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金融企業的增值稅
金融業從其經營的業務來看,一般都是增值稅非應稅項目。一般都是交營業稅,回很少交增值稅。但是也答有特殊時候,比如銀行銷售金銀業務要交增值稅,期貨交易所在進行貨物期貨交割時就要交增值稅,典當野銷售死當物品,還有未經過批准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的金融企業在租賃期滿時租賃標的所有權發生轉移時要交納增值稅。這些業務發生時一般都是要去稅務局代開發票。
2. 營改增後金融業增值稅稅率是多少
金融業一般納稅人是6%稅率。
小規摸納稅率人是3%稅率。。
3. 改增後金融業怎樣計算增值稅應納稅額
(一)一般計稅方法的應納稅額是指:當期銷項稅額抵扣當期進項稅額後的余額。
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
一般計稅方法的銷售額不含銷項稅額,納稅人採用銷售額和銷項稅額合並定價的,按下列公式換算為不含稅的銷售額:
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稅率)金融行業稅率為6%。當期銷項稅額小於當期進項稅額不足抵扣時,其不足部分可以結轉下期繼續抵扣。
(二)簡易計稅方法的應納稅額,是指按照銷售額和增值稅徵收率據算的增值稅額,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3)金融公司增值稅是多少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關於應納稅額的條款
第二十二條 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乘以適用稅率,減除依照本法關於稅收優惠的規定減免和抵免的稅額後的余額,為應納稅額。
第二十三條 企業取得的下列所得已在境外繳納的所得稅稅額,可以從其當期應納稅額中抵免,抵免限額為該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計算的應納稅額;超過抵免限額的部分,可以在以後五個年度內,用每年度抵免限額抵免當年應抵稅額後的余額進行抵補:
(一)居民企業來源於中國境外的應稅所得;
(二)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取得發生在中國境外但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應稅所得。
第二十四條居民企業從其直接或者間接控制的外國企業分得的來源於中國境外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外國企業在境外實際繳納的所得稅稅額中屬於該項所得負擔的部分,可以作為該居民企業的可抵免境外所得稅稅額,在本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抵免限額內抵免。
4. 金融債券增值稅是多少
1.一般納稅人金融服務業適用率是6%,2.小規模納稅人金融服務業適用率3%。
5. 營改增後金融業如何納稅稅率多少
具體稅率還未定。
金融方面貸款業務和中間業務適用稅率預計將定在6%。金融內商品買賣適用稅率或免稅容或為6%,但採用何種計稅方法仍不確定。相較於其他行業,金融業營改增一直被業內認為難度較大。
由於金融業營改增對整個金融行業的影響非常大,核算也十分復雜,營改增本身的目的是避免雙重征稅,因此,如果扣除不到位,反而對金融行業會產生不利的影響,因此,也是政策遲遲未出台的原因所在。
6. 金融服務業適用增值稅的適用稅率是多少
一、一般納稅人的金融服務業適用稅率為6%;
二、小規模納稅人的金融服務業適內用稅率為3%。
營改增容後,對從事「金融服務」稅目范圍的單位和個人徵收增值稅,只是在部分特定的稅收優惠上(如同業往來免徵增值稅),由於需對免稅主體、業務等作出限定,仍然在《試點過渡政策》和其他文件中,明確了金融機構的范圍。但這不影響金融業增值稅主要作為行為稅的特徵。
納稅人分為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納稅人提供金融服務的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超過500萬元(含本數)的為一般納稅人,未超過規定標準的納稅人為小規模納稅人。
一般納稅人適用稅率為6%;小規模納稅人提供金融服務,以及特定金融機構中的一般納稅人提供的可選擇簡易計稅方法的金融服務,徵收率為3%。
境內的購買方為境外單位和個人扣繳增值稅的,按照適用稅率扣繳增值稅。
7. 金融服務繳納增值稅的有哪些
金融服務繳納增值稅的項目有: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 知》(財稅〔2016〕36號)附件1《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所附的 「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規定:
金融服務,是指經營金融保險的業務活動。
主要包括以下四方面:
(1) 貸款服務。
(2) 直接收費金融服務。
(3) 保險服務。
(4) 金融商品轉讓。
1.貸款服務。
貸款,是指將資金貸與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業務活動。
各種佔用、拆借資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間(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報酬、資金佔用費、補償金等)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買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資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資性售後回租、押匯、罰息、票據貼現、轉貸等業務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質的收入,按照貸款服務繳納增值稅。
融資性售後回租,是指承租方以融資為目的,將資產出售給從事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的企業後,從事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的企業將該資產出租給承租方的業務活動。
以貨幣資金投資收取的固定利潤或者保底利潤,按照貸款服務繳納增值稅。
2.直接收費金融服務。
直接收費金融服務,是指為貨幣資金融通及其他金融業務提供相關服務並且收取費用的業務活動。包括提供貨幣兌換、賬戶管理、電子銀行、信用卡、信用證、財務擔保、資產管理、信託管理、基金管理、金融交易場所(平台)管理、資金結算、資金清算、金融支付等服務。
3.保險服務。
保險服務,是指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保險人對於合同約定的可能發生的事故因其發生所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或者當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或者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期限等條件時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商業保險行為。包括人身保險服務和財產保險服務。
人身保險服務,是指以人的壽命和身體為保險標的的保險業務活動。
財產保險服務,是指以財產及其有關利益為保險標的的保險業務活動。
4.金融商品轉讓。
金融商品轉讓,是指轉讓外匯、有價證券、非貨物期貨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權的業務活動。
其他金融商品轉讓包括基金、信託、理財產品等各類資產管理產品和各種金融衍生品的轉讓。
請參考
8. 詳解金融增值稅新規:如何繳納增值稅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明確金融 房地產開發 教育輔助服務等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140號)第四條規定的「資管產品運營過程中發生的增值稅應稅行為,以資管產品管理人為增值稅納稅人」問題補充通知如下:
2017年7月1日(含)以後,資管產品運營過程中發生的增值稅應稅行為,以資管產品管理人為增值稅納稅人,按照現行規定繳納增值稅。
對資管產品在2017年7月1日前運營過程中發生的增值稅應稅行為,未繳納增值稅的,不再繳納;已繳納增值稅的,已納稅額從資管產品管理人以後月份的增值稅應納稅額中抵減。
很多金融產品以前都是交營業稅,是根據機構整個的營業額,乘以5%統一增稅,現在改成增值稅後,每一個業務都要收取,每個業務結構不一樣,有進項、銷項等,和以前的方法不一樣,因此給金融業務帶來的影響不一樣。
一、金融商品轉讓增值稅計算:以股票為例
(一)如何確定股票的買入價確定股票買入價時,是否扣除股票持有期間的股息?增值稅目前沒有固定,但是可以參考營業稅的規定。《關於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16號,以下簡稱16號文)規定,股票的買入價,按照購入價減去持有期間的股息紅利的余額計算確定。
(二)如何計算轉讓股票的銷售額假定A公司2015年4月購入一隻股票,2016年5月轉讓。購入價是100元,持有期間取得股息5元,賣出價是120元,支付傭金和收付費2元。則計算增值稅的銷售額是:銷售額=120-(100-5)=120-95=25
(三)如何計算銷項稅額銷項稅額=25/(1+6%)*6%=1.415
二、金融商品轉讓增值稅計算:以債券為例
(一)如何確定債券的買入價 在確定債券買入價時,是否要扣除持有期間取得的利息?之所以提出這個問題,是因為《關於債券買賣業務營業稅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50號,以下簡稱50號公告),明確規定,在確定購入價時,應扣除持有期間取得的利息。但是根據營改增後的規定,不應自買入價中扣除利息。因為,在營業稅時,持有期間的利息,在轉讓前,是不征稅的。但是,營改增關於貸款服務的稅目注釋規定,金融商品持有期間的利息收入,按照貸款服務繳納增值稅,也就是債券持有期間,只要取得利息,就應該繳納增值稅,因此,在轉讓債券時,不應再自購入價中,扣除持有期間的利息,不然就重復征稅了。當然,沒有徵收過營業稅的利息,應該自購入價中扣減。
(二)如何計算轉讓債券的銷售額A公司2017年8月轉讓債券收入100,該債券是2015年9月購入的,購入價是60元,2016年1月取得利息5元,利息收入沒有繳納營業稅,2017年1月取得利息6元,繳納了增值稅。A 公司2016年金融商品轉讓虧損15元,2017年8月之前,當年轉讓金融商品虧損15元。則轉讓債券的銷售額是:銷售額=100-(60-5)-15=100-55-15=30
(三)如何計算銷項稅額30/(1+6%)*6%=1.7
9. 金融業增值稅稅率是多少
金融業增值稅稅率是6%。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內通知容》(財稅〔2016〕36號):附件1《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
第十五條 增值稅稅率:
(一)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除本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規定外,稅率為6%。
(二)提供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建築、不動產租賃服務,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稅率為11%。
(三)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稅率為17%。
(四)境內單位和個人發生的跨境應稅行為,稅率為零。
10. 金融投資企業都應交什麼稅,納稅的標準是什麼
營業稅,稅率為5%。納稅標准如下:
1. 融資租賃以其向承租者收取的全部價內款和價外費用(包括殘值容)減去出租方承擔的出租貨物的實際成本後的余額,以直線法折算出本期的營業額。
本期營業額=(應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實際成本)×(本期天數÷總天數)
2.金融企業從事金融商品轉讓業務,以股票、債券、外匯等的賣出價減支買入價後的余額為營業額。值得注意的是,非金融機構從事金融商品轉讓業務暫不徵收營業稅。
金融商品轉讓業務,按股票、債券、外匯、其他四大類來劃分。同一大類不同品種金融商品買賣出現的正負差,在同一會計年度內可以相抵。金融商品的買入價,原則上應按加權平均價核算,也可以選用財務制度允許的其他方式核算。但選定後一年內不得變更。
3.貨物的期貨業務徵收增值稅,不征營業稅。
4.保險公司辦理的儲金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