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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服務糾紛

發布時間:2021-09-22 10:30:46

❶ 什麼是金融糾紛有沒有什麼案例,近期的謝謝啦~~

金融糾紛一般是指和金融行業相關的法律糾紛。如貸款糾紛、保險糾紛、股票糾紛等

案例:張三在2012年1月1日於銀行貸了一個信用貸款,約定還款日為2012年6月1日還清,但是到期他沒有還清,銀行在貸款到期之後找張三協商未果,遂起訴至法院,要求返還貸款及利息,並要求賠償損失

❷ 金融糾紛案件類型

1.信用卡類糾紛

信用卡類糾紛是數量較多的在類金融糾紛,主要是因信用卡持有人嚴重透支或逾期還款所引發的一類案件。

2.金融借款合同糾紛

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指因借款人向金融機構借款,雙方就金融借款合同的簽訂或履行產生的糾紛,主要的是借款人逾期,即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償還借款本金或支付利息而導致的糾紛。金融借款中涉及擔保糾紛的主要類型有:金融借款保證糾紛、金融借款抵押擔保糾紛及金融借款質押擔保糾紛。

3. 融資租賃合同糾紛

融資租賃合同糾紛,是指在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價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並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中發生的糾紛。

4. 票據糾紛

票據糾紛是在票據流轉過程中所引發的一系列糾紛。票據糾紛主要包括票據付款請求權糾紛、票據追索權糾紛 、票據交付請求權糾紛、票據返還請求權糾紛、票據損害責任糾紛、票據利益返還請求權糾紛、匯票回單簽發請求權糾紛、票據保證糾紛 、確認票據無效糾紛、票據代理糾紛、票據回購糾紛等。

5. 保險類糾紛

保險類糾紛主要是與保險合同相關的糾紛,包括: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糾紛、機動車商業保險糾紛、財產保險糾紛、人身保險糾紛、代位求償權糾紛。

6. 證券類糾紛

證券類糾紛主要是: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 、證券內幕交易、上市公司違規引發的民事賠償糾紛。

7. 金融委託理財合同糾紛

金融委託理財合同糾紛多為客戶將資金委託給金融機構進行理財投資而引發的糾紛。如客戶委託銀行一筆資金用於投資於證券並承諾保底收益,此後發生虧損銀行拒絕兌現收益而引發的維權的糾紛。

❸ 金融糾紛訴訟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回答你的問題:
1、所為的糾紛分為民間說法和訴訟案由規定,你說的金融訴訟並不是一個案由,屬於民間的通俗說法。
2、既然你問到應該注意什麼,那麼就應該歸結到訴訟案由上面。
3、訴訟案由中關於金融方面的大致包括「不良資產」,「破產」,「票據」,「存單」,「證券」,「拍賣」,「信用證」,「保理」,「信託」,「融資租賃」,歸結為案由又分為「合同糾紛」,「與公司、證券、保險、票據等有關的糾紛」等等,需要具體的案由,具體的案情分析。
4、最籠統的說需要注意主體問題,證據問題,證據能不能支持訴訟請求的問題。

❹ 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怎麼處理

1、提供能夠證明債權、債務關系存在的借據、欠條或合同等書面證據。沒有書證的,應提供形成債權債務關系的時間、地點、金額,並提供無利害關系的證人證言或證據線索。2、有擔保人的,應提供擔保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和住址;擔保人是法人的,應提供法人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及其住址。有擔保協議的應提供書面擔保協議或擔保條款。3、有抵押物的,應提供抵押物的名稱、數量、價款數額、存放地點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證明材料。4、提供債務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義務的證明材料和在訴訟時效期間主張權利的證明材料。5、付款付息憑證,債務人應當支付利息的證明,無利息約定,債權人要求債務人償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無息借款經催告不還,債權人要求償付催告後利息的,關於到期不還或經催告不還的證據;4、其他證據。例如聊天記錄,通話記錄等等與民間借貸糾紛事項相關的證據。

❺ 遇到金融消費糾紛怎麼辦

解決金融消費糾紛:自金融危機以來,金融消費者受到越來越多的關注,世界各主要國家在對金融危機的根源進行反思之後,均認為金融消費者保護法律制度缺失是誘發危機的重要原因之一。但是在司法實踐中,以銀行理財委託糾紛為例,金融消費者大多敗訴,如何解決金融消費糾紛,切實保障金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是急需解決的問題。
1.設計為多元化的解決機制:首先是民間糾紛解決機制的一種多元化的趨勢,許多國家日益重視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ADR)的作用,強化解決糾紛手段和方法的多樣性。其次是由金融消費糾紛的特點決定的,金融消費糾紛的增長性、銀行聲譽機制的脆弱性與司法解紛的弊端、金融創新的特點以及適時調整和糾錯的機制的必要性、金融技術和金融消費糾紛的復雜性專業性、金融消費者的弱勢地位等特點決定了糾紛解決機制的多元化;

2.如何構築一個立體的、多元的金融消費糾紛解決體系。其層次體系為:首選途徑是金融企業內部的糾紛處理機制,其次是社會組織的糾紛處理機制(包括調解、仲裁、FOS等),再次是行政處理機制,最後途徑是法院的訴訟。主要存在以下規律:從投訴者的成本看,糾紛解決機制越靠前,成本越低;從糾紛處理所需的時間上看,糾紛解決機制越靠前,時間越短;從程序上看,糾紛解決機制越靠前,程序越簡單;從體現的意志看,糾紛解決機制越靠前,體現的當事人的意志越強;糾紛解決機制越靠後,體現的國家意志越強;

2.除了FOS機制,其餘糾紛解決途徑都存在,應構築一個立體的、多元的金融消費糾紛解決機制:第一途徑是金融企業內部的糾紛處理機制,最後的途徑才是法院的訴訟,中間是社會各方的糾紛處理機制,包括FOS、調解、仲裁等,行政處理機制則是對第一途徑和中間途徑的監督和輔助,而媒體途徑則應該是需要擺脫的解紛機制;

3.理論方面,借鑒西方有益經驗的基礎之上,立足於實際,為多元金融消費糾紛的解決提供思路。

金融服務營銷中存在哪些沖突

學習營銷,重視營銷。至於如何搞營銷,大家一方面邊做邊探索,摸著石子過河,在實踐中不斷總結、積累營銷的經驗;另一方面,密切關注同業情況,及時吸收、借鑒同業的成功做法,為我所用。值得注意的是,近幾年通信信息技術的飛速發展,信息傳播渠道更趨多元化,營銷信息幾乎沒有保密性可言,金融業營銷手段的相互學習、相互借鑒更加迅速和頻繁。因此,在金融市場營銷中出現「同質化」現象就成了順理成章的事情。

成因之二,金融市場營銷「同質化」現象是金融產品「同質化」的異化,是金融產品面臨市場激烈競爭的無奈選擇。由於各金融機構的業務類同,產品的設計和構成極易趨向大同小異;在產品內在品質上,你優,我也優,沒有太多的可比空間。加上絕大多數產品科技含量不是特別高,操作流程相近,非常容易模仿。而一些產品在推廣應用的初期可能是各具特色,每當市場領跑者做得成功,立即被別的銀行仿效,把人家產品好的特質嫁接到自己的產品中來。這樣做,既省時省力省心,投入少,風險低,又容易產生效果,這就使得產品「同質化」現象成了無法迴避的事實。而產品的「同質化」就必然會滋生營銷「同質化」現象。

成因之三,嚴格的金融監管是金融市場營銷「同質化」現象的又一成因。金融業是經營貨幣的特殊企業,具有明顯的行業特殊性,維護金融秩序穩定是金融監管部門的重要職能。這就使得金融業的業務界定明確,產品的收費、定價較為嚴格,行業標准維持較高的一致性,而且在非常嚴格的監管下運營。通常情況下,一個銀行產品的設計,考慮的主要因素之一就是在監管層面不觸紅線。同時,在嚴格的監管下,對客戶的營銷更多是從服務上尋找突破口,通過培養客戶忠誠度,打造產品的認知度和美譽度,以良好品牌形象吸引客戶,營銷手段只能中規中矩,不能越雷池一步。因而,在市場營銷活動中,形成類似套路的營銷模式,而且充滿著濃厚的行業特殊性,「同質化」現象就自然不可避免。

二、金融業市場營銷 「同質化」的幾種表象

盡管,近年來在金融市場營銷實踐中,不斷涌現出新的理論、新的做法,影響並推動著金融業的營銷活動。各金融機構也都結合自己的經營實際,不斷創新營銷模式。但稍加留意國內金融市場營銷,大致還可看出其中趨於相似的營銷共性,這就是金融市場營銷的「同質化」現象。具體表現為:

1、營銷宣傳「同質化」。首先在營銷宣傳的內容上都突出產品的買點,主要體現誠信、優質、方便、

❼ 金融糾紛包括哪些

金融糾紛是指金融機構與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金融機構之間所發生的因貨幣融通而引起的糾紛。
一是金融糾紛的范圍非常廣泛,涉及到信貸市場、資金市場、證券市場、貴金屬市場和衍生工具市場等;

二是金融糾紛中簡單糾紛與復雜糾紛並存。例如,傳統的銀行借貸糾紛、信用卡糾紛等具有案情簡單、事實清晰的特點;而在金融期貨和期權等金融衍生產品交易糾紛中,涉及到的技術、事實和法律問題非常復雜;

三是金融糾紛中涉及到越來越多的商業秘密,有許多金融糾紛不便於公開化,金融機構的經營方法、成本、利潤等涉及商業秘密的信息更不能輕易暴露,否則會造成難以彌補的損失;

四是現代信息技術在金融領域的廣泛應用使得金融出現了虛擬性、全球性特徵,這給金融帶來繁榮的同時也帶來了許多不確定性的風險,金融糾紛不斷產生,而且糾紛的證據收集與確認、侵權行為認定、賠償額度等都面臨新問題。

❽ 金融糾紛包括哪些

金融糾紛是指金融機構與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金融機構之間所發生的因貨幣融通而引起的糾紛。范圍非常廣泛,涉及到信貸市場、資金市場、證券市場、貴金屬市場和衍生工具市場等;

❾ 金融借款合同糾紛屬於什麼法律規定

設立商業銀行,應當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審查批准。未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吸收公眾存款等商業銀行業務,任何單位不得在名稱中使用「銀行」字樣。

《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1998年7月1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第五條未經中國人民銀行依法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設立金融機構或者擅自從事金融業務活動。

(9)金融服務糾紛擴展閱讀

一、自然人之間訂立借款合同,既可以採用書面形式,也可以採用口頭形式;金融機構訂立借款合同只能採用書面形式。

二、自然人之間借款,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生效;金融機構作為貸款人的借款合同,當事人達成借款的書面協議,合同就成立。

三、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支付利息,也可以不約定支付利息,當事人約定不明的,視為不支付利息;金融機構作為貸款人的借款合同,借款人必須向貸款人支付利息。

四、自然人之間借款,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利率的規定;金融機構作為貸款人的借款合同,借款利率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利率的上下限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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