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很多人都說張振新其實就是個騙子,他到底是怎麼詐騙的
網信可以說是成功是P2P,失敗也是P2P。7月23日發布聲明,說將「全力以赴地開展各項工作,竭盡全力保護投資者利益,保護每一位員工的權益」。因為他以前的投資經驗以及輝煌的事跡,投資者們和員工們都選擇相信他,沒想到他自從發布聲明後,就杳無音信,也沒有具體處理事務,而且投資者們當時還不清楚他公司已經欠下巨額欠款。他就是這樣詐騙的。
10月5日,先鋒集團發布訃告,稱董事長張振新在英國家中猝死。這起猝死事件可疑的點很多,而且先鋒集團並未向投資人透露張振新的死因報告以及死亡證明。到10月7日,網傳有網信出借人和倫敦切爾西和威斯敏特醫院取得聯系,9月18日至19日期間,醫院並沒有接收過名叫張振新的病患。從一代金融大佬,到現在的生死難辨,張振新這個經歷了大風大浪的男人,給世人留下了一個巨大的問號。
『貳』 作為投資人,我們應該如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呢求科普。
投資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的方法是:明確法律意義的責權利,其次是監管和核查經營情況,發現重大經營風險。要注意留存相關交易材料、合同及憑條等,最好是電子版的,易保存且不易更改,比如金融工場 ,很好的保障了投資者權益。
另外要明晰資金動向,最好資金能通過銀行存管,這樣可以最大程度保障資金安全,交易真實可查。生活中許多非正規的線下投資理財公司將門店設在居民小區附近,主要目的就是針對中老年人進行宣傳,利用他們法律意識淡薄、網路投資理財知識欠缺的弱點,設下詐騙陷阱。
投資者要學會識破投資騙局,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一些理財公司為了吸引投資者的眼球,會在宣傳冊上做出各種各樣的宣傳內容,類似經營的理財產品最安全、收益最高、100%保本付息、保險公司承保等,甚至使用國家機關或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名稱和形象。
這些宣傳內容大多不真實,存在虛假宣傳,也違反了廣告法相關規定。投資者應該警惕這些虛假宣傳,發現後積極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舉報,依靠行政處罰打擊違法營銷行為。簽訂合法有效的投資合同是確保投資安全的重要保障。
投資者在選擇投資對象和項目時,需考量投資公司在投資過程中的地位,如果其只是提供投資平台的中介機構,那麼投資者就應要求披露實際借款人的詳細身份和財產信息,時刻關注投資款的去向,發生糾紛後及時向實際借款人追究責任。
反之如果投資者直接與投資理財公司簽訂了出借協議,或與投資理財公司約定當借款人不能及時還款時,由投資理財公司承擔還款責任,當出現還款不及時等情形時,投資者可以向投資理財公司直接主張還本付息。簽訂投資合同前,要仔細甄別投資公司的經營狀況。
向工商部門、司法部門多方查詢信息,明確是否有投保保險公司及投保金額數目。如果與投資公司發生糾紛,投資款索要困難,投資者可積極提起民事訴訟,依靠法律途徑維權。如果發現投資公司涉嫌詐騙盡快報警,根據情況採取訴前保全措施防止對方轉移財產。
案件調查過程中,要配合司法部門,提供案件線索和財產信息,方便有關機關查封、扣押。如果投資公司有投保,也可以向保險公司追償,要求其承擔擔保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