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收到延期付款利息為什麼要繳增值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六條第一款的規定,銷售額為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應向國稅部門申報增值稅。
對於價外費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二條第一款作了明確解釋:價外向購買方收取的手續、補貼、基金、返還利潤、獎勵費、違約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裝費等各種性質的價外收費。因此,收取的違約延期付款利息屬於價外費用,應當申報繳納增值稅。
納稅人銷售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建築、不動產租賃服務,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銷售或者進口下列貨物,稅率為11%:
1、糧食等農產品、食用植物油、食用鹽;
2、自來水、暖氣、冷氣、熱水、煤氣、天然氣、二甲醚、沼氣、居民用煤炭製品;
3、圖書、報紙、雜志、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
4、飼料、化肥、農葯、農機、農膜。
⑵ 延遲付款利息應交增值稅稅率是多少
《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六條規定:「銷售額為納稅人銷售貨物或應稅勞務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應當繳納增值稅的價外費用是指向購買方收取的手續費、補貼、基金、集資費指定還利潤、獎勵費、違約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裝費、...9713
⑶ 延期付款利息可以抵稅嗎
延期付款利息作為價外費用,也就是相當於違約金,是不能夠做抵扣的。就視同為你支付的一項費用就可以了,具體怎麼做,得看你的具體項目了。這份發票要收,利息你得入賬的。
如果你是銷售,別人支付給你延期付款利息,是需要計算銷項稅額的。
⑷ 貨款延期利息收入應該繳納增值稅嗎
解答內容:應該交納增值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二條規定,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六條所稱價外費用,是指價外向購買方收取的手續費、補貼、基金、集資費、返還利潤、獎勵費、違約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裝費、包裝物租金、儲備費、優質費、運輸裝卸費、代收款項、代墊款項及其他各種性質的價外收費。但下列項目不包括在內: (一)向購買方收取的銷項稅額; (二)受託加工應征消費稅的消費品所代收代繳的消費稅; (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代墊運費: 1.承運部門的運費發票開具給購貨方的; 2.納稅人將該項發票轉交給購貨方的。 另外,《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營業稅問題解答(之一)的通知》國稅函發[1995]156號文件相關規定:十,問:非金融機構將資金提供給對方,並收取資金佔用費,如企業與企業之間借用周轉金而收取資金佔用費,行政機關或企業主管部門將資金提供給所屬單位或企業而收取資金佔用費,農村合作基金會將資金提供給農民而收取資金佔用費等,應如何徵收營業稅?答:規定,貸款屬於金融保險業稅目的徵收范圍,而貸款是指將資金貸與他人使用的行為。根據這一規定,不論金融機構還是其他單位,只要是發生將資金貸與他人使用的行為,均應視為發生貸款行為,按金融保險業稅目徵收營業稅。
⑸ 貨款逾期的利息要按什麼稅率來開發票
貸款利息收入增值稅稅率為6%。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
第十五條 增值稅稅率:
(一)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除本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規定外,稅率為6%。
(二)提供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建築、不動產租賃服務,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稅率為11%。
(三)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稅率為17%。
(四)境內單位和個人發生的跨境應稅行為,稅率為零。具體范圍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另行規定。
⑹ 金融服務業適用增值稅的適用稅率是多少
一、一般納稅人的金融服務業適用稅率為6%;
二、小規模納稅人的金融服務業適內用稅率為3%。
營改增容後,對從事「金融服務」稅目范圍的單位和個人徵收增值稅,只是在部分特定的稅收優惠上(如同業往來免徵增值稅),由於需對免稅主體、業務等作出限定,仍然在《試點過渡政策》和其他文件中,明確了金融機構的范圍。但這不影響金融業增值稅主要作為行為稅的特徵。
納稅人分為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納稅人提供金融服務的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超過500萬元(含本數)的為一般納稅人,未超過規定標準的納稅人為小規模納稅人。
一般納稅人適用稅率為6%;小規模納稅人提供金融服務,以及特定金融機構中的一般納稅人提供的可選擇簡易計稅方法的金融服務,徵收率為3%。
境內的購買方為境外單位和個人扣繳增值稅的,按照適用稅率扣繳增值稅。
⑺ 企業收取延期付款利息是否繳納增值稅
《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六條規定:「銷售額為納稅人銷售貨物或應稅勞務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應當繳納增值稅的價外費用是指向購買方收取的手續費、補貼、基金、集資費指定還利潤、獎勵費、違約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裝費、包裝物租金、儲備費、優質費、運輸裝卸費、代收款項、代墊款項及其他各種性質的價外費用。因此,該企業向欠款方收取的屬於延期付款利息性質的利息,屬於價外費用,應當繳納增值稅。
⑻ 延期付款的利息收入也要繳納消費稅嗎
答:《消費稅暫行條例》第六條及其《實施細則》第十四條規定,消費稅的計稅依據為納稅人銷售應稅消費品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價外費用」,是指價外收取的基金、集資費、返還利潤、補貼、違約金(延期付款利息)和手續費、包裝費、儲備費、優質費、運輸裝卸費、代收款項、代墊款項以及其他各種性質的價外收費。但下列款項不包括在內:承運部門的運費發票開具給購貨方的;納稅人將該項發票轉交給購貨方的。其他價外費用,無論是否屬於納稅人的收入,均應並入銷售額計算征稅。稅法做出這樣的規定,主要是防止納稅人分解收入而少繳稅款。 根據上述規定,你公司向購買方收取的延期付款利息應當並入銷售額征稅。
⑼ 營改增後,企業收取的利息實際上屬於金融服務,金融服務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6%,因此貸款利息的稅率也是
就是說企業間資金拆借收取利息的,這個利息要按照6%增值稅率計算增值稅銷項稅額申報納稅
比如利息收入是A,那麼相應的銷項稅額就是:A/(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