地持續增產能力。佔用耕地建設重大工程,要積極推行「移土培肥」經驗和做法。繼續搞好農地質量調查和監測工作,深入推進測土配方施肥,擴大土壤有機質提升補貼規模,繼續實施旱作農業工程。加強設施農業裝備與技術示範基地建設。加快推進現代農業示範區建設,支持墾區率先發展現代農業。
19.加快農業機械化。充分發揮農業機械集成技術、節本增效、推動規模經營的重要作用,不斷拓展農機作業領域,提高農機服務水平。著力解決水稻機插和玉米、油菜、甘蔗、棉花機收等突出難題,大力發展設施農業、畜牧水產養殖等機械裝備,探索農業全程機械化生產模式。積極推廣精量播種、化肥深施、保護性耕作等技術。加強農機關鍵零部件和重點產品研發,支持農機工業技術改造,提高產品適用性、便捷性、安全性。加大信貸支持力度,鼓勵種養大戶、農機大戶、農機合作社購置大中型農機具。落實支持農機化發展的稅費優惠政策,推動農機服務市場化和產業化。切實加強農機售後服務和農機安全監理工作。
20.搞好生態建設。鞏固退耕還林成果,在江河源頭、湖庫周圍等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適當擴大退耕還林規模。落實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二期實施方案,統籌解決就業困難的一次性安置職工社會保險補貼問題。逐步提高防護林造林投資中央補助標准,加強「三北」、沿海、長江等防護林體系工程建設。抓緊編制京津風沙源治理二期工程規劃,擴大石漠化綜合治理實施范圍,開展沙化土地封禁保護補助試點。構建青藏高原生態安全屏障,啟動區域性重點生態工程。適當擴大林木良種和造林補貼規模,完善森林撫育補貼政策。完善林權抵押貸款管理辦法,增加貸款貼息規模。探索國家級公益林贖買機制。支持發展木本糧油、林下經濟、森林旅遊、竹藤等林產業。鼓勵企業等社會力量運用產業化方式開展防沙治沙。擴大退牧還草工程實施范圍,支持草原圍欄、飼草基地、牲畜棚圈建設和重度退化草原改良。加強牧區半牧區草原監理工作。繼續開展漁業增殖放流。加大國家水土保持重點建設工程實施力度,加快坡耕地整治步伐,推進清潔小流域建設,強化水土流失監測預報和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督管理。把農村環境整治作為環保工作的重點,完善以獎促治政策,逐步推行城鄉同治。推進農業清潔生產,引導農民合理使用化肥農葯,加強農村沼氣工程和小水電代燃料生態保護工程建設,加快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和農村污水、垃圾處理,改善農村人居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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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確保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發展戰略目標相關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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