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請問學長,重慶農村商業銀行是不是屬於國有企業
重慶農村商業銀行是屬國有企業。
重慶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重慶農商行」)的前身為重慶市農村信用社,成立於1951年,至今已有60餘年的歷史。2003年,重慶成為全國首批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省市之一。2008年,組建全市統一法人的農村商業銀行。2010年,成功在香港H股主板上市,成為全國首家上市農商行、西部首家上市銀行。
重慶農商行將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圍繞習近平總書記對重慶提出的「兩點」定位、「兩地」「兩高」目標,
積極落實市委五屆三次四次五次全會整體部署,緊緊圍繞市委「三大攻堅戰」「八項行動計劃」部署要求,積極對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加強金融改革創新,著力服務實體經濟,切實防範金融風險,有力推動重慶實現高質量發展。
(1)渝農商金融租賃公司業績擴展閱讀:
重慶農村商業銀行公司戰略有以下五點:
1、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健全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營管理層制度,科學規范議事制度和決策程序。
2、推動股份按市場化原則流通,力爭引進一到兩家金融類戰略投資者。
3、探索發起村鎮銀行、小額貸款公司,組建西部金融租賃公司和農業保險公司,不斷拓展業務領域、創新服務方式。
4、完成以「扁平化」為特徵、以「四級管理向三級管理轉變」為主要內容的經營管理體制改革,提高集約化經營管理能力。
5、堅持服務「三農」宗旨,積極融入重慶市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加大對農業、農村和農民的資金支持和金融服務力度。
參考資料來源:重慶農村商業銀行官網-簡介
B. 改進我國農村金融服務體系的思考
關於調整放寬農村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調整放寬農村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
銀監發〔2006〕90號
各銀監局,各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國家郵政局郵政儲匯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北京、上海農村商業銀行,天津農村合作銀行,銀監會直接監管的信託投資公司、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
為解決農村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網點覆蓋率低、金融供給不足、競爭不充分等問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按照商業可持續原則,適度調整和放寬農村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准入政策,降低准入門檻,強化監管約束,加大政策支持,促進農村地區形成投資多元、種類多樣、覆蓋全面、治理靈活、服務高效的銀行業金融服務體系,以更好地改進和加強農村金融服務,支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現就調整放寬農村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准入政策有關問題提出如下意見:
一、適用范圍和原則
本意見適用於中西部、東北和海南省的縣(市)及縣(市)以下地區,以及其他省(區、市)的國定貧困縣和省定貧困縣(以下統稱農村地區)。
農村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准入政策調整涉及面廣,要積極、穩妥地開展這項工作,按照「先試點,後推開;先中西部,後內地;先努力解決服務空白問題,後解決競爭不充分問題」的原則和步驟,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完善辦法,穩步推開。首批試點選擇在四川、青海、甘肅、內蒙古、吉林、湖北6省(區)的農村地區開展。
二、准入政策調整和放寬的具體內容
(一)放開准入資本范圍。積極支持和引導境內外銀行資本、產業資本和民間資本到農村地區投資、收購、新設以下各類銀行業金融機構:一是鼓勵各類資本到農村地區新設主要為當地農戶提供金融服務的村鎮銀行。二是農村地區的農民和農村小企業也可按照自願原則,發起設立為入股社員服務、實行社員民主管理的社區性信用合作組織。三是鼓勵境內商業銀行和農村合作銀行在農村地區設立專營貸款業務的全資子公司。四是支持各類資本參股、收購、重組現有農村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也可將管理相對規范、業務量較大的信用代辦站改造為銀行業金融機構。五是支持專業經驗豐富、經營業績良好、內控管理能力強的商業銀行和農村合作銀行到農村地區設立分支機構,鼓勵現有的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在本機構所在地轄內的鄉(鎮)和行政村增設分支機構。
上述新設銀行業法人機構總部原則上設在農村地區,也可以設在大中城市,但其具備貸款服務功能的營業網點只能設在縣(市)或縣(市)以下的鄉(鎮)和行政村。農村地區各類銀行業金融機構,尤其是新設立的機構,其金融服務必須能夠覆蓋機構所在地轄內的鄉(鎮)或行政村。
對在農村地區設立機構的申請,監管機構可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審批。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在農村地區設立分支機構,且開展實質性貸款活動的,不佔用其年度分支機構設置規劃指標,並可同時在發達地區優先增設分支機構;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在大中城市新設立分支機構的,原則上應在新設機構所在地轄內的縣(市)、鄉(鎮)或行政村也相應設立分支機構。
(二)調低注冊資本,取消營運資金限制。根據農村地區金融服務規模及業務復雜程度,合理確定新設銀行業金融機構注冊資本。一是在縣(市)設立的村鎮銀行,其注冊資本不得低於人民幣300萬元;在鄉(鎮)設立的村鎮銀行,其注冊資本不得低於人民幣100萬元。二是在鄉(鎮)新設立的信用合作組織,其注冊資本不得低於人民幣30萬元;在行政村新設立的信用合作組織,其注冊資本不得低於人民幣10萬元。三是商業銀行和農村合作銀行設立的專營貸款業務的全資子公司,其注冊資本不得低於人民幣50萬元。四是適當降低農村地區現有銀行業金融機構通過合並、重組、改制方式設立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注冊資本,其中,農村合作銀行的注冊資本不得低於人民幣1000萬元,以縣(市)為單位實施統一法人的機構,其注冊資本不得低於人民幣300萬元。
取消境內銀行業金融機構對在縣(市)、鄉(鎮)、行政村設立分支機構撥付營運資金的限額及相關比例的限制。
(三)調整投資人資格,放寬境內投資人持股比例。適當調整境內企業法人向農村地區銀行業法人機構投資入股的條件。境內企業法人應具備良好誠信記錄、上一年度盈利、年終分配後凈資產達到全部資產的10%以上(合並會計報表口徑)、資金來源合法等條件。
資產規模超過人民幣50億元,且資本充足率、資產損失准備充足率以及不良資產率等主要審慎監管指標符合監管要求的境內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可以在農村地區設立專營貸款業務的全資子公司。
村鎮銀行應採取發起方式設立,且應有1家以上(含1家)境內銀行業金融機構作為發起人。適度提高境內投資人入股農村地區村鎮銀行、農村合作金融機構持股比例。其中,單一境內銀行業金融機構持股比例不得低於20%,單一自然人持股比例、單一其他非銀行企業法人及其關聯方合計持股比例不得超過10%。任何單位或個人持有村鎮銀行、農村合作金融機構股份總額5%以上的,應當事先經監管機構批准。
(四)放寬業務准入條件與范圍。在成本可算、風險可控的前提下,積極支持農村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開辦各類銀行業務,提供標准化的銀行產品與服務。鼓勵並扶持農村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開辦符合當地客戶合理需求的金融創新產品和服務。農村地區銀行業法人機構的具體業務准入實行區別對待,因地制宜,由當地監管機構根據其非現場監管及現場檢查結果予以審批。
充分利用商業化網路銷售政策性金融產品。在農村地區特別是老少邊窮地區,要充分發揮政策性銀行的作用。在不增設機構網點和風險可控的前提下,政策性銀行要逐步加大對農村地區的金融服務力度,加大信貸投入。鼓勵政策性銀行在農村地區開展業務,並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等價有償、優勢互補原則基礎上,與商業性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業務合作,適當拓展業務空間,加大政策性金融支農服務力度。
鼓勵大型商業銀行創造條件在農村地區設置ATM機,並根據農戶、農村經濟組織的信用狀況向其發行銀行卡。支持符合條件的農村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開辦銀行卡業務。
(五)調整董(理)事、高級管理人員准入資格。一是村鎮銀行的董事應具備與擬任職務相適應的知識、經驗及能力,其董事長、高級管理人員應具備從事銀行業工作5年以上,或者從事相關經濟工作8年以上(其中從事銀行業工作2年以上)的工作經驗,具備大專以上(含大專)學歷。二是在鄉(鎮)、行政村設立的信用合作組織,其高級管理人員應具備高中或中專以上(含高中或中專)學歷。三是專營貸款業務的全資子公司負責人,由其投資人自行決定,事後報備當地監管機構。四是取消在農村地區新設銀行業金融機構分支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審查的行政許可事項,改為參加從業資格考試合格後即可上崗。五是村鎮銀行、信用合作組織、專營貸款業務的全資子公司,可根據本地產業結構或信貸管理的實際需要,在同等條件下,適量選聘具有農業技術專長的人員作為其董(理)事、高級管理人員,或從事信貸管理工作。
(六)調整新設法人機構或分支機構的審批許可權。上述准入政策調整范圍內的銀行業法人機構設立,分為籌建和開業兩個階段。其籌建申請,由銀監分局受理,銀監局審查並決定;開業申請,由銀監分局受理、審查並決定。在省會城市所轄農村地區設立銀行業法人機構的,由銀監局受理、審查並決定。
其籌建行政許可事項,其籌建方案應事前報當地監管機構備案(設監管辦事處的,報監管辦事處備案)。其開業申請,由銀監分局受理、審查並決定;未設銀監分局的,由銀監局受理、審查並決定。
上述法人機構及其分支機構的金融許可證,由決定機關頒發。
(七)實行簡潔、靈活的公司治理。農村地區新設的各類銀行業金融機構,應針對其機構規模小、業務簡單的特點,按照因地制宜、運行科學、治理有效的原則,建立並完善公司治理,在強化決策過程的控制與管理、縮短決策鏈條、提高決策經營效率的同時,要加強對高級管理層履職行為的約束,防止權力的失控。一是新設立或重組的村鎮銀行,可只設董事會,並由董事會行使對高級管理層的監督職能。董事會可不設或少設專門委員會,並可視需要設立相應的專門管理小組或崗位,規模微小的村鎮銀行,其董事長可兼任行長。二是信用合作組織可不設理事會,由其社員大會直接選舉產生經營管理層,但應設立由利益相關者組成的監事會。三是專營貸款業務的全資子公司,其經營管理層可由投資人直接委派,並實施監督。
農村地區新設銀行業金融機構,要科學設置業務流程和管理流程,精簡設置職能部門,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實現高效、安全、穩健運作。
村鎮銀行、信用合作組織以及專營貸款業務的全資子公司的管理辦法另行制定。
外資金融機構除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銀行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78號)和《境外金融機構投資入股中資金融機構管理辦法》(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令2003年第6號)等法律、法規外,在農村地區的其他准入政策適用本意見。
三、主要監管措施
(一)堅持「低門檻、嚴監管」的原則,實施審慎監管。要強化對農村地區新設銀行業法人機構資本充足率、資產損失准備充足率、不良資產率及單一集團客戶授信集中度的持續、動態監管。農村地區新設銀行業法人機構必須執行審慎、規范的資產分類制度,在任何時點,其資本充足率不得低於8%,資產損失准備充足率不得低於100%,內部控制、貸款集中、資產流動性等應嚴格滿足審慎監管要求。村鎮銀行不得為股東及其關聯方提供貸款。
(二)根據農村地區新設銀行業法人機構的資本充足狀況及資產質量狀況,適時採取差別監管措施。一是對資本充足率大於8%、不良資產率在5%以下的,監管機構可適當減少對其現場檢查的頻率或范圍,支持其穩健發展。二是對資本充足率低於8%、大於4%的,要督促其限期提高資本充足率,並加大非現場監管及現場檢查的力度,適時採取限制資產增長速度、固定資產購置、分配紅利和其他收入、增設分支機構、開辦新業務以及要求其降低風險資產規模等措施,督促其限期進行整改。三是對限期達不到整改要求、資本充足率下降至4%、不良資產率高於15%的,可適時採取責令其調整高級管理人員、停辦所有業務、限期重組等措施。四是在限期內仍不能有效實現減負重組、資本充足率降至2%以下的,應適時接管、撤銷或破產。
對專營貸款業務的全資子公司,應主要實施合規監管,並與其母公司實施並表監管。
(三)引導和監督新設銀行業法人機構的資金投向。原則上,信用合作組織應將其資金全部用於社員,確有資金富餘的,可存放其他銀行業金融機構或購買政府債券、金融債券。對新設立的信用合作組織,只要其管理規范,誠實守信,運行良好,其他銀行業金融機構可根據其實際需要予以融資支持。鼓勵農村地區其他新設銀行業金融機構在兼顧當地普惠性和商業可持續性的前提下,將其在當地吸收的資金盡可能多地用於當地。對確已滿足當地農村資金需求的,其富餘資金可用於購買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發行的金融債券,或通過其他合法渠道向「三農」融資。
(四)建立農村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支農服務質量評價考核體系。一是農村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制定滿足區域內農民、農村經濟對金融服務需求的信貸政策,並結合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情況,制定明確的服務目標,保證其貸款業務輻射一定的地域和人群。二是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根據在農村地區開展貸款業務的特點,積極開展制度創新,構建正向激勵約束機制,建立符合「三農」實際的貸款管理制度,培育與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相適應的信貸文化。三是監管機構應建立對農村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支農服務質量考核體系,並將考核結果作為對該機構綜合評價、行政許可以及高級管理人員履職評價的重要內容,促進農村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安全穩健經營,滿足農村地區的有效金融需求。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日
C. 渝農商金融租賃有限責任公司怎麼樣
簡介: 公司由重慶農村商業銀行聯合重慶兩江金融發展有限公司、重慶捷力輪轂製造有限公司作為發起人共同組建,注冊資本金初定為人民幣25億元。其中,重慶農商行擬出資17億元,佔比68%;重慶兩江金融擬出資5億元,佔比20%;重慶捷力輪轂擬出資3億元,佔比12%。
法定代表人:梁萍
成立時間:2014-09-11
注冊資本:250000萬人民幣
工商注冊號:500905004711224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
公司地址:重慶市渝北區青楓北路10號3幢(雙子座A座)24樓、25樓
D. 2014年下半年重慶農村商業銀行考試信息查看
報名要求
(一)報名截止日期:2014年12月1日18:00
(二)職位申請流程:
在線報名。訪問我行官方網站人才招聘版塊進行在線注冊,登錄後查看、選擇意向崗位,按要求完整填寫簡歷並提交。 已注冊用戶請登錄後及時更新簡歷信息後投遞職位。
(註:每人限填報1個崗位,簡歷一旦提交,不可更改,請仔細閱讀招聘條件後報名;輔助操作類派遣工可報考現所在機構相關崗位,不得跨機構報考)
特別推薦《《《2014年下半年重慶農村商業銀行考試公告
E. 重慶市融資租賃現有專項資金
根據重慶市相關發展規劃,年內當地融資租賃企業將通過增加註冊資本金、舉借外債等方式新增50億元人民幣投資,形成租賃資產。助推當地的飛機、醫療設備、工程機械、平行進口車等進口租賃業務發展,並力爭2015年底通過融資租賃實現進出口額200億元人民幣左右。
6月,重慶市外經貿委相關負責人與重慶轄區內多家融資租賃公司座談,據參會人士透露:《關於加快重慶市融資租賃業發展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或將盡快出台。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獲得的相關資料顯示,包括參照天津、廣東等融資租賃發達地區優惠政策、建立行業引導基金和產業扶持資金、給予融資租賃企業稅收優惠待遇等措施都將包含其中。不過最終方案仍以官方公布為准。
各路資金搶灘重慶融資租賃市場
數據顯示,在重慶設立的獨立法人融資租賃公司達到37家,注冊資本金規模超過130億元人民幣,租賃資產規模已近250億元人民幣。
而其中,外資融資租賃公司佔比為83%,達到31家。
除外資以外,重慶地區的金融租賃公司發展迅猛。
2014年12月,重慶農商行控股設立注冊資本25億的重慶渝農商金融租賃公司。根據重慶市和郵儲集團的合作備忘錄顯示,注冊資本50億的中郵金融租賃也將落戶重慶。
根據重慶市相關發展規劃,年內當地融資租賃企業將通過增加註冊資本金、舉借外債等方式新增50億元人民幣投資,形成租賃資產。助推當地的飛機、醫療設備、工程機械、平行進口車等進口租賃業務發展,並力爭2015年底通過融資租賃實現進出口額200億元人民幣左右。
但同時,多名重慶當地融資租賃業內人士認為,重慶當地的融資租賃行業還存在諸如:大眾認知度不足;政府公共資源向融資租賃行業開放度不夠;缺乏統一的行業扶持政策等問題。
數據顯示,根據2014年重慶市完成固定資產投資情況估算,融資租賃滲透率不足2%,遠遠低於歐美發達國家15%-30%的水平。
在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獲得的資料中,也列舉了重慶市融資租賃行業發展遇到的政策瓶頸。
其中包括:政府公共資源領域尚未向融資租賃企業開放。辦理不動產抵押、動產抵押、擔保等權屬登記時,融資租賃企業不被認定為金融機構無法辦理。
相關政府部門對融資租賃的融資特性不認可,導致經營成本增高、審批手續復雜:如國有企業資產售後回租需經聯交所掛牌交易,增加了交易環節成本;海關對進口免稅設備的回租業務,要求對標的物補征關稅;國土房管部門對不動產的租賃業務,要求徵收契稅及交易稅;醫療器械監管部門要求融資租賃企業辦理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等等。
重慶力帆集團下屬的元亨融資租賃公司2015年初已經遷往上海自貿區,這某種程度也是一種提示。
建議出台融資租賃扶植政策 設產業引導基金
據重慶當地大型融資租賃公司高管透露:未來將由重慶經信委牽頭,參照天津、廣東等融資租賃發達地區優惠政策,盡快出台《關於加快重慶市融資租賃業發展的實施意見》。
《意見》重點內容包括:給與融資租賃企業在稅收、招商引資上相應優惠政策; 建立行業引導基金和產業扶持資金;協調工商、海關、外匯、稅務、財政等相關部門按照各自工作許可權,在管理上探索形成符合融資租賃業特性的規范統一的工作流程等。
如在招商引資政策上,重慶未來或將給予融資租賃企業注冊資本金的到位獎勵;以及自建房或租房的補貼;營業稅、高管團隊個稅等補貼等獎勵措施,吸引融資租賃企業落戶重慶。而在重慶全市統一優惠政策出台前,擬在北部新區開展政策試點工作。
同時,重慶市外經貿委還向重慶市政府建議:參照天津、廣州、西安經驗,設立重慶市的融資租賃產業引導基金,支持融資租賃企業做大資本金,放大融資租賃企業的融資杠桿,並為融資租賃企業後續融資提供資金。
按照重慶此前的產業引導基金模式,一般為政府將用於該行業的補貼,加上相關國有企業資金形成母基金,按照1比2左右杠桿吸引社會資金成立子基金。但融資租賃產業引導基金擬定的規模尚不知曉。
有外資融資租賃業內人士表示:外資融資租賃企業無法享受西部大開發稅收優惠政策。
「根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4年本)》,租賃服務屬於國家鼓勵發展的行業,但稅務部門認為該目錄僅適用於內資,致使外資融資租賃企業無法享受。」某外資融資租賃公司人士如此抱怨。
對此,重慶市經信委也建議重慶市政府出面協調市發改委和市國稅局,給予融資租賃企業按西部大開發優惠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降低企業經營成本。
同時,建議稅務部門研究出台相關稅收管理規定,研究解決諸如減征飛機租賃的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人民幣跨境結算的出口退稅、人民幣租賃資產的跨境轉讓、經營性租賃資產的加速折舊、經營性租賃資產殘值處置的增值稅和新購設備的增值稅抵扣等稅收優惠問題。
不過這些方案仍在推進過程中,最終落地可能會存在變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