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什麼是第三方支付牌照
第三方支付牌照(即支付業務許可證)是為了加強對從事支付業務的非金融機構的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等法律法規,中國人民銀行制定《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並由中國人民銀行核發的非金融行業從業資格證書。
第三方支付平台要遵守的法律法規主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中國人民銀行制定的《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
第三方支付在給人們帶來便利的同時,也產生了巨額的資金沉澱,關於第三方支付巨額沉澱資金的很多方面還存在著法律空白和不適應。正是因為存在著空白和不適應,第三方支付平台運作也不盡規范,近年來國家加大力度進行了整治規范。
1、2013年6月9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2013】第6號令,為規范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管理,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促進支付行業健康有序發展,維護金融和社會穩定,中國人民銀行制定了《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存管辦法》,現予發布實施。
2、2014年11月12日發出《關於進一步明確違規整改相關要求的通知》(下簡稱「通知」),意圖規范銀行與第三方支付直連情況,要求將繞過銀聯的業務逐步遷移至銀聯平台。此次銀聯整頓第三方支付與銀行直連行動,大概涉及30家銀聯會員,但不涉及線上支付,更不涉及支付寶。
3、2015年7月31日晚間,央行發布了《非銀行支付機構網路支付業務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下簡稱《意見稿》),網路支付出台一系列新規,其中包括對網路支付進行限額。
4、2016年12月1日起,央行下發的《關於加強支付結算管理防範電信網路新型違法犯罪有關事項的通知》正式實施。《通知》規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銀行在為存款人開通非櫃面轉賬業務時,應當與存款人簽訂協議,約定非櫃面渠道向非同名銀行賬戶和支付賬戶轉賬的日累計限額、筆數和年累計限額等,超出限額和筆數的,應當到銀行櫃面辦理。
與對銀行的要求類似,自12月1日起,支付機構在為單位和個人開立支付賬戶時,應當約定支付賬戶與支付賬戶、支付賬戶與銀行賬戶之間的日累計轉賬限額和筆數,超出限額和筆數的,不得再辦理轉賬業務。
5、2017年1月份,央行發布《關於實施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集中存管有關事項的通知》,規定自2017年4月17日起,支付機構應將客戶備付金按照一定比例交存至指定機構專用存款賬戶,該賬戶資金暫不計付利息。
6、2017年12月央行下發《關於規范支付創新業務的通知》(281號文)(下稱《通知》)以來,整頓第三方支付的相關政策形成一輪密集發布的勢頭,並在2018年上半年陸續得到實踐。
7、2018年6月29日央行發布《關於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全部集中交存有關事宜的通知》(銀辦發【2018】114號),要求自2018年7月9日起,按月逐步提高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集中交存比例,到2019年1月14日實現100%集中交存。
(1)2014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業務系統檢測機構名單2014擴展閱讀:
第三方支付風險
1.主體資格和經營范圍的風險,第三方支付從事的業務介於網路運營和金融服務之間,其法律地位尚不明確。雖然多數第三方支付試圖確立自己是為用戶提供網路代收代付的中介地位,但是從所有這些第三方支付實際業務運行來看,支付中介服務實質上類似於結算業務。此外,在為買方和賣方提供第三方擔保的同時平台上積聚了大量在途資金,表現出類似銀行吸收存款的功能。按照中國《商業銀行法》規定,吸收存款,發放貸款,辦理結算是銀行的專有業務。第三方支付平台經營的業務已突破了現有的一些特許經營的限制,究竟應當如何定位,是我們應該深思的問題。
2.在途資金和虛擬賬戶資金沉澱的風險,在支付過程中,無論是第三方支付平台模式還是內部交易模式,都有一種資金吸存行為,當吸收的資金達到相當的規模以後,就產生了資金安全問題和支付風險問題。
(1)在第三方支付平台模式中,沉澱下來的在途資金往往放在第三方在銀行開立的賬戶中,一般商家的資金會滯留兩天至數周不等,這部分在途資金,可能發生的風險有:第一,在途資金的不斷加大,使得第三方支付平台本身信用風險指數加大。第三方支付平台為網上交易雙方提供擔保,那麼誰來為第三方提供擔保?第二,第三方支付平台中有大量資金沉澱,如果缺乏有效的流動性管理,則可能引發支付風險。
(2)在內部交易模式下,涉及到虛擬貨幣的發行和使用。目前虛擬貨幣尚未納入央行的監管范圍,且游離於銀行系統之外,難以跟蹤平台內部的資金流向,它將對現實社會產生什麼樣的影響還不明確。但目前虛擬貨幣的發行是完全不受控制的,當越來越多的人認可和使用虛擬貨幣後,一旦虛擬貨幣與現實貨幣對接出現問題時,將是一個巨大的災難。沒有人願意為這種風險買單,也買不起。
3.《反洗錢法》帶來的洗錢風險央行在發布的《反洗錢報告》中稱,網上銀行在銀行業務中占據的比重上升迅速,而且交易大都通過電話、計算機網路進行,銀行和客戶很少見面,這給銀行了解客戶帶來了很大的難度,也成為洗錢風險的易發、高發領域。
⑵ 中國金融認證中心的發展歷程
初創階段(1998-2003)
★企業前身
·1998年9月,首都電子商務工程領導小組會議決定,由中國人民銀行牽頭組織全國商業銀行聯合共建我國金融行業統一的第三方安全認證機構——中國金融認證中心(China Financial Certification Authority,簡稱CFCA)。
·1999年,經金融信息化領導小組研究批准,中國金融認證中心項目於1999年2月正式啟動。
★正式掛牌成立
·2000年6月29日,中國金融認證中心(CFCA)掛牌暨系統開通運行。
★產品與技術的積淀
·2002年8月,CFCA證書系統通過中國信息安全產品測評認證中心的測評認證。
·2003年4月,CFCA「國家金融安全認證系統」建設列入國家863計劃。
市場化階段(2004-2008)
★正式對外運營、宣傳「安全用網銀」理念
·2004年,CFCA實現企業化轉制。
·2004年,CFCA獲得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的軟體企業認定證書。
·2004年,CFCA通過ISO9000國際質量管理體系認證。
·2004年12月7日,CFCA 「國家金融安全認證系統」正式對外提供服務。
·2004年12月,CFCA牽頭,聯合十多家商業銀行共同發起「放心安全用網銀聯合宣傳年」(現「中國電子銀行聯合宣傳年」)活動。
★獲得電子認證資質、增加產品類別
·2005年8月19日,CFCA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頒布之後首批獲得電子認證服務提供者資質的CA機構之一。
·2005年11月29日,由CFCA承擔建設的「中國金融IC卡借記/貸記應用根CA系統」順利通過中國人民銀行項目驗收,為各商業銀行金融IC卡借記/貸記應用提供服務。
·2005年,「統一的電子商務安全網上支付平台」獲得國家發改委資金支持。
·2006年7月,CFCA數字證書發放突破100萬張。
·2006年,CFCA正式向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電子銀行評估機構資質備案申請。
·2007年,CFCA成功完成某銀行網銀系統評估及全行IT系統審計項目,CFCA正式開始為銀行業金融機構提供信息安全系統評估、測評服務。截至2013年中旬,CFCA檢測信息系統超過230個,服務機構超過50家。
★建立網上銀行反欺詐聯動機制
·2007年4月,CFCA聯合「中國電子銀行聯合宣傳年」(原「放心安全用網銀聯合宣傳年」)活動成員行共同建立網上銀行反欺詐聯動機制。
業務轉型與全面發展階段(2009-至今)
★不斷提升運營服務能力
·2009年8月,CFCA運行機房順利搬遷,運行管理、機房安全、風險防控達到國內領先水平。
·2011年,CFCA電子認證服務系統通過國際權威的WebTrust認證。
·2011年,CFCA電子認證系統和金融IC卡密鑰管理系統通過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三級測評。
·2012年,CFCA獲得北京市《高新技術企業證書》。
·2012年,CFCA電子認證服務系統(V2.0)和密鑰管理系統(V2.0)通過國家密碼管理局的安全性審查和互聯互通測試,獲同意正式運行,在金融領域率先完成安全基礎設施國產演算法改造。
·2012年,CFCA全球伺服器證書產品完成微軟等主流瀏覽器預埋工作,可以實現伺服器證書自主可控。
·2013年,位於亦庄研發中心的運行機房建成並投入使用,CFCA電子認證服務形成兩地三中心的運行體系,不間斷服務能力在全球范圍內居領先地位。
·2013年底,CFCA數字證書發放突破5000萬張,在全國被納入「統一的金融安全認證體系」的268家銀行中,使用CFCA數字證書的銀行佔比超過97%。
★進一步強化技術研發能力
·2010年,CFCA發布交易監控及反欺詐系統,打破國外廠商壟斷,填補國內空白。
·2010年,CFCA自主研發的電子認證服務系統和密鑰管理系統順利上線,核心業務系統全面實現自主可控。
·2011年,CFCA成為國家商用密碼應用技術工作組成員。
·2012年,CFCA建成集軟體開發、軟體測試和質量控制為一體的研發體系,獲得CMMIR DEVv1.3成熟度等級3級資質,軟體產品質量得到大幅度提升。
·2013年,CFCA全資子公司北京中金國信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承接CFCA另一全資子公司中金支付有限公司(原北京金科信安科技有限公司)部分業務,聚焦商用密碼產品的研發,獲得商用密碼產品生產定點單位資質,當年即取得了7種產品的密碼產品型號證書。
·2013年,CFCA在信息安全領域已經擁有數十款軟硬體產品,廣泛應用於電子銀行、電子政務、電子商務等領域,並申請了數十項專利。
·2013年,CFCA旗下全資子公司的高性能簽名驗簽伺服器在業界領先,獲得國家發改委專項資金支持。
·2013年,CFCA取得國家發改委「電子商務與電子支付國家工程實驗室——安全認證研究中心」資質。
·2013年,CFCA旗下全資子公司推出支持USB及藍牙的智能密碼鑰匙,完美解決了在不可信環境中移動交易安全風險的問題。
★打造專業化信息安全服務隊伍
·2009年,作為撰寫單位之一,CFCA參與人民銀行「電子支付系列標准制定」項目。
·2010年,CFCA獲得中國信息安全認證中心《信息安全服務資質認證證書(三級風險評估服務資質)》及中國信息安全測評中心《信息安全服務資質證書(安全工程類一級)》。
·2010年,作為撰寫單位之一,CFCA參與人民銀行「中國金融移動支付」系列標准制定工作。
·2011年,CFCA成為中國人民銀行首批公示的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業務系統檢測機構之一,檢測業務范圍包括網路支付、銀行卡收單、預付卡發行與受理等,陸續為五十多家機構提供檢測服務。
·2011年,CFCA取得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檢查機構認可資質。
·2011年,CFCA獲得中國銀聯風險管理委員會銀聯卡賬戶信息安全合規評估機構資質證書。
·2013年,CFCA取得公安部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測評資質。
·2013年,CFCA取得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檢測實驗室認可資質,並在銀行系統內成功實施安全控制項、移動終端應用軟體、USB Key產品、智能卡嵌入式軟體檢測工作,面向銀行業金融機構提供產品安全檢測服務。
·2013年,作為撰寫單位之一,CFCA參與密碼行業標准化技術委員會銀行業密碼技術應用標准制定項目。
·2013年,作為撰寫單位之一,CFCA參與銀監會《電子銀行安全風險指引及細則》制定項目。
·2013年,作為共建單位之一,CFCA與中國人民公安大學等8家企事業單位及科研院所共同建立「網路犯罪與信息安全協同創新中心」。
★全力進軍互聯網支付行業
·2010年,CFCA「統一的電子商務安全網上支付平台」項目通過中國人民銀行驗收;CFCA全資子公司中金支付有限公司(原北京金科信安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並榮獲「2010年度最具潛力的支付平台」稱號。
·2011年,中金支付有限公司獲得中國人民銀行頒發的《支付業務許可證》,業務開始穩步上升。
·2012年,中金支付交易量突破100億,並在煙草、政務、大宗、物流、電商平台等行業有所涉足和突破。
·2013年,中金支付交易量突破400億,榮獲「2012年度中國可信服務商20強」稱號,並在招投標、電子政務、供應鏈、物流、B2B交易市場等領域形成了專業的網上支付解決方案。
★穩步提升品牌影響力
·2009年,CFCA成為亞洲PKI聯盟成員,與各國同行和國際權威機構開展廣泛深入合作。
·2011年,「中國電子銀行聯合宣傳年」的官方網站中國電子銀行網正式上線,該網站是由CFCA牽頭,聯合近60家商業銀行創建的電子銀行業垂直門戶網站,其宗旨是構建網民與行業的溝通橋梁,展示中國電子銀行從業人員風采,幫助公眾認識電子銀行,了解電子銀行。
·2011年,CFCA聯合公安部,與網路、人民搜索、必應、搜狐搜狗、網易有道、騰訊搜搜、雅虎、中搜、盤古、奇虎等國內10家主要互聯網搜索引擎公司協商,首批將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5家國有銀行、中國銀聯以及「中國電子銀行網」等7家機構的官方網站主頁鏈接在搜索結果中置頂,謹防網民誤上釣魚網站。
·2012年,中國電子銀行網成為行業最大的垂直門戶網站,精品欄目「金融超市」每日為大眾提供上百家的個人銀行理財產品信息服務。通過達沃斯論壇、陸家嘴論壇的報道,CFCA不斷確立在業內的優勢地位和品牌影響力。
·2013年,中國電子銀行網緊抓住互聯網金融熱潮,成功從垂直類網站轉型成為互聯網金融門戶網站,為用戶及時提供全面專業的互聯網金融信息服務,並完成向社會化媒體轉型。
·2013年,CFCA不斷擴大在互聯網金融領域的行業影響力,作為副主任委員單位發起中國互聯網協會互聯網金融工作委員會;成為信息安全專業委員會主任單位,負責互聯網金融工作委員會信息安全規則制定統籌。
·2013年,CFCA成為中國支付清算協會互聯網金融專家委員會的發起單位。
·2014年,「中國電子銀行聯合宣傳年」已成功開展10年。宣傳年活動以高度的責任感和使命感開展了大量電子銀行公益活動,向大眾普教電子銀行安全等相關知識。目前支持單位已增至6個部門,分別為:人民銀行支付結算司、人民銀行科技司、公安部網路安全保衛局、銀監會創新監管部、銀監會科技監管部、工信部信息化推進司,學術支持單位為「清華大學五道口金融學院」。參加活動的成員行增至50餘家,涵蓋政策性銀行、全國性商業銀行、區域性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等。經過多年努力,活動影響力與覆蓋面不斷擴大。
⑶ 支付業務許可證許可證 檢測機關名單
中國人民銀行發布關於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業務系統檢測機構的公告,以支持《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10]第2號)的執行。經過綜合評估,以下機構已獲得檢測資格並公示其業務范圍:
1. 中國金融電子化公司,可提供網路支付、銀行卡收單及預付卡發行與受理服務。
2. 上海市信息安全測評認證中心,涵蓋上述所有業務。
3. 銀行卡檢測中心,同樣具備全面的支付服務檢測能力。
4. 工業和信息化部計算機與微電子發展研究中心(中國軟體評測中心),專注於網路支付和銀行卡收單業務。
5. 中國信息安全測評中心,專注於部分支付服務檢測。
6. 國家應用軟體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北京軟體產品質量檢測檢驗中心),同樣具備相關檢測能力。
7. 信息產業部計算機安全技術檢測中心,涵蓋部分支付業務檢測。
8. 中金金融認證中心有限公司,提供網路支付和預付卡服務的檢測。
9. 中國電子科技集團公司信息化工程總體研究中心,也在支付業務檢測范圍內。
公示期限至2011年5月26日,如有異議,可在公示期內通過電子郵件或傳真方式向中國人民銀行科技司反映。
⑷ 《非銀行支付機構條例》徵求意見,這支付條例出台的目的是什麼
近日,有關非銀行支付機構的監管新規引發巨大反響,獲得一片叫好。《徵求意見稿》反壟斷的基調將打擊頭部支付機構,利好中小型支付機構的發展;強監管控制系統性金融風險的舉措將進一步打壓數字金融業務的發展,引導行業回歸支付本質,利好通過廣告和SaaS服務實現流量深度變現的支付機構。因此,通過廣告和SaaS服務變現的中小型支付機構將迎重大發展機遇。不過,有一細節也引發高度關注,即其中規定,非銀行支付機構的名稱中應當標明“支付”字樣。早在2010年6月份,為促進支付服務市場健康發展,規范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行為,防範支付風險,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央行制定了《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10〕第2號發布),奠定了非銀行支付機構監管基礎。
⑸ 央行對哪個銀行開出億元大罰單
3月16日,央行官網站公布,中國人民銀行於2017年7-9月,先後對中國民生銀行廈門分行(新興支付清算中心)、平安銀行開展了支付清算業務執法檢查。經查實,上述兩家銀行存在違反清算管理、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等違法違規行為。對民生銀行廈門分行(新興支付清算中心)和平安銀行分別罰款1.63億元和1334萬元。
⑹ 第三方支付牌照發放歷史和續展情況盤點
第三方支付牌照發放歷史和續展情況盤點
結合四批次的第三方支付牌照續展情況和央行的日常監管來看,第三方支付的強監管將成為新常態,而隨著牌照數量持續減少,現存牌照的含金量將持續上升。而隨著消費中移動支付習慣興起,互聯網支付的牌照尤其受到青睞。下面是我整理的第三方支付牌照發放歷史和續展情況盤點,一起來看看吧。
2017年6月26日,央行公布第四批非銀行支付機構《支付業務許可證》續展決定。
據公告顯示,在本次申請續展的93家非銀行支付機構中,共有84家非銀支付機構的《支付業務許可證》獲批續展至2022年,有9家機構因存在中國人民銀行關於〈支付業務許可證〉續展工作的通知》(銀發〔2015〕358號)第六條規定的不予續展的情形,不予續展。
不予續展機構名單:
普天銀通支付有限公司
安銀信商通電子支付有限公司
北京交廣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北京中誠信和支付有限公司
山西蘭花商務支付有限公
哈爾濱金聯信支付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瑞祥資訊服務有限公司
長沙商聯電子商務有限公司
樂富支付有限公司
縮減業務范圍機構情況:
公告同時顯示,2家機構(隨行付支付有限公司、山東網上有名網路科技有限公司)雖然獲得續展但被責令停止部分地區業務。
隨行付支付有限公司的許可業務類型和范圍為互聯網支付、行動電話支付、銀行卡收單(除吉林、遼寧、浙江、福建、黑龍江省以外地區)。說明中顯示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關於2014年銀行卡收單業務專項檢查情況的通報》(銀發〔2014〕267號),責令停止吉林、遼寧(含大連)、浙江(含寧波)、福建、黑龍江等5個省市銀行卡收單業務。
山東網上有名網路科技有限公司的許可業務類型和范圍為互聯網支付,說明中顯示存在《中國人民銀行關於<支付>續展工作的通知》(銀發〔2015〕358號)第六條規定的不予續展情形,不予續展預付卡發行與受理(北京市、青島市)。
第三方支付牌照發放歷史
央行於2010年6月公布《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規定從事支付業務需要獲得第三方支付牌照,也稱《支付業務許可證》。根據業務類型分為銀行卡收單、網路支付和預付卡的發行與受理三大類,其中網路支付又細分為互聯網支付、移動支付、數字電視支付和固定電話支付。
2011年5月,央行首批頒發包括支付寶、快錢、匯付、拉卡拉、盛付通、銀盛等在內的27張支付業務許可證。隨後,2011年8月、2011年12月、2012年6月和2014年7月,央行又頒發了4批支付業務許可證。此後半年多時間里,央行再未批復一家企業,直到2015年3月再次發牌,單僅發放廣東廣物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一張(開展預付卡發行與受理業務)。
最終,央行總計頒發5批270張支付牌照。此後,央行表態一段時期內原則上不再批設新機構,並將對現有機構的規范引導和風險化解作為工作重點,加強了對支付業務的監管治理力度。
隨著支付牌照不再發放,企業轉向通過並購獲取支付牌照,牌照交易興起;整體市場供不應求,優質牌照價格水漲船高。
第三方支付牌照續展情況
1、首批牌照續展
首批27家第三方支付牌照於2016年5月到期,持牌機構積極進行續展工作。但官方對首批牌照續展工作相當謹慎,經過3個多月的時間於2016年8月13日才公布續展結果。首批27家支付機構全部得到續展,有效期為5年。
第一批牌照續展中,有15家支付機構主動或被動地調整了支付業務范圍,其中5家支付機構終止固定電話支付業務,3家支付機構終止在部分省份開展銀行卡收單業務。
2、第二批牌照續展
與首批相比,第二批支付牌照的續展工作進展相當迅速。2016年8月30日央行發布第二批12家非銀行機構《支付業務許可證》續展決定的公告。
除去已於2016年1月5日被央行注銷的上海暢購企業服務有限公司,其餘12家第三方支付機構均成功續展,有效期五年。其中兩家支付機構合並,一家業務范圍收窄。
公告顯示兩家支付機構出現調整:山東魯商集團2家支付公司被合並業務,富友集團2家支付機構被合並,富有支付被停止在河南省、浙江省(不含寧波市)、福建省、天津市、江西省、吉林省、湖南省開展銀行卡收單業務。
3、第三批牌照續展
2016年12月20日下午,央行發布第三批第三方支付牌照的續展結果公告。53家機構中,除1家公司不予以續展,2家公司被要求合並外,其餘公司得到續展,有效期為五年。
在本次續展工作中,上海通卡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因違反《中國人民銀行關於<支付業務許可證>續展工作的通知》(銀發〔2015〕385號)第六條規定,不予續展。
此外,央行要求2家公司合並相關業務:
國付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合並海南島一卡通支付網路有限公司支付業務,同時增加預付卡發行與受理(海南省、陝西省、雲南省、湖南省、北京市)業務。
上海點佰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合並溫州之民信息服務有限公司支付業務,同時增加預付卡發行與受理(浙江省、山東省、福建省、廣東省)業務。
合並的主要原因是企業背後的實際控制人有重大聯系。
4、第五批牌照將於2019年7月到期
第五批第三方支付牌照名單於2014年7月16日公布,發證日期為7月8日至10日,也就是說第五批第三方牌照將於2019年7月到期。
第五批牌照共計19家機構,包括廣東8家,北京3家,山東3家,重慶、湖北、廣西、陝西、新疆各1家。本批次中獲得牌照的北京暢捷通支付技術有限公司為外資背景,是央行首次為外資背景的民營機構發放許可證。
本次牌照續展在兩年後進行,具體情況值得期待。
第三方牌照監管趨嚴,牌照含金量持續上升
從2015年開始,央行加強對第三方支付機構的監管,不僅針對日常經營過程中出現的違規問題開出罰單,更撤銷多家第三方支付公司的'支付資質。
2017年以來,第三方支付牌照注銷節奏加快。央行網站顯示,截至目前共注銷12張第三方支付牌照,僅從5月15日到6月6日就有8家支付機構的牌照被注銷。
無論線上線下業務,支付都是完成交易的最後一環,掌握支付牌照掌控了資金流和信息流,以入口優勢整合線上線下數據,打造資產、支付、營銷的閉環,創造自身生態系統。因此,第三支付牌照交易的走熱毫不意外。
結合四批次的第三方支付牌照續展情況和央行的日常監管來看,同牛科技觀察哨認為第三方支付的強監管將成為新常態,而隨著牌照數量持續減少,現存牌照的含金量將持續上升。而隨著消費中移動支付習慣興起,互聯網支付的牌照尤其受到青睞。
據同牛科技觀察哨不完全統計,具有互聯網支付資質的牌照僅有110張。這110張牌照或由支付寶、財付通、銀聯這樣的巨頭持有,部分已經被美團、京東、國美這樣的電商平台並購,可用於交易的互聯網支付牌照太少,整體市場處於供不應求的狀態。可以預期,未來支付牌照的交易價格仍將水漲船高。
一、第三方支付總體情況
1.第三方支付總體情況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網站披露的數據顯示,2011年5月3日央行發放首批27家第三方支付牌照,截至2017年6月26日,全國共有247張有效支付牌照。從近年來第三方支付牌照發放情況來看,央行批設新牌照速度逐年下降,2013年以後速度明顯下降,2015年3月之後就沒有批設新的第三方支付牌照。
隨著牌照的下發,支付行業迎來快速發展時期,但隨之在備付金、清結算、二清、套碼等方面開始陸續暴露問題,監管層也因此開始出手整頓支付行業。浙江易士企業管理服務有限公司因存在大量違規挪用客戶備付金,造成資金鏈斷裂等嚴重問題於2015年8月24日被央行注銷牌照,成首個被注銷第三方支付牌照的企業。從央行注銷牌照的速度來看,僅2017年5月15日至今共有9家公司被注銷,截至目前,共有13家公司被注銷支付牌照,可見2017年央行清理整頓第三方支付市場的力度明顯加大。從注銷的原因來看,主要有業務合並、嚴重違規和主動注銷三類。
另外由於第三方支付牌照的有效期為5年,近期不少支付牌照面臨續展的問題。截至2017年6月26日,央行共公布了四批185家第三方支付公司的牌照續展結果,其中有10家支付公司不予續展,其業務類型多為預付卡發行與受理。
2.第三方支付公司背景情況
據網貸之家研究中心不完全統計,截至2017年6月26日,在持有第三方支付牌照的247家公司中,共有141家是由上市公司直接或間接出資設立,占總數的57%,其中有33家是上市公司直接入股;有37家平台有國資企業直接或間接出資設立(已計入上市背景的公司雖有國資入股但不再計入其中),占總數的15%;另外有部分公司雖不是上市公司或國資企業直接或間接出資設立,但也是各行業巨頭出資設立,如大連萬達集團、三胞集團和海爾集團均持有第三方支付牌照。可以看出,大部分第三方支付牌照仍是在上市公司和各行業巨頭手中。據了解,不少上市公司曾發公告擬收購第三方支付公司進軍支付行業,如國美。
另外據網貸之家研究中心不完全統計,銀聯商務持有的第三方支付牌照最多,銀聯商務通過直接或間接入股的方式控股和參股了11家第三方支付公司,包括其自身持有的第三方支付牌照,共有12張第三方支付牌照;其次是海航集團,海航集團通過間接入股的方式控股和參股了5家第三方支付公司,分別是易生支付、新生支付、國付寶、海南一卡通和卡友支付。另外據了解,央行在發布了第三批53家第三方支付牌照的續展結果中,要求國付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合並海南島一卡通支付網路有限公司支付業務。而此前被注銷的浙江盛炬支付技術有限公司和上海華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業務均被海南新生支付和易生支付合並。
二、第三方支付業務范圍情況
根據2010年6月21日央行發布《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分類,第三方支付業務主要分為網路支付、預付卡的發行與受理和銀行卡收單三類。其中網路支付又包括互聯網支付、行動電話支付、固定電話支付、數字電視支付等。據網貸之家研究中心統計,截至2017年6月26日,擁有預付卡發行與受理業務資質的公司最多,有153家;其次是互聯網支付,有109家獲得此類業務資質;有55家公司有銀行卡收單支付資質。
據網貸之家研究中心統計,同時具有預付卡發行與受理、互聯網支付、行動電話支付、銀行卡收單四類業務「全牌照」的公司僅有10家,意味著這些公司可開展PC端支付、手機支付和POS收單業務,也可以發行預付卡,牌照價值也相比較高,同時其中6家公司擁有基金銷售支付結算牌照。從這10家第三方支付公司的背景來看,基本是在阿里、移動、海航等各行業巨頭手中。另外還有14家公司同時具有互聯網支付、行動電話支付、銀行卡收單這三類最有含金量的業務資質。
三、收購第三方支付牌照情況
據網貸之家研究中心不完全統計,截至2017年6月26日,全國共發生36起收購或擬收購第三方支付公司的案例。從收購方的背景來看,既有互聯網巨頭如京東,也有傳統企業布局其中如海爾。總體來看,收購方以上市公司為主。筆者認為上市公司收購第三方支付牌照,主要有兩個原因。其一是央行明確表示原則上短期內不再批設新機構,所以上市公司進軍支付市場只能通過收購方式來獲取;其二,第三方支付牌照含金量相對較高,隨著互聯網金融的快速發展和人們支付習慣的改變,第三方支付牌照既可幫助上市公司減少成本壓力,也可以記錄大量用戶消費行為數據,有較高的數據價值,有助於巨頭公司構築各家的閉環生態系統。
從目前公布的收購或擬收購的案例來看,不少公司通過收購第三方支付的母公司或股東的股份進而獲取第三方支付牌照,另外第三方支付牌照價格與業務類型、收購時間和支付公司發展情況有關。從價格來看,擁有互聯網支付和銀行卡收單業務資質的牌照價格最高,並呈逐年上升趨勢,單個業務牌照價值差異較大,發展狀況更好的價值更高;預付卡發行與受理業務資質牌照價格相對較低,價格與業務范圍有關,基本在5000萬元-1億元左右。擁有多個業務資質並且本身業務發展較好的第三方支付牌照價格更高,如海立美達以約30.39億元收購聯動優勢91.56%股權,新力金融以23.79億元收購海科融通。
四、總結
隨著央行明確表示原則上一段時間內不再批設新機構並逐漸加大整頓力度,存量支付牌照持續減少,第三方支付牌照價值一路水漲船高,各類巨頭爭相高價收購第三方支付牌照入局成常態。但根據易觀智庫發布的《中國第三方支付綜合支付市場季度監測報告2017年第1季度》數據顯示,2017年第1季度支付寶、騰訊金融和銀聯商務三者市場份額總和達到82.52%,二八效應愈發明顯,逐漸形成寡頭壟斷局面,短期內預計這一局面將會持續下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