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發生壞帳予以核銷指什麼
業在清查核實的基礎上,對確實不能收回的各種應收款項應當作為壞帳損失,並及時進行處理。屬於生產經營期間的,作為本期損益;屬於清算期間的,應當作為清算損益。壞帳損失處理後,應當依據稅法的有關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按照會計制度規定的方法進行核算。
企業壞帳損失視不同情況按照以下方法確認:
(一)債務人被依法宣告破產、撤銷的,應當取得破產宣告、注銷工商登記或吊銷執照的證明或者政府部門責令關閉的文件等有關資料,在扣除債務人清算財產清償的部分後,對仍不能收回的應收款項,作為壞帳損失。
(二)債務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蹤、死亡,其財產或者遺產不足清償且沒有繼承人的應收款項,應當在取得相關法律文件後,作為壞帳損失。
(三)涉訴的應收款項,已生效的人民法院判決書、裁定書判定、裁定其敗訴的,或者雖然勝訴但因無法執行被裁定終止執行的,作為壞帳損失。
(四)逾期3年的應收款項,具有企業依法催收磋商記錄,並且能夠確認年內沒有任何業務往來的,在扣除應付該債務人的各種款項和有關責任人員的賠償後的余額,作為不帳損失。
(五)逾期3年的應收款項,債務人在境外及我國香港、澳門、台灣地區的,經依法催收仍未收回,且在3年內沒有任何業務往來的,在取境外中介機構出具的終止收款意見書,或者取得我國駐外使(領)館商務機構出具的債務逃亡、破產證明後,作為壞帳損失。
企業集團內部單位互相拖欠的款項,債權人核銷債權應當與債務人核銷債務同等金額、同一時間進行,並簽定書面協議,互相提供內部處理債權的財務資料。
壞帳損失內部處理程序
企業清查出來的壞帳損失,應當按照以下程序處理:
(一)企業內部有關責任部門經過取讓,提出報告,闡明壞帳損失的原因和事實。
(二)企業內部審計(監察)部門經過追查責任,提出結案意見。
(三)涉及訴訟的損失,企業應當委託律師出具法律意見書。
(四)企業財務管理部門經過審核後,對確認的壞帳損失提出財務處理意見,按照企業內部管理制度提交董事會或者經理(廠長)辦公會審定。
企業處理壞帳損失屬於逾期3年應收款項的,應當實行帳銷案存,繼續保留追索權,也可以劃轉企業國有資本持有單位管理,或者劃轉內部設立的專門機構追索。
企業處理的全部壞帳損失,應當在財務會計報告中予以披露,注冊會計師在審計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時應當予以重點關注。
核銷國有資本的行為
企業由於實行公司制改建、實施合並或者分立、依法整頓或者變更管理關系等行為,清查核實的壞帳損失涉及核銷所有者權益的,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應當進行資產評估前,由企業國有資本持有單位按照《企業國有資本與財務管理暫行辦法》第九條的規定履行相關手續;公司制企業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執行。
企業國有資本持有單位履行相關手續時,應當在按照企業內部程序處理之後提交書面申請,並附送以下資料:
(一)企業清查應收款項理由的說明,如經批准實行公司制改建等。
(二)企業內部審計(監察)部門的結案意見。
(三)企業董事會或者經理辦公會研究作出的決議。
(四)注冊會計師出具的審計報告。
② 銀行壞賬核銷流程及會計分錄
計提壞賬准備:
借:資產減值損失--計提壞賬准備
貸:內壞賬准備
核銷壞賬:
借:壞賬准備
貸:應收賬容款、其他應收款
收到已經核銷的壞賬:
借:應收賬款
貸:壞賬准備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
壞賬核銷是指將經過批准銷賬的應收款項進行會計處理,壞賬核銷的方法有直接轉銷法和備抵法兩種。
(2)金融企業壞賬核銷公司內部程序擴展閱讀
當期應提取的壞賬准備=當期按應收款項計算應提壞賬准備金額-「壞賬准備」科目的貸方余額。
企業提取壞賬准備時,借記「資產減值損失」科目,貸記「壞賬准備」科目。本期應提取的壞賬准備大於其賬面余額的,應按其差額提取;應提數小於賬面余額的差額,借記「壞賬准備」科目,貸記「資產減值損失」科目。
企業對於確實無法收回的應收款項,經批准作為壞賬損失,沖銷提取的壞賬准備,借記「壞賬准備」科目,貸記「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等科目。
③ 不良貸款核銷財務處理流程
什麼是不良資產
從我國立法實踐看,對何謂「良性」資產、何謂「不良」資產劃分並沒有統一的分類標准和方法。從總體上看,主要採用以風險、營利能力和變現能力為基礎的方法對資產進行分類。對於權屬明確、權利未受嚴重限制和侵害、具有營利能力和較強變現能力的資產作為優質資產,反之則為「不良資產」。
企業的不良資產是指企業尚未處理的資產凈損失和潛虧(資金)掛賬,以及按財務會計制度規定應提未提資產減值准備的各類有問題資產預計損失金額。
銀行的不良資產主要是指不良貸款,俗稱呆壞賬。也就是說,銀行發放的貸款不能按預先約定的期限、利率收回本金和利息。不良資產主要是指不良貸款, 包括逾期貸款(貸款到期限未還的貸款)、 呆滯貸款(逾期兩年以上的貸款)和呆帳貸款(需要核銷的收不回的貸款)三種情況。其他還包括房地產等不動產組合。
我國銀行對不良資產的劃分可分為兩個階段:
一是在1998年以前,各銀行業按財政部1988年在金融保險企業財務制度中的規定,即「四級分類」,俗稱「一逾兩呆」,也就是「逾期」、「呆滯」、「呆賬」。按這種方法提取的貸款損失准備金僅有普通呆賬准備金一種,為貸款總量的1%。
二是1998年以後,我國將資產分為「正常」、「關注」、「次級」、「可疑」、「損失」,即「五級分類」。1999年7月,央行下發了《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全面推行貸款五級分類工作的通知》及《貸款風險分類指導原則(試行)》。按照人民銀行的規定,現在通常提取的專項准備金比例為:關注2%、次級25%、可疑50%、損失100%。後三類為不良資產。
我們曾經把不良資產比喻成冰棍,意思是說不良資產要盡早出手,否則拿在手裡的時間越長就會像冰棍一樣化得越多,因此,我們建議通過多種方式合理處置不良資產。當然,不良資產的處置不應該僅僅停留在對資產本身的處置層面,筆者認為,解決不良資產問題絕不僅僅是如何處置不良資產的問題。最終消除不良資產的風險,必須消除產生不良資產的體制風險。
不良資產處置方式
資產處置是指通過綜合運用法律允許范圍內的一切手段和方法,對資產進行的價值變現和價值提升的活動。
資產處置的范圍按資產形態可劃分為:股權類資產、債權類資產和實物類資產;資產處置方式按資產變現分為終極處置和階段性處置。終極處置主要包括破產清算、拍賣、招標、協議轉讓、折扣變現等方式,階段性處置主要包括債轉股、債務重組、訴訟及訴訟保全、以資抵債、資產置換、企業重組、實物資產再投資完善、實物資產出租、實物資產投資等方式。
案例:某有限公司不良資產處置案例
某有限公司(簡稱某公司)成立於1993年6月,是隸屬於某國有授權經營單位的中外合資工業企業,主要生產工業設備。該企業作為債務人對債權人拖欠金額為500萬元。債權人委託本所律師向法院提起訴訟,查封了該公司廠房及辦公樓,並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但因該辦公樓和生產車間無土地使用權證和房屋產權證,遲遲無法處理。
該企業已停產多年,廠房處於閑置狀態,房產未辦兩證和欠繳土地使用費一百餘萬
補充:
不良貸款不良貸款是指出現違約的貸款。一般而言,借款人若拖延還本付息達三個月之久,貸款即會被視為不良貸款。銀行在確定不良貸款已無法收回時,應從利潤中予以注銷。逾期貸款無法收回但尚未確定時,則應在帳面上提列壞帳損失准備。
國有商業銀行不良貸款對策及信貸管理制度研究
內容提要:首先國有商業銀行的資產現狀不容樂觀。本文對國有商業銀行不良
資產的特點和形成原因進行了比較全面的闡述,通過對上市前的工商銀行不良資
產的特點和信貸制度的深入分析,闡明了建立完善的信貸制度是控制不良貸款增
長的主要手段和措施。最後採用和國外商業銀行信貸制度借鑒和對比的方法,對
國有商業銀行的信貸管理制度改革提出了一些意見和建議。
關鍵詞: 不良貸款 貸款五級分類 資本充足率 核銷 以物抵貸
1.我國國有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的現狀分析
1.1我國國有商業銀行不良貸款基本概念
不良貸款是指借款人未能按原定的貸款協議按時償還商業銀行的貸款本息,或者已有跡象表明借款人不可能按原定的貸款協議按時償還商業銀行的貸款本息而形成的貸款。
我國曾經將不良貸款定義為呆賬貸款、呆滯貸款和逾期貸款(即一逾兩呆)的總和。我國自2002年全面實行貸款五級分類制度,該制度按照貸款的風險程度,將銀行信貸資產分為五類:正常、關注、次級、可疑、損失。不良貸款主要指次級、可疑和損失類貸款。
1.2我國商業銀行不良貸款估算
我國國有商業銀行在降低不良貸款上的確下了不少功夫,如嘗試制定嚴格的信貸管理制度,信貸業務的完全程序化改革,規定降低不良貸款的指標等。但是國有商業銀行的不良資產仍嚴重偏高,尤其四大國有銀行為最。 2004年,主要商業銀行不良貸款余額減少3946億元,下降4.56個百分點,已降至13.2%。這個比例已經遠遠高出世界銀行業的平均水平, 銀行體系的不良貸款余額和比率仍處於高位,不僅已超過《巴塞爾協議》的要求,而且與國際先進銀行不良貸款比率應保持在5%以下的要求相去甚遠。如果考慮各國有商業銀行對外公布的數字相對保守的因素,那我國商業銀行的資產質量更是可想而知。
補充:
不良資產 不良資產
企業的不良資產是指企業尚未處理的資產凈損失和潛虧(資金)掛帳,以及按財務會計制度規定應提未提資產減值准備的各類有問題資產預計損失金額。
銀行的不良資產主要是指不良貸款,俗稱呆壞賬。也就是說,銀行發放的貸款不能按預先約定的期限、利率收回本金和利息。不良資產主要是指不良貸款, 包括逾期貸款(貸款到期限未還的貸款)、 呆滯貸款(逾期兩年以上的貸款)和呆賬貸款(需要核銷的收不回的貸款)三種情況。其他還包括房地產等不動產組合。
不良資產是不能參與企業正常資金周轉的資產,如債務單位長期拖欠的應收款項,企業購進或生產的呆滯積壓物資以及不良投資等。
1998年以後,我國將資產分為「正常」、「關注」、「次級」、「可疑」、「損失」,即「五級分類」。1999年7月,央行下發了《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全面推行貸款五級分類工作的通知》及《貸款風險分類指導原則(試行)》。按照人民銀行的規定,現在通常提取的專項准備金比例為:關注2%、次級25%、可疑50%、損失100%。後三類為不良資產。
④ 如何核銷金融企業的呆壞賬,有相關法律法規沒
呆壞賬不是同一個概念,呆賬僅表示目前無法解決,例如企業一段時期內對回所貸款答項沒有償還能力;壞賬則屬永久性損失,例如企業破產,清算後仍無法清償的那部分損失屬於壞賬。
呆壞賬無法完全解決,國家所謂的「核銷呆帳」是指強制銀行將已有的貸款帳務消除,並給與一定補償(額度視情況而定)的辦法,因此對於銀行來說絕對是一種損失。
國家核銷呆帳手段的主體一般是享受國家政策扶植的國有企業,和國有(控股)銀行,例如工商銀行,農業銀行。
⑤ 應收賬款中實際發生的壞賬損失,稅務局認證時企業要出示什麼
根據《企業資產損失稅前扣除管理辦法》文件規定, 企業應收、預付賬款發生符合壞賬損失條件的,申請壞賬損失稅前扣除,應 提供下列相關依據:
1、法院的破產公告和破產清算的清償文件;
2、法院的敗訴判決書、裁決書, 或者勝訴但被法院裁定終(中)止執行的法律文書;
3、工商部門的注銷、吊銷 證明;
4、政府部門有關撤銷、責令關閉的行政決定文件;
5、公安等有關部門的 死亡、失蹤證明;
6、逾期三年以上及已無力清償債務的確鑿證明;
7、與債務人 的債務重組協議及其相關證明;
8、其他相關證明。其中,逾期三年以上及己無 力清償債務的確鑿證明是指依法催收磋商記錄,確認債務人已資不抵債、連續三 年虧損或連續停止經營三年以上的,並能認定三年內沒有任何業務往來,可以認 定為損失。
(5)金融企業壞賬核銷公司內部程序擴展閱讀:
壞帳損失指企業未收回的應收帳款、經批准列入損失的部分。提取壞帳准備的企業,也在本帳戶反映,發生壞帳時,直接抵減壞帳准備。不提取壞帳准備的企業,發生壞帳時,直接在本帳戶核算。
是指企業確定不能收回的各種應收款項,企業壞賬損失根據《財政部關於建立健全企業應收款項管理制度的通知》(財企[2002]513號)的規定確認。壞賬損失及其核算是應收賬款核算的一個重要方面。顧名思義,壞賬損失是指由於壞賬而產生的損失,因此,了解壞賬損失及其核算首先要從什麼是壞賬談起。
⑥ 應收、應付款的壞帳核銷程序是什麼壞帳的帳銷案指什麼如何核算
企業在清查核實的基礎上, 對確實不能收回的各種應收款項應當作為壞帳損失, 並及時進行處理。屬於生產經營期間的,作為本期損益; 屬於清算期間的,應當作為清算損益。壞帳損失處理後, 應當依據稅法的有關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 按照會計制度規定的方法進行核算。 企業壞帳損失視不同情況按照以下方法確認: (一)債務人被依法宣告破產、撤銷的,應當取得破產宣告、 注銷工商登記或吊銷執照的證明或者政府部門責令關閉的文件等有關 資料,在扣除債務人清算財產清償的部分後, 對仍不能收回的應收款項,作為壞帳損失。 (二)債務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蹤、死亡, 其財產或者遺產不足清償且沒有繼承人的應收款項, 應當在取得相關法律文件後,作為壞帳損失。 (三)涉訴的應收款項,已生效的人民法院判決書、裁定書判定、 裁定其敗訴的,或者雖然勝訴但因無法執行被裁定終止執行的, 作為壞帳損失。 (四)逾期3年的應收款項,具有企業依法催收磋商記錄, 並且能夠確認年內沒有任何業務往來的, 在扣除應付該債務人的各種款項和有關責任人員的賠償後的余額, 作為不帳損失。 (五)逾期3年的應收款項,債務人在境外及我國香港、澳門、 台灣地區的,經依法催收仍未收回, 且在3年內沒有任何業務往來的, 在取境外中介機構出具的終止收款意見書,或者取得我國駐外使( 領)館商務機構出具的債務逃亡、破產證明後,作為壞帳損失。 企業集團內部單位互相拖欠的款項, 債權人核銷債權應當與債務人核銷債務同等金額、同一時間進行, 並簽定書面協議,互相提供內部處理債權的財務資料。 壞帳損失內部處理程序 企業清查出來的壞帳損失,應當按照以下程序處理: (一)企業內部有關責任部門經過取讓,提出報告, 闡明壞帳損失的原因和事實。 (二)企業內部審計(監察)部門經過追查責任,提出結案意見。 (三)涉及訴訟的損失,企業應當委託律師出具法律意見書。 (四)企業財務管理部門經過審核後, 對確認的壞帳損失提出財務處理意見, 按照企業內部管理制度提交董事會或者經理(廠長)辦公會審定。 企業處理壞帳損失屬於逾期3年應收款項的,應當實行帳銷案存, 繼續保留追索權,也可以劃轉企業國有資本持有單位管理, 或者劃轉內部設立的專門機構追索。 企業處理的全部壞帳損失,應當在財務會計報告中予以披露, 注冊會計師在審計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時應當予以重點關注。 核銷國有資本的行為 企業由於實行公司制改建、實施合並或者分立、 依法整頓或者變更管理關系等行為, 清查核實的壞帳損失涉及核銷所有者權益的, 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應當進行資產評估前, 由企業國有資本持有單位按照《企業國有資本與財務管理暫行辦法》 第九條的規定履行相關手續;公司制企業按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執行。 企業國有資本持有單位履行相關手續時, 應當在按照企業內部程序處理之後提交書面申請,並附送以下資料: (一)企業清查應收款項理由的說明,如經批准實行公司制改建等。 (二)企業內部審計(監察)部門的結案意見。 (三)企業董事會或者經理辦公會研究作出的決議。 (四)注冊會計師出具的審計報告。
⑦ 我公司有兩筆壞賬核銷了,想在稅前扣除,需要到稅務局備案,請問備案的時候我需要什麼材料
1、《資產損失復所得稅制稅前扣除專項申報表》;
2、專項資產損失稅前扣除申請報告;
3、專項申報附列資料清單;
4、資產損失已計入損益的會計憑證復印件;
5、董事會等權力機構決議或上級公司批復或由董事會、上級公司授權的部門的批復(國有企業還需提供國有資產監管機構或由其授權的部門的批復);
6、應收及預付款項明細賬復印件和應收、預付帳款發生的的原始憑據復印件,包括購銷合同(協議)或說明復印件、銷售發票復印件;
7、企業已對該債權採取所有可能的措施和實施必要的程序的證明材料,如相關催收磋商記錄、訴訟記錄等;
8、屬於逾期三年以上的應收款項,應有情況說明並出具專項報告;
9、屬於企業逾期一年以上,單筆數額不超過五萬或者不超過企業年度收入總額萬分之一的應收款項,應有情況說明並出具專項報告;
10、債務人已無力清償債務的確鑿證據證明;
11、稅務機關所需的其他材料。
⑧ 國有企業對呆壞賬核銷的程序有什麼規定
根據復《企業會計制制度》規定,企業壞賬損失的核銷只能採用備抵法。而稅法上,國稅發[2004]82號文《關於做好已取消和下放管理的企業所得稅審批項目的後續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出,納稅人在年度納稅申報時,應說明壞賬損失核銷採用的方法,如果以後年度改變核銷方法的,應按規定報送變更原因及企業管理機構的變更決議等。但在實際執行中,納稅人一般不得將壞賬核銷方法由備抵法變更為直接核銷法。
⑨ 壞賬核銷的處理程序
請問經辦人死亡,來未必發生壞賬啊源??
壞賬的確認條件:1、債務人死亡,以其遺產清償後仍然無法收回的賬款;
2、債務人破產,以其破產財產清償後仍然無法收回的賬款;
3、債務人較長時期內未履行其償債義務,並有足夠的證據表明無法收回或收回可能性極小的賬款。
上述三個條件中的每一個條件都是充分條件,其中第3個條件是需要會計人員作出職業判斷的。我國現行制度規定,上市公司壞賬損失的決定權在公司董事會或股東大會。
所以,客戶簽訂有合同,按照合同執行就可以了,客戶的是單位,而不是個人,為什麼要核銷壞賬呢??
⑩ 應收、應付款的壞帳核銷程序是(具體點),壞帳的帳銷案指如何核算存
企業在清查核實的基礎上,對確實不能收回的各種應收款項應當作為壞帳損失,並及時進行處理。屬於生產經營期間的,作為本期損益;屬於清算期間的,應當作為清算損益。壞帳損失處理後,應當依據稅法的有關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按照會計制度規定的方法進行核算。
企業壞帳損失視不同情況按照以下方法確認:
(一)債務人被依法宣告破產、撤銷的,應當取得破產宣告、注銷工商登記或吊銷執照的證明或者政府部門責令關閉的文件等有關資料,在扣除債務人清算財產清償的部分後,對仍不能收回的應收款項,作為壞帳損失。
(二)債務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蹤、死亡,其財產或者遺產不足清償且沒有繼承人的應收款項,應當在取得相關法律文件後,作為壞帳損失。
(三)涉訴的應收款項,已生效的人民法院判決書、裁定書判定、裁定其敗訴的,或者雖然勝訴但因無法執行被裁定終止執行的,作為壞帳損失。
(四)逾期3年的應收款項,具有企業依法催收磋商記錄,並且能夠確認年內沒有任何業務往來的,在扣除應付該債務人的各種款項和有關責任人員的賠償後的余額,作為不帳損失。
(五)逾期3年的應收款項,債務人在境外及我國香港、澳門、台灣地區的,經依法催收仍未收回,且在3年內沒有任何業務往來的,在取境外中介機構出具的終止收款意見書,或者取得我國駐外使(領)館商務機構出具的債務逃亡、破產證明後,作為壞帳損失。
企業集團內部單位互相拖欠的款項,債權人核銷債權應當與債務人核銷債務同等金額、同一時間進行,並簽定書面協議,互相提供內部處理債權的財務資料。
壞帳損失內部處理程序
企業清查出來的壞帳損失,應當按照以下程序處理:
(一)企業內部有關責任部門經過取讓,提出報告,闡明壞帳損失的原因和事實。
(二)企業內部審計(監察)部門經過追查責任,提出結案意見。
(三)涉及訴訟的損失,企業應當委託律師出具法律意見書。
(四)企業財務管理部門經過審核後,對確認的壞帳損失提出財務處理意見,按照企業內部管理制度提交董事會或者經理(廠長)辦公會審定。
企業處理壞帳損失屬於逾期3年應收款項的,應當實行帳銷案存,繼續保留追索權,也可以劃轉企業國有資本持有單位管理,或者劃轉內部設立的專門機構追索。
企業處理的全部壞帳損失,應當在財務會計報告中予以披露,注冊會計師在審計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時應當予以重點關注。
核銷國有資本的行為
企業由於實行公司制改建、實施合並或者分立、依法整頓或者變更管理關系等行為,清查核實的壞帳損失涉及核銷所有者權益的,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應當進行資產評估前,由企業國有資本持有單位按照《企業國有資本與財務管理暫行辦法》第九條的規定履行相關手續;公司制企業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執行。
企業國有資本持有單位履行相關手續時,應當在按照企業內部程序處理之後提交書面申請,並附送以下資料:
(一)企業清查應收款項理由的說明,如經批准實行公司制改建等。
(二)企業內部審計(監察)部門的結案意見。
(三)企業董事會或者經理辦公會研究作出的決議。
(四)注冊會計師出具的審計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