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關於銀行從業資格考試的問題,懂的來,100分
是,根據《中國銀行業從業人員資格證書管理暫行辦法(試行)》相關規定,凡非銀行業從業人員參加並通過資格認證考試的,由認證委員會頒發銀行業從業人員考試成績合格證明。成績合格證明兩年內有效,滿足申請條件的人員可在規定日期內提交證書申請。
1、證書申請後由誰進行證書審核?
證書審核由證書審核員完成,證書審核員分為兩類:
(1)中國銀行業協會銀行業金融機構會員單位證書審核員
各銀行業金融機構會員單位證書審核員負責對本機構內提出證書申請的考生進行審核。(中國銀行業協會會員單位名單 見後附件)
(2)各地方銀行業協會及中國財務公司協會證書審核員
各地方銀行業協會及中國財務公司協會證書審核員負責對非會員單位的銀行業金融機構考生進行審核。
非會員單位的銀行業金融機構考生進行證書申請後,需根據證書申請系統提示,列印資格審核表,由本單位人力資源部門蓋章確認後,提交至各地方銀行業協會進行復審;財務公司從業人員的資格審核表交由中國財務公司協會復審。
2、證書審核的內容是什麼?
(1)中國銀行業協會銀行業金融機構會員單位證書審核員審核內容包括:
①申請人是否為本機構員工;
②申請人在從業過程中是否存在違規違紀等職業操守不良記錄。
對不存在職業操守不良記錄的本機構員工,即可在證書審核系統內通過其初審、復審,並由認證辦公室統一終審,審核通過後即可獲得相應科目證書,證書將於審核結束後統一郵遞至申請人。
(2)各地方銀行業協會及中國財務公司協會證書審核員審核內容包括:
①申請人是否在規定日期內提交加蓋單位人力資源部公章的資格審核表;
②根據審核表核實填報信息是否真實及申請人在從業過程中是否存在違規違紀等違反職業操守的行為;
對具備良好職業操守記錄的申請人,即可在證書審核系統內通過復審,並由認證辦公室統一終審,審核通過後即可獲得相應科目證書,證書將於證書審核結束後統一郵遞至申請人。
3、如何判斷是否成功通過證書審核並獲得證書呢?
請考生在證書審核階段隨時登陸證書申請系統,查詢證書審核狀態,審核狀態為「已終審」,則表示證書審核通過。
證書將在申請結束後以掛號信形式郵寄到考生在證書申請時填寫的地址。
4、為什麼證書審核狀態一直是「未審核」?
(1)銀行從業人員在證書申請時,錯誤選擇或未選擇本人所屬機構(系統默認為「其他」銀行業機構)將導致考生所在機構的證書審核員無法看到考生提交的申請,從而無法進行審核,因此審核狀態一直是「未審核」。
(2)解決辦法:
在證書申請階段,請考生登錄證書申請系統自行修改個人所屬機構。
如在證書申請結束後發現問題,請考生及時聯系本人所在單位的證書審核員,由證書審核員幫助其修改所屬機構並進行審核。
5、為什麼沒有通過證書審核?
所有非銀行從業人員(包括學生、其他非銀行業機構的考生、曾在銀行業金融機構工作但申請證書時已離職的考生)均無法獲得證書。
非銀行從業人員在網上進行證書申請,將無法通過審核。考生可在證書申請系統中查詢自己證書的審核狀態及未通過審核原因。
Ⅱ 銀行從業資格證中《銀行業法律法規與綜合能力》免考條件有哪些
銀行從業資格證中《銀行業法律法規與綜合能力》免考條件如下:
1、2013年12月31日前,已評聘助理經濟師(金融專業)職務的;
2、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初級資格(金融專業)證書的;
3、考試合格並取得中國銀行業協會頒發的《中國銀行業從業人員資格認證證書》的。
報考中級銀行職業資格考試具體要求如下: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行業規定,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並符合下列一項條件的人員,可申請參加考試,還需要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證明。
1、取得經濟學、管理學、法學學科門類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6年;
2、取得經濟學、管理學、法學學科門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4年;
3、取得經濟學、管理學、法學學科門類專業雙學士學位,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2年;
4、取得經濟學、管理學、法學學科門類專業碩士學歷(或學位),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1年;
5、取得經濟學、管理學、法學學科門類專業博士學歷(或學位);
6、取得其他學科門類專業上述學歷(或學位),從事相關專業工作的年限相應增加1年。
中級報考,要求的證明材料將採用網站上傳的形式提交,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證明需有單位蓋章,請擬參考人員提前准備。
Ⅲ 銀行從業資格考試這個規定是什麼意思要參加連續兩次考試,一次一門過不能一次報兩門同時考過拿證么
銀行從業資格證沒有強制性的要求一次過兩門還是一次一門,銀行從業資格考試成績兩年有效,第一年考過一門,第二年考過另一門也可以,當然一次性過兩門是更好。
銀行從業資格考試「中國銀行業從業人員資格認證」 是由中國銀行業從業人員資格認證辦公室負責組織和實施銀行業從業人員資格考試。該考試認證制度,由四個基本的環節組成,即資格標准、考試制度、資格審核和繼續教育。
考試科目為公共基礎、個人理財、風險管理、個人貸款和公司信貸,其中公共基礎為基礎科目,其餘為專業科目。考生可自行選擇任意科目報考。按照《中國銀行業從業人員資格認證考試證書管理辦法》規定,通過「公共基礎」考試並獲得證書是獲取專業證書的必要前提。
(3)四川銀行業金融機構從業人員禁止性規定考試擴展閱讀
中國銀行到2012年,基本完成現有從業人員資格認證考試工作;公共基礎證書成為行業上崗標准;逐步實施專業證書分級管理。因此,早日取得資格認證對個人的職業發展會有很大的裨益和幫助。
銀行從業資格考試實行計算機考試,採用閉卷方式。
銀行從業考試是機考,有題庫,隨機抽的題,形式與計算機二級考試相似。監考的有銀行業協會的人在巡考題型:選擇與判斷,選擇分多選與單選。
Ⅳ 現行的銀行從業人員禁止性規定有哪些
作為一名銀行業從業人員,應該熟知相關法律法規以及職業操守對內幕信息和內幕交易的禁止規定,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恪守有關內幕信息和內幕交易的禁止性規定。
1.不在不當時間和地點談論工作話題;
2.不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不應該知道該項信息的內部人員提及內幕信息;
3.不違反有關規定,將內幕信息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告知自己的親友;
4.按照內部秘密信息保管規定妥善保管涉及內幕信息的文件和電子文檔;
5.不得採取匿名、假名或委託他人利用內幕信息進行內幕交易,為自己謀取不當利益。
望採納。。
Ⅳ 《四川銀行業從業人員案防工作五十個嚴禁》原文
網上居然沒查到。這個多半是內部資料,不外透露的。
Ⅵ 您好,銀監會關於銀行員工禁止性行為都有哪些
多了去了,你可以上人民銀行關於從業人員的若干規定。
Ⅶ 建設銀行員工從業禁止性規定詳細內容有哪些
《中國建設銀行員工從業禁止若干規定》制定的19項禁止性行為內容進行,主要包括:
(一)參與非法的高息借貸、融資或集資活動。
(二)參與非法的或大額的博彩活動。本項所稱大額,是指單次人民幣300元及以上,或單月累計人民幣1000元及以上。
(三)利用銀行或客戶的資源經商辦企業。
(四)本人賬戶接受從貸款客戶、供應商等利益相關方轉入的資金。
(五)利用職權謀取不正當經濟利益。
(六)賬外經營,或設立「小金庫」。
(七)違反不相容崗位管理規定混崗操作辦理涉及資金、債權債務的重要業務,經指正不整改或造成損害後果的。
(八)以個人名義代客理財或違規代客辦理業務、代客保管重要物品。本項所稱代客辦理業務,包括但不限於代客戶辦理開立變更賬戶、預留更換印鑒、支付結算、掛失後續處理、電子銀行簽約、對賬業務;本項所稱代客保管的重要物品,包括但不限於代客保管身份證明、存摺(單)、銀行卡、印章、有價證券、結算憑證。
(九)違規獲取、私自留存或盜用重要單證。
(十)利用本人或本人控制的賬戶歸集或過渡銀行和客戶資金、套取現金、虛增存款、調劑庫存。
(十一)盜取或試圖盜取、違規利用客戶的銀行賬戶密碼等關鍵信息。
(十二)私刻、盜用銀行或客戶印章,私自留存銀行廢止印章。
(十三)使用或串通客戶使用虛假資料獲取銀行信用。
(十四)偽造業務協議、業務憑證、資信證明。
(十五)使用假名或冒用他人名義開立銀行賬戶。
(十六)使用虛假材料或冒用他人名義辦理銀行卡(折),截留客戶銀行卡(折),使用信用卡套現。
(十七)冒用他人名義辦理電子銀行簽約。
(十八)泄露國家秘密或建設銀行商業秘密,給建設銀行利益和聲譽造成損害。
(十九)強迫、指使、授意他人實施上述從業禁止行為。
Ⅷ 求高手做金融從業人員合規知識考試試題
quani
Ⅸ 銀監會對於員工行為管理四大禁止之一禁止員工個人賬戶與客戶發生資金往來具體是出自哪個文件
《中國銀監會關於印發銀行業金融機構從業人員行為管理指引的通知》第十五條規定:
銀行業金融機構制定的行為守則及其細則應要求全體從業人員遵守法律法規、恪守工作紀律,包括但不限於:
1、不得在任何場所開展未經批準的金融業務;
2、不得銷售或推介未經審批的產品;
3、不得代銷未持有金融牌照機構發行的產品;
4、不得利用職務和工作之便謀取非法利益。
(9)四川銀行業金融機構從業人員禁止性規定考試擴展閱讀
銀監會對銀行業金融機構貫徹行為准則的要求是:加強宣傳教育,完善實施細則,接受社會監督,領導以身作則,特別是要把行為准則的貫徹執行情況與部門績效考核相結合、與從業資格考試認證標准相結合、與新錄用人員簽訂合同相結合、與本單位原有的規章制度相結合。
銀監會對監管人員貫徹行為准則的要求是:「嚴」字當頭,加強教育,嚴格管理,強化監督,嚴肅懲處。通過巡視、執法監察、內部審計、履職問責、績效考核、行風評議等方式加強監督檢查,有效防止利益沖突,提高監管公信力。
銀監會對銀行業金融機構貫徹行為准則的要求是:加強宣傳教育,完善實施細則,接受社會監督,領導以身作則,特別是要把行為准則的貫徹執行情況與部門績效考核相結合、與從業資格考試認證標准相結合、與新錄用人員簽訂合同相結合、與本單位原有的規章制度相結合。
Ⅹ 銀監會關於員工行為管理"四禁止"的內容有哪些
四禁止的內容如下:
《中國銀監會關於印發銀行業金融機構從業人員版行為管理指引的通知權》
第十五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制定的行為守則及其細則應要求全體從業人員遵守法律法規、恪守工作紀律,包括但不限於:
1、不得在任何場所開展未經批準的金融業務;
2、不得銷售或推介未經審批的產品;
3、不得代銷未持有金融牌照機構發行的產品;
4、不得利用職務和工作之便謀取非法利益。
(10)四川銀行業金融機構從業人員禁止性規定考試擴展閱讀
其他銀行從業禁止的行為:
《中國銀監會關於印發銀行業金融機構從業人員行為管理指引的通知》
第十九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在從業人員招聘和任職程序中評估其與業務相關的行為,重點考察是否有不當行為記錄。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從業人員的利益相關人員,不得降低招聘錄用標准。
第二十條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明確晉升的基本條件,未達到相關行為要求的從業人員不得晉升。
第二十二條對於涉嫌刑事犯罪的行為,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及時移送司法機關,不得以紀律處分代替法律制裁。
第二十六條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及銀行業金融機構不得違反規定泄露從業人員處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