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公司掛名監事有風險嗎
您好,很高興回答您的問題。
您如果只是擔任該公司的掛名監事,不做法人也不做股東,那您是不會存在任何風險的。
監事,其實就是股份公司中常設的監察機關的成員,也被稱為「監察人」。
監事的主要崗位職責就是負責全公司的監督、檢查、考核。原則上來說,監事的許可權最主要的就是受監事會主席委託,行使對全公司的監督、檢查、考核管理,並承擔執行公司規章制度、管理規程及工作指令的義務。
監事不得兼任董事或經理,通常監事的任期每屆為三年,若監事任期屆滿,公司可以召集股東大會進行補選,連選則可以連任。若監事任期屆滿且未及時改選,或者監事在任期內辭職導致監事會成員低於法定人數的,在改選出的監事就任前,原監事仍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履行監事職責。
監事的主要職責范圍包括以下幾點:
1、對公司的管理提出建議和意見。
2、負責對各級人員進行監督、檢查、考核。
3、負責股東會決議交辦其他重要工作。
4、負責對各部門管理的工作進行檢查、監督、考核。
5、檢查公司業務,財務狀況和查閱公司帳簿及其他會計資料。
6、負責對各駐外機構管理進行檢查、監督。
7、允許召開臨時股東大會。
8、要求執行公司業務的董事和經理,報告公司的業務情況。
9、對公司發生的問題提出質疑。
10、對所承擔的工作全面負責。
11、核對董事會擬提交股東大會的會計報告、營業報告和利潤分配等財務資料,發現疑問時,允許其以公司名義委託注冊會計師、執行審計師幫助復審。
12、監督董事、經理等管理人員有無違反法律、法規、公司章程及股東大會決議的行為。
由此可見,一家公司的「監事」,擁有較大的許可權,也對公司的合法運作負有極為重要的監督責任,但是只要不是該公司的法人或股東,掛名監事就不會有任何風險。
以上回答,供您參考,希望可以幫到您
如果您對注冊公司有任何疑問,歡迎與我們共同探討
㈡ 掛名監事有什麼風險
監事一職在公司是薪酬關系,沒損害公司的利益行為就沒責任
㈢ 擔任企業監事有什麼風險
監事,是股東會的成員,一定是有實際投資的股東會成員。
監事的職責是進行經營過程的經營風險、資金風險、重大投資風險等有權利進行核查,並向董事會匯報的權利。
其他,無什麼風險。
㈣ 擔任公司監事,有風險嗎
你要對老闆負責
㈤ 做新注冊公司的監事人有沒有風險
一般情況不會涉及監事承擔責任,你只是掛名而已。
監事人有什麼責任:
檢查公司財務;
對董事、內高級管理人員容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在董事會不履行本法規定的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
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提案;
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其他職權。(注:由股東自行確定,如股東不作具體規定應將此條刪除)
㈥ 做新注冊公司的監事人有沒有風險
一般情況來不會涉及監事承擔責任源,你只是掛名而已。
監事人有什麼責任:
檢查公司財務;
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在董事會不履行本法規定的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
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提案;
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其他職權。(注:由股東自行確定,如股東不作具體規定應將此條刪除)
㈦ 我朋友需要開一個公司,叫我幫忙找一個掛名監事,掛名監事需要負什麼法律責任這樣做有什麼風險
掛名監事有過錯的,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如果公司違法作為監事有沒有股份,專也會牽連。這個掛名屬監事是不被法律認可的,公司的監事就是監事,依據公司法設定的重要公司自治機關,寫入公司章程備案,不會只是掛名沒有責任的。
2005年《公司法》規定:公司股東、監事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第二十一條【關聯交易】: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利用其關聯關系損害公司利益。
第一百四十七條明確規定: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對公司負有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違反了這些義務就會對公司利益造成損害。
㈧ 公司讓我當監事,請問有什麼風險么比如說公司破產了,有債務糾紛,
當監事主要是起監督的作用、監督企業按法經營、依規經營,放止違法亂紀、貪污腐化發生,經營管理和債權債務是法人承擔的,不會找監事。
㈨ 做公司監事人有什麼風險
股東:承擔經濟責任
法人:承擔刑事責任
監事:僅監督職責,無經濟、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