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金融保險業的工會經費如保繳納
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工會經費稅前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0?678號)規定,建立工會組織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按每月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向工會撥交的經費,憑工會組織開具的《工會經費撥繳款專用收據》在稅前扣除。凡不能出具《工會經費撥繳款專用收據》的,其提取的職工工會經費不得在計算企業所得稅前扣除。審查時,應注意抽查撥交工會費的原始憑證,看是否有工會組織開具的《工會經費撥繳款專用收據》,對於尚未建立工會組織的企事業單位,以及建立組織未向工會撥繳的經費,或者撥交工會費時未按規定開具《工會經費撥繳款專用收據》的情形,均須作納稅調整處理。
㈡ 怎麼交工會經費
1、工會經費按實工資總額的2%計提;
2、成立工會組織的,按工會經費按40%上繳上級工會組織。未成立工會組織的,工會經費按全額上繳上級工會組織;
3、用於職工福利、文化教育、組織活動等。
㈢ 工會經費如何交
全額繳納給地稅局,先交後返。
以前交納的未成立工會組織,不返還。
㈣ 急急急關於工會經費如何繳納
按實發工資的2%進行提取。
公司成立工會,交納的工會經費會有一定比例的返還。
㈤ 金融業工會經費如何計提繳納
按照工資總額的2%提取
㈥ 工會經費怎麼交
有兩種繳納方法:先交後返、分級繳納。具體是哪種應以當地要求為准。
先交後返:
《工會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成立了工會組織的企業,每個月向工會或者代收的稅局上交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2%,工會收到經費後再按規定比例返還一定的金額給企業工會組織。
如果沒有成立工會組織的企業,交的不叫工會經費,而是叫工會建會籌備金。交了工資總額的2%給上級工會之後,如果在規定時間內還沒有成立企業工會的,上級工會將不再返還比例金額。
分級繳納:
簡單來說就是交給兩個對象:成立了工會的,企業先算出要交多少工會經費,然後多少比例分別交給工會或者代收的稅局,多少比例交給企業的基層工會。沒有成立工會的企業,在成立工會後再把這部分的經費交給本企業的工會。
㈦ 工會經費應該怎麼繳納
1、工會經費是按職工工資總額的2%計算提取的,其中40%上繳縣級(含)以上總工會,或由稅務部門代縣級(含)以上總工會扣繳,60%留存本單位工會使用。
2、工會經費一般是按月提取繳納的。但是,各地區要求不一樣,可以向單位所在地工會咨詢,按照當地工會要求的時間申報繳納。
《工會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工會經費主要用於為職工服務和工會活動。經費使用的具體辦法由中華全國總工會制定。」這一規定,為工會經費的正確合理使用提供了依據。
工會經費主要用於為職工服務和工會活動。經費使用的具體辦法由中華全國總工會制定。
第四十三條企業、事業單位無正當理由拖延或者拒不撥繳工會經費,基層工會或者上級工會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拒不執行支付令的,工會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四十四條工會應當根據經費獨立原則,建立預算、決算和經費審查監督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