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湖南長株潭金融服務有限公司怎麼樣
簡介:湖南長株潭金融服務有限公司(.,Ltd.)於2013年正式成立,是省內唯一一家通過湖南省長株潭兩型辦和湖南省金融辦審批的綜合金融服務公司。公司總部位於湖南省長沙市高新技術開發區,並下設多處社區金融服務站覆蓋長株潭地區,預計到2015年底將在長株潭地區設立社區金融服務站30餘個。公司設有業務拓展部、風險管理部、財務會計部、綜合管理等部門,擁有專業的業務精英和高效的運營管理團隊,公司員工均具備本科以上學歷,且碩士及碩士以上學歷佔比超過20%。業務骨幹均有銀行、證券從業經驗,對承接各類金融外包業務有豐富的行業經驗。公司高管具備數十年的金融管理和投資分析的行業經驗,具備深厚的專業背景和學術造詣。藉助公司自身營業網路及團隊專業優勢,通過整合銀行、擔保、保險、信託、租賃、證券、小貸公司等各渠道資源,公司成功打造了全方位、全牌照的綜合金融服務平台。
法定代表人:劉錫平
成立時間:2013-08-22
注冊資本:11300萬人民幣
工商注冊號:430193000056368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
公司地址:長沙高新開發區文軒路27號麓谷鈺園C3棟13層1302號
2. 商業銀行金融創新的我國金融創新的現狀
銀行提高核心競爭能力的最好利器便是金融產品創新。想在市場上搶佔先機就必須在新產品開發上搶佔先機。我們可以大膽的預想,金融產品創新的競爭形勢將會十分的激烈,腳步稍有放鬆,就有可能被人家遠遠甩在腦後。縱觀西方金融產品創新發展史,從上世紀60年代的避管型創新,轉嫁風險創新,防範風險創新等等,到如今西方金融產品各種各樣的創新並舉,可以看出歷史的積淀和各個階段創新產品的延續性對於商業銀行產品創新具有多麼巨大的意義。我國的商業銀行僅有十多年歷史,是由計劃經濟時期的專業性銀行轉變為現在市場經濟時期的商業銀行,所以在經營管理方面、銀行技術設備、人才儲備等方面有很多不足。由於歷史的原因,我國銀行業存在著許多不良資產的問題,如自有資本金不足、壞帳、呆帳等等,承受風險能力很差。這一系列的問題反映出我國銀行業系統的內在脆弱性,十分不利於金融產品開展創新。中國加入WTO 組織,全面履行對WTO的承諾,標志著中國經濟金融將全面徹底的融入世界經濟體系。在這種形勢下,中國銀行業將同外資銀行站在同一起跑線上進行競爭,這種競爭無疑會非常的激烈。創新能力的差距是中外資銀行之間最大的一個差距。一般來說,銀行的金融創新水平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從其收入結構中體現出來。
目前我國商業銀行發展程度有以下幾點: 一方面,作為經營主體來看,在很大的程度上,我國的金融體系仍存在一定程度的壟斷,四大國有銀行無論在從業人員、機構數量以及資產負債規模等方面都佔有壟斷地位,這種行業的壟斷,是不利於金融創新的。另外,過多的金融管制抑制了金融創新,現今金融管制仍相當嚴格,這與在70年代西方發達國家在放鬆金融管制以後發展起來的金融創新情況是完全相反的。
另一方面,從商業銀行金融產品的消費主體來看,社會公眾是商業銀行最大的客戶群。就目前的情況來分析是我國城鄉居民儲蓄意識夠強,但消費意識、投資理財意識是較弱的,主要是通過商業銀行這個中介來投資理財、消費的意識淡薄。目前全國城鄉居民儲蓄存款達萬億元民間手持資金約萬億元。根據央行公布的金融機構人民幣信貸收支表,截至2010年上半年,居民存款已達19.7萬億元,從分部門情況看:截止到8月份,居民戶存款又相對上半年的統計增加了3404億元,同比多增3823億元,由此計算,目前居民在銀行的儲蓄存款已超過20萬億元。但長期以來國人根深蒂固的消費觀念使得個人理財、消費信貸等業務至今仍不能像西方那樣成為銀行收入的主要來源之一。社會公眾金融意識的淡薄不僅會影響商業銀行的業務創新,同時也助長了銀行業務經營的惰性,從而也就沒有可能向消費者提供全面、高效、優質的零售性業務。 金融創新產品的交易與傳統的銀行業務有本質的區別,具有較高的技術性和復雜性, 需要專家型人才從事創新產品的研發管理、交易管理和風險管理。金融創新產品的風險管理人才需要具有高素質和復合型的知識結構,這樣才能對創新產品的風險進行識別、度量和控制。
金融市場發展之關鍵是專業人才,正如21世紀發展之最終競爭力是人才的競爭。堅持自主培養與引進來相結合,培養一支具有理論知識又有實踐豐富經驗的,熟悉國際市場運行規則,了解我國金融市場發展特點的專業人才隊伍,為我國金融衍生品市場的可持續發展提供廣泛的智力支持和堅實的人才基礎。 加大存款業務創新。首要的任務是進行業務手段和存款產品的創新,要大力發展企業銀行、個人銀行和網上銀行,推出多功能、高品位的金融產品,為客戶提供快捷方便的全方位服務,將現有的客戶群穩定。一是要提高匯兌、結算業務的服務效率,保住現在已有的市場份額。二是要大力發展租賃業務,根據實際情況開展經營租賃、杠桿租賃、回租租賃業務等。三是要迅速增加代理業務的服務種類,擴展其業務經營范圍。四是要積極開展各種咨詢業務,利用專業優勢和不斷發展的信息網路對企業和個人開展有關資產管理、負債管理、投資組合設計、風險控制和家庭理財等多種咨詢服務。 (四)加強資產負債期限結構風險管理
針對外匯資金來源、運用不平衡和人民幣存貸款期限結構變化的並存,以及緊縮貨幣帶來的資金不穩定,深入分析當前資金形式和存款結構變化,適當控制中長期貸款增長。加強資金流動預測預報,強化流動性管理。控制外匯貸款投放,加大外匯存款營銷力度,主動防範匯率風險。 金融業的改革和創新,必然要反映在金融法律制度上來。金融法的目的是為金融業提供完整的行為規范和構建穩定的市場秩序,因此金融法必須將金融業的發展創新納入自己的法律框架之中。如果金融法不能為金融創新提供一個完整的、相對自由的法律空間,及時確認、保護金融創新的合理成果,就會導致一些合理的金融創新違法,或者在法律真空中運作。因此,金融業的創新要求金融法律制度隨之發展。這樣,金融法才能適應金融業發展的實際,也才能與金融創新互為促進。 加強金融監管,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監管與創新是一對雙胞胎,在金融創新的同時要注意加強金融監管,防範金融風險,利用法律手段,完善金融法規體系,保障金融業的規范發展,切實解決當前的金融監管過程中無法可依,有法難依的問題,為金融創新提供一個有安全保障的法律環境。我國應改善金融監管的重點和金融監管的方式,把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放在重要位置,形成中央銀行宏觀監管、行業自律、金融機構自我約束相結合的監管體系,按照國際慣例,從市場准入、市場運營、市場退出各個環節進行有效監管,以降低金融創新所帶來的種種風險,防止金融危機的發生。具體對策:
首先,應當在法律所允許的范圍內,積極開展法律所部禁止的金融業務以及建立健全當前金融市場的法律制度。目前我國金融法制存在的問題主要是,法律體系不夠健全,有些法規的可實施性不強,監管體制存在明顯缺陷,規范性文件比較混亂,多種交叉相互抵觸;在市場准入方面,對於准入德規定及實施還不協調健全,而又缺乏相關配套法規或操作規程。造成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的現象比較突出;在市場監管方面,立法相對不完善、為嚴格執法現象使監管工作落實的並不很有效。針對以上現象,對於我國金融業在新的時期內創新和改革,首先應當鼓勵在現行法律允許的框架內,努力探索進行法律不明令禁止的金融業務,隨著社會的發展,在探索成功的基礎上對法律做適時進行修改,為金融業務的發展提供法律依據,並逐步地建立起既有利於發揮金融機構經營積極性和創造性,又監管嚴密,內部協調,有效防範金融風險的完善先進的金融法律制度是十分緊迫的。
其次,建立有效的自律機制和健全相關法律制度。由於我國金融市場尚處於初步發展階段,很多地方仍存在不足之處,自身的自律能力也比較薄弱,導致金融法的宏觀調控作用大大降低。因此,應當建立有效的自律機制,為保護市場經濟秩序的運行創造良好的自身條件。而且各國的實踐也表明,完全靠法律來規范市場經濟是很難奏效的。特別是金融市場自身所帶有的變化性和復雜性,因此法律不可能保證其在良好的金融環境下暢通無阻的運行,著就需要金融市場更加提高自己的自律性,建立一套合理靈活的自律機制。當然,由於自由競爭下的金融市場南面會出現不平等競爭和信息混亂等現象,僅僅靠自律也是難以有效運作的,必須完善相應的法律法規來調整和規范。可見,建立有效的自律機制和健全相關法律制度都是金融業有序發展所必不可少的。
再次,應當建立一種有利於商業銀行金融創新的法律環境,以增進金融機構在開放市場中的競爭力。為了促進金融市場的開放,一定要具備一個高效監管的法律制度。但是加強監管不是指加強行政對市場的過多干預,而是要從完善金融立法和執法方面營造一個更加開放、自由競爭、高度透明、富有效率和秩序的金融市場。
為此,一是要制定新法以彌補舊法空白,如出台有關市場准入,運營以及監管,金融機構的變更終止和破產,以及金融機構整頓重組等方面的立法
二是與國際慣例接軌,進一步建立和完善金融市場立法,規范各種金融市場的發育和完善,建立統一開放,公開公正,有序競爭,嚴格監管的金融市場體系。建立各種法律法規,以完善金融市場結構,規範金融市場行為,促進融資活動的發展,提高金融市場效率,維護金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三是盡快清理、修訂、完善現有立法,以消除金融法規與金融業實際發展之間的差距,協調好法律體系內部關系,及時將一些行之有效的重要規章、條例上升為法規、法律,並增強法律規則的可操作性,以提高其在金融業發展創新中的約束力和權威性。總之,當新世紀全球金融業趨向整合的情況下,我國金融業的發展創新就益發迫切和重要,而完善相應的金融法律制度亦更加急切和任重道遠
3. 現在如何看待金融創新
廣義的金復融創新是指發生制在金融領域的一切形式的創新活動,包括金融制度創新、機制創新、機構創新、管理創新、技術創新和業務創新。狹義的金融創新主要指金融工具和金融服務等業務創新。通常所說的創新主要是指狹義的金融創新。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新體制的確立,金融發展將主要依靠社會經濟機體的內部力量——金融創新來推動。國有商業銀行的股份制改造,各種新型理財品種的推出,深圳中小企業板塊的建立等等都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我國金融體系的完善。
(3)湖南省金融服務創新現狀擴展閱讀:
中國金融體系所面臨的一系列挑戰,並從金融創新角度提出了多項政策建議。從2017年的「金融開放」、2018年的「金融改革」到2019年的「金融創新」。
《徑山報告》項目的主題設置及時反映了中國經濟金融發展的迫切任務——近年來我國低成本優勢喪失、人口老齡化加劇,加之全球化趨勢停頓甚至逆轉,我國經濟增長模式面臨嚴峻挑戰。如何通過金融創新支持經濟創新、實現可持續增長這一關鍵問題亟待回答。
4. 金融服務領域有哪些方面的創新
由於競爭激烈,金融機構多以延伸服務來爭取更多客戶。
1.客戶需求的延伸:過去金融機構的服務只限於滿足金融業務的現實需求,而現在金融機構開始研究和滿足客戶的潛在需求,如銀行向客戶提供貸款,除了滿足客戶融資這個需求之外,還可以通過該業務顯示客戶的信用度,滿足其將來獲得更多資金支持等潛在需求。銀行可以通過公開信用評級結果、頒發信用等級證書、追加授信額度等方式滿足客戶的這種潛在需求。
2.金融服務內容的延伸:過去金融機構對客戶的服務僅限於金融業務范圍,但個性化營銷提倡銷售人員像交朋友一樣與客戶相處,對客戶在金融業務以外的某些需求也應盡力滿足,以密切與客戶之間的關系。
3.金融服務場所的延伸:長期以來,金融機構一直習慣於櫃台服務,在以客戶為中心的服務理念形成過程中,金融機構的服務場所逐漸延伸到客戶的工作場所。而現在的金融服務則延伸到更廣的范圍,金融機構的主動營銷方式及服務手段的電子化,使社區、家庭都可以成為金融服務的場所。
4.金融服務種類的創新如果金融機構的服務種類單一,即使金融機構銷售人員的營銷能力十分強,客戶也會棄之而去。所以,豐富的金融服務種類是金融機構銷售人員營銷的有效工具。因此,各金融機構在傳統的金融服務之外,紛紛增加金融服務的種類。如理財服務、投資咨詢、財務顧問、擔任中介、項目融資等中間業務,漸漸成為金融機構的新寵。
5. 中國的金融創新現狀如何
淺談中國金融市場由於創新過度,而造成「脫實入虛」
我認為從美國次貸危機引發的全球金融危機這個例子來看,金融市場過度創新是經濟全球化大背景下造成的偏離實體經濟最具有論證的經驗教訓。從金融危機中汲取經驗教訓的角度,應重視以下問題:一是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的同時加強和完善宏觀調控,克服市場自身的缺陷;二是要擺正虛擬經濟和實體經濟的關系;三是要處理好金融創新與金融監管的關系;四是外匯儲備多元化和人民幣結算逐步走向國際化。
中國金融業發展或許已經過度——中國社科院
長期以來,金融發展能夠促進經濟增長的認識深入人心。但是,隨著金融發展水平不斷提高,當金融體系脫離抑制進入深化甚至變得過於發展之後,金融發展對經濟增長的作用究竟如何呢?2008年美國金融危機被普遍認為是金融過度發展的結果。以此為轉折點,對金融發展有利於經濟增長的質疑和批判之聲變得響亮起來。比如克魯格曼就認為「金融業的過度發展弊大於利」,「金融吸納了整個社會太多的財富與人才」,不少實證研究結論也轉而支持這一判斷。對此,我覺得,無論是美國名目繁多的衍生產品,還是中國日益「創新」的影子銀行體系,都意味著金融發展或許已經過度了。
近幾年來,中國金融業快速增長,工業在整個經濟中所佔的比重快速下滑,表現為一種此消彼長的關系。我認為,這種現象反映出金融運行效率的低下,威脅著金融穩定、可持續發展的基礎,預示著風險爆發的可能性正在提高,也暗示著金融市場存在創新過度偏離了以服務實體經濟為宗旨的方向。要從根源上防範這一風險,需要強化金融競爭,完善宏觀調控,控制資產價格泡沫,改革金融監管體系,讓金融更好服務於實體經濟。
最後我想藉此文章引申出自己的幾點建議:
1. 穩步推進金融去杠桿,並與實體經濟的結構優化和轉型升級相結合,才能有效消除金融市場創新過度的風險。
2.要向政府諫言改進和完善宏觀調控協調。推進金融領域的監管、改革與開放。
3.增加金融機構與產品供給,通過強化競爭來降低金融業的利潤率
4.遏制資產價格的過快上漲,嚴密防控資產價格泡沫,扭轉持有資產比投資實業更賺錢的局面;進一步顯著提高直接融資比重,讓金融更好服務於實體經濟。
6. 金融服務創新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
加快金融創新也是金融自我發展的內在要求。創新能力是體現金融競爭力和發展水平的一個重要標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