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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優做強地方金融機構

發布時間:2021-09-27 02:25:20

Ⅰ 企業有困難如何做精做優做強

1、管理
主要是團隊文化管理,增強企業凝聚力,號召力。比如福利、績效、培訓、活動,統一服裝、行為准則等等。
2、流程優化

精簡機構,剔除處於雞肋項目,不賺錢項目,沒有前景的項目,讓金牛、現金流產品運作高效。
3、縮減成本
這個過程伴隨機構精簡、流程優化和研發投入實現。
4、積極展開營銷
沒有營銷就沒有銷售和市場增長率,所以實時開展營銷活動是必要的。
5、研發投入
創新,必須的,包括原有產品的升級換代或者開發新產品。

Ⅱ 談談你的做銀行工作優勢,怎麼做,談談金融業的發展

後危機時代金融業的發展
摘要:隨著危機的緩和,既而進入一個相對平穩期。但是由於固有的危機並沒有或是不可能完全解決,而使世界經濟等方面仍存在著很多的不確定性和不穩定性。它就成為一種緩和與未知的動盪並存的狀態。
種種跡象表明,當前經濟已渡過最困難時期,開始步入緩慢復甦的後危機時代,這是經濟周期中一個極為復雜、關鍵的階段,傳統發展方式面臨打破,新的發展模式亟待確立,孕育新一輪技術突破,催生新一輪產業變革,創造新一輪發展需求。在此背景下,應對危機,既要切實抓好當前,全面完成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任務,又要及早謀劃長遠,推動國民經濟轉型升級,邁上新的台階。
關鍵詞:金融危機 影響 金融 發展
正文
一、危機的根源
經濟理論中有一個重要問題是與金融作用相關的,它可以看作是經濟學中最先進的組成部分。這里應當考慮到,當前的危機可以看作是全球自由化模式的危機,證明現代世界經濟結構的基礎和自由經濟理論的絕對優勢已經不復存在。這主要是因為,在世界社會主義體系衰落之後及其後來的自由主義傾向的市場化改革中,從20世紀70年代末期興起的理論與實踐中的自由主義「革命」得到了加強,並且在金融系統的運行中得到了最充分的體現。國家調控的、甚至在實施大規模私有化條件下都運行良好的實體經濟,由於必須維護國家競爭力等原因,仍然保存了壟斷性結構,從而沒有真正成為實行自由經濟模式的陣地,而金融領域的國家監管機構幾乎被取消,取而代之的、實施有效監管的超國家機構卻沒有建立。
因此在理論和實踐中,自由主義在其最後的、危機前的意義上可以被看作是其與工業資本主義的長期競爭中獲勝的金融資本主義。
在資本高速流動條件下金融市場的活動超越國界的事實,使它們成為全球經濟的急先鋒,並且因大規模引入現代信息技術而得到強化。如果以前國家金融市場的最終目標是,創造把儲蓄轉變成投資的有效機制以確保國民再生產的正常運轉,那麼現階段的情況則是國家金融融入了與實體經濟相脫離並在不同大陸之間存在緊密聯系的全球體系,而向全球資本主義時代過渡的設想就自然而然地首先得到了金融領域的支持。
在這樣的新形勢下,已經形成了世界經濟體系的內部非一致性和非耦合性,在作為實體經濟的國內市場相對封閉的條件下,與金融市場的大規模自由化所造成的經濟活動的不相容和沖突有一定聯系,從而強化了金融開放對民族經濟利益的孤立,並由此使金融更加脫離生產。換言之,作為全球體系中的自主運行的部分,金融領域的自我循環造成了虛擬經濟與國民再生產領域繼續發展的生產之間的危險落差。
二、金融危機對我國金融業的影響
2008年底全球金融危機惡化以來,中國迅速採取了積極的財政政策和適度寬松的貨幣政策,並實施一攬子宏觀政策和微觀實施計劃應對國際金融危機,取得了明顯成效,目前看,中國經濟已經率先從金融危機中復甦,中國的銀行業也成功經受了金融危機的考驗,顯現了中國此前多年金融改革所產生的積極效果。經過危機的洗禮,我們看到中國的金融業已經取得了長足的進展,但是依然有不少的壓力正在逐步呈現出來。
1、高資本消耗業務模式導致資本充足水平回落。
保持充足的資本金比例是中國銀行業能夠成功應對此次危機的重要原因之一。不過,為了滿足監管部門對資本充足監管的審慎要求,經歷了大規模放貸的商業銀行重新面臨補充資本金的壓力。這一方面反映了中國銀行業的發展路徑依然以外延擴張為主要特徵,這種業務發展路徑是典型的高資本消耗特點,風險權重高的貸款業務佔比居高不下,對資本充足率提出了高的要求。盡管說在利率管制條件下,這種嚴重依賴利差收入的業務模式有其現實合理性,但是也凸顯出中國銀行業盈利能力降低、以及資本金補充渠道並不順暢的缺陷。
2、政策逐步淡化退出需要控制好節奏,否則可能使信貸出現較大幅度波動。
美國美聯儲現任主席伯南克近期一直在強調寬松的貨幣政策如何退出,以增強全球金融市場對於美元的信心。中國經濟比美國經濟觸底復甦更早,因此同樣面臨類似的問題,例如,反危機、超常規擴張性的積極的財政政策和適度寬松的貨幣政策如何逐步退回到適度寬松的貨幣政策,在實體經濟穩定復甦之後,適度寬松的貨幣政策如何平穩退回到中性的貨幣政策,以及在實體經濟呈現物價壓力時及時從中性的貨幣政策轉向適度從緊的貨幣政策,都是未來一段時間內必然要面臨的一個重要調整。在這個轉換的過程中,涉及到對實體經濟復甦程度和趨勢的復雜判斷,如果政策退出的力度和節奏掌握失當,就可能導致銀行體系信貸市場的大幅波動。同時,從2009年以來擴張性政策的特徵看,信貸投向十分集中於期限較長的大型基礎設施,因此貨幣政策調整的餘地較小,因為以2009年投放的項目看,2010年以及以後幾年的信貸增長都不太可能出現大幅的回落與壓縮,以避免出現半拉子工程等問題。
3、銀行業在融資結構中比重過高,間接融資承擔了大部分經濟波動的風險。
中國現有的融資結構中,間接融資佔比非常大,直接融資比例非常小,自1992年至今,間接融資比重平均超過80%。2009年上半年信貸投放7.36萬億,同比多增4.9萬億元,占整個融資市場的86.9%,相比較而言,企業債券、國債及股票2009年上半年累計僅占融資市場的13.1%。經過這一輪的高速的信貸投放,強化了銀行在整個融資結構中的地位,使得商業銀行體系在事實上面臨著較大的系統性風險,也使得經濟周期波動的風險不能有效分散到金融市場上。
4、地方政府投融資平台凸顯風險隱患。
在高速信貸投放的主體中,以加速城市化為主要投資線索,地方政府的投融資平台是其中最為活躍的融資主體,包括地方政府組建的城市建設投資公司、城建開發公司、城建資產經營公司等。自2008年底以來,地方投融資平台的數量和融資規模呈現飛速發展的趨勢,據初步統計,目前全國有接近4000各級政府投融資平台,2008年初,各種投融資平台的負債總計1萬多億元,到2009年中,則迅速上升到5萬億元以上,其中絕大部分來自於銀行貸款,這類貸款以中長期貸款為主。如此快速的信貸增長,不僅加大了地方政府的債務負擔,而且貸款都集中在回收周期比較長的基礎設施領域,也增大了貸款的集中度風險。從趨勢看,在此前幾次的大規模基礎設施投資中地方政府通過借款所進行的投資,最終帶來的城市價值的提高都能夠償還此前的借款,這包括城市投資環境的改善以及土地價值的增值等等,因此,這一次的地方投融資平台的償還能力,實際上取決於中期中國的城市化進程所帶來的市場投資機會和資產重估的機會。
5、經濟結構調整力度加大,資產質量壓力面臨考驗。
雖然截至2009年6月末,中國境內商業銀行繼續保持「雙降」,不良貸款余額5181.3億元,比年初減少421.8億元;不良貸款率1.77%,比年初下降0.65個百分點,但隨著中國經濟在危機沖擊下企穩復甦,宏觀決策者必然會將政策的重點從刺激經濟轉向結構調整,這包括產能過剩行業的調整,以及對特定行業的調整等等。從宏觀趨勢看,中國經濟爭面臨從外需占據主導地位轉向擴大內需的過程,中間面臨許多產業和資源的重新配置,也考驗銀行的風險把握能力。
6、資產價格泡沫形成的條件已經具備,銀行資金的流入需要關注。
在應對危機的擴張性政策推動下,中國的資產價格在2009年出現了強勁的上揚,特別是房地產市場,其價格上漲速度超乎市場預期,不少城市的價格已經上漲到2007和2008年年金融危機爆發之前的歷史高點,不少城市的土地拍賣不斷刷新土地價格的記錄。這些行業,特別是房地產行業與銀行業的互動關系異常緊密,銀行面臨的挑戰在於,一方面要嚴格控制資產市場大幅上揚可能帶來的風險,同時,從1998-1999年中國經濟所經歷的二次探底經驗看,在實體經濟確認復甦之前,擴張性的政策基調都不太可能出現根本性的轉變,充其量只能是在現有的政策基調下的政策微調,同時銀行還需要在控制風險的基礎是告知房地產市場進行適度的支持,以發揮房地產市場對於內需的帶動作用。
三、我國金融業的應對措施
1.金融機構應加強對風險控制的重視
在經濟持續快速增長和流動性較為寬裕的背景下,投資者對經濟發展的前景較為樂觀,往往會低估風險。但是經濟發展具有周期性,處在經濟周期上升階段的經濟主體基於盲目樂觀情緒購買的資產不一定就是優質資產。美國次貸危機就是一個最新的例子。低利率和房價上漲使房地產市場的投機氣氛迅速激發,然而在利率提高和房價持續走低後,次貸危機迅速暴露。因此,作為經營風險的金融機構,永遠要將風險控制放在第一位。以商業銀行為例,近年來,我國的商業銀行紛紛完成了股份制改造,各家銀行十分重視利潤的增長,紛紛加大了信貸投入。與此同時,在我國市場上也存在著低利率和局部地區房價上漲過快的問題,因而住房抵押信貸一直被認為是優質資產。雖然我國的情況與美國有所不同,但是我國的金融機構包括商業銀行有必要吸取美國、歐洲等國有商業銀行在此次危機中遭受損失的教訓,保持清醒的頭腦,從預防經濟周期波動和外部沖擊的角度出發充分估計風險,實現自身的穩健經營和持續發展。
(1)加強個人徵信體系建設,提高徵信體系數據質量
在抵押品持續升值的背景下更要重視貸款管理的基本原則,即收入所得是第一還款來源,而不是過度依賴第二還款來源。所以必須針對貸款者的所得情況進行徵信,而不是僅憑貸款者自己提供的數據。因此我國商業銀行接受個人住房貸款申請後,應及時通過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對借款人信用狀況進行查詢;貸款申請批准後,應將相關信息及時錄入個人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詳細記載借款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證號碼、購房套數、貸款金額、貸款期限、房屋抵押狀況以及違約信息等。
(2)關注貸款抵押物的價格風險
抵押物價格風險指隨著經濟環境、房地產市場狀況的變化而導致房屋價格下跌的風險。按揭貸款期間發生突然變故,貸款人無法償還銀行貸款時,銀行不得不面對抵押物的處置問題,一旦房價下降,房屋處置變現後就不能補償銀行貸款的損失。而目前我國房地產市場正處於上升周期,房價上漲較快,在這種情況下,商業銀行不僅要對商品房實行價格,而且要對二手房交易價格、上市後房改房的交易價格進行監督與管理。通過建立科學的定價、估價管理制度使各類房屋成交價格最大限度地接近市場實際價值,以達到規避個人住房貸款業務價格風險的作用。
(3)正確認識評級機構的評級風險,審慎調整風險標准
在美國這次危機中,評級機構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眾多投資者由於盲目信任評級機構對次貸的評級,而對次貸證券進行了巨額的投資,因此遭受了巨額的虧損。我國資產評估機構是重要的市場中介機構,商業銀行往往根據資產評估機構的報告確定抵押物的價值,進而確定發放貸款的金額、利率和期限等要素。信譽好的評估機構不但能夠為銀行提供客觀公正的評估結果,有助於減少房貸風險,提高信貸資源分配效率,還能根據宏觀經濟的走勢,合理確定資產的市場價格和未來風險。同時,商業銀行還應建立規范的評估報告復核制度,該制度不但可以確定資產評估機構股價的准確性,還能有效防止資產評估機構評估的隨意性,從而達到降低信貸風險的目的。
2.金融機構應兼顧加強創新和完善監管
在美國的次貸危機中,金融創新一方面通過廣泛的證券化分散了美國房地產融資市場上的風險,另一方面也加劇了金融風險的傳染性和沖擊力,造成了難以計量的損失。因此,我國要在不斷加強金融創新的同時,完善對相關產品的監管。
(1)要加強金融創新
在經濟金融全球化的背景下,金融市場工具的創新正在不斷加快,如果不能跟上這一發展趨勢,就會在將來的全球化金融競爭中處於相對不利的位置。就目前而言,對金融衍生產品以及一些復雜金融產品的定價能力是我國金融機構的薄弱環節,因此,要努力提高定價能力,確保對風險一收益進行較為准確的評估。
(2)要正確認識金融衍生品市場的發展
衍生品市場的發展是一把「雙刃劍」,其產品雖然可以對沖和分散風險,但不會消滅風險。層出不窮的金融衍生產品拉長了資金的鏈條,美國的次貸危機就是通過MBS,ABS、CDO等典型的金融衍生工具,使得高風險的房地產資產以證券化方式進入投資市場。目前,我國正處於發展金融衍生品市場的初期階段,雖然規模較小,但是要從起步階段就注意有效控制和化解市場風險,提高銀行業的信用風險管理水平,審慎穩步地開展資產證券化。
(3)要盡快完善金融監管
在金融創新過程中要搞好相關政策法規的配套,加強對金融創新產品尤其是金融衍生產品的監管。通過盡快完善相關的監管框架,明確風險資本管理政策,加強並完善對場外交易的監控,強化對金融機構的風險提示等措施,不斷提升監管水平。
3.抓住宏觀調控契機,調整公司銀行信貸投向
中國政府為應對金融危機,採取了一系列的宏觀調控政策,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和適度寬松的貨幣政策,加大金融對經濟發展的支持力度。在這樣大環境下,商業銀行要善於駕馭國家的宏觀調控政策,加快業務結構和收入結構調整,加大業務整合能力和風險控制控制能力。中國政府為應對金融危機,解決實體經濟增速放緩問題,出台了十大產業調整和振興規劃。商業銀行信貸業務要根據經濟形勢的需要,特別是公司銀行業務要進行重新的定位和更多的、實時的信貸政策調整,緊緊抓住國家重點支持的項目和工程,這些項目和工程相對利潤收入保障可靠,風險相對較小和可控,是銀行必須積極爭取的優質項目。同時,國家的政策給予了傳統的優勢產業,以及一些弱勢行業和亟待發展產業都提供了更多的發展空間,商業銀行必須抓住這樣的歷史性機遇,為這些產業提供更多、更好的金融服務,大力支持產業結構調整,同時調整銀行信貸政策,防範相關行業的金融風險特別是系統性的新型風險。
參加銀團貸款,既可以分散風險,又能加大銀行間的合作和交流,構建和諧有序的、公平的市場競爭。國內各主要商業銀行在全國銀行業協會的協調下,簽署了相關的協議,人民幣30億元(部分地方銀行業協會等自治組織確定為20億元人民幣)以上的貸款一般採取銀團貸款形式。對於中小股份制銀行而言,即便作為牽頭行的機會不多,但至少也可以作為參加行,分得這些大額優質項目的部分貸款額度。當然,還可以採取間接銀團貸款的方式,從國有大銀行購買銀團貸款,以調整信貸結構。
並購貸款的推出,為銀行增加了新的信貸產品,以及為銀行帶來了新的利潤增空間,必須把握住及利用好。
4.事在人為,加大金融界培訓和再學習力度
銀行作為有責任感的企業,應當承擔起應負的社會責任。促進就業和社會穩定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因素。因此,在沒有增加員工數量的條件下,要做好現有或新增的工作,加大培訓力度,提高員工素質,是一種行之有效的辦法。中國銀行業需要加大培訓和再學習的力度,努力使員工更新知識結構,掌握最新的專業和管理知識,進一步豐富工作經驗,以適應產品創新和業務發展的需要,適應市場競爭的需要,適應人才競爭的需要,適應時代環境的需要。
這一場金融危機,必將成為未來史書上的重大事件,成為今後專家學者研究的重要題材。身在其中的我們,是一次學習的機會,是一次歷練的機會,更需要的是,找出辦法,克服時艱,度過難關,堅實的前進,朝著正確的方向。金融危機中的金融業,特別是銀行業,更要承擔起應負的責任,帶領經濟復甦,突出重圍,走上健康發展的大道。
莫道落紅空日道,明年春色倍還人。期待中國和世界的明天更美好。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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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蔣作斌:中國經濟時報 2009.12.16

Ⅲ 如何健全金融機構

日前,銀監會對外公布了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金融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細則》將於2004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

此次新修訂的《細則》(以下簡稱新《細則》)共120條,除將「中國人民銀行」字樣更換為「中國銀監會」字樣外,在保持原《細則》整體框架和主體內容基本不變的前提下,共對62條進行修改,增加11條,刪除4條。

此次修訂《細則》,遵循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提高審批和監管效率、加強風險監管和審慎監管的原則。同時,參照國際監管慣例,貫徹世貿組織的國民待遇原則,盡可能保持中、外資銀行管理規定的一致性。

在擴大對外開放、放寬外資銀行市場准入標准方面,新《細則》刪除了外資銀行增設分行的時間間隔要求;刪除設立外資金融機構的申請被拒絕後再次提出申請必須間隔一年的條款;適當調減外資金融機構擴大業務范圍所需資本金(營運資金),將外國銀行分行經營對非外商投資企業(中資企業)人民幣業務、經營對中國居民個人人民幣業務所需的營運資金數額進行了大幅度下調,並簡化獨資、合資銀行在華分行營運資金的檔次、降低最低營運資金限額。

為提高審批和監管效率,新《細則》較大程度地簡化了外資金融機構市場准入審批程序,具體在以下幾方面作了調整:第一,申請設立外資法人機構和外國銀行分行,原《細則》規定,申請人應將申請資料遞交擬設機構所在地銀監會派出機構,由其逐級轉報到銀監會審批;新《細則》簡化了申請資料需層層轉報的程序,規定申請人將申請資料直接報送銀監會,同時抄報擬設機構所在地。第二,已設外資金融機構有關上報銀監會審批的事項,包括外資金融機構申請經營或擴大人民幣業務、調整業務范圍、獨合資銀行設立分行、外資法人機構調整轉讓注冊資本、外國銀行分行追加或減少營運資金、外資法人機構變更持有資本總額或者股份總額10%以上的股東、外資法人機構修改章程、外資金融機構市場退出審批事項,原《細則》也同樣規定申請資料需由所在地銀監會派出機構逐級轉報至銀監會審批;新《細則》規定以上申請事項實行「一審直報制」,即申請資料遞交所在地中國銀監會派出機構,由其進行初審,然後直接轉報銀監會審批,不再需要層層轉報。第三,在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審核方面,銀監會授權銀監局核准更換外國銀行分行行長的任職資格。

根據《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及《條例》的有關規定,為加強對外資金融機構的審慎監管,切實履行法律法規賦予銀監會的監管職責,新《細則》增加了風險性、審慎性監管要求以及非行政性監管措施。參照國際慣例,對外資金融機構的非審慎性經營行為將視情況採取特別監管措施。

在貫徹世貿組織的國民待遇原則方面,新《細則》相關條款採用《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管理辦法》、《關於進一步加強商業銀行信貸管理防範關系人貸款及關聯企業貸款風險的通知》、《關於進一步加強商業銀行信貸管理防範關系人貸款及關聯企業貸款風險的通知》、《商業銀行集團客戶授信業務風險管理指引》等相關法規的規定,以體現中外資金融機構監管標準的統一性。

隨著我國銀行業對外開放的不斷擴大,監管在華外資金融機構的法律法規也經歷了不斷發展和完善的過程。 1994年國務院頒布中國第一個監管外資金融機構的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金融機構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同年,中國人民銀行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金融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試行)》(以下簡稱《細則(試行)》)。兩部法規的頒布,標志著對外資金融機構的監管步入法制化、規范化軌道。此後,中國人民銀行對《細則(試行)》進行修訂,於1996年頒布《細則》。2001年底,中國加入世貿組織後,根據我國承諾,國務院修訂《條例》、中國人民銀行修訂《細則》,這兩部法規規章均於2002年2月1日起施行。

2002年2月1日施行的《細則》(以下簡稱原《細則》)對於切實履行我國加入世貿組織承諾、加強外資銀行合規與審慎監管,發揮了重要作用。但隨著形勢的不斷發展變化,尤其是對外開放的不斷深入、監管體制和法律框架的變更,有必要進一步修訂和完善《細則》。

新《細則》的發布,標志著我國銀行業對外開放及外資金融機構監管又邁出新步伐。

銀監會有關負責人就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金融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答記者問

銀監會近日發布了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金融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以下簡稱新《細則》,中國人民銀行2002年1月15日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金融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原《細則》),新《細則》將於2004年9日1日起施行。銀監會在成立一年後發布新《細則》,標志著銀監會在銀行業對外開放和加強外資金融機構監管方面又邁出新步伐。銀監會有關負責人就新《細則》的修訂情況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問:新《細則》中的「外資金融機構」具體指哪些機構?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金融機構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條例》及新《細則》中所稱外資金融機構是指原由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現由銀監會批准設立的以下五類金融機構:總行在中國境內的外國資本的銀行(簡稱獨資銀行)、外國銀行在中國境內的分行(簡稱外國銀行分行)、外國的金融機構同中國的公司、企業在中國境內合資經營的銀行(簡稱合資銀行)、總公司在中國境內的外國資本的財務公司(簡稱獨資財務公司)、外國的金融機構同中國的公司、企業在中國境內合資經營的財務公司(簡稱合資財務公司)。

問: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修訂原《細則》的背景是什麼?

答:原《細則》由中國人民銀行於2002年1月15日發布,2002年2月1日開始施行。原《細則》是根據我國加入世貿組織承諾、審慎監管原則並結合改革開放以來的對外資金融機構的監管實踐,在以往管理規定的基礎上修訂而成。原《細則》對於我國切實履行加入世貿組織承諾、完善外資金融機構合規與審慎監管,發揮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隨著我國銀行業的進一步對外開放和監管法律框架的不斷完善,為促進外資金融機構的安全、健康發展,有必要對原《細則》進行修訂和完善。銀監會於2003年9月份正式啟動對原《細則》的修訂工作。修訂小組進行了國內外調研,並徵求了銀監會會內、會外有關部門及外資金融機構的意見。新《細則》順應了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銀行業對外開放不斷深化的客觀需要,對加強外資金融機構監管,促進外資金融機構合法、穩健運行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問:本次對原《細則》進行修訂遵循哪些原則?

答:本次對原《細則》進行修訂,是在《條例》的監管架構下,簡化准入程序,增加審慎監管要求,加強法規的操作性,具體遵循了以下原則:

體現銀行業監督管理體制的變化。銀監會於2003年4月28日正式成立,專門承擔銀行業監管職能。由此,管理和監督外資金融機構的主管機構也隨之改變,因此,須對現有的規定進行修改。

體現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簡化外資金融機構市場准入程序的要求。自中國加入世貿組織以來,中國銀行業對外開放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大步向前邁進。銀監會成立後,相繼推出了許多新的開放措施。通過對原《細則》進行修訂,將開放政策和措施法規化,制度化。

不突破《條例》的框架。由於《條例》的修訂工作尚未啟動,本次對原《細則》的修訂工作無法與《條例》修訂保持同步,因此新《細則》不突破《條例》的基本原則。

保持原《細則》主體內容基本不變。為保持法規的連續性和統一性,避免因法規變動造成外資金融機構經營管理的大規模調整,此次修訂保持原《細則》整體框架及主要監管比例和監管要求不變,不增加新的准入事項、要求和監管比例。

突出審慎監管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的精神,促進外資金融機構的合法、穩健運行,對原《細則》中有關監督管理部分的內容予以補充完善,並修改一些不夠審慎的規定,以便更加體現審慎監管原則。

簡化審核和監管操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為進一步體現依法監管,並提高監管透明度,根據監管實踐,盡可能將日常監管的實際做法和監管政策在新《細則》中予以體現。同時,簡化審批程序,提高審批、監管效率。

遵循國際慣例,使中、外資銀行監管規定趨於一致。根據巴塞爾《有效銀行監管核心原則》,參照國際銀行監管政策和法規,制定對外資金融機構的審慎監管要求,並盡可能與中資銀行有關管理規定相銜接。

問:新《細則》增加了哪些條款?刪除了哪些條款?

答:此次修訂共增加11條,刪除4條。

增加的11條規定如下:

自銀監會成立以之後,對外資金融機構的監管職能由人民銀行轉至銀監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的規定,在新《細則》中增加有關銀監會是管理和監督外資金融機構的主管機關的規定;

完善原《細則》關於外資金融機構設立的審慎性條件的規定,將機構設立的審慎性條件與申請擴大業務范圍的審慎性條件分為兩條,單獨表述;

為適應目前外資金融機構重組轉制的需要,增加法人機構重組為外國銀行分行、外國銀行分行重組為法人機構相關原則的規定;

在高管人員資格核准方面,新《細則》將更換外國銀行分行行長的任職資格核准由銀監會授權給銀監局,同時,增加銀監會可約見擬任的外資金融機構行長(總經理)進行任職前談話,銀監會派出機構可約見其他高級管理人員進行任職前談話的規定。

為強調審慎會計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有關規定,增加外資金融機構不得虛列、多列、少列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的規定;

增加外資金融機構應按照此《貸款損失准備計提指引》提取貸款損失准備金的條款;

新《細則》增加了新入股外資法人機構的股東應具備《條例》和新《細則》規定的條件的規定;

增加兩條審慎性監管要求,即新《細則》第九十五條和第九十七條關於外資金融機構應向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提交有關業務報告的規定;

根據《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的有關規定,進一步明確了對外資金融機構不審慎經營行為所應採取的特別監管措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的有關規定,明確外資金融機構清算時的清償順序,對個人儲蓄存款的本金和合法利息優先償付。

刪除了以下4條規定:

刪除了有關外國銀行增設分行需一年的時間間隔、以及設立機構申請被拒後再次提出同樣申請的時間間隔為一年的條款。

由於非現場監測系統中已反映外資金融機構異地經營人民幣業務的情況,故刪除有關外資金融機構需報告異地人民幣業務情況的條款。

為簡化審批程序,刪除外資金融機構遞交關閉申請後,轉移或出售資產需審批的規定。

由於同城網點管理辦法已頒布,故刪除同城網點管理辦法另行制定的條款。

問:新《細則》對外國銀行分行及法人機構中國境內分行的營運資金要求做了哪些調整?

答:新《細則》將外國銀行分行經營對中資企業人民幣業務、對中國居民個人人民幣業務的最低營運資金要求進行了適當下調,分別由原來的四億元人民幣和六億元人民幣調減至三億元人民幣和五億元人民幣。同時簡化獨資、合資銀行中國境內分行營運資金的檔次,由原來的六檔簡化為三檔,並降低營運資金要求。調減的目的是,在有效防範和控制外資銀行業務經營風險的前提下,適當減少外國銀行在華經營成本,促進外資銀行的健康發展。

問:新《細則》在審批程序方面作了哪些改變?

答:為提高審批和監管效率,新《細則》較大程度地簡化了外資金融機構市場准入審批程序,具體在以下幾方面作了調整:第一,申請設立外資法人機構和外國銀行分行,原《細則》規定,申請人應將申請資料遞交擬設機構所在地銀監會派出機構,由其逐級轉報到銀監會審批;新《細則》簡化了申請資料需層層轉報的程序,規定申請人將申請資料直接報送銀監會,同時抄報擬設機構所在地。第二,已設外資金融機構有關上報銀監會審批的事項,包括外資金融機構申請經營或擴大人民幣業務、調整業務范圍、獨合資銀行設立分行、外資法人機構調整轉讓注冊資本、外國銀行分行追加或減少營運資金、外資法人機構變更持有資本總額或者股份總額10%以上的股東、外資法人機構修改章程、外資金融機構市場退出審批事項,原《細則》也同樣規定申請資料需由所在地銀監會派出機構逐級轉報至銀監會審批;新《細則》規定以上申請事項實行「一審直報制」,即申請資料遞交所在地銀監會派出機構,由其進行初審,然後直接轉報銀監會審批,不再需要層層轉報。第三,在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審核方面,銀監會授權銀監局核准更換外國銀行分行行長的任職資格。

問:新《細則》為什麼增加了的有關審慎性監管要求及特別監管措施的規定?

答:為更有效防範風險,銀行監管要順應國際銀行業的發展趨勢,遵循國際銀行監管原則和慣例,實現從合規監管向風險監管及審慎監管的轉變。為加強對外資金融機構的審慎監管,切實履行法律法規賦予銀監會的監管職責,新《細則》增加了審慎性監管要求以及非行政性監管措施,包括增加對外資金融機構授信集中度的監測要求、監測外資金融機構異常資金流出情況、對外國銀行分行侵蝕營運資金等情況予以監控等要求等。同時,對外資金融機構的非審慎性經營行為視情況採取特別監管措施。包括約見外資金融機構有關負責人警誡談話、要求定期就有關問題提交報告、對業務開展或資金流出入提出限制性措施等。這些措施是對監管手段的具體化,是符合國際監管慣例的。

問:新《細則》的有關管理規定是否與中資銀行的管理規定相一致?

答:體現中、外資銀行管理規定的一致性是此次修訂工作的原則之一,無論是市場准入審批程序,還是監督管理要求,新《細則》增加的條款都盡可能地依據中外資銀行均適用的政策法規進行修改。如按照《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管理辦法》界定外資金融機構的資本充足率計算方法、按照銀監辦發[2003]69號文《關於進一步加強商業銀行信貸管理防範關系人貸款及關聯企業貸款風險的通知》、銀監會2003年第5號令《商業銀行集團客戶授信業務風險管理指引》等相關法規界定「關系人」、「授信」和「關聯企業」的內涵;明確外資金融機構應建立不低於《貸款風險分類指導原則》要求的風險資產分類制度;在必要情況下,參照管理中資銀行的有關規定,在核准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前,銀監會或銀監局可約見擬任的高級管理人員面談。

Ⅳ 如何鼓勵和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地方經濟支持的力度

存在的問題近年來,各地銀行機構加大了對科技型實體經濟的支持力度,取得了較好成效。以某市為例,截至年三季度末,該市銀行業機構為150多家科技型企業授信130億元,佔全部授信的15%。然而,銀行在支持科技型企業發展中還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制約因素,影響到了科技型企業持續健康發展。(一)企業財務狀況或生產經營狀況無法滿足貸款條件大部分的科技企業為發展中的中小企業,經營發展不穩定,如某市一家科技研發企業,獲取一個項目從研發到投入生產需要大概2年時間,期間客戶只預交少量訂金,研發成功即可獲的全部研發資金,如不成功則合同失效,企業自行承擔研發費用,企業因生產周期長、研發費用高、經營風險大,難以達到銀行貸款條件。(二)可供抵押擔保的資產少通常科技企業自有資產少,可供抵押的固定資產少,缺乏有效擔保,如某市科創園區為近年來科技企業較為集中的區域,但大部分科技企業為租用園區工廠,自有資產不足以提供抵押擔保;另一方面,科技型企業擁有的知識產權因技術性強、專業性高,難以評估作押。(三)銀行服務科技型企業能力和意識有待提升銀行專業化產品和服務差異化、特色化還不夠,對科技型企業多樣化融資需求還不能完全得到滿足。目前,大部分銀行基於資金安全方面的考慮,貸款資金必須有符合條件的抵押,某市僅有商業銀行在試行開展「專利權」質押貸款業務;且信貸產品、信貸擔保、業務流程、風險評價等主要還是面向傳統產業客戶和傳統有形資產,未根據科技企業的特點建立有區別的信貸業務系統,也沒有相應提高對科技型企業貸款的風險容忍度考核。(四)科技型企業信用擔保體系還需完善缺乏再擔保機構以及地方擔保機構能力偏弱,部分擔保機構對企業發展評估專業性有待提高,仍然以企業是否有擔保、抵押為評判標准,弱化了為企業提供有效擔保的效果。(五)政府對科技型企業支持有限雖然有政府「兩金」(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和高新技術風險投資基金)的支持,但這些資金在高新技術發展資金中所佔比重小、安排分散,不能對一些好項目大項目提供有力支持。(六)融資渠道單一調查顯示,銀行信貸仍是科技型企業融資的主要來源,占企業融資的80%以上。社會性的投融資渠道不暢、方式不多。一方面是大量社會資本積淀,另一方面由於科技型企業投資風險大,易受經營環境的影響,變數大、資產少,相應負債能力也比較低,風險較大,難以吸引投資者。企業獲取資金困難,致使一些好項目因缺少資金支持,難於做大做強,不能形成規模效益和實現產業化。二、銀行業金融機構服務科技型企業的實踐(一)加強監管引導金融管理部門採取措施引導銀行加強科技型企業金融服務。一是引導銀行建立完善適合科技型企業特點的信用評級制度和信貸業務流程;二是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適當增加基層機構的審批許可權;三是在人力資源、財務資源和信貸規模等方面爭取的政策傾斜;四是對科技型企業不良貸款進行科學考核和及時處置;五是鼓勵銀行業機構創新科技型企業融資產品、融資渠道、擔保機制,最大限度地滿足科技型企業發展的需要。(二)進一步完善服務體系各地緊緊抓住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歷史機遇,積極搭建科技專營支行,某市目前有2家銀行機構成立了科技專營支行,並配備了相關專業人才,在建立商業可持續的科技型企業貸款機制方面進行積極探索,科技型企業金融服務體系進一步健全。(三)大力推動風險補償機制建設針對科技型企業貸款風險大的特點,各地政府出台了《科技和金融試點信貸融資業務風險補償暫行法》,實現了科技型企業融資風險補償機制建設的重大突破,對全面改善科技型企業金融服務環境具有積極的促進作用。《法》通過對科技支行提供一定數額的壞賬風險補償和獎勵促使銀行提高風險容忍度,降低貸款門檻,加大對科技型企業的信貸投入。(四)進一步豐富金融服務品種根據科技型企業市場狀況,各地銀行業機構及時開發出滿足科技型企業需求的新產品,如某市商業銀行與市中小企業創新中心、市中小企業發展中心合作,推出「專利權」質押貸款業務;並推出針對以企業自有或第三人合法擁有的動產或貨權為抵質押擔保項下的「倉儲通」貸款業務;農村信用社推廣互助式會員制擔保貸款,為9家科技型企業授信5200萬元,累計投放資金3700萬元。(五)對科技型企業開展上市輔導融資與融智相結合,對有上市預期的科技型企業不僅在資金上給予支持,而且在上市規劃與輔導,募集資金監管與使用,後期發展規劃等方面給予有效的智力支撐,幫助企業實現跨越式發展。以某市為例,在銀行的幫助下,該市有2家科技企業將於2年內實現上市,企業發展即將步入新階段。(六)積極幫助企業拓寬融資渠道以某市為例,為幫助企業實現融資方式由間接融資向直接融資轉變,2014年度由浦發銀行該市支行主承銷的1家科技企業的5億元中期票據成功發行,為企業拓展了低成本資金的來源渠道,有效支持了企業的快速健康發展。三、對進一步支持科技型企業發展的建議(一)進一步完善對科技型企業的專業化服務機制,開展好間接融資服務進一步推動科技專營支行管理規范化、隊伍專業化、產品標准化、作業流程化、核算獨立化、風險分散化,指導科技專營支行堅持重點服務科技型企業的經營方向、經營理念不變。探索科技支行「一行兩制」模式,堅持並完善科技支行「五個單獨」管理體制——單獨的客戶准入機制、單獨的信貸審批機制、單獨的風險容忍政策、單獨的撥備政策和單獨的業務協同政策;推動貸款審批許可權的下放;堅持信貸評估時財務信息與非財務信息的兼顧、重大項目的聯合評審、風險管理前移、團隊責任制,完善科技支行風險管理機制。(二)探索知識產權質押模式,開發適合科技型企業的金融產品指導專營機構不斷探索和創新符合科技企業特點的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推進產品服務創新,滿足科技企業的發展需求。組織建立知識產權交易中心,不斷健全知識產權質押貸款的處置方式;簡化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業務流程,開通知識產權質押評估「綠色通道」;制定並完善知識產權質押評估技術規范和實施法;探索「評估+擔保+信評+輔導」的知識產權質押評估模式。建立「統借統還」融資平台的模式;探索信貸工廠模式,推進聯合互保貸款;探索「貸款銀行+助貸機構」的小額貸款模式。推進質押貸款創新,不斷創新保理融資模式。推進股權質押貸款、合同能源貸款、應收租金保理、債權保險融資等方面的創新。(三)完善科技型企業信用擔保體系,為企業提供切實有效服務大力推進科技擔保機構的創新。推進科技擔保在擔保模式和反擔保模式方面的創新,包括但不限於企業互助擔保、補貼資金貼現,股權質押,應收賬款質押,無形資產質押;推進科技擔保在業務模式和盈利模式方面的創新,包括但不限於創業擔保、擔保換分紅和擔保換期權。探索貸款銀行、產業園孵化器、創業風險投資機構、政府專項支撐資金、科技擔保機構共同擔保的「科技型企業融資聯合擔保平台」模式。(四)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杠桿作用,創新財政投入方式與機制統籌市縣(園區)兩級支持金融、科技等相關資金,市級財政每年安排一定資金,建立政府、金融機構聯動的風險共擔機制,重點用於信貸風險補償、創投風險補償、融資擔保債務發展、引導基金資本金注入和科技金融平台建設工作經費,發揮國有資本戰略導向作用,以更大的政策力度,支持科技金融體系發展。探索政府購買科技創新成果、服務及采購高科技企業產品的新模式;發揮稅收政策的引導作用,探索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和創業投資稅收優惠政策,引導企業進一步增加科技投入。(五)拓寬直接融資渠道,建設多層次資本市場完善促進股權投資發展的政策,依託當地區域優勢,積極引進全國性或區域性創業(風險)投資基金和產業投資基金設立機構和拓展業務;通過政府出資引導,組建產業重組基金,促進成長型企業的發展提高和衰退期企業的整合重組。通過稅收優惠、提供全方位「一站式」公服務和項目對接等政策優惠,創造創業風險投資市場發展的良好環境。逐步形成各類股權投資基金聚集區,促進私募股權投資市場的健康發展。通過為PE、VC等風投資本提供通道,拉動銀行貸款等間接融資跟進。完善中小企業改制上市培育系統,通過上市獎勵、土地優惠,財政補貼、稅收優惠或返還和提供中介橋梁、歷史遺留解決、協調服務等,促進科技企業上市。搭建技術產權交易平台,充分發揮其綜合服務功能,有組織推進金融創新和服務協調,不斷增強服務經濟發展的能力

Ⅳ 地方政府如何發揮金融作用支持地方經濟發展

發揮政府職能 為金融機構
支持地方經濟發展創造環境

蔡宜春

金融機構一般都是中央直屬單位,管理體制也是自上而下的總分行制,但其服務對象卻是當地民眾與當地經濟,在服務當地的過程中才能壯大自己。所以,地方政府發揮金融機構的作用以提升當地經濟的快速發展是非常必要的。地方政府應當利用不同金融機構各自的特點,正確協調金融機構之間的競爭,充分發揮金融機構的作用,支持地方經濟建設快速發展。

一、地方政府要與各級人民銀行協調關系,充分了解掌握中央金融政策的變動與貫徹落實情況,及時調整當地經濟發展方向。我區的金融發展情況與全國有很大不同。為了及時調動資金,保證經濟正常、均衡發展,商業銀行往往不得不向政府有關部門發放臨時周轉貸款。但不同時期金融貨幣政策的不同常常給貸款帶來困難,使商業銀行在執行金融貨幣政策與支持地方經濟發展中處於兩難的 尷尬境地。地方政府如果能預先了解掌握金融貨幣政策的發展趨勢,就能在制定地方經濟發展重點時把握輕重緩急,從而有效取捨,做到發展與資源配置更趨合理。

二、地方政府要與銀行監管部門保持實時聯系與溝通,及時了解掌握當地金融運行情況,為商業銀行健康運行提供有利環境和通道,確保金融穩健運行。由於金融市場規模有限,金融行業內部的競爭也相對激烈,特別是政府類存款這一塊,更是肥美可羨。有時會出現人為因素的介入,導致競爭的不公平,使金融機構之間產生不必要的矛盾。由於受當地從業人員的制度執行水平限制,稍有不慎,就有可能發生一些問題,影響地方經濟正常運行,並造成不良社會影響。政府應責成銀監部門嚴格監管,避免人為問題的發生。要加強協調與指導,創造適當環境,治理「三亂」,有力打擊逃廢銀行債務的行為。

三、雖然銀行商業化已經多年,但各家銀行在專業銀行時期的長處並未完全消失,在執行不同領域金融服務時可能還存在差別。如中行的國際金融業務、農行的農業金融業務、建行的中長期金融業務、郵儲銀行的與郵局匯款緊密聯系的郵政儲蓄業務,以及與此相關聯的服務內容與特點等方面,都仍然有別人不可替代的作用。政府在有意識地引導各商業銀行使其短處變長的同時,更要充分發揮其原有的長處,保證金融服務的質量與速度。

四、在用好用足國家優惠金融政策的同時,關注各金融管理條線政策、制度的平衡性,及時協調、充分調動金融從業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從形勢看,我區將長期處於執行國家優惠金融政策的局面。怎樣用好用活用足國家優惠金融政策,政府應當關注、支持、鼓勵、創造條件,不放棄任何有利於我區經濟快速發展的機會。在各商業銀行管理條線中,經營虧損或高成本現象給商業銀行帶來經營困難,其總行對於經營補貼的情況是不一樣的。補貼與否、補貼多少都不一樣。這常常影響員工的工作積極性。政府應當及時出面協調,努力縮小這種差距,為金融員工爭取更多的應得的利益,使經營環境更加公平合理,這對於化解矛盾、激發熱情是大有助益的。

地方政府是當地經濟的領航員,各金融機構服務於地方政府確定的經濟工作重心,這是毋庸置疑的。但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必須遵循市場經濟規律。如果其它因素過多,必將會影響經濟的正常運轉和快速發展。

金融機構的經營發展和服務是具有能動性的。金融機構應當嚴格貫徹執行國家各項金融政策,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密切配合各級人民銀行和監管部門,開展文明、有效的行業競爭,不斷研究市場,強化體制與機制改革,實行規范可行的內部管理制度,積極創新產品和服務,採取適合群眾和地方經濟發展的服務方式和措施,防範各類風險,千方百計支持地方經濟發展,在地方經濟大發展中尋求自身的發展,不斷壯大自己的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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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如何提高金融機構的服務質量

如何提升銀行服務質量

在如今銀行業競爭是趨激烈的大環境下,櫃面服務從一定程度上體現了銀行的實力和競爭力。銀行業不同於某些製造業,靠的是產品的質量說話。從某種角度上講,銀行的核心競爭力就是服務。那到底怎麼樣的服務才算是好的服務?為什麼有時候我們的櫃員在里忙得不可開交,得到的卻還是老百姓的不滿?農村商業銀行作為支持「三農」發展的主力軍,其服務對象主要是廣大農民群眾,大多數人文化水平普遍較低,員工與某些客戶之間的溝通較為困難。所以如何提升服務質量早已迫在眉睫。我作為一名入行不久的新員工,對銀行的櫃面服務理解的還不是很深,只能淺談以下幾點看法。
一是改善服務態度。拋開所有的客觀因素不說,首先我們應該從自身起。櫃面服務有好壞,直接影響到我們營業網點和農商行的聲譽。臨櫃人員要有良好的工作作風和思想作風,要做到主動熱情,耐心周到,文明服務,不能面無表情,不理不睬。當顧客走到櫃台前時,營業人員應主動打招呼「你好、請問你辦理什麼業務,請慢走」等禮貌用語常掛嘴邊。因此,臨櫃人員要學習和掌握語言技術,出言吐語要句句講文明,字字講禮貌。工作中要恰到好處地運用禮貌語言與客戶交談,根據客戶外貌、衣著稱呼,通過我們的禮貌和文明的語言,來體現我們的熱情服務,進而給客戶建立起融洽的關系,促進農商行的發展。優質服務其實是心與心的交流,只要用心服務,從客戶的需求出發,才能真正抓住客戶。營業人員要根據不同客戶需求,主動熱情,耐心地介紹金融產品,講解時語氣要肯定、准確、突出業務的性質和特點,當顧客對金融業務不了解想請櫃面人員咨詢時,櫃面人員應本著「顧客永遠是對的,我們永遠是會的」思想,站在客戶的角度做好耐心細致的講解,讓客戶親切地感受到你就是他們的貼心人,農商行是可以信賴的金融機構。
二是加強大堂的服務質量。如果有客戶找到你把你當成救命稻草,來向你反映我們的工作人員存在什麼問題,不要急於去辯解什麼,無論誰對誰錯,這本身並不重要,因為這不是法庭,就算你駁倒了客戶也許帶來的是更糟的結果。首先要真誠的向客戶道歉,因為你代表的不是你自己,你首先要取得客戶對你的好感,這樣才可能很好的進行以下的溝通,其次,要弄清楚客戶他的需求是什麼,要盡快幫客戶解決他的問題,如果這個問題的確與制度沖突,要耐心的聆聽客戶為什麼如此的為難,要給他發泄的渠道,不要插嘴,因為有些客戶他可能並不是真的就要逆著我們的制度辦事,他需要的是一種宣洩,也可能他是在其他方面生氣來到你這發泄,而我們要想解決問題能做的就是一種理解,你可能覺得做到這一點太委屈也太難,的確,這就需要一個良好的心態。
三是要創造舒適的服務環境。優美的服務環境是基層網點搞好優質服務的重要組成部分。做好優質服務工作,要確保社容社貌好、服務設施好、文明用語好的「三好」標准,努力給顧客營造一種舒心的環境。對重要客戶實行差異化服務,盡快解決客戶存、取款排長隊的問題。為了使服務環境規范化,在營業室開門前,做好迎接客戶的准備工作,要把營業室的環境、用具搞得舒適、清潔、花草樹木擺放整齊,業務櫃台標志擺放明顯,放在客戶盡可能方便處所和時間,在親切、和諧的氣氛和舒適、愉快的環境中辦理業務。臨櫃人員上崗要以振作的精神,大方的神態,溫和的面容,和藹的態度接待每一位客戶,做到熱情主動,彬彬有禮。要做到衣著莊重大方、整潔合體,辦理業務時,站姿坐態要端莊文雅,精神要飽滿,思想要集中,做到忙而不亂,閑而不散,工號牌不得亂掛歪載,言行文明,做一個有素養、有禮貌、品德高尚的臨櫃人員,去迎接我們的每一位客戶。
四是加強電子銀行業務、其他新業務的培訓。通過組織對轄內員工多種形式的集中學習或培訓,使廣大員工全面了解和掌握新知識、新業務的基本特點和操作流程,提高臨櫃人員的業務操作技能和櫃面宣傳、營銷以及服務水平。促進員工櫃面服務意識和服務水平的提升。另外,加強電子銀行業務有助於我們能在櫃面壓力比較大的時候分擔掉一點人流。例如,在每月十號左右是發退休金的高峰時間段,也是一些企業忙於發工資的時候。這時,我們如果能對企業的會計進行指導,讓一些員工比較少企業自行在企業網銀上操作,這樣的話會大大減少我們櫃面的壓力,也會讓企業覺得網銀代發工資其實是件雙贏的事。
應該說,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金融機構之間的競爭環境是平等的,我們比的是服務、是質量、是效率、是安全。櫃面服務人員更是要做到准確把握客戶意圖,以主人翁的姿態服務每一名客戶,努力規范操作程序,盡量減少中間環節,在保證不出差錯的前提下,快速、准確的辦理每筆業務,主動服務客戶、方便客戶,使櫃面服務真正成為能夠提升農村信用社社會影響力的有力手段,成為提高農村信用社經營效益的有效途徑。

Ⅶ 學術論文劉光溪《優化金融資源配置 完善地方金融管理》 —加快推進金融縱向改革的步伐

優化金融資源配置 完善地方金融管理
—加快推進金融縱向改革的步伐
雲南省金融辦黨組書記 主任 劉光溪

我國金融業深受大一統管理體制的影響,這一體製造成高度的金融壟斷、高度的金融壓抑、高度的金融監管,嚴重製約了地方金融機構特別是中小微金融機構的發展,導致地方金融監管與調控的缺失,國家高度壟斷了金融資源。隨著我國市場經濟體制改革不斷深入,各種專業性、管理性金融機構先後從人民銀行和財政部門分離出來,並普遍採用分支式的組織形式。分業經營、分業監管成為我國改革開放以來金融業的主要特點,從而奠定了近30年來我國金融制度演進的內在基礎。
中國入世後,金融業逐步對外開放承諾形成剛性的制度約束,我國金融業掀起新一輪橫斷層面的改革與對外開放。由於改革主線是在分業監管體制和金融機構公司治理結構上做文章,沒有在縱向層面進行放權讓利,打破金融壟斷,而是中央金融部門進一步集中了各方面的金融資源,成為金融資源主要供給者和金融資源壟斷者;地方作為資金支撐項目的落腳點,中小微企業、三農經濟、縣域經濟等實體經濟成為金融服務的薄弱領域,地方金融資源稀缺進一步加劇,存在嚴重的金融壓抑。近幾年來,為了推動地方經濟社會的發展,地方政府大力發展地方金融,充分發揮金融對資源的配置作用,為實體經濟提供金融服務。各種新興金融機構、小微金融機構提升了地方金融的服務能力,拓展了地方金融市場的廣度和深度,成為我國地方金融業重要的補充。在我國地方金融機構中,各種游離於體制之外的民間金融長期以來是中小微企業重要的資金供給者,民間金融活躍但缺少約束的現實狀況,無疑加大了民間金融的脆弱性。
金融資源供給與需求不一致,中央金融部門與地方政府存在重重的博弈,導致金融運行成本增加。深化金融體制改革,優化金融資源配置成為當前社會各階層和民間大眾普遍關注的一個熱點和焦點,建立國家與地方分層有序的金融監管體系成為必要。國家「十二五」規劃第一次提出「強化地方政府對地方中小金融機構風險處置的責任」,明確指出地方金融發展和管理體系建設的問題,十分符合我國經濟金融在縱向結構及橫向結構均存在巨大差異的現狀。2012年1月6日,全國第四次金融工作會議指出,強化地方政府金融監管意識和責任,有利於堅持發揮中央監管部門指導、協調和監督作用,維護金融業改革發展戰略、金融宏觀政策、監管規則與標準的一致性和權威性,又能引導和調動地方政府的積極性,大力改善金融環境,促進經濟和金融健康發展。2013年7月1日,《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金融支持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的指導意見》支持地方人民政府加強對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性擔保公司的監管,對非融資性擔保公司進行清理規范。2013年8月8日《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金融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的實施意見》進一步強調地方人民政府要在健全法治、改善公共服務、預警提示風險、完善抵質押登記、宣傳普及金融知識等方面,抓緊研究制定支持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的政策措施;切實落實融資性擔保公司、小額貸款公司、典當行、投資(咨詢)公司、股權投資企業等機構的監管和風險處置責任,加大對非法集資等非法金融活動的打擊懲處力度;化解金融風險,切實維護地方金融市場秩序。
中央金融業的高度集中壟斷、地方正規金融的高度壓抑以及民間金融的高度脆弱交疊存在,是近30年來我國金融業發展的現實狀況。本文擬從我國金融管理體制存在10個方面的不匹配問題,探討如何構建和完善分層有序的金融管理體系,強化地方政府金融監管,推動金融業市場化改革與發展,進一步優化金融資源配置,為地方經濟金融持續穩定健康發展提供金融支撐和保障。
一、我國金融管理體制存在的不匹配問題
(一)我國金融體制縱向層面的不匹配問題
1.國家金融政策統一制定與地方金融政策制定權和經濟差異化發展需求不匹配。金融政策是國家金融管理部門在法律法規賦予的許可權范圍內,在金融市場上通過各種金融工具或者金融手段,調節政府與非政府之間、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之間、國內與國外之間金融資產的流量與存量的各種行政性行為。金融政策主要通過利率、匯率等價格機制以及存款准備金、公開市場業務等數量供求機制,調節微觀經濟主體行為,實現市場供求平衡,提高資源的配置效率。此外,通過行政管理手段對金融法規進行完善和補充,實現一定政策傾斜突破和差異化管理手段是金融政策的重要補充職能。金融政策一般根據經濟目標需要做出相應的調整,要具有可控性、可測性、靈活性和可變性,才能適應市場調節需求和經濟形勢的變化,充分發揮配置資源的作用。
國家各金融部門高度集中了金融政策的制定權與操作權,有利於確保國家金融政策的權威性與統一性,然而卻忽視了金融政策靈活性、可變性的本質特徵。實際上,我國幅員遼闊,各個省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居民消費習慣、教育水平、文化傳統、信用狀況、民族特性等方面存在巨大差異。這種地域的差異性、經濟發展不平衡對高度集中高度統一的金融政策形成制約,間接抵消了金融政策特別是緊縮性金融政策的操作效應。在我國金融政策操作實踐中,擴張性和緊縮性金融政策呈現出嚴重的不對稱效應。近10年來,我國緊縮性金融調控政策很難發揮市場調節的作用。
顯然,國家相關部門統一制定的金融政策不可能充分考慮各個地方對金融政策差異化的需求,比較難適應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從而導致國家金融政策的有限性與不對稱性。地方經濟作為金融資源供給主要落實地和金融政策主要調控對象,它的發展需要賦予地方政府一定的金融政策制定權與調控權,形成國家金融政策為主導,地方差異化金融政策為補充的金融政策體系,才能符合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不平衡的現實狀況,滿足地方經濟差異化、多元化發展的金融服務需求。
2.國家金融法律法規統一制定與地方金融立法缺失不匹配。法律法規是金融發展的制度基礎,主要規范規定各種金融市場活動主體具有長效性行為以及相關經營交易活動。不同的法律法規體系決定了金融業發展的不同路徑。作為單一制國家,我國金融領域的立法權主要集中在全國人大。國務院辦公廳、一行三會、外管局、財政部以及發改委等部委分別從各自監管的角度,制定了一系列行政法規以及部門規章。上述的法律法規基本上涵蓋了我國金融業發展的方方面面,並詳細規定了各行業在市場准入、持續監管、自律管理等方面的市場行為,成為金融改革、金融發展的制度基礎。金融法律法規與金融政策相比較,在較長時期內具有相對穩定是其主要特點。
然而,高度集中統一的金融法律法規保證中央立法權的權威性,卻對金融業發展形成種種制度性約束:一是全國高度集中統一的金融法律法規必然造成金融資源的高度壟斷集中,形成金融機構大而不倒的局面,不利金融風險的防範與金融市場化改革發展,其結果必然是銀行捆綁財政,中央財政部門成為金融風險最後承擔者;二是形成金融資源配置馬太效應,加劇了東部、中部、西部之間、城市與農村之間經濟發展的不平衡,落後地區、農村地區很難獲得金融資源的支持;三是間接影響到金融機構經營機制,各大金融機構很難對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提供特色化、差異化的金融服務,造成所謂地方正規金融高度壓抑,發展嚴重滯後;四是地方民間金融作為地方經濟差異化發展主要資金供給者,只能向地下化、灰色化發展,進一步加劇了民間金融發展的不規范和脆弱性。
我國現行集中統一的金融法律法規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省級人大的金融立法權和地方政府的金融監管權,這就造成了地方金融監管空白、缺失與薄弱,在很大程度上制約了金融服務縣域經濟、「三農」經濟、小微企業、民生經濟等實體經濟質量的提升。結果,發展地方特色金融,成為地方政府被動被逼被迫的選擇。地方政府發布各種指導性文件支持地方金融發展,這從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國家金融法律法規貫徹落實的難度,還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地方金融管理混亂。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逐步確立和地方金融機構培育和發展,國家應賦予地方省人大一定的金融立法權和地方政府金融調控權和監管權,以此推動地方金融監管體制建立與完善,加快市場化改革發展。
3.國家金融業垂直監管與地方金融監管權缺失的不匹配。金融法律法規決定了金融業監管模式與金融機構組織結構。我國金融機構普遍採用分支式的組織形式,分業經營、分業監管是我國金融業主要特點。國家相關部門集中了我國金融業主要監管權,一行三會一局、財政部金融司、發改委財金司是我國金融業的主要監管者。
由於金融市場信息不對稱,分業垂直、高度集中的金融監管體系導致監管條條分割,監管鏈過長,不能及時反映地方金融信息,導致監管成本增加,經營風險、道德風險的出現不可避免。以國有銀行改革為例,金融資源供需失衡導致巨額的三角債與銀行不良資產的出現,特別是四大國有銀行在股份制改造過程中第二次剝離不良資產,其規模遠遠超過了第一次剝離水平。同時,由於受到金融監管成本與監管效率的制約,外匯管理局、證監會、保監會大多在州(市)一級設立監管機構;銀監會只在經濟發達縣級設立分支機構或者辦事處;人民銀行作為縣級唯一健全金融監管機構,由於部門職能限制,很難發揮扶持地方金融發展的作用。顯然,高度集中、分業垂直金融監管體系很難真正實現有效監管,還造成了地方金融監管真空、監管弱化、監管滯後的出現。
近年來,隨著地方新興金融機構特別是貼近基層、貼近社區、貼近民生等小型微型金融機構的培育和發展,國家相關監管部門已無力激發地方各類金融市場主體的活力,難以完善對地方新興金融機構的管理。各種游離於正規金融之外的民間金融活躍但缺少約束,在存貸利差過高情況下,加重了民間金融經營的投機性與風險性,違約破產所產生的社會成本加大,容易引發社會動盪。因此,參照我國分稅制放權讓利的改革措施,實施下行、下沉、下放、下移、下調的金融改革,讓渡部分金融管理權給地方政府部門,增加地方政府金融管理的話語權,是健全地方各項金融監管制度,強化地方政府金融監管責任,優化金融監管資源配置,維護地方金融穩定的有效途徑。
4.國家金融資源統一供給與地方金融資源缺失和差異化需求不匹配。金融資源只有發揮市場基礎性配置功能,為實體經濟提供服務,才能實現金融資源價值最大化。國家金融監管部門和國有大型金融機構是金融資源主要供給者和實際控制者,然而與消費、投資、出口以及政府公共支出相聯系的金融資源需求主要來自地方項目單位,這就造成金融資源供給與需求的不一致。在過去30年金融制度變遷過程中,中央金融資源供給導向和地方金融資源需求導向雖然交替存在,但從總體上看,金融資源需求導向占據了主導地位。事實上,國家金融部門並沒有真正掌握金融資源配置的主導權,而是受到地方政府投資主導型經濟增長方式的巨大壓力所趨使。
金融資源供給與需求普遍存在非均衡性現象,導致國家與地方之間、各金融機構總行與分行之間存在層層委託代理關系,導致金融資源配置的社會成本增加,不利於我國經濟金融市場化改革的深入推廣。金融資源的過渡集中,國家以權力配置金融資源成為必然,各個地方政府只有通過跑(步)部進京,尋求金融資源分配的政策傾斜。結果,權力干預有形之手代替市場無形之手配置金融資源,造成資源浪費和效率低下,同時,進一步推動地方政府加強對地方金融資源的調控配置,以滿足貼近市場、貼近基層的金融資源差異化需求。
5.國家信用資金指導性配額與地方項目市場化資金需求的不匹配。1998年,我國取消了信貸計劃指標,對銀行機構信貸規模採取存貸比例控制,但事實上還存在變相的信用資金計劃分配問題。在過去10多年信用資金指導性分配過程中,人民銀行主要通過直接信用控制如信用配額、存貸比控制以及選擇性貨幣政策如消費者信用控制、證券市場信用控制等手段控制社會信用總規模。以信貸資金分配為例,中國人民銀行通過信貸額度發放指導性計劃對各大商業銀行進行調節;各大商業銀行在人民銀行規定計劃限額范圍內在內部層層分解,下達各級分行年度信用資金分配計劃,實現了通過信貸分配計劃對各省級分行進行二次控制。同時,人民銀行各省級分行還監控轄區內信貸資金分配計劃,加強對地方金融控制。
信用資金計劃分配的制度安排造成落後地區信用資金流出不可避免,而金融機構分支式的組織結構則為信用資金流出提供了便利。由於地方實體經濟的各種落地項目是按照風險收益的市場化原則進行經營,在利率管制、匯率管制的情況下,金融市場上的價格機制還不能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調節作用,這就促使各金融機構總部通過信用資金跨省市調動,主動追求短期利益最大化,結果導致地方金融發展的長期非理性,金融資源從中西部地區向東部地區流動,從縣、州(市)兩級向中心城市集中。全國各地金融資源分配不均的情況更加突出,使得貼近基層、貼近市場以及經濟落後地區的金融資源更加稀缺。顯然,作為金融制度核心要素的金融交易關系依然是一種以政府為主體的配額交易關系,使得落後地區風險較大或者收益較低的項目很難獲得正規金融支持。
(二)我國金融體制橫斷層面的不匹配問題
1.金融分業垂直監管與金融資源橫向共享不匹配。在我國金融監管制度演進路徑中,金融業基本上形成了分業監管模式。由於受到傳統計劃經濟體制的影響,我國金融監管不僅形成條條分割式的監管體系,還存在「九龍治幣」的問題,造成金融監管部門之間相互推諉,監管效率低下,金融監管弱化、金融監管真空、金融監管滯後成為不可避免現象,這不利於金融風險及時防範與化解,同時還留下了大量金融政策、金融法制的空白。各個監管部門之間難以實現金融信息共享,這不利於金融市場基礎制度建設,充分發揮市場配置金融資源的作用。以債券發行監管為例,發改委、證監會、人民銀行分別負責非上市公司債券、上市公司債券以及中期商業票據發行的監管權,財政部則代理地方政府債券發行。為此,溫家寶在全國第四次金融工作會議上明確指出,我國債券市場管理不統一,市場互聯互通不順暢,不利於完善債券市場管
理體制,建立統一準入制度和監管標准,落實監管責任,擴大債券市場規模,營造良好的市場制度環境。
分業垂直金融監管體制與「九龍治幣」金融監管模式容易形成監管真空,存在監管套利,導致監管成本過大,監管缺乏效率。在全球金融業普遍實行混業經營的大背景下,金融監管邊界越來越模糊,這從一定程度上需要加強金融監管部門之間的橫向聯系。近幾年來,隨著我國金融機構逐步實現綜合經營,地方作為資金支撐項目的落腳點和金融資源主要需求者,更需要充分發揮地方政府信息資源的優勢,主動優化配置金融監管資源,為金融業發展提供良好制度環境。
2.我國金融高貨幣化與金融發展低效率不匹配。經濟落後國家和地區,其經濟增長需要積累一定貨幣資金。貨幣資金積累越多,計劃投資的規模就越大,經濟增長也就越快。M2是用來度量貨幣資金供應重要指標,它與名義GDP比值(貨幣化指數)反映了一個國家金融發展程度。西方發達國家貨幣化指數接近1左右時,普遍存在一個倒U的拐點,此時,一個國家金融發展建立了相對成熟、完善的金融服務體系。上世紀90年代中期,我國貨幣化指數全面超過歐美發達國家水平,接近日本水平,貨幣化指數並沒出現歷史性拐點,而是繼續保持上升趨勢。2005年,我國貨幣化指數創下歷史新高,攀升到1.8左右,此後一直保持相對較高水平,並沒出現所謂的貨幣化拐點。
高貨幣化是我國改革開放30多年來金融高度集中壟斷的結果,這也是我國經濟增長奇跡的一個重要因素。我國高貨幣化是國家通過對貨幣供應量控制滿足消費、投資、出口等方面貨幣資金需求,獲得了巨額的貨幣紅利,促進了經濟增長。然而,高貨幣化沒有真正反映我國金融發展的實際狀況,還從一定程度上表明我國金融業運行效率十分低下,計劃的貨幣資金與信貸資金供給仍然是我國信用資金主要供給手段。中央金融存在高度壟斷、地方正規金融存在高度壓抑以及民間金融存在高度脆弱相互交疊,造就了我國金融的高貨幣化現象。結果,我國貨幣政策不對稱效應出現了,地方各種游離於體制之外的民間金融作為縣域金融的重要補充,間接地抵消了縮緊性貨幣政策的效應,緊縮性貨幣政策在我國是低效甚至是無效的,中央對經濟的宏觀調控能力有限。
探索建立統一規范的國家金融監管部門,可以代替目前金融監管機構之間的部門聯系會議,形成穩定固定的監管機制,實現金融監管信息共享,推動我國金融市場化改革。結合我國國有金融機構的現實狀況,組建金融國資委是實現超級監管的有效途徑。金融國資委不僅將管理財政部、匯金所持中央級國有金融資產,還將使中國人民銀行逐步從管理出資人職責及部分金融監管職責中退出,銀監會、保監會及證監會三家監管機構將從出資人角色中逐步退出,集中行使金融監管職能。
在探索地方金融管理體系建設過程中,各省市可以借鑒中央金融國資委以及上海市、成都市等地方成立金融國資委的管理經驗,組建地方金融國資委,改變地方金融機構由國資委、金融辦等部門多頭管理而不統一的現狀。成立地方金融國資委有利於理順地方金融機構出資人管理職能,實現地方金融機構之間管理信息的橫向共享,促進金融資產保值與增值,完善地方金融管理,推動地方金融發展。

Ⅷ 金融機構如何助推小微企業發展

金融機構要助推小微企業發展,主要應該在為小微企業解決融資難問題上著手回。小微企業答發展的一大障礙就是資金短缺,而向銀行貸款時常面臨著復雜的手續和繁瑣的流程,不僅牽扯精力,還有可能耽誤發展時機。所以金融機構應該在保障資金安全的情況下,盡量簡化貸款流程,並提供優質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務,為小微企業發展提供強大的經濟支撐。

Ⅸ 國企改革過程中如何做強做優做大國有資本和國有企業

其一,要花大力氣提高創新能力。企業創新模式很多,要把科技創新真正放在第一位。今年政府工作報告把製造業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從75%提高到100%。企業研發投入可以兩倍計入成本,在企業所得稅方面得到更大優惠。國企要用好用足這一政策,把錢花在科技創新上。
其二,重視產品質量的同時要擦亮品牌。目前,國企在高鐵、核電、電力設備、土木工程建設等領域不僅技術領先,而且施工質量好效率高。但是中大咨詢認為,不少國企技術和質量上的領先優勢目前還沒有轉化為品牌溢價,即使有好技術好產品也難賣出好價格。這需要國企在國際市場上持續講好中國品牌故事,擴大中國品牌影響,提升品牌溢價。
其三,進一步對標世界先進製造業企業,提升管理水平。裝備製造企業應加大智能化改造,同時推動產品智能化,形成高水平高端裝備智能製造生態體系,打通各系統數據互聯互通,全面提高企業決策、研發、生產、管理和服務的智能化水平。

Ⅹ 地方政府如何發揮金融管理的正能量

加強「地方政府金融管理」,實際意義體現在對金融機構的監管上,對此,地方政府理應被賦予一定的管理權力,明確其在「風險處置」上的職能。地方政府在金融機構的經營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但職能分散、職責定位寬泛而矛盾、風險監控不力、管理「扯皮」等問題也越來越突出。而隨著地方中小金融機構和准金融機構快速發展,各地政府近年來越來越認識到發展金融業對於促進本地經濟發展的重要性,地方金融管理職能逐漸增強,也更加重視金融管理。在「一行三會」和全國性金融機構均已實現垂直管理的格局下,地方政府在金融機構的經營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與此同時,地方金融管理體制存在的職能分散、職責定位寬泛而矛盾、風險監控不力、管理「扯皮」、人才嚴重缺乏等問題也越來越突出。那麼,地方政府究竟在金融監管中應發揮什麼作用?城市、農村商業銀行及地方准金融機構究竟該如何監管?是否應採取多極監管形式?筆者認為,加強「地方政府金融管理」,實際意義應體現在對金融機構的監管上,對此,應賦予地方政府一定的管理權力,明確其在「風險處置」和「區域性金融穩定」方面的職能。事實上,有效履行地方金融管理職責,是防範區域性金融風險的重要保障。「十二五規劃」明確提出要「強化地方政府對地方中小金融機構風險處置責任」。在剛剛結束的今年「兩會」上,政府工作報告中鮮明地指出:「守住不發生系統性和區域性金融風險底線,加強對局部和區域性風險的監管。」首都經濟貿易大學金融學院專家談到,完善地方金融管理體制,可從如下幾點入手:首先,建立健全的地方金融管理制度。中央政府應出台地方金融管理的指導性意見,明確各地或各區域發展重點,加強對地方金融發展的引導,真正處理好金融領域的中央與地方關系,進一步明確和規范各地方金融管理部門的職能、許可權和責任,規范地方金融機構的進入和退出機制。提高對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和典當行等准金融機構監管的立法層級,在國家層面對准金融機構監管制定立法或制定行政法規。其次,整合強化地方政府的金融管理職能。地方政府應打破部門壁壘,將分散於各部門的金融職能整體集中至金融辦,便於金融辦統籌對地方金融進行更有效、更專業化的管理和服務,同時加速提升金融管理和金融風險防範能力。理順地方准金融機構的監管體制,對業務內容相同或相近的金融機構實行統一的監管標准和監管要求。第三,明確界定央行、各金融管理部門與地方政府金融管理許可權。堅持以「一行三會」的專業金融管理為主,同時賦予地方政府協調相關管理的職能,構建條塊結合的管理協調機制。既要保證全國金融市場的統一和開放,又要兼顧地方的特殊性,引導和調動地方發展金融事業的積極性。堅持金融發展與金融風險防範責任相統一的原則。在維護金融穩定的前提下加快地方金融業的發展。第四,釐清地方政府金融管理的職責邊界。將地方金融管理重點從爭取資金投入轉為協調和服務,以市場化的金融資源配置為主導,不幹預金融機構的具體業務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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