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土易網如何解讀2015年吉林省農村土地流轉新政策
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實施意見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14〕61號),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和基本原則
(一)總體要求
根據中央和省關於全面深化農村改革精神,按照構建現代農業經營體系和可持續的新型農業現代化道路的要求,以保障國家糧食安全、促進農業增效和農民增收為目標,以建立健全農村土地流轉市場服務體系為平台,以加大資金和政策項目扶持力度為保障,堅持家庭經營的基礎性地位,堅持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實現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三權分置,積極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推進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發展多種形式的農業適度規模經營。
(二)基本原則
一是堅持以農民為主體。要充分尊重農民意願,尊重基層和農民群眾首創精神,增強服務意識,引導、帶動、扶持農戶增收致富。土地經營權流轉不得違背承包農戶意願、不得損害農民利益、不得改變土地用途、不得破壞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和農業生態環境。
二是堅持改革創新。落實農村土地集體所有權、穩定農戶承包權、放活土地經營權,凡是有利於農業經濟結構調整,有利於提高土地產出率、土地利用率和勞動生產率,有利於農村經濟發展和農民增收的土地流轉形式和規模經營方式,都應當倡導和鼓勵。
三是堅持因地制宜。要結合當地實際,遵循經濟發展規律,綜合考慮生產力水平、非農化程度、勞動力轉移速度和區域經濟發展等因素,堅持經營規模適度,既要注重提升土地經營規模效率,又要防止土地過度集中,加快農業產業結構調整,促進傳統農業改造升級,走吉林特色農業適度規模經營道路。
四是堅持穩糧優先。支持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和農業企業等規模經營主體發展糧食生產,優先受讓農戶流轉土地,優先應用先進適用技術,優先扶持資金和項目,穩定糧食播種面積,確保糧食產量持續穩定增長。
五是堅持統籌發展。要把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放在經濟發展的全局來謀劃,嚴格規范土地流轉行為,加強土地流轉用途管制,科學制定規劃,將農業適度規模經營與產業發展、土地利用和城市發展等規劃有序銜接,實現農業適度規模經營與經濟協調聯動發展。
二、建立健全農村土地登記制度
(三)推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
按照中央和省統一部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從2015年開始在全省推開,2017年基本完成。在穩定完善農村土地承包關系的基礎上,通過確權登記頒證工作,明晰土地權屬、面積、四至,強化對農戶土地經營權的物權保護。總體上要確地到戶,實行確權確股不確地的,從嚴掌握確權確股不確地的范圍。妥善解決農戶承包地塊面積不準、賬實不符、四至不清、空間位置不明、登記簿不健全等問題。建立健全承包合同取得權利、登記記載權利、證書證明權利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制度。賦予農民對承包地佔有、使用、收益、流轉及經營權抵押、擔保等權能。以二輪土地延包和現有土地承包台賬、合同、證書為依據,確定承包地歸屬。堅持依法規范操作、嚴格執行政策,防止清查摸底不徹底、面積實測不準確、問題梳理不全面、公開公示不到位等問題出現。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經營權信息應用平台,擴大成果應用。堅持分級負責,強化縣鄉兩級的責任,建立健全黨委和政府統一領導、部門密切協作、群眾廣泛參與的工作機制。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經費納入各地財政預算,省財政給予補助。
(四)推動農村土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三權分置並行」改革
按照中央關於推進農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部署,探索建立農村土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三權分置並行」具體實現方式,把農村土地所有權證書和承包經營權證書由「兩證」分離成「三證」,分別頒發農村土地集體所有權證、農戶承包權證和土地經營權證。落實集體所有權、穩定農戶承包權、放活土地經營權,保障農戶放心流轉土地,經營主體放心經營土地。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的基礎上,開展農村土地承包權證和經營權證頒發試點工作,逐步在全省推開。2015年開始,農村土地承包權證、經營權證頒發工作與農村土地確權工作同步推進。組織實施好《農村土地承包權證經營權證試點管理辦法(試行)》,完善配套措施和辦法。
三、鼓勵多形式、多主體的農業適度規模經營
(五)積極創新經營形式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屬於家庭承包農戶,土地是否流轉、價格如何確定、形式如何選擇,應由承包農戶自主決定,流轉收益應歸承包農戶所有。鼓勵和支持農村土地向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和農業企業等規模經營主體長期流轉。重點鼓勵有條件的地方結合農田基本建設引導農戶自願「互換並地」、「化零為整」,解決承包地塊細碎化問題,促進農戶發展適度規模經營。有條件的地方根據農民意願可以把農村土地經營權量化為股份,從事聯戶規模化經營,合作化生產,經營所得收益按股分配;允許農戶將農村土地經營權折價入股,參股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有條件的地方可以鼓勵村集體經濟組織在農民自願的情況下依法託管農戶承包地,實現整組、整村集中連片流轉,流轉收益歸農戶所有。沒有農戶的書面委託,農村基層組織無權以任何方式決定流轉農戶的承包地,更不能以少數服從多數的名義,將整村整組農戶承包地集中對外招商經營或由村集體經濟組織託管。防止少數基層幹部私相授受,謀取私利。土地流轉給非本村(組)集體成員或村(組)集體受農戶委託統一組織流轉並利用集體資金改良土壤、提高地力的,可向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流入方收取基礎設施使用費和土地流轉管理服務費,用於農田基本建設或其他公益性支出。
(六)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主體
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和農業企業是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主體,充分發揮不同規模經營主體在不同領域和環節的優勢和作用,實現各類規模經營主體相互融合、相互補充、相互促進。積極培育家庭農場,分級分類開展示範家庭農場工作,充分發揮其典型示範和帶動作用;鼓勵從事同類農產品生產的家庭農場建立專業經濟類協會,加強相互交流與聯合;鼓勵家庭農場牽頭或參與組建合作社,帶動其他農戶共同發展。鼓勵發展專業合作、股份合作等多種形式的農民合作社,深入推進示範社創建活動;鼓勵合作社開展聯合合作,建立農民合作社聯合社,支持合作社發展農產品加工流通和農社對接等直供直銷。鼓勵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等涉農企業重點從事農產品加工流通和農業社會化服務。引導工商資本發展良種種苗繁育、高標准設施農業、規模化養殖等適合企業化經營的現代種養業,開發農村「四荒」資源發展多種經營;鼓勵企業帶動農戶和農民合作社發展規模經營,開展產前產後服務,實行「公司+合作社(基地、家庭農場)+農戶」或「訂單農業」;鼓勵農業企業與農戶建立緊密型利益聯結機制,採取保底收購、股份分紅和利潤返還等方式,讓農民更多地分享加工銷售收益。
四、加大對農業適度規模經營主體的扶持力度
(七)實施資金扶持
各級政府要制定扶持政策,加強對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龍頭企業、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等新型經營主體的資金扶持,通過獎補、貼息等方式激活農村土地流轉各種要素,增強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和農業企業等規模經營主體自主創新能力和擴大再生產能力,促進家庭承包經營向規模化集約經營方向轉變。各市(州)、長白山開發區、各縣(市、區)要根據國家要求,依據自然經濟條件、農村勞動力轉移情況、農業機械化水平等因素,研究確定本地區土地規模經營標准,並給予重點扶持。防止脫離實際、違背農民意願、片面追求超大規模經營的傾向。
(八)實施項目扶持
糧食生產發展專項資金、現代農業發展引導資金等項目重點投向符合條件的規模經營主體。農資綜合補貼中20%的資金、農作物良種補貼據實結算後剩餘資金用於支持糧食適度規模經營主體。在保持現有農業補貼政策不變的前提下,研究新增部分向糧食生產規模經營主體傾斜的辦法或路徑,探索建立農業補貼與從事糧食生產等規模經營主體掛鉤機制,多生產者多予以政策補貼。對從事糧食規模化生產的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等經營主體,符合申報農機購置補貼條件的優先安排。在水源井等水源工程和滴灌、噴灌等高效節水灌溉工程建設上,重點向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等規模經營主體傾斜,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安排,並明確農田水利設施的產權及維修養護。在儲糧倉建設上向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等規模經營主體適度傾斜,對種植玉米大戶(含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予以支持,突破國家規定的每戶一套農戶科學儲糧倉限制。在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項目上,鼓勵和引導社會投資主體(包括村級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等)開展新菜地開發建設,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其他相關規劃及新菜地開發建設要求的,由縣級以上國土資源部門和財政部門進行申報,經省國土資源廳和省財政廳備案的菜地項目竣工驗收後,省財政給予投資主體一定額度的資金補助。對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所在村至縣、鄉鎮或其它村間的農村公路建設項目予以補助投資。開辟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等規模經營主體用電「綠色通道」,簡化報裝用電業務流程,加快辦理速度,優惠提供方案制定、設計審核、中間檢查、竣工檢驗等服務,及時滿足規模經營主體用電需求,農產品初加工和農業灌溉用電執行農業生產用電價格。
(九)實施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工程
加快培育現代職業農民,以吸引年輕人務農、培育職業農民為重點,建立專門政策機制,構建職業農民隊伍,形成一支高素質農業生產經營者隊伍,為有效解決「誰來種地」、推進規模經營和現代農業發展提供堅實人力基礎和保障。積極發展現代農業職業教育,大力培養新型職業農民。擴大職業農民培育試點,在現代農業示範區先行先試,鼓勵整縣試點。抓緊制定農業職業教育和技術培訓專門規劃,支持縣級職教中心、縣級農業廣播電視學校和涉農職業院校採用半農半讀、農學交替等彈性學制開展新型職業農民中等職業教育。整合優化各種培訓資源,重點培訓農民合作社帶頭人、家庭農場經營者、種養大戶、科技示範戶和返鄉創業農民工以及立志務農的大中專畢業生,鼓勵和支持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農業高等院校和農民合作社組建農業生產培訓基地,積極培養大批有知識、懂技術、會經營的現代新型職業農民後備人才。
(十)實行稅收、工商優惠政策
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和農業企業等規模經營主體稅務登記免收稅務登記證工本費,對符合條件的當場辦結。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自產自銷的農副產品,免收增值稅。農民專業合作社與本社成員簽訂的農業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購銷合同,按規定免徵印花稅。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的所得,可以依法免徵、減征企業所得稅。建設直接為農業生產服務的生產設施佔用稅法規定的農用地的,不徵收耕地佔用稅。直接用於農、林、牧、漁業的生產用地免繳城鎮土地使用稅。鼓勵支持涉農企業、農民合作社、農戶利用動產抵押、股權出質、商標權質押進行融資。鼓勵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和農業企業等規模經營主體注冊商標,爭創著名、馳名商標。
(十一)支持設施農業健康發展
按照《國土資源部、農業部關於進一步支持設施農業健康發展的通知》(國土資發〔2014〕127號)要求,統籌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指標,充分保障規模經營主體用地需求。支持設施農業和規模化糧食生產發展,直接用於或者服務於農業生產的設施農業用地(包括生產設施、附屬設施、配套設施用地)按農業用地管理。簡化設施農業用地管理程序,使用設施農業用地,由經營者擬定設施建設方案,與承包農戶簽訂流轉合同,與鄉鎮政府、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簽訂用地協議;鄉鎮政府將用地協議、設施建設方案報縣級國土資源部門和農業部門備案。
(十二)創新農村金融服務體制
積極開展農村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試點,力爭到2015年將試點擴大到糧食主產縣,並逐步實現全省覆蓋。同時建立完善相關配套政策措施,規范操作流程。創立農業發展基金,創新財政資金支農方式,帶動金融資金和社會資本進入。開展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貸款、擔保試點,對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的貸款利息和擔保費予以補貼。規范引導農民合作社開展內部信用試點。擴大土地收益保證貸款試點,向林地、參地、草地、水面等領域拓展。探索標准化牧業小區固定資產擔保貸款試點。開展「糧食銀行」、「土地銀行」、「林業銀行」試點,賦予糧食、土地、林業等資源資產金融產品屬性,開展託管融資服務。開展玉米、大米、人參等農產品期貨交易套期保值試點。擴大農業保險覆蓋范圍,逐步實現玉米、水稻、大豆等三大糧食作物規模經營主體願保盡保。
五、建立健全保障機制
(十三)鼓勵農民進城
支持農戶自願將承包地的土地經營權長期流轉。依法保護進城農民的土地承包權、經營權和宅基地使用權,土地被徵用的依法享有相應補償。鼓勵有條件的地方開展農村集體資產產權制度改革試點,探索集體土地股權化、集體資產股份化,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資金、資產、資源量化成股,分配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並發放股權證,實現農民「持股進城」。進一步放寬戶口遷移政策,促進農業人口到城鎮有序落戶。現階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作為農民進城落戶的條件。加快發展小城鎮,吸引更多的農村勞動力進城入鎮務工經商,就近就地解決勞動力就業。支持規模經營主體,優先吸納出讓承包地農戶務工務農。大力發展勞務經濟,完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和信息網路平台,引導農村富餘勞動力有序向省內外、境外輸出,實現農村勞動力跨區域流動,為發展規模經營開辟更加廣闊的空間。
(十四)多渠道解決進城農民住房
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本著農民自願的原則探索用農民宅基地換取城鎮住房,鼓勵農民進城購房。對進城農民原宅基地涉及整理復墾的,支持結合城鄉建設增減掛鉤政策開展宅基地換房,通過整理宅基地節約的土地,在優先復墾耕地、滿足農村發展用地的前提下,節余土地可依法辦理用地手續,用於城鎮建設,有償供地後所得收益優先用於農村和農民。鼓勵企業和個人為進城農民提供租賃式的社會化公寓,培育小戶型房屋租賃市場,按國家相關規定免除住房租賃稅費;鼓勵金融機構為建設和購買住房用於租賃的企業或個人提供低息長期的銀行貸款。
(十五)完善城鄉統籌社會保障制度
進一步完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擴大農民工工傷、醫療、養老保險覆蓋面並逐步提高保障水平,減少流轉土地農民的後顧之憂。鼓勵流轉土地的農民走出農村到城市創業,進城農民在就業、經商、子女入學等方面與城鎮居民享有同等待遇。流轉土地的農民到城市自主創業和興辦實體的享受城市下崗職工各項優惠政策。流轉土地的進城農民家庭,在城鎮連續居住和參加社會保險超過一定年限、滿足居住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條件的,可享有居住地城市低保待遇。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流轉土地農民,可按規定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符合居住地分散五保條件的,與城市「三無人員」制度相銜接,憑當地民政部門出據的《農村五保供養證》和享受五保待遇的相關證明材料,申請居住地城市「三無人員」保障待遇。居住在農村、符合農村低保條件的流轉土地農民家庭,可以申請居住地農村低保。進城務工農民隨遷子女就學和當地居民子女同等待遇,家庭經濟困難的可以減免費用。
六、加強土地流轉管理與服務
(十六)完善土地流轉市場服務體系
加強農村土地適度規模經營(農村產權交易)服務體系建設資金投入。各地要依託農村經濟管理機構健全農村土地流轉(農村產權交易)服務平台,完善縣鄉村三級服務和管理網路,推動農村土地經營權在公開市場向各類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流轉。到2018年,利用農村「三資」代理服務中心,基本建成以縣鄉為主體的農村土地流轉(農村產權交易)管理服務中心。農村土地流轉(農村產權交易)管理服務中心要設立農村土地流轉有形市場,設置交易大廳,為農村土地流轉雙方搭建交易平台,提供信息採集發布、法律政策咨詢、合同簽訂指導、登記備案、糾紛調處等服務,並推廣使用農業、工商部門制定的流轉合同示範文本。村級設立農村土地流轉服務站,負責收集、提供流轉信息,協助農村土地流轉雙方簽訂流轉合同。土地流轉服務主體可以開展信息溝通、委託流轉等服務,但禁止層層轉包從中牟利。逐步形成縣鄉有服務中心、村有服務站,上下貫通、分工明確、覆蓋全省的縣鄉村三級農村土地流轉服務網路。各地要加強農村土地流轉信息庫建設,應用現代信息手段開展農村土地流轉管理和服務。
(十七)加強對規模經營主體的社會化服務
培育面向規模經營主體的公益性和經營性多元社會化服務組織,推行合作式、訂單式、託管式、承包式等服務模式,拓寬農技推廣、動植物檢疫、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農產品市場和農業信息收集發布等公共服務機構服務范圍。研究制定政府購買農業公益性服務指導性目錄,開展政府購買農業公益性服務試點。在有條件的縣(市)開展對規模經營主體農業社會化服務標准化建設。爭取國家將我省列入農機融資租賃服務試點范圍,充分發揮農機社會化服務對促進農業規模經營的服務和主體作用。打造全省農業信息化綜合服務平台,加快玉米、水稻、設施蔬菜物聯網示範點擴建進度,擴大手機測土配方施肥信息服務范圍,發揮農業信息技術對農業規模經營的促進作用。完善農村基層氣象防災減災組織體系,開展面向規模經營主體的直通式氣象服務。
(十八)充分調動基層幹部工作積極性
由各市(州)、長白山開發區、各縣(市、區)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獎勵政策,對引導農村土地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工作成績突出的,以適當形式進行表彰獎勵。對農村土地規模經營開展得好、符合新型村級集體經濟發展條件的村,各級新型村級集體經濟扶持資金給予支持。以土地規模經營的方式發展新型村級集體經濟項目的村,市縣兩級政府要優先落實村級發展留用地政策,依法依規為新型村級集體經濟發展確定留用地比例、具體地塊以及開發利用和經營方式。
七、加強土地流轉行為監管
(十九)建立完善土地流轉監管制度
各級國土資源部門會同農業等部門建立流轉土地用途監管制度。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嚴禁佔用基本農田挖塘栽樹及其他毀壞種植條件的行為。確保本行政區域內耕地和基本農田保有量不減少。嚴禁借土地流轉之名違規搞非農建設,嚴格查處將設施農用地改變為建設用地的行為。嚴格農村集體土地用途管制,禁止非農,限制非糧,嚴禁未經批准在農用地上進行非農建設。加強設施農用地管理,嚴格依照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標准進行備案管理。對改變農業用途,在基本農田上從事種樹、挖魚塘、建造永久性固定設施等破壞耕作層的行為,及時糾正查處。各市(州)、長白山開發區、各縣(市、區)對工商企業長時間、大面積租賃農戶承包地要有明確的上限控制,探索建立資格審查、項目審核、風險保障金制度;工商企業租賃農戶承包地要按面積實行分級備案,加強事中事後監管,防止浪費農地資源、損害農民土地權益,防範承包農戶因流入方違約或經營不善遭受損失;定期對租賃土地企業的農業經營能力、土地用途和風險防範能力等開展監督檢查,查驗土地利用、合同履行等情況,及時查處糾正違法違規行為。
(二十)妥善調處土地流轉糾紛
加強各市(州)、長白山開發區、各縣(市、區)仲裁機構和鄉村糾紛調解組織建設。充分發揮村民委員會和鄉鎮政府在土地流轉糾紛方面的調解作用。利用現有的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積極開展土地流轉糾紛調解、仲裁。健全和完善協商、調解、信訪、仲裁、司法保障等相結合的農村土地承包糾紛調處機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落實仲裁工作經費,及時有效解決土地流轉糾紛。
八、加強組織領導
(二十一)建立健全土地流轉組織領導機構和工作協調機制
積極引導土地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關系廣大農民群眾的切身利益,關系農村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各級黨委、政府要高度重視,建立由黨委、政府領導牽頭,農業(農經)、財政、發改、國土資源、住建、水利、林業、人社、民政、公安、稅務、工商、糧食、金融保險、畜牧等相關部門參與的引導土地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各級農業(農經)部門,由其具體負責綜合協調和組織工作。各地要強化農村經濟管理機構建設,配齊人員編制,保障工作經費,加強農村土地流轉的管理和服務工作;國土部門要加強農村土地流轉用途監管,嚴禁用地單位改變土地用途;財政部門要為農村土地流轉服務工作提供經費保障;人社、公安、住建、民政等有關部門要組織落實農村勞動力就業、進城農民落戶和住房、農村社會保障等相關政策措施;金融、工商、稅務等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協作配合,制定和落實相關政策措施。各級政府要將引導、扶持、監管和服務土地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工作提上重要位置,明確目標,落實責任,推動全省現代農業建設取得新成效。
2015年5月5日
㈡ 渝府發[2010]78號和渝人社發[2010]182號文件
渝人社發〔2010〕182號文件怎麼沒有啊,請問可以傳哈嗎?
㈢ 福州東部推進城鄉融合發展試驗區建設
近日,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關於印發《國家城鄉融合發展試驗區(福建福州東部片區)實施方案》的通知」。
為推進國家城鄉融合發展試驗區福建福州東部片區建設,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等十八部委《關於開展國家城鄉融合發展試驗區工作的通知》(發改規劃〔2019〕1947號)要求,制定本實施方案。
據悉,國家城鄉融合發展試驗區福建福州東部片區,涵蓋福州市倉山區、長樂區、馬尾區、福清市、閩侯縣、連江縣、羅源縣,平潭綜合實驗區,寧德市霞浦縣,實施面積約8935平方公里,常住人口522萬人。至2019年底,地區生產總值達到5675億元,人均地區生產總值108725元,一般公共預算總收入358億元,為開展城鄉融合發展探索奠定了堅實的物質基礎。
按照《國家城鄉融合發展試驗區改革方案》要求,緊緊圍繞試驗目標,立足本省實際,到2022年,試驗區力爭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創新上率先取得突破,阻礙城鄉要素流動的制度性障礙明顯減少,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差距逐步縮小,城鄉基礎設施一體化發展機制初步建立,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改革創新措施。到2025年,試驗區城鄉生產要素雙向自由流動的制度性通道基本打通,城鄉有序流動的人口遷徙制度基本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全面形成,城鄉普惠的金融服務體系基本建成,農村產權保護交易制度基本建立,農民持續增收體制機制更加成熟,城鄉發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明顯縮小,力爭福州市常住人口近千萬,打造濱江濱海現代化國際大都市,中心城市能級和競爭力進一步提升,產生較強的引領示範帶動效應。
以下為重點試驗措施(原文):
(一)建立城鄉有序流動的人口遷徙制度
1.試驗內容。全面放開放寬城市落戶限制,健全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擔機制。建立人才加入鄉村制度,允許符合條件的返鄉就業創業人員在原籍地或就業創業地落戶
2.試驗措施。進一步放開放寬落戶限制。推動有條件的地區試行以居住證為依據,在經常居住地登記戶口制度,逐步實現城市未落戶常住人口同等享有同等公共服務和便利項目。建立健全由政府、企業、個人共同參與的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分擔機制,落實支持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財政政策、城鎮建設用地增加規模與吸納農業轉移人口落戶數量掛鉤政策。充分發揮公共資源交易平台作用,在維護進城落戶農民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的基礎上,進一步支持引導其依法轉讓上述權益。大力開展就業技能培訓、崗位技能培訓和創業創新培訓,提升農業轉移人口就業能力。(責任單位:省公安廳、財政廳、自然資源廳、農業農村廳、人社廳,福州市人民政府、寧德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各有關縣(市、區)人民政府。以下試驗措施均需各地落實,不再一一列出)
構建人才入鄉長效機制。制定財政、金融、社會保障等激勵政策,構建保障各類人才入鄉返鄉創業興業的長效政策體系。建設專家服務基地、「人才驛站」、「人才之家」,開展引智專項計劃、「院士專家八閩行」等專家服務基層活動,為鄉村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智力支持。實現省級科技特派員鄉鎮全覆蓋,為大學生、返鄉農民工、農村致富帶頭人、鄉土人才等提供農村科技創業服務。推進中小學教師「縣管校聘」管理體制改革,優化城鄉教師配置,推進校際和城鄉緊密型教育共同體建設,建設家門口優質學校。推進緊密型醫共體建設擴面提質,深入實施醫療衛生對口幫扶,支持縣級醫院提升醫療服務能力。推動「五千專家下鄉進村」服務對試驗區重點實行傾斜,鼓勵在職或退休醫生、教師、規劃師、建築師、農藝師通過下鄉技術指導、投資興業、行醫送教、規劃設計、文化保護及風貌打造等方式,服務試驗區鄉村振興事業。打造一批農村社區「三社聯動」典型示範項目。支持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探索人才加入機制,吸引人才、留住人才。(責任單位:省委組織部,省教育廳、科技廳、財政廳、人社廳、衛健委、農業農村廳,人行福州中心支行)
(二)搭建城中村改造合作平台
1.試驗內容。探索在政府引導下工商資本與農民集體合作共贏模式,統籌利用鄉村資源資產、工商資本和金融資本,發展壯大集體經濟。
2.試驗措施。探索合作開發成果共享模式。支持試驗區優先作為棚戶區城中村改造「三變」改革(資源變資產、資金變股金、農民變股東)試點,推進由有經營性資產的村(居)主導,成立集體經濟合作組織,歸集棚戶區城中村改造居民的資源、資產、資金,探索「社會資本+平台公司+集體經濟合作組織」「社會資本+集體經濟合作組織」「平台公司+集體經濟合作組織」等股份合作制改革。健全完善集體資產收益分配製度,積極賦予並落實集體成員的集體資產收益分配權益,探索建立集體資產股份有償退出機制,明確有償退出的范圍、條件和程序。(責任單位:省住建廳、農業農村廳
拓寬多元投融資渠道。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實施棚戶區城中村改造。加大對試驗區城鄉人居環境改善等重點領域信貸支持力度。支持項目實施主體依法依規使用政府購買服務合同向金融機構融資。對於棚戶區城中村改造地塊符合發行土地儲備專項債券條件的,支持按照程序申請發行專項債券,用於棚戶區城中村土地一級開發。(責任單位:省發改委、財政廳、住建廳,人行福州中心支行、國開行福建分行、農發行福建分行)
(三)搭建城鄉產業協同發展平台
1.試驗內容。選擇一批產業園區或功能區,率先打造城鄉產業協同發展先行區。在先行區內重點優化提升特色小鎮、特色小城鎮、美麗鄉村和各類農業園區,創建一批城鄉融合發展典型項目,實現城鄉生產要素的跨界流動和高效配置。
2.試驗措施。強化載體平台支撐。推進福州倉山區、長樂區、馬尾區、福清市、閩侯縣、連江縣、羅源縣、平潭綜合實驗區、寧德霞浦縣城鄉產業協同發展先行區建設,完善配套設施,積極培育打造特色小鎮、特色小城鎮,推進美麗鄉村和各類農業園區優化升級,圍繞十大鄉村特色產業,推動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努力培育多主體參與、多業態打造、多要素集聚、多利益聯結、多模式創新的農業產業強鎮和「一村一品」特色產業專業村,重點培育一批帶動能力強的農民合作社示範社。持續培育特色農產品品牌,建設一批特色農產品優勢區,支持實力較強的涉農企業發揮技術、資源、品牌優勢進一步做大做強。重點培育一批「金牌旅遊村」,打造鄉村旅遊知名品牌,爭創更多全國鄉村旅遊重點村。探索開展供銷合作社綜合服務試點,推動農村電子商務發展,為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等提供多樣化生產性服務,持續提升農產品產業鏈和附加值。支持符合條件的涉農企業上市掛牌融資、加大力度開展上市後備企業培育服務。鼓勵符合條件的園區申報國家或省級新型工業化產業示範基地。(責任單位:省發改委、工信廳、農業農村廳、商務廳、文旅廳、供銷社,福建證監局)
優化空間要素保障。支持提升特色小鎮、特色小城鎮、美麗鄉村休閑農業、鄉村旅遊項目建設的用地需求。各地編制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時,安排至少5%新增建設用地指標,重點保障鄉村產業發展用地。農業園區、旅遊項目中,屬於永久性設施建設用地的,依法按照建設用地管理;屬於自然景觀用地及農牧漁業種植、養殖用地的,按照現用途管理。(責任單位:省自然資源廳)
創新信貸支持手段。堅持政府引導、企業主體、市場化運作,因地制宜推出項目融資模式,提供綜合金融服務。加快建立多層次農村保險體系,保障特色產業發展、完善小城鎮聯結城鄉功能,鼓勵打造集聚特色產業的創新創業生態圈。探索豐富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集體林權、承包地經營權、集體資產股權、農民住房財產權、宅基地使用權等抵押擔保方式。(責任單位:省發改委、自然資源廳、農業農村廳、林業局、金融監管局,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銀保監局,農發行福建分行)
(四)建立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
1.試驗內容。探索開展生態產品價值核算,完善自然資源價格形成機制,建立政府主導、企業和社會各界參與、可持續的城鄉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
2.試驗措施。開展生態系統價值核算。探索建立生態產品目錄清單,不斷完善指標體系、技術規范和核算流程,科學評估各類生態產品的潛在價值量,進一步摸清生態系統「家底」。推進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建立健全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和有償使用制度,逐步形成自然資源資產政府公示價格體系。將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試點工作納入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內容,進一步引導處理好經濟發展和生態保護的關系。(責任單位:省生態環境廳、自然資源廳、審計廳、林業局)
健全生態產品市場交易體系。研究制定生態產品政府采購目錄,探索建立根據生態產品質量和價值確定財政轉移支付額度、橫向生態補償額度的體制機制。推進生態產品市場化改革試點,完善碳排放權、用能權、排污權等環境權益交易制度,支持開展綠色金融創新。(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生態環境廳、發改委、工信廳、自然資源廳、林業局,人行福州中心支行)
(五)建立城鄉基礎設施一體化發展體制機制
1.試驗內容。推動城鄉基礎設施統一規劃、統一建設、統一管護,構建分級分類投入機制,建設城際鐵路、鄉村產業路旅遊路、城鄉供水一體化、城鄉垃圾污水一體處理體系、冷鏈物流設施、防災減災設施等,明確投入主體和產權歸屬。
2.試驗措施。完善城鄉統籌規劃制度和多元投入機制。科學劃定「三區三線」,優化城鄉功能布局和空間結構,實現市縣城鄉國土空間規劃全域覆蓋、全要素管控。選取若干條件成熟的地區探索開展「多規合一」實用性村莊規劃編制工作。進一步明確鄉村基礎設施的公共產品定位,健全分級分類投入機制,構建事權清晰、權責一致的城鄉基礎設施一體化建設機制。支持金融機構因地制宜開展對養老服務、軌道交通、租賃住房等城鄉基礎設施建設領域的信貸業務。鼓勵探索通過投貸聯動及同業合作,推動城鄉融合發展金融業務創新轉型取得突破性實質性進展。(責任單位:省自然資源廳、住建廳、財政廳,人行福州中心支行、國開行福建分行、農發行福建分行)
提高城鄉基礎設施互聯互通水平。堅持先建機制、後建工程,推進城鄉基礎設施統一規劃、統一建設、統一管護,推動鄉村基礎設施提檔升級,推進「四好農村路」高質量發展。支持福州機場二期擴建工程、溫福高鐵、莆田至福州機場城際鐵路(F2線)、寧德至福州機場城際鐵路(F3線)等項目規劃建設,加快福州市軌道交通建設,全方位提升城鄉基礎設施建設水平,為城鄉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有力支撐。(責任單位:省發改委、住建廳、農業農村廳、交通運輸廳)
四、實施保障
(一)加強黨的領導。堅持黨在試驗區建設中始終總攬全局、協調各方,充分發揮城鄉基層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為城鄉融合發展提供堅強政治保障。試驗區內各市、縣(區)要成立由黨委或政府主要負責同志任組長的城鎮化工作暨城鄉融合發展工作領導小組,結合本地實際制定細化可操作的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政策舉措,確保將改革實驗任務落實落細、責任落實到人,全力推動試驗區各項工作扎實落地。
(二)加強政策支持。通過省級財政轉移支付支持試驗區發展。支持試驗區內各縣(市、區)在規劃中預留不超過5%的規劃建設用地指標,用於零星分散的單獨選址農業綜合設施、鄉村旅遊設施等城鄉融合發展典型項目建設。安排年度用地計劃指標時,優先考慮支持試驗區城鄉融合建設項目。在分配新增建設用地指標時,傾斜支持試驗區。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改革土地利用計劃管理要求,重點支持鄉村振興、社會民生事業發展、新型城鎮化和新產業新業態發展用地。對符合用林條件的城鄉融合項目,優先安排林地定額指標,開通審批「綠色通道」,即到即審。在申報國家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示範園、農民專業合作社質量提升整縣推進試點、民營企業下鄉發展試點及全域土地綜合整治試點等時,優先支持試驗區。
(三)加強評估推廣。有關部門要根據國家要求和試驗區建設工作推進進度加強跟蹤指導,促進制度改革和政策安排率先落地,適時組織對試驗區進行試點評估,並將評估結果作為相關政策傾斜和資金獎補分配的參考依據。及時總結推廣可復制的典型經驗,最大程度發揮試驗區城鄉融合示範的輻射帶動作用。
㈣ 記錄 ▎2015年臨泉縣政府要做哪些事
您好!2015年臨泉縣政府要做哪些事?請您閱讀梁縣長在兩會上的講話全文就明白了。
各位代表:
現在,我代表縣人民政府向大會作工作報告,請予審議,並請各位政協委員和其他列席人員提出意見。
一、2014年工作回顧
過去的一年,是我縣面臨困難較多、壓力較大的一年,也是全縣經受考驗、奮發有為的一年。一年來,在縣委的堅強領導下,在縣人大、縣政協的監督支持下,縣政府團結帶領全縣人民,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和*總書記系列講話精神,緊緊圍繞實現「富民強縣、安居樂業」的臨泉夢,抓發展、促改革、保穩定、惠民生,全縣經濟社會保持了持續較快發展的良好勢頭。預計,全年實現生產總值140億元,增長7%;財政收入10.2億元,增長8.7%;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30億元,增長19%;固定資產投資73億元,增長19.3%;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71.5億元,增長16.4%;金融機構存款余額308.4億元,較年初增加48.9億元;*余額83.3億元,較年初增加13.7億元;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22340元;農村居民可支配收入7630元。
(一)經濟平穩持續增長。工業經濟運行平穩。深入實施工業立縣戰略,組織開展企業幫扶活動,全縣新增規模工業企業20家,總數達127家;實現工業總產值125億元,增長13.8%。經濟開發區建設步伐加快,姜尚大道、惠園路、科技路建成通車,10萬平方米多層標准廠房、表面處理中心一期工程交付使用,深澤電子、塞萊斯電動車、空氣能熱水器等項目建成投產,新泉花園、代橋安置工程扎實推進。經濟開發區企業總數達143家,其中規模企業57家。臨泉廬陽現代產業園被省政府批准,前期工作取得積極進展。農業發展步伐加快。農村綜合改革深入實施,全縣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基本完成。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加快培育,新增注冊家庭農場30家,規模經營大戶達1100家,縣級以上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達106家。成立了中葯材、經果林、芥菜等產業協會,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到1400家,培訓新型職業農民350人。農業結構持續優化,全縣土地流轉達78萬畝,經濟作物面積擴大到96.5萬畝。糧食生產再創新高,總產達123.9萬噸,實現「十一連增」,連續7年榮獲全國糧食生產先進縣。畜牧業穩步提升,全縣規模養殖場達6130個,規模養殖比重為74%。第三產業保持穩定。全縣新增限額以上商貿企業17家,總數達96家,實現限額以上商品銷售總額15.5億元,增長58.7%。農村商品流通服務體系建設試點工作啟動,建成鄉鎮商貿中心16個、村級直營店29個。對外貿易穩步增長,實現進出口總額7000萬美元。金融機構加快建設,農村商業銀行成功掛牌,徽商銀行、中銀富登村鎮銀行入駐臨泉。積極組織參加合肥農產品產銷對接會,現場銷售金額360萬元,達成銷售協議1.3億元。
(二)城鄉建設統籌推進。城鄉規劃建設管理得到加強。城市總體形象設計、60平方公里中心城區控制性詳規、城鄉統籌規劃、村莊布點規劃編制完成,規劃展覽館竣工開館。全面實施了新城區路網建設、老城區道路改造工程,鋪設供水、供氣及污水管網8千米,建設公交站台36座,新增城區綠化面積3萬平方米。加強拆遷安置工作,開工建設保障性住房900套,裕泉花園、沈苑新城安置區竣工入住。深入開展文明創建和「三線三邊」治理,集中整治環境衛生和交通秩序,城鄉面貌大為改觀。成立鄉鎮國土資源規劃建設管理委員會,加強土地管理和違法建設整治,拆除違法建設15.5萬平方米。楊橋鎮、鮦城鎮、宋集鎮等中心集鎮加快發展,美好鄉村5個重點村完成序時建設任務。農村基礎設施逐步完善。改造升級縣鄉道路69.8千米,修復加固農村公路危橋60座。小型農田水利項目全面實施,流鞍河、界南河、臨艾河治理工程加快推進,全年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積5.2萬畝。完成農村飲水安全工程15處,解決25萬人飲水安全問題。實施植樹造林3.4 萬畝,建設綠色長廊 60千米。全縣農機總動力達156萬千瓦,主要農作物綜合機械化水平為87%。扶貧開發定點幫扶工作成效顯著,形成了以扶貧開發統攬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的思路和理念,大扶貧與大發展相結合的工作機制初步建立。
(三)項目建設力度加大。重點項目扎實推進。全年列排重大項目174個,總投資339億元,完成年度投資70億元。阜新高速公路連接線、S237宋集—陶老段、農村電網升級改造、臨泉一中新校區、體育中心、縣委黨校等政府性投資項目取得積極進展。生物質秸稈電廠、曲酒生產技術改造、富林電子二期工程、轉台式數控機床加工、交通物流園區等社會投資項目加快建設。招商引資全面開展。堅持把招商引資作為加快發展的第一抓手,成立招商引資工作領導小組,完善考核獎勵辦法,以招商項目和招商信息為導向,更加註重招商實效。全年共引進招商項目66個,實際到位資金105億元,增長34.6%,其中工業項目34個,到位資金42.7億元,增長34.7%。家庭智能終端生產線、毛發加工、納米炭系列產品加工等一批項目成功落地。
(四)民生社會事業全面發展。民生工程深入實施。33項民生工程完成年度任務,累計到位資金18.4億元,占年初預算的108%;其中縣級配套2.3億元,占實際預算的139%。社會事業穩步提升。科技創新步伐加快,獲批省級高新技術產品5個,擁有省級高新技術企業6家,獲授權發明專利44件。農村薄弱學校改造項目序時推進,第二期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啟動實施,義務教育階段入學率達100%,高考本科達線人數位居全市前列,職業教育合作辦學前期工作順利。基層醫葯衛生體制和縣級公立醫院改革繼續深化,縣域醫療資源分配逐步向農村傾斜,新農合和城鎮居民醫保並軌運行,參合率達95%。公共文化服務體系不斷健全,我縣被命名為「中國雜技之鄉」,「中國文化先進單位」通過文化部專家評審,韋小庄村被評為「中國雜技專業村」。體育事業蓬勃發展,省級全民健身示範縣通過驗收,在全省第十三屆運動會上我縣金牌數位居縣級第三。人口計生工作更加註重過程管理,調度考核機制進一步完善,基層基礎工作逐步扎實。婦女兒童事業健康發展,榮獲全省目標考核優秀獎。探索實施農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出台農村宅基地管理暫行辦法,開展土地整治開發,全年復墾土地5460畝,供應土地678畝。嚴格控制工業企業和公共場所能耗,加強對縣污水處理廠、規模養殖場等重點領域的監管,節能減排完成上級下達任務。
人民武裝、民族宗教、外事僑務、統計、編制、氣象、檔案、老幹部、地方誌等工作也都取得新的成績。
(五)社會保障治理體系逐步健全。社會保障持續深化。認真落實高校畢業生、城鎮困難人員、農村勞動力就業政策,城鎮新增就業1.16萬人,轉移農村勞動力2.87萬人,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2.7%。各類保險覆蓋面進一步擴大,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105.2萬人、醫療保險參保191萬人。社會救助工作得到加強,全縣共納入城市低保8640人、農村低保8.06萬人,五保對象集中和分散供養1.19萬人。實施貧困白內障患者免費復明手術400例,落實貧困重度殘疾人生活救助1162萬元。社會治理深入開展。大力推進社會治理體系創新,注重基層社會服務組織建設,堅持領導開門接訪、帶案下訪、案件包保制度,一批信訪積案逐步化解。落實社會治安人防技防措施,保持對刑事案件的嚴打高壓態勢,各類案件發案率得到較好控制。圍繞*突出問題,綜合施策,標本兼治,全力開展大打擊、大排查、大收戒、大幫教、大宣傳活動,破獲*案件183起,抓獲販*人員312人,查獲吸*人員722人,繳獲*356公斤。全面排查治理道路交通、煙花爆竹、建築施工、人員密集場所等重點領域安全隱患,安全生產形勢總體平穩。
(六)自身建設全面加強。民主法治建設深入推進。全面貫徹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強化法治思維和法律手段,努力做到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自覺接受人大法律監督、政協民主監督和社會輿論監督,全年辦理人大代表議案建議50件,政協委員提案54件。充分聽取工商聯、無黨派人士意見和建議,加強與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聯系。行政職能得到優化。大力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取消行政許可項目8個,合並行政審批項目12個,清理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23項。工商、質檢、食品葯品監管機構改革全面完成,市場監管能力明顯增強。制定出台了鄉鎮經濟發展目標考核辦法,建立政府投資項目「六分開」制度,梳理改進招投標流程,加強對財政資金使用效益評價。實行招標控制價審計和決算審計,審計項目58個,審減資金9055萬元。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加強電子政務建設,組織開展網路問政,縣政府網站再次被評為全省優秀政府網站。深入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嚴格執行密切聯系群眾「九項制度」,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加強對行政權力運行的監督制約,切實營造了政通人和、風清氣正的良好環境。
各位代表,過去的一年,在縣委的堅強領導下,我們積極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 圍繞實現「富民強縣、安居樂業」的臨泉夢和打造「活力臨泉、綠色臨泉、平安臨泉」三個臨泉的目標,積極實施「 大建設、大招商、大環境」三大推進,明確「交通先行、工業突圍、農業轉身、城鄉統籌、全民創業」五條路徑,順應了全縣人民的殷切期望,凝聚了社會各界的廣泛共識。過去的一年,我們圍繞化解發展的瓶頸制約,抓重點,破難點,集中打響秸稈禁燒、*整治、控違拆違、文明創建、計劃生育清查、信用聯社清欠等攻堅戰,很多復雜的工作打開局面,廣大幹部的精神狀態明顯改變。
各位代表,奮斗伴隨艱辛,成功凝聚智慧。過去一年取得的成績,奠定了加快發展的基礎。這些成績的取得,得益於縣委的正確領導、科學決策,得益於縣人大、縣政協的有效監督、大力支持,得益於全縣廣大幹部群眾的團結拼搏、共同奮斗。在此,我代表縣人民政府向辛勤工作在各行各業的全體勞動者,向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各人民團體和社會各界人士,向離退休老幹部、老同志,向政法幹警、武警官兵,向參與支持臨泉建設發展的外來投資者和各界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謝和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績的同時,我們也清醒地看到,全縣經濟社會發展仍面臨不少矛盾和問題。主要表現為:經濟總量偏小,產業結構不優,主導產業不強;招商引資氛圍不濃,項目不多,效果不好;制約發展的土地、資金、人才、技術等瓶頸問題仍未有效破解。城鄉基礎設施欠賬較多、功能布局不合理不完善;土地管理和建設秩序不夠規范,控違拆違面臨的任務艱巨。社會事業發展滯後,教育、醫療等領域公共服務水平較低,改善民生的需求遠遠大於經濟實力的支撐;信訪穩定、*整治、社會治安壓力不減,歷史遺留問題較多,發展過程中新的矛盾不斷出現。一些單位及工作人員思想觀念、工作狀態和工作作風與當前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不相適應,思路不清、業務不精、落實不力等現象不同程度存在。以上這些問題,我們必須高度重視,下定決心,堅定信心,凝神聚力,大打一場改變面貌的翻身仗、攻堅戰。
二、2015年工作安排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關鍵之年,是全面推進依法治縣的開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規劃的收官之年,做好全年各項工作意義重大。當前,我國經濟已進入速度變化、結構優化、動力轉換的新常態,但作為欠發達地區,我縣仍面臨大有可為的戰略機遇期和經濟發展黃金期。我們既有著中部戰略崛起、皖北地區振興、定點幫扶、結對共建等政策優勢,又有著沿海產業轉移、交通瓶頸破解、人口紅利釋放、市場空間廣闊等有利條件,總體上機遇大於挑戰。特別是去年以來,縣委、縣政府找准目標定位,明確發展路徑,從完善體制機制入手,注重抓班子帶隊伍,攻重點破難點,各項工作提速增效,全縣廣大幹部的精氣神顯著提升,全社會幹事創業的熱情日益高漲,凝聚了臨泉加快發展、奮力趕超的磅礴力量。
今年政府工作的指導思想是: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和*總書記系列講話精神,積極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堅持「速度拼領先、總量拼進位」的總基調,圍繞實現「富民強縣、安居樂業」的臨泉夢,全力實施「三大推進」,切實狠抓「五條路徑」,努力打造「三個臨泉」,為實現「十二五」規劃目標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奠定堅實基礎。綜合考慮各種因素,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的主要預期目標是:地區生產總值增長10%以上,規模工業增加值增長15%以上,規模固定資產投資增長36%以上,財政收入增長13%以上,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增長13%以上,招商引資增長5%以上,進出口總額增長13%以上,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長12%以上,農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長12%以上,人口自然增長率控制在8‰以內,節能減排完成上級下達任務。
為實現上述目標,重點抓好以下八個方面工作:
(一)圍繞投資拉動,加大項目建設力度
突出項目建設和招商引資的主導作用,堅持精力向項目集中、資源向招商引資集聚,推進固定資產投資取得重大突破。
加大項目謀劃力度。堅持立足資源、瞄準市場,緊緊圍繞國家產業政策和投資導向,在工業發展、城鄉建設、現代農業、交通基礎設施、新興產業等領域,努力謀劃一批產業關聯度高、牽動性強的重大項目,注重提升項目儲備質量。全年力爭儲備項目70個,總投資超過1000億元。初步編制「十三五」重大項目180個,總投資超過2000億元。
加大項目推進力度。今年列排重點項目183個,總投資321億元,年度計劃投資103億元。完成阜新高速公路連接線、S237宋集—陶老段、楊橋船閘擴建、體育中心、縣委黨校等項目建設任務,加快經濟開發區三期標准廠房、機械電子產業園表面處理中心、優潔冷凍脫水蔬菜加工、曲酒生產技術改造等項目進度,開工建設臨泉廬陽現代產業園基礎工程、南部產業園基礎工程、皖北經濟技術學校新校區、公共衛生服務大樓、博物館、市民中心、糧食安全工程等項目,形成重點項目開工一批、推進一批、建成使用一批的良好格局。
加大項目管理力度。推進項目科學化管理,嚴格實行項目規劃、設計、立項、招標、投資、建設「六分開」制度,形成相互分離、相互制約的監管體制。充分發揮縣重點項目建設管理局職能,將城區道路、安置區建設、教育醫療設施、國省干線及縣鄉道路改造等工程統一納入管理和實施。高度重視項目前期工作,強化項目審查,實行精準概算、清單管理、過程監督,保證項目建設進度和建設質量。
加大招商引資力度。圍繞化工醫葯、食品釀造、機械電子、皮革加工、脫水蔬菜、紡織服裝等領域,搶抓發達地區產業轉移機遇,著力引進一批支撐全縣經濟發展的重大項目。不斷創新招商引資方式,加大政策引導和獎勵力度,推行領導招商、部門招商、駐外招商、產業招商、以商招商,切實提高招商實效。加強招商引資過程調度,每十天分析一次招商引資形勢,每月調度一次招商引資項目,突出信息和項目在招商引資考核中的權重。強化招商項目服務管理,對具有投資意向的招商項目緊盯不放,力爭早日落地,對開工建設的招商項目加強調度,確保早日投產見效。
加大項目用地保障力度。實行「有保有壓、差別化供地」政策,根據建設時序分批供地,不斷提高土地利用水平。建立項目用地供應雙向約束機制,落實建設項目開工竣工保證金制度,強化土地批後和供後監管,加大對閑置和低效用地處置力度,實現節約集約利用土地。全年力爭完成土地復墾6960畝、收儲5797畝、報批2476畝、供應2700畝。
(二)圍繞工業突圍,促進產業結構優化
堅持工業立縣戰略不動搖,積極打造工業載體,推動產業集聚,全力實施工業突圍,增強經濟發展的支撐力和帶動力。
加強工業載體建設。堅持工業向園區集中、產業向園區集聚、項目向園區集結,提高產業承接能力。加快推進經濟開發區主幹道建設,建成一批多層標准廠房和職工公寓,實施新泉花園、代橋、邢塘、北園等安置工程,完善水、電、氣等配套設施。加快機械電子產業園、泉北食品產業園、脫水蔬菜產業園、鮦城皮革產業園等產業園建設,啟動南部產業園基礎工程,計劃在楊橋、鮦城、宋集等鄉鎮設立工業集中區,形成經濟開發區引領、多極支撐的工業發展格局。探索建立合作共建園區的新機制,高起點規劃建設臨泉廬陽現代產業園,努力把臨泉廬陽現代產業園打造成皖北地區工業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協調發展的先行區。
培育壯大優勢產業。完善產業發展規劃,推進資源整合利用,對主導產業和重點項目,在土地、資金、技術方面給予全力扶持。突出機械電子產業發展,加快建設富林電子二期工程、高精密線路板生產線、家庭智能終端生產線、空氣能熱水器等項目。實施豐聯文王曲酒生產技術改造項目,擴大泉北食品產業園規模。加強皮革產業園基礎設施建設,廣泛引進一批皮革製品加工企業,打造皮革生產加工產業基地。加快推進冷凍脫水蔬菜加工項目,創新脫水蔬菜產業園污水處理廠建設管理和運行模式,促進全縣脫水蔬菜加工企業集中入駐。
大力推進全民創業。深化資本登記制度改革,對企業投資前置審批條件進行清理,進一步放鬆市場主體的准入管制,增強經濟發展內生動力。利用我縣民間資本充足和勞動力資源豐富的優勢,積極引導返鄉農民工、大學生、個體工商戶、下崗失業人員等群體創辦經濟實體。籌備成立臨泉縣企業家聯合會,加強企業之間溝通協調,提升縣內企業抱團發展能力。認真落實鼓勵民營企業發展的各項措施,完善獎勵資金使用辦法,引導企業擴大投資規模。健全縣級領導定點聯系企業制度,推行企業評價職能部門機制,切實發揮服務企業和項目的作用。
(三)圍繞城鄉統籌,大力推進新型城鎮化
按照做大縣城、做強鄉鎮、做美鄉村的思路,統籌城鄉發展,構建城鄉一體、產城互動、宜居宜業的新型城鎮化格局。
發揮規劃引領作用。加強城鄉規劃編制工作,調整完善城市總體規劃,編制城市道路交通、水系治理、綠地系統、景觀照明和安置區建設等專項規劃,完成控規通則和單元控規編制任務,選取80個條件較好的中心村統一編制建設規劃。堅持「規劃一張圖、建設一盤棋、管理一張網」,嚴格執行各類規劃,切實維護規劃的嚴肅性和權威性。
加快城市建設步伐。完善城市路網體系,全面推進阜臨路、前進路、臨鮦路、光明路、交通路、建設路延伸工程,改造建設北路、臨鮦西路、解放北路及部分街巷,打通交通中路、育才路等道路。實施姜尚大道、霞光大道綠化提升及亮化工程,規劃建設泉鞍洲濕地公園、育才河公園、於王溝濱河公園。開展環城水系綜合治理,逐步貫通泉河、阜臨河、於王溝、白溝水系,打造泉河、流鞍河、臨艾河景觀帶。改造老城區供水排水管網,完善中水供水管網,啟動第二水廠建設工程。
堅持城市建設安置優先。圍繞新區建設和棚戶區改造,統一規劃建設安置區,實施整村推進搬遷,實行就近集中安置。開工建設梧桐苑、海棠苑、紫薇苑、桂花苑、桃花苑、邢塘、北園等安置工程,加快新泉花園、代橋安置區後續工程進度。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力度,開工建設1360套保障性住房。推進舊城改造項目,實施棚戶區改造一期建設,啟動棚戶區改造二期工程。
提高城鄉建設管理水平。深入推進文明創建,建立城管執法機構與社區聯動的網格責任制,加強日常監管,實行定期考評。圍繞治臟治亂,大力清理店外店、戶外廣告、佔道經營,強化垃圾清掃和保潔服務,全面凈化美化城市環境。繼續開展城區交通秩序整治,依法打擊三輪車、黑車違法營運行為,加快發展公共交通,今年再增加20輛空調公交車,推動城區公交線路向周邊鄉鎮延伸。以「三線三邊」環境整治為抓手,集中清理沿路沿河的垃圾、雜物和障礙,規范農村集貿市場,重點解決騎路逢集等突出問題。完善鄉鎮國土資源規劃建設管理機制,提高依法用地管地意識,對違法建設做到早發現,早制止。規范鄉鎮項目用地審批工作,堅持先批准後建設,不批准不得進行建設。
促進城鄉統籌發展。全面加強集鎮建設,以設施配套、商業集聚、功能完善、品位提升為重點,整合各類項目資金,集中建設道路、公園、游園、農貿市場、公共廁所、小型停車場等基礎配套設施。結合美好鄉村建設任務,規范農村居民點建設,力爭每個鄉鎮每年啟動1-2個試點,重點實施道路建設、綠化亮化和產業培育,從整治環境問題入手,逐步培養居民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四)圍繞農業轉身,推動農村全面發展
緊緊圍繞「規模、結構、轉化、合作」八字方針,持續深化農村綜合改革,加快農業轉型升級,完善農村基礎設施,不斷提升農村生產生活水平。
深化農村綜合改革。堅持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深化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探索運用土地股份制經營模式,推進土地向家庭農場、合作社、職業農民等新型經營主體流轉,促進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力爭全縣土地流轉率達到50%。創新金融資本支持農業農村發展機制,建立農業*和農業保險制度,啟動家庭農場保證保險*業務。完善農村小型水利設施管護體制,採取財政資金先建後補的辦法,通過市場方式盤活存量,擴大增量。
加快現代農業發展。深入實施小麥高產攻關和玉米振興計劃,依靠科技手段提高糧食單產,力爭糧食總產穩定在110 萬噸左右。大力發展特色農業,打造S102線和阜新高速公路連接線兩側現代農業示範帶,重點建設以范興集鄉、高塘鄉、楊小街鎮為基地的設施蔬菜產業園,以楊橋鎮、譚棚鎮、單橋鎮為基地的林果經濟產業園,以牛庄鄉、宋集鎮為基地的中葯材產業園,培育柳家花園、宋集薰衣草等特色農業基地。大力創建省級農業產業化示範區,發展農副產品加工業,促進農副產品就地加工轉化,實現「淮北糧倉」向「江淮廚房」的轉變。高標准規劃建設單橋現代農業示範區和楊橋農業經濟開發區,每鄉鎮建設一個農業示範園。圍繞農業智慧化,積極培育一批精通農業信息科技、熟悉現代農業管理、擅長物聯網營銷的技術人才,通過農業品牌化生產和電商化經營,提升農產品綜合競爭力和市場佔有率。積極推廣規模化生態養殖,實施肉羊產業發展計劃,努力打造「中原牧場」,力爭全縣規模化養殖比重達到78%。嚴格落實涉農固定資產投資補貼資金使用辦法,發揮財政資金導向作用,引導社會資本進入農業投資領域。
改善農業生產條件。圍繞解決「農業最後一公里」問題,統籌抓好農業生產領域的道路、溝渠、井涵、電力等基礎設施建設。實施農田水利工程提升改造規劃,推進洪河治理、臨艾河治理、潤河治理工程,維修重建大中溝橋梁和中型水閘,全年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積5萬畝。整合高標准基本農田、農業綜合開發、千億斤糧食田間工程,確保項目集中發揮效應。加大農村電網升級改造力度,加快建設韋寨220千伏輸變電工程,實施龐營、張營110千伏變電站擴建項目。高標准建設S102線、阜新高速公路及連接線3條森林長廊,打造苗木綠化、生態旅遊、名優經果、林木生產四大林業基地。全面提高農業機械化作業水平,力爭全縣農機總動力達到160萬千瓦。
完善縣鄉村路網體系。圍繞交通先行,集中整合發改、交通、扶貧等項目資金,著力改善全縣交通條件,逐年實施一批道路建設工程,爭取3-5年打通農村路網。2015年,重點實施S407和S455拓寬改造工程、G106和S328路面改善工程,改造升級譚李路、韋艾路、三楊路、宋迎路等縣鄉道路,實施農村公路網化和養護工程,努力構建暢通便捷的交通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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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 關於職稱評聘渝人社發 133號文件廢除了嗎
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統籌城鄉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
渝府發〔2010〕78號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為推動重慶市統籌城鄉改革取得實質性突破,加快城鎮化、工業化、城鄉一體化進程,促進城鄉資源要素的有序流動,實現城鄉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經與有關方面協商,現就深化戶籍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意見:
一、深入認識戶籍制度改革的重要意義
當前,現行戶籍制度已不適應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加快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勢在必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有利於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惠及民生。戶籍差異影響了社會公平。推進戶籍制度改革,賦予有條件的農民工城鎮居民身份,有利於實現同工同權,使農民工享受到與城市居民同等的公共服務待遇。
(二)有利於促進城市人口集聚,加快城鎮化進程。我市城鎮戶籍人口比重較低,推進戶籍制度改革,有利於集聚城市人口,形成城鄉一體的經濟社會發展格局。
(三)有利於擴大內需,轉變經濟增長方式。進城農民工難以獲得城市戶籍,影響在城市的消費積極性。推進戶籍制度改革,使農村居民進城後真正成為城市居民,有利於拉動消費,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增長方式轉變。
(四)有利於促進城鄉要素流動,盤活城鄉資源。長期的城鄉二元戶籍制度,使城鄉資源要素流動渠道不暢,成為城鄉經濟社會發展的瓶頸。推進戶籍制度改革,打破城鄉交流障礙,有利於加快農村承包地、宅基地和林地等資源流動,提升城鄉資源要素價值。
(五)有利於促進農村生產力提升,繁榮農村經濟。農村人多地少,生產方式粗放,資源利用效率低,制約了農村經濟的發展。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引導有條件的農民工轉戶進城,有利於擴大農村人均耕地面積,提高農業生產集約化水平,推動農業產業化,促進農民收入增長。
二、戶籍制度改革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按照科學發展觀的總體要求,以推動符合條件的農民工特別是新生代農民工轉戶進城為突破口,引導農村居民向城鎮有序轉移,逐步縮小附著在戶籍上的城鄉差異,消除農民向城鎮轉移的體制性障礙,促進城鄉資源要素合理流動,最終形成科學有序的人口城鎮化機制,全面促進「五個重慶」和內陸開放高地建設,全面助推城市和農村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探索統籌城鄉改革發展和構建和諧社會的有效途徑。
(二)基本原則。
一是統籌規劃。總體設計,明確階段性改革目標,分級設置准入標准,建立完善各類群體轉戶進城的制度通道,最終實現城鄉戶籍制度一體化。
二是自願有償。充分尊重農民轉戶意願,依法辦理,有償退地,完善社會保障,確保農村居民進城後,生活得到保障,實際生活水平不斷提高。
三是積極穩妥。充分兼顧政府的承受力和城鎮資源承載力,分類分階段有序推進,防止損害農民利益,防止農民流離失所,防止出現城市貧民窟現象。
四是綜合配套。強化制度設計,通過改革創造資源增量,以市場手段將資源增量變為財富,以財富增量推動實現改革目標。
五是促進發展。著力消除人口自由流動障礙,激活城鄉各類要素,促進城鄉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三、戶籍制度改革的總體目標
結合全市主體功能區規劃、城鄉規劃、土地利用規劃,綜合考慮經濟發展、自然環境、資源承載等因素,分階段推動人口向小城鎮、區縣城、主城區1000平方公里區域內聚集,實現市域內戶籍合理轉移,逐步建立城鄉人口和資源要素自由流動的制度體系。
2010―2011年,重點推進有條件的農民工及新生代轉為城鎮居民,解決戶籍歷史遺留問題,力爭新增城鎮居民300萬人,非農戶籍人口比重由目前的29%上升到37%,實現轉戶人口在主城、區縣城、小城鎮三級城鎮體系的合理布局。
2012―2020年,通過系統的制度設計,建立完善土地、住房、社保、就業、教育、衛生支撐保障機制,進一步放寬城鎮入戶條件,力爭每年轉移80萬―90萬人,到2020年新增城鎮居民700萬人,非農戶籍人口比重提升至60%,主城區集聚城鎮居民1000萬人,區縣城集聚城鎮居民600萬人,小城鎮集聚城鎮居民300萬人,形成合理流動、權益公平、城鄉一體的戶籍制度體系。
四、集中解決有條件的農村居民轉戶
結合重慶實際,堅持重點突破與面上推進相結合,建立暢通的戶籍轉移通道,重點引導有條件的農民工,特別是新生代農民工自願進入城鎮定居,兩年內集中推動338.8萬本市籍農村居民率先轉戶。
(一)推動有條件的農民工及新生代戶籍轉移。
225.6萬名在主城區務工經商5年以上、遠郊區縣城3年以上的農民工由所在區縣(自治縣)負責轉為城鎮居民,解決其社會保障,處理好承包地、宅基地、林地權屬問題。
66.7萬名在市內就讀的本市農村籍大中專學生,入學時戶口遷入學校集體戶或就地轉為城鎮居民的,保留其個人征地補償收益權,符合資助條件的繼續享受學費、生活費補助,畢業後納入公租房保障范圍。
1.8萬名新增退役的農村籍義務兵和服役期未滿10周年的士官自願轉為城鎮居民的,享受城鎮義務兵的安置政策,由所在區縣(自治縣)負責組織實施。
(二)妥善解決歷史遺留問題。
32.9萬名歷年已用地未轉非人員,由所在區縣(自治縣)按市政府確定的有關原則辦理農村居民轉為城鎮居民的相關手續,參照被征地農轉非人員養老保險辦法建立養老保險。
4.9萬名未轉非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中的失地農村移民轉為城鎮居民,參照被征地農轉非人員養老保險辦法建立養老保險,不再享受移民後期扶持政策。
0.9萬名城中村農村居民轉為城鎮居民後,按征地、拆遷相關政策予以安置補償,由所在區縣(自治縣)負責組織實施。
6萬名集中供養的農村五保對象自願轉為城鎮居民的,享受城鎮集中供養的「三無人員」待遇,由所在區縣(自治縣)負責組織實施。
五、科學設置戶籍准入條件
按照寬嚴有度、分級承接原則,適度放寬主城區、進一步放開區縣城、全面放開鄉鎮落戶條件,積極引導本市籍農村居民向城鎮轉移落戶,鼓勵有條件的農村居民整戶轉為城鎮居民。
(一)主城區。
1.本市籍農村居民在主城區務工經商5年以上,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申請在合法穩定住所遷移入戶。
2.本市籍農村居民購買商品住房,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遷移入戶。
3.本市籍農村居民投資興辦實業,3年累計納稅10萬元或1年納稅5萬元以上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在合法穩定住所遷移入戶。
(二)遠郊31個區縣城。
1.本市籍農村居民在遠郊31個區縣城務工經商3年以上,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申請在合法穩定住所遷移入戶。
2.本市籍農村居民購買商品住房,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遷移入戶。
3.本市籍農村居民投資興辦實業,3年累計納稅5萬元或1年納稅2萬元以上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在合法穩定住所遷移入戶。
(三)其他鄉鎮。
本市籍農村居民本著自願原則,可就近就地轉為城鎮居民。
(四)其他規定。
1.本市籍農村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夫妻投靠、年老父母投靠子女自願轉為城鎮居民的,可遷移入戶。
2.城鎮年老父母身邊無子女,其本市籍農村子女可投靠遷移入戶。
3.本市籍優秀農民工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自願轉為城鎮居民的,不受居住時間限制。
六、建立完善戶籍制度改革相關配套機制
結合戶籍轉移,系統建立土地、住房、社保、就業、教育、衛生支撐保障機制,逐步消除城鄉戶籍待遇差距,促進城鄉戶籍制度融合,推進城鎮化加速發展。
(一)建立完善農村土地處置機制。
1.對農村居民整戶轉為城鎮居民的,允許自轉戶之日起3年內繼續保留承包地、宅基地及農房的收益權或使用權。在承包期內允許保留林權。鼓勵轉戶居民退出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及農房。對自願退出宅基地使用權及農房的,參照同時期區縣(自治縣)征地政策對農村住房及其構附著物給予一次性補償,並參照地票價款政策一次性給予宅基地使用權補償及購房補助,今後征地時不再享有補償權利。對自願退出承包地的,按本輪土地承包期內剩餘年限和同類土地的平均流轉收益給予補償,具體補償標准和辦法由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制定。
2.家庭部分成員轉為城鎮居民的,保留其在以後整戶轉移中獲得宅基地及農房、承包地的相應補償或收益的權利,不再享有分配宅基地的權利。待家庭成員整戶轉為城鎮居民時,退出宅基地及農房、承包地並享受相應補償。
3.組建市、區縣(自治縣)兩級農村土地整治流轉機構,負責對農戶退出的承包地、宅基地和農房進行補償和處置。其中,退出的宅基地、承包地位於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鎮建設用地擴展邊界范圍內的,由國有土地儲備機構承擔補償費用。建立農村土地補償周轉金,用於農戶退出的承包地、宅基地和農房所需資金的周轉。
4.農村土地整治流轉機構應積極盤活利用轉戶退出的土地。按照規劃及用途管制、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不變的要求,對退出的承包地加大國土整治力度,促進承包地向經營大戶、龍頭企業流轉,實現規模經營,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土地產出水平。退出的宅基地,在優先保障農村發展建設用地需求的前提下,通過增減掛鉤、地票交易等方式,顯化其資產價值。產生的地票及大宗的承包地、林地使用權可在重慶農村土地交易所交易。
(二)建立住房保障機制。
1.將符合條件的轉戶農村居民納入公共租賃房、廉租房等保障范圍,改善穩定就業農民工、新畢業農村籍大中專生、新退役農村籍士兵等無房或住房困難人員居住條件,鼓勵有條件的轉戶居民購置普通商品房。
2.主城區及區縣城城鎮規劃區農村居民,具備條件的可轉戶進入統一規劃建設的集中居住小區。加大主城區及區縣城城鎮規劃區內轉戶集中居住小區、農民工公寓投入和建設力度。集中居住小區、農民工公寓建設用地採取行政劃撥方式供應,並比照廉租房、棚戶區(危舊房)改造、公共租賃房等保障性住房,享受免交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及政府性基金等相關優惠政策。
(三)完善養老保險制度。
1.農村居民整戶轉為城鎮居民,自願退出宅基地,其年滿16周歲以上的人員,可參照被征地農轉非人員養老保險辦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參保所需資金由區縣(自治縣)國土部門核準的退出宅基地的補償費代繳。退出宅基地的補償費不足以繳納的,差額部分由個人自籌資金繳納。若代繳後有剩餘的,剩餘部分退還給轉戶居民。
2.農村居民家庭部分成員轉為城鎮居民,在勞動年齡段的,可按規定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有用人單位的,由用人單位統一參保並按規定繳費;沒有用人單位的,可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保繳費。達到規定條件的,享受與城鎮企業職工同等的養老保險待遇。
3.依法被徵收土地的轉戶居民按照被征地農轉非人員養老保險辦法參加養老保險。過去已征(占)用地未轉非人員、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淹沒失地人員,在完善征地審批及農轉非手續後,參照被征地農轉非人員養老保險辦法參加養老保險。
4.農村籍大中專學生在校期間辦理農轉非手續,並隨家庭一起退地的,可參照被征地農轉非人員養老保險辦法參加養老保險,建立養老保險關系,工作後接續參保。
5.農村居民轉為城鎮居民,沒有條件參加被征地農轉非人員養老保險、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可自願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
6.加快制定養老保險不同制度之間的轉移銜接辦法,使農村居民轉為城鎮居民後,能實現養老保險的順暢轉移和有效連接。
(四)健全醫療保險制度。
1.農村居民轉為城鎮居民,在勞動年齡段的,可按規定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有用人單位的,由用人單位統一參保並按規定繳費;沒有用人單位的,可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保繳費。達到規定條件的,享受與城鎮職工同等的醫療保險待遇。
2.農村居民轉為城鎮居民,沒有條件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可自願參加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
3.加快制定醫療保險不同制度之間的轉移銜接辦法,使農村居民轉為城鎮居民後,能實現醫療保險的順暢轉移和有效連接。
(五)健全完善社會救助和福利服務保障機制。
建立健全低收入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體系,及時將符合條件的轉戶居民納入城市低保范圍;建立社會福利服務體系,實現鄉鎮敬老院和區縣(自治縣)社會福利服務中心全覆蓋;加強城市社會救助和社區公益性服務設施建設,切實滿足城市擴容後社區服務管理和救助保障等公共服務的需要。
(六)建立完善就業保障機制。
1.將轉戶居民納入城鎮就業服務和政策扶持范圍,促進其在城鎮穩定就業。對有一技之長的,通過開展職業指導和職業介紹,提供有針對性的就業信息,幫助其通過市場競爭實現就業。對就業困難人員,作為就業援助對象,開展「一對一」的幫扶,開發公益性崗位予以托底安置。
2.對大中專畢業生提供就業服務和政策扶持,強化職業指導,搭建大中專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的對接平台,引導農村籍和農轉非的大中專畢業生到基層、工業園區、中小企業等實現穩定就業。
3.本市農村籍和農轉非的初高中畢業生就讀本市中等職業學校的,可給予定額生活補貼,生活困難的給予定額學費補貼。
4.鼓勵大中專畢業生、農民工和其他轉戶居民自主創業。提供政策咨詢、創業培訓、項目推薦、開業指導、小額擔保貸款、跟蹤服務等創業扶持,幫助其通過創業實現就業。凡辦理農轉非的納入城鎮創業扶持政策范圍。
(七)建立完善培訓機制。
1.分類開展轉戶居民教育培訓。以提升綜合素質為目標,對所有轉戶居民開展新市民教育培訓;以提高學歷為目標,對16―30周歲的轉戶居民進行中等職業學歷教育;以提高就業能力為目標,對勞動年齡段的轉戶居民進行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促進轉戶居民由農業向非農產業轉移、由農民向市民轉變。
2.組織農村勞動力參加轉移培訓,提高其轉移就業能力,促使其在城鎮穩定就業。對企業新招用的農民工,根據企業崗位需求,開展針對性強的崗前培訓,使農民工盡快上崗和穩定就業。對農村勞動力參加轉移培訓和農民工參加崗前培訓,按規定享受培訓補貼,並對初次參加職業技能鑒定和專項職業能力考核的費用給予全額補助。
3.建立完善轉戶居民教育培訓管理體系。推行彈性學制,幫助轉戶居民開展工學交替、半工半讀,分階段、分時段以「累計學分」的形式完成學業。結合實際,開展送職業教育進鄉鎮、進社區、進企業活動。
4.提升教育培訓基礎能力。新建一批農民工培訓基地,建好農民工培訓學院。辦好中等職業學校骨幹專業,打造適宜轉戶居民學習、方便轉戶居民就業的特色專業。推行「特崗、特聘和特邀」計劃,建設一支適應轉戶居民教育的「雙師型」教師隊伍。
(八)建立完善城鄉教育保障機制。
1.科學規劃城鄉學校布局,按照戶籍制度改革轉移人口目標和重點接受農民工轉戶的區域,准確把握城鄉適齡人口及中小學在校生規模變化狀況,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要留足教育用地,在主城區、區縣城、小城鎮按照城鄉規劃,加快新建一批幼兒園、中小學、中職學校。
2.加大教師隊伍建設力度,做好新增學校師資配備、師資專項培訓等工作,滿足新增學校教師需求。
3.完善各級各類學生就讀政策和資助體系,保障轉戶居民子女接受公平的教育。改善轉戶居民子女接受義務教育條件,按照就近入學的原則就讀,享受與現有城鎮學生的同等待遇;按照「指標到校、區縣安排」的原則,解決轉戶居民子女就讀普通高中;完善各級各類學生資助政策,確保轉戶居民子女享受國家政策優惠。
(九)建立完善衛生服務保障機制。
按照城市功能區布局規劃,科學合理布局綜合醫院、專科醫院和社區衛生服務醫療機構,加快縣級醫院、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醫療機構建設,加快覆蓋城鄉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逐步完善醫療服務基礎設施、設備建設,保障轉戶居民及其子女和低收入群體在市內居住地享有國家規定的公共衛生服務。
(十)完善計劃生育相關政策。
1.未享受城鎮社會保障待遇的轉戶居民,繼續執行原戶籍所在地農村居民的生育政策及農村計劃生育獎勵優惠政策。
2.已享受城鎮社會保障待遇的轉戶居民,自享受城鎮社會保障待遇當年起,給予5年的政策過渡期。在政策過渡期內,轉戶居民繼續執行原戶籍所在地農村的生育政策及農村計劃生育獎勵優惠政策。
七、戶籍制度改革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形成工作合力。
全市戶籍制度改革工作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進行,成立市戶籍制度改革領導小組,由市政府市長黃奇帆任組長,市政府副市長童小平、劉學普,市政府秘書長陳和平任副組長,市委政法委、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委、市公安局、市國土房管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農委、市財政局、市林業局、市教委、市城鄉建委、市民政局、市規劃局、市市政委、市水利局、市衛生局、市人口計生委、市移民局、市統計局、市國資委、市金融辦、重慶警備區等部門和單位的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公安局,辦公室主任由陳和平同志兼任,辦公室副主任由市發展改革委主任楊慶育、市公安局局長王立軍兼任。辦公室負責戶籍制度改革日常工作的組織與協調。
(二)明確責任分工,積極穩妥推進。
全市各級各部門要充分認識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重要意義,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部署,將戶籍制度改革作為一項中心工作放在突出的位置,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全力推進。各區縣(自治縣)作為戶籍制度改革的責任主體,要加快制定本區縣(自治縣)戶籍改革實施意見,組織實施農村居民轉為城鎮居民的具體工作,配套推進城鎮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完成市政府明確的目標任務。市級各部門要根據工作職責,准確把握政策界限,制定完善相關工作細則,確保改革平穩進行。市發展改革委負責戶籍制度改革相關政策措施的協調平衡;市公安局負責制定戶籍登記准入實施細則,具體組織實施戶籍登記准入工作;市國土房管局、市農委負責制定農村土地退出補償實施細則;市人力社保局負責制定農村居民轉為城鎮居民社會保障實施細則;市國土房管局、市城鄉建委負責做好轉戶進城人群的住房需求和平衡工作;市經濟信息委、市國資委、市中小企業局及企業主管部門負責用工企業農民工轉戶的動員和轉戶籍的服務工作;市規劃局、市城鄉建委、市市政委負責城市人口擴容後公共服務基礎設施建設;市教委負責做好學校規劃建設工作,滿足新增學生的入學需求;市衛生局負責做好城鎮醫療機構規劃建設工作;市民政局負責推進農村五保對象、新增農村籍義務兵和服役期未滿10周年的士官轉戶進城的相關工作,負責做好城市社區管理、社會救助和福利服務設施規劃建設;市人口計生委負責調整轉戶居民生育政策和獎勵扶助政策,做好農村居民轉戶後的計劃生育工作;市水利局負責推進大中型水利水電基礎工程失地農村移民轉為城鎮居民的相關工作;市金融辦負責結合戶籍制度改革推進農村金融創新;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負責組織實施對轉戶居民的集中培訓;市財政局負責制訂戶籍制度改革資金平衡的具體方案,做好戶籍制度改革推進所需資金的統籌工作。各區縣(自治縣)、各部門推進戶籍改革工作進展情況將納入市政府年度工作目標進行考核。
(三)加強宣傳引導,確保和諧穩定。
採取多種形式、通過多種渠道在全市廣泛宣傳戶籍改革政策內容,對戶籍改革涉及的重點群體深入開展政策講解,引導群眾主動參與戶籍改革。在市內主要媒體設置戶籍改革宣傳專欄,積極宣傳戶籍改革成效,為群眾答疑解惑,搭建政府與群眾溝通橋梁,形成全社會支持改革、理解改革、參與改革的良好氛圍。做好戶籍管理制度改革實施情況的信息收集、社會輿情掌控工作,制訂完善相關工作應急預案,及時掌控改革動態,有針對性地採取防範和控制措施,確保戶籍制度改革順利推進。
二○一○年七月二十五日
㈥ 如何規范質押監管流程達到有效控制風險
**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公司工作總結
*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有限公司是政府投資成立的專業性擔保機構,注冊資本金3.8億元。公司從1999年成立以來,以服務地方經濟,支持地方中小企業發展為宗旨,堅持政策性導向、公司化管理、市場化運作,累計為地方中小企業提供擔保73億元,累計支持企業1800多戶。2006年公司被中國聯合資信評估公司評為AA級信用,被國家發改委主持的全國擔保機構聯席會議評為全國十大最具影響力的擔保機構。
中小企業融資難是個普遍性的問題,正如全國各地一樣,**地方中小企業的快速發展也受到資金問題的困擾。多年來,**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視中小企業發展問題,先後出台一系列重大舉措,包括中小企業融資試點工作、信用體系和擔保體系建設、做大作強起龍頭帶動作用的政策性擔保機構等。國家開發銀行四川省分行主動服務地方經濟,發揮開發性金融在解決地方經濟「難點」、「熱點」方面的作用,大膽探索創新,在銀行界率先與當地政府合作,開展中小企業貸款業務,促進信用體系和融資擔保體系建設。這一舉措為解決**當地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開辟了新的途徑,對**地方經濟尤其是縣域經濟的發展具有重要意義。**中小企業擔保公司作為當地最大的政策性擔保機構,在市委、市政府的關心支持下,在市中小企業局的指導和幫助下,公司密切與開發銀行四川省分行、各區縣政府和平台公司合作,抓住機遇,求實創新,發揮市級平台公司的龍頭作用,充分利用好開發性金融資源,支持地方中小企業發展,使開發性金融支持**中小企業融資擔保工作取得顯著成效。
一、基本情況
**中小企業擔保公司與開發銀行四川省分行合作開展中小企業融資擔保工作正式起步於2004年10月,新津縣作為首批試點縣與開發銀行簽訂合作協議,獲得授信5000萬元。2004年12月,第一批10戶企業共1200萬貸款得到落實。經過近一年的試點,2006年初開始向其他區縣全力推進。截至2006年底,全市20個區市縣與開發銀行簽訂合作協議,協議貸款總金額22億元。其中新津、高新區、金牛區、雙流等14個區縣已正常開展業務,另有3個區縣的首批貸款正在落實。另外,開發銀行四川省分行、**中小企業擔保公司分別與高新區天府軟體園、雙流蛟龍工業港、青羊區工業集中發展區(西區)簽訂了融資擔保合作協議,協議金額4億元。同時,**中小企業擔保公司通過開發銀行一億元的軟貸款支持,增加了注冊資本,擔保資金實力進一步夯實。經兩年左右的運達作,開發銀行中小企業融資工作累計發放貸款6億多元,其中,僅2006年新增客戶177戶,貸款規模4.78億元。
兩年來,在開發銀行四川省分行、**中小企業擔保公司、區縣政府平台公司和中小企業的共同努力下,開發性金融支持中小企業貸款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獲得貸款支持的中小企業整體上銷售規模、利稅、勞動就業水平都有明顯增長,促進了中小企業成長,推動了縣域經濟發展。以新津縣為例,獲得貸款支持的18家企業營業收入平均增長18%,總入庫稅金比上年同期增加1200萬元,安置農村勞動力和城鎮下崗人員1200名。18戶獲得貸款企業中,新培育上百萬稅收企業2家,新培育規模以上企業3家。2006年雙流縣獲得開行貸款支持的29家企業,入庫稅金比往年平均增加54.48%,高出全縣平均水平32個百分點。受金融生態惡化影響,經濟發展水平相對落後的金堂、蒲江縣,金融機構已多年沒有在當地新增貸款規模,中小企業發展受到資金短缺嚴重製約。通過開發銀行中小企業融資平台,金堂有6家,浦江有5家企業獲得開行貸款,實現了擔保公司在這兩個區縣融資擔保業務「零」的突破。
目前,開發銀行中小企業融資擔保的市縣兩級構成的中小企業融資平台和網路體系已搭建起來,體系和運作機制已基本建立並初步完善。兩年來運作正常,無一筆貸款逾期現象。許多企業獲得貸款支持的同時,管理規范程度和水平有所提高,誠信意識明顯增強。開發性金融支持中小企業貸款在金融界起到示範和帶動作用,許多銀行分支機構受其帶動,開始把新的業務增長點放在中小企業項目上。多家金融分支機構正在與我公司接觸,商討如何借鑒開發性金融支持中小企業的經驗和運作模式,與我公司建立起長期穩定的合作關系。
二、運作模式
1、開發銀行中小企業融資平台組織及貸款模式
首先,各區縣成立開發銀行中小企業融資領導小組,並出資組建政府投資的平台公司,同時在當地選定一家金融分支機構作為委託貸款銀行。區縣平台公司在當地融資領導小組指導下開展工作,負責融資企業的初選、推薦,作為借款主體向開發銀行貸款並作為委託人通過委託銀行將貸款轉貸給中小企業,負責貸後管理和本息回收。**中小企業擔保公司作為市級平台公司,負責對區縣推薦的企業進行調查評估,作為保證人為區縣平台公司在開發銀行貸款提供擔保,同時為區縣平台公司向企業發放委託貸款提供擔保。
貸款模式主要有平台公司統貸借款,擔保公司擔保;企業直接借款,擔保公司擔保;平台公司借款,借款企業聯保三種方式。基本模式為平台公司統貸借款,擔保公司擔保。
目前,開發銀行貸款利率在基準利率上浮10%,擔保公司擔保費按每年擔保額1.5%收取。區縣平台公司和委託銀行的手續費合計0.4%——1%。
2、開發銀行合作中小企業貸款業務運作機制
開發銀行中小企業貸款主要建立了三個運作機制,即民主評議機制、風險分擔機制、風險控制機制。
民主評議機制:各區縣成立貸款企業民主評議小組,選擇熟悉企業或行業的民主評議人員對區縣推薦的企業進行評議,提高審查決策的公正性和效率。通過民主評議的企業再向擔保公司和開發銀行推薦。
風險分擔機制:對於借款平台打捆貸款的項目,如出現損失,**中小企業擔保公司承擔貸款損失的70%,開發銀行承擔損失的18%,區縣平台公司承擔損失的12%。開發銀行要求各區縣平台公司在開發銀行存入打捆貸款10%--12%的風險保證金。對於企業直接貸款,擔保公司提供擔保的項目,開發銀行暫不實行風險分擔。
風險控制機制:構建開發銀行、擔保公司、當地政府和平台公司、委託放款銀行、中小企業信用促進會共同參與的風險控制機制。不單就某個企業或某個環節來控制風險,主要通過各方聯動、組織優勢和制度建設來落實風險管理。例如,開發銀行不對具體企業進行調查,主要以民主評議結論、擔保公司審保調查和企業財務審計結果作為評審依據。
三、主要做法
1,強化服務意識和風險防範意識,創新工作方法和措施
**中小企業擔保公司在推進開行合作中小企業融資擔保工作中,強化服務意識和風險防範意識,結合開行中小企業融資工作特點,積極探索和創新擔保工作的新方法、新措施。根據各區縣中小企業的基本情況和開行統貸業務特點,公司專門對融資企業制定出評價標准和評價方法,設計了快捷高效又盡可能控制風險的操作流程,創新出一些風險控制的措施和手段,並對開行貸款企業擔保收費給予優惠。例如,我們在各區縣對企業民主評議階段就提前介入進行定性初查,提高了區縣推薦項目的審保通過率和效率;在審查軟體企業、高新技術創業企業、農業產業化企業時,我們根據各自行業的特點,在調查重點、評價方式、評價指標方面予以適當調整,通過授信額度控制、設定技術准入條件、網路公示等方法探索,公司對高科技企業的擔保扶持方法漸趨完善;針對許多中小企業沒有物的反擔保措施情況,我們發揮風險控制的聯動機制優勢,和當地政府配合,對其尚未取得土地證的土地、在建工程、企業存貨等資產進行監管,創新反擔保措施。公司以平台公司統貸方式為主,加大對中小企業融資服務整體覆蓋面,同時對個別具有重點產業示範帶動作用的優秀項目,努力爭取直貸,採取點面結合,多種方式支持企業。
2,結合區市縣區域經濟和產業集群特點,優化擔保資源配置
我們在推進開發性金融中小企業融資擔保工作的同時,密切與開行的配合,結合各地縣域經濟和優勢產業特點,著力對重點產業和特色產業提供支持,力求開發性金融資源支持中小企業的效用最大化,實現信用資源的優化配置。我們在高新區和青羊區,就重點支持了電子信息和軟體企業、精密模具製造企業、生物醫葯企業;郫縣和都江堰,我們分別重點支持了豆瓣生產企業和農家樂項目。而在蒲江和金堂,我們把支持重點放在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項目上。在武侯和崇州,則結合區域內皮鞋、皮革、傢具產業集群的特點對企業提供支持。另外,我們還根據各區縣政府和開行各階段的工作重點,對台資企業、留學歸國創業企業、微小型企業提供支持。隨著工業向園區集中,各地工業園區蓬勃發展,優勢產業和優質客戶更多在園區聚集。我們及時調整工作思路,拓寬尋找優質客戶的視野,把開發性金融中小企業融資擔保服務體系延伸到工業園區。2006年4月以來,開行、擔保公司陸續與蛟龍工業港、天府軟體產業園、青羊工業集中發展區簽訂了合作協議,目前,園區推薦的許多項目已得到開行貸款支持。
3、樹立「大擔保」理念,發揮市級平台公司龍頭作用,積極促進信用擔保體系建設在大力推進開行合作中小企業融資擔保工作中,**中小企業擔保公司始終樹立「大擔保」的理念,充分發揮公司作為市級平台公司的龍頭帶動作用,積極促進開發性金融中小企業融資擔保體系的建設。一方面,我們在項目開發、風險控制、對外合作中是把「大擔保」思路運用到解決具體問題上,通過體系、制度、和聯動機制優勢把握風險、推動工作;另一方面,擔保業的持續健康發展也依賴於信用擔保體系的完善以及長效機制的建立。我們要以「大擔保」的觀念,促進開發性金融中小企業融資擔保體系的建設。
我們與市、各區縣融資領導小組密切配合,通過信用促進會、民主評議會、各種座談和培訓會等渠道,加強與企業、政府、委託貸款銀行的溝通,向企業宣傳誠信意識,向開行中小企業貸款工作的聯動各方介紹我們的理念,標准和流程,提高聯動效率。為了提高效率,防範風險,公司還與開發銀行四川省分行建立了定期工作交流和溝通機制。為了使公司工作更好的與各區縣對接,2006年起,公司按區縣對業務部門作了責任分工,並確定了各區縣對口的聯絡人員。我們通過業務培訓等方式,加強與各區縣平台公司的交流,經常同各區縣平台公司工作人員一起調查項目,交流討論對工作的建議。通過培訓、交流和實踐,許多區縣平台公司整體工作質量和效率都有很大提高。促進了開行中小企業融資擔保整體工作的發展。目前,經過各方密切配合,共同努力,一個政府,銀行、擔保公司和中小企業「四方聯動」的開發性金融中小企業融資擔保體系已初步形成,有效緩解我市中小企業融資難矛盾,促進中小企業和地方經濟的發展。
四、存在的問題和建議
總結和回顧兩年來與開發銀行合作支持中小企業融資擔保工作實踐,還明顯存在一些問題,主要體現在:
1、一些區縣工作推動力度不夠,推薦項目質量有待提高,貸後管理工作還顯薄弱。
2、由於開行人員精幹,人手少,任務重,開行統貸項目上報審批的時間較長,整體效率還有待提高。
3、由於融資擔保各個環節的原因,中小企業融資成本仍相對偏高。
4、開發銀行貸款期限、品種單一,尚不能滿足中小企業融資的多樣化需求。
建議開發銀行今後能推出更多貸款品種,充分發揮開發性金融支持中小企業的資金成本優勢對中小企業給予更優惠的利率支持。
中小企業融資難題的解決任重而道遠。**中小企業擔保公司將一如既往,牢記服務中小企業的宗旨,發揮市級政府平台公司的龍頭作用,密切與開發銀行四川省分行以及各區縣政府中小企業管理部門和平台公司的配合,共同開創開發性金融支持中小企業融資擔保工作的新局面。
2008年度擔保中心工作總結
2008年,首創擔保房山分公司在工業局領導的科學指導下,在首創擔保公司的鼎立支持下,在相關部門的大力協助下,克服國際金融動盪,國內經濟下滑,擔保行業風險加大的不利局面,以服務企業為宗旨,加強風險控制,強化管理、開拓創新,極大緩解了我區中小企業的融資難問題,並保持自身穩步發展。
——擔保業務完成情況
今年,房山分公司批准擔保項目136個,批准金額 59675 萬元;其中到位項目 135個,到位金額39675萬元;到位擔保個數和擔保金額分別比去年增長32%和27%。累計批准擔保項目287個,批准擔保金額112214萬元;其中已到位項目283個,到位擔保金額 82214 萬元;在保項目121個,在保金額 38445 萬元,解除擔保責任項目 162 個,解除擔保金額 43769 萬元。超額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項任務。
在「工業強區」戰略指導下,所做項目中,其中工業項目189 項,占總數66.7%;農業、商業、其他項目分別占總數 2.4 %、13.1%、16.9%、,顯示出擔保資金的扶持重點。擔保資金由設立之初的1000萬元增加到5000萬元,擔保實力得到增強。
——主要做了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深入基層調查研究,努力開發項目源
目前房山分公司的項目源主要來自三個渠道:一是銀行推薦,二是鄉鎮、區直部門推薦,三是企業間自薦、互薦。由於渠道有限,仍然有些企業對房山分公司不了解,為加大宣傳力度,上半年在工業局的組織下,業務人員分四組深入鄉鎮、開發區進行調研,調研活動起到了宣傳作用。
為支持園區建設,組織業務人員主動出擊,在4月份走訪入區企業26家,對企業資金需求進行摸底調查,發放擔保業務宣傳材料,目前已為9家入區企業提供了擔保貸款,在保金額 7200萬元。
二、加強銀擔合作,降低企業融資成本
房山分公司積極與北京銀行、北京農村商業銀行發展良好的合作關系,業務面涉及以上兩家銀行的20餘家支行,涵蓋了我區整個行政區域,極大方便了當地企業。為解決企業融資時效性,於今年6月組織召開「銀擔合作聯誼會」,主動與合作銀行開展業務交流,相互介紹業務操作流程,解決實際工作中的問題。通過交流使業務操作更順暢,企業融資辦理速度加快,辦理時間由開展業務初期的1個月左右,到現在最快可實現3天放款。
為減少企業融資成本,房山分公司發揮良好的信用優勢和擔保客戶資源眾多的優勢,經與銀行多次協商,使銀行貸款利率控制在上浮10%以內。此外,分公司主動降低擔保費、評審費收費標准,總體費率由原來的1.5%下降到1.15%;與公證處協調降低了公證費 ,充分體現了房山分公司全力服務企業,推動經濟發展的宗旨。
三、強化風險管理,完善制度建設
擔保是高風險行業,為降低擔保風險,採取以下三項措施。
(一)以修章建制為切入點,建全評審制度
為降低擔保風險,狠抓人員管理和制度建設,嚴格執行《業務評審制度》、《在保項目監控管理制度》、《逾期及代償項目管理制度》、《項目經理負責制》等一系列規章制度。風險控制包括擔保前評審、擔保中的管理和代償後的追償,涵蓋業務全過程。
項目考察採取A、B角輪換制度,使考察結果更准確、全面。項目評審執行《評委會制度》,今年共召開評審會19次,上會項目125個,122個項目通過評審,多個項目調整擔保額度。《評委會制度》使項目評審公開、透明,提高了項目決策的客觀性和科學性。
(二)積極探索科學有效的反擔保方案,控制擔保風險。反擔保措施的制定以控制企業核心資產,核心人物資產為目的,擔保措施從開展業務初期的個人無限連帶責任和財產抵押相繼增加了承租權質押,動產質押、經營權質押、合格證監管等反擔保措施,反擔保品種的增加,加大其違約成本,使反擔保控制能力加強。
(三)加強在保監控,落實現場檢查
對在保項目的貸後監控,是降低風險的有效途徑之一。貸後監控主要採取以下幾種辦法:1)與銀行溝通,了解企業資金流的異常變化。2)通過社會上多種渠道了解企業現狀。3)定期收取企業財務報表。4)落實在保項目現場檢查,檢查財務賬目、生產情況,銷售情況,反擔保物有無變化。5)對貸款即將到期企業實行提前一個月送達到期通知書,督促企業按期還款。
四、創新服務理念,深化服務內涵
為解決企業在貸款到期前沉澱資金問題,組織在保企業成立非營利、會員制的互助基金,為即將到期而還款出現臨時性困難的企業提供小額、短期的資金扶助。經過去年的積極籌備,今年正式運作此項工作,截至12月底組織企業56戶,籌集資金560萬元,有14家企業使用此基金,解決企業的燃眉之急。
年初組建了財務服務部,該部主要有以下三職能:一是對申請企業的財務狀況進行分析,提出評審意見。二是為經營前景較好,財務管理較薄弱的企業提供財務指導。財務部成立以來,對12家企業提供了財務指導,通過扎實工作,為企業提高了財務管理水平,培養了人才。三是代理保險業務,在業務辦理中,有些企業抱僥幸心理不願花錢上保險,通過耐心、細致地做工作,並協調保險公司降低費率,目前已為20家企業代理保險。
五、未雨綢繆,應對風險
在奧運期間部分企業停產和車輛限行導致在保企業資金短缺,貸款到期出現還款困難,擔保風險加大。針對這一情況房山分公司採取1、動用互助金為企業解決臨時困難2、動員企業提前還款,並為基礎面較好的企業簡化辦理下筆擔保手續。由於採取措施得當,奧運期間解除擔保責任16項,解除擔保金額6430萬元,並為其中14家企業辦理的擔保貸款,保障在保企業正常運轉,維護了奧運期間社會穩定。奧運過後,由美國次貸危機引發的世界經濟危機對我區中小企業產生影響開始顯現,其中部分在保企業出現訂單減少、利潤下滑,擔保風險加大。針對當前形式,房山分公司於11月對在保企業進行臨時性抽查,分析當前風險、研究對策,並適時與竇店鎮及合作銀行組織召開銀、企、擔合作研討會。在會上「我們分析當前嚴峻的經濟形勢,提醒企業謹慎投資,保存實力,加強應收款的催收,維持合理流動資金」。研討會起到積極作用。
六、扶持優勢企業做大做強
對符合產業導向的企業重點扶持。如:北京奧特舒爾保健品開發有限公司是我區重點企業,生產銷售「碧生源」系列保健產品。房山分公司先後為其提供了兩筆共4200萬元貸款擔保支持,使企業購進先進設備,生產能力提高,經營業績迅速提升。2007年銷售收入24000萬元,上繳稅金2400萬元;2008年銷售收入達到38000萬元,上繳稅金達到5000萬元,2008年與2007年相比,銷售收入和稅金分別增長58%和108%,成為我區納稅大戶。北京燕山開關廠是我區電器設備生產重點企業,分公司為支持企業發展,累計為其提供了多筆共2500萬元擔保貸款。使企業由原來的舊廠區順利搬遷至房山工業園區內,新建廠房13700平方米,取得了良好的經濟效益。2007年,企業銷售收入8100萬元,上繳稅金320萬元;2008年,企業銷售收入11000萬元,稅金510萬元,2008年與2007年相比,銷售收入和上繳稅金分別增長77% 和 68% 。北京進聯國玉制動泵有限公司為勞動密集型加工企業,行業市場競爭激烈。2006年通過競標,企業進入比亞迪汽車配套體系,由於缺少流動資金,企業面臨丟失訂單的困境,在進退兩難之際,分公司為其提供擔保貸款200萬元,使企業順利履行供貨合同,並獲得比亞迪F4單項產品獨家供貨權,2008年經過考察,分公司為企業提供500萬元擔保貸款,企業銷售收入達到5200萬元,比2007年增加38%,企業員工人數達280人,其中新安排殘疾人就業34名,社會效益明顯。
七、小額擔保工作
支持下崗失業人員自主創業,積極為個體工商戶提供小額擔保貸款,2008年辦理擔保貸款9筆,金額45萬元;累計辦理擔保貸款14筆,金額70萬元。
八、鍛煉隊伍,培養團隊精神
一年來,房山分公司按照「內強素質,外樹形象」的要求,通過「學習、實踐、總結、提升「四個環節,加大對人員業務培訓力度,通過集中培訓和自學相結合,進一步提高了人員的業務水平,分公司內部已形成積極學習業務知識的良好風尚,為拓展業務提供保障。
——存在問題
一、項目考實難度大
部分中小企業管理粗放,存在財務人員頻繁更換,不設專職會計,財務賬不全,資產不上賬,賬目處理混亂等現象;還有些企業由於經濟機密等原因不願意將真實情況提供,企業想貸款又不願露家底;另外有些企業為貸款融資,提供虛假材料。以上原因使項目考察難度較大,加大了擔保風險。
二、反擔保落實難
在業務操作中,發現落實反擔保環節成為辦理擔保業務的難點:1、由於承租權質押等反擔保措施需要出具村民代表簽字等證明導致反擔保措施無法落實或落實困難。2、各種抵押手續每年都要重復辦理,手續繁瑣,辦理時間較長,對此企業反映強烈。
三、法律環節有待提高
擔保業務涉及大量法律事務,法律知識涉及物權法、擔保法、民法、土地管理法和農村土地承包法等多部法律,法律關系錯綜復雜,由於缺少法律專業人員,只靠律師把關和現有的法律知識,從長遠看難以保障業務的需要。
——明年工作設想
隨著世界經濟危機爆發,國內經濟出現下滑,中小企業面臨流動資金嚴重短缺的不利局面,擔保行業風險加大。針對以上情況,應積極創新服務新舉措,探討風險管理新思路、新辦法,扶持企業發展同時降低擔保風險,保障擔保資金安全。2009年,房山分公司將以積極扶持、穩步拓展、用好資金、巧用妙用、降低風險、促進經濟發展的26字方針指導擔保工作。
一、積極、穩步推進擔保業務的開展
繼續開發項目源,重點扶持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高科技、節能環保、可循環利用、和社會效益好的項目;另外開發區企業實力較強,有土地抵押,擔保風險較小應作為支持的重點;對區政府、和工業局的重點項目進行跟進,重點支持。
二、強化在保監控,保障擔保資金安全
隨著業務的不斷開展,一套符合房山實際,制度化、規范化、標准化管理制度體系已逐步形成,在今後的業務開展中要嚴格落實按月收取貸款企業財務報表,定期聽取企業財務人員匯報和隨時到企業走訪等監控措施,加大監控的力度,做到「眼勤、腿勤、嘴勤、手勤」,多到企業走訪,多問企業狀況,多看企業資料,檢查到位,事後匯總,填寫在保項目現場檢查登記表。及時會同放款銀行對在保項目進行隨時檢查,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梳理,有危險前兆的,要提前採取相應措施。通過強化以上措施,力爭不發生或少發生項目代償,實現擔保資金的安全、科學、高效運作。
三、推進鄉鎮擔保體系建設
為強化鄉鎮政府風險控制環節,2009年計劃採取鄉鎮政府推薦項目辦法。由鄉鎮主管部門對屬地企業擔保申請進行初審、推薦、擔保,貸款到位後,協助分公司對在保企業監控,調動鄉鎮參與擔保項目的把關和貸後監控工作,使鄉鎮成為風險防控重要環節。
四、深化服務,降低風險
繼續發揮互助會、財務服務部、在保企業經濟圈的作用,為企業提供實實在在的服務,使企業把房山分公司當作真誠的朋友,自覺樹立誠信意識。通過服務達到降低風險的目的。
五、培育優質客戶,鼓勵企業誠實守信
2009年要嘗試從在保企業中選擇信譽度高、經營前景好、管理規范的企業,認定為分公司優質客戶。對優質客戶的擔保申請,採取簡化擔保手續,以鼓勵企業誠實守信,努力經營,為打造誠信社會起到促進作用。
六、補充專業人員,強化隊伍建設
隨著業務量的不斷增加及內部管理提高,對隊伍建設提出更高要求,急需具有相應專業知識和職稱資質的人才資源作為支持。因此,公司計劃增加商業會計師一名,在項目評審及為企業提供財務指導服務方面補充力量;增加專業律師一名,補充法律環節的薄弱。
2009年,百年一遇的國際經濟危機對擔保行業充滿機遇和挑戰,我們將承擔艱巨的任務和巨大的風險,但我們堅信:在工業局的領導下,在首創擔保公司的支持下,我們將以高度的責任心,克服困難、化解風險,推進擔保工作再上新台階。
㈦ 長政發2015 1號文件
長政發 這個文件號真亂。長沙市、長壽鎮、長興縣都用。你沒說文件標題或文件內容,猜你可能是要長沙市的。貼在下面。請採納答案。長沙市人民政府
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實施意見
長政發〔2015〕1號
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市直機關有關單位:
為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加快推進我市養老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工作,根據《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國發〔2013〕35號)和《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推進養老服務業發展的實施意見》(湘政發〔2014〕22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全面深化改革為動力,以不斷滿足老年人日益增長的養老服務需求為出發點和落腳點,著力創新體制機制,激發社會活力,充分發揮政府的引導作用和市場的決定性作用,健全養老服務體系,滿足多樣化的養老服務需求,努力使發展養老服務業成為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舉措,成為擴大內需、增加就業、促進服務業發展、推動經濟轉型升級的重要力量,為長沙強力實施「三倍」,率先建成「三市」,加快現代化進程形成新的戰略支點。
(二)發展目標。到2020年,全面建成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託、機構為支撐、社會為主體的,設施齊備、功能完善、規模適度、布局合理、覆蓋城鄉的養老服務體系。「9064」養老格局(90%的老人依靠居家養老,6%的老人依託社區養老,4%的老人依賴機構養老)更加健全,養老服務產品更加豐富,市場機制不斷完善,養老服務業持續健康發展。
1.服務體系更加健全。居家養老服務設施覆蓋100%的城市社區、90%以上的鄉鎮和60%以上的農村社區;生活照料、醫療護理、精神慰藉、緊急救援等基本養老服務覆蓋所有居家老年人;每千名老年人擁有養老床位數40張以上,全市養老床位總數達到6萬張,其中,護理型床位達30%以上,社會力量舉辦或經營的養老床位達70%以上;養老服務信息管理系統實現市、區、街道、社區四級互聯互通,居家呼叫服務和應急救援服務信息網路實現城鄉全覆蓋。
2.產業規模顯著擴大。創樹2-3個全國知名的老年用品長沙品牌,培育一批帶動力強的龍頭企業和富有創新活力的中小企業,培育3-5個規模較大的連鎖服務公司,打造2-3個養老服務綜合體,建設1-2個依託生態旅遊資源的候鳥式養老基地,爭取1-2個國內外知名養老服務機構落戶長沙,爭取國內養老高端會展落戶或巡展長沙。養老服務業增加值在服務業中的比重顯著提升,機構養老和社區居家養老提供2萬個以上就業崗位,拉動就業6萬人。
3.發展環境不斷優化。養老服務業政策法規體系建立健全,行業標准科學規范,准入、退出和監管機制更加完善。全社會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意識顯著增強,支持和參與養老服務的氛圍更加濃厚,為老志願服務廣泛開展,敬老愛老助老養老傳統和文明新風得到弘揚。
二、主要任務
(一)加快健全養老服務體系。
1.全面發展居家養老服務網路。建立健全以企業和機構為主體、社區為紐帶、滿足老年人各種服務需求的居家養老服務網路。培育發展居家養老服務企業和機構,上門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潔、助急、助醫、法律援助等定製服務。加快推進城區老年人助餐點建設。加快居家養老服務信息平台、呼叫服務系統和應急救援服務網路建設。(市民政局、市衛生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文廣新局、市商務局、市司法局、各區縣市人民政府)
2.不斷發展社區養老服務。社區要無償提供辦公服務用房,引入各類專業化、社會化的養老服務組織,為社區老年人開展日間托老、醫療康復、集中就餐、文體娛樂、老年學習等符合老年人需求的養老服務項目。發揮社區公共服務設施的養老服務功能,加強社區養老服務設施與社區服務中心及社區衛生、文化、體育等設施的功能銜接,發揮綜合效益,社區各類具有為老年人服務功能的設施都要向老年人開放。2017年底,各街道至少建成一所日間照料中心或小型養老機構。(市民政局、市衛生局、市文廣新局、市體育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各區縣市人民政府)
3.大力推動社會力量興辦養老機構。在資本金、場地、人員等方面進一步降低准入門檻,優化土地供應政策,建立財政補貼制度,引導鼓勵各類所有制投資主體進入養老服務領域,使社會力量成為養老服務市場的主體。統籌規劃,建設一批布局合理、規模不一、檔次各異的社會辦養老服務機構,為經濟承受能力不同、需求標准不一的社會寄養老人提供多樣化、人性化、專業化的有償養老服務,優先滿足失智失能、空巢獨居等老年人的剛性需求。鼓勵社會力量舉辦規模化、連鎖化和家庭化、小型化養老機構。鼓勵社會資本對企業廠房、閑置校舍、賓館、招待所、公辦後勤服務設施等進行整合和改造,用於養老服務。鼓勵有條件的醫療機構改造成醫養融合的老年護理院。鼓勵發展養老地產,既可開辦營利性養老機構,也可設立公益性養老機構。鼓勵建管分離,養老服務設施由投資商興建,由專業養老機構運營。支持有意向的投資商按養老布局規劃啟動項目建設,確保到2020年新增4萬張床位。(市民政局、市國土資源局、市規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衛生局、市工商局、各區縣市人民政府)
4.辦好公辦保障性養老機構。要充分發揮公辦養老機構托底保障作用,重點為城市「三無」老人和農村五保老人提供無償供養和護理服務,為低收入家庭的失能半失能老人和失獨老人提供低償服務。到2017年底,全面完成市屬公辦養老機構提質改造工作;各區縣(市)採取政府投資、民建公助等方式,均要建成一家300張床位以上的社會福利中心;鄉鎮敬老院建設三年工作行動方案全面落實。開展公辦養老機構運營管理市場化改革試點,實施公辦養老機構入住評估輪候和財政補貼制度。(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衛生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各區縣市人民政府)
(二)統籌發展城鄉養老服務設施。
1.加強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建設。在制訂城市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時,按照人均用地主城區不少於0.1平方米,望城區和各縣(市)不少於0.2平方米的標准,分區分級規劃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用地。新建小區按照每百戶30平方米的標准配建養老服務設施,與住宅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配建養老服務設施的產權及其移交責任和義務,在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須知中公告並在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中約定。社區辦公服務用房要拿出一定比例面積用於養老服務,無養老服務設施或現有設施沒有達到每百戶20平方米標准要求的,各區、街道要通過購置、置換、租賃等方式開辟養老服務用房。養老服務設施的配建應相對獨立,並方便老年人開展活動。要按照無障礙設施工程建設相關標准和規范,推動和扶持老年人家庭無障礙設施的改造,加快推進坡道、電梯等與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公共設施改造。(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國土資源局、市規劃局、市公安局、市公安消防支隊、市殘聯、市質監局、市城管執法局、各區縣市人民政府)
2.統籌發展農村養老服務設施。要充分利用閑置的學校、鄉鎮辦公樓和村民服務中心、醫院用房以及民房等資源,按照鄉鎮辦敬老院、村辦養老服務中心(幸福院)、家辦托老所等形式,推進農村養老服務設施建設。加快敬老院提質改造,提倡鄉鎮敬老院在滿足五保老人入住需求的前提下,向社會開放,提高運營效益,使之升級轉型為農村區域性養老服務中心。區縣(市)政府用於養老服務的財政性資金重點向農村傾斜,將農村幸福院建設和運營納入財政資金補貼范疇。(市財政局、各區縣市人民政府)
(三)加強養老服務人才隊伍建設。
1.加強教育培訓。鼓勵大專院校對口專業畢業生從事養老服務工作。在中等職業學校增設養老服務相關專業和課程,加快培養老年康復、護理、營養、心理和社會工作專門人才。建立養老服務實訓基地,對社區和養老機構的從業人員開展職業技能培訓。推行職業資格認證和持證上崗制度,養老護理人員崗前培訓率達到100%、持證上崗率達到90%以上。(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各區縣市人民政府)
2.提高工作待遇。推動養老機構改善養老護理員工作條件,開展工資集體協商,提高工資福利待遇,市、區縣(市)人社部門適時發布養老護理員工資指導價位,推動建立工齡補助制度,依法繳納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費。努力提高養老護理員的社會地位,設立長沙市「養老護理員節」,每年推選 「十佳護理員」和「百名優秀護理員」。(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衛生局、各區縣市人民政府)
3.增設公益崗位。在政府投資興辦的公辦養老機構和街道(鄉鎮)、社區(村)為老服務機構中開發公益性崗位,公益性崗位應優先安排以特困人員為重點的就業困難人員,對吸納就業困難人員比例不低於60%的為老服務機構,按照相關規定給予社保補貼和崗位補貼。(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各區縣市人民政府)
(四)發揮為老服務社會組織作用。
1.積極培育為老服務社會組織。建立一批長沙特色品牌的老年產業協會、老年產品開發聯盟、養老服務行業協會、養老服務企業商會、老年護理研究會等為老服務社會組織;加強老年協會建設,全市形成覆蓋城鄉、上下聯動的四級老年協會組織網路。(市商務局、市老齡辦、市衛生局、各區縣市人民政府)
2.鼓勵社會組織參與養老服務。支持社會組織參與養老機構建設運營、養老產品開發、養老服務提供,使社會組織成為發展養老服務業的重要力量;採取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委託為老服務社會組織開展養老服務教育培訓、研究交流、咨詢評估等服務,承擔養老服務行業標准制定、服務質量評估、服務行為監督、第三方認證等事務,發揮其在行業自律、監督評估、服務中介、風險分擔等方面的作用;建立財政補貼制度,支持基層老年協會運營管理農村幸福院,開展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組織鄰里互助。(市老齡辦、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各區縣市人民政府)
3.鼓勵開展為老志願服務。建立為老志願服務登記制度、回饋制度,積極倡導機關幹部、企事業單位職工和大中小學學生參加養老志願服務活動,扶持各類為老服務志願組織開展志願服務活動,開展服務窗口創建「敬老文明號」活動及評選全市「十大孝星」活動,以孝老愛親風尚涵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市文明辦、市教育局、市老齡辦、團市委、市婦聯、市總工會、各區縣市人民政府)
(五)大力發展養老服務產業。
1.開發老年產品用品。支持企業圍繞老年人的衣食住行醫和文化娛樂等需要,開發安全有效的康復輔具、食品葯品、服裝服飾等老年用品用具和服務產品;引導銀行、保險等金融機構開發適合老年人的理財、保險等產品。(市商務局、市衛生局、市食品葯品監管局、市金融辦、各區縣市人民政府)
2.打造養老服務產業鏈。積極拓展適合老年人特點的文化娛樂、體育健身、老年大學、休閑旅遊、社區商業、健康服務、法律服務、精神慰藉等為老服務,建設一批功能完善、服務優質、輻射面廣、帶動力強的養老服務企業和養老基地,吸引上下游企業聚集,打造養老服務完整產業鏈。鼓勵房地產商建設集老年住宅、老年公寓、老年醫院、老年社區於一體的養老服務綜合體。(市商務局、市旅遊局、市衛生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文廣新局、市國土資源局、市規劃局、市老乾局、市司法局、各區縣市人民政府)
3.培育養老產業集群。將養老產業納入全市服務業發展規劃,制定長沙養老產業發展規劃,加強規劃引導,鼓勵發展中小企業,扶持發展龍頭企業,創立長沙養老品牌,提高創新發展能力,形成一批產業鏈長、覆蓋領域廣、經濟社會效益顯著的產業集群。(市發改委、市商務局、各區縣市人民政府)
三、扶持政策
1.完善土地供應政策。將養老設施建設用地納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用地計劃,並在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中予以優先安排。養老服務設施土地用途確定為醫衛慈善用地。營利性的老年公寓、老年酒店等參照經營性用地管理。由民政部門認定的非營利性養老機構建設養老服務設施,與公辦養老機構執行相同的土地使用政策,可依法使用國有劃撥土地或者集體建設用地。對營利性養老機構建設用地,應採用招拍掛等公開出讓方式供地,對利用單位自有用地興辦養老服務設施項目的,需符合城市規劃及養老產業專項規劃的有關要求可採取協議出讓方式供地,年限均不超過50年。新建養老服務設施用地依據規劃單獨辦理供地手續的,每宗地面積原則上不超過3公頃;集中配建醫療、保健、康復等醫衛設施的,不得超過 5公頃。(市國土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規劃局、市民政局、市衛生局、市工商局,各區縣市人民政府)
享受劃撥用地政策的非營利性養老機構,可變更為營利性養老機構,變更性質時,可辦理協議出讓(租賃)土地手續,補繳出讓金(租金)。養老服務設施用地轉讓,其地上所建養老服務設施應整體轉讓,不得分割轉讓和分割銷售。嚴禁將養老設施建設用地改變規劃條件進行房地產等經營性用地項目的開發,對於擬改變土地用途的養老服務設施用地應當由政府收回處置。(市國土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規劃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工商局)
2015年開始, 對社會力量提供的床位數在200張、500 張和1000 張以上的養老服務投資項目,可分別列入各級服務業重點項目,優先給予用地保障。鼓勵將閑置的廠房、倉儲用房、學校、培訓中心、度假村、農庄等存量房產和土地改建為養老服務設施,支持使用農村集體建設用地興辦養老服務機構。(市國土資源局、市規劃局、市發改委、各區縣市人民政府)
2.完善稅費優惠政策。對養老機構提供的養護服務免徵營業稅;對經認定的非營利性養老機構符合條件的收入免徵企業所得稅。
非營利性養老機構建設養老服務設施,其所繳配套費全額由財政預算安排專項支出,通過市民政局預算安排給養老機構,營利性養老機構其所繳配套費的50%由財政預算安排專項支出,通過市民政局預算安排給養老機構。養老服務機構確有困難,依照《湖南省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規定》,可以到所在地殘聯申請減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養老機構用水、用氣(燃料)等與居民用戶實行同質同價,用電按居民生活用地計價。
3.完善投融資政策。市、區縣(市)、鄉鎮(街道)應加大投入,安排財政性資金支持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市、區縣(市)兩級福彩公益金50%以上要用於支持發展養老服務業,並隨老年人口的增加逐步提高投入比例。體育彩票公益金要為老年活動陣地配備健身器材。充分利用中小企業、科技創新、創業投資等方面的扶持資金以及醫療衛生資金、就業資金、社會保障基金等,發揮投入合力,採取投入資本金、直接補助、項目補貼、財政貼息、風險補償金、產業發展基金、股權投資等方式加大政府扶持力度,並積極引導社會資本加速進入養老領域。鼓勵金融機構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拓寬信貸抵押擔保物范圍,加大對養老服務業的有效信貸投入。鼓勵養老企業拓寬市場化融資渠道,增強自身「造血」功能。(市財政局、市體育局、市金融辦、市發改委、市文廣新局、市科技局,各區縣市人民政府)
4.完善醫養融合政策。制定衛生、醫保支持老年護理院發展政策,鼓勵社會資本舉辦老年護理院,為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養老醫療服務。有條件的養老機構,可申請設立醫療機構或老年護理院,符合條件的可納入醫保定點范圍。不具備內設醫療機構的養老機構應與周邊醫院、社區醫療衛生服務機構合作,實現資源共享。鼓勵衛生技術人員到養老機構工作,養老機構內設醫療機構聘用醫生、護士、葯劑師等衛生技術人員,在資格認定、職稱評定、技術准入和推薦評優等方面,享受與公立醫療機構同等待遇。(市衛生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民政局、各區縣市人民政府)
5.調整居家養老服務補貼政策。建立日間照料中心和居家養老服務中心分級分類補助標准,經驗收達標,日間照料中心建設補貼按照一、二類標准,市財政一次性分別補貼10萬元、8萬元;運營補貼按照一、二類標准,市財政每年分別補貼5萬元、4萬元。城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運營補貼按照一、二類標准,市財政每年分別補貼3萬元、2萬元。區縣(市)財政投入不得低於市級財政補貼標准。(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各區縣市人民政府)
6.居家養老政府購買服務補貼提標擴面。對本市戶籍的城區困難老年人實施基本養老服務補貼,服務補貼以購買服務的方式實施。年滿60周歲的失能半失能低收入家庭老人以及百歲老人,可申請每月300元的服務補貼;年滿60周歲的失能半失能低保老人、失獨低收入老人,年滿70周歲的低保老人、失能半失能低收入老人,可申請每月400元的服務補貼;年滿60周歲的失能半失能散居「三無」 老人,年滿70周歲的散居「三無」老人、失獨低收入老人,獲市級以上勞模稱號的低收入老人,可申請每月500元的服務補貼。服務補貼由市、區兩級財政按照1:2分攤。服務補貼以購買服務的方式實施。上述對象入住養老機構的,服務補貼可抵扣入住費用。農村困難老人和縣市城鎮困難老人的居家養老政府購買服務補貼由各區縣(市)具體制定實施辦法。(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老齡辦、各區縣市政府)
7.建立養老機構建設財政補貼制度。對區縣(市)社會福利中心,市福彩公益金應給與重點支持。對社會力量興辦的養老機構,財政部門按每張床位按照新建1萬元、改建5000元的標准給予建設補貼,芙蓉區、天心區、開福區、雨花區、長沙縣和高新區,市、區(縣)財政按4:6的比例負擔。嶽麓區、望城區、瀏陽市和寧鄉縣,市、區(縣)財政按6:4的比例負擔。(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各區縣市人民政府)
8.建立社會辦養老機構運營補貼制度。公辦民營和社會辦養老機構收住本市戶籍社會寄養老人,運營補貼按實際入住老人數每床每月補助160元,由市、區(縣市)兩級財政按照建設補貼的比例負擔。社會辦養老機構經批准收住「三無」、「五保」老人的,區縣(市)財政部門按公辦養老機構標准全額補貼的基礎上,上浮10%。上述基本養老服務補貼、養老機構(含日間照料中心和居家養老服務中心)建設和運營補貼市、區兩級財政均要建立自然增長機制。(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各區縣市人民政府)
9.建立財政補貼保費制度。支持和鼓勵養老機構購買養老機構責任險,將養老機構場地責任險和「三無」、「五保」老人意外傷害險納入財政補貼范圍。鼓勵老年人投保健康保險、長期護理保險、意外傷害保險等人身保險產品,鼓勵和引導商業保險公司開展相關業務。(市財政局、市金融辦、市民政局、各區縣市人民政府)
10.完善市場監管機制。健全養老服務行業准入和退出機制。逐步完善養老服務業行業標准,按照屬地監管原則,強化區縣(市)對養老機構服務范圍、服務質量和服務收費的日常監督。公辦養老機構實行政府定價,社會辦養老機構實行市場定價機制。量化養老服務業發展目標,制定科學合理的考核機制。建立養老服務業統計體系和需求評估體系。開發養老服務管理信息平台,准確、及時、全面反映養老服務發展規模、水平、行業結構等基本情況。充分利用電子政務網路,建立全市養老機構數據直報系統,加強養老機構信息採集、儲存、統計和分析。建立養老服務評估制度,委託第三方專業機構對政府資助的養老項目和補助對象進行養老需求和服務質量評估,根據評估結果確定老年人享受基本養老服務、政府支持的層級類型和輪候順序。(市民政局、市物價局、市統計局、各區縣市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長沙市發展養老服務業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市養老服務業發展的總體設計、統籌協調、整體推進和督促落實,由市長任組長,常務副市長、分管副市長任副組長,研究室、民政、發展改革、住房城鄉建設、工業和信息化、財政、老齡、規劃、國土資源、教育、衛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商務、工商、稅務、金融、質檢、公安消防、食品葯品監督等部門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民政局。成立長沙市養老服務指導中心,承擔對全市養老服務業發展的指導工作,負責促進我市養老服務業健康快速發展,其人員編制在市民政局內部調劑解決。區縣(市)政府參照設立發展養老服務業工作機構。
(二)健全體制機制。市直各相關部門、各區縣(市)政府要高度重視養老服務業發展,切實履行統籌規劃、政策扶持、資金引導、典型示範、監督管理等職責,研究制訂加快推進養老服務業發展的政策措施,認真落實養老服務業發展的相關任務要求,形成齊抓共管、整體推進的工作格局。民政部門要牽頭履行業務監管職能,加強宏觀引導、行業規范、業務指導、信息發布和監督管理。老齡工作機構要發揮綜合協調作用,加強督促指導工作。發改部門要將養老服務業發展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支持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物價部門要探索建立科學合理的養老服務定價機制。財政部門要逐步建立符合養老服務業發展需要的公共財政投入增長機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制定養老服務公益性崗位細則,加強醫療保險定點管理、養老服務人員管理、職業技能培訓與鑒定工作。衛生部門要研究醫養結合服務模式,提升醫療服務能力。規劃、國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要編制規劃、落實政策,統籌養老服務設施建設和土地供應。稅務部門要落實稅收優惠政策。商務、金融、文化、體育、教育、旅遊、廣電、新聞出版、公安、消防、質監、工商、食品葯品監管等部門要按各自職責創新政策,加大對養老服務業的扶持力度。
(三)強化督促檢查。從2015年起,將重點任務(詳見附表)分解並納入對各區縣(市)政府和市直有關部門年度績效考核內容和為民辦實事工程,確保責任到位,任務落實。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對市直有關部門和區縣(市)政府工作情況的督促檢查,及時向市政府報告,市政府適時組織專項督查。
五、本意見自2015年2月20日起實行。
附:《長沙市發展養老服務業配套政策制定任務分工表》
長沙市人民政府
2015年1月20日
㈧ 國家政策針對個人小型企業貸款有什麼政策
為進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2012年4月19日,國務院以國發〔2012〕14號印發《關於進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的意見》。該《意見》分充分認識進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的重要意義、進一步加大對小型微型企業的財稅支持力度、努力緩解小型微型企業融資困難、進一步推動小型微型企業創新發展和結構調整、加大支持小型微型企業開拓市場的力度、切實幫助小型微型企業提高經營管理水平、促進小型微型企業集聚發展、加強對小型微型企業的公共服務8部分。
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的意見
國發〔2012〕1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小型微型企業在增加就業、促進經濟增長、科技創新與社會和諧穩定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具有重要的戰略意義。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小型微型企業的發展,出台了一系列財稅金融扶持政策,取得了積極成效。但受國內外復雜多變的經濟形勢影響,當前,小型微型企業經營壓力大、成本上升、融資困難和稅費偏重等問題仍很突出,必須引起高度重視。為進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進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的重要意義
(一)增強做好小型微型企業工作的信心。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對當前小型微型企業發展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要高度重視,增強信心,加大支持力度,把支持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作為鞏固和擴大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沖擊成果、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重要舉措,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上。要科學分析,正確把握,積極研究採取更有針對性的政策措施,幫助小型微型企業提振信心,穩健經營,提高盈利水平和發展後勁,增強企業的可持續發展能力。
二、進一步加大對小型微型企業的財稅支持力度
(二)落實支持小型微型企業發展的各項稅收優惠政策。提高增值稅和營業稅起征點;將小型微利企業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政策,延長到2015年底並擴大范圍;將符合條件的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範平台中的技術類服務平台納入現行科技開發用品進口稅收優惠政策范圍;自2011年11月1日至2014年10月31日,對金融機構與小型微型企業簽訂的借款合同免徵印花稅,將金融企業涉農貸款和中小企業貸款損失准備金稅前扣除政策延長至2013年底,將符合條件的農村金融機構金融保險收入減按3%的稅率徵收營業稅的政策延長至2015年底。加快推進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逐步解決服務業營業稅重復征稅問題。結合深化稅收體制改革,完善結構性減稅政策,研究進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業發展的稅收制度。
(三)完善財政資金支持政策。充分發揮現有中小企業專項資金的支持引導作用,2012年將資金總規模由128.7億元擴大至141.7億元,以後逐年增加。專項資金要體現政策導向,增強針對性、連續性和可操作性,突出資金使用重點,向小型微型企業和中西部地區傾斜。
(四)依法設立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基金。基金的資金來源包括中央財政預算安排、基金收益、捐贈等。中央財政安排資金150億元,分5年到位,2012年安排30億元。基金主要用於引導地方、創業投資機構及其他社會資金支持處於初創期的小型微型企業等。鼓勵向基金捐贈資金。對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等向基金捐贈資金的,企業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個人在申報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30%以內的部分,准予在計算繳納所得稅稅前扣除。
(五)政府采購支持小型微型企業發展。負有編制部門預算職責的各部門,應當安排不低於年度政府采購項目預算總額18%的份額專門面向小型微型企業采購。在政府采購評審中,對小型微型企業產品可視不同行業情況給予6%-10%的價格扣除。鼓勵大中型企業與小型微型企業組成聯合體共同參加政府采購,小型微型企業占聯合體份額達到30%以上的,可給予聯合體2%-3%的價格扣除。推進政府采購信用擔保試點,鼓勵為小型微型企業參與政府采購提供投標擔保、履約擔保和融資擔保等服務。
(六)繼續減免部分涉企收費並清理取消各種不合規收費。落實中央和省級財政、價格主管部門已公布取消的行政事業性收費。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三年內對小型微型企業免徵部分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行政事業性收費。清理取消一批各省(區、市)設立的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規范涉及行政許可和強制准入的經營服務性收費。繼續做好收費公路專項清理工作,降低企業物流成本。加大對向企業亂收費、亂罰款和各種攤派行為監督檢查的力度,嚴格執行收費公示制度,加強社會和輿論監督。完善涉企收費維權機制。
三、努力緩解小型微型企業融資困難
(七)落實支持小型微型企業發展的各項金融政策。銀行業金融機構對小型微型企業貸款的增速不低於全部貸款平均增速,增量高於上年同期水平,對達到要求的小金融機構繼續執行較低存款准備金率。商業銀行應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信貸政策的小型微型企業給予信貸支持。鼓勵金融機構建立科學合理的小型微型企業貸款定價機制,在合法、合規和風險可控前提下,由商業銀行自主確定貸款利率,對創新型和創業型小型微型企業可優先予以支持。建立小企業信貸獎勵考核制度,落實已出台的小型微型企業金融服務的差異化監管政策,適當提高對小型微型企業貸款不良率的容忍度。進一步研究完善小企業貸款呆賬核銷有關規定,簡化呆賬核銷程序,提高小型微型企業貸款呆賬核銷效率。優先支持符合條件的商業銀行發行專項用於小型微型企業貸款的金融債。支持商業銀行開發適合小型微型企業特點的各類金融產品和服務,積極發展商圈融資、供應鏈融資等融資方式。加強對小型微型企業貸款的統計監測。
(八)加快發展小金融機構。在加強監管和防範風險的前提下,適當放寬民間資本、外資、國際組織資金參股設立小金融機構的條件。適當放寬小額貸款公司單一投資者持股比例限制。支持和鼓勵符合條件的銀行業金融機構重點到中西部設立村鎮銀行。強化小金融機構主要為小型微型企業服務的市場定位,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優化業務流程,提高服務效率。引導小金融機構增加服務網點,向縣域和鄉鎮延伸。符合條件的小額貸款公司可根據有關規定改制為村鎮銀行。
(九)拓寬融資渠道。搭建方便快捷的融資平台,支持符合條件的小企業上市融資、發行債券。推進多層次債券市場建設,發揮債券市場對微觀主體的資金支持作用。加快統一監管的場外交易市場建設步伐,為尚不符合上市條件的小型微型企業提供資本市場配置資源的服務。逐步擴大小型微型企業集合票據、集合債券、集合信託和短期融資券等發行規模。積極穩妥發展私募股權投資和創業投資等融資工具,完善創業投資扶持機制,支持初創型和創新型小型微型企業發展。支持小型微型企業採取知識產權質押、倉單質押、商鋪經營權質押、商業信用保險保單質押、商業保理、典當等多種方式融資。鼓勵為小型微型企業提供設備融資租賃服務。積極發展小型微型企業貸款保證保險和信用保險。加快小型微型企業融資服務體系建設。深入開展科技和金融結合試點,為創新型小型微型企業創造良好的投融資環境。
(十)加強對小型微型企業的信用擔保服務。大力推進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繼續執行對符合條件的信用擔保機構免徵營業稅政策,加大中央財政資金的引導支持力度,鼓勵擔保機構提高小型微型企業擔保業務規模,降低對小型微型企業的擔保收費。引導外資設立面向小型微型企業的擔保機構,加快推進利用外資設立擔保公司試點工作。積極發展再擔保機構,強化分散風險、增加信用功能。改善信用保險服務,定製符合小型微型企業需求的保險產品,擴大服務覆蓋面。推動建立擔保機構與銀行業金融機構間的風險分擔機制。加快推進企業信用體系建設,切實開展企業信用信息徵集和信用等級評價工作。
(十一)規范對小型微型企業的融資服務。除銀團貸款外,禁止金融機構對小型微型企業貸款收取承諾費、資金管理費。開展商業銀行服務收費檢查。嚴格限制金融機構向小型微型企業收取財務顧問費、咨詢費等費用,清理糾正金融服務不合理收費。有效遏制民間借貸高利貸化傾向以及大型企業變相轉貸現象,依法打擊非法集資、金融傳銷等違法活動。嚴格禁止金融從業人員參與民間借貸。研究制定防止大企業長期拖欠小型微型企業資金的政策措施。
四、進一步推動小型微型企業創新發展和結構調整
(十二)支持小型微型企業技術改造。中央預算內投資擴大安排用於中小企業技術進步和技術改造資金規模,重點支持小型企業開發和應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裝備,提高自主創新能力、促進節能減排、提高產品和服務質量、改善安全生產與經營條件等。各地也要加大對小型微型企業技術改造的支持力度。
(十三)提升小型微型企業創新能力。完善企業研究開發費用所得稅前加計扣除政策,支持企業技術創新。實施中小企業創新能力建設計劃,鼓勵有條件的小型微型企業建立研發機構,參與產業共性關鍵技術研發、國家和地方科技計劃項目以及標准制定。鼓勵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向小型微型企業轉移擴散技術創新成果。支持在小型微型企業集聚的區域建立健全技術服務平台,集中優勢科技資源,為小型微型企業技術創新提供支撐服務。鼓勵大專院校、科研機構和大企業向小型微型企業開放研發試驗設施。實施中小企業信息化推進工程,重點提高小型微型企業生產製造、運營管理和市場開拓的信息化應用水平,鼓勵信息技術企業、通信運營商為小型微型企業提供信息化應用平台。加快新技術和先進適用技術在小型微型企業的推廣應用,鼓勵各類技術服務機構、技術市場和研究院所為小型微型企業提供優質服務。
(十四)提高小型微型企業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水平。中小企業知識產權戰略推進工程以培育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優勢小型微型企業為重點,加強宣傳和培訓,普及知識產權知識,推進重點區域和重點企業試點,開展面向小型微型企業的專利輔導、專利代理、專利預警等服務。加大對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產品的打擊力度,維護市場秩序,保護創新積極性。
(十五)支持創新型、創業型和勞動密集型的小型微型企業發展。鼓勵小型微型企業發展現代服務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現代農業和文化產業,走「專精特新」和與大企業協作配套發展的道路,加快從要素驅動向創新驅動的轉變。充分利用國家科技資源支持小型微型企業技術創新,鼓勵科技人員利用科技成果創辦小型微型企業,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實施創辦小企業計劃,培育和支持3000家小企業創業基地,大力開展創業培訓和輔導,鼓勵創辦小企業,努力擴大社會就業。積極發展各類科技孵化器,到2015年,在孵企業規模達到10萬家以上。支持勞動密集型企業穩定就業崗位,推動產業升級,加快調整產品結構和服務方式。
(十六)切實拓寬民間投資領域。要盡快出台貫徹落實國家有關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政策的實施細則,促進民間投資便利化、規范化,鼓勵和引導小型微型企業進入教育、社會福利、科技、文化、旅遊、體育、商貿流通等領域。各類政府性資金要對包括民間投資在內的各類投資主體同等對待。
(十七)加快淘汰落後產能。嚴格控制高污染、高耗能和資源浪費嚴重的小型微型企業發展,防止落後產能異地轉移。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綜合運用財稅、金融、環保、土地、產業政策等手段,支持小型微型企業加快淘汰落後技術、工藝和裝備,通過收購、兼並、重組、聯營和產業轉移等獲得新的發展機會。
五、加大支持小型微型企業開拓市場的力度
(十八)創新營銷和商業模式。鼓勵小型微型企業運用電子商務、信用銷售和信用保險,大力拓展經營領域。研究創新中國國際中小企業博覽會辦展機制,促進在國際化、市場化、專業化等方面取得突破。支持小型微型企業參加國內外展覽展銷活動,加強工貿結合、農貿結合和內外貿結合。建設集中采購分銷平台,支持小型微型企業通過聯合採購、集中配送,降低采購成本。引導小型微型企業採取抱團方式「走出去」。培育商貿企業集聚區,發展專業市場和特色商業街,推廣連鎖經營、特許經營、物流配送等現代流通方式。加強對小型微型企業出口產品標準的培訓。
(十九)改善通關。推進分類通關改革,積極研究為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型企業提供擔保驗放、集中申報、24小時預約通關和不實行加工貿易保證金台賬制度等便利通關措施。擴大「屬地申報,口岸驗放」通關模式適用范圍。擴大進出口企業享受預歸類、預審價、原產地預確定等措施的范圍,提高企業通關效率,降低物流通關成本。
(二十)簡化加工貿易內銷手續。進一步落實好促進小型微型加工貿易企業內銷便利化相關措施,允許聯網企業「多次內銷、一次申報」,並可在內銷當月內集中辦理內銷申報手續,縮短企業辦理時間。
(二十一)開展集成電路產業鏈保稅監管模式試點。允許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型集成電路設計企業作為加工貿易經營單位開展加工貿易業務,將集成電路產業鏈中的設計、晶元製造、封裝測試企業等全部納入保稅監管范圍。
六、切實幫助小型微型企業提高經營管理水平
(二十二)支持管理創新。實施中小企業管理提升計劃,重點幫助和引導小型微型企業加強財務、安全、節能、環保、用工等管理。開展企業管理創新成果推廣和標桿示範活動。實施小企業會計准則,開展培訓和會計代理服務。建立小型微型企業管理咨詢服務制度,支持管理咨詢機構和志願者面向小型微型企業開展管理咨詢服務。
(二十三)提高質量管理水平。落實小型微型企業產品質量主體責任,加強質量誠信體系建設,開展質量承諾活動。督促和指導小型微型企業建立健全質量管理體系,嚴格執行生產許可、經營許可、強制認證等准入管理,不斷增強質量安全保障能力。大力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理念和方法,嚴格執行國家標准和進口國標准。加強品牌建設指導,引導小型微型企業創建自主品牌。鼓勵制定先進企業聯盟標准,帶動小型微型企業提升質量保證能力和專業化協作配套水平。充分發揮國家質檢機構和重點實驗室的輻射支撐作用,加快質量檢驗檢疫公共服務平台建設。
(二十四)加強人力資源開發。加強對小型微型企業勞動用工的指導與服務,拓寬企業用工渠道。實施國家中小企業銀河培訓工程和企業經營管理人才素質提升工程,以小型微型企業為重點,每年培訓50萬名經營管理人員和創業者。指導小型微型企業積極參與高技能人才振興計劃,加強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工作,國家專業技術人才知識更新工程等重大人才工程要向小型微型企業傾斜。圍繞《國家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確定的重點領域,開展面向小型微型企業創新型專業技術人才的培訓。完善小型微型企業職工社會保障政策。
(二十五)制定和完善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小型微型企業就業的政策。對小型微型企業新招用高校畢業生並組織開展崗前培訓的,按規定給予培訓費補貼,並適當提高培訓費補貼標准,具體標准由省級財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確定。對小型微型企業新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並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1年的社會保險補貼,政策執行期限截至2014年底。改善企業人力資源結構,實施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切實落實已出台的鼓勵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的稅費減免、小額擔保貸款等扶持政策,加大公共就業服務力度,提高高校畢業生創辦小型微型企業成功率。
七、促進小型微型企業集聚發展
(二十六)統籌安排產業集群發展用地。規劃建設小企業創業基地、科技孵化器、商貿企業集聚區等,地方各級政府要優先安排用地計劃指標。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開發區以及工業園區等各類園區要集中建設標准廠房,積極為小型微型企業提供生產經營場地。對創辦三年內租用經營場地和店鋪的小型微型企業,符合條件的,給予一定比例的租金補貼。
(二十七)改善小型微型企業集聚發展環境。建立完善產業集聚區技術、電子商務、物流、信息等服務平台。發揮龍頭骨幹企業的引領和帶動作用,推動上下游企業分工協作、品牌建設和專業市場發展,促進產業集群轉型升級。以培育農村二、三產業小型微型企業為重點,大力發展縣域經濟。開展創新型產業集群試點建設工作。支持能源供應、排污綜合治理等基礎設施建設,加強節能管理和「三廢」集中治理。
八、加強對小型微型企業的公共服務
(二十八)大力推進服務體系建設。到2015年,支持建立和完善4000個為小型微型企業服務的公共服務平台,重點培育認定500個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範平台,發揮示範帶動作用。實施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台網路建設工程,支持各省(區、市)統籌建設資源共享、服務協同的公共服務平台網路,建立健全服務規范、服務評價和激勵機制,調動和優化配置服務資源,增強政策咨詢、創業創新、知識產權、投資融資、管理診斷、檢驗檢測、人才培訓、市場開拓、財務指導、信息化服務等各類服務功能,重點為小型微型企業提供質優價惠的服務。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商會)的橋梁紐帶作用,提高行業自律和組織水平。
(二十九)加強指導協調和統計監測。充分發揮國務院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的統籌規劃、組織領導和政策協調作用,明確部門分工和責任,加強監督檢查和政策評估,將小型微型企業有關工作列入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年度考核范圍。統計及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對小型微型企業的調查統計工作,盡快建立和完善小型微型企業統計調查、監測分析和定期發布制度。
各地區、各部門要結合實際,研究制定本意見的具體貫徹落實辦法,加大對小型微型企業的扶持力度,創造有利於小型微型企業發展的良好環境。
國務院
二○一二年四月十九日[
㈨ 怎樣開鄉鎮銀行
村鎮銀行籌建工作方案
為解決農村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網點覆蓋率低,金融供給不足,競爭不充分等問題,促進農村地區形成投資多元化、種類多樣、覆蓋全面、治理靈活、服務高效的銀行業金融服務體系,以更好的改進和加強農村金融服務,進一步支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社,促進地方經濟發展。根據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印發[村鎮銀行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銀監發[2007]5號)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印發[村鎮銀行組建審批工作指引]的通知》(銀監發[2007]8號)的有關規定和要求,結合平羅縣農村金融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一、 籌建工作組織
為更好的加強籌建工作組織領導,做好村鎮銀行籌建工作,選擇7名符合發起人資格條件,有投資意向,具有良好的社會記錄和誠心記錄的公司工作人員和自然人,成立組建村鎮銀行籌建工作小組,負責各項籌備工作,並作為村鎮銀行籌建和開業的申請人。
籌建工作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
成員:(具體情況)
二、 籌建概況
1、 籌建機構名稱:平羅縣xx村鎮銀行
2、 注冊資本:人民幣xx萬元
3、 股本結構。本村鎮銀行的股本設置為每元xx為一股。
(具體情況)
三、 組織構架
建立健全股東代表大會、董事會、監事會機構、規范各自的職責和義務。建立決策、執行和監督機制。董事長為法定代表人,董事及其他從業人員的配備按有關規定執行。
(一) 股東代表大會
股東代表大會是本村鎮銀行的權利機構。本村鎮銀行的發起人組成股東代表大會,股東代表大會按照章程規定行使股東大會職權。具體行使下列職權:
1、 制定和修改章程;
2、 選舉更換董事、監事以及董事會的經理;
3、 審議通過基本管理制度;
4、 審議批准年度工作報告;
5、 審議決定固定資產購置以及其他重要經營活動;
6、 審議批准年度財務預、決算方案、彌補虧損方案;
7、 審議決定管理和工作人員的薪酬;
8、 對合並、分立、解散和清算等做出決議;
9、 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二)、董事及其他從業人員配備
董事會負責本村鎮銀行的經營管理,由股東大會選舉產生。擬設董事長1名(法定代表人),董事x名,董事會成員任職資格報監管部門批准。董事會成員任期3年,期滿後可連選連任。本村鎮銀行設行長1名,副行長x名。設立營業部、營銷部、辦公室等部門。從業人員的配備情況根據具體情況決定。
四、 主要管理制度制度計劃
制定本村鎮銀行章程,董事會、監事會議事規則,監事會監督辦法,財務管理辦法,存、貸款管理辦法,安全保衛制度,信息披露制度,村鎮銀行與當地政府工作協調制度,董事會及工作人員職責,各崗位工作人員職責等管理制度。
五、 籌建工作步驟和時間安排
(一) 籌建工作步驟
1、確認組建對象。根據《村鎮銀行管理暫行規定》確定的組建條件確定組建對象,由監管部門、政府把關指導,使籌建工作和規合法。
2、成立籌建工作小組。推舉一名組長,負責各項籌備工作,籌建工作小組作為平羅縣xx村鎮銀行籌建和開業的申請人。
3、搞好調研。組織人員對設立平羅縣村鎮銀行的可行性進行調研,實事求是,充分論證設立村鎮銀行的可行性。
4、制定籌建方岸和募股說明書,開展募股工作,完成預計的募股任務。
5、確定發起人。籌建工作小組應制定募股方案和發起人募股說明書,設置合理股權結構,按照公開、公正和自願原則徵集發起人,討論通過發起人協議書並簽定發起人協議書。發起人可以書面委託其他人簽署發起人協議書。
6、預先核准名稱。籌建工作小組向平羅縣工商局提出申請,預先核准擬設立的平羅縣xx村鎮銀行的名稱。
7、申請籌建。在各項籌備准備工作完成且符合要求後,籌建工作小組向寧夏銀監局提出籌建申請。
(二)時間安排
1、籌建准備階段:2008年2月2日至2月15日。
2、籌建申報階段:2008年2月15日至籌建批准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