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金融機構客戶身份識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的全文是什麼
《金融機構客戶身份識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是為了預防洗錢和恐怖融資活動,規範金融機構客戶身份識別、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保存行為,維護金融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等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由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和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制定,於2007年6月21日發布,自2007年8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預防洗錢和恐怖融資活動,規範金融機構客戶身份識別、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保存行為,維護金融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等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下列金融機構:
(一)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農村信用合作社。
(二)證券公司、期貨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三)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
(四)信託公司、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汽車金融公司、貨幣經紀公司。
(五)中國人民銀行確定並公布的其他金融機構。
從事匯兌業務、支付清算業務和基金銷售業務的機構履行客戶身份識別、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保存義務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金融機構應當勤勉盡責,建立健全和執行客戶身份識別制度,遵循「了解你的客戶」的原則,針對具有不同洗錢或者恐怖融資風險特徵的客戶、業務關系或者交易,採取相應的措施,了解客戶及其交易目的和交易性質,了解實際控制客戶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實際受益人。
金融機構應當按照安全、准確、完整、保密的原則,妥善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確保能足以重現每項交易,以提供識別客戶身份、監測分析交易情況、調查可疑交易活動和查處洗錢案件所需的信息。
第四條金融機構應當根據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方面的法律規定,建立和健全客戶身份識別、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保存等方面的內部操作規程,指定專人負責反洗錢和反恐融資合規管理工作,合理設計業務流程和操作規范,並定期進行內部審計,評估內部操作規程是否健全、有效,及時修改和完善相關制度。
第五條金融機構應當對其分支機構執行客戶身份識別制度、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保存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金融機構總部、集團總部應對客戶身份識別、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保存工作作出統一要求。
金融機構應要求其境外分支機構和附屬機構在駐在國家(地區)法律規定允許的范圍內,執行本辦法的有關要求,駐在國家(地區)有更嚴格要求的,遵守其規定。如果本辦法的要求比駐在國家(地區)的相關規定更為嚴格,但駐在國家(地區)法律禁止或者限制境外分支機構和附屬機構實施本辦法,金融機構應向中國人民銀行報告。
第六條金融機構與境外金融機構建立代理行或者類似業務關系時,應當充分收集有關境外金融機構業務、聲譽、內部控制、接受監管等方面的信息,評估境外金融機構接受反洗錢監管的情況和反洗錢、反恐怖融資措施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以書面方式明確本金融機構與境外金融機構在客戶身份識別、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保存方面的職責。
金融機構與境外金融機構建立代理行或者類似業務關系應當經董事會或者其他高級管理層的批准。
第二章 客戶身份識別制度
第七條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農村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機構和從事匯兌業務的機構,在以開立賬戶等方式與客戶建立業務關系,為不在本機構開立賬戶的客戶提供現金匯款、現鈔兌換、票據兌付等一次性金融服務且交易金額單筆人民幣1萬元以上或者外幣等值1000美元以上的,應當識別 客戶身份,了解實際 控制 客戶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實際受益人,核對客戶的有效身份證件或者其他身份證明文件,影印件。
如客戶為外國政要,金融機構為其開立賬戶應當經高級管理層的批准。
第八條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農村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機構為自然人客戶辦理人民幣單筆5萬元以上或者外幣等值1萬美元以上現金存取業務的,應當核對客戶的有效身份證件或者其他身份證明文件。
第九條金融機構提供保管箱服務時,應了解保管箱的實際使用人。
第十條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農村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機構和從事匯兌業務的機構為客戶向境外匯出資金時,應當登記匯款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賬號、住所和收款人的姓名、住所等信息,在匯兌憑證或者相關信息系統中留存上述信息,並向接收匯款的境外機構提供匯款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賬號、住所等信息。匯款人沒有在本金融機構開戶,金融機構無法登記匯款人賬號的,可登記並向接收匯款的境外機構提供其他相關信息,確保該筆交易的可跟蹤稽核。境外收款人住所不明確的,金融機構可登記接收匯款的境外機構所在地名稱。
接收境外匯入款的金融機構,發現匯款人姓名或者名稱、匯款人賬號和匯款人住所三項信息中任何一項缺失的,應要求境外機構補充。如匯款人沒有在辦理匯出業務的境外機構開立賬戶,接收匯款的境內金融機構無法登記匯款人賬號的,可登記其他相關信息,確保該筆交易的可跟蹤稽核。境外匯款人住所不明確的,境內金融機構可登記資金匯出地名稱。
第十一條證券公司、期貨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以及其他從事基金銷售業務的機構在辦理以下業務時,應當識別客戶身份,了解實際控制客戶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實際受益人,核對客戶的有效身份證件或者其他身份證明文件,登記客戶身份 基本信息,並留存有效身份證件或者其他身份證明文件的復印件或者影印件:
(一)資金賬戶開戶、銷戶、變更,資金存取等。
(二)開立基金賬戶。
(三)代辦證券賬戶的開戶、掛失、銷戶或者期貨客戶交易編碼的申請、掛失、銷戶。
(四)與客戶簽訂期貨經紀合同。
(五)為客戶辦理代理授權或者取消代理授權。
(六)轉託管,指定交易、撤銷指定交易。
(七)代辦股份確認。
(八)交易密碼掛失。
(九)修改客戶身份基本信息等資料。
(十)開通網上交易、電話交易等非櫃面交易方式。
(十一)與客戶簽訂融資融券等信用交易合同。
(十二)辦理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確定的其他業務。
第十二條對於保險費金額人民幣1萬元以上或者外幣等值1000美元以上且以現金形式繳納的財產保險合同,單個被保險人保險費金額人民幣2萬元以上或者外幣等值2000美元以上且以現金形式繳納的人身保險合同,保險費金額人民幣20萬元以上或者外幣等值2萬美元以上且以轉賬形式繳納的保險合同,保險公司在訂立保險合同時,應確認投保人與被保險人的關系,核對投保人和人身保險被保險人、法定繼承人以外的指定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證件或者其他身份證明文件,登記投保人、被保險人、法定繼承人以外的指定受益人的身份基本信息,並留存有效身份證件或者其他身份證明文件的復印件或者影印件。
第十三條在客戶申請解除保險合同時,如退還的保險費或者退還的保險單的現金價值金額為人民幣1萬元以上或者外幣等值1000美元以上的,保險公司應當要求退保申請人出示保險合同原件或者保險憑證原件,核對退保申請人的有效身份證件或者其他身份證明文件,確認申請人的身份。
第十四條在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請求保險公司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時,如金額為人民幣1萬元以上或者外幣等值1000美元以上,保險公司應當核對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證件或者其他身份證明文件,確認被保險人、受益人與投保人之間的關系,登記被保險人、受益人身份基本信息,並留存有效身份證件或者其他身份證明文件的復印件或者影印件。
第十五條信託公司在設立信託時,應當核對委託人的有效身份證件或者其他身份證明文件,了解信託財產的來源,登記委託人、受益人的身份基本信息,並留存委託人的有效身份證件或者其他身份證明文件的復印件或者影印件。
第十六條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汽車金融公司、貨幣經紀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以及中國人民銀行確定的其他金融機構在與客戶簽訂金融業務合同時,應當核對客戶的有效身份證件或者其他身份證明文件,登記客戶身份基本信息,並留存有效身份證件或者其他身份證明文件的復印件或者影印件。
第十七條金融機構利用電話、網路、自動櫃員機以及其他方式為客戶提供非櫃台方式的服務時,應實行嚴格的身份認證措施,採取相應的技術保障手段,強化內部管理程序,識別客戶身份。
第十八條金融機構應按照客戶的特點或者賬戶的屬性,並考慮地域、業務、行業、客戶是否為外國政要等因素,劃分風險等級,並在持續關注的基礎上,適時調整風險等級。在同等條件下,來自於反洗錢、反恐怖融資監管薄弱國家(地區)客戶的風險等級應高於來自於其他國家(地區)的客戶。
金融機構應當根據客戶或者賬戶的風險等級,定期審核本金融機構保存的客戶基本信息,對風險等級較高客戶或者賬戶的審核應嚴於對風險等級較低客戶或者賬戶的審核。對本金融機構風險等級最高的客戶或者賬戶,至少每半年進行1次審核。
金融機構的風險劃分標准應報送中國人民銀行。
第十九條在與客戶的業務關系存續期間,金融機構應當採取持續的客戶身份識別措施,關注客戶及其日常經營活動、金融交易情況,及時提示客戶更新資料信息。
對於高風險客戶或者高風險賬戶持有人,金融機構應當了解其資金來源、資金用途、經濟狀況或者經營狀況等信息,加強對其金融交易活動的監測分析。客戶為外國政要的,金融機構應採取合理措施了解其資金來源和用途。
客戶先前提交的身份證件或者身份證明文件已過有效期的,客戶沒有在合理期限內更新且沒有提出合理理由的,金融機構應中止為客戶辦理業務。
第二十條金融機構應採取合理方式確認代理關系的存在,在按照本辦法的有關要求對被代理人採取客戶身份識別措施時,應當核對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件或者身份證明文件,登記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聯系方式、身份證件或者身份證明文件的種類、號碼。
第二十一條除信託公司以外的金融機構了解或者應當了解客戶的資金或者財產屬於信託財產的,應當識別信託關系當事人的身份,登記信託委託人、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聯系方式。
第二十二條出現以下情況時,金融機構應當重新識別客戶:
(一)客戶要求變更姓名或者名稱、身份證件或者身份證明文件種類、身份證件號碼、注冊資本、經營范圍、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的。
(二)客戶行為或者交易情況出現異常的。
(三)客戶姓名或者名稱與國務院有關部門、機構和司法機關依法要求金融機構協查或者關注的犯罪嫌疑人、洗錢和恐怖融資分子的姓名或者名稱相同的。
(四)客戶有洗錢、恐怖融資活動嫌疑的。
(五)金融機構獲得的客戶信息與先前已經掌握的相關信息存在不一致或者相互矛盾的。
(六)先前獲得的客戶身份資料的真實性、有效性、完整性存在疑點的。
(七)金融機構認為應重新識別客戶身份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條金融機構除核對有效身份證件或者其他身份證明文件外,可以採取以下的一種或者幾種措施,識別或者重新識別客戶身份:
(一)要求客戶補充其他身份資料或者身份證明文件。
(二)回訪客戶。
(三)實地查訪。
(四)向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核實。
(五)其他可依法採取的措施。
銀行業金融機構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時,按照法律、行政法規或部門規章的規定需核對相關自然人的居民身份證的,應通過中國人民銀行建立的聯網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統進行核查。其他金融機構核實自然人的公民身份信息時,可以通過中國人民銀行建立的聯網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統進行核查。
第二十四條金融機構委託其他金融機構向客戶銷售金融產品時,應在委託協議中明確雙方在識別客戶身份方面的職責,相互間提供必要的協助,相應採取有效的客戶身份識別措施。
符合下列條件時,金融機構可信賴銷售金融產品的金融機構所提供的客戶身份識別結果,不再重復進行已完成的客戶身份識別程序,但仍應承擔未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的責任:
(一)銷售金融產品的金融機構採取的客戶身份識別措施符合反洗錢法律、行政法規和本辦法的要求。
(二)金融機構能夠有效獲得並保存客戶身份資料信息。
第二十五條金融機構委託金融機構以外的第三方識別客戶身份的,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能夠證明第三方按反洗錢法律、行政法規和本辦法的要求,採取了客戶身份識別和身份資料保存的必要措施。
(二)第三方為本金融機構提供客戶信息,不存在法律制度、技術等方面的障礙。
(三)本金融機構在辦理業務時,能立即獲得第三方提供的客戶信息,還可在必要時從第三方獲得客戶的有效身份證件、身份證明文件的原件、復印件或者影印件。
委託第三方代為履行識別客戶身份的,金融機構應當承擔未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的責任。
第二十六條金融機構在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時,應當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和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機構報告以下可疑行為:
(一)客戶拒絕提供有效身份證件或者其他身份證明文件的。
(二)對向境內匯入資金的境外機構提出要求後,仍無法完整獲得匯款人姓名或者名稱、匯款人賬號和匯款人住所及其他相關替代性信息的。
(三)客戶無正當理由拒絕更新客戶基本信息的。
(四)採取必要措施後,仍懷疑先前獲得的客戶身份資料的真實性、有效性、完整性的。
(五)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時發現的其他可疑行為。
金融機構報告上述可疑行為參照《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06〕第2號發布)及相關規定執行。
第三章 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保存
第四章 法律責任
第五章 附則
(1)金融機構櫃員等級管理辦法擴展閱讀
《金融機構客戶身份識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辦法》適用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農村信用合作社、證券公司、期貨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信託公司、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汽車金融公司、貨幣經紀公司、中國人民銀行確定並公布的其他金融機構。
參考資料
中國政府網-國務院公報-2008年第6號
『貳』 銀行職位等級
按照中國銀監會2003年2號令《金融許可證管理辦法》,對銀行按照以下方式進行分類:A-政策性銀行 B-商業銀行 C-住房儲蓄銀行(註:現在已無此類銀行)D-城市商業銀行 F-城市信用合作社 G-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及農村信用合作社 H-信用卡公司 I-郵政儲蓄機構 K-信託投資公司 L-企業集團財務公司 M-金融租賃公司 W-外資銀行 Y-外資非銀行金融機構 Z-其他類金融機構。
以規范的股份制銀行為例,組織機構包括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高級管理人員。股東大會由股東組成;董事會包括董事長、執行董事、非執行董事、獨立董事;監事會包括監事長、監事。高級管理曾包括行長、副行長、首席財務官、首席風險官、首席信息官等。
所屬部門的負責人稱為「總經理」,部門下設N個處室,處室負責人稱為「高級經理」,再往依次稱「業務經理」、業務員等
『叄』 銀行的,櫃員主管,高級管理櫃員、綜合櫃員有什麼區別,業務上有高低之分嗎
1、業務管理上不同。櫃員主管主要負責管理整個櫃員團隊,高級櫃員是有一定許可權的櫃員,可以申請高許可權;綜合櫃員負責領發、登記和保管儲蓄所的有價單證和重要空白憑證,辦理各櫃員的領用、上交;負責各櫃員營業用現金的內部調劑和儲蓄所現金的領用、上繳,並做好登記;處理與管轄行會計部門的內部往來業務;
2、薪資不同。櫃員主管的不依靠績效,按月算。高級櫃員和綜合櫃員都是有業務提成的。
3、能力不同。櫃員的等級是由你的能力決定的。可以由綜合櫃員升到櫃員總管全靠自身能力。
(3)金融機構櫃員等級管理辦法擴展閱讀:
銀行櫃員薪酬基本包括三部分:基本工資+績效工資(或叫獎金)+業務提成(銀行根據櫃員每月的業務筆數、營業額、代銷理財產品等的提成)各銀行的基本工資通常在3000元至5000元之間,每個人會因為其技術級別、工齡、學歷等的區別而拿到不同的薪酬。
業務提成
績效工資跟基本工資大體相當,或者略多一些。上述這兩種工資加起來,就是大多數櫃員月薪的最主要部分,而且,每個櫃員在這方面的差別不太大。業務提成是櫃員提高自己收入的重要來源。
儲蓄所營業額
櫃員收入也跟其所在的儲蓄所的整體效益有關,儲蓄所的營業額高了,獲得的利潤多了,櫃員的收入也會相應多一點。因此,同是一個級別的櫃員,在不同的儲蓄所,其收入可能也有差別。
高收入秘笈
除去技術級別、工齡、學歷等條件外,最能為櫃員增加收入的是推銷能力。櫃員要想提高收入,就必須從服務水平、辦理業務的速度及准確性、推銷能力等各方面提高自己,多拿「提成」。有的櫃員也通過跳槽來提高自己的收入。當自己的業務能力足夠強的時候,櫃員可以選擇收入情況更好的銀行去應聘。
『肆』 中國人民銀行五級分類標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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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 關於銀行櫃員的級別
例如工行的按許可權分,一級,三級,六級,八級
一級不參與現金交易,管理要素核算出庫,
三級和六級都差不多,現金和對公都能幹,只是按照許可權的分類一些交易只能其中一個做,起到一個相互制約的作用。
八級也不參與現金,主要管授權,就是營業經理啦。
例如郵政就分儲蓄和匯兌,是按職能分類。
『陸』 銀行員工「服務評級」方案
xx銀行xx支行服務質量百日競賽活動實施方案 根據總行開展「文明、規范、優質、高效」服務質量百日競賽活動的要求及省分行的總體布署,為了更好地開展本次競賽活動,結合我支行的實際,特製定本實施方案。 一、活動目的:通過組織全行櫃面人員學習、培訓,提高櫃面人員業務素質和技能水平,增強櫃面服務意識;通過檢查監督,切實提高櫃面服務質量,創造櫃面服務光榮的良好氛圍,維護建行在當地的良好聲譽,充分發揮櫃面營銷渠道的功效,提高我支行的服務競爭力。 二、實施步驟: 1、3月上旬成立支行服務質量百日競賽活動領導小組,明確組織分工。 2、3月上旬召開服務質量百日競賽活動動員大會,支行辦公室負責製作宣傳橫幅,並於3月10日在支行本級、xx所、xx所等三個網點統一懸掛,並利用宣傳媒體的優勢予以宣傳,聘請社會監督員。 3、3月中旬由支行辦公室、會計科、營業網點負責改進網點服務硬體設施,如設置「一米線」、統一更換意見箱、意見簿、完善便民設施等。 4、3月中下旬,由支行會計科負責組織櫃面人員及相關人員學習《中國xx銀行櫃面服務管理辦法》和《中國xx銀行櫃員服務標准》等手冊,組織櫃面人員觀看總行製造的櫃面服務規范演示光碟,並開展討論,找差距。 5、4月上旬,開展櫃面人員業務技能大比武,以綜藝形式開展櫃面服務知識競賽,以營業室、xx所、xx所為單位,成績列入先進集體及個人的評選。 6、4月中旬,參加省分行統一組織的櫃面服務知識書面考核,成績列入先進集體、個人的評選。 7、4月15日前,所有櫃面人員(含主管)上交主題為「提高服務效率、提升服務水平」的文章1篇,網點組織及個人完成情況將列入先進的評選。 8、4月底,完成先進集體和個人的評選和審定、推薦工作,確定省分行櫃面服務知識競賽參賽隊員。 三、先進評選: (一)成立櫃面服檢查督導及先進評選小組 組長:xx 副組長:xxx 成員:xx、xx、xxx、xxx。 (二)先進集體的評選: 1、參評單位:支行下屬營業室、xx所、xx所。 2、評選名額:1名。 3、評選方法:以百分制計算,每個參評單位基礎分為100分,根據評分標准及檢查監督情況加、減分,以得分孰高評定。 4、評分標准: 1)在支行舉行的知識競賽活動中取得團體第一名的加10分,第二名加5分,第三名加2分; 2)在省分行組織的理論考試中,合格率(98%含以上)按名次前後,分別加參賽單位5分、3分、1分; 3)在本次活動中各類競賽獲單項前三名的,分別加所在單位5分、3分、2分; 4)被支行評選為先進個人的,加所在單位每人次2分,被支行推薦上報省分行的個人先進,加所在單位每人次5分,前兩項不重復計加; 5)在本次徵文活動中,每少一篇文章的,扣所在單位5分,被推薦上報省分行的每篇加3分; 6)接到客戶投訴(含955xx)經查屬實的,實行「一票否決制」,取消參評資格; 7)根據《中國xx銀行櫃面服務標准》,在檢查監督中發現的櫃面服務不規范現象,每人每次扣所在單位1分; 8)本次活動有櫃面服務先進事跡,經查屬實的,每次加所在單位1-3分; 9)經檢查督導及先進評選小組確認的其它加分減分項。 (三)先進個人的評選: 1、參評人員:支行下屬營業室、xx所、xx所櫃面人員。 2、評選名額:4名。 3、評選方法:以百分制計算,每個參評人員基礎分為100分,根據評分標准及檢查監督情況加、減分,以得分孰高評定。 4、評分標准: 1)在支行舉行的知識競賽活動中取得團體第一名的每人加3分,第二名的每人加2分,第三名的每人加1分; 2)在省分行組織的理論考試中取得前三名的,每人分別5分、3分2分; 3)在本次活動中參加其它競賽獲單項前三名的,每人分別加5分、3分、2分; 4)在本次徵文活動中,每少1篇扣2分,被支行評為優秀的每篇加2分,被推薦上報省分行的每篇加3分(前兩項不重復計加); 5)接到客戶投訴(含955xx)經查屬實的,實行「一票否決制」,取消參評資格,並按《xx省分行工作人員違規違章行為扣點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處理; 7)根據《中國xx銀行櫃面服務標准》,在檢查監督中發現的櫃面服務不規范現象,每人每次扣1分; 8)本次活動有櫃面服務先進事跡,經查屬實的,每次加1-3分; 9)經檢查督導及先進評選小組確認的其它加分減分項。
『柒』 中行貴賓客戶也是有星級的是如何劃分的
1、達到以下任一標准即可准入為中銀理財客戶:
1、在中行月日均金融資產達到等值人民幣20萬元(含)以上。
2、使用中行信用卡前12個月累計消費額等值10萬元人民幣以上。其中,消費額統計:不包括購房、購車、裝修等一次性金額在10萬元以上的大額刷卡消費和零扣率(如中小學校、普通高校、慈善和社會公益組織、納稅等非營利性機構)商戶的消費。
3、在中行辦理各類個人貸款月末余額達到等值50萬元人民幣以上。其中,貸款統計:正常類余額。
2、中銀財富管理客戶的准入標准:在中行金融資產月日均余額達到等值100萬元人民幣以上。
3、中國銀行私人銀行客戶的准入標准:在我中金融資產月日均余額達到等值600萬元人民幣以上。
中銀理財客戶、財富管理客戶及私人銀行客戶可以通過手機銀行「我的」模塊中查看到自己的客戶等級。
如需進一步了解,請您詳詢中行當地網點。
以上內容供您參考,業務規定請以實際為准。
如有疑問,歡迎咨詢中國銀行在線客服或下載使用中國銀行手機銀行APP咨詢、辦理相關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