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目前銀行開展的非標業務主要有哪些
非標資產的全名為「非標准化債權資產」,是指未在銀行間市場及證券交易所市場交易的債權性資產。標准化的融資渠道,如銀行貸款、債券融資等,均是在一種相對明確、規范與公平的機制保護下進行的投融資過程。「標准化債權資產」主要指在銀行間市場、證券交易所市場交易的標准化債權品種:「企業債券、中小企業集合債券、短期融資券、超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中小企業集合票據、資產支持證券(ABS)、資產支持票據(ABN)、國債、地方政府債券、央行票據、政策性銀行債、商業銀行債、非銀行金融債、國際機構債、政府支持機構債券」。
Ⅱ 金融行業標准化產品和非標准化產品的區別和特點
1、業務不同:
非標准化產品有信貸資產、信託貸款、委託債權、承兌匯票、信用證、應收賬款、各類受(收)益權、帶回購條款的股權性融資等,類似於一種債權資產的一種OTC轉化業務;
標准化產品是銀行傳統業務的金融產品比如貸款、債券、證券、貿易融資等就是標准化產品。
2、在國家級交易所的管理不同:
標准化產品是在國家級交易所可以掛牌並公開交易的金融產品;非標准化產品不可以在國家級交易所掛牌並公開交易的金融產品。
特點:
非標准化產品:這類資產一般不公開發行,風險較高,流動性也低,缺乏標准化的證券特徵,但名義收益率會高很多。
標准化產品:公開發行、流動性高,安全等級最高,但利率偏低。
(2)中小金融機構非標規范擴展閱讀:
金融業標准化工作的四項主要任務:
1、建立新型金融業標准體系,全面覆蓋金融產品與服務、金融基礎設施、金融統計、金融監管與風險防控等領域;
2、強化金融業標准實施,發揮政府、行業協會、認證機構、企業等各方面的作用;
3、建立金融業標准監督評估體系,分類監督強制性標准和推薦性標准實施;
4、持續推進金融國際標准化,在移動金融服務、非銀行支付、數字貨幣等重點領域,加大對口專家排出力度,爭取主導1-2項國際標准研製。
Ⅲ 銀行業務中說的「非標業務」指的是什麼
銀行業務中說的「非標業務」:即非標准類資產。而標准化的資產,專則是一般貸款、貿易屬融資、股權甚至大樓等。標准化資產是有嚴格監管的,所以銀行為了規避監管,創新了非標資產融資的辦法。
監管總是相對落後於市場的實踐,創新既是對監管的突破,又會推動監管的完善,而監管的完善反過來也會促進創新業務的持續健康發展。一種創新產品的出現,剛開始肯定是沒有所謂的「標准」模式,也就是說一定是「非標准」的,否則也不能稱其為「創新」。
但隨著業務發展、監管跟進,有了制度、有了規范,「非標准」的業務就會逐漸轉變為「標准化」的業務。這種過程,目前在非標業務、非標投資上表現就很明顯。
先是2013年3月份,銀監會發布了2013年第8號文,明確把非標業務定義為「債權式直接融資」,對非標業務的投資運作、管理規范提出了一系列要求,非標業務得到「正名」並開始有了監管規范;2013年10月份,銀監會進一步推出「理財直接融資工具」和「銀行資產管理計劃」創新試點,非標業務的標准化又大大向前邁進了一步。
總的來看,非標業務、非標投資的「標准化」已經成為一種必然。
Ⅳ 為什麼要對非標資產進行監管
非標資產的全復名為「非標准化債制權資產」,是指未在銀行間市場及證券交易所市場交易的債權性資產。
標准化的融資渠道,如銀行貸款等,均是在一種相對明確、規范與公平的機制保護下進行的投融資過程,非標產品則是繞過銀行或債券審批管理部門,通過某個非標准化的載體,從而將投融資雙方銜接起來。
商業銀行應實現每個理財產品與所投資資產的對應,每個產品單獨管理、建賬和核算。單獨管理指對每個理財產品進行獨立的投資管理;
單獨建賬指為每個理財產品建立投資明細賬,確保投資資產逐項清晰明確;單獨核算指對每個理財產品單獨進行會計賬務處理,確保每個理財產品都有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等財務報表。
Ⅳ 什麼是銀行非標業務
銀行業務中說的「非標業務」:即非標准化債權資產。
1、非標准化債權資產是指未在銀行間市場及證券交易所市場交易的債權性資產,包括但不限於信貸資產、信託貸款、委託債權、承兌匯票、信用證、應收賬款、各類受(收)益權、帶回夠條款的股權性融資等。
2、非標這種東西,本質就是需要融資的公司通過券商或者信託或者有資質的其他機構,把融資需求包裝成一種產品,通過產品的銷售募集資金。而產品中可能是某種收益權質押,可以是信貸資產,可以是應收賬款等等資產。
3、法律要求規范商業銀行理財產品所有非標准化債權類投資,並設訂理財產品余額為35%的上限,且不得超過銀行上年度總資產的4%。
4、監管指向2012年以來,商業銀行理財直接或通過非銀金融機構、資產交易平台等間接投資於"非標准化債權資產"業務迅速增長潛在的風險隱患。
5、針對理財投資非標准化債權資產中存在之風險,銀監會重申一貫強調的,即每個理財產品與所投資資產(標的物)應做到一一對應,做到每個產品單獨管理、建賬和核算。
6、商業銀行應向理財產品投資人充分披露投資非標准化債權資產情況,包括融資客戶和項目名稱、剩餘融資期限、到期收益分配、交易結構等。理財產品存續期內所投資的非標准化債權資產發生變更或風險狀況發生實質性變化的,應在5日內向投資人披露。
(5)中小金融機構非標規范擴展閱讀
2014年以來,監管層針對「非標」業務的監管新政頻頻出台,「非標」業務一度陷入被「圍堵」的境地。2014年5月,央行[微博]和銀監會等五部委聯合印發了《關於規範金融機構同業業務的通知》,銀監會還發布了《規范商業銀行同業業務治理的通知》,兩份文件在對銀行同業業務規模上限作出規定的同時,還對同業業務作出了重新劃分,並給出了操作規范。
同年12月,銀監會就理財業務監管辦法出台徵求意見稿,要求保本型理財產品和預期收益率型產品投資「非標」的,都應回表,提取風險撥備。
同年12月,銀監會就理財業務監管辦法出台徵求意見稿,要求保本型理財產品和預期收益率型產品投資「非標」的,都應回表,提取風險撥備。
Ⅵ 銀行理財新規的非標資產是什麼意思
非標資產就是非標准化債權資產是指未在銀行間市場及證券交易所市場交易的債權性資產。包括但不限於信貸資產、信託貸款、委託債權、承兌匯票、信用證、應收賬款、各類受(收)益權、帶回購條款的股權性融資等。
(6)中小金融機構非標規范擴展閱讀:
受限管理
1、比例上限
銀監會在2013年3月27日下發的《關於規范商業銀行理財業務投資運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中指出,近期商業銀行理財資金直接或通過非銀行金融機構、資產交易平台等間接投資於「非標准化債權資產」業務增長迅速。
《通知》要求規范商業銀行理財產品所有非標准化債權類投資,並設訂理財產品余額為35%的上限,且不得超過銀行上年度總資產的4%,新規定2013年3月27日起生效。
2、名單制管理
監管指向2012年以來,商業銀行理財直接或通過非銀金融機構、資產交易平台等間接投資於「非標准化債權資產」業務迅速增長潛在的風險隱患。
針對理財投資非標准化債權資產中存在之風險,銀監會重申一貫強調的「堅持資金來源運用一一對應原則」,即每個理財產品與所投資資產應做到一一對應,做到每個產品單獨管理、建賬和核算。
「一一對應」是最重要的一條紅線。紅線之上,存量部分,即對於《通知》印發之前已投資但尚未達標的非標准化債權資產,銀監會規定,商業銀行應比照自營貸款,按照《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要求,於2013年底前完成風險加權資產計量和資本計提。同時,增量部分,如果無法達到相關要求,商業銀行應立即停止相關業務,直至達到規定要求。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非標准化債權資產
Ⅶ (江湖救急)美國和我國金融機構的金融產品目前常用的都有哪些,哪些屬於標准產品,哪些屬於非標准產品
行貨你飛腿哥如火如荼
Ⅷ 如何區分金融行業標准化產品和非標准化產品
主要區分在於是否制定了國家認可的統一標准,是否有正規部門監管發現銷售。業內說的標准化產品,一般是指在國家級交易所可以掛牌並公開交易的金融產品或工具,否則都歸為非標。以下是兩者的定義:
1.標准化產品:證券債券等非標准化金融資產是指未在銀行間市場及證券交易所市場交易的債權性資產,包括但不限於信貸資產、信託貸款、委託債權、承兌匯票、信用證、應收賬款、各類受(收益權、帶回購條款的股權性融資等。
2.非標准化債權資產,就是上述債權資產以外的,未公開上市交易的債權性資產,如信託貸款等。比起標准化債權資產,這類資產一般不公開發行,風險較高,流動性也低,缺乏標准化的證券特徵,但名義收益率會高很多。
(8)中小金融機構非標規范擴展閱讀:
金融業標准化工作的四項主要任務;
1.
建立新型金融業標准體系,全面覆蓋金融產品與服務、金融基礎設施、金融統計、金融監管與風險防控等領域;
2.
強化金融業標准實施,發揮政府、行業協會、認證機構、企業等各方面的作用;
3.
建立金融業標准監督評估體系,分類監督強制性標准和推薦性標准實施;
4.
持續推進金融國際標准化,在移動金融服務、非銀行支付、數字貨幣等重點領域,加大對口專家排出力度,爭取主導1-2項國際標准研製。
金融業標准化工作四項任務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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Ⅸ 非標准化債權資產的受限管理是什麼
非標准化債權資產的受限管理是什麼
非標准化債權資產具體來說是指未在銀行間市場及證券交易所市場交易的債權性資產,包括但不限於信貸資產、信託貸款、委託債權、承兌匯票、信用證、應收賬款、各類受(收)益權、帶回購條款的股權性融資等。
一、比例上限銀監會在2013年3月27日下發的《關於規范商業銀行理財業務投資運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銀監發[2013]8號,以下簡稱《通知》)中指出,近期商業銀行理財資金直接或通過非銀行金融機構、資產交易平台等間接投資於「非標准化債權資產」業務增長迅速。《通知》要求規范商業銀行理財產品所有非標准化債權類投資,並設訂理財產品余額為35%的上限,且不得超過銀行上年度總資產的4%,新規定2013年3月27日起生效。
二、名單制管理監管指向2012年以來,商業銀行理財直接或通過非銀金融機構、資產交易平台等間接投資於「非標准化債權資產」業務迅速增長潛在的風險隱患。針對理財投資非標准化債權資產中存在之風險,銀監會重申一貫強調的「堅持資金來源運用一一對應原則」,即每個理財產品與所投資資產(標的物)應做到一一對應,做到每個產品單獨管理、建賬和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