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現在有哪些屬於微型企業,政府對微型企業的補助是什麼樣的
目前國外關於微型企業的內涵界定並不統一。典型的界定主要有以下幾類: 國際性的援助機構基於反貧困: ① 美國國際開發署將「微型企業」定義。由當地人擁有、為雇員(包括不領薪水的家庭成員)不超過10人、其業主和經營者為貧困人口的小企業。 ②亞洲開發銀行(ADB)的「微型企業」定義。微型企業是指那些雇傭工人(包括僱主及家庭成員工人在內,其中員工不包括專業人員及專業服務提供者)不超過10人的企業。微型企業不包括高科技企業。據此,微型企業的定義暗含著收入和資產的限制,通常它們可以被認為是窮人的企業。 眾多國家與組織基於企業規模的標准有兩個指標,即資產總額和雇員人數: ①菲律賓政府的「微型企業」定義。菲律賓區分企業規模的標准有兩個指標,即資產總額和雇員人數。根據菲律賓1997年頒布的第8289號修正法案,在菲境內從事製造業、農業經濟或服務業的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合作企業、或有限責任公司等,按表1的標准分為微型、小型、中型和大型企業四種類型。 ②薩爾瓦多的「微型企業」定義。薩爾瓦多從1996年開始將勞動者不超過10人、年銷售額不超過60萬科郎的生產單位定義為微型企業。 ③法國的「微型企業」定義。凡僱傭員工在9人以下的企業被稱為特小企業,西班牙則為微型企業。 ④歐盟委員會的「微型企業」定義。把雇員人數在1人~9人的企業稱為非常小企業。 ⑤日本的「微型企業」定義。日本把製造業中20人以下,商業服務業中5人以下的企業定義為微型企業,又稱零細企業。顯然,日本的界定考慮到了微型企業的產業特徵。 在我國,對小企業的理論研究成果很多。但問題是,人們在對小企業進行研究時,未能將小企業中的微型企業進行差異性的研究分析。 2000年11月在廣州暨南大學舉辦的中小企業亞太會議上,專家建議增加微型企業類別,把雇員人數在10人以下的小企業從中小企業中獨立出來加以研究。理論界通常認為微型企業是指雇員人數在10人以下的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和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以及工商登記注冊的個體和家庭經濟組織等。作為從小企業中獨立分化出的一個企業集合的微型企業,具有雇員人數少、產權和經營權高度統一、自主經營、以家族式的管理為主、在同行業中不佔壟斷地位的特點。 我國企業目前還是以製造型為主,且是人口多的發展中國家,對微型企業的劃分應該根據地區、行業等的不同而具體規定。比如北京一家設計公司,十幾個人就不算小的了,一家保潔公司起碼也要三五十個人,但設計公司創造的利潤、價值卻比保潔公司高得多。同樣的在大城市和二三級的城市又有很大的差別。 綜上所述,我們把微型企業或微小型企業界定為微型企業是指企業雇員人數小於10人、產權和經營權高度統一、產品(服務)種類單一、市場佔有率很低或只在小范圍有較高市場份額、規模組織小的企業組織。
重慶市微型企業創業扶持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微型企業創業扶持工作,促進微型企業健康發展,擴大就業再就業,根據《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大力發展微型企業的若干意見》(渝府發[2010]66號)規定,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微型企業的申請創辦、扶持發展和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按照本辦法規定創辦微型企業可享受財政扶持、稅收扶持、融資擔保扶持、行政規費減免等扶持政策。
第四條 市政府和各區縣(自治縣)政府分別成立微型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協調和監督全市和各區縣(自治縣)微型企業的發展工作。
市和各區縣(自治縣)微型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微企辦),具體負責微型企業的發展規劃、創業培訓、創業審核、政策扶持、監督管理等日常工作。
第二章 創業申請
第五條 申請享受微型企業創業扶持政策的創業者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本市戶籍(含集體戶口);
(二)屬於「九類人群」;
(三)具有創業能力;
(四)無在辦企業;
(五)屬於「九類人群」的申請人出資比例不低於全體投資人出資額的50%;
(六)其他應當具備的條件。
第六條 申請微型企業創業扶持的創業者應當向居住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提交以下材料:
(一)微型企業創業申請書;
(二)身份證明;
(三)戶口簿;
(四)居住證明;
(五)屬於「九類人群」的證明材料;
(六)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居住地與身份證明或戶口簿載明的住址一致的,申請人可不提交前款第(四)項規定的材料。
第七條 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受理申請後,應在3個工作日內對申請人是否符合本辦法第五條第(一)項和第(二)項的規定進行審查。審查符合規定條件的,應將審查結果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於3天。經公示無異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應在微型企業創業申請書上出具同意推薦意見。審查合格後,申請人應將上述材料提交擬創業所在地工商所。
第八條 工商所受理申請後,應當對申請人是否符合本辦法第五條第(三)項和第(四)項的規定進行審查。審查符合規定條件的,工商所應當出具審查意見,告知申請人辦理企業名稱預先核准和相關前置許可等注冊登記手續,相關部門的前置許可應在3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並將申請審批資料移送當地微企辦。
工商所自受理申請之日起,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申請的審查和資料的移送工作。
第三章 創業培訓
第九條 各區縣(自治縣)微企辦收到工商所報送的申請審批資料後,應當對申請人組織開展微型企業創業培訓,已經接受創業培訓或具有相關創業知識的申請人可不參加。
市微企辦牽頭會同市人力社保局制定微型企業創業培訓年度計劃,由市微企辦和市人力社保局聯合發文下達各區縣(自治縣)微企辦和人力社保局實施。微型企業創業培訓納入全市創業培訓計劃。
第十條 微型企業創業培訓實行定點培訓,凡具備微型企業創業培訓辦學條件,且願意承擔微型企業創業培訓工作的各類教育培訓機構,均可向市微企辦申報。
市微企辦會同市人力社保局等相關部門對全市微型企業創業培訓定點機構進行認定,並向社會公示。
第十一條 符合微型企業創業培訓相關規定的,由同級財政部門按照每人1000元的標准給予微型企業創業培訓補貼。
培訓補貼由微型企業創業培訓機構向同級微企辦提出申請,微企辦牽頭與同級人力社保部門審核後,送同級財政部門復核,由財政部門將補貼資金直接劃入定點培訓機構在銀行開設的基本賬戶。
第十二條 微型企業創業培訓以提高申請人創業能力為目的,開展政策解讀、項目選擇、擔保貸款、企業管理、市場營銷、合同簽訂及風險的規避、員工聘用與社會保障、工商稅務知識、創業實例分析、創業投資計劃書製作及答辯等內容的培訓。培訓結束後,培訓機構應當出具結業鑒定意見。
第四章 創業審核
第十三條 創業審核按照盡職審查和集中會審相結合的原則進行。申請人向擬創業所在區縣(自治縣)微企辦提交創業投資計劃書後,微企辦審核人員應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初審,並將初審意見提交由工商、財政、稅務、教育、人力社保、科技、金融、承貸銀行、擔保機構等部門和單位組成的審核小組集中會審。審核小組原則上10個工作日內會審1次,並審定財政資本金補助比例。
第十四條 創業審核應重點審查以下內容:
(一)培訓機構結業鑒定意見(按本辦法規定不參加創業培訓的除外);
(二)擬創辦企業及申請創業者自身基本情況;
(三)擬生產產品或提供服務情況;
(四)擬創辦企業的人員及組織結構;
(五)市場預測;
(六)營銷策略;
(七)擬生產產品或提供服務的生產管理計劃;
(八)資本金補助資金使用計劃等財務規劃;
(九)注冊登記應當提交的相關材料;
(十)創業投融資計劃;
(十一)其他應當審核的內容。
第十五條 微企辦應當及時將審核結果通過網路、報紙、公示欄等形式進行廣泛公示。
第十六條 申請人、其他組織和個人對區縣(自治縣)微企辦是否通過審核的決定有異議的,可以在15日內向市微企辦申訴。
第十七條 各級微企辦、相關部門和單位工作人員對創業審核中獲知的商業秘密,應當予以保密。
第五章 注冊登記
第十八條 申請人通過企業名稱預先核准後,應在擬創業所在地的重慶農村商業銀行、重慶銀行、重慶三峽銀行等銀行中選擇一家開戶銀行以預先核準的企業名稱開設賬戶,並將投資資金存入該賬戶。
第十九條 申請人通過創業審核,且投資資金到位後,由區縣(自治縣)微企辦向同級財政部門申請資本金補助。財政部門按照微企辦審定的補助比例在5個工作日內將資本金補助資金轉入申請人開設的賬戶。
第二十條 創業者投資資金和財政補助資金到位後,區縣(自治縣)微企辦應當按照企業登記的相關規定,將相關資料轉到企業注冊登記辦理機構,5個工作日內辦完營業執照。
工商部門依法進行注冊登記的同時,應當對申請人是否符合本辦法第五條第(五)項規定和相關前置許可進行審查。
第六章 扶持政策
第二十一條 市級財政部門每年根據市微企辦確定的各區縣(自治縣)微型企業發展計劃,安排扶持微型企業發展資金預算,將補助資金切塊下達給各區縣(自治縣)財政部門。
區縣(自治縣)財政部門對市級財政資金、區縣(自治縣)配套資金實行集中管理、統籌安排,並向申請人撥付資本金補助資金。補助比例控制在注冊資本金的50%以內,具體補助辦法和標准由各區縣(自治縣)政府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定。
第二十二條 從微型企業成立次年起,財政部門按企業上年實際繳納企業所得稅、營業稅、增值稅地方留存部分計算稅收優惠財政補貼,補貼總額以微型企業獲得的資本金補助資金等額為限。
微型企業憑納稅證明和營業執照,向當地財政部門申請享受稅收扶持政策。稅收優惠財政補貼的具體審核、撥付工作由區縣(自治縣)財政部門辦理,於每年6月底前完成,7月底前向市財政局書面報送辦理情況。按現行財政體制應由市級財政承擔的部分,由市級財政通過年終結算的方式補助給區縣(自治縣)財政。
第二十三條 微型企業可在開戶銀行申請微型企業創業扶持貸款,用於借款人生產經營所需的流動資金或固定資產購置,貸款額度不超過投資者投資金額的50%,貸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利率基準利率執行。貸款發放原則上應在借款人向銀行提出借款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完成。
微型企業創業扶持貸款期限為1―2年,並按有關規定享受財政貼息。
第二十四條 具備抵押或擔保條件的微型企業,在申請微型企業創業扶持貸款時,可按照《重慶市小額擔保貸款辦法》(渝就業辦[2008]16號)規定,持工商、稅務核發的工商登記證、稅務登記證、抵押物清單或擔保合同以及有效證件向所在地社區居委會或村委會申請。
第二十五條 市三峽擔保公司負責全市微型企業貸款擔保工作。各區縣(自治縣)政府指定當地專業擔保公司為微型企業提供擔保的,由市三峽擔保公司為其提供再擔保。
擔保公司按現行擔保貸款管理辦法的最低標准且不高於擔保額的2%收取擔保費。
第七章 監督管理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區縣(自治縣)微企辦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由區縣(自治縣)微企辦撤銷申請人扶持資格,並由相關部門依法追究責任:
(一)不按投資計劃書使用資本金補助資金的;
(二)採用欺騙手段取得被扶持資格的;
(三)出租、出借被扶持資格的;
(四)虛假出資、虛報注冊資本、抽逃注冊資本的;
(五)其他違法違規行為。
第二十七條 微型企業申請變更或注銷,應當經區縣(自治縣)微企辦審查,並由工商部門依法辦理變更或注銷登記。
第二十八條 工商、財政、稅務、人力社保、金融等部門和單位應加強協調配合,在各自職責范圍內依法對微型企業資金用途、開業狀況、關閉注銷、僱工情況等實行全過程監管,嚴厲查處套取、抽逃、轉移資金和資產的行為。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九條 申請人惡意騙取、套取、挪用資本金補助資金等違法行為應當記入企業徵信系統或個人徵信系統。相關行政機關、金融機構依據不良信用記錄,在銀行信貸、行政許可、政策扶持等工作中依法對違法當事人採取禁止或限制措施。
第三十條 各級微企辦、人力社保、財政等部門應加強對微型企業創業培訓質量、培訓補貼資金申領的監督檢查,檢查結果作為對培訓機構考核的重要依據。
第三十一條 培訓機構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由市微企辦會同市人力社保局取消培訓資格:
(一)弄虛作假,騙取培訓補助費用的;
(二)當年無正當理由未完成創業培訓目標任務的;
(三)連續兩年培訓合格率低於90%或結業鑒定準確率低於80%的;
(四)連續兩年培訓學員的滿意率低於80%的。
第三十二條 各級微企辦、財政、人力社保、審計、監察等部門應加強對微型企業發展申請、審批、資金發放等環節的全過程監督檢查,依法查處截留、擠占、滯留、挪用、騙取、套取財政資金和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等行為。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三條 本辦法所指「九類人群」包括:
(一)大中專畢業生。指畢業未就業的全日制中專、高職、大專、本科、研究生等學歷層次的畢業生,以及取得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和職業教育畢業證書的職教生(含本市集體戶口)。
(二)下崗失業人員。指持有「下崗證」或「職工失業證」的本市國有企業下崗失業人員、國有企業關閉破產需要安置的人員、城鎮集體企業下崗失業人員等三類人員;持有「城鎮失業人員失業證」和「最低生活保障證明」的已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業的本市城鎮其他登記失業人員。
(三)返鄉農民工。指在國家規定的勞動年齡內,在戶籍所在地之外從事務工經商1年以上,並持有相關外出務工經商證明的本市農村戶籍人員。
(四)「農轉非」人員。指因農村集體土地被政府依法徵收(用)進行了城鎮居民身份登記的本市居民。征地時已作就業安置、戶籍關系已遷出本市的人員除外。
(五)三峽庫區移民。指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安置的長江三峽工程重慶庫區水淹移民和佔地移民。
(六)殘疾人。指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並具備創業能力的本市居民。
(七)城鄉退役士兵。指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所有城鎮戶籍和農村戶籍的退役士官和義務兵。符合退役士兵安置條件,已安置工作的除外。
(八)文化創意人員。指從事文化藝術、動漫遊戲、教育培訓、咨詢策劃及產品、廣告、時裝設計等的本市居民。
(九)信息技術人員。指從事互聯網服務、軟體開發、信息技術服務外包服務的本市居民。
第三十四條 本辦法第五條規定的「居住證明」包括公安機關出具的暫住證明和居委會(村委會)出具的相關居住證明材料。
第三十五條 申請人只能享受一次微型企業扶持政策。
第三十六條 各區縣(自治縣)可根據本辦法規定製定實施細則,並報市微型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後施行。
第三十七條 本辦法由重慶市微型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B. 小微企業申請一次性補貼需提供哪些材料
1、小微企業認定證明及復印件。
2、申領補貼月份前12個月的社會保險費明細賬(單) 、工資發放明細表原件及復印件;吸納就業人員的還需提供吸納人員社會保險費明細賬(單) 、工資發放明細表原件及復印件。
3、企業財務報表。
補貼標准:符合條件的創業者由工商注冊地區(市)給予1.2萬元一次性小微企業創業補貼,市財政對區(市)按照每人1萬元的標准給予補助。其中對吸納就業1人以上(不含創業者本人)的,由工商注冊地區(市)給予2萬元一次性小微企業創業補貼,市財政對區(市)按照每人1.5萬元的標准給予補助。
(2)萊山區金融機構補助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1、凡已參加失業保險,並履行繳費義務滿一年以上,且近兩年無較大裁員行為的小微企業,可在一定期限內給予企業崗位補貼和在崗職工培訓補貼。
2、企業崗位補貼人數按照小微企業實際參加失業保險職工人數的30%計算,補貼標准為現行失業保險金平均標准每人每月530元,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
3、企業在崗職工培訓補貼人數為在崗職工培訓總人數的50%,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4個月,補貼標准每人每月600元。培訓前先按補貼資金總額的70%支付,培訓班結束後,根據企業提供的培訓總結及被培訓職工取得的職業培訓合格證書等支付剩餘的30%。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小微企業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小微企業扶持政策
C. 貧困戶一個月補貼還是一年補貼,一個人能補貼多少
為一個月補貼,每人900元。
以上海市為例,重殘無業人員等民政特殊救濟對象、特困供養人員、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不可扶對象每人900元;對特困供養人員和其他禦寒有困難的救助對象,採取缺什麼補什麼的辦法,實施冬令禦寒補助,補助標准為人均460元。
市、區民政福利事業單位集中供養對象每人180元(其中伙食費100元,實物補助80元);對在市、區救助管理站滯留的對象,春節期間給予節日伙食補貼每人100元;對長年累月堅持義務為社會救助孤老等對象服務的包戶組成員進行節日慰問,並贈送少量的慰問品,金額按每人300元掌握。
(3)萊山區金融機構補助擴展閱讀:
貧困戶補貼的相關要求規定:
1、補助資金支付按照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有關規定執行。低保金、散居特困人員救助供養金、臨時救助金原則上應支付到救助對象個人賬戶,集中供養特困人員救助供養金應統一支付到供養服務機構集體賬戶。
2、孤兒基本生活費應支付到孤兒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兒童本人或其監護人個人賬戶,集中養育的孤兒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兒童基本生活費應統一支付到福利機構集體賬戶。
3、縣級民政、財政部門應當為救助家庭或個人在銀行、信用社等代理金融機構辦理接受補助資金的賬戶,也可依託社會保障卡、惠農資金「一卡通」等渠道發放補助資金,代理金融機構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救助家庭或個人收取賬戶管理費用。
D. 怎麼申請福利企業政府補助
第一條為了規范福利企業的資格認定和集中安排殘疾人就業的用工行為,保障殘疾人職工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殘疾人就業條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促進殘疾人就業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07〕92號)和《國家稅務總局民政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於促進殘疾人就業稅收優惠政策征管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7〕67號)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福利企業,是指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注冊,安置殘疾人職工占職工總人數25%以上,殘疾人職工人數不少於10人的企業。
第四條申請福利企業資格認定的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企業依法與安置就業的每位殘疾人職工簽訂1年(含)以上的勞動合同或者服務協議,並且安置的每位殘疾人職工在單位實際上崗從事全日制工作,且不存在重復就業情況;
(二)企業提出資格認定申請前一個月的月平均實際安置就業的殘疾人職工占本單位在職職工總數的比例達到25%(含)以上,且殘疾人職工不少於10人;
(三)企業在提出資格認定申請的前一個月通過銀行等金融機構向安置的每位殘疾人職工實際支付了不低於所在區縣(含縣級市、旗)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四)企業在提出資格認定申請前一個月為安置的每位殘疾人職工按月足額繳納所在區縣(含縣級市、旗)人民政府根據國家政策規定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等社會保險;
(五)企業具有適合每位殘疾人職工的工種、崗位;
(六)企業內部的道路和建築物符合國家無障礙設計規范。
第三條福利企業安置的殘疾人職工應當是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上註明屬於視力、聽力、言語、肢體、智力和精神殘疾的人員,或者是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1至8級)》的殘疾人。
E. 企業申報補貼資金是真的嗎
企業資金申請補助表就像樓上說的或者企業還需向有關部門提供:企業專項國家補助資金申請報告以下是報告編寫要點 一、項目背景和必要性 1、企業主營業務狀況及其在產業發展和技術進步中的作用; 2、企業自主創新情況,核心技術優勢與劣勢分析,增強自主創新能力需要解決的瓶頸問題; 3、企業研究開發基礎設施的現狀與問題,項目建設對解決上述問題的作用。 二、實施方案 1、項目建設的主要內容; 2、企業現有支持配套條件,需增加的主要研究試驗設施、儀器設備和相關支持軟體(含主要技術指標、功能); 3、項目建設完成後形成的研究開發、實驗驗證、設計模擬、工程試驗等相關創新基礎設施的主要功能與整體水平; 4、建設地點、建設周期。 三、建設目標 1、項目建設達到的目標(具體到考核驗收的條件和指標); 2、通過項目建設對提升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奠定的基礎。 四、經費預算、進度安排 1、總投資和資金籌措方案(總投資、申請國家補助、地方配套、貸款、自籌); 2、資金使用方案(申請國家補助資金主要購置的關鍵研發設施明細表)。 3、進度安排 五、資金申請報告附件 1、企業投資項目的核准或備案文件; 2、與有關金融機構簽訂的貸款協議; 3、項目申報單位對資金申請報告內容和附屬文件真實性負責的聲明; 4、環保部門出具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
F. 田畝補助要拿什麼證件去領
一、領取田畝補助所需要的證件:身份證和「一卡通」或者「一折通」。
1、發放現金:
如果是採取直接發放現金的方式,憑身份證就可以領取,一般是到所在當地的農村居委會領取。
2、發放儲蓄存摺或者儲蓄卡:
如果實行的是「一卡通」或「一折通」的方式,那麼向農戶發放儲蓄存摺或儲蓄卡,國家把錢直接打到卡或者存摺里,由農戶自己到信用社或者其他指定的金融機構領取(憑身份證或者密碼)。
二、田畝補助領取的相關政策規定:
1、根據財政部和農業部最新印發的《關於調整完善農業三項補貼政策的指導意見》,2015年兩部門將選擇安徽、山東、湖南、四川和浙江等5個省,由省里選擇一部分縣市開展農業「三項補貼」改革試點。
兩部門明確,試點地區將安排80%的農資綜合補貼存量資金,加上種糧農民直接補貼和農作物良種補貼資金,用於耕地地力保護。
2、補貼對象為所有擁有耕地承包權的種地農民,享受補貼的農民要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
3、國家關於種糧補貼的政策是統一的,中央財政補助的錢是按地畝給的,全國一樣標准;而地方財政補助的部分則因地域不同而有所差異。
4、2015年我國將啟動對農作物良種補貼、種糧農民直接補貼和農資綜合補貼三項農業補貼政策的調整和完善工作,通過「三合一」更有效發揮財政資金支持糧食生產作用。
(6)萊山區金融機構補助擴展閱讀:
田畝補助的全國范圍開展:
根據財政部、農業部《關於全面推開農業「三項補貼」改革工作的通知》(財農〔2016〕26號)和安徽省財政廳、農委關於印發《安徽省農業「三項補貼」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財農〔2016〕857號)文件精神:
從2016年起,在全縣范圍內開展農業補貼制度改革,主要內容是將農業「三項補貼」(農作物良種補貼、種糧直接補貼和農資綜合補貼,簡稱農業「三項補貼」),合並為「農業支持保護補貼」,用於支持保護耕地地力。
補貼對象原則上為擁有耕地承包權的種地農民,補貼資金原則上與耕地面積掛鉤,耕地面積以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到戶的面積為基礎,由於我縣在發放2016年補貼時暫未完成土地確權到戶工作,所以2016年補貼面積以二輪承包面積為基礎。
參考資料來源:安徽涇縣人民政府官網——問下關於田畝補貼的問題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關於全面推開農業「三項補貼」改革工作的通知
參考資料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官網——財政部農業部關於調整完善農業三項補貼政策的指導意見
G. 國家政府對中小企業的補貼政策
國家政府對中小企業補貼措施如下:
1、在金融方面,建立針對中小企業的專門金融機構和信用制度,由政策投入貸款提供資金,向中小企業發放低息貸款。
2、在稅收方面,減輕中小企業的法人納稅負擔,對採用現代化設備的中小企業採取特別折舊制度,以及用實現特定政策目標的特別減稅措施來支持中小企業。
3、財政補助金。對從事中小企業貸款和咨詢、指導等工作的地方公共團體和中小企業團體,給予財政補貼金。
4、規定限制。限制大企業濫用市場支配權力,建立中小企業互助團體,防止大企業干預中小企業。
5、提供信息。對中小企業提供技術、市場、經營方面的信息和不同產業的現代化規劃。
6、產品優先採購。保證中小企業有平等地接受政府采購的機會。
(7)萊山區金融機構補助擴展閱讀:
政策理念上,從把中小企業當作弱勢群體,提供保護政策,到促進企業現代化,壯大企業規模,調整產業結構,到發現中小企業的重要作用,支持創業、技術和商業模式創新,鼓勵和支持參與國際競爭,重視中小企業的再生。
政策的系統性、全面性和可操作性。 政策的時效性和繼承性。 政策的針對性。 政策制定和實施機構的權威性和系統性。 政策和信息的公開性。
H. 你好,能回答具我具體有哪些項目補助資金嗎
您好,不同人群、地區的創業補助政策不同,具體的補助形式可以咨詢當地的相關部門。
不同人群:比如大學生、退伍軍人等等。
不同地區:各省、市、區縣等。
另外,針對創業公司,也有很多稅收上的優惠政策。
企業初創期,除了普惠式的稅收優惠,重點行業的小微企業購置固定資產,特殊群體創業或者吸納特殊群體就業(高校畢業生、失業人員、退役士兵、軍轉幹部、隨軍家屬、殘疾人、回國服務的在外留學人員、長期來華定居專家等)還能享受特殊的稅收優惠。
同時,國家還對扶持企業成長的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等創新創業平台、創投企業、金融機構、企業和個人等給予稅收優惠,幫助企業聚集資金。
具體的補助和稅收上的政策,建議您咨詢當地相關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