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資管為何要統一監管標准
為何要統一監管標准?
近年我國資管業務快速發展。截至2016年末,銀行表內、表外理財產品資金余額分別為5.9萬億元、23.1萬億元;信託公司受託管理的資金信託余額為17.5萬億元;公募基金、私募基金、證券公司資管計劃、基金及其子公司資管計劃的規模分別為9.2萬億元、10.2萬億元、17.6萬億元、16.9萬億元;保險資管計劃余額為1.7萬億元。
統一監管有何影響?
海通證券認為,理財產品規模高增時代或將落幕。《指導意見》打破資管產品剛性兌付,資管向凈值化產品轉型對公眾吸引力趨降;禁止多層嵌套和穿透式管理或致委外產品收益率下降、規模趨降,且成本法改為凈值型後銀行主動管理意願上升,主動管理能力(而非監管紅利)成為金融機構核心競爭力。
董希淼表示,從推動資管業務服務實體經濟來看,可推動資金真正投向實體經濟,有更多資金加大產業轉型升級、新動能培育等的金融支持力度,補齊綠色金融、普惠金融等短板。
在董希淼看來,去通道化降杠桿,避免產品多層嵌套,可加大直接融資工具的發行規模,縮短企業融資鏈條,有效降低實體經濟企業融資成本;同時推動金融機構真正從實體經濟服務需求而非自身盈利角度出發,匹配相應的業務模式和產品服務。
Ⅱ 今年後半年有沒有就業新政策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支持
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的意見
國辦發 〔2015〕4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支持農民工、大學生和退役士兵等人員返鄉創業,通過大眾創業、萬眾創新使廣袤鄉鎮百業興旺,可以促就業、增收入,打開新型工業化和農業現代化、城鎮化和新農村建設協同發展新局面。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大改革創新力度加快農業現代化建設的若干意見》和《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國發〔2015〕23號)要求,為進一步做好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工作,經國務院同意,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加強統籌謀劃,健全體制機制,整合創業資源,完善扶持政策,優化創業環境,以人力資本、社會資本的提升、擴散、共享為紐帶,加快建立多層次多樣化的返鄉創業格局,全面激發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熱情,創造更多就地就近就業機會,加快輸出地新型工業化、城鎮化進程,全面匯入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熱潮,加快培育經濟社會發展新動力,催生民生改善、經濟結構調整和社會和諧穩定新動能。
(二)基本原則。
——堅持普惠性與扶持性政策相結合。既要保證返鄉創業人員平等享受普惠性政策,又要根據其抗風險能力弱等特點,落實完善差別化的扶持性政策,努力促進他們成功創業。
——堅持盤活存量與創造增量並舉。要用好用活已有園區、項目、資金等存量資源全面支持返鄉創業,同時積極探索公共創業服務新方法、新路徑,開發增量資源,加大對返鄉創業的支持力度。
——堅持政府引導與市場主導協同。要加強政府引導,按照綠色、集約、實用的原則,創造良好的創業環境,更要充分發揮市場的決定性作用,支持返鄉創業企業與龍頭企業、市場中介服務機構等共同打造充滿活力的創業生態系統。
——堅持輸入地與輸出地發展聯動。要推進創新創業資源跨地區整合,促進輸入地與輸出地在政策、服務、市場等方面的聯動對接,擴大返鄉創業市場空間,延長返鄉創業產業鏈條。
二、主要任務
(三)促進產業轉移帶動返鄉創業。鼓勵輸入地在產業升級過程中對口幫扶輸出地建設承接產業園區,引導勞動密集型產業轉移,大力發展相關配套產業,帶動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鼓勵已經成功創業的農民工等人員,順應產業轉移的趨勢和潮流,充分挖掘和利用輸出地資源和要素方面的比較優勢,把適合的產業轉移到家鄉再創業、再發展。
(四)推動輸出地產業升級帶動返鄉創業。鼓勵積累了一定資金、技術和管理經驗的農民工等人員,學習借鑒發達地區的產業組織形式、經營管理方式,順應輸出地消費結構、產業結構升級的市場需求,抓住機遇創業興業,把小門面、小作坊升級為特色店、連鎖店、品牌店。
(五)鼓勵輸出地資源嫁接輸入地市場帶動返鄉創業。鼓勵農民工等人員發揮既熟悉輸入地市場又熟悉輸出地資源的優勢,借力「互聯網+」信息技術發展現代商業,通過對少數民族傳統手工藝品、綠色農產品等輸出地特色產品的挖掘、升級、品牌化,實現輸出地產品與輸入地市場的嫁接。
(六)引導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帶動返鄉創業。統籌發展縣域經濟,引導返鄉農民工等人員融入區域專業市場、示範帶和塊狀經濟,打造具有區域特色的優勢產業集群。鼓勵創業基礎好、創業能力強的返鄉人員,充分開發鄉村、鄉土、鄉韻潛在價值,發展休閑農業、林下經濟和鄉村旅遊,促進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拓展創業空間。以少數民族特色村鎮為平台和載體,大力發展民族風情旅遊業,帶動民族地區創業。
(七)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帶動返鄉創業。鼓勵返鄉人員共創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林場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圍繞規模種養、農產品加工、農村服務業以及農技推廣、林下經濟、貿易營銷、農資配送、信息咨詢等合作建立營銷渠道,合作打造特色品牌,合作分散市場風險。
三、健全基礎設施和創業服務體系
(八)加強基層服務平台和互聯網創業線上線下基礎設施建設。切實加大人力財力投入,進一步推進縣鄉基層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平台、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台、農村基層綜合公共服務平台、農村社區公共服務綜合信息平台的建設,使其成為加強和優化農村基層公共服務的重要基礎設施。支持電信企業加大互聯網和移動互聯網建設投入,改善縣鄉互聯網服務,加快提速降費,建設高速暢通、覆蓋城鄉、質優價廉、服務便捷的寬頻網路基礎設施和服務體系。繼續深化和擴大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範縣工作,推動信息入戶,引導和鼓勵電子商務交易平台渠道下沉,帶動返鄉人員依託其平台和經營網路創業。加大交通物流等基礎設施投入,支持鄉鎮政府、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與社會資本合作共建智能電商物流倉儲基地,健全縣、鄉、村三級農村物流基礎設施網路,鼓勵物流企業完善物流下鄉體系,提升冷鏈物流配送能力,暢通農產品進城與工業品下鄉的雙向流通渠道。
(九)依託存量資源整合發展農民工返鄉創業園。各地要在調查分析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總體狀況和基本需求基礎上,結合推進新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和綠色化同步發展的實際需要,對農民工返鄉創業園布局作出安排。依託現有各類合規開發園區、農業產業園,盤活閑置廠房等存量資源,支持和引導地方整合發展一批重點面向初創期「種子培育」的返鄉創業孵化基地、引導早中期創業企業集群發展的返鄉創業園區,聚集創業要素,降低創業成本。挖掘現有物業設施利用潛力,整合利用零散空地等存量資源,並注意與城鄉基礎設施建設、發展電子商務和完善物流基礎設施等統籌結合。屬於非農業態的農民工返鄉創業園,應按照城鄉規劃要求,結合老城或鎮村改造、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或農村宅基地盤整進行開發建設。屬於農林牧漁業態的農民工返鄉創業園,在不改變農地、集體林地、草場、水面權屬和用途前提下,允許建設方通過與權屬方簽訂合約的方式整合資源開發建設。
(十)強化返鄉農民工等人員創業培訓工作。緊密結合返鄉農民工等人員創業特點、需求和地域經濟特色,編制實施專項培訓計劃,整合現有培訓資源,開發有針對性的培訓項目,加強創業師資隊伍建設,採取培訓機構面授、遠程網路互動等方式有效開展創業培訓,擴大培訓覆蓋范圍,提高培訓的可獲得性,並按規定給予創業培訓補貼。建立健全創業輔導制度,加強創業導師隊伍建設,從有經驗和行業資源的成功企業家、職業經理人、電商輔導員、天使投資人、返鄉創業帶頭人當中選拔一批創業導師,為返鄉創業農民工等人員提供創業輔導。支持返鄉創業培訓實習基地建設,動員知名鄉鎮企業、農產品加工企業、休閑農業企業和專業市場等為返鄉創業人員提供創業見習、實習和實訓服務,加強輸出地與東部地區對口協作,組織返鄉創業農民工等人員定期到東部企業實習,為其學習和增強管理經驗提供支持。發揮好駐貧困村「第一書記」和駐村工作隊作用,幫助開展返鄉農民工教育培訓,做好貧困鄉村創業致富帶頭人培訓。
(十一)完善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公共服務。各地應本著「政府提供平台、平台集聚資源、資源服務創業」的思路,依託基層公共平台集聚政府公共資源和社會其他各方資源,組織開展專項活動,為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提供服務。統籌考慮社保、住房、教育、醫療等公共服務制度改革,及時將返鄉創業農民工等人員納入公共服務范圍。依託基層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平台,做好返鄉人員創業服務、社保關系轉移接續等工作,確保其各項社保關系順暢轉移接入。及時將電子商務等新興業態創業人員納入社保覆蓋范圍。探索完善返鄉創業人員社會兜底保障機制,降低創業風險。深化農村社區建設試點,提升農村社區支持返鄉創業和吸納就業的能力,逐步建立城鄉社區農民工服務銜接機制。
(十二)改善返鄉創業市場中介服務。運用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的機制,調動教育培訓機構、創業服務企業、電子商務平台、行業協會、群團組織等社會各方參與積極性,幫助返鄉創業農民工等人員解決企業開辦、經營、發展過程中遇到的能力不足、經驗不足、資源不足等難題。培育和壯大專業化市場中介服務機構,提供市場分析、管理輔導等深度服務,幫助返鄉創業人員改善管理、開拓市場。鼓勵大型市場中介服務機構跨區域拓展,推動輸出地形成專業化、社會化、網路化的市場中介服務體系。
(十三)引導返鄉創業與萬眾創新對接。引導和支持龍頭企業建立市場化的創新創業促進機制,加速資金、技術和服務擴散,帶動和支持返鄉創業人員依託其相關產業鏈創業發展。鼓勵大型科研院所建立開放式創新創業服務平台,吸引返鄉創業農民工等各類創業者圍繞其創新成果創業,加速科技成果資本化、產業化步伐。鼓勵社會資本特別是龍頭企業加大投入,結合其自身發展壯大需要,建設發展市場化、專業化的眾創空間,促進創新創意與企業發展、市場需求和社會資本有效對接。鼓勵發達地區眾創空間加速向輸出地擴展、復制,不斷輸出新的創業理念,集聚創業活力,幫助返鄉農民工等人員解決創業難題。推行科技特派員制度,建設一批「星創天地」,為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提供科技服務,實現返鄉創業與萬眾創新有序對接、聯動發展。
四、政策措施
(十四)降低返鄉創業門檻。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落實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優化返鄉創業登記方式,簡化創業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手續,推動「一址多照」、集群注冊等住所登記制度改革。放寬經營范圍,鼓勵返鄉農民工等人員投資農村基礎設施和在農村興辦各類事業。對政府主導、財政支持的農村公益性工程和項目,可採取購買服務、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等方式,引導農民工等人員創設的企業和社會組織參與建設、管護和運營。對能夠商業化運營的農村服務業,向社會資本全面開放。制定鼓勵社會資本參與農村建設目錄,探索建立鄉鎮政府職能轉移目錄,鼓勵返鄉創業人員參與建設或承擔公共服務項目,支持返鄉人員創設的企業參加政府采購。將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納入社會信用體系,建立健全返鄉創業市場交易規則和服務監管機制,促進公共管理水平提升和交易成本下降。取消和下放涉及返鄉創業的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全面清理並切實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減少返鄉創業投資項目前置審批。
(十五)落實定向減稅和普遍性降費政策。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符合政策規定條件的,可適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34號)、《關於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71號)、《關於對小微企業免徵有關政府性基金的通知》(財稅〔2014〕122號)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調整失業保險費率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24號)的政策規定,享受減征企業所得稅、免徵增值稅、營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設基金、文化事業建設費、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等稅費減免和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政策。各級財政、稅務、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密切配合,嚴格按照上述政策規定和《國務院關於稅收等優惠政策相關事項的通知》(國發〔2015〕25號)要求,切實抓好工作落實,確保優惠政策落地並落實到位。
(十六)加大財政支持力度。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杠桿引導作用,加大對返鄉創業的財政支持力度。對返鄉農民工等人員創辦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符合農業補貼政策支持條件的,可按規定同等享受相應的政策支持。對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辦的企業,招用就業困難人員、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的,按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對符合就業困難人員條件,從事靈活就業的,給予一定的社會保險補貼。對具備各項支農惠農資金、小微企業發展資金等其他扶持政策規定條件的,要及時納入扶持范圍,便捷申請程序,簡化審批流程,建立健全政策受益人信息聯網查驗機制。經工商登記注冊的網路商戶從業人員,同等享受各項就業創業扶持政策;未經工商登記注冊的網路商戶從業人員,可認定為靈活就業人員,同等享受靈活就業人員扶持政策。
(十七)強化返鄉創業金融服務。加強政府引導,運用創業投資類基金,吸引社會資本加大對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初創期、早中期的支持力度。在返鄉創業較為集中、產業特色突出的地區,探索發行專項中小微企業集合債券、公司債券,開展股權眾籌融資試點,擴大直接融資規模。進一步提高返鄉創業的金融可獲得性,加快發展村鎮銀行、農村信用社等中小金融機構和小額貸款公司等機構,完善返鄉創業信用評價機制,擴大抵押物范圍,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開發符合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需求特點的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加大對返鄉創業的信貸支持和服務力度。大力發展農村普惠金融,引導加大涉農資金投放,運用金融服務「三農」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支持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落實創業擔保貸款政策,優化貸款審批流程,對符合條件的返鄉創業人員,可按規定給予創業擔保貸款,財政部門按規定安排貸款貼息所需資金。
(十八)完善返鄉創業園支持政策。農民工返鄉創業園的建設資金由建設方自籌;以土地租賃方式進行農民工返鄉創業園建設的,形成的固定資產歸建設方所有;物業經營收益按相關各方合約分配。對整合發展農民工返鄉創業園,地方政府可在不增加財政預算支出總規模、不改變專項資金用途前提下,合理調整支出結構,安排相應的財政引導資金,以投資補助、貸款貼息等恰當方式給予政策支持。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在有效防範風險的基礎上,積極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加大對農民工返鄉創業園區基礎設施建設和產業集群發展等方面的金融支持。有關方面可安排相應項目給予對口支持,幫助返鄉創業園完善水、電、交通、物流、通信、寬頻網路等基礎設施。適當放寬返鄉創業園用電用水用地標准,吸引更多返鄉人員入園創業。
五、組織實施
(十九)加強組織協調。各地區、各部門要高度重視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工作,健全工作機制,明確任務分工,細化配套措施,跟蹤工作進展,及時總結推廣經驗,研究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支持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關鍵在地方。各地特別是中西部地區,要結合產業轉移和推進新型城鎮化的實際需要,制定更加優惠的政策措施,加大對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的支持力度。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抓好《鼓勵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三年行動計劃綱要(2015—2017年)》(見附件)的落實,明確時間進度,制定實施細則,確保工作實效。
(二十)強化示範帶動。結合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城市和中小城市綜合改革試點城市組織開展試點工作,探索優化鼓勵創業創新的體制機制環境,打造良好創業生態系統。打造一批民族傳統產業創業示範基地、一批縣級互聯網創業示範基地,發揮示範帶動作用。
(二十一)抓好宣傳引導。堅持正確導向,以返鄉創業人員喜聞樂見的形式加強宣傳解讀,充分利用微信等移動互聯社交平台搭建返鄉創業交流平台,使之發揮凝聚返鄉創業人員和交流創業信息、分享創業經驗、展示創業項目、傳播創業商機的作用。大力宣傳優秀返鄉創業典型事跡,充分調動社會各方面支持、促進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的積極性、主動性,大力營造創業、興業、樂業的良好環境。
附件:鼓勵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三年行動計劃綱要(2015—2017年)
國務院辦公廳
2015年6月17日
Ⅲ 2016互聯網金融風向吹到哪的最新相關信息
「互聯網金融+產業」,經濟新引擎
互聯網金融發展的根本是服務實體經濟和普惠金融,互聯網金融與各行業深度融合,對促進傳統產業跨界融合、轉型升級、加快形成經濟發展新動能,意義重大。
國務院發布的《「互聯網+」行動指導意見》,明確了推進「互聯網+」,促進創業創新、協同製造、現代農業、智慧能源、普惠金融、公共服務、高效物流、電子商務、便捷交通、綠色生態、人工智慧等11個重點領域,促進產業跨界融合,在央視創新強國欄目組的帶領下,走訪到傳統製造業中互聯網+ 的領軍企業-江蘇新美星,采訪到該企業在大趨勢下推出智能化立體倉儲,吹響了互聯網+智能製造的號角。由此可見,全面發力智能產業是必然的趨勢。
互聯網金融+農業,+汽車,+文化產業、高端製造、服務業、信息產業、房地產、醫葯健康、餐飲、影視、服裝……「互聯網金融+產業」是「互聯網+」國家戰略的實踐與推進。
「互聯網金融+」融合各行各業,促進傳統產業轉型升級,創造出新模式、新產品、新機遇、新發展,實現產業生態重構與創新發展,成為產業發展新引擎。
「互聯網金融+」時代,
人人都是金融家「互聯網金融+」時代,再小的個體也有金融,人人都是金融家。互聯網金融的核心價值是互聯網精神,開放、平等、協作、分享。
互聯網協作精神,體現為你既是信息的接收者,也是信息的傳播者,你既可以是投資者,也可以是融資者。每個人都是互聯網中的一個神經元,互聯網世界就是一個興趣激發、協作互動的世界。互聯網的分享精神是互聯網發展的原動力,分享經濟、共享經濟成為互聯網經濟的新發展。
「互聯網+」戰略將會推動互聯網進入到一個新的階段,即人人互聯網,物物互聯網,業業互聯網。
互聯網金融將成為企業新標配
當「互聯網金融+」成為產業新引擎,極大地促進了傳統企業的轉型與融合進程,能給企業創新出更多商業模式和資本運作方式,互聯網金融將成為新時期企業的「標配」,成為企業創新發展的血液和驅動力。
在阿里、騰訊、網路、京東等互聯網企業大力布局互聯網金融的同時,一些傳統企業開始以投資、收購等形式進入互聯網金融領域,將互聯網金融作為其發展的重要戰略。
互聯網金融也是萬達、萬科、綠地、平安不動產、恆大地產等房地產企業的重要部分,越來越多的大企業追逐的「風口」。他們已經達成共識:在房地產行業發展的未來,互聯網金融將成為企業的「標配」之一。
未來企業之間的爭奪不再僅僅局限於常規的合縱連橫,「互聯網金融+企業」的新模式,正成為未來企業新的競爭力。
互聯網金融
為創客打開了創業創新大門「互聯網金融+」,可以充分發揮眾創、眾包、眾扶、眾籌的合力,發揮融合創新、協同創造社會價值的潛能。互聯網金融+創新,可以降低創新創業的門檻,讓普惠金融真正普惠大眾。
互聯網金融的發展對促進金融包容具有重要意義,為創客創業創新打開了大門。
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創新驅動,既是機制的改革,又是體制的重構,必定重塑創新生態、協作生態、創業生態、價值實現規則,是基於人性、另外一層意義上的「開放」。CIFC烏鎮金融咖啡、創客空間、產業基金的互聯網金融主題創客空間模式,將互聯網金融平台、產業創新、眾籌、創投的生態空間環境融合為一體,將線上線下的創新創業完全打通,形成創新創業的生態環境。
自金融開啟元年
自金融是互聯網金融、自媒體、社交網路相融合,所產生的互聯網金融新形態,自金融具有微金融、碎片化、小微化、互動化等特點。
移動互聯網的快速發展,微信、微博、博客、微視頻、微廣播、社交網路、社群等不斷涌現的新媒體創新形態,將我們帶入自媒體時代。
自金融產生於自媒體時代,原本由中心化的機構或組織提供的各項功能和服務,在互聯網時代將會由更多分散的、個體的、去中心化的服務代替,自金融、人人金融組織的形態將會不斷涌現,迅猛發展。
互聯網金融的火熱與自媒體時代的到來也有非常大的關系,如果沒有新媒體自媒體,一定不是今天這樣的局面,現在更多的用戶也在用新媒體,通過新媒體能直接到達無數的個人。2016年將開啟自金融元年。
眾籌金融、移動金融、
大數據金融、雲金融快速深入發展
2016年眾籌金融、移動金融、大數據金融、雲金融將進入快速深入發展階段。
眾籌金融將成熱點。私募股權眾籌將逐漸進入成熟階段,公募股權眾籌將進入試點,知名機構、互聯網巨頭、金融證券、傳統企業、創業者將紛紛湧入眾籌大軍,股權類眾籌、回報類眾籌、債券類眾籌、捐贈類眾籌等模式不斷創新,一場商業革命已來,眾籌熱潮將激發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熱潮。
互聯網金融移動化、社交化、產業化、社會化的「四化」已成為主流趨勢。
移動金融是豐富金融服務渠道、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模式、發展普惠金融的有效途徑和方法。騰訊、阿里、宜信為代表的互聯網金融領軍企業高度重視移動金融的發展。傳統金融機構紛紛加快金融服務移動端布局,各家銀行先後推出手機銀行、微信銀行等移動金融服務模式;互聯網金融企業也密集展開手機錢包、微信支付等一系列移動金融支付模式。
互聯網金融正在步入大數據金融發展階段。大數據風險控制、大數據徵信、大數據金融服務在各家機構各顯神通的基礎上,實現多元業務的融合,對大數據金融的運用將會誕生一批真正的大數據金融服務公司。
雲金融形態逐步形成。雲金融可以提供一站式金融服務平台,一方面金融企業的數據、信息、資源在雲端聚集整合;另一方面雲端分布式計算極大提高金融運行效率。
物聯網金融、智慧金融、
數據金融引領新生態
物聯網的發展,可實現所有物品的網路化和數字化,金融的創新發展中已經實現金融信息化、數字化。在物聯網時代,可以使物聯網中數字化的物品與數字化的金融有機融合,重塑金融模式與形態,實現物聯網金融服務。
物聯網金融服務由主要面向「人」的金融服務延伸到可以面向「物」的金融服務;以物聯網技術整合各類經濟活動,實現金融服務自動化、智能化、智慧化;金融服務創新融入到整合物理世界,可以創造出更多新的模式和形態。未來,物聯網金融能夠全面感知實體經濟行為、准確預測實體經濟的走向,讓物聯網金融服務融合在實體經濟的每一個環節中,成為實體經濟升級轉型的重要動力。
智慧金融已經成為未來發展方向。伴隨中國經濟快速發展,居民財富在迅速增加。2014年年底,我國居民儲蓄余額已超過50萬億元,居民儲蓄率超過50%,成為全球儲蓄率最高的國家,遠遠高於世界平均水平。如何為居民提供簡單、便捷、快速、實用的理財服務,給智慧金融發展提供了堅實基礎。
金融本身就是數字。金融與互聯網有相同的數字基因,所有金融產品都可以看作數據組合,所有金融活動都可以看作數據在互聯網上的移動。互聯網金融更是以大數據、雲計算、搜索引擎、新媒體、社交網路為基礎的數字。
數字金融是互聯網金融發展的綜合形態,從移動金融、大數據金融、雲金融、自金融、物聯網金融、智慧金融到數字金融形成一個生態體系。大數據、雲端模式的數字金融交易所將是互聯網金融發展的最高端形態。
未來將出現數字金融交易所,在這個生態體系中,每個企業、每個人都可以通過互聯網進行各種金融交易、投資、理財、貸款、眾籌等各種金融業務,數字金融交易所模式,讓人人都是「金融家」、真正地實現普惠金融。
Ⅳ 宜信旗下的子公司要整合上市對投資理財者是好是壞特別是跟宜人貸有關系
壞事,本來他們就靠坑蒙拐騙起家,國家還會允許他們上市?
Ⅳ 臨沂新動能產業開發有限公司怎麼樣
臨沂新動能產業開發有限公司是2017-07-14在山東省臨沂市河東區注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的法人獨資),注冊地址位於山東省臨沂市河東區東興路中段東側沿街樓。
臨沂新動能產業開發有限公司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注冊號是91371312MA3F86AXX3,企業法人杜剛,目前企業處於開業狀態。
臨沂新動能產業開發有限公司,本省范圍內,當前企業的注冊資本屬於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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