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計提的壞賬准備金可以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嗎
1、企業計提的壞賬准備,不可以在稅前扣除。2、《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實施條例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壞帳損失,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對不符合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各項資產減值准備、風險准備等准備金支出不得扣除。3、所以企業發生的壞賬在計提的時候不可以稅前扣除,只有在實際發生壞賬的時候才可以,稅前扣除。
『貳』 企業實際發生的壞賬准備可以稅前扣除嗎
根據稅法的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壞賬准備可以稅前扣除。
『叄』 企業壞賬損失稅前扣除需要注意什麼問題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企業資產損失所得稅稅前扣除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25號的規定,企業發生的資產損失,應按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後方能在稅前扣除。未經申報的損失,不得在稅前扣除。企業應收及預付款項壞賬損失應依據以下相關證據材料確認:
(一)相關事項合同、協議或說明;
(二)屬於債務人破產清算的,應有人民法院的破產、清算公告;
(三)屬於訴訟案件的,應出具人民法院的判決書或裁決書或仲裁機構的仲裁書,或者被法院裁定終(中)止執行的法律文書;
(四)屬於債務人停止營業的,應有工商部門注銷、吊銷營業執照證明;
(五)屬於債務人死亡、失蹤的,應有公安機關等有關部門對債務人個人的死亡、失蹤證明; (六)屬於債務重組的,應有債務重組協議及其債務人重組收益納稅情況說明;
(七)屬於自然災害、戰爭等不可抗力而無法收回的,應有債務人受災情況說明以及放棄債權申明。
企業逾期3年以上的應收款項在會計上已作為損失處理的,可以作為壞賬損失,但應說明情況,並出具專項報告。
企業逾期一年以上,單筆數額不超過5萬元或者不超過企業年度收入總額萬分之一的應收款項,會計上已經作為損失處理的,可以作為壞賬損失,但應說明情況,並出具專項報告。
『肆』 壞賬准備能否稅前扣除
企業計提的壞賬准備,不可以在稅前扣除。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第八條 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第十條 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資者支付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款項;
(二)企業所得稅稅款;
(三)稅收滯納金;
(四)罰金、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損失;
(五)本法第九條規定以外的捐贈支出;
(六)贊助支出;
(七)未經核定的准備金支出;
(八)與取得收入無關的其他支出。
(4)金融機構壞賬的稅前扣除擴展閱讀:
稅前扣除項目主要包括:
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實際發生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1.稅金:指銷售稅金及附加
(1)六稅一費:已繳納的消費稅、營業稅、城建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出口關稅及教育費附加;
(2)增值稅為價外稅,不包含在計稅中,應納稅所得額計算時不得扣除。
(3)企業繳納的房產稅、車船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等,已經計入管理費中扣除的,不再作為銷售稅金單獨扣除。
2.其他支出,是指除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外,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合理的支出。
提示:企業發生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手續費及傭金支出,不超過以下規定計算限額以內的部分,准予扣除;超過部分,不得扣除。
『伍』 應收賬款壞賬允許稅前扣除的三個條件是什麼
應收賬款壞賬允許稅前扣除的三個條件:
1、實際發生了;
2、會計上做了損失處理;
3、年度匯算清繳也做了申報扣除。
『陸』 實際發生的壞賬損失可否稅前扣除
實際發生的壞賬損失可以稅前扣除。
1、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相關的、真實合理的資產損失,可以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2、企業發生的資產損失,應按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25號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扣除。企業在進行企業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申報時,可將資產損失申報材料和納稅資料作為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的附件一並向稅務機關報送。
3、壞賬損失應依據以下證據材料確認:
(1)相關事項合同、協議或說明;
(2)屬於債務人破產清算造成的壞賬損失,應有人民法院的破產、清算公告;
(3)企業逾期三年以上的應收款項且在會計上已作為損失處理的,可以作為壞賬損失,但應說明情況,並出具專項報告;
(4)企業逾期一年以上,單筆數額不超過五萬或者不超過企業年度收入總額萬分之一的應收款項,會計上已經作為損失處理的,可以作為壞賬損失,但應說明情況,並出具專項報告。
(5)會計核算資料及其他相關的納稅資料。
『柒』 國家稅務局對金融機構的壞賬准備金如何規定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強金融保險企業呆帳壞帳損失稅前扣除管理問題的通知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十六日 國稅發[1999]213號)
網路找下,太長了,復制不過來
『捌』 快年底了,7種資產損失,企業所得稅前怎麼扣除
一、現金短缺損失如何稅前扣除?
答:企業清查出的現金短缺減除責任人賠償後的余額,作為現金損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具體按以下材料確認:
1、現金保管人確認的現金盤點表(包括倒推至基準日的記錄);
2、現金保管人對於短缺的說明及相關核准文件;
3、對責任人由於管理責任造成損失的責任認定及賠償情況的說明;
4、涉及刑事犯罪的,應有司法機關出具的相關材料;
5、金融機構出具的假幣收繳證明;
6、資產損失的會計處理憑證。
二、企業壞賬損失如何稅前扣除?
答:企業除貸款類債權外的應收、預付賬款,減除可收回金額後確認無法收回的應收、預付款項,可以作為壞賬損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具體按以下材料確認:
1、應收、預付賬款發生的原始憑據,包括相關事項合同、協議或說明,以及會計憑證;
2、屬於債務人破產清算的,應有人民法院的破產、清算公告;
3、屬於訴訟案件的,應出具人民法院的判決書或裁決書或仲裁機構的仲裁書,或者被法院裁定終(中)止執行的法律文書;
4、屬於債務人停止營業的,應有工商部門注銷、吊銷營業執照證明;
5、屬於債務人死亡、失蹤的,應有公安機關等有關部門對債務人個人的死亡、失蹤證明;
6、屬於債務重組的,應有債務重組協議或法院批準的破產重整計劃,債務人重組收益納稅情況說明以及債務人發生財務困難的證明材料;
7、屬於自然災害、戰爭等不可抗力而無法收回的,應有債務人受災情況說明以及放棄債權申明。
三、逾期一年以上的應收賬款,能否確認損失稅前扣除?
答:企業逾期一年以上,關於金額的具體說明,如不超過企業年度收入總額萬分之一的,應提供具體的計算過程,會計上已經作為損失處理的,可以作為壞賬損失,但應說明情況,並出具專項報告。
四、逾期三年以上的應收賬款,能否確認損失稅前扣除?
答:企業逾期三年以上的應收款項在會計上已作為損失處理的,可以作為壞賬損失,但應說明情況,並出具專項報告。
『玖』 關於 壞賬准備的稅前扣除
壞賬准備是按應收未收款項的余額為基數計提的,稅法允許的最大比例為千分之五,比如應收賬款1000,稅法允許扣除的壞賬准備就是5,企業如果按5%計提,即計提了50,那麼允許稅前列支的就是5,要做納稅調整的就是45.
『拾』 無法收回的應收賬款可否稅前扣除
無法收回的應收賬款,在說明情況,並出具專項報告後,可以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根據《企業資產損失所得稅稅前扣除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企業逾期三年以上的應收款項在會計上已作為損失處理的,可以作為壞賬損失,但應說明情況,並出具專項報告。
第二十四條企業逾期一年以上,單筆數額不超過五萬或者不超過企業年度收入總額萬分之一的應收款項,會計上已經作為損失處理的,可以作為壞賬損失,但應說明情況,並出具專項報告。
(10)金融機構壞賬的稅前扣除擴展閱讀:
《企業資產損失所得稅稅前扣除管理辦法》第二十條現金損失應依據以下證據材料確認:
(一)現金保管人確認的現金盤點表(包括倒推至基準日的記錄);
(二)現金保管人對於短缺的說明及相關核准文件;
(三)對責任人由於管理責任造成損失的責任認定及賠償情況的說明;
(四)涉及刑事犯罪的,應有司法機關出具的相關材料;
(五)金融機構出具的假幣收繳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