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影響中小企業融資難的根本問題是什麼
原因:中小企業融資現狀問題和對策。
從一定的渠道向公司的投資者和債權人去籌集資金,組織資金的供應,以保證公司正常生產需要,經營管理活動需要的理財行為。
公司籌集資金的動機應該遵循一定的原則,通過一定的渠道和一定的方式去進行。通常講企業籌集資金無非有三大目的:企業要擴張、企業要還債以及混合動機。
(1)中小金融機構不願意幫助中小企業的根本原因擴展閱讀:
國家扶持政策一直實行向大企業傾斜,而對中小企業的扶持力度不夠,這是造成中小企業融資難的歷史原因。大型企業能夠容易地在資本市場和貨幣市場上得到資金,而針對中小企業的融資門檻卻相應被提高了許多,中小企業要取得貸款必須付出更大的成本。
無論是什麼企業要求貸款或者擔保,都需要有擔保物來提供保證。中小企業僅有的抵押品就是其有限並且價值低廉的土地、房產和機器設備,其規模也就制約了這些抵押品的價值。
2. 中國中小企業發展慢的根本原因是什麼
1.中小企業在國民經濟發展中的作用
1.1中小企業在國民經濟中佔有重要的作用
據統計,目前,我國散布在各個行業的中小企業已佔全國企業總數的99%,這些企業創造的工業總產值、實現利潤和出口總額分別佔全國總量的60%、40%和60%左右。這充分表明,中小企業在我國經濟發展中正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
1.2中小企業緩解社會就業壓力
企業規模越大,資本集中程度和有機構成越高,吸納每一個勞動力就業所需的資本也就越多。與大企業相比,中小企業同等數量的投資可以吸收更多的從業人員。據統計在工業部門新增的8000萬勞動力中,75%在小企業,全國工業部門1.5億勞動力中,有1.1億(佔73%)在小企業就業。近幾年它們共吸納全社會75%的就業人員。
1.3中小企業是技術創新的重要源泉
越來越多的證據表明,中小企業在技術創新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據估計,我國中小企業發明專利佔全國總數的66%,研發的新產品佔全國的82%。與大企業相比,中小企業不僅是創新與技術進步的重要源泉,而且它們作出貢獻的效率更高、成本更低。
2.中小企業發展面臨的問題
2.1融資渠道難
融資難幾乎是所有中小企業發展中遇到的問題。我國中小企業不僅直接融資渠道狹窄、間接融資比例低,而且企業自有資金缺乏。據研究資料表明,我國中小企業業主資本和內部收益留存分別占我國私營企業資金來源的30%和26%,公司債券和股權融資占不到1%。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原因是多方面、多層次的,既有中小企業自身的原因,也有銀行管理體制方面的原因,更有國家政策方面的原因。
2.2缺乏現代的企業管理
部分中小企業競爭力弱,問題不是出在我們以往強調的硬體和看重的資金及技術上,而是出在軟體和經營管理上。我國中小企業的經營活動大多缺乏一種科學理念支撐,偏重人際關系的協調,重「情」,而忽視「理」(企業文化)和「法」(企業制度)的建設,缺乏標准化、規范化、制度化、程式化的管理,管理的優劣因人而異。部分中小企業內部溝通不暢,對員工缺乏信賴,員工對企業的認同感不強,缺乏凝聚力。
2.3人才資源缺乏
人員總體素質不高,這是中小企業面臨的不爭的情況。首先,目前我國中小企業的從業者主要還是來自農村剩餘勞動力或城鎮新增勞動力,文化水平普遍偏低;由於社會對就業認識的偏差等多種因素及缺乏完善的制度,中小企業及時對外招聘人才,沒有雄厚的實力、豐厚的待遇和人才發揮的空間等,往往難以吸引到人才。其次,一般而言,中小企業的穩定性都比大企業差,對於人才而言,在中小企業發展的風險要高於大企業。人才缺乏的必然結果是管理水平與企業發展的需要相脫節,形成惡性循環,這嚴重製約了企業的技術進步和生產效率的迅速提高。
2.4社會服務體系不完善
面向中小企業的社會化服務體系發展滯後,服務功能不健全,也是制約我國中小企業發展的重要因素。比如面向中小企業的培訓、信息、咨詢、技術服務、融資服務、稅務代理、會計、法律等社會化服務體系尚未形成或者還很不完善。
3.加快中小企業快速發展的對策
3.1盡快完善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的融資體系
技術創新需要大量的資金投入,發達國家中小企業技術創新資金主要來源於政府的財政資助、銀行貸款、直接融資和企業自籌,並且都建立了金融扶持體系。我國對中小企業技術創新資金的扶持還處於探索階段,信息擔保體系、風險資金的投資機制還不健全。盡快完善中小企業的融資體系須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一是要建立中小企業信貸擔保制度,充分發揮政府的信貸擔保作用,分擔中小企業的融資風險,有效引導金融機構向中小企業發放貸款。二是要修改《公司法》及《證券法》的相關規定,為中小企業特別是民營科技企業上市融資創造條件。三是要完善風險投資法律制度,促進風險資本市場的發展,鼓勵風險資本對中小企業的科技創新提供支持,以提高中小企業科技創新的活力,四是在國家研究與發展經費的資助方面,要平等對待中小企業,使中小企業的科技創新可以享受國家研究與發展經費的資助。
3.2實行嚴明的企業管理
建立健全獨立於戰略的業務管理系統(戰略實施系統),保證將企業制定的戰略舉措轉化為實際行動。在戰略實施層面,建設一個開放的制度化平台,企業主管、員工都會在該平台上交流業務實施情況,對比差距,分享成功的經驗和措施。企業從制度上建立人力資源框架,對每位員工都要有明確的職業生涯規劃,合理選拔、使用人才,嚴格考核,優勝劣汰。
3.3樹立以人為本的理念
中小企業沒有雄厚的實力和豐厚的待遇,難以吸引人才,這是一個客觀事實是外因。因此,企業要想留住人才、吸引人才,首先得更新觀念,樹立正確的人才觀。要建立正確的人才觀,必須確立正確的求才、用才、留才機制及合理的人才流動政策。只有這樣才能吸引更多的人才加入到中小企業的發展中來;其次,通過科學評估來合理配置人才和建立良好的激勵約束機制,充分挖掘其才能,發揮其潛力。解決好人才的發展是諸多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而良好的激勵機制是促進人才成長的有效手段。人力資源的能動性強調人是有理想、有抱負、有感情的,人性理論的發展則證明人是經濟人、社會人和自我實現人的復雜混合體,因而要發揮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和實現人生價值,就必須要建立健全激勵和約束機制。要建立物質激勵和精神激勵相結合的方式,形成全方位、多層次的激勵機制。
3.4完善政府服務體系
通過加大改革力度優化發展環境,加快社會中介組織建設,大力發展會計審計、法律、信息咨詢等各類中介服務機構,為中小企業提供信息、商貿、法律、會計、審計、評估、教育培訓、開拓國際市場等服務;政府應調整「抓大放小」發展方針,在資源上給與中小企業特別是民營、私營企業與大型國有企業以同等地位。政府抓大放小的結果,造成中央企業佔有各種資源的優勢,同時中小企業又處於放任自流的狀態。要積極主動扶小,放開市場准入,鼓勵公平競爭,推動投資主體的多元化,清理私人資本發展的法律法規和部門的規章。政府要從單純追求GDP總量向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轉變;從大企業發展戰略向大企業發展戰略和中小企業發展戰略並重轉變;由某些不合理的、歧視性的政策向著平等、公平的基本理念轉變;由控制和管理向服務和支持轉變。政府轉型當中,要提供有利於中小企業家發揚創新精神、有利於企業家隊伍形成的制度保障。
3. 能幫我解答一下 中小型企業融資難的原因及對策研究的意義是什麼嗎 中心主旨
中小企業融資難內因:
1. 經營管理水平低下,缺乏高素質人才。在缺乏企業凝聚力、激勵機制不健全的情況下,中小企業便很難留住有益於其發展的優秀人才。
2. 財務會計制度不完善,信息不透明。由於財產管理意識不足,會計制度不健全,投資人對中小企業的盡職調查難度便會加大。
3. 由於經營規模較小,中小企業的經營風險相對來說就比較大,而其抵禦風險的能力卻較差。
4. 基礎薄弱,產業層次較低,使得中小企業的成長速度變緩,在市場競爭中往往處於劣勢的地位。
5. 信用等級較低,信用制度建設滯後
中小企業融資難外因:
1. 政策支持方面。經濟轉軌時期,國家扶持中小企業的體系尚未完善。
2. 有關融資方面的法律法規滯後,現存法律執行力較差,對於中小企業發展的法律文件,大多集中在宏觀調整的指導方面,缺乏具體可行的相關規定。
3. 資本市場不發達
4. 抵押、擔保體系不完善
5. 社會服務體系不完善
幫助中小企業解決融資難問題,為企業提供投融資提供保障,是企業發展壯大的需要。尋找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的對策是推進我國資本市場融資良性循環的重要舉措。
4. 中國的中小企業融資難的根本原因
原因其實很簡單,因為銀行不願意在現在的經濟環境下把錢借給小企業,因為他們還款能力不夠強。
銀行為了達到放貸指標,就把錢借給大型國有企業,因為他們不會還不出。
5. 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原因是什麼
中小企業的「融資難」是由多種原因造成的。
6. 中小企業融資難的主要原因是什麼
1、相關法律制度缺位,正常的市場秩序難以建立。
《中小企業促進法》雖然頒布實施了,但仍需要一系列配套法規政策條例來細化。目前我國既缺乏相關的信用法律制度,也未建立起全社會統一的企業與個人徵信系統,還缺乏統一權威管理部門,導致相關政策缺乏有效協調和銜接,信用擔保機構運行秩序混亂,支持中小金融機構發展的法律制度缺乏。
法律法規不適應新形勢需要,限制了中小企業的融資。如《借款合同條例》中排除了為數眾多的非公有制中小企業的借款主體資格;《擔保法》中缺乏對擔保機構法律地位的明確界定和相關利益的有效保護;風險投資的發展需要對《公司法》、《保險法》、《商業銀行法》等一系列法律進行修改。
政策對民營中小企業的歧視,削弱了其內源資本積累和外源資本籌措能力:
一是對民營資本准入的過多限制使中小企業難以進入基礎性、利潤穩定的行業,從而難以形成有效積累;
二是中小企業的負擔過重,以流轉稅為主的比例稅率制度對於小規模納稅人十分不利;
三是銀行的信用等級評定標准對中小企業貸款不利;
四是民間資本難以進入銀行體系。
2、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規模小,風險分散與補償制度缺乏。
目前面向中小企業的信用擔保業發展難以滿足廣大中小企業提升信用能力的需要;政府出資設立的信用擔保機構通常僅在籌建之初得到一次性資金支持,缺乏後續的補償機制;民營擔保機構受所有制限制,只能獨自承擔擔保貸款風險,而無法與協作銀行形成共擔機制。由於擔保的風險分散及損失分擔與補償制度尚未形成,使得擔保資金的放大功能和擔保機構的信用能力均受到較大制約。另外,與信用擔保業相關的法律法規建設滯後,也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信用擔保機構的規范發展。
3、商業銀行的體系影響中小企業的貸款。
由於中國的商業銀行體系,尤其是作為主體的四大國有商業銀行正處於轉型之中,遠未真正實現市場化與商業化,為了防範金融風險,國有商業銀行近年來實際上轉向面向大企業、大城市的發展戰略,在貸款管理許可權上收的同時撤並了大量原有機構,客觀上導致了對分布在縣域的中小企業信貸服務的大量收縮。
另外,中小企業貸款的單位交易費用太高。銀行信貸具有比較明顯的規模經濟性,由於銀行發放每筆貸款所需的調查、監管費用大體相同,所以貸款規模越大,單位交易成本越小。中小企業一般信貸額度較小,所以貸款的單位費用較高。據測算,中小企業的貸款成本是大企業的5倍,銀行從節約成本和監督費用的經濟性出發,自然寧可做「批發」,而不願意做中小企業的「零售」業務。
同時,政府對銀行開展中小企業貸款的激勵機制有待創新,目前銀行自身在機構設置、產品設計、信用評級、貸款管理等方面都難以適應中小企業對金融服務的特殊需求。
4、中小企業規模小,效益不穩定,難以形成對信貸資金的吸引力。
中小企業的業績不理想,信用不高是企業貸款的最大障礙。大多數中小企業管理經驗不足,基礎薄弱,普遍缺乏規范的公司治理結構,財務制度不健全,透明度較低。另外,多數中小企業所處行業並不是壟斷行業,而是競爭性很強的行業,盈利水平總體不太高,這樣就使銀行對中小企業的信貸資產質量總體評估也不高。
而且中小企業逃廢銀行債務情況較為嚴重,造成中小企業的信用等級普遍較低。再加上我國缺乏權威的企業信用評估機構,而目前我國國有商業銀行的貸款信用評級標准不利於中小企業,且由於對中小企業存在信用歧視,所以在實際操作中,中小企業信用等級自然大打折扣。
5、中小企業管理中存在許多薄弱環節,抗風險能力弱。
不少企業缺乏精通現代企業經營理念的經營管理者,企業管理不夠規范,還存在著家族式管理的現象。這主要體現在:
一是大部分中小企業都是家族式企業,公司治理落後,經營管理水平不高,決策盲目,不能適應市場經濟要求。
二是企業貸款抵押擔保能力不足,相當多的企業固定資產不多,資產負債率高。
三是產權不明晰。很多中小企業都採取租賃、承包的經營方式,因產權不明晰,主體缺位而帶來的高風險使銀行望而生畏。
四是產業、產品結構不合理。企業自身誠信程度不夠高,財務管理不規范,財務報表不真實,資產負債率普遍較高,信用等級比較低,銀行與企業缺乏真實的信息溝通,銀行難以進行貸款的貸前調查、貸時審查,而且貸款發放後監控也十分困難,因此,銀行不敢輕易向其提供信貸支持
7. 中小企業融資難最根本原因是
我國中小企業融資體系發展狀況與問題
中小企業融資難是一個世界性的難題,發達國家和部分新興市場經濟國家,經過較長時間的市場經濟發展過程,逐步建立了一套在完善信用體系基礎上的包括信用機構、擔保機構、中小銀行、創業投資體系和創業板市場在內的中小企業直接、間接融資的市場體系和政府政策支持和扶持體系,給中小企業融資提供了全方位的融資支持服務,有效地支持了中小企業的發展。我國政府自1990年代中期開始意識到中小企業在我國經濟中的重要作用,並開始借鑒國外中小企業融資體系的經驗,先後頒布一系列政策法規,於20世紀末開始嘗試在中國建立信用擔保體系、創業投資體系、中小企業板等間接和直接的融資體系。這一系列工作,對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推進中小企業的發展起到了一定的積極作用。
然而,由於我國中小企業融資體系中的信用構建缺失和企業發展的外部競爭環境惡化,使得初步建立起來的信用擔保、創業投資體系和中小企業板在近幾年的運行效果與當初的設計初衷存在相當背離,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仍然遠未解決。
據不完全統計,2004年底,我國各類擔保機構的數量超過了4000家,其中2004年新注冊超過了1000家。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約占整個擔保機構數目的1/3,到2004年底,中國已設立的各類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近1200家,籌集擔保資金超過350億元人民幣,平均每家可用擔保金額在2900萬,累計為5萬多戶中小企業融資擔保金額超過1千億元,累計放大比例為1:2.5左右,2004年約為中小企業提供擔保貸款400億元,而2004年我國各類金融機構貸款余額為17.7萬億元,擔保公司為中小企業貸款僅占當年全國貸款余額的2.2%。中小企業擔保戶僅佔中小企業總數12%左右。擔保公司運營的實踐表明,公司貸款擔保的的風險一般在第三年以後開始出現。我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從2000年開始建立,大部分公司的歷史在3-4年,目前已經到了風險的高發期,根據我們對一些擔保公司的調查,許多擔保公司的代償率在第三年超過15%,由於經營和財務上的困難,擔保公司不得不涉足多種業務,如進入股市投資,或更多集中在非中小企業融資領域,部分擔保公司的擔保基金被大股東移用等等。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公司運營方向與設計初衷出現了較大的偏離。
根據科技部統計,2004年,我國共有253家企業獲得了中外創投機構12.69億美元的投資,僅佔2004年全國8,463億美元固定資產投資總額(人民幣70073億元,摺合8463億美元)的0.15%。投資的對象主要是處於發展中後期的中小企業,其中,33.4%的投資集中在IC高新技術企業,約為4.24億美元,30家傳統行業的企業獲得投資1.78億美元,佔14%。同時,本土創業投資公司發展也因為缺乏退出機制而發展緩慢,我國2004年創投投資總額中,僅有不到25%的投資來自本土創業投資。
在資本市場建設方面,我國在2004年推出了中小企業板,目前,50家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累計從市場融資額超過120億元。其中,33家公司是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科技型中小企業,累計從證券市場募集資金超過90億元,佔50家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累計募集資金總額的75%。
因此,從實際運營看,我國中小企業融資體系建立的時間較短,要有效地實現對中小企業的融資支持還需要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因此,我們有必要對參照西方中小企業融資體系搭建的中國中小企業融資平台建立和初步運營3-5年後的實際效果,並對我國中小企業融資體系和融資政策進行再思考,為解決我國中小企業融資問題找到更加有效和現實的途徑。
現有中小企業融資渠道的國內外比較
對國外中小企業融資方式的研究發現,即使在當今發達國家中,通過以銀行為主的金融機構和政府倡導下建立起來的中小企業融資服務體系為中小企業提供的融資服務,在整個中小企業融資中所佔的比例仍然較低。以美國為例,政府的中小企業融資政策除了從政府服務機制和資金提供支持外,更多的通過中小企業管理局制定宏觀調控政策,引導民間資本向中小企業投資,並支持和鼓勵民間借貸。因此,自身儲蓄和親朋好友借貸仍然是中小企業資金的主要來源,占總體的58%,商業貸款、政府支持的投資公司為中小企業提供的資金佔比為29%,由中小企業管理局向中小企業提供的直接貸款只佔到1%。而被我們所看重的證券市場融資(創業板市場)只有4%左右。
根據北京大學中小企業中心在2002年的調研表明,300個樣本中小企業創業和持續經營融資中65.2%以上來自自身儲蓄,31.3%來自親朋好友借款。真正從銀行獲得貸款只有3.5%。一方面,我們有必要提高中小企業從金融機構、資本市場的融資比例,但是,另一方面,我們也應當清楚地認識到,希望單單依靠銀行體系改革、擔保公司的快速發展,以及資本市場的健全,依靠中小企業外源性的融資體系建立,在近期是無法根本解決我國中小企業創業與發展融資問題的。
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原因
對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原因有很多探討,根據我們的研究,造成中小企業從金融機構貸款融資或直接融資難(即外源性融資難)的根本原因在於金融信用問題。金融信用可以定義為履行還款承諾的願望、能力和行動。
履行還款的願望更接近於我國傳統文化對信用的理解,即誠實守信,在實際接觸的大多數中小企業無疑都具有誠信的優良傳統品質。
然而,良好的還款願望並不總能轉化為實際的還款能力或行動。由於我國中小企業絕大部分屬於簡單的加工、製造和服務業,缺乏核心競爭力,其中一大部分中小企業的發展基礎是對環境的較大污染和便宜的勞動力,處於產業鏈的下端。一旦國家實施環境保護、產業調控政策,最先受傷的企業就是中小企業。同時,中小企業發展對外部經濟大環境、對經濟周期的依賴較強,我國和國外的經驗表明,每一次經濟衰退,受到沖擊最大的企業都是中小企業。在日本1980-1990年代的經濟衰退過程中,雖然許多大企業也遇到巨大影響,但是受到沖擊最大的是中小企業,約有70-80%中小企業遇到經營困境,無法償還貸款,最後導致日本全國信用擔保協會也於2001年宣布破產。
在我國,中小企業的破產率也較高,北京大學中小企業中心2003年對國內某地區的中小企業狀況進行統計,其中連續存在3年以上的企業不超過企業總數的20%。在我國經濟改革開放早期,由於市場短缺現象十分嚴重,因此中小企業創業成功率較高,而最大的約束來自資金約束。目前,我國經濟已經進入全面的以賣方市場為特點的相對過剩經濟,中小企業創業的成本、市場競爭的激烈程度都大大提高,中小企業創業失敗比率也在提高。因此,即使中小企業具有良好的還款意願,受到以上因素影響,在還款能力上也存在客觀的制約。
判斷履行還款行動的最好依據是過去還款記錄,由於我國社會信用體系發展的滯後,金融機構在考察企業信用行動方面,缺乏必要的數據支持,這也成為金融機構無法向中小企業提供貸款的原因。
缺乏信用(嚴格來說是缺乏相關信用信息),是商業信貸要求高抵押的基本原因,由於信息不對稱,金融機構無法在信用的願望、能力和行動上充分了解貸款企業所有信息,在項目鑒定上,金融機構沒有判斷項目好壞的能力,或者判斷項目好壞對金融機構來說是不經濟的。而唯一經濟簡便的方法就是抵押,加上受到外部經濟環境和國家宏觀經濟調控政策的影響,商業銀行不得不加強對擔保抵押品的要求,而在中小企業融資上更是如此。由於中小企業在擔保品方面的缺乏(更深的原因是缺乏確定資產所有權屬性的相關法律體系),許多擔保公司在運行過程中不得不將個人的信用與公司信用連接起來,規定一旦公司無法償還貸款的情況下,個人將承擔無限責任,這有悖於現代企業制度中對有限責任公司的定義,一旦企業到達一定規模,就無法運行下去。
因此,許多學者提出的所謂發展中小銀行推動中小企業融資的建議,在目前的信用現狀下,中小銀行也無法完全解決中小企業融資問題,其生存和運營狀況,就像現在的許多擔保公司一樣(其實,從廣義上理解,現有的擔保公司就是沒有吸收存款功能的貸款銀行),會走入目前擔保公司面臨的兩難困境。
當前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的政策建議
一方面,和美國等發達國家相比,我國的外源性中小企業融資仍然有巨大的發展空間,畢竟我國中小企業創業和融資中個人儲蓄和私人借貸比例過高。另一方面,由於目前信用體系的缺陷,開放民營中小銀行的辦法不是目前解決中小企業融資的有效方法。
因此,我們建議,根據目前中小企業融資現狀,我們在繼續完善現有中小企業融資體系的同時,政府有必要從以下兩個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即盡快推進以個人信用為基礎的信用體系建立和放寬政策限制,制訂相關法規,允許和保護合法民間借貸,這是當前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的重要方式。
1、推進以個人信用為基礎的信用體系建設
在信用體系建設上,我國已經推動信用體系建設多年,之所以成效不大的原因是在於沒有一個完善的法律基礎,實現真正意義上的徵信。我國許多信用記錄是分散在各個部門,由於沒有統一的法律和操作規范,相關部門無法實現信用信息共享。同時,在信用信息分享過程中,也在如何保護個人隱私、商業秘密上缺乏相應的法律制度。所以,相關的立法必須盡快完善,否則徵信體系無法建立。同時,在徵信信息的構成中,由於企業存在破產保護,會導致企業主進行逆向選擇,利用相關法律制度進行故意破產逃避債務。因此應當首先建立在個人信用信息基礎上的企業信用信息。個人是整個信用體系的基本細胞,企業相當於生物體的組織,所有信用信息系統都應當基於個人基礎之上。在過去幾年的信用體系建設試點實踐中,有的城市選擇首先建立個人信用徵信系統,有的城市選擇建立企業信息徵信系統,實際效果表明前者比後者更好。
2、放寬政策限制,允許和保護合法民間借貸
政府需要放寬對民間借貸、民間融資的限制,制訂相關法律明確對民間借貸中債權人的保護和債務人的法律約束和懲罰機制,允許、保護合法的非正規融資渠道的存在和發展。從融資理論上看,以親友鏈、社區鏈為特徵的關系型貸款和關系借貸能夠更好地適應和滿足中小企業在信息不對稱條件下的融資模式,從而更好地促進中小企業的發展。而其中廣泛使用的互相保證和個人財產完全抵押,也是一種解決信用缺失和信息不對稱的重要形式,雖然較為原始,但是很有效。
在我國中小企業發展中,勞動密集型模式在減輕中小企業對外部資金依賴的同時,也弱化了它們對社會資金的吸納能力。加上我國中小企業具有較強的環境適應能力和生存能力,淡化了包括融資難等外部不利因素對它們的負面影響。在我國現實經濟發展中的一個有趣的現象是,在理論界對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呼聲日漸高漲的同時,中小企業並沒有因外源融資難而放慢其發展的腳步。憑借對經濟增長、就業、財稅等方面的巨大貢獻,中小企業已經成為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推動力量,其中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非正規、內源性的民間金融的大量存在。盡管我國現有的金融法規和金融政策是禁止民間商業性借貸的。但是在現實經濟運行中,許多發達經濟地區民間借貸、高息借貸是公開的秘密,許多民營中小企業、地區的經濟發展就是依賴這種融資方式發展起來的。這也是在我國目前缺乏外源性的融資渠道的情況下,大量的中小企業能夠健康、快速發展的重要原因。
由於缺乏相應的制度和法規,許多民營企業出現法律糾紛問題也是因為民間借貸原因,其中近年比較有影響的案例就是大午集團的融資案。從法院判決的結果看,國家已經變相承認和允許盈利性的民間借貸。當然,在過去民間借貸中也出現了許多金融惡性詐騙的案件,這些案件之所以造成較大的損失,根本原因在於缺乏明確的法律條款對非法借貸的定義和民間合法借貸的保護。所以,民間借貸融資的規范放開,有助於消除其中的風險,是當前在信用體系和信用缺失的前提下緩解我國中小企業、民營企業融資難的重要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