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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公司金融的案例分析

發布時間:2024-12-18 06:12:25

⑴ 互聯網消費金融京東白條案例分析

他所說的「丟臉」是,他先後6次冒名頂替通過了JD.COM白條的面簽審核,獲得了超過3萬元的白條信用額度,最終因犯詐騙罪被判刑,成為不法網路的一員。

在這波「消費金融加杠桿」的浪潮中,JD.COM白條打出了一個醒目的口號:年輕人不留白。對於許多95後的年輕人來說,比如劉學,他們陷入了「JD」。COM白條詐騙案」,留下犯罪記錄和生活污點。

「做一單沒問題」

2018年1月,直到被帶到看守所,羅陽都不知道自己為什麼被抓。這一切都發生在近一年前和同學出去玩的那兩天。

羅陽在湖南東部的一個小鎮瀏陽上完初中後,在省會長沙的一所五年制專科學校學習。因為「實在聽不懂老師講課」,他選擇了中途離開,去了一家4s店當汽修學徒,一個月收入2000多元。

2017年3月下旬,初中同學胡亮突然發出了去外省旅遊的邀請。我和羅陽胡亮接唯唯搜觸不多。他對胡的印象是,他在一家餐館做過服務員和廚師。前年過年的時候認識的,感覺他挺有錢的,好像在搞什麼JD.COM欠條,反正就是買賣東西。胡亮有一個女朋友王麗,在貴州上大學。他租房住在王麗學校附近。另外他喜歡打游戲,給游戲充了四五萬。

這次外省之行的目的地是河南鄭州的一所大學。胡亮承諾負責路費和在洛陽的住宿,並返還1000元。到時候只要他「幫一點小忙」,就可以拿著身份證拍個照,其他什麼都不用管了。

羅陽有點激動。「幫朋友一個忙。」

當胡亮給羅陽打電話時,羅陽正開著聲音和另一個初中同學何軍玩游戲。高中畢業後,何軍就讀於某高校,2016年,本科畢業。他在湖南某本科高校讀銷售專業。

「他們說去鄭州玩,我也很想去,因為我喜歡旅遊,沒去過鄭州。」何軍對報紙說。那時候,他只想和他們一起玩。當胡亮說他只負責羅陽的住宿費用時,他立即表示要自費和他們一起去。「剛開學,家裡就給我生活費了。」何軍說。

羅陽記得,2017年3月27日,他和老闆請了兩天假,和何軍一起坐火車去了鄭州某大學。兩個19歲的少年完全沒有想到,這次旅行會讓他們的命運與犯罪相交。

羅陽、何軍見到胡亮和他的女朋友,四個年輕人有說有笑,心情很好。在鄭州某大學宿舍樓下,胡亮拿出兩張身份證,告訴羅陽,他已經聯系了JD.COM公司的面簽官,然後就可以拿著身份證拍照了。

羅陽也不是沒有猶豫。「我問,(被冒名頂替的人)會不會來找我。他(胡亮)說,別急,到時候你會找到的。你打死我,我也幫你還錢,你不負責。」羅陽論文說,他當時想到的最壞的後果就是——身份證上的大學生來找他還錢。

何軍也被遞了一張身份證。胡亮答應按照500元的訂單付給他。「他們都勸我做單,說我不癱(註:指『不爽快指歷』)。這種事我怕什麼?我覺得(朋友之間)玩得開心,做一單也沒問題。」

校園白條

羅陽和何軍各自拿著另一個人的身份證,走進了JD.COM面簽官的宿舍。3354的面簽官是大學生。

2014年,JD.COM白條上線,中國消費金融市場迎來重要分水嶺。當時,JD.COM白條、螞蟻花唄、螞蟻借唄等互聯網消費金融領域的明星產品相繼推出。次年,「微山前貸」誕生,並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迅速擴張。消費突飛猛進。

2019年1月18日,《2018中國消費信貸市場研究》在由中國與世界經濟研究主辦的消費金融高層論壇上正式發布

研究報告顯示,截至目前,中國獲批的消費金融公司已從2009年的4家增加到23家。這23家消費金融公司包括傳統商業銀行、持牌的捷信消費金融、以螞蟻花唄、JD.COM白條等電商背景為代表的消費金融公司,以及眾多網路小貸牌照。

2015年6月,時任JD.COM消費金融高級總監的徐凌在接受新華網采訪時表示,中國消費金融市場規模有望從1000億快速推進到萬億,而JD.COM白質幫助白質用戶月消費能力提升超過100%。2017年「雙11」後,徐凌和秦朔有過一次對話:中國興起了新一輪消費浪潮,分期消費和移動支付的普及讓消費者深受啟發。從金融的角度來說,分期就是把自己的消費杠桿化,變現。近年來,它在年輕人中很受歡迎。

幾經判斷,2016年起,JD.COM公司推出了全新的本科生申請及學分方式,——。無需綁定信用卡或銀行卡,只需填寫真實的學籍信息和聯系方式,通過JD.COM公司面簽,即可獲得最高15000元的信用額度。對於非在校大學生,還是需要提供身份證以及身份證綁定的銀行卡。起初大學生面對面面試是由JD.COM公司通過遠程視頻進行的,很快就改為各高校招聘的非全日制大學生面對面面試。

北京大學法學院金融法研究生孫天池論證了JD.COM白條的法律性質,並撰寫了《灰色白條》,廣為流傳。孫天池說,他不太明白JD.COM為什麼採取「非常低調和傳統」的「面簽」方式。「大學生就算沒有信用卡,基本都有銀行卡。通過銀行卡綁定或者人臉識別,完全可以規避非實名認證的風險。」

JD.COM白條經營部的工作人員告訴本報,「現在看來,當時的面簽確實不合適。因為互聯網講究效率,所以考慮到大學生在自己的校園里簽到更方便。」

胡亮有一個網戀學生王某,是湖南湘潭一所本科院校的在校大學生。2016年,他在JD.COM某商場用白條開通了支付,很快發現JD.COM的白條使用存在漏洞。通過Xuexin.com可以很容易地找到真實的學籍信息。面簽可以稱之為冒名頂替。如果填寫自己的聯系方式,真的可以「打白條」購物。不容易查出賬期長。所以,

他「操盤」,組織人員搜集大學生身份證,找人冒充真實大學生開通白條,買東西銷贓獲利。長沙市天心區檢察院起訴書顯示,汪某團伙由2名主犯、7名從犯組成,分工明確。

羅陽和何軍此次冒名去見京東面簽官,便是充當了冒充他人這顆關鍵棋子。之前,汪某的人已經將申請白條的大學生資料提交,京東官方自動彈出對應學校面簽官聯系方式,並由胡良聯系好面簽時間。

「沒錢了,得去面個簽」

實際上,在找羅陽和何軍之前,胡良已經找過不少熟人。比如另一名初中同學劉學。2016年,胡良找過來時,劉學正在湖南某醫衛學校讀大專。

「他(胡良)說,你缺錢用嗎?給你一個發財的機會。你拿身份證錄個視頻,什麼都不要你干,給你200塊。」劉學說,胡良當場塞了400塊錢給他,還向他介紹了京東白條:「就是專門給大學生貸款的,你大專生不行,要本科生。」

「我當時正值青春期,在交女朋友,確實缺錢。」劉學說,他記得前三次冒充他人面簽,都是視頻面簽。大約在2016年上半年,當時他還沒有滿18歲。「胡良給我一張紙條,上面是別人的身份證號、學校、課程、父母聯系方式等信息。藏在攝像頭後面念就可以了。視頻那頭都是些叔叔阿姨,應該是京東公司的員工。」

劉學說,最開始做面簽,他很害怕,但在胡良「傳銷式洗腦」下,他做了3次視頻面簽後,帶著更多擔憂又做了3次校園面簽,總共冒充了6人。

校園面簽大約在2016年下半年,他跟隨胡良去了重慶、成都、桂林三地的本科院校。「胡良說帶我出去玩,在路上,他說我們沒錢用了,得去面個簽。」他們花三天多時間,在三個省的三所學校完成三次面簽。

有一次,他問胡良,我每次去面簽,你獲得多少額度?胡回答他,6000-8000元吧,隨後補充,「我上面還有人」。

胡良上面的人就是汪某。胡良供述,他也曾幫汪某冒充他人進行過面簽。後來,他不再親自冒充他人面簽,而是另找人來冒充。

劉學和羅陽也曾好奇過,胡良等人是怎麼弄到這些被冒充的大學生身份證的。後來胡良告訴他們,首先,他們會通過QQ購買身份證,賣家在其QQ空間內展示大量的身份證圖片。這些身份證標價500元,可講價。

然後,他們登錄學信網——一個專門查詢學歷學籍的網站,全稱是「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該網站通過手機號即可注冊登錄,提供身份證號碼即可查詢相關信息。在孫天馳看來,學信網本身並無問題,「這就是個開放式的網站,比如,方便招聘機構了解應聘者的學歷背景」。

但對汪某等人來說,這個網站也很「好用」。電話卡實名制後,不容易辦。他們找到了一種能生成電話號碼的虛擬網站,用這種臨時電話號碼注冊登錄學信網。因為學信網需要驗證,這個虛擬網站充十塊錢可以接收100次驗證碼簡訊。

登錄學信網後,他們再對照賣家QQ空間的身份證號,一一登錄查實,確認為在讀本科生,則買下這張身份證,並申請開通京東白條。

「很精準,不浪費一毛錢。」羅陽說。

了解到這些「貓膩」,在做完最後一單後,劉學表示他不再做了,也勸胡良不要「走火入魔」。但兩人為此大吵一架。

「他(胡良)說,你不做,多的是人做。我弟弟做,我朋友做。你有錢,放在面前的錢不賺。」劉學回憶說。

「一點都不像,但面簽都通過了」

見到京東面簽官之前,羅陽和何軍還是很緊張。

「這身份證是東北的,他們講東北話,我一口湖南『塑料』普通話,會不會穿幫啊。」羅陽對澎湃新聞說,當時他問胡良,胡安慰道,「視頻面簽有可能通不過,校園面簽100%通過。」

劉學說,他最開始搞視頻面簽時,也有點害怕,「胡良說『你和這個人鼻子像,你和這個人眼睛真像』。其實,一點都不像,但面簽都通過了。」

羅陽和何軍最後的面簽也證明,這只是「虛驚一場」。

兩人均向澎湃新聞證實以下信息:面簽官見到他倆後,並未多說話,直接接過兩人遞來的身份證,用一台類似銀行大堂經理拿的平板面簽機器,將身份證正反面拍照,然後又讓他們各自持被冒用的身份證在胸前再拍一張,完全沒有細看身份證上的照片。整個面簽過程僅兩三分鍾。

拍完之後,面簽官「還指著自己手上的機器說,你們把這個拿到班上去,讓同學都開通白條,然後我給你們分成」,「聽說面簽官每通過一個白條申請,可以得5元提成。」羅陽說。

在鄭州的另一所大學,羅陽還面簽了一次,「速度更快,面簽官讓我在操場等他,因為他還要去上體育課。他跑過來,說,是你吧,照完相就走了。」

劉學說,他記得去見一位面簽官時,「(胡良)拿出100塊錢,說你帶上去。」而他見到這位面簽官並將現金遞過去時,「他說了句,『你太客氣了』,然後就接了。」此前一次,他還帶過奶茶給面簽官喝。

羅陽和何軍面簽之後幾分鍾內,胡良的手機就接到了「恭喜面簽通過」的簡訊。羅陽的2次面簽,獲得了1.4萬元的白條額度,何軍獲得了6000元。

羅陽了解到,胡良有十幾部專門用來接收驗證信息的老年人手機,有幾部智能手機,下載了京東金融App,專門用於申請白條及下單購物。。

鄭州的事辦完,四個年輕人買了機票,直接飛到了遼寧大連——胡良的女朋友王麗也有任務在身,她此次要冒充大連一所大學的女大學生面簽。羅陽記得,王麗獲得的白條額度是1.2萬元。

王麗有時候需要幫王良整理下單數據,並利用在偏遠地區讀書的便利接收在京東上購買的包裹。

到達大連後,羅陽、何軍的白條額度已經下單購買了手機、電話手錶、空氣凈化器等物品。這些物品的收貨地址正好填寫為大連某酒店。然後,再從大連寄到了汪某學校所在的湖南湘潭。

判決書顯示,羅陽和何軍申領的白條額度均花得只剩8.3元和58元。除了電子產品,胡良還購買巧克力等零食。

在大連的第二天,羅陽有事,決定先坐飛機回來。「(胡良)他說沒錢了,買飛機票的錢還是我自己出的。」其他人則留在大連玩了幾天。

2017年3月29日凌晨,羅陽從黃花機場再打車回到老家瀏陽,徹底結束了這次跨省游。但他沒想到,他的這次冒名行動已經被京東公司注意到了。

不到一年,警察來抓他了。

京東白條主頁廣告語:年輕不留白,任性花錢,先付後還。

「小算盤」與「大生意」

長沙警方的偵查顯示,汪某、胡良等人「操盤」的,是一個利用京東白條審核漏洞進行詐騙的犯罪團伙。

法院最終認定,自2017年1月至6月,該作案團伙共冒用141人身份進行面簽激活,騙取賒購額度在京東商城購買手機等商品,造成京東公司損失近百萬元。

這只是依附消費金融進行欺詐、套現的網路黑產的一小撥人。京東金融公關部工作人員提供的一份《數字金融反欺詐白皮書》稱,數字金融欺詐已呈現出專業化、產業化、隱蔽化、跨區域等新特徵,對傳統的反欺詐手段形成極大挑戰。隨著金融市場的體量和發展潛力逐步放大,其暴露的風險隱患也與日俱增。據統計,2017年黑產從業人員超150 萬,涉及年產值達千億級別。

京東金融公關部工作人員告訴澎湃新聞,面對猖獗的網路黑產,配合警方進行打擊也成了他們的必要工作。截至2018年底,京東金融配合各地警方破獲電信網路詐騙、非法侵入計算機系統、貸款詐騙、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等各類案件80餘起,抓捕犯罪嫌疑人500餘人,避免財產損失數十億元。

京東白條運營部工作人坦承,企業風險自擔,實在要不回來的只能作為「壞賬」處理掉,在運營中,「信用風險還是可控的,最大的風險正是欺詐風險」。

對於像本案中這樣的,因身份證被盜用而受到損失的用戶,京東金融可免除用戶還款責任。但他們同時表示,這樣的損失,京東承受得起,「京東白條的壞賬率和資損水平低於行業平均值50%以上,其實相對於幾千萬白條用戶、幾百億的白條金額來說,這些刑事案件造成的損失是很低的」。

澎湃新聞注意到,京東白條現已關閉了白條面簽審核通道,在校大學生除填寫學籍信息外,必須綁定銀行借記卡才能開通白條。

前述《2018中國消費信貸市場研究》稱,中國消費金融市場仍有廣闊發展空間。僅消費金融部分,規模已由2010年1月的6798億元攀升至2018年10月的8.45萬億元,占境內貸款比重由1.7%上升至6.3%。行業人士預測的「萬億藍海」正成為現實。

「說到底,對於企業來說,這不過是一門生意。」作為辦理過多起重大金融詐騙案的專業刑辯律師,羅陽的辯護人劉洪認為,打擊金融欺詐犯罪只能治標,而將各類消費金融企業納入統一監管體系,加強內部風險管理,提升風控能力,不給犯罪分子有可乘之機才是根本之策。

澎湃新聞注意到,京東白條主頁一句醒目的廣告語是:年輕不留白,任性花錢,先付後還。而劉洪認為,「消費加杠桿,年輕不留白」正是京東白條的生存邏輯。

2018年2月13日,大年三十的前一天,獲得取保候審的羅陽、何軍走出了看守所。然而,詐騙犯的標簽已經刻進他們的人生履歷中:在退贓2萬元後,羅陽獲拘役4個月,宣告緩刑6個月,何軍判罰金刑2000元。

對於案件當事人,人生污點已無法洗白。

(為保護當事人隱私,本文胡良、劉學、羅陽、何軍、王麗均為化名。)

相關問答:京東白條額度為什麼存100?

這余額是無法提出的,那個只是額度,使用了之後才可以還款。京東白條後台風控系統會根據購物習慣、信用狀況、收貨地址穩定程度等等,結合多種因素和數據去「識別」用戶,然後迅速給出「白條」是否可激活的評定結果。

⑵ 金融憑證詐騙罪的案例分析

金融憑證詐騙罪的案例分析
案情
被告人胡某,中國光大銀行南京分行白下支行客戶經理部原客戶經理。胡某因自己經手的人民幣200萬元貸款到期未能收回,且多次向借款人南京康富達實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軍(已判刑)催要未果,遂與王軍合謀騙取錢財用於歸還所欠貸款及個人使用。胡某以光大銀行客戶部經理的身份上門吸儲,取得被害單位存款後交給王軍,王軍則提供虛假單位定期存款開戶證實書和銀行進賬單,再由胡某轉交存款單位的手段,多次共騙取人民幣近3000萬元,案發前歸還人民幣近1000萬元,其中:
2001年9月,胡某通過他人介紹,騙取蘇富特公司的信任,同意將人民幣1000萬元存入光大銀行白下支行。胡某以銀行工作人員的身份取得該公司人民幣1000萬元本票一份交給王軍,並向蘇富特公司提供虛假的單位定期存款開戶證實書和銀行進賬單。後王軍將該錢款以蘇富特公司的名義在廣東發展銀行南京城東支行開設通知存款,並偽造該公司的印鑒章,將錢款轉移。
2002年3月,胡某再次騙取蘇富特公司的信任,同意將人民幣1000萬元存入光大銀行白下支行。胡某以銀行工作人員的身份取得該公司人民幣1000萬元本票一份交給王軍,並向蘇富特公司提供虛假的單位定期存款開戶證實書和銀行進賬單。後王軍將該錢款以蘇富特公司的名義在廣東發展銀行南京城東支行開設通知存款,並偽造該公司的印鑒章,將錢款轉移。為掩蓋騙取存款的事實,胡某三次支付給蘇富特公司「利息」合計人民幣97萬余元。
2003年4月1日,胡某主動向公安機關投案。
裁判
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胡某夥同他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虛假的銀行結算憑證,騙取公共財物,其行為已構成金融憑證詐騙罪,且數額特別巨大,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南京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胡某犯罪的基本事實清楚,證據充分。被告人胡某案發前已經以支付利息名義給付蘇富特公司人民幣97萬余元,不應計入犯罪數額,故其金融憑證詐騙犯罪數額應認定為人民幣1900餘萬元。被告人胡某犯罪後自首,依法對其從輕處罰。
被告人胡某與王軍共謀,由王軍通過他人聯系存款單位並騙取其信任,胡某以銀行工作人員身份上門吸儲,取得被害單位開出的金融票證,並將票證交王軍,由王軍利用偽造的存款單位印章將款取出,同時,胡某將王軍偽造的光大銀行白下支行單位存款開戶證實書、銀行進賬單交存款單位,使存款單位誤認為存款已經存入本單位在光大銀行開設的賬戶。在整個詐騙過程中,雖然被告人胡某系光大銀行工作人員,但其沒有向被害單位出具任何單位委託證明,被害單位僅憑中間人及其本人的介紹,誤認為其是代表銀行進行吸儲工作;亦未在其銀行的辦公地點接待過被害單位,或辦理過任何手續;犯罪所得錢款均未進入本單位,其給被害單位出具的相關銀行憑證也均系偽造。被告人胡某在實施犯罪中,除了其本人身份是銀行工作人員外,其所有的行為及後果均與光大銀行無關,光大銀行不應對其犯罪後果承擔責任,故被告人胡某的犯罪行為與其職務無必然聯系。
金融憑證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使用偽造、變造的委託收款憑證、匯款憑證、銀行存單等其他銀行結算憑證進行詐騙活動的行為。票據和銀行結算憑證是辦理支付結算的工具,是銀行、單位和個人憑以記載賬務的會計憑證,是記載經濟業務和明確經濟責任的一種書面證明。據中國人民銀行文件規定,單位定期存款開戶證實書是接受存款的金融機構向存款單位開具的人民幣定期存款權利憑證,其性質上是一種金融憑證,它與存單同樣起到存款證明作用。中國工商銀行乙類轉賬支票、電匯憑證、進賬單和出口結匯憑證均屬銀行結算憑證。進賬單的第一聯收賬通知,是銀行為收款人收妥款項後,出具給收款人的證明款項已收入其賬戶的憑證,應屬其他銀行結算憑證。
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之有關規定,以被告人胡某犯金融憑證詐騙罪,判處其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犯罪所得予以追繳,發還被害單位。
一審宣判後,被告人胡某不服,提出上訴。上訴理由及辯護意見認為,一審判決定性錯誤,胡某在共同犯罪中屬從犯;並提出胡某的親屬在二審期間主動為胡某退繳贓款12萬元,結合自首情節,希望二審對胡某減輕處罰。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的終審判決認為,上訴人胡某夥同他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虛假的其他銀行結算憑證,騙取公共財物1900餘萬元,並且造成實際損失1700餘萬元,其行為已構成金融憑證詐騙罪,且屬數額特別巨大,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依法應予嚴懲。在共同犯罪中,上訴人胡某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胡某犯罪後自首。原審法院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性准確,審判程序合法。針對上訴理由及辯護意見,經查,原審判決根據胡某的上述犯罪事實及中國人民銀行「銀行進賬單」屬其他銀行結算憑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條,認定胡某的行為構成金融憑證詐騙罪是正確的。在金融憑證詐騙犯罪中,胡某主觀上對王軍利用偽造的銀行開戶證實書及銀行進賬單實施詐騙行為明知且態度積極、主動,客觀上利用其銀行工作人員的特殊身份上門吸儲並以高息作誘餌,致使多次詐騙得逞,最終造成被害單位的巨額損失,其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應屬主犯。原審判決根據胡某犯罪事實及自首情節,對其量刑適當。鑒於胡某親屬在二審期間主動為其退繳了所得贓款12萬元,依法可對其減輕處罰,對其辯護人提出的部分辯護意見予以採納;上訴人胡某提出的其他上訴理由及辯護意見不能成立,不予採納。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之有關規定,認定上訴人胡某犯金融憑證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公安機關已追繳的贓款人民幣144萬元,美元7488.49元和胡某親屬為其退繳的贓款人民幣12萬元發還被害人單位蘇富特軟體股份有限公司;本案贓款繼續予以追繳,發還被害單位。

⑶ 急求:金融案例分析題!要有分析

股民因劵上工作失誤而致配股未能成交,能否索賠
案例:趙某於2008年6月10日在某證劵交易所認購配股,但由於證劵交易所的過失,致使配股未能成交,給趙某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萬余元。那麼,趙某能向證劵商賠償嗎?

法律解析:上市公司股東認購配股時股東的法定權利。這項權力具有財產性質,任何組織和個人引起作為或不作為致使股東配股權利未能得以有效實現,都要承擔因此造成股東財產損失後果的法律責任。所以,不論劵商故意還是過失(包括交易傳輸系統管理或維修不善),致使股民下達的配股委託為實施或未成交,都應賠償股民因配股未成造成的損失。
法條鏈接:《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六條 公民、法人違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義務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公民、法人由於過錯侵害國家的、集體的財產,侵害他人財產、人身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沒有過錯,但法律規定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⑷ 金融法案例分析

乙的請求基本合理(在此問題提問者給出不夠清晰)。
新建的閣樓不屬於抵押物。
收取的租金的權利在產權轉讓前仍應當由甲收取,但乙可就協議向丙代收,甲乙糾紛應當不影響丙的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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