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關於e租寶本金怎麼順利退款受害人該如何維權
根據《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第十八條規定:因參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非法集資活動而受到的損失,由參與者自行承擔,所形成的債務和風險,不得轉嫁給未參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非法集資活動的國有銀行和其它金融機構以及其它任何單位。 債權債務清退後,有剩餘非法財物的,予以沒收,就地上繳中央金庫。在取締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非法集資活動的過程中,地方政府只負責組織協調工作,而不能採取財政撥款的方式彌補非法集資造成的損失。 這意味著一旦社會公眾參與非法集資,參與者的利益不受法律保護,經人民法院執行、集資者仍不能清退集資款的,應由參與人自行承擔損失,而不能要求有關部門代償
B. e租寶沒有有私募投資基金牌照
很負責任的告訴你:沒有!根本就不是一家金融機構,別看廣告打的響,什麼資質都沒有!不信去看看他分支機構營業執照上的經營范圍!
C. E租寶為什麼被定為非法集資,其實是為受害人
您好,參與非法集資活動不受法律保護。
有關法律明確規定:因參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非法集資活動受到的損失,由參與者自行承擔,而所形成的債務和風險,不得轉嫁給未參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非法集資活動的國有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以及其他任何單位。債權債務清理清退後,有剩餘非法財物的,予以沒收,就地上繳中央金庫。在取締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非法集資活動的過程中,地方政府只負責組織協調工作,而不能採取財政撥款的方式來彌補非法集資造成的損失。
如果非法集資案件到了法院,法院會組織清退,清退階段會把剩餘的全部錢款返還給集資人,餘下的被集資組織者花費完的不予補償,由集資人自行承擔。
D. e租寶是怎麼騙人的
關於e租寶,最近看了很多資料,覺得還是有必要做個整理,分享出來。畢竟,這算是一個標志性的事件了,總結的到位的話,可以很好地幫助我們提高投資能力。
麥浪不是金融人士,無法從專業角度來談,但因為這本質是個騙局,我就從投資者的角度來做些分析吧。
一、17歲的聰明少年
丁寧,e租寶的實際控制人,82年出生,到今年也不過33歲,不可否認,這是個聰明的人物。
我們來看看他的成長歷程吧。
17歲,高中沒畢業,就出來打工。進了一家鎖廠,做銷售。2000年那會,電子商務剛興起,他敏銳地抓住了電子商務的商機,網上來做生意,賺了上百萬。
20歲多點,就成為一個鐵路企業生產鎖具的小廠的廠長了。
之後又開始做開瓶器和螺絲,也都做的不做,一年幾百萬甚至千萬的收入,不成問題。據說開瓶器,他占據了中國細分市場90%的份額。
有錢了之後,他還和某安徽某學院,搞聯合實驗室,並在該學校老師發表的論文上署名,至少也是個第二作者吧。靠這樣,我們看到他後來給自己的包裝是這樣的:
丁寧, 1982年7月生,漢族,民革黨員,企業家,應用化學專家,高級化學工程師,計算機工程師。
所謂化學家、化學工程師,就是在幾篇論文上署名了。
但不可否認,這個人確實聰明、肯鑽研,螺絲、開瓶器的技術難點,都是他自己搞定的。
二、e租寶的誕生
丁寧是個有野心的人,搞個五金作坊,不是他的夢想,得捕捉更大的機會。只要是合適的機會,那就要賭一把!
他最後找上了融資租賃,找上了互聯網金融。這個符合潮流,符合國家政策。
接著,就要開始包裝了。
1、背景包裝
先成立一家融資租賃的公司,安徽鈺誠融資租賃有限公司,號稱「安徽省第一家外資融資租賃公司」,其實是他和出國的表弟一起成立的。
然後就是個人履歷,丁寧弄了個」安徽財經大學碩士研究生導師」、「化學家」;
然後是過去的企業的美化,生產螺絲相關的技術,則被稱作「應用化學材料生產」。
再之後是廣告,e租寶在央視投放廣告費是3102萬,北京衛視2454萬,江蘇衛視1440萬、東方衛視1479萬,天津衛視1440萬,總計就是9915萬,如果再加上湖南衛視、浙江衛視、安徽衛視,預估至少每家1500萬,河北衛視也有300-500萬。
請來了張敏做董事長,看下公布的簡歷:
2001-2002年 在南京三江學院文化產業與旅遊管理學院任教。
2006年起在美國 China Agritech Inc公司先後擔任CEO高級助理、常務副總裁、投資者關系總裁、董事會秘書等要職,負責上市公司的投資者關系運營及融資項目。
2011年起任蚌埠嘉富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總裁,組建嘉富投資基金團隊(GP),與蚌埠市農委合作,籌劃組建蚌埠農業產業化基金。
2012年任北京南洋林德顧問有限公司高級合夥人,主導企業赴境外上市的財務顧問工作。
2013年任安徽匯仕達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總裁,全面負責公司的日常運營工作,主管企業境外上市及融資項目,為多家企業舉行境外上市及融資的做相關培訓課程。
2014年加入安徽鈺誠控股集團,歷任集團北京分公司總經理、集團副總裁及總裁職務。
2014年與合夥人聯合創建互聯網金融服務平台e租寶。
我隨便挑了幾個公司,查了下,都是不入流的公司。
這個China Agritech Inc公司,這是一家中國的公司,之前是在美國OTCBB掛牌,這個不屬於上市,而後2009年才轉板到了納斯達克,中文名為:艾瑞泰克,代碼CAGC。戲劇性的是,到了2011年,這家公司因為在美國遭遇集體訴訟而退市。他實際上是安徽的公司啊。因為這家公司的老闆,也是張敏後面任職的蚌埠嘉富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的實際控制人。
比如南洋林德,連個網站也沒有,微博在2013年就停止更新了,人數做多不超過20.
再比如安徽匯仕達,看了下官網,新聞動態最新的一條是2013年12年3日;利潤是負數。打官網留的電話過去,是鈺誠集團的彩鈴。
這樣的人,其實金融背景非常單薄,更多的是一個前台的演員罷了。
2、各種獎項
再之後,還有配套的各種獎項:
2014年10月,e租寶通過由國家工信部、整規辦、國資委聯合中國電子商務協會共同組建的專家委員會的百萬企業誠信網站認證,榮獲「中國互聯網誠信示範企業」榮譽稱號。
2015年8月,e租寶折桂「金貝獎」 榮獲「2015最具增長潛力互聯網金融機構」稱號,頒獎機構:21世紀經濟報道
2015年3月,e租寶當選「新常態 新消費 新服務——互聯網大潮下的新增長極」全國性調查「年度誠信互聯網金融品牌」。
2015年4月,鈺誠集團總裁、e租寶聯合創始人張敏榮膺「互聯網金融風雲人物」稱號。
2015年6月7日,《福布斯》中文版聯合互聯網金融千人會發布了「中國互聯網金融50」榜單。e租寶以A2P領先優勢入圍榜單。
2015年6月26日,由《國際金融報》主辦的2015年度陸家嘴互聯網金融高峰論壇上,e租寶榮獲「最具創新品牌獎」。
2015年6月30日,第二屆新金融聯盟峰會在北京召開,e租寶以創新型A2P模式獲得「年度金融極客平台」獎。
2015年9月16日下午,由中國新聞社和《中國新聞周刊》主辦的「互聯網金融創新與責任——2015金融中國峰會」在北京釣魚台國賓館隆重舉行。e租寶獲頒「2015最具責任感互聯網金融企業」
3、知名人物站台
a.經濟學家溫元凱
溫元凱也是中國改革風雲人物之一,同時更是鈺誠集團、鈺誠雲商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執行監事,他利用經濟學家的名聲不斷為e租寶做信用和知名度背書。
b.北京網貸協會秘書長郭大剛
郭大剛,現任北京市網貸行業協會秘書長,之前,2002-2009年供職於神州數碼,2009-2012年供職於佳傑科技,後任職於秉鴻資本和國泰創投、金頂集團、厚德融金等機構,號稱是專注於TMT行業的獨立天使投資人 。在其當上北京市網貸行業協會秘書長後, 利用身份為e租寶站台。
即使是在12.3日,深圳公安突襲時,他還在微信群里如是說:
」這么多無知的傢伙被媒體利用,當做套利的工具,就不能不悲哀於民智了。機構(指e租寶)算免費的廣告又拿到了,還能怪那些茫然的投資人嗎?媒體都這等無良,還妄談什麼投資者教育和保護啊。公器無德!「
事實上呢,這個郭大剛,才是真正的無德之人。e租寶被查後,他刪除了所有自己的言論。麥浪奇怪,這種人是怎麼當上秘書長的。
c.地方政府
e租寶能夠迅速博得投資者的信用,某些政府領導人的站台功不可沒。e租寶的安徽蚌埠,豪華氣派的大樓就是租的當地檢察院的大樓。e租寶一出事,政府馬上就拆除了所有標記。
d.娛樂明星
影帝吳鎮宇、音樂小王子陳楚生、瓊女郎陳德容、龍女郎姚星彤、暖叔保劍鋒、小鮮肉姜潮、王錚亮都悉數去過e租寶體驗職場生活。
e.教授楊晨
除了這些明星,還包括中國人民大學、中央財經大學客座教授楊晨擔任e租寶母公司高級副總裁。
4、理財產品包裝
丁寧高出了一個"A2P"的概念,意思是資產對個人。就是把批量的債權轉讓給個人。
關鍵的宣傳點有幾個:
(1)融資租賃:融資租賃公司為企業采購設備,並且租給企業;企業按時支付租金,期滿後,就獲得了該設備的產權;
融資租賃公司將這個對租賃設備的債權,在e租寶平台上轉讓,讓投資者獲得這個租金收益;
(2)低風險:這些債權,有設備作為抵押,即使企業無法還款,還有設備呢;有三家號稱國資背景的擔保公司,提供擔保;
(3)高收益:13%-15%的收益,而且可以隨時贖回,這個真是太逆天了。
但實際上呢,最關鍵的問題就在於,這個設備,事實上大部分不存在。我在e租寶網站上看這些標,在設備信息那裡,大多是空白,連個設備照片都沒有。
借款企業呢,後來也都不披露了,我們甚至連是誰借錢都不知道。
4、東南亞開銀行
這個更有意思,去緬甸的佤邦,一個常年戰火的地方,號稱開了一家銀行。有好事者去緬甸的政府查詢了政府批準的銀行或者外國銀行的分支、辦事處,壓根沒有。
三、傳銷與龐氏騙局的混合體,畸形瘋長
包裝已完成,下一步,就是要開疆拓土了。這個套路,在中國真的是一再上演。
e租寶建立了一支10萬人地推隊伍。一個月的人工成本,即使按5000一人算,也要5個億。這10萬人,都是什麼人呢?
有個開飯館的老闆分享了他的見聞:
每天,e租寶的的人都來吃飯,西裝革履,一定要吃30元以上的套餐,如果帶客戶來,那必須是50元以上。下來班後,有的騎電瓶車,有的坐公交回家,很少有自己開車的。
這10萬人中,應該有相當大一部分,就是這樣從房產中介或者其他中介轉過來的,也有是從其他理財公司整批挖過來的。搖身一變,就變成了理財顧問。
據說e租寶培訓員工,基本不講產品上的事,主要教授的就是宣傳產品的高收益、安全,但具體金融產品的邏輯,這些統統略過了。
而且業務員入職後,大部分要求要有業績才能入職,或者入職後,要背上嚴格的指標。很多讓自己家裡人或者自己投上一筆。
這不就是傳銷的做法嗎?
一個號稱做金融的公司,全是銷售、拉人頭的,非常年輕,整體素質一般,大部分無金融從業背景,在利益的驅動下,想來狼性是十足的。
自然,配合著央視、各大衛視、高鐵等廣告攻勢,線下的大媽、大爺就被這樣的團隊相繼攻克了。
麥浪估計,至少有50%以上的成交量,是來自於線下的推廣。這與通常的P2P的做法,是完全不同的。
四、一個反常的現象
e租寶的問題,不是最近才有人發現的,至少在今年的年中,就已經有大量的質疑出現。
但很奇怪的是,一遍是網上一邊倒的質疑和扒皮,一遍是e租寶的高歌猛進!
從10億到50億,短短幾個月,再到747億,火箭速度!
但很早就有人指出,e租寶的那些借款企業,90%的在借款前變更了注冊資本,變更了法人;也有內部員工爆料,指出這是中國最大的傳銷集團;也有人指出資金沒有託管,資金去向不明;也有人指出,融資租賃行業,本身就只有8%-9%的收益率,如何覆蓋給投資人13%以上的利息,如何有錢來做央視的廣告?
充耳不聞或者無知者,還是大有人在。
昨天看到有人在央視樓下打橫幅,說:央視幫助e租寶混淆視聽,要央視賠償。
這是一個非常典型的表現,就是大部分投資e租寶的人,是相信央視的背書,普遍認為:不相信央視,還能相信誰?
如果你查查曾經上過央視的騙局,就知道,這樣的想法,是多麼不成熟啊。
蟻力神,趙本山做的廣告,央視里做的多火啊,號稱可以提高性功能;承諾養戶交納10000元保證金租養螞蟻,14個月後連本帶利息返還13250元。據養殖戶反映,該公司上門收購螞蟻時,根本不分品質、也不過秤,就是鼓動養殖戶繼續投資養殖。該公司去年銷售蟻力神系列產品僅6000萬元,但委託養殖螞蟻收取養戶保證金卻達幾十億。賣葯只是幌子,真正的目的就是做加盟,收別人的保證金。最後呢,坑了120萬人養螞蟻,所謂療效,是個笑話。
e租寶現象,反映出的中國投資群體的不成熟。尤其是中老年群體,過於依賴媒體的宣傳,而缺乏自己的判斷能力,而信息收集的渠道也過於狹窄。
五、主動出擊,騙局破滅
騙局終究都有破滅的一天。雖然在意料之中,但沒想到來得那麼快!
先是2015年12月3日,有報道說e租寶深圳公司被經偵突襲,帶走40人。
之後是e租寶與媒體的撕逼大戰,連黑社會都用上了。
再到2015年12月9日,新華社發布消息,e租寶被調查。
之後,丁寧、張敏相繼被警方逮捕。
消息一出,有人歡喜有人愁。
有樂觀者覺得,e租寶還能活過來,這么大盤子,政府不敢大動;
有悲觀者希望,徹夜未眠,希望本金能夠拿回來;
有執迷不悟兒者,覺得這是e租寶和政府聯合演戲,要清除不合格投資人呢。
但現實是,這是騙局,政府重拳治理,定會嚴查、嚴辦,對其他違法經營者,起到震懾作用!
麥浪推測,這也是政府在呼應P2P行業的請求,及早處理此暗雷,避免對這個行業產生更大的不良影響。
六、這個事件帶給我們的啟示
關於這點,我看社區里,很多朋友都談了看法,不少總結的很到位,很有啟發。
我在這里,也談下自己的一些想法。
1、e租寶事件,是互聯網金融尤其是P2P行業的一個分水嶺。
它表明了政府的一種態度,就是好的、規范的要鼓勵,敢於違法的,堅決查辦。
一些存有投機心理、賭博心理的從業者,或者意圖進入行不法之事者,將會受到震懾。
作為投資者,經過這次教育,也會變得更加成熟和慎重,缺乏實力、不專業的平台,將會逐漸被淘汰。
相信到2016年底,我們會看到一個相對規范的格局形成。
2、掌握由表及裡的兩段式評判方法,降低投資風險。
經過這次事件,我們看到,投資真的需要做好研究,做好功課,而不能偷懶。
那麼怎麼來做功課,怎麼來選擇到靠譜的理財平台?
我把以前提出的一些觀點,做了歸納,總的來說,就是:
先看錶面,再看內里;表面的東西都不達標,那就不能通過;表面的達標了,再看實質的內容,是否符合標准。
表面,指的是外在的一些特徵,這是最簡易的評價指標,包括:
(1)是否做第三方資金託管?
(2)是否有論壇、是否允許質疑?
(3)是否定期進行信息披露?
(4)收益率是否超過15%?
(5)是否有風險備用金?
(6)創始人、股東學歷如何?是否有金融從業背景?
(7)項目的資料披露是否詳實,可以相互印證?
(8)客服是否專業,響應是否及時?
內里,就是指最關鍵的金融產品,其收入的邏輯是否清晰、合理?
(1)資金具體投向什麼企業?是否是自融?
可以查借款企業的工商登記信息,看看是否存在異常。例如這次e租寶,這些借款企業,原來都是很小的,只有幾個人,利潤也是負數,突然就變更了2000多萬的注冊資本了。
如果資金投向的企業不清楚,那不能投;如果披露出來了,那要看看這家企業是做什麼的,賺錢嗎?如果是個連年虧損的企業,那肯定也有問題。
(2)抵押物是否真實,是否存在重復抵押,是否容易變現。
比如,如果是融資租賃,那麼租賃的設備,至少得有具體的照片、合同吧。
如果是房子,那麼這個房子的相關產權證,抵押文件,也得讓我們看到,並且可以自行去查證。
(3)合同文件具有法律效力
就比如在網上我們投資後,形成的借款協議,那得能夠防止篡改的方法,不能說出現問題了,這個合同平台方還可以修改,那就說不清楚了。
如果投資的平台,連個電子簽名這類的都沒有,那還是果斷放棄吧。
3、投資靠自己,不能靠別人
獲得多少獎、被某某電視台報道、被某某領導人考察、被某某排行榜評級、被某某親友推薦等等,所有的這些,都只是個微不足道的參考,在投資決策中占的成分,我覺得最多1%。
99%的決策,不是靠這些,而是去按照上面提到的由表及裡的方法,做透徹的考察。
因為本質上,這些獎、這些報道,都是可以被利益所驅動的,是可以運作的。
但談到產品的本質,為什麼能夠盈利,賺的錢從那裡出,這種問題,我想不是一般的騙子能夠回答的了的。對這種問題,他們常見的做法就是迴避,往其他地方扯,比如某某領導人都來考察過了,還會有問題嗎?
4、愛護好自己的錢,遠離那些線下財富公司
不是說線下的那些財富公司就一定有問題,但不規范的佔大多數。我看了有關的調查,線下的所謂理財公司,是個中介性質,工商登記下就能開,沒有人專門監管。一間門面,幾把椅子,一張桌子,兩個人就可以開一個網點。
投資項目、資金的去向,相比互聯網企業,更加不透明。
e租寶雖然弄了一個網站,但是大量的銷售,還是靠線下龐大的銷售隊伍來完成的。
線下財富公司與互聯網理財平台,如果要做個不恰當類比,就像 電腦城與京東商城。電腦城是商家,去過的都知道,各種坑,服務差,出了問題還耍賴,吃了虧你還沒辦法。所以我買電器,寧可去京東。
現在那麼多出問題的所謂理財公司,大家仔細去看看,不要聽媒體老扯到P2P,要麼是原來放高利貸的,要麼是原來就劣跡斑斑的、連正經的金融企業也沒做過的人搞的,這種往往佔了主體。
真正的互聯網金融企業,我沒看到過一家跑路。
5、e租寶,與P2P無關
這個觀點,不是麥浪提的,是我看到一些資深的從業人士提的。不過我也比較認同。
在我看來,e租寶和蟻力神,就是一回事,騙局可以披上各種外衣,只不過這次披上了互聯網金融的外衣,更加時尚罷了。
但它確實不能代表P2P,不能因為它規模大、上過央視,然後出了問題,就認為其他的都有問題。
10萬人都是搞銷售的,正經搞金融,做風控的沒幾個,這就不是個金融企業。
所以我們需要樹立正確的投資觀念,只要投資決策是下過了苦功夫,是符合投資標準的,那麼就沒什麼可擔心。
該理財繼續理財,該消費繼續消費,莫被那些鋪天蓋地的媒體文章搞得疑神疑鬼。
雖然說了那麼多,很多人也都在網上進行總結、分享,但可以確定,未來類似的騙局還會變換著包裝一再上演,而且繼續有人前赴後繼地往火坑中歡快地跳,因為貪念、因為無知。
我們能做的是,盡量提醒身邊的親人、朋友,提高他們的防範意識,也盡到到責任了。
E. 我是e租寶的最低層的理財師能退投資的錢嗎
不能退,沒辦法,這是通知里寫明的。但說句真話,即使能退,平分下來,預計能有20%的本金已經不錯了。因為與金融機構掛鉤部份已經提前清算了。
F. 廣東佛山順德e租寶最新進展,投資4萬元,出事了還有回來的嗎
只能看運氣,因參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非法集資活動而受到的損失,由參與者自行承擔,不受法律保護。
由於資金交易龐雜,財務管理混亂,其資金流向還在調查之中。目前,公安機關正在與銀監會、人民銀行等部門通力配合,加快工作進度,全力以赴進行調查取證、追贓、甄別涉案資產等工作,最大限度地挽回投資人的損失。為了便於投資人報案、完善案件處置相關信息,公安機關已經搭建起投資人信息登記平台,並將於近期掛接在公安部官方網站上啟用。
法律依據:
《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第十八條規定:因參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非法集資活動而受到的損失,由參與者自行承擔,所形成的債務和風險,不得轉嫁給未參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非法集資活動的國有銀行和其它金融機構以及其它任何單位。
債權債務清退後,有剩餘非法財物的,予以沒收,就地上繳中央金庫。在取締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非法集資活動的過程中,地方政府只負責組織協調工作,而不能採取財政撥款的方式彌補非法集資造成的損失。
這意味著一旦社會公眾參與非法集資,參與者的利益不受法律保護,經人民法院執行、集資者仍不能清退集資款的,應由參與人自行承擔損失,而不能要求有關部門代償。
G. e租寶投資金能反回來嗎
錢是否能返回來還需要法律對e租寶的運營行為進行定性。從現有的資料看來,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的可能性很大,就看是否會涉及到非法集資或者詐騙等刑事犯罪。
投資人要拿回錢,除了公安部門在e租寶公司提取投資人投資數據外,還需要投資人提供投資憑證,所以在刑事部分沒有完結的情況下,投資人要收集自己投資的資料,證明自己的投資金額。
刑事部分公安機關會有追討犯罪所得的義務,等待的時間肯定是比較長了,投資人要有心理准備。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詳解:
中國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所規定的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是指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規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行為。准確理解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關鍵在於首先要堅持該罪的行為主體的不特定性和危害金融秩序的具體性的統一。
中國刑法雖然規定了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但一直到1997刑法公布,法律並未對什麼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變相吸收公眾存款作出明確具體的規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也並未對此進行過司法解釋。1998年國務院發布的《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下簡稱《辦法》)第四條規定,「本辦法所稱非法金融業務活動,是指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擅自從事的下列活動:
(一)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
(二)未經依法批准,以任何名義向社會不特定對象進行的非法集資;
(三)非法發放貸款、票據貼現、資金拆借、信託投資、金融租賃、融資擔保、外匯買賣;
(四)中國人民銀行認定的其他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前款所稱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是指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出具憑證,承諾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活動;所稱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是指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不以吸收公眾存款的名義,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但承諾履行的義務與吸收公眾存款性質相同的活動。」實踐中爭議主要在於《辦法》能否作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定罪量刑的依據。
H. 一萬塊存入e租寶一年的利息是多少錢
【向社會請求聲援】我不是E租寶員工,但我想扯幾句鹹淡:E事件持續發酵,各大媒體瘋傳中國p2p的巨無霸將會轟然倒塌,一時間風起雲涌,狼煙四起,人心惶惶,500萬投資人徹夜不眠,10萬E租寶員工彷徨無助,同業因嫉生恨,恨不得多踩上幾腳,多吐幾口唾沫。然而我想問一句:所有相關和不相關的人,你們到底想要看到一個什麼樣的結果?我們是否在對待這件事情上需要多一點冷靜的思考?我們是否應該不聽遙,不信謠,不傳謠,冷靜的等待官方的正式調查結果!不要讓自己成為助紂為虐的人肉工具!我們需要正視E租寶的存在和高速發展這一事實,不管它是否非法自融,但它確實已經大到這個地步了!主管部門對待這樣一家極具行業特殊性的公司在監管手段上是否要處理得更加藝術一點?調查是否可以隱秘一點,難道你們不知道大張旗鼓的調查會引起大規模的擠兌潮嗎?再合規的金融機構,甚至是國有四大銀行,誰能夠扛得住潮水般的擠兌事件,這是金融行業最忌諱的事情!請不要再像股市去杠桿化一樣的暴力監管,引起踩踏事件從而導致流動性危機!這是我最不願看到的場景,這個多米諾效應將會引發p2p行業的大面積淪陷!這將會親手毀掉一個新興的行業!如果真的發現e租寶有問題,那麼也請用合理的金融手段和結果為導向的思考方式讓其規范!而不是不計後果的查處和報道!如果這個樣子,不得不讓我認為行政干預的背後又有不可告人的企圖,不得不讓我認為某些利益團體和無良媒體根本不故民生安泰,社會穩定,不達目的誓不罷休!真希望能有一個尊重創新、與時俱進的經營環境!
I. e租寶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還是非法集資
e租寶涉嫌集資詐騙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根據《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法》第十八條規定:因參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非法集資活動而受到的損失,由參與者自行承擔,所形成的債務和風險,不得轉嫁給未參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非法集資活動的國有銀行和其它金融機構以及其它任何單位。債權債務清退後,有剩餘非法財物的,予以沒收,就地上繳中央金庫。在取締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非法集資活動的過程中,地方政府只負責組織協調工作,而不能採取財政撥款的方式彌補非法集資造成的損失。這意味著一旦社會公眾參與非法集資,參與者的利益不受法律保護,經人民法院執行、集資者仍不能清退集資款的,應由參與人自行承擔損失,而不能要求有關部門代償。
J. 我投資的e租寶的錢能拿回來了
想的美,這個錢基本上是拿不回來的,
當時就說過了,極大一部分已經被集團高層揮霍掉了
剩下一部分用來當走私款,這筆錢已經變成材料了,而且是證據,不可能返還給投資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