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金融犯罪罪名一覽表
法律分析: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罪,具體罪名如下:偽造貨幣罪出售、購買、運輸假幣罪金融工作人員購買假幣、以假幣換取貨幣罪持有、使用假幣罪變造貨幣罪擅自設立金融機構罪偽造、變造、轉讓金融機構經營許可證、批准文件罪高利轉貸罪騙取貸款、票據承兌、金融票證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偽造、變造金融票證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竊取、收買、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偽造、變造國家有價證券罪偽造、變造股票、公司、企業債券罪擅自發行股票、公司、企業債券罪欺詐發行股票、債券罪。
法律依據:《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貳』 金融犯罪的38種罪名
法律分析:1.偽造貨幣罪;出售、購買、運輸假幣罪﹔金融工作人員購買假幣、以假幣換取貨幣罪;持有、使用假幣罪;變造貨幣罪;擅自設立金融機構罪;偽造、變造、轉讓金融機構經營許可證、批准文件罪;高利轉貸罪。
2騙取貸款、票據承兌、金融票證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偽造、變造金融票證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竊取、收買、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偽造、變造國家有價證券罪;偽造、變造股票、公司、企業債券罪﹔植自發行股票、公司、企業債券罪﹔;欺詐發行股票、債券罪;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罪;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編造並傳播證券、期貨交易虛假信息罪。
3.誘騙投資者買賣證券、期貨合約罪;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罪;背信運用受託財產罪;違法運用資金罪﹔違法發放貸款罪﹔吸收客戶資金不入賬罪;違規出具金融票證罪;對違法票據承兌、付款、保證罪;逃匯罪;洗錢罪;非法經營罪-非法買賣外匯
4.集資詐騙罪;貸款詐騙罪;票據詐騙罪;金融憑證詐騙罪;信用證詐騙罪;信用-卡詐騙罪;有價證券詐騙罪;保險詐騙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七十條 偽造貨幣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偽造貨幣集團的首要分子;(二)偽造貨幣數額特別巨大的;(三)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
『叄』 金融犯罪的38種罪名
金融犯罪的38種罪名主要包括偽造貨幣罪,出售、運輸、購買假幣罪,金融工作人員購買假幣罪、以假幣換取貨幣罪,持有、使用假幣罪,變造貨幣罪。這些都屬於貨幣類犯罪,因此都歸屬於金融類犯罪管轄,而在在刑法分則中,以金融犯罪侵犯的不同客體為標准,對金融犯罪進行分類和排列的方法稱為客體分類法。因此金融犯罪的種類是比較多的,還包括危害金融機構管理秩序犯罪和危害信貸管理秩序犯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條
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