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金融從事的崗位有哪些
金融專業可從事的崗位有
1.銀行業:包括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和信用合作社以及外資金融機構的櫃台、客服、結算、財務、貸審等。
2.證券業:主要由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證券協會組成,工作有投資顧問、行政工作、證券經紀人等。
3.保險業:壽險經紀人、保險業務員、核保人員、理賠人員、保險代理人等。
4.基金業:基金研究人員、研究助理、基金助理、基金經理
5.信託業:信託經理、客戶經理、、銷售經理、資金監管、投資經理等。
6.資產管理業:高學歷的資產評估人員和資產經營管理人員。
金融專業主要用計算機來實現數學模型,從而解決金融相關的問題。所以,金融專業不同於MBA和MSP,它主要是培養金融界的技術工作者,也稱作金融專業師。它的職位主要集中在投資銀行、對沖基金、商業銀行和金融機構。負責的主要工作根據職位也有很大區別,比較有代表性的包括pricing、model validation、research、develop and risk management,分別負責衍生品定價模型的建立和應用、模型驗證、模型研究、程序開發和風險管理。總體來說工作相對辛苦,收入比其他行業高很多。
金融專業在職研究生培養具備金融學方面的理論知識和業務技能,能在銀行、證券、投資、保險及其他經濟管理部門和企業從事相關工作的專門人才。
2. 請問一下會議紀要都由哪幾部分組成
1、標題:一是,會議名稱加紀要,也就是在「紀要」兩個字前寫上會議名稱。二是,把會議的主要內容在標題里揭示出來,類似文件標題式的。
2、開頭:簡要介紹會議概況,包括會議召開的形勢和背景;會議的指導思想和目的要求;會議的名稱、時間、地點、與會人員、主持者;會議的主要議題或解決什麼問題;會議結果。
3、文號格式和時間:文號寫在標題的正下方,由年份、序號組成,用阿拉伯數字全稱標出。會議紀要的時間可以寫在標題的下方,也可以寫在正文的右下方。
4、正文:要從會議的客觀實際出發,從會議的具體內容出發,抓中心,抓要點。屬於介紹性文字,筆者可以靈活自由敘述,但屬於引用性文字,必須忠實於發言原意,不能篡改,也不可強加於人。
5、結尾:要根據會議的內容和紀要的要求,有的是以會議名義向本地區或本系統發出號召;有的是突出強調貫徹落實會議精神的關鍵問題;有的是對會議做出簡要評價,結合提出希望要求。
(2)國企金融公司會議記錄擴展閱讀
會議紀要與會議記錄的區別:
1、會議記錄是會議情況的記錄,只是原始材料,不是正式公文,一般不公開,無須傳達或傳閱,只作資料存檔。會議紀要則是正式的公文文種,通常要在一定范圍內傳達或傳閱,要求貫徹執行。
2、會議紀錄一般是有會必錄,凡屬正式會議都要作記錄,作為內部資料。會議紀要主要記述重要會議情況,只有當需要向上級匯報或向下級傳達會議精神時,才有必要將會議記錄整理成會議紀要。
3、寫法不同:會議記錄作為客觀紀實材料,無選擇性、提要性,要求原原本本地記錄原文原意,越詳細越好。會議紀要則有選擇性,必須在會議結束後,在會議紀錄的基礎上加工整理而成。
參考資料
網路-會議紀要
3. 我在金融公司上班,需要做會議記錄,可是他們的專業術語我根本聽不懂,不是學金融的我,我很盲目,會議記
你可以選擇錄音的方式,買一個錄音筆,或者其他什麼可以長時間錄音的東西,然後會後再慢慢整理。還有趕緊惡補與你們公司相關的金融知識。
4. 我向民間借貸公司或金融公司貸款會有記錄嗎如果我在到另一家公司貸款還能貸到款嗎
看你借到的錢是從哪裡出來的?如果是中介幫你從銀行貸出來的,那肯定是有記錄的。如果是民間資金,就不會有記錄。民間借貸的數據還做不到行業共享。
5. 金融案防會議紀要
你的問題是什麼?
6. 證監會在例會上都說了啥
9月22日,證 監 會舉行周五例會,要點如下:
證 監 會對新力金 融信披違規作出行 政處罰
監會新聞發言人高莉22日在例行發布會上表示,近日,證 監 會對一 宗信 息披露違法違規案件行 政處罰。
案件中,安徽新力金 融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新力金 融」)2015年年報虛增收入和利潤;在2015年和2016年年報中,未披露相關關聯交易和控股子公司涉及重大訴訟等。安徽證監局對新力金 融罰款60萬元,對11名責任人予以警告,並分別處以3萬元至30萬元不等的罰款。
支持證監會的決定!
7. 會議紀要表格如何做
這是我曾經做過的一個會議紀要格式!你可以做個參考!
8. 誰知道高級人民法院不良資產會議記錄的內容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
涉及金融不良債權轉讓案件工作座談會紀要
為了認真落實中央關於研究解決金融不良債權轉讓過程中國有資產流失問題的精神。統一思想,明確任務,依法妥善公正地審理涉及金融不良債權轉讓案件,防止國有資產流失,保障金融不良債權處置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和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最高人民法院邀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中共中央政法委員會、國務院法制辦公室、財政部、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人民銀行和審計署等單位,於2008年10月14日在海南省海口市召開了全國法院審理金融不良債權轉讓案件工作座談會。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和解放軍軍事法院以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生產建設兵團分院主管民商審判工作的副院長、相關審判庭的負責同志參加了座談會。與會同志通過認真討論,就關於審理涉及金融不良債權轉讓案件的主要問題取得了一致的看法。現紀要如下:
一、關於審理此類案件應遵循的原則
會議認為,此類案件事關金融不良資產處置工作的順利進行,事關國有資產保護,事關職工利益保障和社會穩定。因此,人民法院必須高度重視此類案件,並在審理中注意堅持以下原則:
(一)堅持保障國家經濟安全原則。民商事審判工作是國家維護經濟秩序、防範和化解市場風險、維護國家經濟安全的重要手段。全國法院必須服從和服務於國家對整個國民經濟穩定和國有資產安全的監控,從中央政策精神的目的出發,以民商事法律、法規的基本精神為依託,本著規範金融市場、防範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保障經濟安全的宗旨,依法公正妥善地審理此類糾紛案件,確保國家經濟秩序穩定和國有資產安全。
(二)堅持維護企業和社會穩定原則。金融不良資產的處置,涉及企業重大經濟利益。全國法院要進一步強化政治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和保障意識,從維護國家改革、發展和穩定的大局出發,依法公正妥善地審理好此類糾紛案件,切實防止可能引發的群體性、突發性和惡性事件,切實做到「化解矛盾、理順關系、安定人心、維護秩序」。
(三)堅持依法公正和妥善合理的原則。人民法院在審理此類案件中,要將法律條文規則的適用與中央政策精神的實現相結合,將堅持民商法的意思自治、平等保護等理念與國家經濟政策、金融市場監管和社會影響等因素相結合,正確處理好保護國有資產、保障金融不良資產處置工作順利進行、維護企業和社會穩定的「關系」,做到統籌兼顧、妥善合理,確保依法公正與妥善合理的統一,確保審判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統一。
(四)堅持調解優先、調判結合的原則。為了避免矛盾激化,維護社會穩定,平衡各方利益,人民法院在訴訟中應當向當事人充分說明國家的政策精神,澄清當事人對法律和政策的模糊認識。堅持調解優先,積極引導各方當事人本著互諒互讓的精神進行協商,盡最大可能採用調解的方式解決糾紛。如果當事人不能達成和解,人民法院要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以及本座談會紀要(以下簡稱《紀要》)進行妥善公正的審理。
二、關於案件的受理
會議認為,為確保此類案件得到公正妥善的處理,凡符合民事訴訟法規定的受理條件及《紀要》有關規定精神涉及的此類案件,人民法院應予受理。不良債權已經剝離至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又被轉讓給受讓人後,國有企業債務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不良債權已經轉讓而仍向原國有銀行清償的,不得對抗受讓人對其提起的追索之訴,國有企業債務人在對受讓人清償後向原國有銀行提起返還不當得利之訴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國有企業債務人不知道不良債權已經轉讓而向原國有銀行清償的,可以對抗受讓人對其提起的追索之訴,受讓人向國有銀行提起返還不當得利之訴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受讓人在對國有企業債務人的追索訴訟中,主張追加原國有銀行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在《紀要》發布前已經終審或者根據《紀要》做出終審的,當事人根據《紀要》認為生效裁判存在錯誤而申請再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案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與國有銀行就政策性金融資產轉讓協議發生糾紛起訴到人民法院的;
(二)債權人向國家政策性關閉破產的國有企業債務人主張清償債務的;
(三)債權人向已列入經國務院批準的全國企業政策性關閉破產總體規劃並擬實施關閉破產的國有企業債務人主張清償債務的;
(四)《紀要》發布前,受讓人與國有企業債務人之間的債權債務關系已經履行完畢,優先購買權人或國有企業債務人提起不良債權轉讓合同無效訴訟的;
(五)受讓人自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受讓不良債權後,以不良債權存在瑕疵為由起訴原國有銀行的;
(六)國有銀行或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轉讓享受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政策的國有森工企業不良債權而引發受讓人向森工企業主張債權的(具體詳見《天然林資源保護區森工企業金融機構債務免除申請表》名錄);
(七)在不良債權轉讓合同無效之訴中,國有企業債務人不能提供相應擔保或者優先購買權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
三、關於債權轉讓生效條件的法律適用和自行約定的效力
會議認為,不良債權成立在合同法施行之前,轉讓於合同法施行之後的,該債權轉讓對債務人生效的條件應適用合同法第八十條第一款的規定。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受讓不良債權後,自行與債務人約定或重新約定訴訟管轄的,如不違反法律規定,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約定有效。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在不良債權轉讓合同中訂有禁止轉售、禁止向國有銀行、各級人民政府、國家機構等追償、禁止轉讓給特定第三人等要求受讓人放棄部分權利條款的,人民法院應認定該條款有效。國有銀行向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轉讓不良債權,或者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收購、處置不良債權的,擔保債權同時轉讓,無須徵得擔保人的同意,擔保人仍應在原擔保范圍內對受讓人繼續承擔擔保責任。擔保合同中關於合同變更需經擔保人同意或者禁止轉讓主債權的約定,對主債權和擔保權利轉讓沒有約束力。
四、關於地方政府等的優先購買權
會議認為,為了防止在通過債權轉讓方式處置不良債權過程中發生國有資產流失,相關地方人民政府或者代表本級人民政府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部門或者持有國有企業債務人國有資本的集團公司可以對不良債權行使優先購買權。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向非國有金融機構法人轉讓不良債權的處置方案、交易條件以及處置程序、方式確定後,單筆(單戶)轉讓不良債權的,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應當通知國有企業債務人注冊登記地的優先購買權人。以整體「資產包」的形式轉讓不良債權的,如資產包中主要債務人注冊登記地屬同一轄區,應當通知該轄區的優先購買權人;如資產包中主要債務人注冊登記地屬不同轄區,應當通知主要債務人共同的上級行政區域的優先購買權人。
按照確定的處置方案、交易條件以及處置程序、方式,上述優先購買權人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權。優先購買權人收到通知後明確表示不予購買或者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未就是否行使優先購買權做出書面答復,或者未在公告確定的拍賣、招標日之前做出書面答復或者未按拍賣公告、招標公告的規定時間和條件參加競拍、競標的,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在《紀要》發布之前已經完成不良債權轉讓,上述優先購買權人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債務人主張優先購買不良債權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五、關於國有企業的訴權及相關訴訟程序
會議認為,為避免當事人濫用訴權,在受讓人向國有企業債務人主張債權的訴訟中,國有企業債務人以不良債權轉讓行為損害國有資產等為由,提出不良債權轉讓合同無效抗辯的,人民法院應告知其向同一人民法院另行提起不良債權轉讓合同無效的訴訟;國有企業債務人不另行起訴的,人民法院對其抗辯不予支持。國有企業債務人另行提起不良債權轉讓合同無效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中止審理受讓人向國有企業債務人主張債權的訴訟,在不良債權轉讓合同無效訴訟被受理後,兩案合並審理。國有企業債務人在二審期間另行提起不良債權轉讓合同無效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中止審理受讓人向國有企業債務人主張債權的訴訟,在不良債權轉讓合同無效訴訟被受理且做出一審裁判後再行審理。
國有企業債務人提出的不良債權轉讓合同無效訴訟被受理後,對於受讓人的債權系直接從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處受讓的,人民法院應當將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和受讓人列為案件當事人;如果受讓人的債權系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轉讓給其他受讓人後,因該受讓人再次轉讓或多次轉讓而取得的,人民法院應當將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和該轉讓人以及後手受讓人列為案件當事人。
六、關於不良債權轉讓合同無效和可撤銷事由的認定
會議認為,在審理不良債權轉讓合同效力的訴訟中,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合同法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條例》等法律法規,並參照國家相關政策規定,重點審查不良債權的可轉讓性、受讓人的適格性以及轉讓程序的公正性和合法性。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轉讓不良債權存在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轉讓合同損害國家利益或社會公共利益或者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而無效。
(一)債務人或者擔保人為國家機關的;
(二)被有關國家機關依法認定為涉及國防、軍工等國家安全和敏感信息的以及其他依法禁止轉讓或限制轉讓情形的;
(三)與受讓人惡意串通轉讓不良債權的;
(四)轉讓不良債權公告違反《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資產處置公告管理辦法(修訂)》規定,對依照公開、公平、公正和競爭、擇優原則處置不良資產造成實質性影響的;
(五)實際轉讓的資產包與轉讓前公告的資產包內容嚴重不符,且不符合《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資產處置公告管理辦法(修訂)》規定的;
(六)根據有關規定應經合法、獨立的評估機構評估,但未經評估的;或者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與評估機構、評估機構與債務人、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和債務人、以及三方之間惡意串通,低估、漏估不良債權的;
(七)根據有關規定應當採取公開招標、拍賣等方式處置,但未公開招標、拍賣的;或者公開招標中的投標人少於三家(不含三家)的;或者以拍賣方式轉讓不良債權時,未公開選擇有資質的拍賣中介機構的;或者未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的規定進行拍賣的;
(八)根據有關規定應當向行政主管部門辦理相關報批或者備案、登記手續而未辦理,且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仍未能辦理的;
(九)受讓人為國家公務員、金融監管機構工作人員、政法幹警、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工作人員、國有企業債務人管理人員、參與資產處置工作的律師、會計師、評估師等中介機構等關聯人或者上述關聯人參與的非金融機構法人的;
(十)受讓人與參與不良債權轉讓的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工作人員、國有企業債務人或者受託資產評估機構負責人員等有直系親屬關系的;
(十一)存在其他損害國家利益或社會公共利益的轉讓情形的。
9. 如何寫高質量,不繁瑣的會議記錄
首先需要說明,一定要分清「會議記錄」和「會議紀要」兩個不同概念,這點如果題主有心,提問前最好先在網路上搜索一下「會議紀要」,詞條說得很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