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什麼是資金拆借行為那裡需要資金拆借
概述
資金拆借是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之間在經營過程中相互調劑頭寸資金的信用活動。這是一種臨時調劑性借貸業務,是缺頭寸的向多頭寸的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拆借資金。拆借期限一般很短,有的只需要一二天。在西方國家,交易所經紀人向銀行的借款通常採用這種方式。這種借貸活動往往需要以股票、債券等作為擔保,並在接到貸款方通知後的次日即須償還,借款人如不能按期歸還時,貸款方有權處分擔保物。我國開展資金拆借的時間不長,主要是各金融機構同業之間開展同業拆借業務。
所謂同業拆借,是指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之間相互融通資金的臨時調劑性借貸行為。凡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並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注冊的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都可參加同業拆借。人民銀行、保險公司、非金融機構或個人不能參加同業拆借活動。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是同業拆借的主管機關,負責管理、組織、監督和稽核同業拆借活動。在同業拆借中,應堅持自主自願、平等互利、恪守信用、短期融通的原則。
編輯本段原則
資金拆借的原則主要有四個:一是同業參與原則;二是平等互利原則;三是短期使用原則;四是按期歸還原則。
1、同業參與原則 作為資金拆借的市場,首先應堅持金融同業參與的原則,參與資金拆借的主體必須是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
2、平等互利的原則 參加拆借的任何一方都必須遵循「平等互利、自主自願、恪守信用、短期融通」的原則。在交易中,融通雙方都必須自願協調、自主成交、互惠互利。 3、短期使用的原則 資金拆借是一種短期融資方式。因此,商業銀行拆借資金在使用上必須符合臨時性餘缺調劑的特徵,主要應用於解決短期性的資金急需。對於違背短期使用原則,任意改變資金用途的一方,拆出行和市場管理部門有權予以制裁和處罰。
4、按期歸還的原則 資金拆借雙方必須恪守信用,維護各自的信譽。拆入行必須保證按期歸還本息,不得借故拖延佔用。拆借資金一般不予展期,一方如有違約行為,對方可按協議加收罰金和罰息,罰金一般按月3‰計算,罰息多按20%計算。
編輯本段方式
資金拆借最基本的兩種形式是同城拆借和異地拆借。
1、同城拆借 同城拆借是指同城中央銀行分支機構在主持要求交換時,利用各商業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的頭寸信息,為資金有餘和短缺雙方牽線搭橋,幫助辦理資金調劑的活動。同城商業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之間的拆借要同票據清算相結合,參加金融市場資金拆借活動的商業銀行,因票據清算發生頭寸不足,可由金融市場統一使用會員基金調劑解決。
2、異地拆借 異地拆借是指不在同城的拆借雙方開展的資金拆借活動。跨地區的同業拆借採用兩種形式:一是委託金融市場辦理;二是由拆借雙方自行聯系辦理。凡自行辦理的,拆借雙方要及時向本地的金融市場報送成交情況報告單,報告單上要寫是拆出拆入單位、拆借額度、期限、利率、資金用途、拆借余額占存款或資本金的比例等。
編輯本段相關問題
訂立資金拆借合同應注意的問題
1、資金拆借合同的主體僅限金融機構,非金融機構和個人不得參與。嚴禁金融機構以拆借名義給非金融機構及個人融資和貸款。
2、參加同業拆借雙方必須簽訂拆借合同,合同內容包括拆借金額、期限、利率、資金用途和雙方的權利義務等。拆出方對拆入方的清償能力、資金用途等應認真審查,對不符合規定的,必須拒絕拆出資金,拆入方應如實向拆出方提供有關情況。
3、金融機構用於拆出的資金只限於交足准備金,留足5%的備付金,歸還人民銀行到期貸款之後的閑置資金。嚴禁佔用聯行資金和人民銀行合同工款進行拆借。拆入資金只能用於票據清算、聯行匯差頭寸不足和先支後收等臨時性資金周轉的需要。嚴禁用拆入資金發放固定資產貸款、投資和購買有偶像證券、經營或炒買炒賣房地產及向企業投資參股。
4、各金融機構要根據本單位的清償能力,嚴格控制拆入資金的數量。專業銀行、商業銀行拆入資金余額不得超過其同期各項存款余額的5%,城市信用社拆入資金余額與其自有資本金的比例不得超過2:1,其他金額機構拆入資金余額不得超過其自有資本金。
5、資金拆借利息和資金市場的服務費,一律採用轉帳結算,不得收取資金。在利息和服務費之外,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手續費」、「回扣」和「好處費」。
6、關於拆借期限的確定,應當由中國人民銀行總行根據資金供求情況確定和調整。根據人行《同業拆借管理辦法》規定同業拆借的期限在符合以下規定的前提下,由交易雙方自行商定:
(一)政策性銀行、中資商業銀行、中資商業銀行授權的一級分支機構、外商獨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外國銀行分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農村信用合作社縣級聯合社拆入資金的最長期限為1年;
(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金融租賃公司、汽車金融公司、保險公司拆入資金的最長期限為3個月;
(三)企業集團財務公司、信託公司、證券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拆入資金的最長期限為7天;
(四)金融機構拆出資金的最長期限不得超過對手方由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拆入資金最長期限。
中國人民銀行可以根據市場發展和管理的需要調整金融機構的拆借資金最長期限
7、關於拆借利率,應當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作為資金拆借價格的拆借利率,隨行就市,自由浮動,受價格規律支配,由拆借雙方根據市場資金供求情況議定。由於市場資金供求變化莫測,因此,拆借利率變化也比較大,幾乎每天甚至每小時都有變化,是短期金融市場最敏感的利率,也是中央銀行觀察市場貨幣供應狀況的重要政策指標之一。
編輯本段我國情況
1996年1月,全國銀行間拆借市場開始試運行,1996年5月17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銀傳(1996)35號《關於取消同業拆借利率上限管理的通知》,規定從1996年6月1日起,中國人民銀行對同業拆借利率不再實行上限管理的直接控制方式,由拆借雙方根據市場資金供求情況,自行確定同業拆借利率,這個政策加快了利率改革,強化了利率對市場供求的調節作用。人民幣拆借市場的操作是通過詢價方式進行,在交易中心設有席位,完全通過電腦直接交易。由於業務操作的規范,全國銀行間的拆借業務保持著平衡運行和健康發展。
至於商業銀行與非銀行金融機構之間的拆借。在1997年6月6日中國人民銀行(97)245號文中也進行嚴格規定,要求必須在全國統一同業拆借市場(包括各地融資中心)進行,禁止所有的場外拆借行為;同時規定評判公司拆入資金不得超過1天,拆入資金總額不得超過該機構實收資本金的80%,拆入資金只能用於頭寸調劑,不得用於證券交易;非銀行金融機構之間的拆借如全國各信託投資公司、證券公司只能由總部在當地(注冊地)融資中心從事拆借業務,分支機構不能從事拆借業務,並規定了嚴格查處違規行為的措施。這項規定主要是控制銀行資金流入股市,保持金融秩序的穩定。
Ⅱ 資金拆借的相關問題
訂立資金拆借合同應注意的問題
1、資金拆借合同的主體僅限金融機構,非金融機構和個人不得參與。嚴禁金融機構以拆借名義給非金融機構及個人融資和貸款。
2、參加同業拆借雙方必須簽訂拆借合同,合同內容包括拆借金額、期限、利率、資金用途和雙方的權利義務等。拆出方對拆入方的清償能力、資金用途等應認真審查,對不符合規定的,必須拒絕拆出資金,拆入方應如實向拆出方提供有關情況。
3、金融機構用於拆出的資金只限於交足准備金,留足5%的備付金,歸還人民銀行到期貸款之後的閑置資金。嚴禁佔用聯行資金和人民銀行合同工款進行拆借。拆入資金只能用於票據清算、聯行匯差頭寸不足和先支後收等臨時性資金周轉的需要。嚴禁用拆入資金發放固定資產貸款、投資和購買有偶像證券、經營或炒買炒賣房地產及向企業投資參股。
4、各金融機構要根據本單位的清償能力,嚴格控制拆入資金的數量。專業銀行、商業銀行拆入資金余額不得超過其同期各項存款余額的5%,城市信用社拆入資金余額與其自有資本金的比例不得超過2:1,其他金額機構拆入資金余額不得超過其自有資本金。
5、資金拆借利息和資金市場的服務費,一律採用轉帳結算,不得收取資金。在利息和服務費之外,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手續費」、「回扣」和「好處費」。
6、關於拆借期限的確定,應當由中國人民銀行總行根據資金供求情況確定和調整。根據人行《同業拆借管理辦法》規定同業拆借的期限在符合以下規定的前提下,由交易雙方自行商定:(一)政策性銀行、中資商業銀行、中資商業銀行授權的一級分支機構、外商獨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外國銀行分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農村信用合作社縣級聯合社拆入資金的最長期限為1年;(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金融租賃公司、汽車金融公司、保險公司拆入資金的最長期限為3個月;(三)企業集團財務公司、信託公司、證券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拆入資金的最長期限為7天;(四)金融機構拆出資金的最長期限不得超過對手方由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拆入資金最長期限。中國人民銀行可以根據市場發展和管理的需要調整金融機構的拆借資金最長期限
7、關於拆借利率,應當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作為資金拆借價格的拆借利率,隨行就市,自由浮動,受價格規律支配,由拆借雙方根據市場資金供求情況議定。由於市場資金供求變化莫測,因此,拆借利率變化也比較大,幾乎每天甚至每小時都有變化,是短期金融市場最敏感的利率,也是中央銀行觀察市場貨幣供應狀況的重要政策指標之一。
Ⅲ 銀行業務中的折出資金是什麼
應該是同業拆借
同業拆借
同業拆借是指商業銀行之間利用資金融通過程的時間差、空間差、行際差來調劑資金而進行的短期借貸。
同業拆借作為臨時調劑性借貸行為,具有以下特點:
1、期限短。同業拆借的交易期限較短,屬臨時性的資金融通。我國目前同業拆借期限最長不超過4個月。
2、利率相對較低。一般來說,同業拆借利率是以中央銀行再貸款利率和再貼現率為基準,再根據社會資金的松緊程度和供求關系由拆借雙方自由議定的。由於拆借雙方都是商業銀行或其它金融機構,其信譽比一般工商企業要高,拆借風險較小,加之拆借期限較短,因而利率水平較低。
3、 同業拆借的參與者是商業銀行和其它金融機構。
商業銀行進行同業拆借活動時,必須遵循以下原則:
1、 自主性原則。同業拆借是一種信用行為,在進行拆借資金交易時,必須承認 和尊重市場主體 (交易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嚴格遵循自願協商、平等互利、自主成交的原則,維護市場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形成平等競爭的有序環境,保證資金的合理流動。
2、償還性原則。對拆出方來說,由於拆出的是本行暫時閑置不用的資金,有一定 期限限制,因此必須按期收回。對拆入方來說,拆入資金只是擁有一定期限內的資金使用權,並不擁有長期使用的權利,也不改變資金的所有權,因而必須到期如數償還。
3、短期性原則。同業拆借的典型特徵之一是期限短,屬一種短期融資。從拆出方看,拆出的資金是銀行的暫時閑置的資金,從數量和期限上都具有不確定性,因而其資金運用必須是短期的。就拆入方而言,向同業拆入資金主要是解決臨時性儲備不足的資金需要,如因清算聯行匯差而出現的臨時性頭寸不足和頭寸調度方面的突發性資金需求等。因此拆入方也應堅持拆入資金的短期性原則,一旦貸款收回或存款增加,就應立即歸還這種借款。
Ⅳ 如何確定同業拆借期限
第二十三條 同業拆借的期限在符合以下規定的前提下,由交易雙方自行商定: (一)政策性銀行、中資商業銀行、中資商業銀行授權的一級分支機構、外商獨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外國銀行分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農村信用合作社縣級聯合社拆入資金的最長期限為1年; (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金融租賃公司、汽車金融公司、保險公司拆入資金的最長期限為3個月; (三)企業集團財務公司、信託公司、證券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拆入資金的最長期限為7天; (四)金融機構拆出資金的最長期限不得超過對手方由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拆入資金最長期限。中國人民銀行可以根據市場發展和管理的需要調整金融機構的拆借資金最長期限。第二十四條 同業拆借到期後不得展期。
Ⅳ 同業拆借是什麼意思
同業拆借是指金融機構(主要是商業銀行)之間為了調劑資金餘缺,利用資金融通過程的時間差、空間差、行際差來調劑資金而進行的短期借貸。
Ⅵ 銀行同業拆借的期限一般不超過( )
銀行同業拆借的期限一般不超過(4個月)。
同業拆借分同業頭寸拆借和同業短期拆借。頭寸拆藉以無形市場為主,拆借期限一般不超過7天。
同業短期拆借的期限為7天以上4個月以內。
同業拆借作為臨時調劑性借貸行為,具有以下特點:
1、期限短
同業拆借的交易期限較短,屬臨時性的資金融通。我國目前同業拆借期限最長不超過4個月。( 目前已經取消拆借期限最長4個月的規定)
2、利率相對較低
一般來說,同業拆借利率是以中央銀行再貸款利率和再貼現率為基準,再根據社會資金的松緊程度和供求關系由拆借雙方自由議定的。由於拆借雙方都是商業銀行或其它金融機構,其信譽比一般工商企業要高,拆借風險較小,加之拆借期限較短,因而利率水平較低。
商業銀行進行同業拆借活動時,必須遵循以下原則:
1、 自主性原則。同業拆借是一種信用行為,在進行拆借資金交易時,必須承認 和尊重市場主體 (交易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嚴格遵循自願協商、平等互利、自主成交的原則,維護市場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形成平等競爭的有序環境,保證資金的合理流動。
2、償還性原則。對拆出方來說,由於拆出的是本行暫時閑置不用的資金,有一定 期限限制,因此必須按期收回。對拆入方來說,拆入資金只是擁有一定期限內的資金使用權,並不擁有長期使用的權利,也不改變資金的所有權,因而必須到期如數償還。
3、短期性原則。同業拆借的典型特徵之一是期限短,屬一種短期融資。從拆出方看,拆出的資金是銀行的暫時閑置的資金,從數量和期限上都具有不確定性,因而其資金運用必須是短期的。就拆入方而言,向同業拆入資金主要是解決臨時性儲備不足的資金需要,如因清算聯行匯差而出現的臨時性頭寸不足和頭寸調度方面的突發性資金需求等。因此拆入方也應堅持拆入資金的短期性原則,一旦貸款收回或存款增加,就應立即歸還這種借款。
Ⅶ 拆借市場拆借期限最長不超多久
1. 同業拆借市場的概念。同業拆借市場也叫「同業拆放市場」,是指具有法人資格的金融機構及經過法人授權的金融分支機構進行短期資金頭寸調節、融通的場所,是貨幣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
2. 同業拆借市場的特點。同業拆借市場有以下幾個特點:(1)期限短:同業拆借市場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年。其中,頭寸拆借大多都是隔夜拆借。我國同業拆借資金的最長期限為4個月;(2)參與者廣泛。現代同業拆借市場的參加者相當廣泛,不但包括眾多實力雄厚的大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也有許多小的地方性商業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3)在拆借市場交易的主要是金融機構存放在中央銀行存款帳戶上的多餘資金;(4)信用拆借。同業拆借活動都是在金融機構之間進行,市場准入條件比較嚴格,因此金融機構主要以其信譽參與拆借活動,因此,同業拆借市場基本上都是信用拆借。
3. 同業拆借市場的分類。按不同的標准,同業拆借市場可以劃分為不同的種類:一般可按照有無媒介形式將其劃分為有形拆借市場和無形拆借市場。有形拆借主要是指有專門的中介機構作為媒體進行拆借交易的固定交易場所。這些媒體主要包括拆借經紀公司和短期融資公司等。無形拆借市場是指交易雙方不通過中介機構,而是通過電話、電傳、互聯網等現代化的通訊手段直接進行拆借交易行為所形成的同業拆借網路。按期限長短分,有隔夜、1天、7天、1個月、4個月等品種。
4. 同業拆借市場的拆借利率。同業拆借利率作為拆借市場上的資金價格,是貨幣市場的核心利率,也是整個金融市場上具有代表性的利率,在整個利率體系中處於相當重要的地位。它能夠及時、靈敏准確地放映貨幣市場以至整個金融市場的資金供求關系,對貨幣市場上其他金融工具的利率具有重要的導向和牽動作用。拆借利率的升降,會引導和牽動其他金融工具利率的同步升降。因此,它被視為觀察市場利率趨勢變化的風向標。中央銀行更是把同業拆借利率的變動,作為把握宏觀金融動向,調整和實施貨幣政策的指示器。
同業拆借利率的確定和變化,要受制於銀根松緊、中央銀行的貨幣政策意圖、貨幣市場上其他金融工具的收益水平、拆借期限、拆入方的資信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的影響。一般情況下,同業拆借的利率,低於中央銀行的再貼現利率或再貸款利率。
在國際貨幣市場上,比較典型的、有代表性的同業拆借利率有三種,即倫敦銀行同業拆放利率(LIBOR) ,新加坡銀行同業拆借利率(SIBOR)和香港銀行同業拆借利率(HIBOR)。倫敦銀行同業拆放利率,是倫敦金融市場上銀行之間相互拆放英鎊、歐洲美元及其他歐洲貨幣時的利率,由報價銀行在每個營業日上午11時對外報出,分為存款利率和貸款利率兩種報價,資金拆借的期限為1、3、6個月和1年等幾個檔次。新加坡銀行同業拆借利率和香港銀行同業拆借利率的生成和作用范圍是兩地的亞洲貨幣市場,其報價方法和拆借期限與倫敦銀行同業拆借利率並無差別。不過,其在國際貨幣市場中的地位和作用,較之倫敦同業拆借利率要大大遜色。
Ⅷ 商業銀行的同業拆借,期限最長不得超過多長時間求解答
第二十三條
同業拆借的期限在符合以下規定的前提下,由交易雙方自行商定:
(一)政策性銀行、中資商業銀行、中資商業銀行授權的一級分支機構、外商獨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外國銀行分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農村信用合作社縣級聯合社拆入資金的最長期限為1年;
(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金融租賃公司、汽車金融公司、保險公司拆入資金的最長期限為3個月;
(三)企業集團財務公司、信託公司、證券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拆入資金的最長期限為7天;
(四)金融機構拆出資金的最長期限不得超過對手方由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拆入資金最長期限。中國人民銀行可以根據市場發展和管理的需要調整金融機構的拆借資金最長期限。第二十四條
同業拆借到期後不得展期。
Ⅸ 拆借市場拆借期限最長不超多久大神們幫幫忙
1. 同業拆借市場的概念。同業拆借市場也叫「同業拆放市場」,是指具有法人資格的金融機構及經過法人授權的金融分支機構進行短期資金頭寸調節、融通的場所,是貨幣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 2. 同業拆借市場的特點。同業拆借市場有以下幾個特點:(1)期限短:同業拆借市場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年。其中,頭寸拆借大多都是隔夜拆借。我國同業拆借資金的最長期限為4個月;(2)參與者廣泛。現代同業拆借市場的參加者相當廣泛,不但包括眾多實力雄厚的大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也有許多小的地方性商業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3)在拆借市場交易的主要是金融機構存放在中央銀行存款帳戶上的多餘資金;(4)信用拆借。同業拆借活動都是在金融機構之間進行,市場准入條件比較嚴格,因此金融機構主要以其信譽參與拆借活動,因此,同業拆借市場基本上都是信用拆借。 3. 同業拆借市場的分類。按不同的標准,同業拆借市場可以劃分為不同的種類:一般可按照有無媒介形式將其劃分為有形拆借市場和無形拆借市場。有形拆借主要是指有專門的中介機構作為媒體進行拆借交易的固定交易場所。這些媒體主要包括拆借經紀公司和短期融資公司等。無形拆借市場是指交易雙方不通過中介機構,而是通過電話、電傳、互聯網等現代化的通訊手段直接進行拆借交易行為所形成的同業拆借網路。按期限長短分,有隔夜、1天、7天、1個月、4個月等品種。 4. 同業拆借市場的拆借利率。同業拆借利率作為拆借市場上的資金價格,是貨幣市場的核心利率,也是整個金融市場上具有代表性的利率,在整個利率體系中處於相當重要的地位。它能夠及時、靈敏准確地放映貨幣市場以至整個金融市場的資金供求關系,對貨幣市場上其他金融工具的利率具有重要的導向和牽動作用。拆借利率的升降,會引導和牽動其他金融工具利率的同步升降。因此,它被視為觀察市場利率趨勢變化的風向標。中央銀行更是把同業拆借利率的變動,作為把握宏觀金融動向,調整和實施貨幣政策的指示器。 同業拆借利率的確定和變化,要受制於銀根松緊、中央銀行的貨幣政策意圖、貨幣市場上其他金融工具的收益水平、拆借期限、拆入方的資信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的影響。一般情況下,同業拆借的利率,低於中央銀行的再貼現利率或再貸款利率。 在國際貨幣市場上,比較典型的、有代表性的同業拆借利率有三種,即倫敦銀行同業拆放利率(LIBOR) ,新加坡銀行同業拆借利率(SIBOR)和香港銀行同業拆借利率(HIBOR)。倫敦銀行同業拆放利率,是倫敦金融市場上銀行之間相互拆放英鎊、歐洲美元及其他歐洲貨幣時的利率,由報價銀行在每個營業日上午11時對外報出,分為存款利率和貸款利率兩種報價,資金拆借的期限為1、3、6個月和1年等幾個檔次。新加坡銀行同業拆借利率和香港銀行同業拆借利率的生成和作用范圍是兩地的亞洲貨幣市場,其報價方法和拆借期限與倫敦銀行同業拆借利率並無差別。不過,其在國際貨幣市場中的地位和作用,較之倫敦同業拆借利率要大大遜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