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英國金融服務監管局的組織機構
董事會由英國財政部任命,包括:
執行主席一名
首席行政官(Chief Administrative Officer)一名
管理董事(Managing Director)兩名
董事會成員十九名,共二十三名。
董事會主要負責FSA總體政策制定。 在職能設置方面,董事會下設五個部門,直接向董事會負責。同時在具體職能行使上FSA形成三大職能板塊:
一、首席行政官班子
二、負責金融監督(Fianacial Supervision)的管理董事班子,主要對機構進行監管
三、負責核准、執行和消費者聯系的管理董事班子(Authorisation,Enforcement & Consumer Relations)
三套班子直接向董事會負責。 每個職能部門都有相關的董事負責。
◆直接向董事會負責的部門
1、董事會秘書(Company Secretary):直接向主席會議負責。
2、董事會總顧問辦公室(General Counsel to the Board):包括銀行和綜合事務首席顧問,投資事業首席顧問,保險和友誼協會首席顧問。
3、聯絡和FSA公司事務(Communications & Corporate Affairs):負責媒體聯系,通信基礎設施,對外公開事務及新聞發布和說明。
4、質量保證及內部審計(Quality Assurance & Internal Audit):負責外部風險和銀行規則,內部風險以及質量保證、內部審計的運作。
◆直接向首席行政官負責的部門
5、首席行政官辦公室:負責辦公樓、接待和會務、業務活動計劃等。
6、財稅部門(Interim Finance):負責會計事務、稅收及管理信息等。
7、信息系統(Information System):負責戰略與管理、商業系統、服務提供、項目管理等。
8、人力資源(Human Resources):負責FSA人力、發展、財務監督、運營情況報告等。
◆直接向金融監督管理董事負責的部門
9、銀行及房屋協會(Banking & Building Societies):負責監管英國存款吸收機構、國外銀行、經濟數據及風險分析、政策制定、風險管理等。
10、投資事業(Investment Business):監管原屬證券和期貨局(SFA)、投資管理監管組織(IMRO)、個人投資局(PIA)的監管對象以及政策制定。
11、市場和交易所(Markets & Exchangse):負責監督市場行為和基礎設施、交易所和清算公司。
12、保險和友誼協會(Insurance & Friendly Societies):負責監督保險及其相關協會等機構,監督勞埃德和倫敦保險市場、政策制定。
13、養老基金(Pensions Review):監督養老基金單位、政策和標准制定。
14、UKLA:監督股權市場(Equity Markets)、資本市場集團、政策制定等。
15、綜合性集團(Complex Groups):監督銀行及其已產生交易的風險、政策制定等。
◆直接向核准、執法和消費者聯系管理董事負責的部門
16、策劃部門(Project Arrow):負責規則、程序制定、監管理念、風險管理和評估等。
17、核准(Authorisation):負責對公司、個人的審核和登記事務、檔案材料管理等。
18、執法(Enforcement):負責法定調查、規則執行和法律、政策的貫徹落實。
19、消費者聯系(Consumer Relations):負責消費者投訴、消費者政策研究、消費者教育、公眾咨詢、消費者賠償等。
20、管理目標(Management Tasks):負責管理目標的設定和任務的協調、分派等。
◆另外有負責行業培訓、金融犯罪聯系單位、法庭秘書等相關職能,但尚未有明確的董事負責。
⑵ 英國金融服務局的概況
金融服務監管局於1997年10月由證券投資委員會(Securities and Investments Board,SIB,該組織1985年成立)改制而成,為獨立的非政府組織,擬成為英國金融市場統一的監管機構,行使法定職責,直接向財政部負責。
●1998年6月完成第一階段改革,銀行監管職能由英格蘭銀行轉向FSA。
●2000年6月,皇室批准《2000年金融服務和市場法》,擬於2001年執行,屆時證券和期貨局(Securities and Futures Authority)、投資管理監管組織(Investment Management Regulatory Organisation)、個人投資局(Personal Investment Authority)以及Building Societies Commission、Friendly Societies Commission、Register of Friendly Societies等機構職責,將並入FSA。 依據《2000年金融和市場服務法》,有四方面:
(一)維護英國金融市場及業界信心。
(二)促進公眾對金融制度的理解,了解不同類型投資和金融交易的利益和風險。
(三)確保業者有適當經營能力及財務結構健全,以保護投資者。同時,教育投資者正確認識投資風險。
(四)監督、防範和打擊金融犯罪。 (一)重視成本與效益的經營觀念。
(二)加速金融服務業的改革。
(三)重視金融管理及金融服務業國際化的本質,維護英國的競爭地位。
(四)在加之於公司的負擔和限制,以及對消費者和行業監管利益之間取得平衡;維持公司合理競爭的價值。 負責監管銀行、保險以及投資事業,包括證券和期貨。與英格蘭銀行(BOE)同隸屬財政部,FSA負責金融事業管理,而BOE主要任務維持金融穩定。
英國是目前世界上金融服務最完善、最健全的國家,並且通過金融服務監管局對(FSA)對所有在其境內注冊的金融服務機構進行嚴格的監管。
中國銀行今年在英國成立子行和中國國際銀行,同樣需要向英國金融服務監管局(FSA)遞交申請,並在批准後允許其注冊,開展業務。
屬全世界最權威最嚴格的金融監管機構。
⑶ 金道環球的監管機構是不是英國金融行為管理局(FCA)嗎
英國金道受英國金融行為監管局(FCA)授權及監管
英國金道為金融服務補償計劃(FSCS)之認證成員,可為客戶提供高達50,000英鎊的資金保障
紐西蘭金道於紐西蘭金融市場管理局(FMA)監管的FSP注冊
紐西蘭金道為金融糾紛調解處(FDR)之認證成員,可為客戶提供20萬紐西蘭元的資金保障
英國金融服務管理局(Financial Service Authority---FSA),該局於1997年10月由1985年成立的證券投資委員會(Securities and Investments Board---SIB組織)改組而成,作為獨立的非政府組織,擬成為英國金融市場統一的監管機構,行使法定職責,直接向英國財政部負責。
英國金融服務管理局為獨立的非政府組織,是一家有限擔保和融資的金融服務行業,具有完整的內部管理制度和完善的組織機構,只能行使手段以及查詢和監督辦法、執法調查等工作系統。
⑷ 英國金融服務監管局的職能行使
(一)核准在銀行、投資事業和保險三部門內運營的公司。
(二)審批在上述部門以不同方式運營的個人。
(三)制定政策和規則(目前僅對投資事業和保險有此許可權)。
(四)信息收集和調查權力。
(五)干預權(如要求公司停止涉及新業務)。
(六)金融處罰權(Powers To Impose Financial Penalties)。
(七)消費者教育以及行業性培訓。
(八)加強國際交流。 (一)強調信息披露的重要性,為消費者提供公平交易機會。
(二)促進公司維持運營標准並不斷改善,提高行業整體水準。
(三)制定合理和預防性的規則,防範和化解風險。
(四)促進效率最大化,一是促進市場活動合法,員工素質高;二是充分利用技術優勢提高效率。 執法及調查許可權
(一)強製取締未經許可的事業,並予以起訴。
(二)管理交易所及自律組織,監視市場重大不法行為。
(三)協調配合重大調查案件。同時,有充分權力,採取民事訴訟行為。
(四)涉嫌犯罪行為,交由檢察官或商工部(Department of Trade & Instry)執行起訴。前者負責財務報告虛偽不實及市場操縱等犯罪行為的起訴;後者則負責內幕交易的起訴。
(五)依法律規定有權對投資事業進行審問及強制製作文件等。
(六)商工部有調查內幕交易行為的許可權,並對一般公司行號進行調查。
(七)自律組織在契約的規范下,對其會員亦有類似的權能。 合並後員工約2000人。英國金融服務管理局首席執行官埃克托爾·桑特表示:「英國金融服務管理局過去充滿艱辛,該機構在組織運行模式上做出了很大改變,以加強對金融市場的監管,這種變革還將持續下去。」英國金融服務管理局負責人表示:「金融改革任重道遠,即使在看到經濟復甦的苗頭下也不能鬆懈。」
⑸ 英國金融服務局在2000年制定的什麼法,第一次提出以風險為基礎的
新千年的新監管者
⑹ 英國金融服務監管局的歷史
英國金融服務管理局(Financial Service Authority---FSA),該局於1997年10月由1985年成立的證券投資委員會(Securities and Investments Board---SIB組織)改組而成,作為獨立的非政府組織,擬成為英國金融市場統一的監管機構,行使法定職責,直接向英國財政部負責。
英國金融服務管理局(FSA)是一個獨立的非政府機構,賦予了法定權力的金融服務及市場法案2000(FSMA),是一家有限擔保和融資的金融服務行業。
作為英國的金融服務監管機構,FSA的法定目標是制定規則,廣泛調查和權利執法,董事會制定了整體政策,但是日常決策和管理工作人員是執行委員會的根本職責。FSA的力量和目標是通過金融服務和市場法案2000(FSMA),也旨在促進高效、有序和公平的金融市場和遵循FSA良好的監管原則。
◆1998年6月完成了第一階段改革,銀行監管職能由英格蘭銀行轉向FSA。
◆2000年6月,皇室批准《2000年金融服務和市場法》,擬於2001年執行,屆時證券和期貨局(Securities and Futures Authority)、投資管理監管組織(Investment Management Regulatory Organisation)、個人投資局(Personal Investment Authority)以及Building Societies Commission、Friendly Societies Commission、Register of Friendly Societies等機構職責,將並入FSA。
⑺ 最早提出反洗錢風險監督理念並付諸實踐的是哪個國家
最早提出反洗錢風險監督理念並付諸實踐的是英國。
英國金融服務局在2000年1月制定《新千年的新監管者》,提出以風險為基礎的監管,為反洗錢監管提供了可借鑒的先例。
英國反洗錢法律規范包括:單行法律、行政規章、官方監管規則和行業指導。
英國反洗錢管理體系包括:反洗錢政策及協調部門、反洗錢執法部門、反洗錢監管部門、反洗錢監管部門和反洗錢監管部門。
(7)英國金融服務局風險為基礎擴展閱讀:
反洗錢有利於打擊走私、販毒、腐敗、黑社會等經濟、刑事犯罪,保障社會的穩定與安全。洗錢是這些犯罪的最後一個階段,同時又為下一階段的犯罪提供了經濟支持。反洗錢,則好比給這一「黑色鏈條」攔腰一刀。
反洗錢有利於維護國家的經濟金融秩序,保障經濟金融安全。洗錢讓黑錢進入正常的流通領域,有可能造成貨幣量增加的假象,使經濟統計數據產生誤差,甚至導致宏觀經濟決策走偏;大量黑錢洗白後的轉移對利率和匯率也可能產生沖擊,甚至造成金融動盪;洗錢還將導致國家稅收大量逃脫,導致資本外逃,嚴重損害國家的經濟利益。
⑻ 英國金融服務監管局的介紹
英國金融服務管理局(Financial Service Authority---FSA),該局於1997年10月由1985年成立的證券投資委員會(Securities and Investments Board---SIB組織)改組而成,作為獨立的非政府組織,擬成為英國金融市場統一的監管機構,行使法定職責,直接向英國財政部負責。英國金融服務管理局為獨立的非政府組織,是一家有限擔保和融資的金融服務行業,具有完整的內部管理制度和完善的組織機構,只能行使手段以及查詢和監督辦法、執法調查等工作系統。由於2008年金融危機的影響,2012年1月19日,FSA被拆分為兩個機構,一個為FCA(Financial Conct Authority),另一個為PRA(Prudential Regulation Authority)。自此,FSA不復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