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金融機構往來的核算要求有哪些
金融機構往來主要包括兩部分內容:(1)金融業各商業銀行、非銀行金回融機構之間由於答資金劃撥、融通或相互代理貨幣結算而發生的各類往來業務;(2)金融機構與中央銀行(人民銀行)之間發生的各種劃撥、清算業務。主要包括:向中央銀行繳存准備金,向中央銀行借款,再貼現等業務。
❷ 金融機構往來收入要交企業所得稅嗎
金融機構往來收入不但不能征稅,而且就目前金融企業的狀況,國家還應調低銀行營業稅率。
融機構往來收入由四個方面組成 ,一是與央行所發生的資金往來,包括金融機構按國家規定繳存央行的法定準 備金,存放中央銀行的備付金等款項,以及央行對一般金融機構貸款包括央行 對商業銀行的再貼現等;二是同一銀行系統內部不同行處之間所發生的資金賬 務往來業務即聯行往來;三是與其他銀行之間的資金往來即同業往來,包括同 業拆借,同業存放,結算過程相互佔用的資金;四是與其他金融機構的資金往 來,即與信託投資公司,證券公司等其他金融機構之間的往來。
目前對金融機構往來收入征稅缺乏足夠法律依據。根據《營業稅目注釋》國稅發 〔1993〕149號解釋:金融業中僅存款或購入金融商品行為,不徵收營 業稅。既然金融機構按國家規定繳存央行的准備金和存放央行的備付金存款, 可視為《營業稅稅目注釋》中規定的存款,那麼金融機構存放本系統,存放同 業的用於保支付的款項同樣應視為存款行為,不屬於營業稅征稅范圍。從19 99年12月1日開始徵收的居民儲蓄利息稅來看,也沒有對企事業單位、社 會團體存款利息收入征稅;而金融企業在系統內或同業間為保支付的存款利息 收入也應不征稅。因為營業稅既具有行業稅的特徵,更重要的是它還具有行為 稅的特徵。
❸ 會計科目"金融機構往來"和"資金清算往來"有什麼區別
金融機構 是指對銀行 保險等
另一個 是什麼公司都行
❹ 金融機構往來業務收入是否屬於營業收入
金融機構往來業務收入當然屬於營業收入,至於作為計提費用基礎是由有關文件規定規范的。
❺ 什麼是金融機構往來支出
金融企業往來支出()金融企業往來支出是指銀行系統商業銀行商業銀行中央銀行間、同業及其他金融機構之間因資金往來而發生的利息支出。金融企業往來支出,是商業銀行支出的重要組成部分,金融企業往來支出的多少,直接影響損益的變動,而且還可以從中分析了解銀行拆借、佔用聯行資金等所佔負債管理
❻ 金融機構往來包含哪些內容
「同城票據」「指在同一區域內,當地的人民銀行統一實施管理,各商業銀行和金融機構之間進行機互資金往來,而採用的票據交換形式. 」
❼ 金融機構往來的概念
金融機構往來是指不同系統銀行之間的賬務往來,具體來說,金融機構往來是回商業銀行與答商業銀行之間,商業銀行和人民銀行之間,商業銀行與非銀行金融機構之間,由於辦理資金劃撥、 繳存存款和辦理結算等業務而引起的資金業務往來。
❽ 金融機構往來的規定
1.金融機構復從事再貼現、轉貼現業務取製得的收入,屬於金融機構往來,暫不徵收營業稅。(財稅字〔1997〕45號)
2.金融機構往來利息收入,是指金融機構之間相互佔用、拆借資金取得的往來利息收入不征營業稅。(國稅發〔2002〕9號;財稅字〔2000〕19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