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什麼是公司金融
完整的公司金融理論應該研究以下三部分內容:一是公司的融資結構即資本結構;二是與資本結構相聯系的公司治理結構;三是公司融資的技術問題,如融資產品定價、融資時機與方式、融資工具創新、融資風險控制等。
② 什麼是公司金融
其實就是公司財務,研究公司資金的管理和運用,包括企業的融資,資本使用,分紅等等一系列問題。
③ 求簡述金融市場理論的主要內容
金融理論在經濟學中的歷史相當之短。經濟學家們很早就意識到信貸市場的基本經濟職能,但他們並不熱衷於分析更多內容。因此,早期對金融市場的觀點大多直觀,主要是由實踐者形成的。最早對金融市場的理論框架,尤其是路易舍利耶的成果 (1900) ,基本上被理論家和實踐者共同忽略了。
④ 金融中介理論的主要內容
這一部分詳細論述 20 世紀 60 年代以來的金融中介理論的主要內容及其發展過程。以中介形成與影響發展的主要因素為中線論述。 跨期交易結果的不確定性可分為個人不確定性和社會不確定性,當面向個人的不確定性在某種程度上結合起來,即從結果上表現為經濟社會總體的不確定性時,社會不確定性就產生了。假定無論社會不確定性還是個人不確定性都是經濟社會所固有的,從某種意義講,個人並不能通過其他資源的使用就減少這些成本。
Bryant(1980) 和 Diamond & Dybvig(1983) 研究了在個人面臨消費不確定性時銀行類中介的作用。在他們的研究中,銀行負債是作為平滑消費波動的機制而出現的,而不是執行交易媒介的功能。銀行為家庭提供防範影響消費需求(路徑)的意外流動性沖擊的保險手段。
Diamond & Dybvig(1983) 模型(以下簡稱 DD 模型)的前提假設為:假定從投資機會中獲得的支付與消費者的期望消費路徑不一致,消費者的消費需求是隨機的。除非他們通過中介在一定程度上分散了消費沖擊,否則滿足這些隨機消費需求會要求消費者提前結束投資。 Diamond & Dybvig(1983 , 1985) 模型認為在投資者面對獨立流動性沖擊的經濟中,金融中介提供的存款合同可改進市場配置。而市場不能為防範流動性提供完全保險,因而不能導致有效的資源配置。實際上, DD 模型的金融中介為個人投資者提供了一種風險保障。投資者可以利用金融中介來提高自己在孤立狀態下備用投資的可能性。一方面,他可以避免投資機會中固有的風險;另一方面,可以避免消費需要中固有的風險。在 DD 模型中,在沒有交易成本的情況下,投資者之間可直接訂立合約,以獲得與利用金融中介相同的投資結果。但是,由於道德風險的原因,這樣的私人合約會最終走向解體。
Diamond & Dybvig 假定活期存款是不能交易的,且沒有考慮其他證券市場。 Jacklin(1987) 和 Haubrich & King(1990) 也認為金融中介的存在依賴於上述假定。 Hellwig(1994) 和 von Thadden(1998) 考察了在 Diamond & Dybvig 模型中加入其他條件時銀行的功能問題。為了回應 Jacklin(1987) 、 Haubrich & King(1990) 、 Hellwig(1994) 和 von Thadden(1998) , Diamond ( 1997 )發展了一個包含銀行和證券市場的模型,考慮了在市場上代理人有限參與的情況。文章的重點是關於銀行流動性的提供和市場深度的相互作用。代理人參與證券市場越多,銀行提供額外流動性的能力越弱。
Allen & Gale(1997) 考慮了金融中介的不同的平滑功能,也就是所提供的平滑跨代風險轉移機制。在迭代模型中,市場是不完全的,但是 Allen & Gale 指出,長期存在的金融中介是提供這種跨期平滑作用的制度機制。中介持有所有資產,為每一代人提供存款合約。在積累了大量儲備之後,中介為每一代人的存款提供獨立於真實紅利實現情況的不變收益。
上述分析主要是針對個人的消費風險所引起的不確定性。投資不確定性會引起風險厭惡型的投資者進行多樣化投資,而金融中介可以減少個人持有多樣化組合的成本。這在下一部分會詳細分析。 交易成本曾經是解釋金融中介存在的一個主要因素,正如 Benston George ( 1976 ) ) 所述:「這一行業(指金融中介業)存在的原因在於交易成本」。交易成本包括貨幣交易成本、搜尋成本、監督和審計成本等。其中搜尋成本、監督和審計成本放在信息與金融中介部分介紹。
新金融中介理論的先驅格利和肖及其後繼者 Benston George ( 1976 )和 Fama(1980) 認為,由於金融資產交易技術中的不可分性和非凸性,阿羅—德布魯範式中理想的無磨擦的完全信息金融市場已不再存在,因而就需要金融中介參與金融交易;金融中介可視為單個借貸者在交易中克服交易成本、尋求規模經濟的聯合,並指出金融中介存在的原因在於交易成本,提出了金融中介理論中的交易成本思路,從而開創了新金融中介理論。金融中介降低交易成本的主要方法是利用技術上的規模經濟和范圍經濟。也可以這樣說,規模經濟和(或)范圍經濟起源於交易成本。若存在與任何金融資產交易相關的固定交易成本,那麼,和直接融資情況下借貸雙方一對一的交易相比,通過金融中介的交易就可以利用規模經濟降低交易成本。之所以有規模經濟存在,是因為在金融市場上,當交易量增加時,一項交易的總成本增加得很少。從整個社會的儲蓄投資過程看 ,中介手段有助於提高儲蓄和投資水平以及在各種可能的投資機會之間更有效地分配稀缺的儲蓄 ,這被稱之為金融中介的「分配技術」。同時 ,金融中介還可通過協調借貸雙方不同的金融需求而進一步降低金融交易的成本 ,並且依靠中介過程創造出各種受到借貸雙方歡迎的新型金融資產,這被稱之為「中介技術」(孫傑, 1998 ;張傑 2001 )
Klein(1973) 認為多樣化成本是出現金融中介的必要條件,並且注意到這「提供了一種聚合資財的經濟刺激,而中介機構則是如此聚合資財的合乎邏輯的工具」。 Kane & Buser(1979) 研究了美國商業銀行持有證券的多樣化程度。金融中介的規模經濟還表現在它能更好地開發專門技術來降低交易成本。互助基金、銀行和其他金融中介開發了計算機專門技術,使之能以極低的成本提供多種便利的服務。
另一類型的規模經濟與流動性保險相關。按照大數法則,大的投資者聯合將能夠投資於流動性弱但收益性高的證券,並且保持足夠流動性以滿足單個投資者的需要。這一討論並非僅僅適用於銀行業,對保險活動或存貨管理同樣有效。
Freixas & Rochet(1997 )認為范圍經濟主要涉及支付和存款服務之間,無論在經驗還是理論層次上,范圍經濟並不易准確陳述。 Anthony Saunders(1997) 指出金融中介形成的產品間成本協同節約的能力為范圍經濟。比如說,計算機化可以使有關客戶和他們需求的重要信息得以儲存和共同使用。技術使得金融機構共同使用自己的資源投入(如資本和勞動力),以較低的成本(所謂較低的價格是與這些金融服務產品各自獨立生產時相比)生產出一系列金融服務產品。
80 年代以來有大量文獻考察了不同金融服務行業中的規模經濟和范圍經濟。關於銀行,除了最小規模的銀行外,許多早期的研究都沒能發現規模經濟( Benston et al. , 1983 ; Berger et al . , 1987 ; Gilligan & Smirlock , 1984 ; Gilligan , Smirlock & Marshall , 1984 ; Kolari & Zardkoohi , 1987 ; Lawrence , 1989 ; Lawrence & Shay , 1986 )。最近,由於數據的完善和測量技術的提高,人們發現規模在 $1 億到 $50 億之間的銀行存在規模經濟( Mester , 1990 ; Noulas et al. , 1990 ; Shaffer , 1988 ; Hunter et al. , 1990 )。關於范圍經濟,不論是在存款、貸款及以其他傳統銀行產品業務中找證據,還是從表內與表外業務中找證據,有關成本互補的證據最多隻是很弱。對非銀行金融業的研究相對較少,幾乎都說明規模經濟和范圍經濟不存在 (Mester , 1987 ; Lecompte & Smith , 1990 ; Fields & Murphy , 1989 ; Grace & Timme , 1992 ; Goldberg et al. , 1991 )(上述關於規模經濟和范圍經濟的實證來自於 Anthony Saunders,1997 )。 運用信息不對稱來解釋金融中介的存在,是 20 世紀 70 年代金融中介理論的熱點。我們通常認為關於信息不對稱問題的文獻可追溯到 Leland & Pyle(1977) 或更早到 Akerlof(1970) 。但 Stiger(1967) 把這一問題追溯到 Keynes(1936) 的關於借款者的風險和貸款者的風險的區別。在回顧了 Keynes 關於諸如獲得借款人的知識和監督他們在貸款期間的行為的「信息成本」的分析之後, Stiger 得出一個經典的定義:「信息成本是指從無知到無所不知轉變的成本,而很少有交易者能夠負擔全過程的成本」。新的文獻通過確認融資過程中獲得信息資源的困難,把以信息成本為基礎的金融中介理論導向一個更加基礎的水平。
所謂的信息不對稱是指交易的一方對交易的另一方不充分了解的現象。例如,對於貸款項目的潛在收益和風險,借款者通常比貸款者了解得更多一些。信息不對稱會導致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問題 , 兩者都會導致金融市場失靈。
解決逆向選擇問題的一個辦法是讓私人來生產和銷售信息。也就是一小部分人生產信息而成為知情者,然後把信息出售給不知情者。然而,這引入了「可信度問題」 (reliability problem) , Hirshleifer(1971) 首先指出了這一問題:即不可能使信息生產者可信地保證他事實上生產了有價值的信息。一個相關的問題涉及信息的再出售。如果信息生產者可信地生產了有價值的信息,然後賣給另一代理人,但沒有辦法阻止第二個代理人把該信息賣給第三方,以致第四方等。換句話說,信息的購買者在不必減少自己對信息的使用的情況下把它賣給別人或與人共享。這是所謂的「剽竊問題」 (appropriability problem) 。信息生產者不能完全得到信息生產的回報,這使得信息生產不經濟(見 Grossman & Stiglitz(1980) )。信息生產中的再出售和剽竊問題激發了金融中介的產生。 Leland&Pyle(1977) 首次提出中介可以克服可信度問題。中介通過將它自己的財富投資在資產中以可信地生產信息,這表明它所生產的信息是有價值的。 Leland& Pyle 建議金融中介通過發行證券和將收益投資到證券組合中使得中介成為私人知情者,這樣能有效地解決信息生產中的可信度和剽竊問題。從其委託監督模型出發, Diamond(1984) 從 Leland& Pyle(1977) 模型得出相對於企業主的成本來說,分散化可降低中介的顯示成本。在 Leland& Pyle(1977) 之後,許多文獻尤其著名的是 Campbll & Kracaw(1980) 也探討金融中介存在以生產潛在投資的信息,這些信息在資本市場上不能有效的生產出來。然而,最完整的論述代理人聯盟能夠生產潛在投資的事前信息的是 Boyd & Prescott(1986) 。在 Boyd & Prescott(1986) 模型中,代理人可以評價他自己的項目,然後向投資者發行承諾支付特定回報的證券。或者,代理人聯盟可以提供給投資者一個組合回報。金融中介就是這樣的代理人聯盟,它可以評價項目,投資到必定會產生高回報的項目,從項目組合中分享回報。金融中介( 尤其是銀行 ) 之所以能從信息生產中獲利,一個重要的因素是它們主要發放私人貸款,而不是購買在公開市場上交易的證券,這避免了「搭便車問題」。
從交易成本的角度看,逆向選擇導致的成本為:在貸款之前,貸款人在逆向選擇環境下對合適的投資項目和借款人進行搜尋和核實投資項目預期收益的成本,即搜尋成本和核實成本。 Chan(1983) 建立了一個模型 ,認為金融中介的優勢是能將搜尋投資機會的成本分散於眾多投資者之間 ,因為在不存在金融中介的場合 ,每個投資者都要獨立支付一筆搜尋成本 ,而金融中介則可以在不同投資項目之間進行廣泛的搜尋 ,一旦找到了某個有效益的項目 ,還可與其他投資者一同分享。即金融中介在項目搜尋方面存在規模經濟。核實成本是對投資效益進行評估的成本 ,要進行評估就要採取措施 ,就要花一筆費用。核實成本的效果是落實所取得投資效益,投資效益是「不能輕易地在投資者中間分享的」。意思是投資效益不容易直接分配給各個投資者 ,要分配給各個投資者 ,只能通過金融媒介體。金融媒介體之所以有存在的必要 ,就在於投資效益的一部分能夠讓自己的客戶分享。 Broecker(1990) 研究了逆向選擇環境下進行的項目篩選問題。
解決道德風險的辦法是增加監督,而監督是有成本的,如果由大量的小的貸款人直接監督借款人,成本會很高,而且同樣會產生「搭便車問題」。而銀行監督則具有規模經濟,所以把它委託給一個特定的機構—銀行是有效率的。銀行相對於其他金融中介的另一個優勢是:由於企業通常在銀行開戶,銀行就可以直接得到重要的信息,銀行就可以通過觀察企業的存款和取款來評定企業的金融狀況( Irena Grosfeld , 1997 )。 Diamond(1984) 首次對金融中介的存在作了一致性的解釋。 Diamond 模型中的金融中介「監督」借款人。 Hellwig(1991) 對此進行了研究。 Holmstrom & Triole(1993) 研究了在項目實施期間防止借款人的道德風險問題。 Townsend(1979) , Gale & Hellwig(1985) , Krasa & Villamil(1992 )提出了處罰或審計違約借款者的問題。 Winton(1995a) 提出了另外一個問題,即銀行資本的作用問題,他指出銀行資本是完成委託監督功能的另一機制。同時,中介貸款時所解決的任何能夠增加價值的問題同樣也是借款給金融中介的一方面臨的問題。在 Diamond 模型中,中介代表借款給中介的投資者監督借款人。但是貸款給中介的貸款人自己不得不直接監督中介。這個所謂的監督監督者的問題如何解決? Diamond(1984) 是第一個認識到並解決這一問題的人( Gorton & Winton , 2002 )。更准確地說,「監督監督人」的問題是指:如果監督中介的成本低於貸款人直接貸款給借款人的成本和所導致的監督成本,則借款給中介會減少監督成本。 Diamond 的基本結論顯示,隨著中介規模的增大,如果中介按所承諾的監督借款人,它就會按承諾的支付存款人。如果不是這樣,中介會遭受非金錢的懲罰即破產或聲譽損失。如果貸款的回報是相互隨機獨立的, Krasa & Villanil(1992) 應用大偏差定理表明:只要存款人的監督成本不隨銀行規模成指數增長,對大銀行充分監督的期望成本趨於 0 。其他的關於銀行類中介的理論觀點強調了長期承諾關系的優點。認為銀行會通過建立長期承諾機制來減少投資者、經營者和雇員之間的道德風險( Shleifer & Summers , 1988;Mayer , 1988 , Franks & Mayer , 1990; Irena Grosfeld , 1997 )。 對於金融中介有兩種不同的分析方法,一種方法視現存的金融中介為給定,認為公共政策的目標就是幫助現有的機構生存和興旺,把這種分析方法簡稱為機構觀;另一種分析方法則不同,視金融中介運作的功能為給定,並探索運作這些功能的最佳機構結構,這種方法稱為功能觀。 Jensen & Meckling(1976) , Leland& & Pyle(1977) , Greembaum & Higgins(1983) , Diamond & Dybvig(1986) , Black(1985) , Williamson(1985 , 1988) , Brennan(1993) , Cossin(1993) , Pierce(1991) 和 Scholes & Wolfson(1992) 都不同程度的論述了金融中介的功能,但系統的論述金融中介的功能並把它提升到金融中介的功能觀層次的是 Bodie & Merton ( 1993 , 2000 )、 Merton & Bodie ( 1993 , 1995 )和 Merton(1995 )的分析。金融中介功能觀大大地拓展了金融中介理論的視野,從而把金融中介理論的研究推向了一個新的水平。金融中介功能觀的核心內容可表述為:金融功能比金融機構更穩定,亦即在地域和時間跨度上變化較小;機構的形式隨功能而變化,即機構之間的創新和競爭最終會導致金融系統執行各項職能的效率的提高。而且功能觀首先要問金融體系需要行使哪些經濟功能,然後去尋求一種最好的組織機構,而一種組織機構是否最好,則又進一步取決於時機和現有的技術( Merton , 1995 ;博迪, 2000 )。
當然,這里關注的焦點並不在於金融中介功能的具體內容,而是金融機構的動態變化。 Merton ( 1995 )承認,近年來,金融體系結構( Ross(1989) 把金融機構分為透明的各類證券市場、半透明的各類非銀行金融機構以及不透明的傳統金融中介如商業銀行與保險公司)發生變化的部分原因是由於新設計證券的大量涌現,計算機和電訊技術的進步也使得不同證券的大宗交易得以順利完成,部分原因是由於金融理論的重要進步,所有這些都大大地降低了金融交易的成本。結果,導致金融市場交易量大幅提高,從而替代了金融中介的某些職能。中介與市場在金融產品的提供上是競爭的,而技術進步與交易成本的持續下降加劇了這種競爭的強度。 Finnerty(1988,1992) 對金融產品創新的大量事件的考察表明,最初由中介提供的金融產品最終都走向了市場,這種範式隱含著:金融中介(特別是非透明中介如銀行)正在被金融市場的制度性安排所替代。上述觀點對於金融中介總體來說是不成立的,中介除了提供定製的產品和服務的明顯功能以外,還具有重要的創造與檢驗新產品的潛在功能。 Merton 根據金融產品的性質對金融市場與金融中介作了具體「分工」。相比之下,金融市場傾向於交易標准化的或者說成熟的金融產品,這種金融產品能服務於大量的消費者,並在定價時能被交易所充分理解;而金融中介則更適合於量小的新金融產品,這些新產品一般而言是高度定做的,只針對那些具有特殊金融需求的消費者,因此信息也是完全不對稱的。中介和和市場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中介通過創造出構成新市場基礎的產品和加大市場上已有產品的交易量來幫助市場成長。反過來,市場通過降低生產產品的成本幫助中介創造新的更加個性化的產品。當我們靜態地審視某一特殊產品的活動時,中介和市場的確是兩個相互競爭的制度。然而當我們動態地看待金融系統的演進時,兩者又恰恰是互補性的制度,在功能的發揮上彼此加強、相互促進。從這種意義上講, Merton 對金融中介理論的貢獻是真正具有建設性的,甚至是革命性的。
功能需求的穩定性使 Oldfield & Santomero(1997) 認為金融服務,如發行、配置、支付、及融資,比提供服務的機構和滿足客戶要求所提供的特定產品都要穩定。 Eichberger & Harper ( 1997 )也為我們理解中介與市場的關系提供了新的視角。在他們看來,金融制度發展的特徵實際上就是金融中介與金融市場之間持續的競爭,金融制度演進的歷史也就成為人們試圖調和金融制度和金融市場競爭性關系的歷史。 Allen & Santomero (1998) 認為現有的文獻過分強調了中介在減少交易成本和信息不對稱方面的作用。他們指出,中介是風險轉移的推進器和處理日益復雜的金融工具及市場難題的推進器( Facilitators )。同時指出,為參與金融活動提供便利是金融中介的一項重要服務。減少參與成本(即學習有效利用市場並日復一日地參與到這個市場中來的成本。)對理解已在金融市場發生了的變化是事關重要的。 Merton(1989) 增加了金融部門的另外一個功能。他認為金融中介具有在不同參與者之間分配風險的能力。在這里,金融中介的主要增值能力在於它們具有以最低成本有效地分配風險的功能。金融中介可以通過動態交易戰略創造大量的合成資產。其業務日漸集中於風險的交易和各種金融合約風險的捆綁和拆分。
20 世紀 70 年代以來,許多傳統的金融市場擴大了,新的金融市場產生了,交易成本也降低了,信息變得便宜和容易得到,但卻沒有伴隨著中介的減少。反而,金融市場廣度與深度的擴展卻是中介和企業增加運用這些金融工具的結果,也就是說,金融市場的擴大並沒有使人們對金融中介的依賴程度降低,反而,個人參與金融市場的方式急劇轉向通過各種中介。因此,傳統的以交易成本和信息不對稱為基礎的金融中介理論對此現象的解釋就存在問題。
針對銀行等金融中介業務的變化, Allen & Santomero (1998) 在歸納銀行新業務後認為,風險管理已經成為銀行和其他金融中介的主要業務。 Scholtens & Wensveen(2000) 則認為,風險管理從誕生起就是銀行的核心業務,銀行總是持有風險資產並管理它。而隨著銀行新業務的拓展和衍生金融工具的出現,這一職能大大加強了。管理風險現在是,而且一直是金融中介的生計所在。依靠在信息生成和處理上的專業化以及分散個體信貸和期間風險,中介一直能夠吸收風險。針對金融中介職能的變化, Allen & Santomero(1998) 認為,原有的金融中介理論視野過於狹窄,需要用風險管理和參與成本來解釋現代金融中介的存在。他們認為,在傳統的以銀行業為基礎的經濟中,金融市場的作用並不顯著,銀行管理風險的辦法是將風險跨期平滑化:在資金充裕的時候吸收大量短期流動性資產,而在資金短缺時用它們作為流動性風險的緩沖劑。但是,近 20 年來,金融市場的發展對銀行業形成的沖擊,使這種風險管理辦法難以為繼了。因為金融市場給投資者提供比銀行利息高得多的回報,因而使資金從銀行流入金融市場。為了生存,銀行不得不對其風險管理辦法動手術:銀行等金融中介繞開分業經營的限制,開拓新業務,進入新市場,進行金融創新,推出新的金融產品,向「全能銀行」轉變。這樣,與傳統的信貸業務比例下降相伴隨,銀行開始在金融市場中扮演著進行資產交易和風險管理代理人的角色。參與成本可以解釋銀行的職能轉變。所謂參與成本有兩方面的含義:一是指花在參與風險管理和決策上的時間。 Allen & Santomero(1998) 指出,最近 20 年來,隨著人們特別是專業人士的單位時間收入的提高,他們花在風險管理和決策上的時間的機會成本大大增加了;二是指由於金融創新,金融工具越來越復雜,使得非金融從業人員了解金融風險交易和風險管理的難度也大大增加了。投資者學習某種金融工具需要花費固定成本,既然如此,雖然交易成本與信息成本可能已經大為下降,但由於伴隨著上述固定成本,投資者的最佳選擇仍然是只持有有限的資產( Brennan , 1975 ), King & Leape ( 1984 )提供了相應的經驗證據。這兩方面的原因,使得個人參與金融資產交易和風險管理的成本大大增加。而金融中介作為專業機構,可以利用其專業優勢,代理人們進行風險交易和管理,從而大大減少參與成本。在這里,金融中介的職能主要是代理金融資產交易和風險管理,已不同於傳統的吸收存款和發放貸款的職能了。 Scholtens & Wensveen ( 2000 )基本同意 Allen & Santomero ( 1998 )的觀點,但是認為他們的分析並不全面。盡管市場不斷向完美市場逼近,信息價格不斷下降,但不對稱信息和交易成本仍然是中介起作用的重要因素。 Scholtens & Wensveen ( 2000 )認為參與成本並不能很好地解釋金融業近年來發生的一些巨大變化,諸如共同基金的發展和金融衍生工具的廣泛使用。在他們看來,這些金融產品迅速發展的關鍵仍然是風險而不是參與成本,金融中介理論必須拓展其目前的研究邊界。應當放棄靜態的完美市場範式,採用更為動態的概念,金融中介理論應當包括金融創新的動態過程和在此基礎上的市場差異化。金融中介不是居於最終儲蓄者和投資者之間充當「代理人」,以減少像不對稱信息和參與成本之類的市場非完美性,而是一個獨立行事的市場主體。它能夠創造金融產品,並通過轉換財務風險、期限、規模、地點和流動性而為客戶提供增加值。因此價值增值是現代金融中介發展的主要驅動力,從而理應成為金融中介理論的核心。當然,價值增值是通過降低人們的參與成本和擴展金融服務來實現的。
基於此, Scholtens & Wensveen 的這種所謂的補充理論( amended theory )自然強調金融中介的顧客導向而不是信息不對稱。也就是說,金融中介本身就是向顧客出售金融服務並從中獲利的,而傳統理論所謂的節約交易成本、消除信息不對稱以及參與成本等則屬於上述過程的伴隨效應( by-effect )。總之,這種補充理論與傳統理論相比,後者強調成本,而前者則強調價值;後者強調信息不對稱,而前者強調顧客導向(張傑 2001 )。
⑤ 簡述公司金融研究領域 公司金融期末考的簡答題。求哪位大神告知答案啊!!!
浙江財經的么 朴大神給的PPT第二頁
⑥ 簡述金融制度的基本內容
松琪裝飾您好!
金融制度是一個國家用法律形式所確立的金融體系結構,以及組成這一體系的各類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的職責分工和相互聯系。金融制度是在長期發展中逐漸形成的,並已演化成復雜而又脈絡清晰的系統。
金融制度的基本內容和結構可以分為以下三點:
首先,金融制度的最上層是法律、規章制度和貨幣政策,即一般意義上的金融活動和金融交易規則;
其次,金融制度的中間層是金融體系的構成,包括金融機構和監管機構;
最後,金融制度的基礎層是金融活動和金融交易參與者的行為。在任何一個金融制度中,它的參與者基本上可以歸納為五類:資金有餘的人或部門、資金短缺的人或部門、金融中介機構、金融市場和金融監管當局。
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到您!^_^
⑦ 金融的金融理論
金融理論在經濟學中的歷史相當之短。經濟學家們很早就意識到信貸市場的基本經濟職能,但他們並不熱衷於分析更多內容。因此,早期對金融市場的觀點大多直觀,主要是由實踐者形成的。最早對金融市場的理論框架,尤其是路易舍利耶的成果 (1900) ,基本上被理論家和實踐者共同忽略了。
金融理論的內容
投資組合理論(Portfolio Theory)
這並不意味著早期經濟學家忽視了金融市場。 歐文·費雪( 1906年, 1907年, 1930年)已經概述了信貸市場對於經濟活動的基本職能,特別是隨著時間的推移作為一種資源配置的方式,也已認識到這一過程中風險的重要性。在發展其貨幣理論同時, 凱恩斯(1930年, 1936年)、約翰·希克斯( 1934年, 1935年, 1939年),尼古拉斯·卡爾多 ( 1939年)和雅各布·馬爾薩克 ( 1938年)已經形成了投資組合選擇理論,其中不確定性發揮著重要作用。
然而,在這個早期階段,對許多經濟學家而言,正確的來講,金融市場仍然被視為單純的「賭場」 ,而不是「市場」。在他們看來,資產價格主要取決於資本收益的預期與反預期,因此他們是所謂的「自身規定自身」。 約翰·梅納德·凱恩斯的「選美大賽」的比喻是這種的態度代表。
因此,大量筆墨浪費在投機活動這個題目上了(如購買/臨時銷售貨物或資產以供日後轉售) 。舉例來說,約翰·梅納德·凱恩斯( 1923年, 1930年)和約翰·希克斯 ( 1939 )在其對期貨市場的先行理論中認為,商品的期貨合約交割價格將普遍低於預期的現貨價格,即凱恩斯所謂的「正常貼水」。凱恩斯和希克斯解釋為,這主要是因為套期保值者將價格風險轉移到換取風險溢價的投機者身上。尼古拉斯·卡爾多( 1939年)又分析了穩定價格基礎上投機是否能夠成功的問題,並藉此廣泛擴大了凱恩斯的流動性偏好理論。
(在隨後幾年中,霍爾布魯克·沃京 ( 1953年, 1962年)提出不同意見,認為,事實上,套期保值者和投機商的動機沒有什麼區別。這導致了早期的實證性方法競賽-亨德里克(Houthakker)( 1957,1961,1968年,1969年)發現的證據有利於正常貼水;萊斯特(Telser,1958年, 1981年)的證據不利於這一點。)
約翰·布爾·威廉姆斯(1938年)是最早挑戰經濟學家對金融市場的「賭場」觀點和資產定價問題的人之一。他認為,金融資產的資產價格反映了資產的「內生價值」,而這是可以用資產預期分紅的現金流貼現來衡量的。這種「基本面分析」的概念十分符合歐文·費雪( 1907年, 1930年)的理論,以及「價值投資」的從業人員,如本傑明格雷厄姆等人的實踐辦法 。
哈里·馬科維茨( 1952年, 1959年)認識到,既然「基本面分析」的概念依賴於預期的未來,那麼風險因素必須發揮作用,從而約翰.馮.諾伊曼和奧斯卡·摩根斯坦新開發的預期效用理論( 1944 )可大大加以利用。馬科維茨理論制定的最優投資組合選擇理論置於權衡風險和回報的背景下,著眼於將組合多樣化作為減少風險的方法,從而形成了所謂「現代投資組合理論」(簡稱MPT)。
正如所指出的,最優投資組合分配的觀念已經約翰·梅納德·凱恩斯, 約翰·理查德·希克斯和 尼古拉斯·卡爾多在其理論中考慮過了,因此托賓 ( 1958年)將馬科維茨的理論中增加貨幣理論,從而獲得著名的「兩基金分離定理」也就是自然而然的了。實際上,托賓認為,市場參與者會在無風險資產(資金)和單一風險資產組合之間將其儲蓄分散(事實上每個人都一樣)。托賓堅持,對待風險的不同態度,只會導致在現金和特定風險資產組合之間不同的結合。
馬科維茨——托賓的理論不是很實用。具體來說,估計多樣化帶來的好處,需要實踐者計算每一個資產組合回報的方差。在威廉·夏普( 1961年,1964年)和約翰·林特納(1965年)的資本資產定價模型(CAPM)中,他們證明了通過計算每種資產相對一般市場指數的方差可以達到同樣效果,從而解決了這一實際困難。利用電腦的計算能力來演算減少後的項目(「beta」), 最佳投資組合選擇在電腦輔助下變得可行。不不不久之後實踐者就接受了CAPM模型。
一個替代方法是羅伯特·默頓提出的「跨CAPM模型」(1973年)(ICAPM )。默頓的方法和理性預期假設引出了考克斯,英格索爾和羅斯( 1985年)的資產價格偏微分方程式,而且也許只有一步之遙,也引出了羅伯特·盧卡斯的資產定價理論(1978)。
更有趣的替代理論是斯蒂芬·羅斯的「套利定價理論」(APT)( 1976年)。史蒂芬·羅斯的APT方法脫離了CAPM模型的風險與回報邏輯,將「利用套期定價」的概念利用到了最大限度。正如羅斯本人指出的,套利理論推理並非他的這一理論的獨特之處,實際上它是幾乎所有的金融理論的基本邏輯和方法。以下著名金融定理說明了羅斯的觀點。
費舍爾·布萊克、邁倫·斯科爾斯(1973)和羅伯特·默頓(1973)的著名理論——期權定價大量依賴於使用套利推理。直觀的,如果期權的回報選擇可由一個投資組合或其他資產復制,那麼期權的價值必須等於投資組合的價值,否則會有套利的機會。套利邏輯也被M.哈里森、戴維.M.克雷普斯 ( 1979年)和達瑞爾·達菲(DarrellDuffie)、黃奇輔( 1985年)用來衡量多期限(如「永續」)的證券的價值。所有這一切都滲透到新瓦爾拉斯理論的資產市場的一般均衡 (完全和不完全)中,這些理論由羅伊(Radner) ( 1967年, 1968年, 1972年) ,奧利弗.D. 哈特 ( 1975年)發展,並在此之後被許多人發展。
著名的莫迪里阿尼——米勒定理(或「MM定理」)對企業財務結構和公司價值的不相關性理論也運用了套利邏輯。佛朗哥·莫迪利亞尼和默頓·米勒(1958年,1963年)的這個著名定理實際上可以被認為是歐文·費雪原創的「分離定理 」( 1930年)的一個延伸。實際上,費雪指出,有充分和有效的資本市場,企業家擁有的企業的生產決策應該獨立於企業家本人跨期消費的決定。這也就是說,公司利潤最大化的生產計劃將不受其所有者借/貸決定影響,即生產計劃獨立於融資決策。
莫迪里阿尼,默頓·米勒通過套利邏輯擴展了這一主張。從資產的角度看公司,如果財務狀況不同的企業的基本生產計劃相同的,那麼這些公司的市場價值將是相同的,因為如果不是這樣,將可出現一個套利機會。因此,無論公司的財務結構狀況如何,套利使得企業價值必然相同。
有效市場假說(Efficient Markets Hypothesis)
金融上第二個重要的部分是資產價格的實證分析。一個特別令人不安的結論是,似乎價格往往採取隨機游動 。具體地說,在Louis 舍利耶 (1900)(商品價格)的著作中已有據可查,後來又經霍爾布魯克·沃京(1934年)(多種價格系列)、阿爾弗雷德爾斯(1933年,1937年)(美國股票價格)和莫里斯·肯德爾 ( 1953 )(英國股票和商品價格)深入分析證實,似乎資產市場價格的連續變動沒有相關性。
沃京、考爾斯、肯德爾的實證結果遭到了經濟學家的恐懼和懷疑。如果價格是由「供求力量」決定的 ,那麼價格變動應該朝著市場出清的特別方向,而不是隨機。但是不是每個人都不高興看到這些成果。許多人將其作為「基本面分析」之錯誤的證據,即金融市場真的是狂熱的賭場,因此不適合從經濟角度考慮。但是還有一大群人證明,這只能說明傳統的「統計方法」的失敗,他們什麼也證明不了。克里夫·格蘭傑和奧斯卡·摩根斯坦(1963年)和尤金·法瑪 (1965年, 1970年)採用了高性能的時間序列的方法,但他們得出了同樣的隨機性結果。
偉大的突破源於保羅.A.薩繆爾森(1965年)和伯努·瓦羅特 (1966年)。薩繆爾森對沃京、考爾斯、肯德爾發現的解釋並非是金融市場沒有按照經濟規律運行,而是運行的太好了!基本概念很簡單:如果價格變化不是隨機的(從而是可預見的),那麼任何逐利的套利者都能輕易地正確買賣資產以利用這一點。薩繆爾森和Mandelbrot因此提出了著名的「有效市場假說」(EMH),即:如果市場正常運作,那麼所有關於資產的公共信息(以及某些情況下的私下信息)將立即傳導入它的價格內。(注意「有效」這個字眼,用在這里它僅僅意味著參與者充分利用可用的信息;它隻字未提其他類型的「經濟效率」,如生產中資源分配的有效性等)。如果價格變化似乎隨機且因此而不可預見,這是因為投資者起作用了:所有的套利機會都被最大限度地利用了。
「有效市場假說」因尤金·法瑪( 1970年)而家喻戶曉,後來被聯繫到新古典宏觀經濟學的理性預期假說中。很多實踐者不喜歡它。相信能通過研究價格變動模式而預測資產價格的「技術派」交易員或「圖形派」不明白了:有效市場假說告訴他們,他們不能「戰勝市場」,因為任何現有的信息已經被納入了價格。它還有可能惹惱一些基本面分析的實踐者:有效市場的觀點基於「信息」和「信心」,因此至少在原則上,不能排除基於謠言、錯誤的信息和「群體性瘋狂」產生投機性泡沫的可能。
⑧ 金融學的四大基礎理論是什麼
過度反應理論(Overreaction Theory)、前景理論(Prospect Theory)、後悔理論(Regret Theory)及過度自信理論(Overconfidence Theory)。
⑨ 簡述金融學的核心原理
金融學(Finance)是從經濟學中分化出來的應用經濟學科,是以融通貨幣和貨幣資金的經濟活動為研究對象,具體研究個人、機構、政府如何獲取、支出以及管理資金以及其他金融資產的學科。金融金融學專業主要培養具有金融保險理論基礎知識和掌握金融保險業務技術,能夠運用經濟學一般方法分析金融保險活動、處理金融保險業務,有一定綜合判斷和創新能力,能夠在中央銀行、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證券公司、人壽保險公司、財產保險公司、再保驗公司、信託投資公司、金融租賃公司、金融資產公司、集團財務公司、投資基金公司及金融教育部門工作的高級專門人才。
金融學主要學習貨幣銀行學方向有貨幣銀行學、商業銀行經營管理、中央銀行、國際金融、國際結算、證券投資、投資項目評估、投資銀行業務、公司金融等。
歷史起源
金融學在古代不是獨立的學科。如在中國,一些金融理論觀點散見在論述「財貨」問題的各種典籍中。它作為一門獨立的學科,最早形成於西方,叫「貨幣銀行學」。近代中國的金融學,是從西方介紹來的,有從古典經濟學直到現代經濟學的各派貨幣銀行學說。
20世紀50年代末期以後,「貨幣信用學」的名稱逐漸被廣泛採用。這時,開始注意對資本主義和社會主義兩種社會制度下的金融問題進行綜合分析,並結合中國實際提出了一些理論問題加以探討,如:人民幣的性質問題,貨幣流通規律問題,社會主義銀行的作用問題,財政收支、信貸收支和物資供求平衡問題,等等。不過,總的說,在這期間,金融學沒有受到重視。
自20世紀70年代末以來,中國的金融學建設進入了新階段,一方面結合實際重新研究和闡明馬克思主義的金融學說,另一方面則扭轉了完全排斥西方當代金融學的傾向,並展開了對它們的研究和評價;同時,隨著經濟生活中金融活動作用的日益增強,金融學科受到了廣泛的重視;這就為以中國實際為背景的金融學創造了迅速發展的有利條件。
金融學研究的內容極其豐富。它不僅限於金融理論方面的研究,還包括金融史、金融學說史、當代東西方各派金融學說,以及對各國金融體制、金融政策的分別研究和比較研究,信託、保險等理論也在金融學的研究范圍內。
在金融理論方面主要研究課題有:貨幣的本質、職能及其在經濟中的地位和作用;信用的形式、銀行的職能以及它們在經濟中的地位和作用;利息的性質和作用;在現代銀行信用基礎上組織起來的貨幣流通的特點和規律;通過貨幣對經濟生活進行宏觀控制的理論,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