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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科技創新金融服務

發布時間:2021-09-27 19:58:49

① [政策解讀]如何加大對中小企業科技創新的金融支持

加快建設企業和個人徵信體系,促進各類徵信機構發展,為商業銀行改善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的金融服務提供支持。政府引導和激勵社會資金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建立擔保機構的資本金補充和多層次風險分擔機制。探索創立多種擔保方式,彌補中小企業擔保抵押物不足的問題。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開展知識產權權利質押業務試點,建立適合科技創新型中小企業的擔保方式。 (資料來源:《關於實施〈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國發[2006]6號;《廣東省促進自主創新若干政策》,粵府[2006]123號)

② 如何發揮科技對銀行業務發展的支撐作用

社會、經濟的發展需要科技的推動,金融和科技的有機結合將極大地提高科技成果轉化為現實生產力的速度與效率。國際實踐經驗表明,良好的金融環境和完善的金融體系是實現科學技術蓬勃發展的基礎和保障。當前正是我國轉變經濟增長方式和提升產業結構的關鍵時期,探討如何發揮商業銀行對科技創新的支持作用,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
商業銀行支持科技創新的路徑
(一)商業銀行實現自身的科技創新。從全球銀行業的發展趨勢看,信息技術已全面融入到現代商業銀行的各項經營管理活動之中,成為決定商業銀行客戶服務以及經營管理水平高低的重要因素。正因為如此,國際上競爭能力強大的大銀行無不對信息系統建設投入了巨大的人力和物力,以期取得領先同行的競爭優勢。
商業銀行自身的科技創新途徑體現在制定科技發展戰略、培養科技人才隊伍、搭建科技應用平台,從理念、軟體、硬體全方面貫徹科技在商業銀行中的應用,提升銀行的競爭力。以工商銀行為例,堅定「科技引領」的發展戰略,加大科技投入,在自主應用創新、科技基礎設施建設、自助設備投放等方面年均投入專項資金近50億元;持續加大科技方面的人力資源投入,建成一支規模達12000人的科技人才隊伍,強大的研發能力大大豐富了工商銀行的知識產權儲備,其擁有的專利數量同業佔比超過50%,是國內擁有專利數量最多、層次最高的商業銀行。目前,工商銀行的大型數據中心管理和維護著超過6億個賬戶的數據,信息系統的整體可用率始終保持在99.98%以上的水平。此外,著眼於國際化發展目標,工商銀行自主研發推出了境外統一的核心業務系統(FOVA),目前已經推廣至其大部分的境外分支機構,為全球化布局提供了強有力的IT支撐。
(二)商業銀行支持科技創新企業或項目。商業銀行對科技創新企業或項目直接提供金融支持。商業銀行向科技創新企業或項目直接提供金融支持,無需中介,該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幾點:一是向企業或項目提供如結算、現金管理等中間業務以及存款服務等非融資性支持。二是向現金流較為穩定的創新主體貸款,個別項目的創新失敗不致影響企業的償還能力。三是支持已處於擴張期或成熟期的創新項目,鑒於其市場風險、技術風險已較小,銀行信貸風險相應較小。四是對於風險較大的創新企業(項目),銀行可以通過信貸資產組合、利率上浮、財產抵押等方式有效降低、化解、覆蓋風險。
商業銀行向風險投資公司、創業投資基金、科技項目孵化器等科技創新平台提供金融支持。商業銀行通過支持風險投資公司、創業投資基金、科技項目孵化器等科技創新平台,提高其支持創新公司(項目)的資金實力和管理能力。該方式充分利用了平台對項目創新含金量的鑒別能力,使銀行避免了對大量企業或項目的評估、審查,只需對風險投資公司等機構的管理能力、還款能力加以監督檢查,降低了銀行的貸款成本和風險。
商業銀行通過擔保機構向科技創新企業或項目直接提供金融支持。對於創業投資項目或中小型高科技企業,商業銀行可通過引進擔保機構有效化解信貸風險。擔保機構既可以是政府附屬的非盈利機構,也可以是商業性機構。銀行對創投項目或新興企業發放貸款,擔保機構提供政策性擔保並收取一定比例的乾股、期權。通過擔保比例的設定、擔保機制的創新,有效規避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的發生。該方式在向科技創新提供資金的同時調動了擔保機構的積極性、確保了銀行信貸資產的安全,疏通了融資渠道。
商業銀行支持科技創新目前存在的問題
(一)科技金融體制不完善。在我國,科技金融產業融合發展遲緩,究其原因是缺少一個完善的科技金融體制。對於科技金融是科技工作還是金融工作的界定不明確,組織管理、執行機構主體定位含糊,缺乏推動科技金融的統一載體。具體而言,科技與金融分離成兩個相對封閉的運作系統,各自根據本系統的規則進行條條管理、塊塊運作,並未形成合力。科技和金融各行其是,並沒有被放到整個社會經濟發展的角度進行重新綜合定位。可見阻礙科技金融發展的關鍵就在於力量分散,需要建立一個以專業性質的商業銀行為核心的新體制。
(二)商業銀行信息科技價值隱性化。目前多數商業銀行的績效考核更多是從信貸、資金、中間業務等業務條線,對余額新增、佔比、增長率等傳統指標進行考核。信息科技雖然以各種形式為商業銀行創造了顯著的經濟效益,但由於信息科技產生的巨大經濟效益難以被直接反映到財務報表中,也就無法生成考核績效。這也反映出,企業對信息技術的認識還存在一定偏差,信息科技部門創造的經濟效益往往被業務部門所掩蓋,多數商業銀行將其歸為後台保障線,而沒有列入更能反映信息科技本質的業務推動線。事實上,信息技術不僅推動著新產品的產生,而且即便是傳統概念的新產品,其背後支撐的IT系統對產品盈利的貢獻度,在某種意義上也超過了產品定價等業務要素。
(三)商業銀行信貸風險不可控。高新技術企業是典型的高投入、高風險,資金佔用期長,且多為新興產業的中小企業。而商業銀行放貸以流動性和安全性為本、以能夠保證收回貸款為前提,為了規避風險,銀行貸款進入科技型企業的時機大多在企業處於擴張期或成熟期。科技創新企業融資難既有一般企業的原因,如缺乏有效的抵押擔保、財務信息不透明、銀行信貸管理模式僵化等原因,更有一些特殊原因:一是科技項目價值難評估,難轉讓。這樣不利於商業銀行實施知識產權質押,也不利於投資機構確定企業項目的投資價值並予以轉讓。二是企業信用難判斷。高科技中小企業一般處於初創期,商業銀行無法知曉企業的資信狀況。三是技術成果難保護。核心技術大多掌握在個別科研人員手中,一旦科研人員跳槽或核心技術泄密,對企業發展影響很大。
(四)中介服務存在缺位、錯位現象。破解科技創新的不確定性和信息的不對稱性,必須引入第三方中介,通過擔保機制或信息媒介,實現資金供給方向資金需求方的資金轉移,實現商業銀行對科技創新的有效介入。但是,目前我國相關中介服務體系仍存在若干問題,一是針對科技創新的擔保體系不完備。缺乏全國性的科技創新擔保機構或擔保基金,地方性機構實力不強,管理能力較弱,且動力機制不完善,部分擔保機構經營方向偏移。二是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信用評級機構和資產(尤其是無形資產)評估機構存在人才、品牌、管理等方面的缺陷。三是部分中介機構出現品質不良現象,甚至行業整體缺乏公信力。如信用評估行業出現的惡性競爭、承諾級別、貶低他人等現象,擾亂了正常的評級市場環境,使市場出現誠信真空。
商業銀行支持科技創新的幾點建議
(一)繼續加強商業銀行自身的科技創新。一是加強對信息系統經濟效益評價方法的研究,通過科學、量化的體系方法,促使信息科技隱性價值顯性化,提升信息科技對商業銀行發展的自主推動力。二是加強數據應用,挖掘數據價值。充分利用數據挖掘等現代技術,服務於商業銀行的經營管理和科學決策。三是加強信息資產管理,優化資源配置。從整體提高資源效益的角度,將信息科技資源進行整合,以降低成本、提高收益。
(二)定製金融產品滿足高科技企業需求。科技企業對金融產品需求具有個性化、多元化的特點,商業銀行必須根據科技企業的特點量體裁衣,加強產品創新,滿足其全方位的金融需求。一是根據科技企業缺乏有形資產的特點加強擔保方式創新。例如開展知識產權、股權、應收賬款質押以及其他權益質押等擔保方式創新,對現金流持續穩定的企業設計收入質押貸款,對有訂單的企業設計訂單質押貸款。二是根據科技企業成長期經營管理不規范的特點開展中間業務創新。例如可以充分發揮商業銀行在信息資源、系統網路、金融人才等方面的優勢,為企業提供支付結算、財務咨詢、現金管理、理財等全方位的服務。
(三)建立健全的風險控制與分散機制。商業銀行有效支持科技創新,必須要有一套健全的風險控制與分散機制。一是積極推動包括知識產權評估和交易、技術先進性鑒定和專門服務於科技企業貸款的融資擔保等中介機構的健康發展。通過公正的第三方機構的介入,化解金融與科技產業信息不對稱問題,解決由於商業銀行對知識產權現狀和科技水平缺乏了解造成的價值難以評估問題。二是探索和創新分散風險的有效途徑,包括在既定市場定位下,為不同發展階段、風險程度、地域空間的科技項目融資,通過信貸資產組合的方式實現風險分散;充分發揮擔保公司、科技保險、高科技企業孵化器、科技企業網路聯保等分散風險的作用;開展聯合貸款以及推進科技企業貸款交易轉讓和資產證券化,及時進行風險轉移。三是實現有效的風險隔離。將科技金融業務與一般金融業務在資產負債表上分離開來,實施相對獨立的管理,保證一般業務安全。
(四)構建完善的科技金融服務體系。根據科技金融的特點,結合我國的基本國情,構建一個集金融制度、金融政策、金融工具、金融服務為一體,由政府、企業、社會中介機構等各種主體集中參與,覆蓋技術創新、金融創新全過程的多功能、多層次的系統性、創新性體系安排。一是探索科技貸款的多種組織形式。既可以通過在大型商業銀行內部設立專門從事科技貸款的組織機構,實行單獨的內部管理模式,也可以探索大型商業銀行作為出資人發起設立獨立法人資格的科技貸款組織。二是建立完善的中介機構信息分享機制。金融產業和科技產業對信貸中介機構的資質、信譽度等信息實現共享,實行中介機構造假一票否決制。這樣既保障了商業銀行的信貸安全,也保證了科技企業的有效資金來源,通過市場的監督機制維持中介機構健康的市場秩序。三是根據科技企業初創期、成長期財務不健全的特點,淡化財務指標在信貸決策中的比重,增加企業研發能力和創新能力等軟指標的比重,提高員工主觀判斷在信貸決策中的權重。
(五)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協同效應。科技創新事關戰略得失,財政資金應當發揮關鍵的作用。一是建立戰略性新興產業科技項目貸款風險補償獎勵制度,對1年期以上的新興戰略性科技項目貸款、科技貸款余額同比增長20%以上的商業銀行給予一定的風險補償資金,激發貸款投放的積極性。二是政府直接參與認購中小企業集合信託基金,既提高了經濟主體購買信託計劃的信心,又實現了財政資金循環使用和保值增值。三是財政出資專門設立科技型中小企業貸款擔保基金。四是財政對支持科技創新企業的擔保機構給予資助,對擔保機構為創新型企業獨立擔保或聯合擔保的擔保費和因擔保發生代償的凈損失按一定比例予以補助

③ 怎樣能夠加強在金融行業發展實力

中國金融行業發展趨勢分析 科技帶動金融業升級

金融科技是繼互聯網金融後金融領域的熱點之一。隨著金融科技企業數量、融資總額和交易規模的迅速增長,金融科技對金融生態的深遠影響日益顯現。在此背景下,我們應對金融科技有更加深刻、准確的理解和認識,科學探查金融科技未來的發展趨勢,有效降低金融風險。

應該看到,隨著科技日益進步、金融領域持續創新,金融的外延、邊界和運行模式都在不斷變化,但金融的本質並沒有發生改變。對此,應順應當代信息通信技術發展趨勢,從創新的視角深刻理解金融科技的內涵,更好把握金融科技的本質。

前瞻產業研究院發布的《中國銀行業市場前瞻與投資戰略規劃分析報告》數據顯示,2015年我國銀行業IT投資額為831.1億元人民幣,同比增長11.92%,其中硬體方面的投資佔到投資總量的54.7%,預計到2020年銀行業IT投資規模將超過1300億元。

近年來,金融科技快速發展,對金融領域的影響日益增強。但目前,國內外對金融科技內涵的理解尚不統一,主要有以下三種不同的觀點。

第一種觀點認為金融科技就是金融,是新技術條件下金融的一種類型,或者認為它屬於產業金融的范疇。這是在我國新興互聯網企業中較為流行的一種觀點,一些研究也直接提出金融科技就是互聯網金融的高級階段。

第二類觀點認為金融科技是一種新產業,包括但不限於金融服務業。國外有研究將金融科技定義為應用新技術改善金融活動的新型金融產業,包括在金融服務業的新應用、新產品和新商業模式。國內也有觀點認為,狹義的金融科技就是指非金融機構運用移動互聯網、雲計算、大數據等各項能夠應用於金融領域的技術來重塑傳統金融產品、服務於機構組織的創新金融活動。

第三類觀點認為金融科技就是指以新技術應用為核心的技術創新。例如,美國金融科技監管框架就認為,金融科技是涉及支付、投資管理、融資、存貸款、保險和監管等領域的技術創新活動。國際金融穩定理事會(FSB)也認為,金融科技是指技術帶來的金融創新,創造新的模式、業務、流程與產品,以對金融市場、金融機構或金融服務方式產生重大影響。

由於對金融科技的不同理解,各方對金融科技涵蓋的領域或涉及的主要內容的認定也存在一定差異。

盡管如此,我們也應看到,在金融科技的不同定義或理解中,其核心要素都離不開「金融」「科技」和「創新」等關鍵詞,離不開新一代信息通信技術,尤其是移動互聯網、雲計算、大數據、人工智慧、區塊鏈等創新科技,數字支付、眾籌、智能投顧等都是與這些新技術相關的新模式、新產品。如果離開上述信息通信技術,就根本不可能實現移動支付、P2P、網路徵信等金融服務手段和交易模式的創新。但要注意的是,移動互聯網、雲計算、大數據、人工智慧、區塊鏈等技術不僅可以應用在金融領域,還可以應用在其他領域。因此,從一定意義上說,金融科技的實質就是新一輪科技革命在金融領域的具體體現。

雖然人們對金融科技的理解和界定存在差異,但對金融科技的不同認識基本上都可以分為金融技術手段和金融服務模式兩部分。前者是指雲計算、大數據、人工智慧、區塊鏈和安全技術等技術手段,以及通過信息技術應用構建的金融數據基礎設施。後者則是上述技術應用帶來的支付模式、資金籌集、使用、管理等金融資產交易模式的創新。這些創新有些與傳統金融密切相關,有些則形成了新的金融交易模式,提供新的金融產品,形成新的經濟活動,具有新產業特徵。但這些都是因新技術應用不斷擴大而產生的共同特徵,因此金融科技既不是傳統意義上的金融,也不是單純意義上的新興產業。嚴格意義上說,正如同農業科技不是農業,更沒有創造新產業,交通科技不是交通運輸業,也沒有創造新產業一樣,金融科技既不是金融業,也不是「互聯網+金融」形成的新興產業,它只是當前信息技術創新背景下金融技術創新的一種表現。

從創新的角度看,金融科技就是信息科技創新應用於金融服務業形成的金融技術創新,首先是金融科技創新,其次是金融服務創新。上述技術手段和金融服務模式實際上分別就是這兩類創新的體現。

在此基礎上,這兩類創新的規模效應必然帶來金融組織創新。相應地,也將逐步改變金融基礎設施和金融市場的形態與外延,引起金融監管模式甚至是金融制度的變革。

應該看到,金融科技之所以備受關注,一方面體現了金融部門應用移動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慧、區塊鏈等新興信息通信技術提高效率、降低風險的內在需求;另一方面則體現了新興互聯網企業為規避現行金融行業許可管制而從事金融活動的現實需求,現實中,金融科技已經成為一些企業從事金融業務、進入金融部門的「敲門磚」。

在金融科技發展推動下,傳統金融機構正在開始逐步面向「信息技術+信息服務」轉型,未來金融科技的應用將成為金融業必不可少且影響競爭力的關鍵生產要素。短期來看,金融科技的發展和應用提高了金融業運行和管理效率,創造了新的金融產品、金融市場、金融服務模式和金融生態,對金融風險管理和監管提出了新的要求。用更長遠的眼光來看,雖然目前金融科技的發展還處於初級階段,但未來整個金融技術經濟範式都可能因為金融科技的應用而被改變。

④ 加強科技創新的重要性,

科技創新更加廣泛地影響著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生活,科技發展水平更加深刻地反映出一個國家的綜合國力和核心競爭力.我們要推進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不斷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必須從國家發展全局的高度,集中力量推進科技創新.
xxx就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加快創新型國家建設提出6點意見.第一,進一步推動發展更多依靠創新驅動,堅持把科技擺在優先發展的戰略位置,把科技創新作為經濟發展的內生動力,激發全社會創造活力,推動科技實力、經濟實力、綜合國力實現新的重大跨越.第二,進一步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大力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運用高新技術加快改造提升傳統產業,加快農業科技創新,發展關系民生和社會管理創新的科學技術,推進基礎前沿研究.第三,進一步深化科技體制改革,著力強化企業技術創新主體地位,提高科研院所和高等學校服務經濟社會發展能力,推動創新體系協調發展,強化科技資源開放共享,深化科技管理體制改革.第四,進一步完善人才發展機制,堅持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的重大方針,統籌各類人才發展,建設一支規模宏大、結構合理、素質優良的創新人才隊伍.第五,進一步優化創新環境,完善和落實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應用的政策措施,促進科技和金融結合,加強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在全社會進一步形成講科學、愛科學、學科學、用科學的濃厚氛圍和良好風尚.第六,進一步擴大科技開放合作,提高我國科技發展國際化水平,在更高起點上推進自主創新.

⑤ 為什麼央地要密集發文力挺科技金融

「雙創」風口下,科技金融成為監管部門重點推動的業務領域,從中央層面到北京、上海等地方,多個科技金融創新支持政策在近一個月內密集落地。這些政
策從不同層面明確了科技金融的制度框架,具體政策措施包括創新科技企業抵質押物,鼓勵投貸聯動試點,完善風險防範和風險分擔機制等,其目的在於全面拓寬科
技型企業的融資渠道。

9月8日,吉林科技金融服務中心掛牌成立,該中心是集政府服務、金融資源和中介機構為一體的綜合性服務機構。

科技企業尤其是小微科技企業,通常缺乏房產等抵押物,因此金融機構在給這類企業授信時往往較為謹慎,這在很大程度上制約了其融資的便利性。記者梳理上述新政發現,鼓勵金融機構探索抵質押物創新成為政策著力的要點之一,包括開展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應收賬款質押融資等。

民生金融智庫首席宏觀研究員朱振鑫在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采訪時表示,一些銀行很早就已經開始探索「以關聯企業從產業鏈核心龍頭企業獲得的應
收賬款為質押的融資服務」,隨著「互聯網+」模式的興起,藉助互聯網、大數據徵信、普惠金融等創新技術,為核心企業及其上下游企業提供交易平台和融資解決
方案,更成為不少銀行的共同選擇。

在創新抵質押物的同時,政策也著力建立一套完善的風險防範和風險分擔機制,提高金融支持科技創新的商業可持續性,包括推廣貸款、保險、財政風險補償捆綁的專利權質押融資等。朱振鑫表示,科技金融創新的推進必須要有嚴格的配套政策措施作為支撐,並強化監管,防範風險。

中國社科院工業經濟研究所副研究員渠慎寧對記者表示,專利權抵押的背景在於以互聯網企業為代表的輕資產行業沒有較多的固定資產,從銀行獲取貸款
往往比較困難,對金融機構而言,捆綁保險、財政風險補償的專利權抵押違約風險會有所下降,刺激他們對輕資產中小企業的資金發放。

記者也了解到,近年來,在國家知識產權局指導下,青島、廣東、福建、甘肅等多地結合本地實際情況,積極探索適合當地中小微企業特點的專利權質押
融資路徑。青島市構建「保險共保體」,為專利權質押貸款提供保證保險,由保險機構、擔保機構和銀行三方按6∶2∶2的比例共同承擔融資風險,為科創型企業
雪中送炭。

值得注意的是,投貸聯動模式對銀行支持科技型小微企業具有重要意義,這也成為政策鼓勵的重要方向。

據了解,商業銀行通過投貸聯動,以「股權+債權」的方式,不僅能為種子期、初創期的科技型中小微企業提供有效的融資支持,更能以股權收益彌補信
貸資金風險損失。現有政策規定,為了開展投貸聯動,試點銀行業金融機構可選擇設立投資功能子公司或設立科技金融專營機構。目前,首批試點的多家銀行均向監
管部門上報了投貸聯動試點方案,並申請設立投資功能子公司。浦發矽谷銀行行長兼矽谷銀行亞洲總裁蔣德此前在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采訪時表示,通過投資子
公司持有認股權證帶來的收益,並不是為了盈利,而是為了彌補風險,「我們的目標是盡可能幫助初創企業增加成功的概率,而不是單純獲利」。

利於社會發展的都是應該被支持的。

⑥ 銀行支持科技創新有哪些「攔路虎」

銀行支持科技創新有哪些「攔路虎」
推進創新型國家建設、加快經濟結構轉型升級是當前經濟社會面臨的第一要務。在此過程中,金融的功用尤為重要。作為經濟活動的血脈,金融對推動科技創新、引導社會資源有效配置有導向、支撐與促進作用。如何從體制機制上消除金融服務「攔路虎」,促進我國經濟由要素驅動、投資驅動向創新驅動轉化,金融業有許多工作要做。
——亞夫
■我國高科技型企業普遍面臨「融資難、融資貴」問題,相關金融約束已成為創新型經濟發展的「攔路虎」。在當前以間接融資為主的金融格局下,充分挖掘和發揮銀行體系的作用,推動相關機制體制改革,是我國科技金融發展需跨越的重要關坎。

■現階段我國科技銀行是以科技支行為主導,科技支行和科技小額貸款公司並存的模式。但無論是由商業銀行設立的科技支行還是由民間資本發起的科技小額貸款公司距離科技銀行的「理想模式」均存在較大差距,均不是真正意義上的科技銀行。

■我國商業銀行信貸品種相對於企業科技創新,可提供的融資手段少,並且在信貸品種、融資方式、結算服務等方面創新動力不足、方法不多。尤其對於中小企業科技創新,可供選擇的信貸品種、融資手段少,信貸產品缺乏針對性。現有貸款審批流程難以滿足中小企業貸款「軟、小、頻、急」的特點。
□李若愚
加快推進銀行體系科技金融服務創新
2006年2月份國務院發布《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開啟了我國科技金融的快速發展期,科技金融服務創新明顯加快。就銀行體系來看,主要有以下方面:
1.科技支行加快建立
2007年,全國工商聯向「兩會」提交設立科技銀行的提案,並建議在有條件的國家級高新技術園區進行試點。科技銀行是指專為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服務的銀行機構,其業務主要為高科技企業技術引進、技術研發、新產品試驗推廣等與科技創新有關的業務提供產品服務。美國的「矽谷銀行」是科技銀行成功的典型模式。我國科技銀行的成立在參考美國「矽谷銀行」模式基礎上,結合了我國金融發展與金融體制的客觀實際,採取了成立「科技支行」的方式。
2008年,在科技部、人民銀行和銀監會的共同推動下,省市地方科技部門積極與地方銀監會和金融機構合作,推動國內商業銀行設立為科技型企業提供金融服務的科技支行。自2009年1月成都設立全國首批兩家科技支行以來,科技支行在全國范圍內「遍地開花」,主流商業銀行均已設立了科技支行。截至2013年年底,全國共成立科技支行60多家,江蘇省是全國設立科技支行最多的省份。2011年11月,中美合資浦發矽谷銀行成立,這是我國第一家擁有獨立法人地位的科技銀行。
為更好地向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服務,科技支行通常享受「一行兩制」的特殊政策。針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的特點,科技支行進行了多種金融創新。主要有:建立專門的銀行貸款評審指標體系;引入科技專家進入銀行貸款評審委員會;開辦以知識產權質押貸款為主的多種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了大量「弱擔保、弱抵押」信貸產品;與風投機構、擔保公司等其他金融機構合作,創新經營模式;探索建立單獨的貸款風險容忍度和風險補償機制。
2.科技小額貸款公司快速發展
自2008年銀監會、人民銀行啟動建立小額貸款公司工作以來,全國部分地區相繼開啟科技小額貸款工作。2009年全國首家專門服務於科技型企業的小額貸款公司——天津科技小額貸款有限公司成立。2010年江蘇開展科技類小額貸款公司試點。天津科技小額貸款公司只是以科技型中小企業為目標客戶的小額貸款公司,不管是制度創新還是商業模式創新都十分有限。而江蘇試點的科技小額貸款公司採取了「投貸結合」的新模式,突破了傳統。
試點的科技小額貸款公司可以以不得高於公司資本凈額30%的資金從事創業投資業務。自試點以來,截至2013年,江蘇省共成立了50多家科技小貸公司,主要分布在國家級和省級的高新園區、省級以上的經濟開發區、國家級大學科技園等。此外,北京、浙江、廣東、河北等地區也積極開展科技小貸公司試點,或推動當地小貸公司向科技型中小企業發放貸款。
3.開展促進科技與金融結合的試點工作
2011年11月,科技部聯合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發布《關於確定首批開展促進科技和金融結合試點地區的通知》,確定北京中關村示範區、天津市、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杭溫湖甬」地區、安徽省合蕪蚌自主創新綜合實驗區、武漢市、長沙高新區、廣東省「廣佛莞」地區、重慶市、成都高新區、綿陽市、關中-天水經濟區(陝西)、大連市、青島市、深圳市等16個地區為首批促進科技和金融結合試點地區。
試點地區開展了各種特色鮮明的金融產品和服務的創新,例如江蘇省設立科技信貸增長風險補償獎勵專項基金、科技成果轉化項目貸款風險補償專項資金,成都高新區探索出由政府引導、民間基金積極參與,以及以企業股權融資、債權融資等為主體的新型融資模式,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等地積極探索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武漢市打造「科技創業投資+銀行專項貸款」服務模式,上海市創新銀保合作產品,推出「科技型中小企業履約保證保險貸款」等等。科技部統計數據顯示,2013年全國16個試點地區共出台342項科技金融政策,上海、浙江等11個地區設立的科技金融專項資金總金額達32億元,建立了多元化、多層次、多渠道的科技投融資體系。
2014年1月,科技部聯合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和知識產權局聯合發布《關於大力推進體制機制創新紮實做好科技金融服務的意見》,提出加快推進科技和金融結合試點工作,適時啟動第二批試點工作,將更多地區納入試點范圍。

銀行體系支持科技創新面臨哪些問題
1.銀行體系支持科技創新存在「先天不足」
理論與經驗均表明,資本市場對於技術創新的金融支持效率遠高於信貸市場,這也是美國得以成為全球技術創新中心和工業革命領袖的重要原因。但長期以來,銀行體系一直是我國金融體系的核心和主體,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的建立和完善、資本市場與信貸市場「相比肩」仍需假以時日。在我國現有金融體系下,銀行信貸仍是社會融資的主體。
存量來看,截至2014年末,對實體經濟發放的本外幣貸款占社會融資規模存量的69%;流量來看,2014年銀行本外幣貸款佔新增社會融資規模比重達61.6%。在現有金融體系下,廣大科技型企業的外部融資很大程度上還是需要通過商業銀行信貸的形式予以解決。
但商業銀行穩健經營的原則與科技創新所存在的高風險特徵間存在天然的矛盾,成為銀行體系支持科技創新的制度性障礙。傳統銀行的經營模式為吸收儲戶存款與發放貸款。商業銀行的資金來源主要是追求無風險、低收益的存款人的儲蓄資金,因此在把這些無風險的儲蓄資金,運用到具有鮮明「四高」特徵(即高技術含量、高投入、高成長和高風險)的技術創新領域時,銀行會非常謹慎。
實際上,各國監管機構對銀行資產的安全性、流動性都提出了較為嚴格的監管要求。銀行對所面臨的風險具有比其他金融機構更低的社會容忍度,必須具備更審慎的經營策略,強調穩健經營,受到更為嚴格的監管約束,一般不願意向高風險項目或高風險企業發放貸款。
對於我國商業銀行而言,在嚴格的分業經營要求下,長期的經營慣性及制度缺陷使銀行支持科技創新的動力更為不足。一是按照「分業經營」原則,商業銀行除了吸收存款、發放貸款和從事一些中間業務外,不得進入投資銀行業務經營領域。商業銀行也因而無法承擔科技投資的高風險,不具備相關專業人才。二是現有商業銀行一直局限於成熟的傳統產業運作,局限於傳統產業領域客戶的營銷維護,對科技型企業和新興產業的運行特點和規律往往缺乏了解。三是現有商業銀行的貸款發放通常需要通過有形物質的抵押和企業擔保來實現。但廣大科技型企業的特徵不符合銀行對信貸服務對象的要求,例如,知識產權等「軟資產」多、固定資產等傳統實物抵押品少;中小企業多、大企業少,專業性強,不確定因素多等。銀行傳統的「貸大、貸集中」的客戶授信主導發展模式並不適應科技型企業「小、散、專」的特點。
2.科技型中小企業成為銀行體系的服務「盲點」
在我國現行銀行體系中,提供科技貸款的金融機構有三類:科技銀行以及正規銀行體系中的商業銀行和政策性銀行。目前國內科技銀行的實現形式為科技支行、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合資銀行(浦發矽谷銀行)及科技小額貸款公司。
從現實情況看,科技貸款仍存在較大缺口,尤其是中小高科技企業貸款需求難以得到滿足。中小型商業銀行由於自身專業性不夠、風險控制能力不足等原因,在科技型中小企業科技貸款方面並沒有發揮其應有的功能和作用。政策性銀行由於金融資源和現有功能定位的限制以及經營上存在的固有缺陷,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的科技貸款支持也相當有限。大型商業銀行雖擁有大量過剩的金融資源,但由於其規模上的不適應和風險控制要求,其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的科技貸款供給也極其有限。作為服務於科技型中小企業的專營機構,科技銀行由於規模小、實力弱,難以彌補科技貸款的缺口。
3.政策性銀行對創新支持力度不足
我國現有的三家政策性銀行:農業發展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國家開發銀行業務各有側重,或多或少都提供一些支持科技創新的金融服務,但都沒有專門服務於科技創新的市場定位,政策性銀行在支持科技創新領域長期缺位。從職責和定位看,這三家銀行服務科技創新屬於順帶開展的「副業」,其業務中心、工作重心並不在此。
從實際業務開展情況看,對科技創新支持力度最大的國家開發銀行截至2011年末科技貸款余額1416億元,僅占其全部貸款余額的2.6%,科技貸款中,科技中小企業貸款僅佔比11.7%。截至2011年底,中國進出口銀行科技貸款余額為714.24億元,佔全部貸款余額比重僅為5.2%,科技貸款中,中小型科技企業貸款佔比僅為6.9%。
4.缺乏真正意義上的科技銀行
現階段我國科技銀行是以科技支行為主導,科技支行和科技小額貸款公司並存的模式。但無論是由商業銀行設立的科技支行還是由民間資本發起的科技小額貸款公司距離科技銀行的「理想模式」均存在較大差距,均不是真正意義上的科技銀行。
我國科技支行發展存在以下問題:一是科技支行沒有獨立的法人地位,無法做到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缺乏經營的自主性和靈活性。二是科技支行進行金融交易的信用基礎完全源於母行,雖然有「一行兩制」的政策,但科技支行在開展業務時仍然受到總行風險偏好程度、風險承受意願和業績考核制度等方面的限制。三是科技支行的風險控制機制與傳統銀行的風險控制機制並無太大差異,過度依賴有形抵押物和質押物的現象普遍存在,而無形的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往往流於形式。四是科技支行提供的科技金融產品比較單一,科技貸款仍是最主要的經營模式,而且沒能更好地迎合科技型企業融資需求的特點。五是當前科技支行存在行政色彩濃厚、政府幹預過重等制約科技銀行發展的異化問題。六是科技支行的員工是從現有員工中進行抽調,往往對高技術產業和企業的發展趨勢和商業模式缺乏了解,缺乏高素質的專業人才。
作為唯一一家獨立法人的科技銀行、第一家真正意義上的科技銀行,浦發矽谷銀行規模小,注冊資本僅10億人民幣,且業務受限,目前只能開展針對企業的在岸美元業務。科技小額貸款公司用於提供科技金融服務的資金來源於自有資本和同業拆借,放貸能力不強。
另外,受制於分業經營、分業監管的金融體制,我國目前發起的科技銀行基本是債權型的經營模式,由於商業銀行「不得向非銀行金融機構和企業投資」,科技支行無法實現矽谷銀行的「債權+股權」的盈利模式。而且我國目前風險投資市場剛剛起步,科技銀行同風險投資缺乏聯系。
5.商業銀行產品和服務單一缺乏對創新支持的針對性
我國商業銀行信貸品種相對於企業科技創新,可提供的融資手段少,並且在信貸品種、融資方式、結算服務等方面創新動力不足、方法不多。尤其是對於中小企業科技創新,可供選擇的信貸品種、融資手段少,信貸產品缺乏針對性。現有貸款審批流程難以滿足中小企業貸款「軟、小、頻、急」的特點。
當下,國內各家主流商業銀行針對科技企業「輕資產、高成長」的特點,設計了應收賬款質押、股權質押、知識產權質押、訂單質押、出口退稅質押、存貨抵押、發票融資、應收租金保理、合同能源管理等一系列「弱擔保」措施或金融產品。然而,由於銀行內部激勵和考核機制不到位,客戶經理營銷積極性不高,決策層也不願承擔更大風險。科技企業實際准入門檻並未降低,「強擔保」仍然是各家銀行對該類客戶的主流擔保方式。多數商業銀行還是採用傳統的抵押、擔保方式,開展專利權憑證質押、知識產權質押等創新型業務的銀行並不多。
6.科技創新的信用增進機制薄弱
對於科技型中小企業貸款風險和收益的不對稱問題,可通過抵押和擔保等信用增進方式來解決。目前銀行對科技企業發放貸款時,抵押物仍以土地、廠房為主,知識產權質押貸款、庫存商品抵押貸款等抵質押方式由於抵押物的流動性限制,其發放規模有限。據報道,在我國擁有的163萬項專利中,近十年來只有682項獲得了銀行質押融資,不到總數的0.05%,融資總額不到50億元人民幣。
從國際經驗看,信用擔保機制通常由政府設立而不採用商業性擔保機制。因為政府信用遠高於商業性擔保公司,以政府為主設立的信用擔保機制不僅可以與銀行共擔風險,還可以降低企業融資成本。但我國以商業性擔保為主流,截至2013年末,我國融資性擔保法人機構中國有控股佔比23.5%,民營及外資控股分別佔比23.5%和76.5%。商業性擔保公司要求的3%至5%的擔保費率大大增加了中小企業的融資成本。為規避風險,商業性擔保公司通常還會提出反擔保要求,並要求貸款客戶繳納保證金和風險准備金,更加重了企業負擔。

從體制機制著手推動銀行體系服務科技創新
1.引導商業銀行推進科技信貸產品和服務模式創新,加大科技貸款投放力度
在當前信貸規模總體偏緊、銀行風險防控和責任壓力較大的監管環境下,可借鑒國家對於「三農」和小微企業信貸支持的政策,對科技貸款投放給予一定的政策傾斜。例如,給予貼息、要求「兩個不低於」,實行差別存款准備金率、放寬撥備政策、優先實現科技信貸證券化等。
鼓勵商業銀行豐富科技信貸產品體系、創新科技金融服務模式。在有效防範風險的前提下,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與創業投資、證券、保險、信託等機構合作,創新交叉性金融產品。全面推動符合科技企業特點的金融產品創新,逐步擴大倉單、訂單、應收賬款、產業鏈融資以及股權質押貸款的規模。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還款方式創新,開發和完善適合科技企業融資需求特點的授信模式。積極向科技企業提供開戶、結算、融資、理財、咨詢、現金管理、國際業務等一站式、系統化的金融服務。
放開銀行與風險投資機構合作模式上的限制。目前我國商業銀行與風險投資機構的合作模式還停留在較為粗糙的業務合作關繫上,即銀行與創投公司或私募機構的合作模式是「財務咨詢+多方位的融資服務」,這種合作模式中銀行所扮演的角色是財務顧問、項目推薦的代理人和資產的託管人等。如果放開我國商業銀行與風險投資機構在合作模式上的限制,允許銀行向風險投資機構進行投資或貸款,有利於二者實現有機融合。
發展支持科技活動的大型金融控股公司,例如,由商業銀行參股設立參與投資銀行業務、風險投資業務的子公司,在規避「分業經營」原則的情況下,以多種創造性方式為處於起步階段的新興產業提供資金,發揮綜合性金融服務平台的作用。可以適當放鬆銀行設立或參股服務於新興產業的新金融組織,如對商業銀行設立專門投資於戰略新興產業投資基金或風險投資基金、金融租賃公司,如符合現有準入標准,可加快審批進度,實現優先准入,甚至可在現有準入標准基礎上適當放寬條件。
2.探索建立專業政策性銀行的可行性與發展模式
由於科學技術具有很強的正外部性,需要有肩負歷史責任,不求短期回報,甘願承擔風險以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成長的金融機構出現,這正是政策性金融的題中之意。韓國在60年的時間內迅速發展成為世界前十的產業大國,這與政策性金融扶持到位密切相關。可借鑒韓國的經驗,對分散於多個部門的財政性投入資金進行統籌集成,探索設立專門支持創新的政策性銀行。該政策性銀行直接貸款給科技型中小企業,也可為其提供信用擔保和貼息,也可為創業風險投資提供貸款,以產生示範效應,發揮四兩撥千斤的作用。
3.創建專業化的科技銀行專門支持科技創新型企業融資
建立科技銀行,既可以為完全商業化、產業化的科技資源提供有針對性、有效率的金融服務,又可以最大限度地調動社會資源投入到科技創新領域,還可以為政府財政投入以及完全市場化的民間資本投入找到銜接平台。從長遠看,我國未來建立獨立性科技銀行的目標模式是美國矽谷銀行模式。為此,應當認真借鑒和學習美國矽谷銀行的主要做法和成功經驗,在此基礎上,結合我國基本國情,培育和建立市場化、專業化、本地化、互動性、獨立性的科技銀行,在積累經驗的基礎上,隨著國家政策的調整和經營環境的改善,逐步創建專業化的科技銀行。
專業化的科技銀行應是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銀行。在實際操作中,有三種設立途徑。
一是由商業銀行牽頭發起,其他投資者參與的方式新發組建股份制科技銀行。相關立法部門、銀行監管部門應及時制定專門的《科技銀行法》、《科技銀行管理辦法》等法律規章,來規范科技銀行的運營。國家應出台政策,對設立科技銀行在注冊資本、資金來源、業務范圍等方面給予必要的扶持,尤其是允許科技銀行從事股權投資等創新性金融業務。為使科技銀行的投資主體多元化,要鼓勵社會資本參股科技銀行,如引進國外戰略投資者、鼓勵國內民間資本參與科技銀行的創建等,以完善科技銀行的組織構架。
二是商業銀行科技支行轉型為獨立的科技銀行。隨著現有的科技支行科技貸款業務的不斷擴大,風險控制能力提高,並逐漸開發出了較為成熟的盈利模式,科技支行可從原商業銀行中分離出來,設立科技銀行,即由科技支行轉化為獨立的科技銀行。可考慮將全國范圍內的具有科技銀行屬性的中小商業銀行或科技支行合並重組。國家金融管理部門有必要盡快出台相關政策,在牌照申請、機構設置、資本要求等方面給予扶持。
三是鼓勵民間資本設立專業化科技銀行。目前國家已逐步放開民營資本參與設立商業銀行的限制,未來應積極推動更多的社會資本設立專業化程度高的中小型科技銀行,通過制度改革釋放社會資本在科技信貸管理、資產風險控制等方面的創新活力。
4.積極發展為科技創新服務的非銀行金融機構和組織
金融租賃公司、科技小額貸款公司是主要的服務科技創新的非銀行金融機構。應鼓勵符合條件的小額貸款公司、金融租賃公司通過開展資產證券化、發行債券等方式融資。提高科技小額貸款公司的區域適應性,逐步推進科技小額貸款公司的試點工作,將該模式向經濟金融發達區域進行推廣。加強科技小額貸款公司創業投資機構的合作交流,增加其抵禦風險的能力。合理提高科技小額貸款公司的杠桿率,增加資金供應能力。政府應出台關於科技小額貸款公司的優惠政策,設立風險准備金,促進其可持續發展。
5.以政府為主體,完善科技創新型企業的貸款風險分擔機制與信用擔保機制
完善科技創新型企業的貸款風險分擔機制方面:一是鼓勵地方各級政府建立科技型中小企業貸款風險補償基金,通過科技貸款貼息,完善信貸風險分擔機制;二是建立針對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的政策性保險機構。政策性保險機構的資金來源主要是政府財政撥款,吸引其他資金的參股,保險的對象是技術創新的中小企業。
構建國家層面的信用擔保框架,引導省市政府盡快建立政府主導的科技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制。政府可成立專門的擔保公司或出資設立擔保基金來為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提供擔保服務。通過將有限的財政資金集中起來,設立不以營利為目的的信用擔保機制,使信用擔保回歸政策性使命。我國現有的高新技術擔保體系實際上主要以地方出資為主,存在擔保層級低、覆蓋面窄、擔保資金總量不足的問題,與市場體制對高新技術擔保的要求還有一定距離。完善我國科技創新擔保體系,還需要建立中央和地方共同出資的擔保機制。
(作者單位:國家信息中心)

⑦ 關於印發關於支持中小企業技術創新若干政策的通知的加強投融資對技術創新的支持

(十一)鼓勵金融機構積極支持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商業銀行對納入國家及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各類技術創新計劃和高新技術產業化示範工程計劃的中小企業技術創新項目,應按照國家產業政策和信貸原則,積極提供信貸支持。各地可通過有關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專項資金對中小企業貸款給予一定的貼息補助,對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予以一定的風險補償。各級中小企業管理部門、知識產權部門要積極向金融機構推薦中小企業自主知識產權項目、產學研合作項目、科技成果產業化項目、企業信息化項目、品牌建設項目等,促進銀企合作,推動中小企業創新發展。
(十二)加大對技術創新產品和技術進出口的金融支持。各金融機構要按照信貸原則,對有效益、有還貸能力的中小企業自主創新產品出口所需流動資金貸款積極提供信貸支持。對中小企業用於研究與開發所需的、符合國家相關政策和信貸原則的核心技術軟體的進口及運用新技術所生產設備的出口,相關金融機構應按照有關規定積極提供必要的資金支持。
(十三)加強和改善金融服務。引導和鼓勵各類金融機構按照中小企業特點,加大金融產品的創新力度。暢通中小企業支付結算渠道,積極創造條件促使票據等支付工具服務中小企業,豐富中小企業支付和融資手段。組織開展對中小企業的信用評價,對資信好、創新能力強的中小企業,可核定相應的授信額度予以重點扶持。加快中小企業信用體系建設,促進各類徵信機構發展,為金融機構改善對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的金融服務提供配套服務。
(十四)鼓勵和引導擔保機構對中小企業技術創新提供支持。通過稅收優惠、風險補償和獎勵等政策,引導各類擔保機構積極為中小企業技術創新項目或自主知識產權產業化項目貸款提供擔保服務,改進服務方式,對一些技術含量高、創新能力強、擁有自主知識產權並易於實現市場化的優質創新項目給予保費優惠。
(十五)加快發展中小企業投資公司和創業投資企業。鼓勵設立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建立健全創業投資機制,引導社會資金流向創業投資企業。支持中小企業投資公司設立和發展,加大對中小企業投資公司的政策支持和風險補償,激勵其拓展投資業務,支持中小企業的技術創新活動。
(十六)鼓勵中小企業上市融資。支持和推動有條件的中小企業在中小企業板上市。大力推進中小企業板制度創新,加快科技型中小企業、自主知識產權中小企業上市進程。在條件成熟時,設立創業板市場。

⑧ 中國銀行將如何加大科技創新研發投入

2018年8月9日,中國銀行首席信息官劉秋萬在主題為「加快金融科技創新,全面推動數字化轉型」的銀行業新聞發布會上做出上述表述。另據其透露,中國銀行也正在積極籌備探索成立金融科技公司,今年內或將有新舉措。

另據介紹,中國銀行利用實時分析、大數據及人工智慧技術,結合內外部數據,通過對客戶、賬戶和渠道的綜合分析,進行客戶資金流監控、優化信用風險評價體系、識別潛在違規客戶,已初步構建覆蓋實時反欺詐、智能反洗錢、信用風險、市場風險和操作風險等領域的風控體系。2017年底至今,已累計監控交易數億筆,攔截欺詐交易數千筆,避免客戶損失數千萬元。

應用科技手段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上,中國銀行網路金融部總經理郭為民表示,對於企業,以前針對企業風險很多還是依託於結構化的數據,固定的風險模型,包括它的資產、現金流、抵押物等等。現在我們能夠充分利用大數據和人工智慧技術,用機器人去把一些非結構化的數據結構化。

「也就是說,可能某個企業發生了群體性的投訴,在社交網路或者在互聯網其他方面有一些反映,但不是結構化的數據。我們的機器人會關注這些熱點,同時把風險關聯到這個企業。通過法院、工商、質檢或者債券登記等等這些結構化的風險提示,我們還能夠通過輿情,把它關聯到這個企業和這個企業關聯的上下游,可能穿透兩層以上包括股權、擔保關系的企業,然後把這些風險歸集到一個企業,這樣能夠幫助我們有效的預判這個企業的潛在風險,有效降低不良率。」他說。

⑨ 金融服務手段有哪些方面的創新

金融服務手段的創新是指在現代信息社會,金融業的電子化得到了充分發展,經營從內產品的無形化發展到服務場容所的無形化。只要藉助現代信息工具,金融產品和服務就可以通過多種渠道傳遞到客戶手中。電話銀行、網上銀行、自助銀行、ATM網路、POS網路等分銷渠道的產生,使客戶享受到更全面的金融服務。科技手段的廣泛運用成為金融服務創新的一項重要內容,如各家銀行在產品的電子化、多功能化方面都投入較多的精力和財力,爭相以科技領先的形象吸引公眾,以先進的科技水平全方位地服務於客戶。

⑩ 如何加強科技企業孵化器金融服務功能

打造科技企業孵化器需有以下幾個要素:
有平台。一般來講科技企業孵化器有專門的辦公場所,組建成立科技孵化管理委員會,負責孵化器建設的領導、管理和協調。根據其服務功能,重點打造「科技信息服務、企業創業服務、科技人才服務和科技成果轉化服務」等四大平台。科技孵化器的主要工作抓手包括整合本地的產業研究院、重點實驗室、工程中心、技術中心、專業鎮創新中心、公共實驗室等科技支撐平台資源。
有機構。根據科技企業孵化器所服務對象的需要,在孵化器內全力滿足企業創新發展的需要,積極吸引促進支撐區域服務競爭力構建的配套服務機構,比如在企業實施技術創新過程中,引入為開展檢索、查詢、實驗、測試、標准、中試等活動提供設備、儀器、場地、咨詢、認證和技術指導等專業性服務的各類公共服務機構群體,企業發展過程中需要的技術、市場、信息、培訓、商務、法律、金融、會計等各類服務機構,這些服務機構可以幫助企業利用社會服務規避技術風險、降低開發成本、縮短研發周期和提高創新效率。
有人才。一方面要有為科技創新突破發展做領軍和中堅的業內專家、技術骨幹,這類人才可通過積極促成企業與知名科研院所洽談合作,建立海歸人才創業基地、高端人才創新創業實踐基地等方式來引入。另一方面也要有符合本地企業發展的技術人才,這類人才可通過建立科技孵化器人才培訓基地來發展。主要培養途徑包括組織孵化企業與本地科研院所或行業知名研發機構形成專業人才定向培養,並對在校學生提供實習機會;針對本地主導產業開設相應專業課程、技術培訓,聘請高級技師及工程師親自授課;與高等院校合作加強對科技企業孵化器經營者和管理骨乾的培訓。
有資金。搭建投融資服務平台。建立市區(縣)科技人員創業孵化基金,利用市級「科三費」建立科技企業創業引導資金,實施政府、孵化器、創業者三者聯動,共同參與風險投資。鼓勵和吸引民間資本、國內外大公司、大企業和風險投資機構等以各種形式投入孵化器,為在孵企業提供資金支持和信用擔保等。加快培育技術產權交易市場,建立風險投資與退出機制,同時支持具備條件的企業進入國內和國際資本市場。為產業轉型升級發展提供各大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支持,運用信貸、信託、租賃、保險、擔保等金融工具,探索成立產業扶持基金,對有潛力的中小企業及優質項目進行資金扶持,幫助中小企業解決融資難等問題。
有機制。規范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與考核機制。入孵項目應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以地方規劃重點產業為主,環境污染小,易治理,能耗低,產品附加值高,市場前景好;入孵流程為:企業(自然人)申請——入孵評估——入孵核准——入孵簽約;企業具備科委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或年產值(或固定資產、流動資產)達標,則遷出孵化器;探索建立科技企業孵化器評價考核指標體系,按照市場經濟規律和科技發展規律,建立科技企業孵化器優勝劣汰的動態管理機制。通過對科技企業孵化器服務功能、服務質量、創業成功率、在孵企業成長速度、畢業企業質量和水平、科技資源的聚集和轉化、創業資本的吸引和使用以及產生的經濟、社會效益等方面的評價考核,引導科技企業孵化器產業化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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