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金融公司故意讓客戶逾期,客戶可以起訴金融公司嗎
其實無論金融公司還是銀行,不會存在說故意不扣款,讓你逾期這種情況的,因為公司出現逾期爛賬還是比較嚴重的情況,甚至連辦理的業務員都會受到連帶責任導致扣工資等。偶爾可能會出現非工作日某些銀行不能代扣的情況,但是正常情況下只要卡里金額充足銀行一定會准時代扣的。建議題主可以去銀行打一下流水單看一下,查一下具體未扣款原因。
❷ 大家好我是做金融貸款業務員有個客戶說我騙他辦貸款貸款辦下了客戶說我騙了他說要去法院起訴我這樣要坐監
不存在的!不用理他!他不還公司自然起訴他
❸ 投資公司涉嫌詐騙,業務員會承擔責任嗎》
業務員無責或輕責,若有責任也是從犯,具體分析:
1、業務員知道還是不知道所在公司是詐騙,如果該公司合法及不知道公司詐騙則本人認為不用承擔任何責任。
2、如果知道該公司是詐騙,而繼續與公司已其干,應承擔相應責任。
但不管怎麼講,公司才是違法主體,作為主犯,公司老闆及高管才是主要犯罪人員,主要後果應該由公司承擔。
3、如果該公司本身就是空殼公司,沒有經過正規注冊,這就有點復雜一點,責任大一點。
4、如果公司沒注冊且知道是在騙人而繼續干,肯定要承擔從犯責任。
(3)金融公司起訴業務員擴展閱讀:
公司詐騙,以共犯論處,以公司犯罪為主要考慮,或者主從分離:
《「兩高」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問題的解釋》: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千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個人詐騙公私財物3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
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0萬元以上的,屬於詐騙數額特別巨大。詐騙數額特別巨大是認定詐騙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的一個重要內容,但不是唯一情節。詐騙數額在10萬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應認定為「情節特別嚴重」:
(1)詐騙集團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詐騙犯罪中情節嚴重的主犯;
(2)慣犯或者流竄作案危害嚴重的;
(3)詐騙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急需的生產資料,嚴重影響生產或者造成其他嚴重損失的;
(4)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救濟、醫療款物,造成嚴重後果的;
(5)揮霍詐騙的財物,致使詐騙的財物無法返還的;
(6)使用詐騙的財物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7)曾因詐騙受過刑事處罰的;
(8)導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9)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❹ 金融公司業務員業績60萬,公司被判定非法經營,被批捕了,能不能取保候審
能,但是只有申請權,沒有決定權。
❺ 錢放投資公司公司跑了,我可以告業務員嗎
告業務員沒用,除非你能證明,主觀上業務員清晰這是一個騙局,並且還惡意騙你,如果你沒辦法證明這個問題,那麼告業務員沒用。
你這種情況只能高公司維權,就算業務員明知故騙,你也沒太好的辦法,因為他說自己不知情,那就很值得商榷了,你怎麼證明他是知情的呢?
也有很多業務員確實無辜,他們也是被公司洗腦的,他們可能連自己都上當還不知情,這樣的話,你去告他,也不是個道理。
所以最好告公司!
❻ 金融公司涉嫌詐騙,業務員提成需要返還嗎
金融公司涉嫌詐騙,公司的成員都要受到審核,業務員以共犯論處,詐騙的錢財都要沒收,業務員的提成也要沒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條 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第一百九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同上
(一)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
(二)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的;
(三)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的;
(四)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詐騙貸款的。
詐騙物處理
1、行為人實施詐騙犯罪活動,案發後扣押、凍結在案的財物及其孳息,如果權屬明確的,應當發還給被害人;
如果權屬不明確的,可按被害人被騙款物占扣押、凍結在案的財物及其孳息總額的比例發還給被害人;如果能夠確定扣押、凍結在案的財物及其孳息不屬於已查明的被害人所有,但又無法發還被害人的,應當依法上繳國庫。
2、行為人將詐騙財物已用於歸還個人欠款、貸款或者其他經濟活動的,如果對方明知是詐騙財物而收取的,屬於惡意取得,應當一律追繳;如屬善意取得,則不再追繳。
3、對多次進行詐騙活動,並以後次詐騙財物歸還前次詐騙財物,在計算詐騙財物數額時,應當將案發前已經歸還的數額扣除,按照實際為換的數額認定,量刑時可將多次行騙的數額作為從重情節予以考慮。
❼ 所在公司涉嫌金融詐騙,業務員有沒有責任
個人認為業務員無責或輕責,具體案例分析:
一:你哥知道還是不知道他所在公司是詐騙,如果該公司合法及不知道公司詐騙則本人認為不用承擔任何責任。
二:如果你哥也知道該公司是詐騙,而繼續與公司已其干,應承擔相應責任或者,但不管怎麼講,公司才是違法主體,公司老闆及高管才是主要犯罪人員,主要後果應該由他們承擔。
三:如果該公司本身就是空殼公司,沒有經過正規注冊,這就有點復雜一點,責任大一點。
四:如果公司沒注冊且知道是在騙人而繼續干,肯定要承擔責任。
❽ 我在一家金融公司上班.(我是業務)公司因資金鏈斷裂而破產.我們這些業務員要承擔什麼樣的法律責任嗎
如果你不存在主觀故意上的錯誤,公司破產就與你沒有任何關系。
不要想太多,版畢竟權你只是一個業務主管,而不是公司的老闆。
就算是老闆,他也只承擔自己股本以內的責任。因為現在國內的公司都是有限責任公司,最多也就是公司賠光,老闆不需要拿自己的合法收入來補償。
❾ 金融公司老闆被抓業務員也被拘留了,業務員會被判刑嗎
看業務員在犯罪中的具體行為,起什麼作用,才能定罪量刑。
❿ 我朋友在一金融公司打工當業務員拿提成,結果這個公司是詐騙公司。現在被抓了,他會判多久
詐騙,是違法行為,依法應追究治安行政責任。
如果涉及詐騙的數額達到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各省和各省不同,但電信詐騙追究起點一律為三千元)或者情節嚴重者,將會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鏈接:《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