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哪些金融機構可以鑒定貨幣真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和《中國人民銀行假幣收繳、鑒定管理辦法》的規定,中國人民銀行以及由中國人民銀行授權的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的業務機構可以進行貨幣真偽鑒定。
2. 有權沒收假幣的是哪個部門
根據國務院《人民幣管理條例》的規定:
1.單位和個人持有偽造、變造人民幣的,應當及時上交中國人民銀行、公安機關或者辦理人民幣存取款業務的金融機構;發現他人持有偽造、變造人民幣的,應當立即向公安機關報告。
2.中國人民銀行、公安機關發現偽造、變造的人民幣,應當予以沒收,加蓋「假幣」字樣的戳記,並登記造冊;持有人對公安機關沒收的人民幣的真偽有異議的,可以向中國人民銀行申請鑒定。
公安機關應當沒收的偽造、變造人民幣解繳當地中國人民銀行。
3.辦理人民幣存取款業務的金融機構發現偽造、變造的人民幣,數量較多、有新版的偽造人民幣或者有其他製造販賣偽造、變造的人民幣線索的,應當立即報告公安機關;數量較少的,由該金融機構兩名以上工作人員當面予以收繳,加蓋「假幣」字樣的戳記,登記造冊,向持有人出具中國人民銀行統一印製的收繳憑證,並告知持有人可以向中國人民銀行或者向中國人民銀行授權的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的業務機構申請鑒定。對偽造、變造的人民幣收繳及鑒定的具體辦法,由中國人民銀行制定。
辦理人民幣存取款業務的金融機構應當將收繳的偽造、變造的人民幣解繳當地中國人民銀行。
所以,有權沒收偽造變造人民幣的機構包括:
1.中國人民銀行
2.公安機關
3.辦理人民幣存取款業務的金融機構
其他機構和人員,發現他人持有偽造、變造人民幣的,無權沒收,但應當立即向公安機關報告。
另外,根據管理條例的規定:
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人民銀行授權的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的業務機構應當無償提供鑒定人民幣真偽的服務。
對蓋有「假幣」字樣戳記的人民幣,經鑒定為真幣的,由中國人民銀行或者中國人民銀行授權的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的業務機構按照面額予以兌換;經鑒定為假幣的,由中國人民銀行或者中國人民銀行授權的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的業務機構予以沒收。
中國人民銀行授權的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的業務機構應當將沒收的偽造、變造的人民幣解繳當地中國人民銀行。
3. 怎麼樣才能查到哪家銀行具有建立人民幣真偽資格
只要它辦理人民幣存取款業務,就必須有鑒別真偽的資格,否則的話,如何開展業務呢?
4. 哪些單位有權鑒定人民幣真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的規定,中國人民銀行及中國人民銀行授權的國有商業銀行的業務機構有權鑒定人民幣真偽。
5. 在中國人民銀行有沒有錢幣鑒定機構
央行的鑒定機構只會做真偽鑒定,材料鑒定,不對錢幣的收藏價值做評估。
6. 有權辦理人民幣真偽鑒定業務的金融機構有哪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的規定,中國人民銀行及中國人民銀行授權的國有商業銀行的業務機構有權鑒定人民幣真偽。
金融機構是指從事金融服務業有關的金融中介機構,為金融體系的一部分,金融服務業(銀行、證券、保險、信託、基金等行業)與此相應,金融中介機構也包括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信託投資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等。同時亦指有關放貸的機構,發放貸款給客戶在財務上進行周轉的公司,而且他們的利息相對也較銀行為高,但較方便客戶借貸,因為不需繁復的文件進行證明。
7. 哪些單位應當無償向社會公眾提供鑒定人民幣真偽的服務
銀行。對外的金融機構才會無償給你鑒定
8.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的無償鑒別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
第三十五條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人民銀行授權的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的業務機構應當無償提供鑒定人民幣真偽的服務。
對蓋有「假幣」字樣戳記的人民幣,經鑒定為真幣的,由中國人民銀行或者中國人民銀行授權的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的業務機構按照面額予以兌換;經鑒定為假幣的,由中國人民銀行或者中國人民銀行授權的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的業務機構予以沒收。
中國人民銀行授權的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的業務機構應當將沒收的偽造、變造的人民幣解繳當地中國人民銀行。
9. 拿紀念幣到銀行鑒定,銀行有義務鑒定真假嗎
中國人民銀行有義務無償為客戶提供鑒定人民幣(包括紀念幣)的真假服務。對經念幣的真假有疑問的,可以向當地中國人民銀行申請鑒定,也可以到存款類的商業銀行進行鑒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
第三十五條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人民銀行授權的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的業務機構應當無償提供鑒定人民幣真偽的服務。
對蓋有「假幣」字樣戳記的人民幣,經鑒定為真幣的,由中國人民銀行或者中國人民銀行授權的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的業務機構按照面額予以兌換;經鑒定為假幣的,由中國人民銀行或者中國人民銀行授權的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的業務機構予以沒收。
中國人民銀行授權的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的業務機構應當將沒收的偽造、變造的人民幣解繳當地中國人民銀行。
10. 只有哪些地方才有權沒收假鈔
有權沒收偽造變造人民幣的機構包括:
1.中國人民銀行
2.公安機關
3.辦理人民幣存取款業務的金融機構
其他機構和人員,發現他人持有偽造、變造人民幣的,無權沒收,但應當立即向公安機關報告。
《中國人民銀行假幣收繳鑒定管理辦法》第六條 金融機構在辦理業務時發現假幣,由該金融機構兩名以上業務人員當面予以收繳。對假人民幣紙幣,應當面加蓋「假幣」字樣的戳記;對假外幣紙幣及各種假硬幣,應當面以統一格式的專用袋加封,封口處加蓋「假幣」字樣戳記,並在專用袋上標明幣種、券別、面額、張(枚)數、冠字型大小碼、收繳人、復核人名章等細項。收繳假幣的金融機構(以下簡稱「收繳單位」)向持有人出具中國人民銀行統一印製的《假幣收繳憑證》,並告知持有人如對被收繳的貨幣真偽有異議,可向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機構或中國人民銀行授權的當地鑒定機構申請鑒定。收繳的假幣,不得再交予持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