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請問什麼是 會計學 中 的配比原則 和權責發生制 原則
配比原則是指一定時期的收入與其相關的成本、費用應當相互配比。它要求一個會計期間的各項收入與其相關聯的成本、費用,應當在同一個會計期間內進行確認計量。實行配比原則有利於正確反映企業的財務成果,正確地計算出本期損益。
權責發生制原則是指會計核算中確定本期收益和費用的方法。即凡屬本期的收入,不論款項是否收到,均作為本期收入處理;不屬本期的收入,即使本期收到的款項也只作為預收款項處理,而不作為本期收入。
凡屬本期的費用,不論款項是否支出,均作為本期費用處理;不屬本期的費用,即使在本期支出,也不能列入本期費用。
權責發生制原則的執行范圍
權責發生制原則在企業會計處理中處處可見。如本期銷售出一批產品,期末款項尚未收到,但在會計處理上應把它作為本期營業收入。
為了貫徹權責發生制,會計制度中還專門設立了「預提費用」、「待攤費用」和「遞延費用」科目,專門核算某些本期發生但尚未支出的費用和本期已支出但尚未發生的費用。權責發生制是相對於收付實現制而言的。
按照我國現行《企業財務通則》和行業財務制度,在國有商業銀行的財務核算中,絕大部分收支項目都實行了權責發生制,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逾期半年以內的貸款利息收入;
2、金融機構往來收入;
3、投資收益;
4、定期存款利息支出;
5、金融機構往來支出;
6、固定資產修理、租賃、低值易耗品購置、安全防衛等大宗費用支出;
7、無形資產攤銷;
8、固定資產折舊;
9、各種稅金。
『貳』 金融企業營業額如何確定求答案
主要看你們公司所承接的業務為哪種,一般分三種情況:
1.金融企業(包括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下同)從事股票、債券買賣業務以股票、債券的賣出價減去買入價後的余額為營業額。買入價依照財務會計制度規定,以股票、債券的購入價減去股票、債券持有期間取得的股票、債券紅利收入的余額確定。
2.金融企業買賣金融商品(包括股票、債券、外匯及其他金融商品,下同),可在同一會計年度末,將不同納稅期出現的正差和負差按同一會計年度匯總的方式計算並繳納營業稅,如果匯總計算應繳的營業稅稅額小於本年已繳納的營業稅稅額,可以向稅務機關申請辦理退稅,但不得將一個會計年度內匯總後仍為負差的部分結轉下一會計年度。
3.金融企業從事受託收款業務,如代收電話費、水電煤氣費、信息費、學雜費、尋呼費、社保統籌費、交通違章罰款、稅款等,以全部收入減去支付給委託方價款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叄』 權責發生制下確認本期收入和費用的標準是什麼
凡是應屬本期的收入和費用,不論其款項是否收到或付出,都作為本期的收入和費用處理;反之,凡不屬於本期的收入和費用,即使款項在本期收到或付出,也不應作為本期的收入和費用處理。
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1)逾期半年以內的貸款利息收入;(2)金融機構往來收入;(3)投資收益;(4)定期存款利息支出;(5)金融機構往來支出;(6)固定資產修理、租賃、低值易耗品購置、安全防衛等大宗費用支出;(7)無形資產攤銷;(8)固定資產折舊;(9)各種稅金等。
『肆』 企業會計核算,應當採用( )確認收入和費用。
企業會計核算,應當採用(B.權責發生制 )確認收入和費用。
按照我國現行《企業財務通則》 和行業財務制度,在國有商業銀行的財務核算中,絕大部分收支項目都實行了權責發生制,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逾期半年以內的貸款利息收入;
(2)金融機構往來收入;
(3)投資收益;
(4)定期存款利息支出;
(5)金融機構往來支出;
(6)固定資產修理、租賃、低值易耗品購置、安全防衛等大宗費用支出;
(7)無形資產攤銷;
(8)固定資產折舊;
(9)各種稅金。
(4)金融機構收入確認原則擴展閱讀:
權責發生制是依據持續經營和會計分期兩個基本前提來正確劃分不同會計期間資產、負債、收入、費用等會計要素的歸屬。並運用一些諸如應收、應付、預提、待攤等項目來記錄由此形成的資產和負債等會計要素。
企業經營不是一次而是多次,而其損益的記錄又要分期進行,每期的損益計算理應反映所有屬於本期的真實經營業績,收付實現制顯然不能完全做到這一點。因此,權責發生制能更加准確地反映特定會計期間實際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業績。
『伍』 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固定資產貸款業務應遵循哪些原則
《固定資產貸款管理暫行辦法》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令
2009年第2號
《固定資產貸款管理暫行辦法》已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第72次主席會議通過,現予公布。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三個月後施行。
主席 劉明康
二○○九年七月二十三日
固定資產貸款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銀行業金融機構固定資產貸款業務經營行為,加強固定資產貸款審慎經營管理,促進固定資產貸款業務健康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准設立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以下簡稱貸款人),經營固定資產貸款業務應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固定資產貸款,是指貸款人向企(事)業法人或國家規定可以作為借款人的其他組織發放的,用於借款人固定資產投資的本外幣貸款。
第四條 貸款人開展固定資產貸款業務應當遵循依法合規、審慎經營、平等自願、公平誠信的原則。
第五條 貸款人應完善內部控制機制,實行貸款全流程管理,全面了解客戶和項目信息,建立固定資產貸款風險管理制度和有效的崗位制衡機制,將貸款管理各環節的責任落實到具體部門和崗位,並建立各崗位的考核和問責機制。
第六條 貸款人應將固定資產貸款納入對借款人及借款人所在集團客戶的統一授信額度管理,並按區域、行業、貸款品種等維度建立固定資產貸款的風險限額管理制度。
第七條 貸款人應與借款人約定明確、合法的貸款用途,並按照約定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防止貸款被挪用。
第八條 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依照本辦法對貸款人固定資產貸款業務實施監督管理。
第二章 受理與調查
第九條 貸款人受理的固定資產貸款申請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借款人依法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主管機關核准登記;
(二)借款人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記錄;
(三)借款人為新設項目法人的,其控股股東應有良好的信用狀況,無重大不良記錄;
(四)國家對擬投資項目有投資主體資格和經營資質要求的,符合其要求;
(五)借款用途及還款來源明確、合法;
(六)項目符合國家的產業、土地、環保等相關政策,並按規定履行了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合法管理程序;
(七)符合國家有關投資項目資本金制度的規定;
(八)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
第十條 貸款人應對借款人提供申請材料的方式和具體內容提出要求,並要求借款人恪守誠實守信原則,承諾所提供材料真實、完整、有效。
第十一條 貸款人應落實具體的責任部門和崗位,履行盡職調查並形成書面報告。盡職調查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借款人及項目發起人等相關關系人的情況;
(二)貸款項目的情況;
(三)貸款擔保情況;
(四)需要調查的其他內容。
盡職調查人員應當確保盡職調查報告內容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第三章 風險評價與審批
第十二條 貸款人應落實具體的責任部門和崗位,對固定資產貸款進行全面的風險評價,並形成風險評價報告。
第十三條 貸款人應建立完善的固定資產貸款風險評價制度,設置定量或定性的指標和標准,從借款人、項目發起人、項目合規性、項目技術和財務可行性、項目產品市場、項目融資方案、還款來源可靠性、擔保、保險等角度進行貸款風險評價。
第十四條 貸款人應按照審貸分離、分級審批的原則,規范固定資產貸款審批流程,明確貸款審批許可權,確保審批人員按照授權獨立審批貸款。
第四章 合同簽訂
第十五條 貸款人應與借款人及其他相關當事人簽訂書面借款合同、擔保合同等相關合同。合同中應詳細規定各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避免對重要事項未約定、約定不明或約定無效。
第十六條 貸款人應在合同中與借款人約定具體的貸款金額、期限、利率、用途、支付、還貸保障及風險處置等要素和有關細節。
第十七條 貸款人應在合同中與借款人約定提款條件以及貸款資金支付接受貸款人管理和控制等與貸款使用相關的條款,提款條件應包括與貸款同比例的資本金已足額到位、項目實際進度與已投資額相匹配等要求。
第十八條 貸款人應在合同中與借款人約定對借款人相關賬戶實施監控,必要時可約定專門的貸款發放賬戶和還款准備金賬戶。
第十九條 貸款人應要求借款人在合同中對與貸款相關的重要內容作出承諾,承諾內容應包括:貸款項目及其借款事項符合法律法規的要求;及時向貸款人提供完整、真實、有效的材料;配合貸款人對貸款的相關檢查;發生影響其償債能力的重大不利事項及時通知貸款人;進行合並、分立、股權轉讓、對外投資、實質性增加債務融資等重大事項前徵得貸款人同意等。
第二十條 貸款人應在合同中與借款人約定,借款人出現未按約定用途使用貸款、未按約定方式支用貸款資金、未遵守承諾事項、申貸文件信息失真、突破約定的財務指標約束等情形時借款人應承擔的違約責任和貸款人可採取的措施。
第五章 發放與支付
第二十一條 貸款人應設立獨立的責任部門或崗位,負責貸款發放和支付審核。
第二十二條 貸款人在發放貸款前應確認借款人滿足合同約定的提款條件,並按照合同約定的方式對貸款資金的支付實施管理與控制,監督貸款資金按約定用途使用。
第二十三條 合同約定專門貸款發放賬戶的,貸款發放和支付應通過該賬戶辦理。
第二十四條 貸款人應通過貸款人受託支付或借款人自主支付的方式對貸款資金的支付進行管理與控制。
貸款人受託支付是指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提款申請和支付委託,將貸款資金支付給符合合同約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對手。
借款人自主支付是指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提款申請將貸款資金發放至借款人賬戶後,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給符合合同約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對手。
第二十五條 單筆金額超過項目總投資5%或超過500萬元人民幣的貸款資金支付,應採用貸款人受託支付方式。
第二十六條 採用貸款人受託支付的,貸款人應在貸款資金發放前審核借款人相關交易資料是否符合合同約定條件。貸款人審核同意後,將貸款資金通過借款人賬戶支付給借款人交易對手,並應做好有關細節的認定記錄。
第二十七條 採用借款人自主支付的,貸款人應要求借款人定期匯總報告貸款資金支付情況,並通過賬戶分析、憑證查驗、現場調查等方式核查貸款支付是否符合約定用途。
第二十八條 固定資產貸款發放和支付過程中,貸款人應確認與擬發放貸款同比例的項目資本金足額到位,並與貸款配套使用。
第二十九條 在貸款發放和支付過程中,借款人出現以下情形的,貸款人應與借款人協商補充貸款發放和支付條件,或根據合同約定停止貸款資金的發放和支付:
(一)信用狀況下降;
(二)不按合同約定支付貸款資金;
(三)項目進度落後於資金使用進度;
(四)違反合同約定,以化整為零方式規避貸款人受託支付。
第六章 貸後管理
第三十條 貸款人應定期對借款人和項目發起人的履約情況及信用狀況、項目的建設和運營情況、宏觀經濟變化和市場波動情況、貸款擔保的變動情況等內容進行檢查與分析,建立貸款質量監控制度和貸款風險預警體系。
出現可能影響貸款安全的不利情形時,貸款人應對貸款風險進行重新評價並採取針對性措施。
第三十一條 項目實際投資超過原定投資金額,貸款人經重新風險評價和審批決定追加貸款的,應要求項目發起人配套追加不低於項目資本金比例的投資和相應擔保。
第三十二條 貸款人應對抵(質)押物的價值和擔保人的擔保能力建立貸後動態監測和重估制度。
第三十三條 貸款人應對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收入現金流以及借款人的整體現金流進行動態監測,對異常情況及時查明原因並採取相應措施。
第三十四條 合同約定專門還款准備金賬戶的,貸款人應按約定根據需要對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或借款人的收入現金流進入該賬戶的比例和賬戶內的資金平均存量提出要求。
第三十五條 借款人出現違反合同約定情形的,貸款人應及時採取有效措施,必要時應依法追究借款人的違約責任。
第三十六條 固定資產貸款形成不良貸款的,貸款人應對其進行專門管理,並及時制定清收或盤活措施。
對借款人確因暫時經營困難不能按期歸還貸款本息的,貸款人可與借款人協商進行貸款重組。
第三十七條 對確實無法收回的固定資產不良貸款,貸款人按照相關規定對貸款進行核銷後,應繼續向債務人追索或進行市場化處置。
第七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八條 貸款人違反本辦法規定經營固定資產貸款業務的,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應當責令其限期改正。貸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採取監管措施:
(一)固定資產貸款業務流程有缺陷的;
(二)未按本辦法要求將貸款管理各環節的責任落實到具體部門和崗位的;
(三)貸款調查、風險評價未盡職的;
(四)未按本辦法規定對借款人和項目的經營情況進行持續有效監控的;
(五)對借款人違反合同約定的行為未及時採取有效措施的。
第三十九條 貸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除按本辦法第三十八條規定採取監管措施外,還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八條規定對其進行處罰:
(一)受理不符合條件的固定資產貸款申請並發放貸款的;
(二)與借款人串通,違法違規發放固定資產貸款的;
(三)超越、變相超越許可權或不按規定流程審批貸款的;
(四)未按本辦法規定簽訂貸款協議的;
(五)與貸款同比例的項目資本金到位前發放貸款的;
(六)未按本辦法規定進行貸款資金支付管理與控制的;
(七)有其他嚴重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行為的。
第八章 附則
第四十條 全額保證金類質押項下的固定資產貸款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四十一條 貸款人應依照本辦法制定固定資產貸款管理細則及操作規程。
第四十二條 本辦法由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負責解釋。
『陸』 請問新會計准則中利息收入怎麼規定的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金融)確認的利息收入,包括發放的各類貸款(銀團貸款、貿易融資、貼現和轉貼現融出資金、協議透支、信用卡透支、轉貸款、墊款等)、與其他金融機構(中央銀行、同業等)之間發生資金往來業務、買入返售金融資產等實現的利息收入等。
二、本科目可按業務類別進行明細核算。
三、資產負債表日,企業應按合同利率計算確定的應收未收利息,借記「應收利息」等科目,按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的利息收入,貸記本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貸款——利息調整」等科目。
實際利率與合同利率差異較小的,也可以採用合同利率計算確定利息收入。
四、期末,應將本科目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無余額。
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
借:財務費用---利息 負數或紅數
貸:本年利潤
貸:財務費用---利息 負數或紅數
『柒』 銀行的主營業務收入什麼算
銀行營業收入包括:主營業收入與非主營業收入。
銀行的主營業務收入計算:存款額-貸款額(也叫「存貸之差」)。
主營業務收入指企業從事某種主要生產、經營活動所取得的營業收入。本項指標在各行業會計制度中的名稱叫法不同,但一律按各行業會計制度或報表定義的口徑進行填報,其中農業企業是指「主營業務收入」。
工業企業是指「產品銷售收入」;交通運輸企業指「主營業務收入」;建築企業指「工程結算收入」;批發及零售貿易企業指「商品銷售收入」;房地產企業指「房地產經營收入」;其他企業指「經營(營業)收入」。
企業銷售收入的確定,應遵循權責發生制的原則,企業應當在發生商品、提供勞務,同時收訖價款或取得索取價款的憑據時,確認銷售收入的實現。
⑴採取交款提貨銷售方式,無論產品(商品)是否發出,只要貨款已經收到,發票賬單和提貨單已經交於購貨方,即作為銷售收入的實現。
⑵採取預收貨款銷售方式,在收到購貨單位的預收貨款。產品(商品)已經發出時,作為銷售收入的實現。
⑶採取賒銷和分期收款銷售方式,以本期實際收到的價款或以合同約定的本期應收價款確認銷售收入的實現。
⑷採取托收承付或委託銀行收款銷售方式,在發出產品(商品)並辦妥托收手續時,確認銷售收入的實現。
⑸採取委託代銷方式,收到代銷單位的代銷清單時,確認銷售收入的實現。
『捌』 金融業融資收入如何確認
你好,不知道你是什麼金融融資業。是否是私人企業。如果是私人做融資業。說白了就是有錢的人把錢放在你公司得利息,然後一些急需要資金的企業去你哪裡借錢付你利息。你公司嫌利息差。如果是這樣。哪收入就不能全部做外帳。主營收入只是收的一些手續費。不知道這樣說你是否能懂。
『玖』 收入 費用確認 條件
收入確認的一般規定
國稅函[2008]875號文件規定,企業銷售商品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應確認收入的實現:
(1)商品銷售合同已經簽訂,企業已將商品所有權相關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購貨方;
(2)企業對已售出的商品既沒有保留通常與所有權相聯系的繼續管理權,也沒有實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
(4)已發生或將發生的銷售方的成本能夠可靠地核算。
費用確認是指何時、以何種金額登記本期發生的費用。費用的確認,主要依據的是費用配比原則。傳統會計觀念認為,費用是產生營業收入所花費的努力,因此,收入和費用是密切相關的,確認費用必須與收入的確認配合在一起進行,因而費用的確認亦稱為費用的配比
費用確認的原則
費用的實質是資產的耗費,但並不是所有的資產耗費都是費用。因此,就需明確什麼樣的資產耗費應確認為費用。由於發生的費用的目的是為了取得收入,那麼費用的確認就應當與收入確認相聯系。因此,確認費用應遵循劃分收益性支出與資本性支出原則、權責發生制原則和配比原則。 (一)劃分收益性支出與資本性支出原則。按照劃分收益性支出與資本性支出原則,某項支出的效益及於幾個會計年度(或幾個營業周期),該項支出應予以資本化,不能作為當期的費用;如果某項支出,在一個會計期間內確認為費用。這一原則為費用的確認,給定了一個時間上的總體界限。正確地區分收益性支出與資本性支出,保證了正確地計量資產的價值和正確地計算各期的產品成本、期間費用及損益。 (二)權責發生制原則。劃分收益性支出與資本性支出原則,只是為費用的確認作出時間上的大致區分,而權責發生制原則則規定了具體在什麼時點上確認費用。企業會計制度規定,凡是當期已經發生或應當負擔的費用,不論款項是否收付,都應作為當期的費用;凡是不屬於當期的費用,即使款項已在當期支付,也不應當作為當期的費用。 (三)配比原則。按照配比原則,為產生當期收入所發生的費用,應當確認為該期的費用。配比原則的基本含義在於,當收入已經實現時,某些資產(如物料用品)已被消耗,或已被出售(如商品),以及勞務已經提供(如專設的銷售部門人員提供的勞務),已被耗用的這些資產和勞務的成本,應當在確認有關收入的期間予以確認。如果收入要到未來期間實現,相應的費用應遞延分配於未來的實際受益期間。因此,費用的確認,要根據費用與收入的相關程度,確定哪些資產耗費或負債的增加應從本期收入中扣減。
費用確認的標准
根據上述費用確認原則,在確認費用時,一般應遵循以下三個標准: (一)按費用與收入的直接聯系(或稱因果關系)加以確認 凡是與本期收入有直接因果關系的耗費,就應當確認為該期間的費用。這種因果關系具體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一是經濟性質上的因果性,即應予以確認的費用與期間收入項目具有必然的因果關系,也就是有所得必有所費,不同收入的取得是由於發生了不同的費用;二是時間上的一致性,即應予以確認的費用與某項收入同時或結合起來加以確認,這一過程也就是收入與費用配比的過程。例如,如果企業銷售出去的商品是直接與所產生的營業收入相聯系的,那麼,該項銷售商品的成本就可以隨同本期實現的銷售收入而作為該期的費用;如果企業採用分期收款方式銷售商品,應按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分期確認收入。在這種情況下,按商品全部銷售成本與全部銷售收入的比率,計算出本期應結轉的營業成本,並與本期所確認的營業收入相配比。 (二)直接作為當期費用確認 在企業中,有些支出不能提供明確的未來經濟利益,並且,如果對這些支出加以分攤也沒有意義,這時,這些費用就應採用這一標准,直接作為當期費用予以確認,例如,固定資產日常修理費等。這些費用雖然與跨期收入有聯系,但由於不確定性因素,往往不能肯定地預計其收益所涉及的期間,因而就直接列作當期的費用。 (三)接系統、合理的分攤方式確認 如果費用的經濟效益有望在若干個會計期間發生,並且只能大致和間接地確定其與收益的聯系,該項費用就應當按照合理的分配程序,在利潤表中確認為一項費用。如,固定資產的折舊和無形資產的攤銷都屬於這一情況。一般地,我們將這類費用稱為折舊或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