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銀行將加強開戶管理 有幾類人不能在銀行開戶了
一、加強開戶管理,有效防範非法開立、買賣銀行賬戶及支付賬戶行為
(一)切實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杜絕假名、冒名開戶。
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應遵循「了解你的客戶」的原則,認真落實賬戶管理及客戶身份識別相關制度規定,區別客戶風險程度,有選擇地採取聯網核查身份證件、人員問詢、客戶回訪、實地查訪、公用事業賬單(如電費、水費等繳費憑證)驗證、網路信息查驗等查驗方式,識別、核對客戶及其代理人真實身份,杜絕不法分子使用假名或冒用他人身份開立賬戶。
(二)嚴格審查異常開戶情形,必要時應當拒絕開戶。
對於不配合客戶身份識別、有組織同時或分批開戶、開戶理由不合理、開立業務與客戶身份不相符、有明顯理由懷疑客戶開立賬戶存在開卡倒賣或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等情形,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有權拒絕開戶。根據客戶及其申請業務的風險狀況,可採取延長開戶審查期限、加大客戶盡職調查力度等措施,必要時應當拒絕開戶。
二、加強可疑交易報告後續控制措施,切實提高洗錢風險防控能力和水平
(一)注重人工分析、識別,合理確認可疑交易。
對於通過可疑監測標准篩選出的異常交易,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應當注重挖掘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價值,發揮客戶盡職調查的重要作用,採取有效措施進行人工分析、識別。這些措施包括但不限於:
1.重新識別、調查客戶身份,包括客戶的職業、年齡、收入等信息。
2.採取合理措施核實客戶實際控制人或交易實際受益人,了解法人客戶的股權或控制權結構。
3.調查分析客戶交易背景、交易目的及其合理性,包括客戶經營狀況和收入來源、關聯客戶基本信息和交易情況、開戶或交易動機等。
4.整體分析與客戶的業務關系,對客戶全部開戶及交易情況進行詳細審查,判斷客戶交易與客戶及其業務、風險狀況、資金來源等是否相符。
5.涉嫌利用他人賬戶實施犯罪活動的,與賬戶所有人核實交易情況。
(二)區分情形,採取適當後續控制措施。
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應當遵循「風險為本」和「審慎均衡」原則,合理評估可疑交易的可疑程度和風險狀況,審慎處理賬戶(或資金)管控與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之間的關系,在報送可疑交易報告後,對可疑交易報告所涉客戶、賬戶(或資金)和金融業務及時採取適當的後續控制措施,充分減輕本機構被洗錢、恐怖融資及其他違法犯罪活動利用的風險。這些後續控制措施包括但不限於:
1.對可疑交易報告所涉客戶及交易開展持續監控,若可疑交易活動持續發生,則定期(如每3個月)或額外提交報告。
2.提升客戶風險等級,並根據《金融機構洗錢和恐怖融資風險評估及客戶分類管理指引》(銀發〔2013〕2號文印發)及相關內控制度規定採取相應的控制措施。
3.經機構高層審批後採取措施限制客戶或賬戶的交易方式、規模、頻率等,特別是客戶通過非櫃面方式辦理業務的金額、次數和業務類型。
4.經機構高層審批後拒絕提供金融服務乃至終止業務關系。
5.向相關金融監管部門報告。
6.向相關偵查機關報案。
(三)建立健全可疑交易報告後續控制的內控制度及操作流程。
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應當建立健全可疑交易報告後續控制的內控制度及操作流程,明確不同情形可疑交易報告應當採取的後續控制措施,並將其有機納入可疑交易報告制度體系,構建一套「事前、事中、事後」全流程的可疑交易報告內控制度及操作流程,切實提高可疑交易報告工作的有效性。
三、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嚴懲違法違規行為
人民銀行各級行要加大對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落實賬戶管理、客戶身份識別及可疑交易報告管理制度的監管力度;在相關執法檢查中,將其作為重要檢查項目,並不斷創新檢查方式、方法,注重以案倒查、抽查回訪等檢查方法的運用,切實提升檢查能力和水平;檢查發現違法違規問題的,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㈡ 銀行和支付機構可以權拒絕開戶 拒絕開戶的情形有哪些
代理開戶,超過卡數限制,身份證過期。沒有憑證。
㈢ 發現被冒名開戶如何維權呢銀行處理流程是什麼呢
銀行在個人賬戶開立過程中非常重視對客戶身份的核實。客戶可自行或委託代理人申請開立借記卡賬戶。委託處理必須同時提供賬戶持有人和代理人的證明。身份證通過中國人民銀行的網上公民身份驗證系統進行驗證。信用卡方面,當客戶發現該卡被冒充發卡時,應盡快與發卡銀行聯系,並提供身份證件遺失證明、公安機關報案等證據。收據、司法裁決等,證明欺詐不是客戶主觀原因造成的 是的,銀行會根據實際情況認定相關行為不屬於客戶,客戶無需承擔相關損失。
㈣ 央行重拳出擊開戶是怎麼回事
你害怕身份證丟失以後,別人拿去銀行開戶?現在不用擔心這種風險了。中國人民銀行25日下發通知,要求加強開戶管理,有效防範非法開立、買賣銀行賬戶及支付賬戶行為。加強可疑交易報告後續控制措施,切實提高洗錢風險防控能力和水平。趕快看看!
(三)建立健全可疑交易報告後續控制的內控制度及操作流程。
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應當建立健全可疑交易報告後續控制的內控制度及操作流程,明確不同情形可疑交易報告應當採取的後續控制措施,並將其有機納入可疑交易報告制度體系,構建一套「事前、事中、事後」全流程的可疑交易報告內控制度及操作流程,切實提高可疑交易報告工作的有效性。
三、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嚴懲違法違規行為
人民銀行各級行要加大對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落實賬戶管理、客戶身份識別及可疑交易報告管理制度的監管力度;在相關執法檢查中,將其作為重要檢查項目,並不斷創新檢查方式、方法,注重以案倒查、抽查回訪等檢查方法的運用,切實提升檢查能力和水平;檢查發現違法違規問題的,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㈤ 哪幾類人不能在銀行開戶了
你害怕身份證丟失以後,別人拿去銀行開戶?現在不用擔心這種風險了。中國人民銀行25日下發通知,要求加強開戶管理,有效防範非法開立、買賣銀行賬戶及支付賬戶行為。加強可疑交易報告後續控制措施,切實提高洗錢風險防控能力和水平。趕快看看!
人民銀行各級行要加大對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落實賬戶管理、客戶身份識別及可疑交易報告管理制度的監管力度;在相關執法檢查中,將其作為重要檢查項目,並不斷創新檢查方式、方法,注重以案倒查、抽查回訪等檢查方法的運用,切實提升檢查能力和水平;檢查發現違法違規問題的,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㈥ 以下哪些內容銀行和支付機構有權拒絕開戶
單位開立支付賬戶,應當參照《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03〕第5號發布)第十七條、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六條等相關規定。要求單位:提供相關證明、面對面核實身份、多重交叉驗證。
對於本通知發布之日前已經開立支付賬戶的單位,支付應當於2017年6月底前按照上述要求核實身份。完成核實前不得為其開立新的支付賬戶;逾期未完成核實的,支付賬戶只收不付;完成核實工作後,將有關情況報告法人所在地人民銀行分支。
加強對異常開戶行為的審核</ol>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銀行和支付有權拒絕開戶:
對單位和個人身份信息存在疑義,要求出示輔助證件,單位和個人拒絕出示的;
單位和個人組織他人同時或者分批開立賬戶的;有明顯理由懷疑開立賬戶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對開戶之日起6個月內無交易記錄的賬戶,銀行應當暫停其非櫃面業務,支付應當暫停其所有業務,銀行和支付向單位和個人重新核實身份後,可以恢復其業務。</ol>2016年12月1日起:非櫃面轉賬--單位賬戶非櫃面轉賬單日累計金額分別超過100萬元、30萬元的,銀行應當進行大額交易提醒,單位確認後方可轉賬;支付賬戶轉賬——— 支付在為單位開立支付賬戶時,應當與單位簽訂協議,約定支付賬戶與支付賬戶、支付賬戶與銀行賬戶之間的日累計轉賬限額和筆數,超出限額和筆數的,不得再辦理轉賬業務。
㈦ 哪幾種人不能在銀行開戶
16周歲以下自然人不得辦理證券開戶。 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從業人員、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員,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內,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贈送的股票。
個人投資者A股證券開戶須知:
1、16周歲以下自然人不得辦理證券開戶,16-18周歲自然人申請辦理證券開戶應提供收入證明;
2、辦理證券開戶,需由本人親自到證券公司櫃台辦理,若委託他人代辦證券開戶的,還須提供經公證的委託代辦書、代辦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如果委託人身份證為二代證需提供正反兩面的身份證復印件);
3、證券開戶時需填寫《證券交易開戶文件簽署表》和《證券客戶風險承受能力測評問卷》;
4、如果客戶從未辦理過證券開戶的,需填寫《自然人證券賬戶注冊申請表》;
5、如果客戶是投資代辦股份市場的,需填寫《股份轉讓風險揭示書》;
6、辦理銀行三方存管,需填寫《客戶交易結算資金第三方存管協議》,同時證券開戶本人攜帶本人銀行借記卡去銀行網點櫃台確認,沒有該銀行借記卡者僅需在銀行櫃台另新辦借記卡即可;
7、證券開戶費,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上海分公司收取證券開戶費40元/戶,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深圳分公司收取證券開戶費50元/戶,由證券公司統一代收(現在大多數證券公司已經不收費了,但需要承諾一年內不遷戶);
8、證券開戶時間,周一至周五9:00~15:00內辦理證券開戶的,新開戶者可以當場取得兩張紙質股東賬戶卡;其他時間段包括周末辦理證券開戶的,證券賬戶卡只能在下一個交易日取得或快遞送到,不過這不影響正常的證券交易。這是因為證券開戶申請辦理需與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聯網,而中登公司周末都是休息的;
9、滬市A股一張身份證只能開一個證券賬戶,深市A股一張身份證可以開多個證券賬戶。自2015年4月13日起,取消自然人投資者開立A股賬戶的一人一戶限制,允許自然人投資者根據實際需要開立多個滬、深A股賬戶及場內封閉式基金賬戶,上限為20戶。
㈧ 央行重拳出擊開戶 哪些人不能在銀行開戶了
對於不配合客戶身份識別、有組織同時或分批開戶、開戶理由不合理、開立業務與客戶身份不相符、有明顯理由懷疑客戶開立賬戶存在開卡倒賣或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等情形,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有權拒絕開戶。根據客戶及其申請業務的風險狀況,可採取延長開戶審查期限、加大客戶盡職調查力度等措施,必要時應當拒絕開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