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國家秘密的基本范圍有哪些
國家秘密包括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第二條規定的下列秘密事項:
(一)國家事務的重大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二)國防建設和武裝力量活動中的秘密事項;
(三)外交和外事活動中的秘密事項以及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四)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秘密事項;
(五)科學技術中的秘密事項;
(六)維護國家安全活動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項;
(七)其他經國家保密工作部門確定應當保守的國家秘密事項。
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第二條規定的,不屬於國家秘密。政黨的秘密事項中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第二條規定的,屬於國家秘密。
『貳』 國家秘密的基本范圍包括哪些
下列涉及國家安全和利益的事項,泄露後可能損害國家在政治、經濟、國防、外交等領域的安全和利益的,應當確定為國家秘密:
(一)國家事務重大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二)國防建設和武裝力量活動中的秘密事項;
(三)外交和外事活動中的秘密事項以及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秘密事項;
(四)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秘密事項;
(五)科學技術中的秘密事項;
(六)維護國家安全活動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項;
(七)經國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門確定的其他秘密事項。
政黨的秘密事項中符合前款規定的,屬於國家秘密。
(2)金融機構工作中國家秘密范圍擴展閱讀:
國家秘密的密級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級。
絕密級國家秘密是最重要的國家秘密,泄露會使國家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別嚴重的損害;機密級國家秘密是重要的國家秘密,泄露會使國家安全和利益遭受嚴重的損害;秘密級國家秘密是一般的國家秘密,泄露會使國家安全和利益遭受損害。
國家秘密的保密期限,應當根據事項的性質和特點,按照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的需要,限定在必要的期限內;不能確定期限的,應當確定解密的條件。
國家秘密的保密期限,除另有規定外,絕密級不超過三十年,機密級不超過二十年,秘密級不超過十年。
機關、單位應當根據工作需要,確定具體的保密期限、解密時間或者解密條件。
機關、單位對在決定和處理有關事項工作過程中確定需要保密的事項,根據工作需要決定公開的,正式公布時即視為解密。
國家秘密的保密期限已滿的,自行解密。
機關、單位應當定期審核所確定的國家秘密。對在保密期限內因保密事項范圍調整不再作為國家秘密事項,或者公開後不會損害國家安全和利益,不需要繼續保密的,應當及時解密;
對需要延長保密期限的,應當在原保密期限屆滿前重新確定保密期限。提前解密或者延長保密期限的,由原定密機關、單位決定,也可以由其上級機關決定。
『叄』 國家秘密的基本范圍是什麼
根據保密法規定,下列涉及國家安全和利益的事項,泄露後可能損害國家在政治、經濟、國防、外交等領域的安全和利益的,應當確定為國家秘密: ( 1 )國家事務重大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2 )國防建設和武裝力量活動中的秘密事項; (3 )外交和外事活動中的秘密事項以及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秘密事項; (4 )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秘密事項; (5 )科學技術中的秘密事項; (6 )維護國家安全活動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項; (7 )經國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門確定的其他秘密事項。 政黨的秘密事項中符合上述規定的,屬於國家秘密。
『肆』 國家秘密的基本范圍包括哪些
所謂國家秘密是指關系國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的人員知情的事項。保守國家秘密是中國公民的基本義務之一。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對有關的問題作了規定。
范圍:
1、國家事務的重大決策事項。
2、國防建設和武裝力量活動中的秘密事項
3、外交或外交活動中的秘密事項以及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4、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秘密事項。
5、科學技術中的秘密事項。
6、維護國家安全活動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項。
7、其他經國家保密工作部門確定應當保守的國家秘密事項
違規界定:
修訂草案明確,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將涉密計算機、涉密存儲設備接入互聯網及其他公共信息網路的;
(二)在未採取防護措施的情況下,在涉密信息系統與互聯網及其他公共信息網路之間進行信息交換的;
(三)使用非涉密計算機、非涉密存儲設備存儲、處理國家秘密信息的;
(四)非法復制、記錄、存儲國家秘密的;
(五)在未採取保密措施的有線和無線通信、互聯網及其他公共信息網路中傳遞國家秘密的;
(六)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國家秘密的;
(七)擅自卸載、修改涉密信息系統的安全技術程序、管理程序的;
(八)將未經安全技術處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計算機、涉密存儲設備贈送、出售、丟棄或者用作其他用途的;
(九)非法獲取、持有國家秘密載體的;
(十)通過普通郵政、快遞等無保密措施的渠道傳遞國家秘密載體的;
(十一)買賣、轉送或者私自銷毀國家秘密載體的;
(十二)郵寄、托運國家秘密載體出境或者未經有關主管部門批准,攜帶、傳遞國家秘密載體出境的。
『伍』 國家秘密的基本范圍有哪些
一、什麼是秘密?
所謂秘密是與公開相對而言的,就是個人或集團在一定的時間和范圍內,為保護自身的安全和利益,需要加以隱蔽、保護、限制、不讓外界客體知悉的事項的總稱。構成秘密的基本要素有三點:一是隱蔽性;二是莫測性;三是時間性。一般地說,秘密都是暫時、相對的和有條件的,這是由秘密的性質所決定的。
二、什麼是國家秘密?
國家秘密是關系國家的安全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關系國家的安全和利益,是指秘密事項如被不應知悉者所知,對國家的安全和利益將造成各種損害後果。依照法定程序確定,是指國家賦予一定管理職權的單位,根據國家秘密及其密級具體范圍的規定,對該事項履行確定密級的手續後,該事項才能作為國家秘密受國家有關法規的認可和保護,特殊情況下,需經有關保密工作部門審定後,確定為密或非密以及屬於何種密級。任何不經法定程序產生的秘密事項,都不是國家秘密。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的人員知悉,是相對於公開而言的,即尚未公開且被人們加以保密的事項,就是對國家秘密在保密時間和接觸范圍上的控制,擅自公開或擅自擴大接觸范圍就是泄密。
三、國家秘密的基本范圍有哪些?
《保密法》規定,國家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項:
(1)國家事務的重大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2)國防建設和武裝國量活動中的秘密事項;
(3)外交和外事活動中的秘密事項以及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4)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秘密事項;
(5)科學技術中的秘密事項;
(6)維護國家安全活動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項;
(7)其他經國家保密工作部門確定應當保守的國家秘密事項。
政黨的秘密事項中,符合國家秘密諸要素的,屬於國家秘密。
『陸』 國家秘密的密級規定的范圍怎麼規定
()製作屬於家秘密文件、資料及其物品屬於家秘密設備及產品(簡稱密件、密品)應遵守關保密規章制度
製作密件、密品必須履行審批手續必須保密保障進行嚴禁密件、密品委託給私營企業、外企業、外資企業體戶製作;要嚴格按照批准數量製作制、私留;必須按照相關《家秘密及其密級具體范圍規定》保密期限、密級標志規定確定密級保密期限並作標識報關領導審批;製作程形間材料殘品草稿、修改稿、簽發稿、清或半品、底片、廢品等凡需保存必須按式密件、密品同保密措施予管理需要保存按密件、密品銷毀規定及銷毀
(二)收發、傳遞密件、密品應遵守關保密規章制度
收發密件、密品都必須履行登記、編號、簽收手續簽收必須逐件清點、核;發必須嚴格按規定范圍發擅自擴范圍;傳遞、運輸密件、密品必須交由專門部門(機要通信、機要交通部門)通普通郵政郵寄或交給關員捎帶;自傳遞、運輸要選擇安全交通線路交通工具採取嚴密保密措施;向境外郵寄、攜運密件、密品必須通外交信使傳遞或按關密件、密品境管理規定辦理
(三)使用密件、密品應遵守關保密規章制度
使用密件、密品要嚴格按規定使用范圍辦理擅自擴閱讀密件必須辦公室或閱文室等保密保障進行傳閱密件應登記手續由閱件直接橫傳給擅自留存傳閱密件傳達密件內容使用線筒等保密保障設備必須聽傳達員規定保密紀律否記錄、錄音、錄像應事先申明借用密件、密品應持效證件履行借用手續用畢及歸
(四)復制、摘抄、匯編密件應遵守關保密規章制度
復制密件必須經制發機關批准非機要部門復印密碼電報禁止《家秘密載體復制許證》營業單位復制密件復印密件應履行登記手續復印件視同原件管理復制密件或者摘錄、引用屬於家秘密內容擅自改變原件密級保密期限匯編家秘密文件需經批准權機關批准
(五)攜帶密件、密品外應遵守關保密規章制度
涉密員確工作需要隨身攜帶密件、密品外必須採取必要保密措施使密件、密品處於效安全保障攜帶密件、密品外期間辦理關事宜進入商店、娛樂等利於保密管理公共場所參加外事攜帶密件、密品確需攜帶須經本單位負責批准並採取必要保護措施嚴禁擅自攜帶密件、密品境工作需要攜帶應嚴格按照關規定辦理批准手續並採取周密能保證安全保護措施
(六)保存密件、密品應遵守關保密規章制度
嚴禁私自保存密件、密品保存密件、密品必須選擇具備保密條件場所及設備應歸檔密件要按照檔案規定及立卷歸檔或移交檔案部門保存
(七)銷毀密件、密品應遵守關保密規章制度
銷毀密件、密品必須履行登記手續經機關、單位主管領導批准嚴禁私自銷毀密件、密品;銷毀應確保密件、密品內容原電磁式記錄家秘密內容密件、密品應徹底銷磁必要應採取覆蓋、粉碎、燒毀或化腐蝕等式銷毀銷毀密件、密品應關員場監銷並由監銷員銷毀員共同簽名禁止密件、密品作廢品售銷毀宗密件、密品必須送保密工作部門指定單位銷毀
(八)組織、參加涉密議應遵守關保密規章制度
涉密員引帶關員進入涉密議場所議文件發必須登記議結束要與員住所進行清查防文件丟失議允許與者帶密件必須及交單位保管
(九)外提供信息、投寄稿件、著書應遵守關保密規章制度
承辦機關、單位交辦外提供秘密信息及涉密載體應嚴格執行相關保密管理制度嚴禁私自向境外新聞版單位投寄未經保密審查稿件向內新聞版部門投寄稿件引用涉及家秘密內容發布新聞接受記者采訪涉及家秘密;避應向新聞版單位采編員申明要求涉密內容編入新聞稿內擅自涉及家秘密內容寫入自著作
(十)社交往應遵守關保密規章制度
涉密員私交往、私通信涉及家秘密准公共場所談論家秘密準保密保障電談論家秘密准引帶關員進入保密要害部門、部位軍事禁區
(十)境境外期間應遵守關保密規章制度
涉密員未經機關、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私自境經批准公或私境要嚴格遵守保密紀向境外組織、機構、員泄露自工作性質及工作內容;境外員場或者境外住、車輛談論家秘密
(十二)涉密員離職應遵守關保密規章制度
涉密員未經批准擅自離職經批准離職仍應履行保守家秘密義務且銷密期內准私自應聘境外駐華機構、外企業任職未經批准擅自境
(十三)涉密員自發泄密事故必須立即採取補救措施並及向所機關、單位報告隱瞞發現違反保密規定泄露家秘密必須立即予制止並及報告保密工作部門關機關
(十四)涉密員必須自覺接受保密教育保密監督檢查
『柒』 經濟工作中國家秘密及其密級具體范圍的規定是由哪制定的
財政部與國家保密局聯合制定發文。
『捌』 保密檢查工作中國家秘密的具體范圍是如何劃分的包含哪些內容
保密檢查工具認為國家秘密的范圍指的是<保密法>第二條關於國家秘密的定義所確指的對象的總和。按照<保密法>第八條和第十條的規定,國家秘密又分為基本范圍和具體范圍。<保密法>第八條規定了國家秘密的基本范圍.所以我們一切活動都是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保密法是我們保密工作展開的指南針,大方向。 國家秘密的具體范圍主要內容涵蓋:第一,國家事務的重大決策中的秘密事項。第二,國防建設和武裝力量活動中的秘密事項。第三,外交和外事活動中的秘密事項以及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第四,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秘密事項。第五,科學技術中的秘密事項。第六,維護國家安全活動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項。第七,其他保密工作中的秘密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