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證券經營機構的業務內容有哪些
證券經營機構主要經營證券承銷業務、證券經紀業務、證券自營業務、私募發行、兼並收購、基金管理、風險基金、金融衍生工具交易、咨詢服務等業務。
❷ 什麼是分業經營管理原則
分業經營管理的原則:
分業經營就是指對金融機構業務范圍進行某種程度的「分業」管理。按照企業管理的程度不同。分業經營管理有三個層次:
第一個層次的分業經營管理是指金融業與非金融業的分離;
第二個層次的分業經營管理是金融業中銀行、證券和保險三個子行業的分離;
第三個層次的分業經營管理是指銀行、證券和保險各子行業內部有關業務的進一步分離,
比如在證券業內部,經營證券承銷業務、證券交易業務、證券經紀業務的金融機構的分離。我們通常所說的分業經營是指第二個層次的金融業中銀行、證券和保險之間的分離。依據我國現有法律規定,我國金融業中銀行、證券、保險、信託四個子行業實行分業經營、分業管理。各個子行業都有各自的主管機構,除國家另有規定外,各子行業不得進入其他子行業的業務領域。
分業經營管理也並非完美無瑕,也有許多不足。特別是隨著我國金融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和金融市場的逐步對外開放,分業經營、分業管理的缺陷也愈加明顯。嚴格的分業經營、分業管理使銀行、證券、保險、信託幾個子行業不能進行優勢互補,也無法給投資者提供全面的理財服務。目前,國際金融的潮流是混合經營。我國的資本市場起步晚,雖然發展很快,但是中小投資者多,市場投機性強。為了有利於金融創新,同時有效防範金融風險,修訂後的證券法增加了「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這一規定,以法律的形式為我國金融體制的進一步改革和證券市場的健康發展預留了空間。
❸ 投資銀行是屬於一種什麼類型的銀行
投資銀行這一名詞早在80年代初就傳入中國了,但投資銀行究竟指的是什麼,在國內的學術界和實務界一直很混淆。特別是隨著我國資本市場的快速發展,國內對於投資銀行的討論也達到了最為激烈的程度,而如何對投資銀行下一個准確的定義也就成了一個迫切的任務。
投資銀行一詞譯自英文片語"Investment banking",但"Investment banking"至少有四層含義:其一,機構層次,是指作為金融市場中介機構的金融企業;其二,行業層次,指投資銀行的整個行業;其三,業務層次,指投資銀行所經營的業務;其四,學科層次,是關於投資銀行的理論和實務的學科。當前國內學術界和實務界對投資銀行一詞的理解存在混亂,很大程度上源於沒有清楚地辨別這四個層次。筆者認為,由於這個英文片語的四層含義都有相應的中文單詞,所以應該對上述四層含義作出明確區分,即分別用投資銀行、投資銀行業、投資銀行業務和投資銀行學來表示這四種含義,而不能簡單地用投資銀行一個詞來表示。
那麼到底什麼是投資銀行呢?簡單來說,投資銀行是指主營業務為投資銀行業務的金融機構。但讀者很容易發現這其實是個無意義的循環定義,但是它至少給了我們這么一種啟示,即如果我們定義了投資銀行業務,也就定義了投資銀行。一般來說,投資銀行業務由廣到窄可以有四個定義:第一,投資銀行業務包括所有的金融市場業務;第二,投資銀行業務包括所有資本市場的業務;第三,投資銀行業務只限於證券承銷、交易業務和兼並收購業務;第四,投資銀行業務僅指證券承銷和交易業務。目前被普遍接受的是第二個定義,即投資銀行業務包括所有資本市場的業務。由此,投資銀行可以定義為:投資銀行是指主營業務為資本市場業務的金融機構。
根據這個定義可知,並不是所有經營資本市場業務(或投資銀行業務)的企業都是投資銀行,只有哪些主營業務為資本市場業務的企業才是投資銀行。另外,並不是經營全部資本市場業務的企業才是投資銀行,只要主營業務是資本市場業務--無論是一項還是二項--的企業就是投資銀行。
當然,這個定義是動態的,因為隨著資本市場業務的不斷發展,投資銀行的內涵也在不斷發展。正如著名的投資銀行家羅伯特·庫恩所言:"投資銀行業務是一個有機的過程--經常在變化、發展、進化,任何書籍都無法精確而詳盡。"因此,不應該對上述投資銀行的定義進行機械的理解。就目前而言,資本市場業務(或投資銀行業務)主要包括證券承銷、證券交易、兼並收購、資金管理、項目融資、風險投資、信貸資產證券化等。
到這里,我們已經基本上把什麼是投資銀行的問題給講清楚了,但說明如下幾點還是需要:首先,可能也是為了避免混淆的緣故,英文中現在也有人用"Investment bank"來表示機構層次的投資銀行,但仍有人還是按習慣用"Investment banking";其次,投資銀行業務有時專指證券承銷和交易業務,例如國內證券公司的投資銀行部進行的業務就是指證券承銷和交易業務。
通過對上面的分析,我們可以弄清楚這么幾個問題。第一,投資銀行並不單指證券公司,投資銀行業也不單是證券業,所以,投資銀行在中國的稱謂是證券公司的說法是片面的;第二,投資銀行並不要求經營全部投資銀行業務,單獨經營某一項投資銀行業務的金融機構也可以叫做投資銀行,比如專營風險投資業務的風險投資基金,所以"中國沒有完全意義的投資銀行,只有中金公司最接近投資銀行"的說法也是錯誤的。
參考資料:http://www.szsmb.gov.cn/szmyjj/displaycontent.asp?id=2391&category=shi
❹ 金融機構提供的服務為什麼不包括承銷業務
承銷業務是證券公司的經營范疇,而證券公司屬於金融機構
所以,應該是答案有誤
❺ 投資銀行的主要業務有
投資銀行主要業務是主要從事證券發行、承銷、交易、企業重組、兼並與收購、投資分析、風險投資及項目融資等業務的非銀行金融機構,是資本市場上的主要金融中介。
由於投資銀行業的發展日新月異,對投資銀行的界定也顯得十分困難。投資銀行是美國和歐洲大陸的稱謂,英國稱之為商人銀行,在日本則指證券公司。國際上對投資銀行的定義主要有四種:第一種,任何經營華爾街金融業務的金融機構都可以稱為投資銀行。第二種,只有經營一部分或全部資本市場業務的金融機構才是投資銀行。第三種,把從事證券承銷和企業並購的金融機構稱為投資銀行。第四種,僅把在一級市場上承銷證券和二級市場交易證券的金融機構稱為投資銀行。
投資銀行的功能
一、媒介資金供需
與商業銀行相似,投資銀行也是溝通互不相識的資金盈餘者和資金短缺者的橋梁,它一方面使資金盈餘者能夠充分利用多餘資金來獲取收益,另一方面又幫助資金短缺者獲得所需資金以求發展。 投資銀行和商業銀行以不同的方式和側重點起著重要的資金媒介作用,在國民經濟中,缺一不可。
二、構造證券市場
證券市場是一國金融市場的基本組成部分之一。任何一個經濟相對發達的國家中,無一例外均擁有比較發達的證券市場體系。概括起來,證券市場由證券發行者、證券投資者、管理組織者和投資銀行四個主體構成,其中,投資銀行起了穿針引線、聯系不同主體、構建證券市場的重要作用。
三、優化資源配置
實現有限資源的有效配置,是一國經濟發展的關鍵。在這一方面,投資銀行亦起了重要作用。
首先,投資銀行通過其資金媒介作用,使能獲取較高收益的企業通過發行股票和債券等方式來獲得資金,同時為資金盈餘者提供了獲取更高收益的渠道,從而使國家整體的經濟效益和福利得到提高,促進了資源的合理配置。
其次,投資銀行便利了政府債券的發行,使政府可以獲得足夠的資金用於提供公共產品,加強基礎建設,從而為經濟的長遠發展奠定基礎。同時,政府還可以通過買賣政府債券等方式,調節貨幣供應量,藉以保障經濟的穩定發展。
第三,投資銀行幫助企業發行股票和債券,不僅使企業獲得了發展和壯大所需的資金,並且將企業的經營管理置於廣大股東和債權人的監督之下,有益於建立科學的激勵機制與約束機制,以及產權明晰的企業制度,從而促進了經濟效益的提高,推動了企業的發展。
第四,投資銀行的兼並和收購業務促進了經營管理不善的企業被兼並或收購,經營狀況良好的企業得以迅速發展壯大,實現規模經濟,從而促進了產業結構的調整和生產的社會化。
第五,許多尚處於新生階段、經營風險很大的朝陽產業的企業難以從商業銀行獲取貸款,往往只能通過投資銀行發行股票或債券以籌集資金求得發展。因此從這個意義上說,投資銀行促進了產業的升級換代和經濟結構的進步。
四、促進產業集中
在企業並購過程中,投資銀行發揮了重要作用。因為企業兼並與收購是一個技術性很強的工作,選擇合適的並購對象、合適的並購時間、合適的並購價格及進行針對並購的合理的財務安排等都需要大量的資料、專業的人才和先進的技術,這是一般企業所難以勝任的。尤其在二戰之後,大量的兼並與收購活動是通過證券二級市場進行的,其手續更加繁瑣、要求更加嚴格、操作更為困難,沒有投資銀行作為顧問和代理人,兼並收購已幾乎不可能進行。因而,從這一意義上來說,投資銀行促進了企業實力的增加,社會資本的集中和生產的社會化,成為企業並購和產業集中過程中不可替代的重要力量。
投資銀行的類型
當前世界的投資銀行主要有四種類型:
1.獨立的專業性投資銀行。這種形式的投資銀行在全世界范圍內廣為存在,美國的高盛公司、美林公司、所羅門兄弟公司、摩根·斯坦利公司、第一波士頓公司、日本的野村證券、大和證券、日興證券、山一證券、英國的華寶公司、寶源公司等均屬於此種類型,並且,他們都有各自擅長的專業方向。 2.商業銀行擁有的投資銀行(商人銀行)。這種形式的投資銀行主要是商業銀行對現存的投資銀行通過兼並、收購、參股或建立自己的附屬公司形式從事商人銀行及投資銀行業務。這種形式的投資銀行在英、德等國非常典型。
3.全能性銀行直接經營投資銀行業務。這種類型的投資銀行主要在歐洲大陸,他們在從事投資銀行業務的同時也從事一般的商業銀行業務。
4.一些大型跨國公司興辦的財務公司。
投資銀行在中國
我國的投資銀行業務是從滿足證券發行與交易的需要不斷發展起來的。從我國的實踐看,投資銀行業務最初是由商業銀行來完成的,商業銀行不僅是金融工具的主要發行者,也是掌管金融資產量最大的金融機構。80年代中後期,隨著我國開放證券流通市場,原有商業銀行的證券業務逐漸被分離出來,各地區先後成立了一大批證券公司,形成了以證券公司為主的證券市場中介機構體系。在隨後的10餘年裡,券商逐漸成為我國投資銀行業務的主體。但是,除了專業的證券公司以外,還有一大批業務范圍較為寬泛的信託投資公司、金融投資公司、產權交易與經紀機構、資產管理公司、財務咨詢公司等在從事投資銀行的其他業務。 我國的投資銀行可以分為三種類型:第一種是全國性的;第二種是地區性的;第三種是民營性的。全國性的投資銀行又分為兩類:其一是以銀行系統為背景的證券公司;其二是以國務院直屬或國務院各部委為背景的信託投資公司。地區性的投資銀行主要是省市兩級的專業證券公司和信託公司。以上兩種類型的投資銀行依託國家在證券業務方面的特許經營權在我國投資銀行業中占據了主體地位。第三類民營性的投資銀行主要是一些投資管理公司、財務顧問公司和資產管理公司等,他們絕大多數是從過去為客戶提供管理咨詢和投資顧問業務發展起來的,並具有一定的資本實力,在企業並購、項目融資和金融創新方面具有很強的靈活性,正逐漸成為我國投資銀行領域的又一支中堅力量。
企業如何選擇上市保薦人?
企業上市必須聘請至少一名保薦人,這是資本市場的慣例。中國企業到海外上市,應該從下面兩個方面下功夫:
其一是選擇富有上市主承銷經驗的保薦人。
如果保薦人以往主承銷過很多企業在到海外上市的案例,積累了豐富的經驗,能與海外證券交易所及監管機構保持順暢、有效的溝通,並能高效地協調各個中介機構的工作,將會有助於企業提高上市准備工作的效率。否則有可能會拖延上市的進度、貽誤時機,甚至造成發行的失敗。因此,企業應選擇那些幫助過中國企業到海外市場上市的投資銀行作為保薦人。同時企業選擇保薦人時,還應該考慮保薦人是否富有創新精神,能不能巧妙靈活地設計創業企業的重組,以協助自己能順利通過規定的上市程序。
其二是選擇能為企業長期服務的保薦人。
上市公司的保薦人,不僅在協助公司上市時負有重大的責任,在上市後的任期內,仍有持續的保薦責任。因此,保薦人需有對上市公司的長期承諾。只有樂於為企業長期服務,堅守承諾的保薦人,才會很好地履行其責任,並為企業未來的發展、再融資及資本運作活動出謀劃策。
❻ 證券機構的投行業務是什麼
到目前為止其實我國一共就只有三家主營投行業務的證券型公司。
90年上海證券市場誕生, 直到95年才有了第一傢具有國際模式的投資銀行-中國國際金融公司(建設銀行在香港上市的子公司); 98年有了第一家真正意義上的合資投行-工商東亞(工商銀行和香港最大的私有獨立銀行「東亞銀行」聯合收購英國老牌投行NatWest Securities在亞太的業務而成立的); 02年中國銀行出巨資在港上市「中銀國際證券公司」. 這三家投行主要業務也只是為國內企業在香港主版和創業版市場上市做IPO, 國內企業想去倫敦或紐約上市還暫時需要依靠外資投行擔當」做市商」的角色。
在美國,到99年美國「金融服務法」允許銀行控股公司可以不受限制從事證券承銷, 買賣以及共同基金業務, 保險業務. 所以, 大多數金融控股關系型模式的投行背後都是銀行巨頭. 投資銀行的盈利業務主要有兩方面:
一.獲利性業務:
1.初級市場造市---證券承銷業務, 比如為企業做IPO.
2.次級市場買賣撮合---包括自營和經紀業務.
3.自有資金操作交易---包括投機, 套利等.
4.公司重組---包括擴大/縮小規模, 所有權與控制等.
5.財務工程
6.其他獲利性業務---包括咨詢, 投資管理, 商人銀行, 風險基金, 顧問業務等.
二.支援性業務: 包括市場研究, 清算服務, 信息資訊服務等.
國際投資銀行的三大系統:
1.美國投行---比如號稱華爾街證券三巨頭的美林, 高盛, 摩根士丹利.
2.英國商人銀行及歐洲綜合銀行
3.日本綜合券商---比如野村, 大和, 日天等.
早在上個世紀20-30年代隨著資本市場發展的要求, 西方投行已經略見雛形. 發展至今, 根據股票市場的融資總額排名的前10家投行始終是那幾家資產達數千億美金的寡頭.
至於都柏林, 包括愛爾蘭本身的投行在內和設立分支機構的外資投行有近60家(花旗, 美林, 摩根大通, 蘇黎世銀行, Bear Stearns均有); 另外歐美投行在歐洲其他地方設立分支在愛有業務往來的有30餘家(包括匯豐, KBC等). 但是由於都柏林證券市場的規模偏小, 投行做IPO和自營的空間也相對較小. 所以, 無論Financial Times還是CNBC歐洲版都把都柏林證券市場「忽略不計」。
❼ 證券金融公司和證券公司的區別是什麼
證券金融公司主要作用是為證券公司融資、借貸,不經營證券交易業務;證券公司也可以稱之為證券經營公司 ,承銷發行、自營買賣或自營兼代理買賣證券。
證券金融公司是辦理證券金融業務的專門機構。其主要業務有:(1)當證券交易所的會員——證券公司經營信用交易出現資金不足時,向其提供資金和股票的借貸;(2)當證券公司經營證券業務或其客戶進行證券交易出現資金和證券不足時,向其提供資金和證券的借貸。
證券公司(Securities Company)是專門從事有價證券買賣的法人企業。分為證券經營公司和證券登記公司。狹義的證券公司是指證券經營公司,是經主管機關批准並到有關工商行政管理局領取營業執照後專門經營證券業務的機構。它具有證券交易所的會員資格,可以承銷發行、自營買賣或自營兼代理買賣證券。普通投資人的證券投資都要通過證券商來進行。
拓展資料
中國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中證金融公司)成立於2011年10月28日,是經國務院同意,中國證監會批准設立的全國性證券類金融機構,是中國境內唯一從事轉融通業務的金融機構,旨在為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提供配套服務。其股東單位有: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上海期貨交易所、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大連商品交易所和鄭州商品交易所。
❽ 我國投資銀行主要業務是什麼
1、證券經紀交易
投資銀行在二級市場中扮演著做市商、經紀商和交易商三重角色。作為做市商,在證券承銷結束之後,投資銀行有義務為該證券創造一個流動性較強的二級市場,並維持市場價格的穩定。作為經紀商,投資銀行代表買方或賣方,按照客戶提出的價格代理進行交易。
2、證券私募發行
證券的發行方式分作公募發行和私募發行兩種,前面的證券承銷實際上是公募發行。私募發行又稱私下發行,就是發行者不把證券售給社會公眾,而是僅售給數量有限的機構投資者,如保險公司、共同基金等。
私募發行不受公開發行的規章限制,除能節約發行時間和發行成本外,又能夠比在公開市場上交易相同結構的證券給投資銀行和投資者帶來更高的收益率,所以,私募發行的規模仍在擴大。但同時,私募發行也有流動性差、發行面窄、難以公開上市擴大企業知名度等缺點。
(8)經營證券承銷業務的金融機構是擴展閱讀
投資銀行的發展
近二十年來,投資銀行業躋身於金融業務的國際化、多樣化、專業化和集中化之中,努力開拓各種市場空間。這些變化不斷改變著投資銀行和投資銀行業,對世界經濟和金融體系產生了深遠的影響,並已形成鮮明而強大的發展趨勢。
六、七十年代以來,西方發達國家開始逐漸放鬆了金融管制,允許不同的金融機構在業務上適當交叉,為投資銀行業務的多樣化發展創造了條件。到了八十年代,隨著市場競爭的日益激烈以及金融創新工具的不斷發展完善,更進一步強化了這一趨勢的形成。
如今,投資銀行已經完全跳出了傳統證券承銷與證券經紀狹窄的業務框架,形成了證券承銷與經紀、私募發行、兼並收購、項目融資、公司理財、基金管理、投資咨詢、資產證券化、風險投資等多元化的業務結構。
專業化分工協作是社會化大生產的必然要求,在整個金融體系多樣化發展過程中,投資銀行業務的專業化也成為必然,各大投資銀行在業務拓展多樣化的同時也各有所長。
❾ 經營證券經紀和證券承銷與保薦業務的注冊資本為
經營經紀業務,注冊資本不低於5千萬人民幣。
經營證券承銷保薦業務的注冊資本限額是1億人名幣。
經營承銷保薦、自營、資產管理之中兩種或兩種以上業務的,注冊資本限額是5億元人民幣。
1、證券經紀人指在證券交易所中接受客戶指令買賣證券,充當交易雙方中介並收取傭金的證券商。
2、證券承銷商是指與發行人簽訂證券承銷協議,協助公開發行證券,藉此獲取相應的承銷費用的證券經營機構。
3、保薦人是二板市場的一種特有的證券公司。這種證券公司的特點從其名稱「保薦」二字即可反映出來,即保薦人既是擔保人,又是推薦人。
(9)經營證券承銷業務的金融機構是擴展閱讀:
證券經營機構要從事證券經紀業務,一般應具備以下條件:
1、必須是經國家證券管理機關批準的可以經營證券業務的金融企業法人。
2、必須具有獨立的法人地位和承擔從事證券代理業務風險的能力。
3、主要管理人員和業務人員必須具有證券從業資格。
4、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和合格的交易設施。
5、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和管理制度,尤其是證券經紀業務的規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