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金融業安全保衛工作中的「三防一保」指的是什麼
銀行「三防一保」即防搶劫、防盜竊、防詐騙,保護金融資產安全。在保險業,三防一保簡稱「人防,物防,技防,保資金安全」。
(1996年6月26日,國務院在北京召開金融系統「反腐敗,防搶劫、防詐騙、防盜竊,保護金融資產安全」會議所提出的概念)防詐行伍騙:利用技術與管理手段,防止在金融活動中,違反金融管理法規,採取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騙取數額較大的財務的行為。
概念
防搶劫:利用技術與管理手段,防止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當場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行劫取財物的行為。
防盜竊:利用技術與管理手段,防止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竊取他人佔有的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或者多次竊取公私財物的行為。
保證資金安全工作到位:規范並嚴格落實相關技術與管理規定,保證銀行資金檔絕或安全工作符合相關安全技術與管理規定。
技術手段:主要指按照《金融機構營業場所和金庫安全防範設施建設許可實施辦法》、《銀行營業場所安全防範工程設計規范》(GB/T16676-1996)等標准設計、建設和配置的安全防範工程和設備等。
管理手段:主要指按照「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和「中國人民銀行」等相關銀行監督管理部門的規定所制定宏雹的管理規章制度。
② 基層金融單位治安保衛工作暫行規定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加強基層金融單位治安保衛工作,保障國家財產和職工人身安全,保證金融事業的順利發展,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暫行規定。第二條本暫行規定所稱基層金融單位,是指中國人民銀行、專業銀行、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保險公司的縣支行、分公司及所轄營業網點。第三條基層金融單位治安保衛工作實行誰主管誰負責、預防為主、綜合治理、人員防範與技術防範相結合的原則,逐級建立治安保衛責任制,加強制度建設,逐步實現科學化、規范化管理。第四條基層金融單位治安保衛工作的基本任務是:防盜、防搶、防騙、防假、防破壞、防治安災害事故,保障國家財產和職工人身安全。第五條基層金融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本單位治安保衛工作責任人,負責組織實施本暫行規定;單位保衛組織或專職保衛人員協助責任人具體組織落實本暫行規定。第六條基層金融單位應當建立同當地公安機關的聯系制度,及時通報有關情況,嚴格案件和治安災害事故報告制度,協助公安機關查處與本單位有關的案件和治安災害事故。第七條上級金融單位對基層金融單位治安保衛工作負有部署、檢查、監督的責任,並應當加強調查研究,為基層金融單位治安保衛工作提供必要的條件。第八條公安機關對基層金融單位的治安保衛工作實施指導和監督,及時查處基層金融單位發生的案件和治安災害事故。第二章安全防範設施第九條安全防範設施包括庫房、營業網點、運鈔車的構築防護設施和技術防護設施。
安全防範設施配置的原則是,因地制宜、安全可靠、方便經營、美觀實用。第十條新建庫房、守庫室安全防範設施應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庫房設在縣支行級金融機構或營業網點的建築群體內,不得與其他單位、公共場所和居民住宅相連。
庫房底部不得有管道、暗溝等公用設施或不能控制的地下室;無法避開的,應當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
(二)庫房與守庫室採用全封閉整體結構,其建築安全標准分別依據銀行總行、保險總公司制定的標准執行。
(三)庫房內配備防潮、滅火設備,安裝防爆燈,配備應急照明燈。
(四)庫房安裝防盜自動報警裝置。守庫室設置接受報警並與外界聯絡的通訊設備。第十一條運鈔車應當配備滅火、通訊設備和必要的防護設施。第十二條新建營業室安全防護設施應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出入口安裝防盜安全門,窗戶安裝金屬防護裝置。
(二)出納工作區與其他工作區隔離。
(三)營業操作室與客戶之間設置必要的堅固隔離防護設施。
(四)營業操作室安裝緊急報警裝置或聯防警鈴。城鎮營業網點應當創造條件與所在地公安機關實行報警聯網。
配置臨櫃工作人員防衛器械,置於隱蔽、便於取用的位置。
(五)配置消防器材。
(六)配置存放現金、有價證券、重要單證、印鑒的保險櫃和防偽鑒別器。
(七)設衛生間。第十三條現有庫房、守庫室、營業室安全防護設施,不符合本暫行規定基本要求的,應當採取必要的加固或其他完善措施。第三章治安防範管理第十四條縣支行級金融單位應當設立保衛機構或配備專職保衛人員,配足守衛押運人員。營業網點應當建立治安保衛小組或設治安保衛員。第十五條基層金融單位應當將治安防範工作納入職工的崗位責任制,並與其他工作同時進行檢查考核。定期對職工進行法制教育、安全意識教育和防範技能訓練。第十六條縣支行級金融機構的庫房應當採取技術防範措施。營業網點應當根據日均現金收付量和周邊治安環境,審定風險等級,採取相應的技術防護措施。
基層金融單位應當推進安全防範新技術的運用。第十七條按照規定,審定要害部位,建立要害部位保衛工作檔案。
嚴格要害部位工作人員的錄用、考核制度,不適宜在要害部位工作的人員必須及時調離。
經常對要害部位的安全情況進行檢查,及時整改不安全隱患。第十八條建立健全值班制度,與毗鄰單位建立治安聯防。第十九條單位治安保衛工作責任人應當定期研究、布置、檢查治安保衛工作,及時組織整改不安全隱患。資金流通旺季或遇有特殊情況,應當布置專項保衛工作,並檢查落實。第二十條嚴格信貸、現金、保險理賠等業務的管理和監督,嚴格管理憑證和印鑒,嚴禁出具違反規定的信函。建立健全制約監督機制。
工作人員在辦理業務中,發現假幣、假單據和冒領等情況,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立即處理。
③ 如何做好銀行安全保衛工作
隨著金融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和發展,金融機構的經營理念和管理水平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其安全防範水平也得到了長足的發展。但是,國際形勢錯綜復雜,國內不和-諧、不穩定因素依然存在,社會上各種矛盾縱橫交錯,安全保衛形勢依然嚴峻,針對銀行的案件時有發生,金融機構更應居安思危,加強安全保衛工作,提高防範風險的能力。筆者就如何按照現代銀行的管理要求做好新形勢下金融機構的安全保衛工作,談幾點膚淺的認識。一、常敲「警示鍾」實踐證明,安全保衛工作是事關銀行業金融機構安全正常運轉的大事,絕非無足輕重。「安全就是效益」,時時要安全,處處要安全,事事要安全。每一位員工必須常敲「警示鍾」,克服片面認識,牢固樹立「安全重於泰山」的思想。一要不斷加強學習教育。定期召開安全保衛工作會議,及時傳達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學習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防範知識,研究工作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新特點,分析安全保衛工作的薄弱環節和漏洞隱患,並有針對性地採取相應對策,對不良苗頭要早發現、早教育、早防範、早解決,防患於未然。二要深刻剖析典型案例。深刻剖析典型案例、重大事故發生原因,從中汲取沉重教訓,引以為戒,舉一反三,通過警示教育,充分認識安全保衛工作的重要性和艱巨性,不斷增強安全保衛的憂患意識、責任意識和防範意識。三要積極開展預案演練。以《銀行營業場所風險等級和防護級別的規定》和《安全保衛操作風險防範管理規定》等為基本內容,根據犯罪分子針對銀行的作案特點,定期組織員工開展防盜竊、防搶劫、防詐騙、防爆炸、防破壞、防火災、防計算機病毒以及防洗錢等各種應急情況的演練,尤其是對近年來經常發生的利用atm和銀行卡作案的防範要點重點進行演練,提高員工安全操作的熟練程度和規范操作的自覺性以及應急處置突發事件的心理素質和技能。二、戴上「緊箍咒」要使安全保衛工作的開展規范有序,必須要有一套嚴格、完善的規章制度來保證。這就要求在工作中,充分結合安全保衛工作實際,健全符合新形勢要求的安全保衛制度和機制,有效指導各級機構做好安全保衛工作。一要加強制度建設。其一,建立工作制度,包括安全保衛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工作例會制度、重大事項報告制度、責任人述職制度、通報講評制度;其二,建立管理制度,包括重要場所通行證管理制度、小區辦公樓門衛看管制度、值班巡查制度;其三,建立督查制度,包括定期檢查制度、跟蹤督辦制度、責任追究制度、限期整改制度等。二要建立長效機制。建立健全長效機制是促進安全保衛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軌道的重要手段。要建立預防各類案件和安全事故的長效防範機制,做到「物防、技防、人防」三結合,使防範工作走在各項工作的前面,真正做到未雨綢繆。對各類風險點和薄弱環節要做到心中有數,對外部治安環境形勢要敏銳的洞察和准確的判斷,以便於指導安全保衛工作部署。要結合工作實際,根據不同情形制定突發事件、重大事項應急預案,同時要組織好相關預案的演練工作,使員工真正掌握預案的流程、要點和防範手段,確保應急預案真正發揮作用。三要強化規制落實。制度的價值在於執行,措施的關鍵在於落實。再完善的制度、再有力的措施,如果不能得到落實,那麼安全隱患就會不可預見地發生在任何環節、任何時間,只有單位上下每一名員工一如既往地常抓不懈,才能構建起防範安全事故、案件的堅強堡壘。其一,要嚴格落實上崗、值班、守庫制度,確保堅守崗位、盡職盡責。其二,要嚴格落實內部管理的各項規定,切實防止發生各類案件和責任事故,確保單位內部的安全穩定。其三,嚴格落實領導責任制和崗位責任制,真正做到職責明確、任務落實,形成人人講安全、個個懂危害、處處防風險的「大安全」格局。其四,要嚴格落實督促檢查和獎懲制度,對在安全保衛工作中成績突出、貢獻巨大的,要予以表彰獎勵,對工作不深入不細致、失職瀆職以及由於責任落實不到位而導致發生重大問題的,要嚴肅追究有關領導和人員的責任。同時,在抓好各項工作的基礎上,要認真分析當前安全保衛形勢,結合當地和單位實際情況,進一步細化、強化安全保衛工作措施,修訂和完善各崗位、各環節工作制度,真正在落實上下功夫、求實效。三、常拍「驚堂木」「驚堂木」也叫醒木。常拍「驚堂木」,時刻震醒那些對安全保衛工作「存有僥幸心理、執迷不悟、麻痹大意、麻木不仁」的人,給他們以「醍醐灌頂」的警醒,從而引起他們重視和落實安全保衛工作。一要實行安全檢查監督制。堅持做到「四個結合」,開展「三查活動」。編輯提醒:請注意查看「」一文是否有分頁內容。
④ 黑龍江省金融工作辦公室的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省金融工作辦公室設5個內設機構:
(一)金融綜合處。
組織擬訂金融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引進境內外金融機構的協調服務工作;負責金融教育培訓和人才開發工作;負責文字綜合、業務綜合工作;負責機關文電、信息及信息安全、督辦、安全保衛、保密、信訪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審計、資產管理工作;承擔政務公開、信息交流和新聞宣傳工作;負責機關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和幹部管理工作。
(二)金融工作處。
負責聯系人民銀行、銀監會、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資產管理公司及其駐我省分支機構;協調銀行機構制定信貸增長指導計劃,監測信貸投放情況;參與研究制定政府重大項目融資方案;負責銀企對接工作;參與金融機構考評和獎勵工作;支持銀行機構化解不良資產;依法監督管理地方性金融機構、金融中介機構;負責地方金融資源整合重組工作。
(三)農村金融處。
擬訂保險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聯系保監會、保險公司及其駐我省分支機構,做好協調服務配合工作;擬定全省農村金融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動農村金融體系建設和產品與服務創新;協調推動涉農金融機構和中介服務機構,增強金融強農惠農的能力;按規定負責小額貸款公司的設立審批、關閉和監管工作。
(四)資本運營處。
負責聯系證監會和證券公司、期貨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駐我省分支機構;擬訂促進企業上市和上市公司發展的工作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企業上市及上市公司再融資、資產整合重組過程中遇到的重大問題;對擬上市企業申請上市及上市公司購並、資產重組、股權交易方案等提出審核意見;指導證券機構、期貨機構、信託投資機構、證券中介服務機構發展;按照分工參與風險投資、債券發行、股權投資等直接融資工作。
(五)金融市場處。
擬訂金融業發展總體布局規劃,促進金融機構的合理布局;指導省內各類金融功能區的建設;承擔融資服務體系建設工作;依法指導和規范民間融資活動;負責推進金融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擬訂防範和處置地方金融風險的政策措施,組織協調金融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機關黨委。按黨章規定設置,負責機關的黨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