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期貨+保險為什麼寫入中央一號文件
中央一號文件都是關於這一年裡與「三農」相關的原則性文件
期貨的作用之一就是讓生產者、加工者、銷售者利用期貨這個工具來規避市場價格波動帶來的損失的。
保險就不解釋了,地球人都知道。
合起來就是:讓期貨和保險這兩個金融工具為咋農民更好的服務,減少農民的損失。
2. 一米農險是價格十期貨的形式,問普通農戶如何操作請舉例說明。
你好
連續4年被中央一號文件提及的「保險+期貨」保障模式,寄託著更好服務三農的希望。從最初的嘗試,到逐漸形成遍地開花之勢,期貨業、保險業摸著石頭過河,不斷探索、創新,在部分農產品領域已經形成了較為成熟的「保險+期貨」保障模式,打通壁壘,轉移風險,成為服務三農的重要力量。
成就固然顯著,難點也依然突出。「保險+期貨」模式要在全國范圍內惠及更為廣泛的農民群體,還需要從更高層面進行統籌規劃。
披荊斬棘,4年的探索已經取得諸多成績;上下求索,「保險+期貨」必將結出更大碩果。
試點項目呈遍地開花之勢
始於2015年,「保險+期貨」模式的試點已經走過了近4年時間。截至目前,相關期貨公司和保險公司已經在玉米、白糖、天然橡膠等10來個農產品種類上開展了多個「保險+期貨」試點項目,呈遍地開花之勢。
「保險+期貨」模式的誕生有其必然性,這是期貨公司專業優勢和保險公司渠道優勢的有機結合。
從保險端看,靠天吃飯的農業生產常面臨天災威脅,農產品又常有價格波動,這可謂農民的兩大煩惱。防風險、降損失,保險業不可缺位。不過,巨災等危險因素也常給保險業經營帶來大幅波動,在「保險+期貨」模式中,期貨相當於保險的再保險,進一步分散風險。
從期貨端來看,其投資者大多是有套保需求、交割需求的企業和部分專業投資者,一般農戶顯然並非合適對象。保險的介入帶來革新。在「保險+期貨」模式中,農戶接觸到的是了解較多、相對熟悉的保險,其獲得的是保險保障。
2015年,大商所推動期貨公司和保險公司首倡「保險+期貨」模式;2016年,大商所、鄭商所相繼開展「保險+期貨」試點項目。至今,「無論是從『保險+期貨』試點項目的覆蓋面、品種、質量看,還是從項目本身支持的金額看,都已經有了質的飛躍。」上海際豐投資管理有限責任公司投資經理王靖翔表示,這些試點打破了期貨業與保險業的壁壘,為期貨業引入全新的客戶群體,從風險管理的角度進行了創新,意義深遠。
銀河期貨總經理助理郝剛表示,近年來,相關期貨公司和保險公司在10來個農產品種類上開展了多個「保險+期貨」試點項目,並且逐漸形成了價格保險和收入保險兩類較為成熟的模式。在價格保障方面,目前已經開展了300多個「保險+期貨」試點項目;在收入保障方面,相關試點項目也已有60多個。
2016年,「保險+期貨」保障模式首次寫進中央一號文件,且連續4年寫進該文件。2019年的中央一號文件提出,擴大農業大災保險試點和「保險+期貨」試點,支持重點領域特色農產品期貨期權品種上市。
業內人士指出,這表明前幾年的試點已經取得了較好成績,積累了一定經驗,有望在更大范圍發揮作用,但同時也應看到,「保險+期貨」模式仍然處於「試點」階段,未來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生豬期貨尚在孕育之中
從無到有,從初次嘗試到逐步擴大,「保險+期貨」模式的成熟和推廣還需要不斷闖關,繼續創新模式,解決當前面臨的突出難點。
2018年,人保財險大連市分公司和中投天琪期貨,聯合推出國內首個通過期貨市場保障生豬養殖戶凈收益的農業保險,同年11月份,大商所正式對外發布由太保產險浙江分公司申請定製的豬飼料成本指數,用於生豬飼料成本指數保險產品的開發,為生豬養殖企業提供風險管理工具。
南華資本「保險+期貨」業務負責人李章益表示,對於養殖戶來說,其最大的成本就是飼料成本,約佔50%至70%,因此,豬飼料指數保險能較好轉移解決飼料價格波動帶來的風險。
王靖翔指出,豬飼料成本價格指數在一定程度上能直觀反映出飼料端價格的變化。目前,豬飼料成本價格指數的保險費率約為1%-3%,若購買了豬飼料成本價格保險,飼料價格真實上漲,養殖戶可以鎖定一定的生產成本。不過,由於豬飼料價格的變動與生豬價格的變動有一定差異,豬飼料價格的變動由玉米與豆粕的價格變動決定,而生豬價格的變動往往以生豬的實際供需有關,單從豬飼料成本著手,難以完全覆蓋生豬生產的風險。
對於生豬期貨,業界寄予了厚望,也在熱切的期盼其正式推出。業內人士認為,作為全球最大的畜牧品種和我國最大的農業品種,生豬期貨上市後,將在完善我國生豬價格形成機制、輔助產業穩定發展等方面發揮重要作用。
此外,在「保險+期貨」模式的試點中,還反映出一些較為突出的難點,需要在今後的實踐中不斷闖關解決。目前,期貨公司通過靈活的期權產品設計,保險公司通過無人機、衛星遙感等高科技測產手段,交易所通過上市場內期權品種等方式,正在逐步降低保險成本。
3. 保險服務三農的政治站位
「四個意識」的提出對全面從嚴治黨具有重大意義,檢驗的是新時期全體黨員幹部的黨性和政治品格。只有切實提高政治站位,才能自覺踐行「四個意識」。以高度的政治覺悟踐行「四個意識」。自覺的行動源於覺悟和忠誠,提高政治覺悟是踐行「四個意識」的基礎。一要把握政治性。「四個意識」中政治意識是根本,是管總的,每一個意識都有鮮明的政治性。在政治意識的總攬下,大局意識是基礎,核心意識是關鍵,看齊意識是保證。全面落實「四個意識」,就是旗幟鮮明講政治。二要增強自覺性。習總書記指出:「黨的領導幹部必須講覺悟、有覺悟。覺悟了,覺悟高了,就能找到行為的準星」。我們要認真學習習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這一當代中國最鮮活的馬克思主義,通過學習改造思想、提高認識、增強黨性,用思想覺悟帶動行動自覺。三要保持經常性。毛澤東同志曾指出:「要知道,一個隊伍經常是不大整齊的,所以要常常喊看齊」。在黨員幹部隊伍中,踐行「四個意識」存在不整齊的現象是實際狀況,同時,一個人一時一陣做到了講「四個意識」,不代表今後能夠長期做到。因此,講「四個意識」,要堅持重在日常、成為習慣。
以合格的政治能力踐行「四個意識」。能否有力踐行「四個意識」,是對每一個黨員幹部政治能力的考驗。一是要在政治方向中堅定。我們共產黨人姓「馬」姓「共」,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應堅定站穩政治立場、把准政治方向,這是踐行「四個意識」的基本前提。二是要在政治生活中錘煉。習總書記要求我們加強政治能力訓練,在政治歷練中提高政治能力。我們既要在嚴肅黨內政治生活中堅持和增強「四個意識」,又要用「四個意識」來規范和嚴肅黨內政治生活。三是要在政治斗爭中果敢。有政治就有斗爭。習總書記列舉的無視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七個有之」,表明黨內政治斗爭面臨的嚴峻形勢和任務。對在政治意識上態度含糊,在大局意識上強調特殊性,在核心意識上口是心非,在看齊意識上耍個人權威的行為,必須旗幟鮮明地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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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保險公司金融支持經濟發展
金融發展的根基是實體經濟。當前我國經濟運行雖然總體平穩,但實體經濟面臨不少挑戰。由於金融扶持不夠,實體經濟特別是小微企業仍然融資貴、融資難等問題長期未能得到有效解決,這凸顯了當下提高金融服務實體經濟水平、強健實體經濟的緊迫性。做好當前經濟工作,就必須把這種局面扭轉過來,加大金融支持實體經濟的力度,讓金融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
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分析起來,金融具有優化資產配置、強化風險管理、發現市場價格等功能,可以成為創新創業活動的發動機、產業升級的助推器、參與全球競爭與合作的黏合劑。但如果金融過度膨脹甚至脫離實體經濟自我循環,就有可能產生泡沫,擠壓實體經濟發展空間,乃至引發危機。此次國際金融危機就是典型事例,其真正原因就是世界性的實體經濟與金融投向的結構性失衡。
當前,我國金融業發展取得了顯著成效,其與實體經濟發展總體適應,但也存在不匹配和不協調的問題。雖然我國是世界上儲蓄率最高的國家之一,資金供給比較充裕,但在微觀上,一些銀行機構只看眼前、不顧長遠,仍在大肆拆入資金,借銀行理財、信託投資的名義在金融圈裡「空轉」,大玩「錢生錢」的虛擬游戲,令原本流動性充裕的國內金融業深陷「缺錢」境地,更令很多實體企業嚴重「失血」。而實體經濟經營困難,反過來又使金融部門不願介入,由此形成惡性循環,對經濟健康運行極為不利。因此,進一步完善金融市場,構建組織多元、服務高效、監管審慎、風險可控的金融體系,讓金融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具有戰略意義。
讓金融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首先要從促進實體經濟與虛擬經濟協調發展和良性循環的要求出發,努力盤活貨幣信貸存量,用好增量,提高使用效率。在這一過程中,須貫徹國家宏觀調控政策、產業政策、區域經濟政策等國家經濟發展戰略,真正解決金融當前時點突出服務什麼樣的實體經濟問題。盤活的存量和增量貸款,要重點向在產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中有重大影響和示範引導作用的行業傾斜,向化解過剩產能傾斜,向小微企業傾斜,向「三農」傾斜,向消費升級傾斜。
其次,讓金融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還要深入研究和推動金融及相關領域改革。在現有體制下,我國金融領域還存在一些突出問題和潛在風險。如,金融機構經營方式總體粗放,公司治理和風險管理仍存在不少問題,農村金融和中小金融機構發展相對滯後,金融監管能力有待提升等。針對上述問題,應加快推進金融體制改革。值得關注的是,前不久,金融機構貸款利率管制全面放開,金融機構與客戶協商定價的空間進一步擴大,在客觀上不僅有利於促進金融機構採取差異化的定價策略,降低企業融資成本,而且有利於金融機構不斷轉變經營模式,提升服務水平,更好地發揮金融支持實體經濟的作用,更有力地支持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下一步,要健全國有金融資產管理體制,繼續改善金融機構的公司治理;清除不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各項金融管制,逐步放開金融市場的准入限制,加快利率市場化改革,推動信貸和保險市場的實質性競爭;應完善金融宏觀調控機制,更多採用市場化的貨幣政策工具,減少對金融機構和金融市場活動不當的行政干預;可考慮建立和完善金融安全網,加快存款保險制度的推出,建立和規范市場化退出機制。
與此同時,加強金融基礎建設,優化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軟環境也是題中應有之意。金融基礎建設是金融正常運行、維護金融穩定、提供便捷高效金融服務的重要保障。金融基礎建設主要包括法律法規、會計標准、徵信體系、支付清算體系等。在當前的情況下,可根據金融發展規律和實際,針對當前金融投機和民間借貸無序發展等問題,進一步完善金融發展的制度框架和頂層設計;借鑒發達國家金融業的經驗,積極建設金融機構總部和區域金融管理總部,進一步完善對商業銀行、信託公司、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總部的管理和調控;加快制定存款保險、金融機構破產、信用評級以及徵信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制定規范和引導民間借貸、打擊非法金融活動的法規和制度。加快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努力營造鼓勵腳踏實地、勤勞創業、實業致富的社會氛圍,為金融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創造良好社會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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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保險+期貨服務三農存在哪些問題
"「保險消費者」概念出爐 當前,保險業處於高速發展時期,面臨的風險因素更加復雜,而現行保險法規定的監管執法手段不夠完善,市場主體違法成本過低。因此,有必要修改完善保險法,加大對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 「2005年我國的保險業全球排名第11,目前全球排名第2。追求做大做強的目標已經成為歷史,提升品質,成熟穩健將成為我國保險行業發展的新方向。」針對保險法修改草案,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黨委書記兼副院長於海純如此告訴法治周末記者。他說,保險法的不斷完善是我國保險業穩健發展的內在保障,此次保險法的修訂將緊跟市場形勢變化,對長期困擾保險市場的頑疾加大處治力度。另外,「猶豫期」「保險消費者」等不少新的提法也呈現在徵求意見稿中。 10月14日上午,由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公布了《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的決定(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為徵求意見稿)。 記者查閱相關資料發現,此次公布的徵求意見稿中,修改共新增24條,刪除1條,修改54條,修改後共9章208條。修訂原則上進一步放鬆管制,完善對保險公司的風險監管。對人身保險、財產險、資金運用、監管處罰等方面的法條進行了修改。 劍指市場主體違法成本低 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副教授陳飛對記者說,此次修改是自1995年《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實施以來的第三次修訂。第一次修改在2002年,當時是為了履行我國加入世貿組織承諾對保險業的要求,全國人大常委會對保險法做了一次小范圍的修改,重點放在了與世貿規則不統一的保險事業條款上。第二次修改在2009年,修改力度較大,重點集中在加強對投保人和被保險人利益的保護上,以保險合同為重點修改對象。「2015年這次,主要集中在保險事業監督條款的修改上,保險合同法律條文的修改也有亮點。」 長期從事保險業法律訴訟的北京市中高盛律師事務所律師、北京律協保險專業委員會委員李濱認為,此次保險法的修訂意義重大。他對法治周末記者說,中國的保險事業近幾年發展迅猛。目前我國保險資產規模已突破十萬億。全國保險業市場主體不斷增多,已近200家。但長期以來,保險市場在做大做強思路的影響下,以保費論英雄,導致一些中小保險公司為了增加保費的收入,在產品營銷上不擇手段,造成了保險行業發展中的銷售誤導、理賠難、信息泄露等諸多問題,給保險市場帶來了嚴重的信用危機。 李濱所反映的問題在此次徵求意見稿中均有相應的體現。徵求意見稿指出,「近幾年,我國保險市場快速發展,內外部環境都發生了很大變化,有必要對保險法進行修改。 有媒體評論指出,當前,保險業處於高速發展時期,面臨的風險因素更加復雜,而現行保險法規定的監管執法手段不夠完善,市場主體違法成本過低。因此,有必要修改完善保險法,加大對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 此外,在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保險學院副教授於海純看來,此次保險法的修訂也是中國保險市場積極與國際接軌的一個信號。在全球性的消費者保護主義思潮的影響下,中國的保險立法也在不斷加強對保險消費者權益的保護。 加大對保險消費者的保護 此次徵求意見稿中一個備受關注的亮點是人身保險合同猶豫期法律制度。 在徵求意見稿第四十八條中明確,「保險期間超過一年的人身保險合同,應當約定猶豫期。投保人在猶豫期內有權解除保險合同,保險人應當及時退還全部保險費。猶豫期自投保人簽收保險單之日起算,不得少於二十日。」 不少業內專家表示,猶豫期法條的增加,是保險法在保護消費者立法方面的進步,有利於消費者對保險產品詳細了解之後做出更為理性的選擇。 然而,從事法律實務工作的李濱卻提出了相反意見。「我個人認為猶豫期入法之後,可能會對保險消費者造成不利的影響。」李濱對記者說,法律賦予保險消費者以猶豫期的前提是相信消費者應該能夠「吃透」所購買保險產品,並且要求消費者在猶豫期內及時提出異議,「否則將意味著消費者對保險合同完全認可」。然而在實踐中,很多消費者拿到保險合同之後並不注意解讀產品信息,或者受到銷售誤導,往往在擱置一兩年後,到第二個繳費期時才發現問題,想反悔卻為時已晚。 李濱說:「猶豫期的設定前提,不僅需要投保人及時了解合同內容,同時更需要市場主體講規則、講誠信。有待於整個保險市場的水平的提高。」 「猶豫期的執行效果可能差一些,但是這個制度是必須有的。」於海純認為,猶豫期的入法順應了保險業發展的大勢,存在的問題可以進一步探討。 對於猶豫期法條,於海純提出了一些建議。「簽收保險單和合同成立還不是一回事。」於海純指出,徵求意見稿顯示,「猶豫期自投保人簽收保險單之日起算」。然而實際應用中,簽收保單的時間和合同成立時間並不等同。保險公司往往在保險條款里,約定一個合同成立的時間,例如「保費交足之日起,合同成立」。這會導致消費者因為拖欠一部分保費,致使合同無法成立。從而,猶豫期無從算起。 另外,「保險消費者概念的提出,又是一個實實在在的大亮點。」於海純對記者說,保險消費者的概念學術界已研究、討論許久。2014國務院發布的《加快現代保險服務業發展意見》以及保監會的很多文件對此概念都有過引用,現在將其列入保險法的條文,是「事理之當然」。 「但這並不代表當保險消費者與保險公司發生糾紛時,法院可以引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於海純說,「上次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修改的過程中,我們就提出了建議,明確把保險消費者列入消法的范圍。但由於保險消費者並不是一般性的消費者,界定問題、細節問題比較復雜,因此立法機構並沒有通過我們的意見。概念提出了,怎麼保護還有待探討。」 放鬆管制利好中小險企 記者注意到,此次保險法修改中,一個明顯的趨向是對市場主體的管制放鬆。徵求意見稿首條明確提出要「放鬆管制,改革創新,釋放市場發展動力。」其中,放鬆業務管制方面主要涉及兩項新規,「首先,在人身保險業務范圍中增加年金保險,在保險公司的業務范圍中增加年金業務;其次,拓寬保險資金運用形式,允許保險資金投資股權、保險資產管理產品和以風險管理為目的運用金融衍生品。」 在李濱看來,放鬆管制,有助於推動整個保險業的發展。目前,對於大量湧入保險市場的中小企業而言,其商業信譽難以與中國人壽、等大型保險公司匹敵。從而需要轉向保費較高,保障相對較低的保險產品作為主營業務,例如,年金保險。但制度上的樊籬給保險企業產品結構的轉向帶來很多阻礙。此次保險法的修改,從法律上認可了這種業務結構方面的變化,疏通了企業發展的渠道。 「保險企業還面臨著資金的保值和增值的問題。」李濱認為,當大量資金進入之後,保險公司將對投資需求愈加強烈,但保險法對於投資渠道的限制較多,一些企業因為繁瑣的手續、過多的費用,導致運營不暢,利潤減少。此次修法中明確提出拓寬保險資金運用形式,將極大減輕企業的經濟壓力,促使保險企業運營良性循環。 與此同時,一些保險業專家對徵求意見稿中放鬆管制的傾向表示擔憂。於海純對法治周末記者說,放鬆管制的修改方向,確實給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留出了很大的發展空間。這意味著在實踐操作中,重大股權投資形式不再需要經過國務院的批准。不僅大大節省了審批程序,也體現了國家對保險市場主體的信任。 然而,一些重大的股權投資,例如海外投資,由於涉及金額巨大,一旦監管不到位,將會使保險消費者的權益受到侵害。於海純說:「在這些方面,徵求意見稿中並沒有專門指出,重大股權投資時是否還需要國務院等相關部門的行政許可。」 監管趨嚴 險企違法成本提高 在放鬆管制之外,此次保險法修改對違法、違規行為加大了處罰力度。以財產險理賠難為例,徵求意見稿中第一百二十四條中首次提出,「保險公司及其工作人員在保險業務活動中不得有未按照規定或者約定的期限履行保險合同約定的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義務行為」。對應第一百七十九條中明確,「如有第一百二十四條規定行為之一的,由保險監督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而現行的處罰是5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 「此項法條的增加,大大加強了處罰力度,有利於糾正亂象。」李濱說,針對財產險理賠難問題的治理,現行保險法第二十五條給出過規定,「保險人自收到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請求和有關證明、資料之日起六十日內,對其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數額不能確定的,應當根據已有證明和資料可以確定的數額先予支付;保險人最終確定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數額後,應當支付相應的差額。」 「但仔細解讀就能發現,在這則法條中,並沒有明確授予監管部門處罰權。這就導致財產保險公司明明知道違反規定,卻又往往利用拖賠的方式,迫使被保險人接受不合理的賠付,從中謀取暴力。另一方面,一些保險消費者並不清楚自己有權利要求賠付,也不清楚由哪家監管機構應該對違規、違法的保險機構進行處罰。致使財產險理賠難問題長久難以解決。」 「除非事故較大或者有媒體聚焦,保險公司才有可能較好地履行先行賠付的義務。」李濱說,天津港(600717,股吧)爆炸事故後,中國人保天津分部在事發的第4天就支付了2000萬元。但目前他代理的一宗木材加工廠的理賠案件,由於案件影響力較小,人保的先行支付金額遲遲不能到位。 據法治周末記者了解,在很多保險糾紛案件中,投保人往往會被迫接受保險公司開出的不公平的理賠額度。另一方面,投保人即便勝訴,保險公司的賠付也僅限於應該給付的理賠款。 對於保險消費者來說,律師費和誤工期間的經濟損失很大。而保險公司自有專業的法務團隊,保險理賠款訴前給付和訴後給付並沒有什麼差別。 「這個問題在實務中很突出。」李濱說,「這次保險法就明確了,保險公司不依法履行法定的義務或合同約定的義務,那麼監管部門就可以進行處罰了,這對於眾多保險消費者來說是一件好事。」「罰款幾十萬對於一些經營較好的保險企業來說並不算什麼,但是保險公司給消費者賠付兩萬塊錢就是很大的事情。」於海純認為,監管部門對保險市場主體侵權行為進行懲罰時,亦需對消費者加大救濟措施。徵求意見稿中明確了保險監督管理機構對違規單位加以糾正並處罰金,金額從5萬至20萬增長到20萬至100萬,但卻沒有提到對於投保人的補償措施。於海純建議立法部門應該設立保險消費者保護法,作為保險法的有益補充。 "
6. 保險行業服務三農口號
農業公司口號如下:
1、科技創造價值,創新改變農業。
2、開辟民族偉業,共享科技魅力。
3、締造納米專家,勇擔科技先鋒。
4、鍛造中華神功,締造萬世基業。
5、勇攀科技高峰,樹表創新典範。
6、智求科技精華,慧領農業先鋒。
7、科技締造價值,創新引領未來。
8、XX首創精彩,納米一品樂享。
9、品質源於專業,科技成就未來。
10、產品輕於鴻毛,技術重於泰山。
11、科技創造未來誠信贏得世界。
12、立身華夏沃土,服務全球農業。
13、立足納米創新,服務三農發展。
14、領先源自科技,卓越始於創新。
15、以科技服務農業,用真誠回饋社會。
16、只為創造一個中華納米的傳奇。
17、XX科技,唯技術彰顯不凡。
18、華夏廣袤地,立於納米方寸間。
19、做中XX業之脊,創納米科技之光。
20、專注納米科技,成就農業未來。
21、用技術改變生活,以科技鑄就未來。
22、科技以創新為動力,發展以誠信為基石。
23、科技務於農,務於實,務於心!
24、產品輕於鴻毛,技術重於泰山。
25、XX納米科技,創造豐收農業。
26、XX納米科技碳材,助力農業科技未來。
27、納米科技領世界,XX智信創未來。
28、勇拼搏,敢創新;選XX,獲豐收。
29、創新永無止境,技術領跑世界。
30、XX領跑,永無止盡的中國納米科技。
31、心如納米的關心,一切盡在細微之處。
32、用科技創新未來,用誠信服務世界。
33、中華納米科技,開創世界科技耕耘。
34、精於業,質於心;誠於質,惠於民。
35、華神州之科技,榮農業之未來。
36、成就他人財富,造就你我才華。
37、發展以誠信為本,科技以創新為先。
38、創新科技服務社會,勇攀高峰塑造品牌。
39、科技創新鑄民族驕傲,勇於超越樹世界品牌。
40、科技為本,不斷創新,舒展個性,以誠待人。
41、科技興企、創新無限、誠信經營、品質優先。
42、創新引領科技之路,誠信鑄就XX品牌!
43、創新創先強中華,至誠至微澤三農。
44、科技引領農業,納米創造財富。
45、科技創造價值,創新改變生活。
46、XX締造精彩,卓越源於專業。
47、以人為本,科學發展,服務社會,執著使命。
48、XX開創農業的先河,領創農業輝煌。
49、科技力量,實踐創新,誠信服務。
50、專業源於細節,成功源自專注。
51、科研創意,誠信務實;造福裕民,益農為本。
52、誠信研發,創新於農;科技領先,締造精品。
53、XX人不止是納米科技的巨人,更是自我的超越。
54、自強不息科技贏發展之路,誠信經營創新繪未來藍圖。
55、科技創新,誠信為民;腳踏實地,勇闖國際。
56、創新為源,科技為心,誠信為本,輝煌為民。
57、細節中求創新,點滴間做誠信,成就領先科技。
58、以科技求生存,從科技謀發展,向科技要效益,用科技做貢獻。
59、自主創新,低碳環保,XX納米,一切只為更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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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什麼是期貨的杠桿效應
期貨交易具有的以少量資金就可以進行較大價值額的投資特點,被形象稱之為:杠桿機制。期貨交易的杠桿機制使期貨交易具有高收益高風險的特點。
杠桿的作用是以小抬大,杠桿機制是期貨術語,就是以少量資金就可以進行較大價值額的投資,一般配合著保證金制度一起使用。
以相對較少的資本控制期貨合約的整體價值,即用5%至10%的資金做100%的交易。但是,期貨投資者應充分認識到高收益的背後是高風險。
因此,踏入期貨市場者要有承擔風險的意識,對可能出現的蝕本要有足夠的思想准備。 除此之外,由於期貨交易的規則和慣例與證券交易、一般現現貨交易等有許多異同之處,故踏入期貨市場者還應了解和掌握一些期貨交易的必要知識。
主要特點
1、以小博大。期貨交易只需交納5-10%的履約保證金就能完成數倍乃至數十倍的合約交易。由於期貨交易保證金制度的杠桿效應,使之具有 「以小博大」 的特點,交易者可以用少量的資金進行大宗的買賣,節省大量的流動資金。
2、雙向交易。期貨市場中可以先買後賣,也可以先賣後買,投資方式靈活。
3、不必擔心履約問題。所有期貨交易都通過期貨交易所進行結算,且交易所成為任何一個買者或賣者的交易對方,為每筆交易做擔保。所以交易者不必擔心交易的履約問題
4、市場透明。交易信息完全公開,且交易採取公開競價方式進行,使交易者可在平等的條件下公開競爭。
5、組織嚴密,效率高。期貨交易是一種規范化的交易,有固定的交易程序和規則,一環扣一環,環環高效運作,一筆交易通常在幾秒鍾內即可完成。
8. 期貨市場如何更好地服務三農
引言三農問題是關系國家發展的全局性和根本性問題。解決好三農問題,是確保社會穩定、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宏偉目標的需要。在中國,如果沒有2/3以上的農民人口的穩定,就沒有國家的穩定。如果農業、農村、農民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勢必影響社會的穩定和國家的長治久安。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難點和重點都在三農。2004年以來,中央連續六年出台指導三農工作的「一號文件」,通過強化支農政策,創新生產經營方式,促進農業發展、農民增收和農村穩定。中央在新時期指導三農工作的精神,更加重視對市場機制的利用,並指出要充分發揮期貨市場引導生產、穩定市場、規避風險的功能,對期貨市場發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期貨市場的功能 期貨市場服務三農的基礎是它具有發展價格和套期保值的功能。一方面,期貨價格通過買賣雙方充分競爭形成,能夠比較准確地反映現貨市場未來的供求狀況和價格走勢,具有前瞻性、透明性和權威性的特點,已經成為國際貿易定價的基準價格。另一方面,在期貨市場建立與未來現貨市場相反、數量相等的頭寸,無論之後期貨和現貨價格如何變動,期貨合約到期時,期貨和現貨的損益均可抵消,市場參與者達到套期保值、規避價格風險的目的。 以棉花的期現貨數據分析為例(數據來源於中國棉花信息網),驗證棉花期貨價格與現貨價格之間的引導關系,以期檢驗兩個變數在時間上的先導、滯後關系。具體檢驗結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