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金融服務繳納增值稅的有哪些
金融服務繳納增值稅的項目有: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 知》(財稅〔2016〕36號)附件1《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所附的 「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規定:
金融服務,是指經營金融保險的業務活動。
主要包括以下四方面:
(1) 貸款服務。
(2) 直接收費金融服務。
(3) 保險服務。
(4) 金融商品轉讓。
1.貸款服務。
貸款,是指將資金貸與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業務活動。
各種佔用、拆借資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間(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報酬、資金佔用費、補償金等)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買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資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資性售後回租、押匯、罰息、票據貼現、轉貸等業務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質的收入,按照貸款服務繳納增值稅。
融資性售後回租,是指承租方以融資為目的,將資產出售給從事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的企業後,從事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的企業將該資產出租給承租方的業務活動。
以貨幣資金投資收取的固定利潤或者保底利潤,按照貸款服務繳納增值稅。
2.直接收費金融服務。
直接收費金融服務,是指為貨幣資金融通及其他金融業務提供相關服務並且收取費用的業務活動。包括提供貨幣兌換、賬戶管理、電子銀行、信用卡、信用證、財務擔保、資產管理、信託管理、基金管理、金融交易場所(平台)管理、資金結算、資金清算、金融支付等服務。
3.保險服務。
保險服務,是指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保險人對於合同約定的可能發生的事故因其發生所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或者當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或者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期限等條件時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商業保險行為。包括人身保險服務和財產保險服務。
人身保險服務,是指以人的壽命和身體為保險標的的保險業務活動。
財產保險服務,是指以財產及其有關利益為保險標的的保險業務活動。
4.金融商品轉讓。
金融商品轉讓,是指轉讓外匯、有價證券、非貨物期貨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權的業務活動。
其他金融商品轉讓包括基金、信託、理財產品等各類資產管理產品和各種金融衍生品的轉讓。
請參考
❷ 銀行票據貼現的概念及貼現息能抵扣增值稅嗎
根據財稅[2016]36號二十七條第(六)款規定,凡是購進的旅客運輸服務和貸款服務,和購入的居民日常服務和娛樂服務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❸ 票據貼現應付的增值稅是哪部分
請按以下規定操作:
根據財稅〔2016〕36號文所附《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規定,票據貼現業務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質的收入,按照貸款服務繳納增值稅。
商業銀行辦理票據貼現業務取得的貼現利息應按貸款服務計繳增值稅,稅率為6%。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規定,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並收訖銷售款項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項憑據的當天;先開具發票的,為開具發票的當天。收訖銷售款項,是指納稅人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過程中或者完成後收到款項。取得索取銷售款項憑據的當天,是指書面合同確定的付款日期;未簽訂書面合同或者書面合同未確定付款日期的,為服務、無形資產轉讓完成的當天或者不動產權屬變更的當天。
在2018年1月1日以前,商業銀行辦理票據貼現業務,貼現日屬於書面合同確定的付款日期,取得的貼現息,應一次性計繳增值稅,不能按照權責發生制確認的利息收入分期計繳增值稅。商業銀行應就收取的貼現息向貼現人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貼現人支付的貼現息,屬於購入貸款服務,不能抵扣。
2018年1月1日以後,根據《關於建築服務等營改增試點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58號)第五條規定:「自2018年1月1日起,金融機構開展貼現、轉貼現業務,以其實際持有票據期間取得的利息收入作為貸款服務銷售額計算繳納增值稅。此前貼現機構已就貼現利息收入全額繳納增值稅的票據,轉貼現機構轉貼現利息收入繼續免徵增值稅。」商業銀行辦理票據貼現業務以其實際持有票據期間取得的利息收入作為貸款服務銷售額計繳增值稅。商業銀行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確認的利息收入計繳增值稅,而不是在貼現日一次計繳增值稅。商業銀行原則上應向貼現人開具發票,但在貼現日商業銀行無法預計其持有票據的時間,可能持有到期,也可能將該票據向其他銀行辦理轉貼現業務,在貼現日無法確定銷售額,從而無法向貼現人開具發票。
❹ 金融機構票據貼現如何繳納增值稅,如何開票
「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除本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規定外,稅率為6%。」因此,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的票據貼現收入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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❺ 票據貼現屬於商業銀行的什麼業務
票據貼現業務是銀行以購買未到期銀行承兌匯票或商業承兌匯票的方式向企業發放的貸款。
在出票人向銀行償付已貼現的票據前,貼現應收票據是企業的或有負債。企業開出本身的票據向銀行貼現,銀行將票據面值扣除貼現利息後的余額付與企業,稱為應付票據貼現。應付票據貼現折價和實得款額的計算類似於應收票據貼現。對應付票據貼現折價要設立「應付票據貼現折價」帳戶核算,它是「應付票據」的抵減帳戶。應付票據貼現折價要按期攤配,轉為利息費用。
商業匯票的持票人向銀行辦理貼現業務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在銀行開立存款帳戶的企業法人以及其他組織
(二)與出票人或者直接前手具有真實的商業交易關系
(三)提供與其直接前手之間的增值稅發票和商品發運單據復印件。
申請票據貼現的單位必須是具有法人資格或實行獨立核算、在銀行開立有基本帳戶並依法從事經營活動的經濟單位。
❻ 增值稅應稅勞務的金融服務,按6%征稅的稅目有哪些
根據財稅2016 36附件1 (五)金融服務。
金融服務,是指經營金融保險的業務活動。包括貸款服務、直接收費金融服務、保險服務和金融商品轉讓。
1.貸款服務。
貸款,是指將資金貸與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業務活動。
各種佔用、拆借資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間(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報酬、資金佔用費、補償金等)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買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資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資性售後回租、押匯、罰息、票據貼現、轉貸等業務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質的收入,按照貸款服務繳納增值稅。
融資性售後回租,是指承租方以融資為目的,將資產出售給從事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的企業後,從事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的企業將該資產出租給承租方的業務活動。
以貨幣資金投資收取的固定利潤或者保底利潤,按照貸款服務繳納增值稅。
2.直接收費金融服務。
直接收費金融服務,是指為貨幣資金融通及其他金融業務提供相關服務並且收取費用的業務活動。包括提供貨幣兌換、賬戶管理、電子銀行、信用卡、信用證、財務擔保、資產管理、信託管理、基金管理、金融交易場所(平台)管理、資金結算、資金清算、金融支付等服務。
3.保險服務。
保險服務,是指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保險人對於合同約定的可能發生的事故因其發生所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或者當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或者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期限等條件時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商業保險行為。包括人身保險服務和財產保險服務。
人身保險服務,是指以人的壽命和身體為保險標的的保險業務活動。
財產保險服務,是指以財產及其有關利益為保險標的的保險業務活動。
4.金融商品轉讓。
金融商品轉讓,是指轉讓外匯、有價證券、非貨物期貨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權的業務活動。
其他金融商品轉讓包括基金、信託、理財產品等各類資產管理產品和各種金融衍生品的轉讓。
❼ 應征增值稅的金融服務包括哪些子目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 知》(財稅〔2016〕36號)附件1《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所附的 「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規定:
金融服務,是指#營金融保險的業務活動。
主要包括以下四方面:
(1) 貸款服務。
(2) 直接收費金融服務。
(3) 保險服務。
(4) 金融商品轉讓。
1.貸款服務。
貸款,是指將資金貸與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業務活動。
各種佔用、拆借資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間(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報酬、資金佔用費、補償金等)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買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資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資性售後回租、押匯、罰息、票據貼現、轉貸等業務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質的收入,按照貸款服務繳納增值稅。
融資性售後回租,是指承租方以融資為目的,將資產出售給從事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的企業後,從事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的企業將該資產出租給承租方的業務活動。
以貨幣資金投資收取的固定利潤或者保底利潤,按照貸款服務繳納增值稅。
2.直接收費金融服務。
直接收費金融服務,是指為貨幣資金融通及其他金融業務提供相關服務並且收取費用的業務活動。包括提供貨幣兌換、賬戶管理、電子銀行、信用卡、信用證、財務擔保、資產管理、信託管理、基金管理、金融交易場所(平台)管理、資金結算、資金清算、金融支付等服務。
3.保險服務。
保險服務,是指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保險人對於合同約定的可能發生的事故因其發生所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或者當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或者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期限等條件時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商業保險行為。包括人身保險服務和財產保險服務。
人身保險服務,是指以人的壽命和身體為保險標的的保險業務活動。
財產保險服務,是指以財產及其有關利益為保險標的的保險業務活動。
4.金融商品轉讓。
金融商品轉讓,是指轉讓外匯、有價證券、非貨物期貨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權的業務活動。
其他金融商品轉讓包括基金、信託、理財產品等各類資產管理產品和各種金融衍生品的轉讓。
❽ 按照「金融服務」稅目計繳增值稅的有哪些
答案是:A.融資性售後回租 B.資產管理 C.財產保險服務 D.轉讓外匯
依據財稅2016第36號文件的名詞解釋:(五)金融服務。
金融服務,是指經營金融保險的業務活動。包括貸款服務、直接收費金融服務、保險服務和金融商品轉讓。
1.貸款服務。
貸款,是指將資金貸與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業務活動。
各種佔用、拆借資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間(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報酬、資金佔用費、補償金等)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買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資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資性售後回租、押匯、罰息、票據貼現、轉貸等業務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質的收入,按照貸款服務繳納增值稅。
融資性售後回租,是指承租方以融資為目的,將資產出售給從事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的企業後,從事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的企業將該資產出租給承租方的業務活動。
以貨幣資金投資收取的固定利潤或者保底利潤,按照貸款服務繳納增值稅。
2.直接收費金融服務。
直接收費金融服務,是指為貨幣資金融通及其他金融業務提供相關服務並且收取費用的業務活動。包括提供貨幣兌換、賬戶管理、電子銀行、信用卡、信用證、財務擔保、資產管理、信託管理、基金管理、金融交易場所(平台)管理、資金結算、資金清算、金融支付等服務。
3.保險服務。
保險服務,是指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保險人對於合同約定的可能發生的事故因其發生所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或者當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或者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期限等條件時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商業保險行為。包括人身保險服務和財產保險服務。
人身保險服務,是指以人的壽命和身體為保險標的的保險業務活動。
財產保險服務,是指以財產及其有關利益為保險標的的保險業務活動。
4.金融商品轉讓。
金融商品轉讓,是指轉讓外匯、有價證券、非貨物期貨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權的業務活動。
其他金融商品轉讓包括基金、信託、理財產品等各類資產管理產品和各種金融衍生品的轉讓。
❾ 銀行票據貼現的概念及貼現息能抵扣增值稅嗎
銀行票據貼現的概念?
所謂銀行票據貼現是指資金的需求者將自己手中未到期的商業票據、銀行承兌票據或短期債券向銀行要求變成現款,銀行收進這些未到期的票據或短期債券時,且由銀行按票面金額扣除貼現日至到期日的利息後付給其現款,待到票據到期時銀行再向出票人收款。
貼現息能抵扣增值稅嗎?
根據財稅[2016]36號二十七條第(六)款規定,凡是購進的旅客運輸服務和貸款服務,和購入的居民日常服務和娛樂服務不得抵扣進項稅額。並且財稅[2016]36號附件一《應稅服務范圍注釋》又規定:貸款是指將資金貸與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業務活動。凡是各種佔用、拆借資金取得的收入,其中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間利息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買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資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資性售後回租、押匯、罰息、票據貼現、轉貸等業務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質的收入按照貸款服務繳納增值稅。
很明顯企業發生的銀行票據貼息屬於"貸款服務"支出,所以銀行票據貼息是不能抵扣進項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