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新會計准則對金融企業的影響
一、新會計准則中與金融企業相關的重要變化
新會計准則對衍生金融工具、套期保值和金融資產轉移等業務的會計核算和信息披露進行了全面梳理,填補了我國會計標准在這些業務領域的空白。
(一)金融資產與負債的變化
1、金融資產與負債分類的變化:從流動性到風險性。在現行《金融企業會計制度》中,資產和負債是根據流動性來劃分的。但隨著金融創新程度 的加快和衍生工具的發展,金融工具長短期的界限變得模糊,所以從流動性方面劃分,無法真正反映出資產和負債的本質屬性。新會計准則主要強調了資產和負債的持有目的和功能性,其劃分標准則更強調其風險性;
2、金融資產與負債計量的變化:從歷史成本到公允價值。現行會計制度規定銀行的各項財產在取得時應當按照實際成本計量。新會計准則規定銀行初始確認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應當按其公允價值計量,並且對於不同類型的資產與負債,在後續計量中採取不同的計量方式。交易性資產與負債、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後續計量採用公允價值。持有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以及其他負債,按實際利率法,以攤余成本計量。
(二)金融資產的減值從預期計提到客觀發生計提
新會計准則對金融資產減值的規定作了較大的調整,主要表現在如下方面:1、計提依據的變化。以貸款損失為例,現行會計制度規定,銀行應對預計可能發生的損失,計提貸款損失准備。而新會計准則規定,銀行有客觀證據表明該貸款發生損失的,才應當計提貸款減值准備;2、損失准備轉回的變化。按照現行金融企業會計制度,已沖銷的貸款損失,以後又收回的,其核銷的貸款損失准備予以轉回。而新會計准則對計提損失准備的轉回區別對待:對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的債務工具確認減值損失後,如有客觀證據表明該減值已恢復,且客觀上與確認該項損失後發生的事項有關,原確認的損失應當予以轉回,計入當期損益;可供出售權益工具投資的減值損失,在活躍市場沒有報價且其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權益工具投資發生的減值損失,不得轉回。
(三)金融資產轉移的變化
金融資產的轉移一直是會計實務中的一個難點,為此,新會計准則單獨規定了一項《金融資產轉移》。新准則規定,金融資產轉移分為整體轉移和部分轉移兩大類。銀行已將金融資產所有權上幾乎所有的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轉入方的,應當終止確認該金融資產。
(四)套期會計處理的變化
《企業會計准則第24號——套期保值》對套期會計作了明確的規定。套期會計方法是指在相同會計期間將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項目公允價值變動的抵銷結果計入當期損益的方法。套期分為公允價值套期、現金流量套期和境外經營凈投資套期三種,對於不同的套期形式則採用不同的確認和計量方法。
二、新會計准則的變化對金融企業的影響
金融企業具有高負債性高風險的特點,不僅注重盈利性、安全性和流動性,而且關注資本的充足水平和存在的各類風險。按照傳統的會計處理辦法,由於衍生金融工具具有不確定性,難以將其確認為資產或負債,僅作為表外項目在報表注釋中加以披露。但是,衍生金融工具表外處理不能全面准確地反映商業銀行的風險信息。由於目前國內金融企業衍生金融工具的交易量很小,對資產負債的總量影響也很小,但隨著我國商業銀行衍生金融工具交易量的增加,衍生金融工具對財務報表的影響將不容忽視。由於新的會計准則主要是原則導向,而公允價值計量、套期會計等非常復雜 ,它將對金融企業的財務會計及金融企業的經營管理帶來很大的影響。
1、公允價值的影響。本次會計准則修訂的重要變化是公允價值得到廣泛
運用,對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和債務重組恢復採用公允價值作為基本的計價原則,將原來為了抑制上市公司虛構利潤而計入資本公積的項目允許計入當期損益,與國際會計准則的處理原則一致。公允價值是新會計准則最大的亮點,新會計准則在金融工具核算、投資性房地產計量等方面採用公允價值,這樣做的好處是可以更好地反映市場價值變化對商業銀行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影響,使利益相關者更准確地判斷商業銀行面臨的風險。同時,公允價值也是最大的難點,在實施中將存在一些問題:一是由於公允價值在大多數情況下不能直接取得,需要估算和驗證,因此採用公允價值計量將會增加銀行成本,存在跨行一致性問題;二是公允價值很容易受市場變化的影響,而我國市場分割現象非常嚴重,由此可能會導致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計量;三是對非市場化金融工具,採用估價技術確定其公允價值不得不嚴重依賴銀行的內部模型,可能會在一定程度 上導致人為操縱計量結果的行為。公允價值的運用削弱了會計信息的可靠性,因為公允價值不以交易為基礎。同時,由於新會計准則中資產負債表的資產能夠以公允價值或者攤余成本核算,而負債基本上是以成本核算,這對商業銀行的資產負債比例管理提出了挑戰。
2、雙重計量模式可能降低會計信息的一致性,並增加對會計信息的理解難度。按照新會計准則的有關規定,金融企業可以使用歷史成本和公允價值兩種方法來計量不同類別的資產和負債,從而使金融會計信息建立在兩種計量基礎上,降低了會計信息的一致性,也增加了對會計信息的理解難度。金融企業與新會計准則|有關金融研究的論文資料
3、可能出現利潤操縱現象。新准則的實施,在與國際接軌、鼓勵企業發展的同時,也帶來很多負面效應。首先,新准則實施短期會造成金融企業利潤波動,尤其是境外業務及衍生金融產品業務較多的金融企業,如中國銀行。另外,由於新准則在確認、計量、披露方面主觀性增加,會計信息由謹慎向中性過渡,濫用會計准則現象。
4、信息披露的要求更加嚴格。新會計准則主要從信息質量和信息內容兩方面規范銀行業會計信息披露行為。信息質量的標准和信息內容的標准將對現行會計信息披露的真實性和透明度產生深遠影響。
5、職業判斷和操作難度加大,需要更多的會計人員參與到金融企業中。職業判斷新會計准則基本是原則導向的,而且很多規定非常復雜 ,大量業務需要會計人員進行專業判斷,這直接增加了金融企業准確、一致地進行業務核算的難度,甚至會出現業務相同而會計處理完全相反的極端情形。
6、對金融企業風險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 。新會計准則對衍生金融工具進行表內確認和計量,而這種確認和計量要有完善的風險管理政策、金融工具估值技術、有效的內部控制制度等,否則無法達到表內確認和計量的要求 。同時,套期會計要求對套期行為的有效性進行持續評價、要求提供每筆套期業務的風險管理書面文件等。所有這些都對金融企業風險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
三、金融企業對新會計准則影響的對策
目前我國只在上市和擬上市的金融企業實施新會計准則,但隨著我國銀行業經營水平的提高,將來有可能在全行業范圍實施新會計准則。因此,各金融企業都應對實施新會計准則的影響有正確認識,採取相應措施以適應新准則的要求
。
1、組織全方位、各層次的培訓工作,深入學習新金融會計准則及相關國際准則。由於新准則的實施會對風險管理、信息系統、乃至整個經營管理體系帶來較大的影響,因此,對新准則的培訓,不能僅僅局限於財會專業方面,而要開展全方位、多層次的培訓,尤其是對風險管理部門的培訓。
2、改進現有會計核算體系的相應內容,建立完善的風險管理政策、金融工具估值技術和有效的內部控制制度,考慮系統的解決方案。新准則要求 的諸多事項,如金融衍生工具的風險控制問題、公允價值的取得及計量問題、用未來現金流折現計算資產減值等等,都需要系統解決方案。根據《金融時報》2005年10月19日《銀行如何滿足國際會計准則的核算要求 》一文介紹,通過與國際領先銀行的緊密合作,SAP公司已成功開發了「金融工具會計系統」,以滿足銀行執行國際會計准則的需要。目前國內有很多銀行已經在使用公司的系統,可以考慮借鑒國外的先進作法,為設計適合我國金融企業的系統打基礎。
3、積極開展同業交流。目前,國內金融企業已有全面實施國際會計准則的先例,交通銀行、建設銀行、中國銀行已在香港上市。對於其他金融企業來說,應該積極開展同業交流,了解同業先行者全面實施國際會計准則方面的安排和步驟,以及在執行金融工具會計准則方面的經驗和做法,從而提高整個業界對於新准則的理解與執行能力。
4、改善組織結構,招聘高層次的專業人才。目前許多金融企業的組織結構都走向扁平化,應根據衍生金融工具的發展規模,適時成立相應的內設部門,並配備專門人員管理金融工具尤其是衍生金融工具;同時加強內控制度建設,避免單人操盤,防止決策失誤,實現風險資產管理專門化。金融企業應招聘一些能夠准確把握市場行情、具有敏銳風險意識、對於確定公允價值的認定標准和計提金融資產減值准備等方面有著較深刻認識的金融人才。另外,應該加強與監管部門、財政部門和稅務部門的溝通與協調,為金融企業審慎經營創造良好的外部條件。
金融行業會計標准與國際慣例趨同是不可逆轉的趨勢。這次我國新會計准則體系的構建在會計標准國際化方面邁出了關鍵一步,為我國金融業整體實現向國際會計慣例的趨同提供了千載難逢的良機。金融企業應高度重視新會計准則實施可能帶來的機遇和挑戰,周密考慮、充分准備、順利平穩完成向新會計准則的過渡,努力將新會計准則的精髓運用到本單位的會計實踐中,充分發揮它們對本單位完善公司治理,實現質量、效益、規模協調發展的推動作用。
㈡ 金融工具准則對保險公司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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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本章考題中涉及的部分綜合題在財務報告章節予以統計。
知識點:長期股權投資的范圍
(一)投資方能夠對被投資單位實施控制的權益性投資,即對子公司投資
控制,是指投資方擁有對被投資方的權力,通過參與被投資方的相關活動而享有可變回報,並且有能力運用對被投資方的權力影響其回報金額。
(二)投資方與其他合營方一同對被投資單位實施共同控制且對被投資單位凈資產享有權利的權益性投資,即對合營企業的投資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關約定對某項安排所共有的控制,並且該安排的相關活動必須經過分享控制權的參與方一致同意後才能決策。合營企業是共同控制一項安排的參與方僅對該安排的凈資產享有權利的合營安排。
相關活動是指對被投資方的回報產生重大影響的活動。包括但不限於:商品或勞務的銷售和購買;金融資產的管理;資產的購買和處置;研究與開發活動;確定資本結構和獲取融資。
在判斷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時,應當首先判斷所有參與方或參與方組合是否集體控制該安排,其次再判斷該安排相關活動的決策是否必須經過這些集體控制該安排的參與方一致同意。如果存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參與方組合能夠集體控制某項安排的,不構成共同控制。僅享有保護性權利的參與方不享有共同控制。
(三)投資方對被投資單位具有重大影響的權益性投資,即對聯營企業的投資
重大影響,是指投資方對被投資單位的財務和經營政策有參與決策的權力,但並不能夠控制或者與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這些政策的制定。投資方能夠對被投資單位施加重大影響的,被投資單位為其聯營企業。實務中,較為常見的重大影響體現為在被投資單位的董事會或類似權力機構中派有代表,通過在被投資單位財務和經營決策制定過程中的發言權實施重大影響。
投資方直接或通過子公司間接持有被投資單位20%以上但低於50%的表決權時,一般認為對被投資單位具有重大影響,除非有明確的證據表明該種情況下不能參與被投資單位的生產經營決策,不形成重大影響。
在確定能否對被投資單位施加重大影響時,一方面應考慮投資方直接或間接持有被投資單位的表決權股份,同時要考慮投資方及其他方持有的當期可執行潛在表決權在假定轉換為對被投資單位的股權後產生的影響,如被投資單位發行的當期可轉換的認股權證、股份期權及可轉換公司債券等的影響。
長期股權投資准則規范的權益性投資不包括風險投資機構、共同基金以及類似主體(如投資連結保險產品)持有的、在初始確認時按照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准則的規定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這類金融資產即使符合持有待售條件也應繼續按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准則進行會計處理。投資性主體對不納入合並財務報表的子公司的權益性投資,應按照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
知識點: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計量
(一)企業合並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
1.同一控制下形成控股合並的長期股權投資會計處理
(1)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的確定
合並方以支付現金、轉讓非現金資產或承擔債務方式作為合並對價的,應當在合並日按照所取得的被合並方在最終控制方合並財務報表中的凈資產的賬面價值的份額作為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
【提示1】被合並方在合並日的凈資產賬面價值為負數的,長期股權投資成本按零確定,同時在備查簿中予以登記。
【提示2】如果被合並方在被合並以前,是最終控制方通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並所控制的,則合並方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還應包含相關的商譽金額。
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與支付的現金、轉讓的非現金資產及所承擔債務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應當調整資本公積(資本溢價或股本溢價);資本公積(資本溢價或股本溢價)的余額不足沖減的,依次沖減盈餘公積和未分配利潤。
合並方以發行權益性工具作為合並對價的,應按發行股份的面值總額作為股本,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與所發行股份面值總額之間的差額,應當調整資本公積(資本溢價或股本溢價);資本公積(資本溢價或股本溢價)不足沖減的,依次沖減盈餘公積和未分配利潤。
(2)合並方發生的中介費用、交易費用的處理
合並方發生的審計、法律服務、評估咨詢等中介費用以及其他相關管理費用,於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與發行權益性工具作為合並對價直接相關的交易費用,應當沖減資本公積(資本溢價或股本溢價),資本公積(資本溢價或股本溢價)不足沖減的,依次沖減盈餘公積和未分配利潤。與發行債務性工具作為合並對價直接相關的交易費用,應當計入債務性工具的初始確認金額。
【注意問題】在按照合並日應享有被合並方凈資產的賬面價值的份額確定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時,前提是合並前合並方與被合並方採用的會計政策應當一致。企業合並前合並方與被合並方採用的會計政策不同的,應基於重要性原則,統一合並方與被合並方的會計政策。在按照合並方的會計政策對被合並方凈資產的賬面價值進行調整的基礎上,計算確定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如果被合並方編制合並財務報表則應當以合並日被合並方的合並財務報表為基礎確認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
【例題·計算分析題】甲公司和乙公司同為A公司的子公司,且為A公司直接投資形成的子公司。2014年3月6日甲公司與A公司簽訂合同,甲公司以銀行存款2000萬元和一宗土地使用權作為對價購買A公司持有乙公司80%的表決權資本。2014年4月6日甲公司與A公司股東大會批准該協議。2014年6月30日,甲公司以銀行存款2000萬元支付給A公司,當日無形資產的賬面價值為5000萬元(成本為6000萬元,累計攤銷額1000萬元),公允價值為9000萬元;
同日辦理了必要的財產權交接手續並取得控制權。當日乙公司所有者權益的賬面價值為10000萬元,乙公司所有者權益的公允價值為15000萬元;A公司合並財務報表中的乙公司凈資產賬面價值為10000萬元。甲公司另發生審計、法律服務、評估咨詢等中介費用160萬元。會計處理如下:
①該交易為同一控制下企業合並。理由:甲、乙公司在合並前後均受A公司最終控制。
②合並方為甲公司,合並日為2014年6月30日。
③同一控制下企業合並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應在合並日按取得被合並方在最終控制方合並財務報表中的所有者權益賬面價值的份額,作為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成本8000(10000×80%)萬元。
借:長期股權投資8000
累計攤銷1000
管理費用160
貸:銀行存款2160
無形資產6000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1000
【特別提示】以非現金資產作為對價,不確認資產的處置損益。
【例題·綜合題】A公司為母公司,子公司包括有甲公司、乙公司,即甲公司和乙公司均受A公司同一控制。2014年6月30日,甲公司向同一集團內乙公司的原股東A公司定向增發1000萬股普通股(每股面值為1元,市價為8.68元),取得乙公司80%的股權,相關手續於當日完成,並能夠對乙公司實施控制。合並後乙公司仍維持其獨立法人資格繼續經營。乙公司之前為A公司於2013年以非同一控制下企業合並的方式收購的子公司。
合並日,乙公司財務報表中凈資產的賬面價值為2200萬元,A公司合並財務報表中的乙公司凈資產賬面價值為4000萬元(含商譽),其中A公司自購買日開始持續計算的乙公司可辨認凈資產的公允價值3500萬元,A公司合並報表確認商譽500萬元。不考慮相關稅費等其他因素影響。
本例中,甲公司在合並日應確認對乙公司的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投資成本為應享有乙公司在A公司合並財務報表中的凈資產賬面價值的份額及相關商譽,會計處理如下:
借:長期股權投資3300(3500×80%+500)
貸:股本1000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2300
(3)同一控制下一攬子交易的會計處理
企業通過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投資單位的股權,最終形成企業合並的,應當判斷多次交易是否屬於「一攬子交易」。各項交易的條款、條件以及經濟影響符合以下一種或多種情況的,通常應將多次交易事項作為「一攬子交易」進行會計處理:
①這些交易是同時或者在考慮了彼此影響的情況下訂立的;②這些交易整體才能達成一項完整的商業結果;③一項交易的發生取決於至少一項其他交易的發生;④一項交易單獨看是不經濟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並考慮時是經濟的。
【思考問題】為集中力量發展優勢業務,甲公司計劃剝離輔業,處置全資子公司A公司。2O11年11月20日,甲公司與乙公司簽訂不可撤銷的轉讓協議,約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轉讓其持有的A公司100%股權,對價總額為7000萬元。考慮到股權平穩過渡,雙方協議約定,乙公司應在2011年12月31日之前支付3000萬元,以先取得A公司30%股權;乙公司應在2012年12月31日之前支付4000萬元,以取得A公司剩餘70%股權。2011年12月31日至乙公司支付剩餘價款的期間,A公司仍由甲公司控制,若A公司在此期間向股東進行利潤分配,則後續70%股權的購買對價按乙公司已分得的金額進行相應調整。
本例中,甲公司通過兩次交易分步處置其持有的A公司100%股權:第一次交易處置A公司30%股權,仍保留對A公司的控制權;第二次交易處置剩餘70%股權,並喪失對A公司的控制權。
需要分析上述兩次交易是否屬於「一攬子交易」:
①甲公司處置A公司股權是出於集中力量發展優勢業務,剝離輔業的考慮,甲公司的目的是全部處置其持有的A公司股權,兩次處置交易結合起來才能達到其商業目的;
②兩次交易在同一轉讓協議中同時約定;
③在第一次交易中,30%股權的對價為3000萬元,相對於100%股權的對價總額7000萬元而言,第一次交易單獨來看對乙公司而言並不經濟,和第二次交易一並考慮才反映真正的經濟影響,此外,如果在兩次交易期間A公司進行了利潤分配,也將據此調整對價,說明兩次交易是在考慮了彼此影響的情況下訂立的。
綜上所述,在合並財務報表中,兩次交易應作為「一攬子交易」,按照分步處置子公司股權至喪失控制權並構成「一攬子交易」的相關規定進行會計處理。
屬於一攬子交易的,合並方應當將各項交易作為一項取得控制權的交易進行會計處理。
不屬於「一攬子交易」的,取得控制權日,應按照以下步驟進行會計處理:
①確定同一控制下企業合並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在合並日,根據合並後應享有被合並方凈資產在最終控制方合並財務報表中的賬面價值的份額,確定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
②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投資成本與合並對價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的處理。合並日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與達到合並前的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加上合並日進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對價的賬面價值之和的差額,調整資本公積(資本溢價或股本溢價),資本公積不足沖減的,沖減留存收益。
③合並日之前持有的股權投資,因採用權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准則核算而確認的其他綜合收益,暫不進行會計處理,直至處置該項投資時採用與被投資單位直接處置相關資產或負債相同的基礎進行會計處理;因採用權益法核算而確認的被投資單位凈資產中除凈損益、其他綜合收益和利潤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權益其他變動,暫不進行會計處理,直至處置該項投資時轉入當期損益。其中,處置後的剩餘股權根據准則採用成本法或權益法核算的,其他綜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權益應按比例結轉,處置後的剩餘股權改按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准則進行會計處理的,其他綜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權益應全部結轉。
【例題·綜合題】A公司為母公司,其子公司包括甲公司、乙公司。有關投資業務如下:
(1)2012年1月1日,甲公司自母公司A公司處取得同一控制下的乙公司25%的股份,實際支付款項6000萬元,能夠對乙公司施加重大影響。相關手續於當日辦理完畢。當日,乙公司可辨認凈資產賬面價值為22000萬元(假定與公允價值相等)。
借:長期股權投資——投資成本6000
貸:銀行存款6000
由於初始投資成本6000萬元大於乙公司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的份額5500萬元(22000×25%),所以不需要對初始投資成本調整。
(2)2012年至2013年度,乙公司共實現凈利潤1000萬元,無其他所有者權益變動。(註:二個年度合並編制一筆分錄)
借: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250(1000×25%)
貸:投資收益250
(3)2014年1月1日,甲公司以定向增發2000萬股普通股(每股面值為1元,每股公允價值為4.5元)的方式購買同一控制下A公司所持有的乙公司40%股權,相關手續於當日完成。進一步取得投資後,甲公司能夠對乙公司實施控制。當日,乙公司在最終控制方合並財務報表中的凈資產的賬面價值為23000萬元。假定甲公司和乙公司採用的會計政策和會計期間相同,均按照10%的比例提取盈餘公積。
甲公司和乙公司一直同受同一最終控制方控制。上述交易不屬於一攬子交易。不考慮相關稅費等其他因素影響。甲公司有關會計處理如下:
①確定合並日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
合並日追加投資後甲公司持有乙公司股權比例=25%+40%=65%
合並日甲公司享有乙公司在最終控制方合並財務報表中凈資產的賬面價值份額=23000×65%=14950(萬元)
②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投資成本與合並對價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的處理。
原25%的股權投資採用權益法核算,在合並日的原賬面價值為6250萬元(6000+1000×25%)。
追加投資(40%)所支付對價的賬面價值為2000萬元。
合並對價賬面價值為8250萬元(6250+2000)。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投資成本與合並對價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為6700萬元(14950-8250)。
借:長期股權投資14950
貸:長期股權投資——投資成本6000
——損益調整250
股本2000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6700
2.非同一控制下形成控股合並的長期股權投資會計處理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並中,購買方為了取得對被購買方的控制權而放棄的資產、發生或承擔的負債、發行的權益性證券等均應按其在購買日的公允價值計量。基於上述原則,購買方應當按照確定的企業合並成本作為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
(1)企業合並成本
合並成本=支付價款或付出資產的公允價值+發生或承擔的負債的公允價值+發行的權益性證券的公允價值
注意問題:
①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並中,購買方為企業合並發生的審計、法律服務、評估咨詢等中介費用,應當於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
②以發行債券方式進行的企業合並,與發行債券相關的傭金、手續費等應計入債務性債券的初始計量金額。
③發行權益性證券作為合並對價的,與所發行權益性證券相關的傭金、手續費等應自所發行權益性證券的發行收入中扣減。
(2)付出資產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的差額的處理
採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控股合並時,支付合並對價的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的差額,分為不同情況處理:
①合並對價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的,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的差額,計入營業外收入或營業外支出。
②合並對價為長期股權投資或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與其賬面價值的差額,計入投資收益。
③合並對價為存貨的,應當作為銷售處理,以其公允價值確認收入,同時結轉相應的成本。
④合並對價為投資性房地產的,以其公允價值確認其他業務收入,同時結轉其他業務成本。
(3)企業合並成本與合並中取得的被購買方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差額的處理
①企業合並成本大於合並中取得的被購買方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差額應確認為商譽。控股合並的情況下,該差額是指在合並財務報表中應予列示的商譽。
②企業合並成本小於合並中取得的被購買方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部分,應計入合並當期損益(營業外收入)。在控股合並的情況下,上述差額應體現在合並當期的合並利潤表中,不影響購買方的個別利潤表。
(4)一次交換交易,一步取得股權形成控制的企業合並會計核算
非同一控制下企業合並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應在購買日按企業合並成本(不含應自被投資單位收取的現金股利或利潤),借記「長期股權投資」科目,按享有被投資單位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利潤,借記「應收股利」科目,按支付合並對價的賬面價值,貸記有關「固定資產清理」、「無形資產」等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或借記「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等科目。
非同一控制下企業合並涉及以庫存商品等作為合並對價的,應按庫存商品的公允價值,貸記「主營業務收入」科目,並同時結轉相關的成本。涉及增值稅的,還應進行相應的處理。
㈢ 金融危機對中國保險業的影響
2007年以來發生的金融危機席捲全球,美國保險業通過承保次級抵押貸款保險、次級債券擔保保險等業務和購買大量的次級債券成為此次金融危機形成的一個重要推波助瀾者,並因此在危機中遭受重創。國際保險業巨頭——美國保險集團(AIG)甚至頻臨破產。那麼,這場全球金融危機對我國保險業產生了哪些影響?在未來的改革與發展中,我國保險業如何防範風險健康成長?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研究所所長助理、保險研究室主任郭金龍博士今天做客《首席觀點》,就上述問題闡述了自己的觀點。郭金龍認為,我國保險業應當充分認識對外開放、投資渠道拓寬的機遇和挑戰,創新和多元化的利與弊,在做好風險防控、保障市場穩定的根本前提下,繼續穩步推進保險業的改革與發展。 全球金融危機與AIG財務危機記者:繼2008年3月美國第五大投資銀行貝爾斯登因瀕臨破產而被摩根大通收購之後,2008年9月,全美最大的兩家住房抵押貸款融資機構「房利美」和「房地美」由政府接管;美國第四大券商雷曼兄弟申請破產;擁有94年歷史的美林公司也在壓力下匆忙把自己賣給了美國銀行;2008年9月16日,美聯儲不得已斥資850億美元,美國政府緊急宣布接管美國國際集團(AIG),以避免其陷於破產。至此,標志著本輪金融風暴在橫掃投行、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的同時,也將觸角伸向了保險行業。那麼,究竟是什麼原因導致一家如此龐大的保險公司瀕臨破產呢?郭金龍:我認為,導致美國國際集團(AIG)瀕臨破產的主要原因有如下四個方面:1。資產管理業務損失。復雜的金融衍生品是AIG危機的一大源頭,流動性危機則是AIG陷於困境的直接推手。公開信息顯示,AIG的主體保險業務相對正常,真正的危機來自於一系列信用違約交換等金融衍生品交易,以及流動性缺乏導致的額外信貸成本。2。抵押貸款證券化和信用違約掉期帶來的巨額損失。AIG在多份財報中指出,公司業績虧損主要是因為住宅抵押貸款支持債券的市場價格下跌、信用違約上升以及資本市場疲弱。特別是旗下的AIGFP(AIG金融產品公司)出售的信用違約掉期合約產品(CDS)給公司帶來了巨額虧損。只要購買了AIGFP的CDS,AIG就承諾,當承保的證券出現違約時,向買家進行賠償。即如果有違約,AIG賠錢;反之則坐收合約保費收入。截至2008年6月30日,AIG的CDS為高達4410億美元的債券提供了信用違約掉期(CDS)。AIG的年報顯示,在2008年CDS造成280億美元的損失。2009年6月30日,美國國際集團召開股東大會,到會的股東發現,他們面臨的虧損可能遠遠超過此前的預期。此前一天,AIG在向監管機構上交的常規文件中,指出了CDS投資組合將因信貸市場繼續下滑,可能面臨合約價值的巨大損失。其名義價值為1926億美元的CDS投資組合,截至2009年3月31日的公允價值僅3.93億美元。3。過多涉足房地產金融市場。AIG全面涉足了房地產金融的各個領域,一旦房地產價格下滑,按揭違約率上升,一個領域的風險會迅速蔓延到另一個領域,導致損失呈幾何級數增長。4。監管的缺位。AIG前高管表示,相比於其他總部在美國的金融機構(例如投資銀行、商業借貸公司)的類似子公司,總部位於倫敦的AIGFP受到的監管力度要更松一些。而且,AIGFP進行的CDS等衍生品交易是不受監管的。OTS對AIGFP只是進行「有針對性地審查」,而不像它通常對銀行那般仔細地審查。保險業在金融危機中扮演的角色分析記者:在這場全球金融危機中,國際保險業處於什麼位置,又起到了什麼作用?郭金龍:在金融危機形成利益關系鏈中,國際保險業扮演了多重角色,其主要包括:作為金融市場的重要資金供給者和投資者,保險業購買了大量的次級抵押債券,成為次級債券的重要投資者之一。作為傳統的抵押貸款保險提供者,保險公司在放貸機構放鬆貸款條件的前提下,仍然為信用程度和收入水平較低的貸款者提供按揭貸款保險,從而更加增強了放貸機構的信心。作為重要的信用擔保機構,保險公司忽視潛在的巨大風險,為次級債券提供保險,主要包括單一風險保險(Monoline Insurance)和信用違約掉期(Credit Default Swap,CDS),從而在ABS和CDO等次級債衍生品華麗的包裝上又貼上了「安全」的標志,這不僅大幅提高了次級債券的信用等級,而且大大增強了投資者的信心。總之,在金融危機的形成機制和利益關系鏈中,保險公司不僅充當了次級債券的重要投資者,成為次貸市場資金的重要來源之一;而且通過其提供的按揭貸款保險、單一風險保險和信用違約掉期等產品,大大增強了市場和投資者的信心,成為金融危機形成機制中的重要一環。全球金融危機對中國保險業的影響記者:這場全球金融危機對我國保險業產生了哪些影響?郭金龍:雖然由於我國保險市場國際化程度相對較低,2007年以來發生的全球金融危機對中國保險業的影響相對有限,但在美國金融市場持續動盪,金融危機迅速蔓延的背景下,我國的保險業也無法完全「獨善其身」,這場金融危機對中國保險業的直接消極影響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市場信心下降。美國金融危機可能造成消費者對保險業償付能力的擔憂和市場信心的下降。由於保險產品的特殊性,消費者對保險業或保險公司的信心對保險業發展具有至關重要的意義。在此次危機中,AIG遭受重創,瑞士再、荷蘭全球人壽保險集團(AEGON)、英國英傑華(Aviva)等世界知名保險公司也都遭受了不同程度的損失。美國保險業集體受創,許多公司甚至陷入危機,這無疑給國內消費者造成了「保險公司不保險」的印象,並將進一步打擊公眾對保險業的市場信心。利率風險。央行宣布從2008年9月16日起降低一年期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2008年9月25日起調低除工、農、中、建、交、郵政儲蓄銀行外,其他存款類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准備金率。這是我國四年內首次同時下調「雙率」。隨後又於2008年10月8日、2008年10月29日、11月26日、12月22日四次下調存貸款利率。而作為保險公司,尤其是壽險公司主要風險之一的「利率風險」,在2007年利率上調和2008年下半年之後利率下調的情況下,必然面臨利率風險甚至利差損的問題。境內外投資損失。在此次金融危機中,雖然我國保險公司直接持有次級債券和破產或陷入危機的金融機構的股票和債券等相對有限,但影響不容忽視。同時,由於我國的部分金融機構通過QDII或其他形式參與境外金融資產投資,一旦所投資的境外金融資產發生風險,不僅直接影響參與投資的境內金融機構,還將間接影響參股或購買這些境內金融機構及其資產的保險公司。此外,美國金融危機對我國保險業投資的一個最重要的影響就是,受美國金融危機影響,全球股市持續低迷,我國保險業投資收益和各保險公司凈利潤大幅下降。根據保險公司2008年年報,A股三大保險巨頭凈利潤較2007年出現大幅縮水,平均減幅高達73%。2008年,中國人壽(24.75,0.73,3.04%)實現凈利潤100.68億元,同比下降64.19%。對於利潤的大幅下降,中國人壽認為原因主要是國際金融危機的沖擊,資本市場的深度下調,使得2008年投資收益出現了大幅下滑。經濟金融環境惡化影響業務增長。由於保險需求與經濟和金融市場環境息息相關,此次金融危機可能導致我國的經濟和金融環境惡化,從而影響保險業的增長速度。就目前來說,此次金融危機對我國經濟和金融環境的影響尚未完全顯現,但有兩點是確定的:一是消極影響肯定存在;二是不確定性因素增加。其主要表現是:一是美國、西歐、日本等國家經濟的衰退或停滯將極大影響我國的外貿出口和外商投資,並造成人民幣的升值壓力加大,惡化我國的出口貿易;二是這些國家的金融危機或動盪將引發我國金融市場動盪、股市下跌、資產貶值,影響我國金融業的盈利能力和安全性,並可能由此拖累經濟增長;三是受此次金融危機影響,我國近年來一直從緊的貨幣政策開始放鬆,降低利率和存款准備金率,由此加劇我國經濟和金融環境的不確定性。由於保險業的發展與經濟和金融環境直接相關,其中任何一種潛在可能的發生,都將惡化我國保險市場的經濟和金融環境,影響我國保險業務的增長。全球金融危機對我國保險業的啟示記者:金融危機不僅給發達國家的保險業帶來慘痛的教訓,也給我國保險業改革發展帶來深刻的啟示。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席吳定富最近指出,保險業發展不能脫離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的需要;保險創新不能脫離經濟金融發展的階段;保險經營不能背離穩健經營的規律;保險監管不能偏離防風險、促發展和保護被保險人利益的目標。作為金融保險與經濟發展問題專家,請談談您的看法。郭金龍:面對危機,中國保險業所要做的是從中總結經驗,吸取教訓,採取有效措施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防止災難的再次發生。保險行業要始終將穩健、安全放在首位。保險業作為「謹慎性金融」行業,生存與安全永遠是第一位的,只有在穩定經營基本業務、有效控制未來風險的基礎上,才能追求金融的創新和收益的最大化。金融是整個國民經濟的命脈,金融體系的穩定和效率對國家的繁榮與昌盛至關重要,對於保險、銀行這些關乎國計民生的金融行業,國家及相關監管部門有必要進行較為嚴格而密切的監管,對市場加以正確的引導和規范,以保證其穩健發展,維護社會經濟的穩定與安全。保險業要加強對資本市場的研究和投資的風險控制。眾多老牌金融機構在危機中陷入困境,甚至破產倒閉,其實不是他們不會投資,不懂風險控制,而是低估了小概率事件發生的可能;雷曼兄弟的破產告訴我們,資本市場上沒有不可能發生的事,對風險防範,要始終採取更為審慎的態度。這也適時給保險業敲了一個警鍾:在看到資本市場對保險業的積極影響時,更應居安思危,了解其對保險市場消極影響的一面;資本市場充滿風險,但不能因此就望而卻步,更要加強對資本市場的理論研究,掌握其運行規律並為我所用。保險經營要理性回歸,保險的本質在於「保障」。全球保險巨頭AIG身陷次貸危機,頃刻間出現巨額資金缺口而走到破產邊緣,究其危機源頭,不是保險業務自身出了問題,而是系列的金融投資衍生產品出了問題。可以看到,在資本市場火暴的情況下,許多保險公司在營銷策略上,把保險當基金賣,熱衷於投資型險種的銷售,再加上市場營銷員銷售傳達環節的誤導,一段時間,甚至整個行業都在向外傳達「投連就是保險」的錯誤信息,以至大多數購買投資型產品的客戶是將保險視為投資工具,而且抱有相當高的投資預期。在全球金融危機的影響還沒有完全消退的情況下,我們更應深刻認識到:保險經營與消費要回歸理性,保障才是保險最基本的功能,這種功能是其他任何金融工具都無法代替的,這是保險行業存在的理由和價值。保險公司應專注保險主業。越來越多的國家高調步入金融市場完全自由化之列,金融混業經營的國際發展趨勢也愈演愈烈,然而,中國的保險業發展有自己的特殊國情,應堅持自己的發展步調和特色,此次AIG因非傳統保險業務陷入破產邊緣,國內保險公司尤其是壽險公司更要深刻意識到:現階段還需專注保險主業,我們本身經營時間還太短,對保險經營的規律認識還不夠,從業人員也缺乏經驗,現在不是盲目擴張領域的時候,而是需要大力推進保險專業化經營,加強從業人員專業知識培訓和能力的提升。完善監管措施,防止保險業風險的傳遞和擴散。目前,保險資金已經成為我國資本市場的重要機構投資者。隨著保險業的快速發展,保險業在整個金融體系中的作用也將進一步提高,對金融市場和金融穩定的影響也越來越大。目前,我國保險業存在著償付能力不足的風險、運營風險、誠信風險、投資風險等。尤其投資風險對整個金融市場的影響和沖擊必須密切關注,加強防範。防範保險業所面臨的風險,還要構築金融風險傳播的防火牆。既要防止保險風險向其他金融領域傳遞,影響國家金融穩定和安全,又要避免和降低其他金融領域的風險對保險業發展造成的影響。例如:加強監管部門的協同合作,防止風險在金融集團不同金融機構之間的傳遞等。郭金龍 經濟學博士。現任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研究所所長助理、保險研究室主任,研究員,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教授。中國金融學會常務理事,中國保險學會常務理事。主要研究方向:金融保險與經濟發展。擔任課題負責人和執行負責人承擔的省部級以上課題十多項,作為主要執筆人參與的省部級以上課題數十項。出版專著、合著和譯著十多部,在《管理世界》、《國際金融研究》、《數量經濟技術經濟研究》、《財貿經濟》、《保險研究》、《中國證券報》等發表論文100多篇。
㈣ 新舊會計准則具體差異對保險業的影響
新舊會計准則具體差異對保險業的影響?
於2007年1月1日在全行業執行的新會計准則,中國保監會下發了《保險行業新會計准則實施指南(徵求意見稿)》。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新會計准則將從諸多方面對保險公司產生影響。「比如,就保險公司的經營策略而言,產品設計、人事政策、信息系統的更新,甚至在稅務方面都會產生重要的影響。某些關鍵績效指標如保費收入的核算、投資收益的比較分析等可能需要改變。」在償付能力方面,該負責人表示,由於新會計准則大量改變了不同項目的核算基礎,實際償付能力額度和監管指標也可能受到有關的影響。最明顯的是金融資產部分引入了公允價值的計量,在計算實際償付能力時,有關金融資產的認可價值是否應該也與公允價值掛鉤,便是一個需要研究的課題。另外,新會計准則明確規定了壽險公司的應收未收的保費收入和再保險資產不能與負債抵銷等規定,反而又消除了部分舊的會計處理方法與償付能力編報規則的差異。就保險公司的流程管理和內部控制,該負責人表示,新准則引入了准備金充足性的概念,對那些歷史比較悠久的保險公司來說,由於銷售了大量老保單,存在較大的利差損,尤其要考慮對准備金進行充足性測試,以及帶來的財務影響。一旦公司確定了充足性測試影響的財務結果,那麼投資部門將需要考慮現有資產負債匹配的問題從而影響到投資決策;精算部門應將充足性測試納入工作計劃並檢查充足性所應用的假設是否合理。這些對公司的業務流程會造成重大的影響。新會計准則對保險公司的產品設計也會帶很大影響,因此保險公司在進行產品設計及定義保險責任及其他條款時,關於新會計准則對於財務核算方面提出的識別保險合同的種類、分拆保險合同的相關要求給予一定的關注,因為產品條文的改變對產品如何核算會產生決定性的影響。
㈤ 保險公司有什麼金融工具
不多,保險產品,資管產品,還有基金產品
㈥ 金融工具 保險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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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據你對抗的內容,比如增員、業績、件數等內容,加上本部門的文化或常用語來設計比較好,最好短小有力。要朗朗上口,並且容易記憶。比如:東風吹戰鼓擂**競賽誰怕誰之類的都可以。
㈦ 新金融工具准則將對哪些方面產生影響
一、新會計准則中與金融企業相關的重要變化新會計准則對衍生金融工具、套期保值和金融資產轉移等業務的會計核算和信息披露進行了全面梳理,填補了我國會計標准在這些業務領域的空白。(一)金融資產與負債的變化1、金融資產與負債分類的變化:從流動性到風險性。在現行《金融企業會計制度》中,資產和負債是根據流動性來劃分的。但隨著金融創新程度的加快和衍生工具的發展,金融工具長短期的界限變得模糊,所以從流動性方面劃分,無法真正反映出資產和負債的本質屬性。新會計准則主要強調了資產和負債的持有目的和功能性,其劃分標准則更強調其風險性;2、金融資產與負債計量的變化:從歷史成本到公允價值。現行會計制度規定銀行的各項財產在取得時應當按照實際成本計量。新會計准則規定銀行初始確認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應當按其公允價值計量,並且對於不同類型的資產與負債,在後續計量中採取不同的計量方式。交易性資產與負債、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後續計量採用公允價值。持有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以及其他負債,按實際利率法,以攤余成本計量。(二)金融資產的減值從預期計提到客觀發生計提新會計准則對金融資產減值的規定作了較大的調整,主要表現在如下方面:1、計提依據的變化。以貸款損失為例,現行會計制度規定,銀行應對預計可能發生的損失,計提貸款損失准備。而新會計准則規定,銀行有客觀證據表明該貸款發生損失的,才應當計提貸款減值准備;2、損失准備轉回的變化。按照現行金融企業會計制度,已沖銷的貸款損失,以後又收回的,其核銷的貸款損失准備予以轉回。而新會計准則對計提損失准備的轉回區別對待:對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的債務工具確認減值損失後,如有客觀證據表明該減值已恢復,且客觀上與確認該項損失後發生的事項有關,原確認的損失應當予以轉回,計入當期損益;可供出售權益工具投資的減值損失,在活躍市場沒有報價且其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權益工具投資發生的減值損失,不得轉回。(三)金融資產轉移的變化金融資產的轉移一直是會計實務中的一個難點,為此,新會計准則單獨規定了一項《金融資產轉移》。新准則規定,金融資產轉移分為整體轉移和部分轉移兩大類。銀行已將金融資產所有權上幾乎所有的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轉入方的,應當終止確認該金融資產。(四)套期會計處理的變化《企業會計准則第24號——套期保值》對套期會計作了明確的規定。套期會計方法是指在相同會計期間將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項目公允價值變動的抵銷結果計入當期損益的方法。套期分為公允價值套期、現金流量套期和境外經營凈投資套期三種,對於不同的套期形式則採用不同的確認和計量方法。二、新會計准則的變化對金融企業的影響金融企業具有高負債性高風險的特點,不僅注重盈利性、安全性和流動性,而且關注資本的充足水平和存在的各類風險。按照傳統的會計處理法,由於衍生金融工具具有不確定性,難以將其確認為資產或負債,僅作為表外項目在報表注釋中加以披露。但是,衍生金融工具表外處理不能全面准確地反映商業銀行的風險信息。由於目前國內金融企業衍生金融工具的交易量很小,對資產負債的總量影響也很小,但隨著我國商業銀行衍生金融工具交易量的增加,衍生金融工具對財務報表的影響將不容忽視。由於新的會計准則主要是原則導向,而公允價值計量、套期會計等非常復雜,它將對金融企業的財務會計及金融企業的經營管理帶來很大的影響。1、公允價值的影響。本次會計准則修訂的重要變化是公允價值得到廣泛運用,對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和債務重組恢復採用公允價值作為基本的計價原則,將原來為了抑制上市公司虛構利潤而計入資本公積的項目允許計入當期損益,與國際會計准則的處理原則一致。公允價值是新會計准則最大的亮點,新會計准則在金融工具核算、投資性房地產計量等方面採用公允價值,這樣做的好處是可以更好地反映市場價值變化對商業銀行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影響,使利益相關者更准確地判斷商業銀行面臨的風險。同時,公允價值也是最大的難點,在實施中將存在一些問題:一是由於公允價值在大多數情況下不能直接取得,需要估算和驗證,因此採用公允價值計量將會增加銀行成本,存在跨行一致性問題;二是公允價值很容易受市場變化的影響,而我國市場分割現象非常嚴重,由此可能會導致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計量;三是對非市場化金融工具,採用估價技術確定其公允價值不得不嚴重依賴銀行的內部模型,可能會在一定程度上導致人為操縱計量結果的行為。公允價值的運用削弱了會計信息的可靠性,因為公允價值不以交易為基礎。同時,由於新會計准則中資產負債表的資產能夠以公允價值或者攤余成本核算,而負債基本上是以成本核算,這對商業銀行的資產負債比例管理提出了挑戰。2、雙重計量模式可能降低會計信息的一致性,並增加對會計信息的理解難度。按照新會計准則的有關規定,金融企業可以使用歷史成本和公允價值兩種方法來計量不同類別的資產和負債,從而使金融會計信息建立在兩種計量基礎上,降低了會計信息的一致性,也增加了對會計信息的理解難度。金融企業與新會計准則|有關金融研究的論文資料3、可能出現利潤操縱現象。新准則的實施,在與國際接軌、鼓勵企業發展的同時,也帶來很多負面效應。首先,新准則實施短期會造成金融企業利潤波動,尤其是境外業務及衍生金融產品業務較多的金融企業,如中國銀行。另外,由於新准則在確認、計量、披露方面主觀性增加,會計信息由謹慎向中性過渡,濫用會計准則現象。4、信息披露的要求更加嚴格。新會計准則主要從信息質量和信息內容兩方面規范銀行業會計信息披露行為。信息質量的標准和信息內容的標准將對現行會計信息披露的真實性和透明度產生深遠影響。5、職業判斷和操作難度加大,需要的會計人員參與到金融企業中。職業判斷新會計准則基本是原則導向的,而且很多規定非常復雜,大量業務需要會計人員進行專業判斷,這直接增加了金融企業准確、一致地進行業務核算的難度,甚至會出現業務相同而會計處理完全相反的極端情形。6、對金融企業風險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新會計准則對衍生金融工具進行表內確認和計量,而這種確認和計量要有完善的風險管理政策、金融工具估值技術、有效的內部控制制度等,否則無法達到表內確認和計量的要求。同時,套期會計要求對套期行為的有效性進行持續評價、要求提供每筆套期業務的風險管理書面文件等。所有這些都對金融企業風險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三、金融企業對新會計准則影響的對策目前我國只在上市和擬上市的金融企業實施新會計准則,但隨著我國銀行業經營水平的提高,將來有可能在全行業范圍實施新會計准則。因此,各金融企業都應對實施新會計准則的影響有正確認識,採取相應措施以適應新准則的要求。1、組織全方位、各層次的培訓工作,深入學習新金融會計准則及相關國際准則。由於新准則的實施會對風險管理、信息系統、乃至整個經營管理體系帶來較大的影響,因此,對新准則的培訓,不能僅僅局限於財會專業方面,而要開展全方位、多層次的培訓,尤其是對風險管理部門的培訓。2、改進現有會計核算體系的相應內容,建立完善的風險管理政策、金融工具估值技術和有效的內部控制制度,考慮系統的解決方案。新准則要求的諸多事項,如金融衍生工具的風險控制問題、公允價值的取得及計量問題、用未來現金流折現計算資產減值等等,都需要系統解決方案。根據《金融時報》2005年10月19日《銀行如何滿足國際會計准則的核算要求》一文介紹,通過與國際領先銀行的緊密合作,SAP公司已成功開發了「金融工具會計系統」,以滿足銀行執行國際會計准則的需要。目前國內有很多銀行已經在使用公司的系統,可以考慮借鑒國外的先進作法,為設計適合我國金融企業的系統打基礎。3、積極開展同業交流。目前,國內金融企業已有全面實施國際會計准則的先例,交通銀行、建設銀行、中國銀行已在香港上市。對於其他金融企業來說,應該積極開展同業交流,了解同業先行者全面實施國際會計准則方面的安排和步驟,以及在執行金融工具會計准則方面的經驗和做法,從而提高整個業界對於新准則的理解與執行能力。4、改善組織結構,招聘高層次的專業人才。目前許多金融企業的組織結構都走向扁平化,應根據衍生金融工具的發展規模,適時成立相應的內設部門,並配備專門人員管理金融工具尤其是衍生金融工具;同時加強內控制度建設,避免單人操盤,防止決策失誤,實現風險資產管理專門化。金融企業應招聘一些能夠准確把握市場行情、具有敏銳風險意識、對於確定公允價值的認定標准和計提金融資產減值准備等方面有著較深刻認識的金融人才。另外,應該加強與監管部門、財政部門和稅務部門的溝通與協調,為金融企業審慎經營創造良好的外部條件。金融行業會計標准與國際慣例趨同是不可逆轉的趨勢。這次我國新會計准則體系的構建在會計標准國際化方面邁出了關鍵一步,為我國金融業整體實現向國際會計慣例的趨同提供了千載難逢的良機。金融企業應高度重視新會計准則實施可能帶來的機遇和挑戰,周密考慮、充分准備、順利平穩完成向新會計准則的過渡,努力將新會計准則的精髓運用到本單位的會計實踐中,充分發揮它們對本單位完善公司治理,實現質量、效益、規模協調發展的推動作用。
㈧ 新會計准則對保險業的影響有哪些
在新會計准則體系中,與保險業密切相關的准則是《第25號——原保險合同准則》和《第26號——再保險合同准則》,這兩個准則的特點主要有:
(一)新准則明確了保險合同的概念及確定方法
保險合同區別於其他合同的主要特徵在於保險人承擔了被保險人的保險風險,新准則在借鑒國際慣例、考慮我國現行保險會計實務的基礎上,引入保險風險概念,把是否承擔保險風險作為判斷和確定保險合同的依據。對於既有保險風險又有其他風險的合同,准則要求進行分拆,並分別對保險風險部分和其他風險部分的會計處理作出規定。這一要求和國際會計准則報告相一致。國際會計准則委員會對保險合同定義為"保險合同是這樣一種合同,在這種合同下,一方(即保險人)承擔保險風險,同意另一方(保單持有人),在特定的不確定未來事項對保單持有人或者其他受益人有不利影響時,向保單持有人和其他受益人做出支付。這些特定事項不是指以下變數的變化,即特定利率、證券價格、商品價格、匯率、價格或利率指數、信用等級或信用指數,或者類似變數。"根據該定義,財產損失保險、責任保險、法律費用保險、壽險、年金和養老金保險殘疾保險、健康和醫療費用保險以及履約保證保險等均被包括在此准則的范圍內,而投資工具、衍生金融工具和自保等不符合保險合同的定義,因此被排除在保險合同准則范圍之外,以22號准則金融工具確認與計量的標准進行規范。
(二)新准則規定了保險合同的分類標准
按不同種類保險合同性質的不同,其會計處理也有相應的差異,如新准則規定按照保險人在保險合同延長期內是否承擔賠付保險金責任,將保險合同分類為非壽險保險合同和壽險保險合同,並分別規定了不同的會計處理方法。
(三)新准則規定了保費收入的計量方法
不同種類的不同保費收入的計量方法因保險合同性質而不同。新准則規定,非壽險保險合同的保費收入金額,應當根據原保險合同約定的保費總額確定;分期收取保費的壽險保險合同保費收入金額,應當根據當期應收取的保費確定;一次性收取保費的壽險保險合同保費收入金額,應當根據一次性收取的保費確定。我國原有的《保險公司財務制度》沒有非壽險和手續合同之分,只規定了保險合同採取分期付款方式繳納保費的,於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分期確認保費收入;採取躉交保費的,於收到保費時確認保費收入。
(四)新准則規定了保險合同准備金的確認時點和計量方法
不同種類的保險合同,准備金的性質不同。新准則規定,在確認非壽險保費收入時,保險人應當按照保險精算確定的金額,提取未到期責任准備金,作為保費收入的調整項目;在非壽險保險事故發生時,保險人應當按照保險精算確定的金額,提取未決賠款准備金,計入當期損益;在確認壽險保費收入時,保險人應當按照保險精算確定的金額,提取壽險責任准備金、長期健康險責任准備金,計入當期損益。原《金融企業會計制度》只規定未決賠款准備金應於期末按估計保險賠款額入賬,可以看出新准則明確了以保險精算結果來確定未決賠款金額,更凸顯了精算在確定未決賠款准備金提取中發揮的作用,同時在確認時點上也更提前。新准則同時明確了未決賠款准備金除包含已發生已報案准備金、已發生未報案准備金外,還應當包括理賠費用准備金。這與保監會頒發的《保險公司非壽險業務准備金管理辦法(試行)》第7條規定相一致。理賠費用准備金,是指保險人為非壽險保險事故已發生尚未結案的賠案可能發生的律師費、訴訟費、損失檢驗費,相關理賠人員薪酬等費用提取的准備金。它分為直接理賠費用准備金和間接理賠費用准備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