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金融債,公司債和企業債的區別
公司債,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約定在一定期限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主體是公司。企業債指企業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適用的主體是在中國境內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在境內發行的債券。
從分析角度看,企業債券與公司債券的主要區別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發行主體的差別:公司債券是由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責任公司發行的債券,非公司制企業不得發行公司債券。企業債券的發行主體為中央政府部門所處機構、國有獨資企業、國有控股企業。它對發債主體的限制比公司債窄。
二、發行條件方面:公司債發行條件相對比較寬松。
公司債:核准制。由證監會進行審核,對總體發行規模沒有限制。公司債:最低限大致為1200萬元和2400萬元。
企業債:審核制。發改委進行審核,發改委每年會定下一定的發行額度。企業債:發債數額不低於10億元。
三、擔保方面:公司債採取無擔保形式,而企業債要求由銀行或集團擔保。
四、兩者在發行定價上也有顯著的區別:公司債的最終定價由發行人和保薦人通過市場詢價來確定,而企業債的利率限制要求發債利率不高於同期銀行存款利率的40%。
五、發行狀況方面:公司債可採取一次核准,多次發行。企業債一般要求在通過審批後一年內發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三條本法所稱公司債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約定在一定期限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公司發行公司債券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規定的發行條件。《企業債券管理條例》第二條本條例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以下簡稱企業)在境內發行的債券。但是,金融債券和外幣債券除外。除前款規定的企業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發行企業債券。第五條本條例所稱企業債券,是指企業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
B. 請問公司債和企業債有什麼區別
一、定義不同
1、公司債是由股份公司和有限公司發行
2、企業債多數是由央企,國企或國有控股企業發行
二、流動場所和定價不同
1、公司債,我國目前只在證券交易所流動,開放度較大,所以定價是發行公司和承銷商通過市場詢價確定的
2、企業債,直接按照不高於同期居民定期存款的利率的40%來定價,流動場所主要在銀行間市場流動
三、發債資金用途不同
1、公司債券是公司根據經營運作具體需要所發行的債券,它的主要用途包括固定資產投資、技術更新改造、改善公司資金來源的結構、調整公司資產結構、降低公司財務成本、支持公司並購和資產重組
2、企業債發債基本上是為了基礎設施建設和政府項目
四、信用基礎不同
1、公司債的信用基礎不及企業債
2、企業債通過國有機制貫徹了政府信用,通過行政強制落實著擔保機制
五、發債額度不同
1、公司債最低限大致為1200萬元和2400萬元
2、企業債發債數額不低於10億元
六、管製程序不同
1、公司債監管機構往往要求嚴格債券的信用評級和發債主體的信息披露,特別重視發債後的市場監管工作
2、企業發債由國家發改委和國務院審批,要求銀行予以擔保,一旦債券發行,審批部門則不再對發債主體的信息披露和市場行為進行監管
七、市場功能不同
1、公司債是各類公司獲得中長期債務性資金的一個主要方式
2、企業債受到行政機制的嚴格控制,每年的發行額遠低於國債、央行票據和金融債券,明顯低於股票的融資額
C. 企業債的監管機構是()。
【答案】:D
[答案解析]此題考查的是部門對於金融機構,金融業務的監管分工。特別注意公司債和企業債,是有區別的,對應的監管部門也不相同。企業債不一定是上市公司發行的,例如鐵路建設債券。在我國,公司債的監管機構是證監會;企業債的監管機構是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銀監會承擔了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的監管職責。中國人民銀行則負責制訂和執行貨幣政策,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此題屬於記憶型題目,記住公司債、企業債對應的監管部門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