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農產品加工對國民經濟有何重要意義
1、農產品加工業是國民經濟基礎性和保障民生的重要支柱產業。
2、農產品加工業產業關聯度高、涉及面廣、吸納就業能力強、勞動技術密集,在服務「三農」、壯大縣域經濟、促進就業、擴大內需、增加出口、保障營養健康與質量安全等方面發揮重要作用。
3、農產品加工業是農業結構戰略性調整的風向標和建設現代農業的重要環節,是促進農民就業增收的重要途徑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要支撐,是滿足城鄉居民生活需求的重要保證。
『貳』 簡述金融創新的意義
1、金融創新對貨幣定義和貨幣劃分的意義
從整個貨幣發展的里程來看,一般認為貨幣經歷了樸素的商品貨幣階段、貴金屬貨幣階段、代用符號貨幣階段、電子貨幣階段四個階段。
各階段就其作為貨幣的價值與本身所包含的價值而言,具有實物貨幣、金屬貨幣、信用貨幣、電子貨幣、數字貨幣等多種形式(其中數字現金是電子貨幣發展的較高階段形式)。
金融創新的日新月異使得理論界對貨幣的定義變得日益困難。貨幣到底是什麼?傳統的貨幣定義認為貨幣是為廣大公眾所普遍接受的一般等價物的特殊商品。
馬克思和一些當代主流經濟學家均認為「貨幣是一種社會關系」;而米爾頓·弗里德曼和新凱恩斯主義的經濟學家、哈佛大學的年輕教授曼昆卻說「貨幣是經濟中人們經常用於購買其他人的物品與勞務的一組資產」;
社會學家西美爾則把貨幣視作為「一切價值的公分母」、「價值的現金化」:「貨幣是人與人之間交換活動的物化,是一種純粹功能的具體化。」
在圍繞著理解和把握貨幣到底是什麼這一問題上,經濟學家和社會學家們被長期困擾,特別是金融創新使貨幣的外延越來越廣泛,所以對貨幣的界定越發復雜。
金融創新,特別是大量金融業務創新後,涌現了許多新型賬戶,這些賬戶的出現使傳統貨幣供給層次劃分出現混亂,例如NOW、ATS、MMDA等新型賬戶都具有開具支票的功能,類似於活期存款,理應劃入M1,但這些賬戶余額又大部分放在投資性儲蓄賬戶上,實際上它應屬於M2。
由於類似的金融創新,各國對貨幣供給層次的劃分不斷進行修改。英國已有M1、M2、M3、DCE、PSL1、PSL2等8個貨幣供給指標,從1970年到1984年間修改貨幣定義9次之多。
美國在1971—1984年間共修改貨幣定義7次,貨幣供給指標發展到目前的M1、M2、M3、L和Debt 5個。盡管頻繁修改,金融創新帶來的難題並未完全解決,如電子賬戶、多功能信用卡和網路支付賬戶等對應的貨幣層次,各國中央銀行目前尚無明確答案。
所以金融創新使得對與貨幣的定義和貨幣層次劃分更加難以界定,從而直接影響到貨幣流通速度的分析與測定。
2、貨幣流通速度和貨幣乘數的關系
貨幣乘數是指在基礎貨幣(高能貨幣)基礎上貨幣供給量通過商業銀行的創造存款貨幣功能產生派生存款的作用產生的信用擴張倍數。
在一定的名義GDP下,貨幣乘數B和貨幣流通速度V之間存在著反比關系,即在一定的產出水平下,貨幣流通速度增大,則貨幣乘數減少;反之亦然。所以要分析金融創新對貨幣流通速度的影響,只要找出影響貨幣乘數的因素,就可以得出相應的結論。
3、從修正的貨幣乘數看金融創新對貨幣流通速度的影響
金融創新對貨幣的定義和貨幣層次的劃分產生了深刻的影響,隨著金融工具種類的不斷豐富,無論是流通中的現金、各類存款等流動性不同的貨幣供給都發生了較大的變化。金融創新對貨幣乘數的各種影響因素的影響變化如下。
1)對現金的影響
隨著電子技術的日益成熟,電子貨幣的發展將會成為貨幣的主流。經濟體之間的借貸、消費、轉帳等將無一不是通過網路進行結算,支票和現金結算將逐步減少。
特別是數字現金是在銀行存款轉移支付工具的逐漸深化和對現金通貨的逐漸擠占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電子貨幣的高級發育形態,是貨幣經歷實物貨幣、貴金屬貨幣、代用符號貨幣(紙幣)等各種發育階段類型的電子貨幣的不斷發展和演化的產物,
具有良好的匿名性、無限的分割性、真實的價值性、快捷便利和可交換性等一系列的優點,可以推知,數字現金對貨幣形態演化的這種影響趨勢將使數字現金不斷擠占現金通貨紙幣和存款通貨的某些形態而逐漸成為未來數字貨幣時代的最主要流通貨幣形式之一,
它是現金紙幣通貨和存款通貨的最佳替代者,因此,從其一問世以來便迅速擠占現金和存款通貨中數字現金前期各種發育形態的電子貨幣的位置,並且後來居上。
不難推知,隨著數字經濟對整體經濟增長貢獻率的提高,實體經濟對現行的現金紙幣通貨的需求將因數字現金的逐漸擠占而大幅縮減到少量存在,數字現金則會廣為流行,
而結算性臨時存款通貨的大部分將逐步轉化為數字現金形態,小部分仍將以卡型電子貨幣形態和存款轉賬型電子貨幣形態存在,但也將逐漸向數字現金形態轉化。
2)金融創新對貨幣層次和貨幣乘數的影響
金融創新使傳統的貨幣層次的劃分變得越來越模糊,各種貨幣之間轉變的交易成本越來越低,而且貨幣層次越來越多,如NOW賬戶、ATS賬戶等。
特別在西方國家金融市場,由於金融產品不斷創新,金融產品日益增多,不同流動性的金融創新產品在不同程度上充當了商品交換的媒介。成為了事實上的貨幣。
這樣一來使貨幣的供應規模量在不斷擴大。這里可以引入一個金融創新下的可以充當貨幣媒介的可替代性金融資產的一個量,即在貨幣供應量上加入一個量Mc,所以金融創新下貨幣供應量為:
M=C+Dr +Dt +Ce +Mc(4)
金融創新對貨幣流通速度的影響可以從不同的方面得到解釋,其中現金漏損率的降低、替代性金融資產的比例增大和超額准備率的下降都使貨幣的流通速度降低,而數字現金占活期存款比例則會使貨幣的流通速度加快。
總的來說,由於數字現金和活期存款的流動性都比較強,所以在一定時期內產生較大的相互替代可能性不大(但是長遠來看ce還是增大的),所以要考察在一定時期內貨幣的流通速度或者貨幣乘數發生變換總的趨勢是:金融創新使貨幣乘數增大,流通速度下降。
(2)農產品金融服務的意義擴展閱讀:
金融創新定義雖然大多源於熊彼特經濟創新的概念,但各個定義的內涵差異較大,總括起來對於金融創新的理解無外乎有三個層面。
1、宏觀層面
宏觀層面的金融創新將金融創新與金融史上的重大歷史變革等同起來,認為整個金融業的發展史就是一部不斷創新的歷史,金融業的每項重大發展都離不開金融創新。
從這個層面上理解金融創新有如下特點:金融創新的時間跨度長,將整個貨幣信用的發展史視為金融創新史,金融發展史上的每一次重大突破都視為金融創新;金融創新涉及的范圍相當廣泛,不僅包括金融技術的創新,金融市場的創新;
金融服務,產品的創新,金融企業組織和管理方式的創新,金融服務業結構上的創新,而且還包括現代銀行業產生以來有關銀行業務,銀行支付和清算體系,銀行的資產負債管理乃至金融機構,金融市場,金融體系,國際貨幣制度等方面的歷次變革。
2、中觀層面
中觀層面的金融創新是指上世紀50年代末,60年代初以後,金融機構特別是銀行中介功能的變化,它可以分為技術創新,產品創新以及制度創新。技術創新是指製造新產品時。採用新的生產要素或重新組合要素,生產方法,管理系統的過程。
產品創新是指產品的供給方生產比傳統產品性能更好,質量更優的新產品的過程。制度創新則是指一個系統的形成和功能發生了變化。而使系統效率有所提高的過程。
從這個層面上,可將金融創新定義為,是政府或金融當局和金融機構為適應經濟環境的變化和在金融過程中的內部矛盾運動,防止或轉移經營風險和降低成本,為更好地實現流動性,安全性和盈利性目標而逐步改變金融中介功能,創造和組合一個新的高效率的資金營運方式或營運體系的過程。
中觀層次的金融創新概念不僅把研究的時間限制在60年代以後,而且研究對象也有明確的內涵,因此,大多數關於金融創新理論的研究均採用此概念。
3、微觀層面
微觀層面的金融創新僅指金融工具的創新。大致可分為四種類型:信用創新型,如用短期信用來實現中期信用。
以及分散投資者獨家承擔貸款風險的票據發行便利等;風險轉移創新型,它包括能在各經濟機構之間相互轉移金融工具內在風險的各種新工具,如貨幣互換、利率互換等;
增加流動創新型,它包括能使原有的金融工具提高變現能力和可轉換性的新金融工具,如長期貸款的證券化等:股權創造創新型,它包括使債權變為股權的各種新金融工具,如附有股權認購書的債券等。
『叄』 研究農村金融發展有哪些意義
我國農村金融市場從建國後到上世紀90年代期間各大銀行縣級及以下分支機構網點眾多,上世紀90年代開始,各大銀行進行商業化股份制改革紛紛撤出農村金融市場,導致出現很多農村金融服務空白的地區。而此時沒有城市大本營的農村信用社只能「留守」農村,被迫成為農村金融市場的主力軍、壟斷者。根據經濟學原理可知,壟斷意味著低效率、資源配置不當。可以說,90年代以來的農村金融改革一直發展緩慢效果不佳,除了法律體制不健全的因素外,還有一個主要原因是,作為農村金融的壟斷者缺乏改革的動力。農村金融機構的存款在不斷增加,但實際上,農戶從以農信社為代表的農村金融機構獲得的貸款仍不足其向農信社存款的1/3,這種狀況一直延續至今。[3]而此時農村金融機構卻出現了嚴重的非農化趨勢,農村資金繼續大量外流。以山東農信社為例,2009-2011年資金凈流出量分別達到211.2億元、413億元和330.7億元。①這一切表明,以農信社為代表的農村金融機構改革發展全力為三農服務的內部動力不足。而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的定位就是服務三農,貸款資金80%以上都投向農戶(農村小微企業),其在農村金融市場正在從星星之火不斷發展壯大,這勢必會對原有農村金融機構造成沖擊(特別是有利於提升農村金融市場的競爭程度)。面對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的迅速發展,原有農村金融機構要居安思危,將其面對現實的和潛在的威脅和壓力轉化成內部深化改革發展的動力。
針對目前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發展帶來的影響,筆者認為,其發展給以農信社為代表的原有農村金融機構帶來如下思考:(1)必須要積極深化改革,完善內部治理機制,提高員工素質,提升金融服務水平;(2)要始終牢記自己的金融陣地是農村金融市場,存款要「取之於農村、用之於農村」,不能再做農村資金外流的抽水機,要做發展農村經濟、促進新農村建設的助推器;(3)將自己放在與新型農村金融機構處於全力為「三農」服務的同一起跑線上,將其視為地位平等的競爭者,否則將來有可能被新型農村金融機構搶走大量儲戶,甚至被其取而代之。
『肆』 金融服務是什麼意思
金融服務是指金融機構運用貨幣交易手段融通有價物品,向金融活動參與者和顧客提供的共同受益、獲得滿足的活動。按照世界貿易組織附件的內容,金融服務的提供者包括下列類型機構:保險及其相關服務,還包括所有銀行和其他金融服務(保險除外)。
廣義上的金融服務,是指整個金融業發揮其多種功能以促進經濟與社會的發展。具體來說,金融服務是指金融機構通過開展業務活動為客戶提供包括融資投資、儲蓄、信貸、結算、證券買賣、商業保險和金融信息咨詢等多方面的服務。
增強金融服務意識,提高金融服務水平,對於加快推進我國的現代金融制度建設,改進金融機構經營管理,增強金融業競爭力,更好地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4)農產品金融服務的意義擴展閱讀:
金融服務的主要特徵
1、投入少
金融服務的實物資本投入較少,難以找到一個合適的物理單位來度量金融服務的數量,這也就無法准確定義其價格,從而也無法編制准確的價格指數和數量指數,因此金融服務業的產出也就難以確定和計量。
2、融資中介
傳統金融服務的功能是資金融通的中介,而現代金融服務則具有越來越多的與信息生產、傳遞和使用相關的功能,特別是由於經濟活動日益「金融化」,所以,金融信息越來越成為經濟活動的重要資源之一。
3、勞動密集型
金融服務傳統上是勞動密集型產業,而隨著金融活動的日趨復雜化和信息化,金融服務逐漸變成了知識密集和人力資本密集的產業。
4、自由化
在當今這樣一個國內和國際競爭加劇的時代,金融服務正處於大變革的過程之中,信息技術、放鬆管制和自由化的影響已經永遠改變並在不斷重新塑造著金融服務業領域,而且這種趨勢還將持續下去。
『伍』 改進我國農村金融服務體系的思考
關於調整放寬農村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調整放寬農村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
銀監發〔2006〕90號
各銀監局,各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國家郵政局郵政儲匯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北京、上海農村商業銀行,天津農村合作銀行,銀監會直接監管的信託投資公司、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
為解決農村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網點覆蓋率低、金融供給不足、競爭不充分等問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按照商業可持續原則,適度調整和放寬農村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准入政策,降低准入門檻,強化監管約束,加大政策支持,促進農村地區形成投資多元、種類多樣、覆蓋全面、治理靈活、服務高效的銀行業金融服務體系,以更好地改進和加強農村金融服務,支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現就調整放寬農村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准入政策有關問題提出如下意見:
一、適用范圍和原則
本意見適用於中西部、東北和海南省的縣(市)及縣(市)以下地區,以及其他省(區、市)的國定貧困縣和省定貧困縣(以下統稱農村地區)。
農村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准入政策調整涉及面廣,要積極、穩妥地開展這項工作,按照「先試點,後推開;先中西部,後內地;先努力解決服務空白問題,後解決競爭不充分問題」的原則和步驟,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完善辦法,穩步推開。首批試點選擇在四川、青海、甘肅、內蒙古、吉林、湖北6省(區)的農村地區開展。
二、准入政策調整和放寬的具體內容
(一)放開准入資本范圍。積極支持和引導境內外銀行資本、產業資本和民間資本到農村地區投資、收購、新設以下各類銀行業金融機構:一是鼓勵各類資本到農村地區新設主要為當地農戶提供金融服務的村鎮銀行。二是農村地區的農民和農村小企業也可按照自願原則,發起設立為入股社員服務、實行社員民主管理的社區性信用合作組織。三是鼓勵境內商業銀行和農村合作銀行在農村地區設立專營貸款業務的全資子公司。四是支持各類資本參股、收購、重組現有農村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也可將管理相對規范、業務量較大的信用代辦站改造為銀行業金融機構。五是支持專業經驗豐富、經營業績良好、內控管理能力強的商業銀行和農村合作銀行到農村地區設立分支機構,鼓勵現有的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在本機構所在地轄內的鄉(鎮)和行政村增設分支機構。
上述新設銀行業法人機構總部原則上設在農村地區,也可以設在大中城市,但其具備貸款服務功能的營業網點只能設在縣(市)或縣(市)以下的鄉(鎮)和行政村。農村地區各類銀行業金融機構,尤其是新設立的機構,其金融服務必須能夠覆蓋機構所在地轄內的鄉(鎮)或行政村。
對在農村地區設立機構的申請,監管機構可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審批。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在農村地區設立分支機構,且開展實質性貸款活動的,不佔用其年度分支機構設置規劃指標,並可同時在發達地區優先增設分支機構;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在大中城市新設立分支機構的,原則上應在新設機構所在地轄內的縣(市)、鄉(鎮)或行政村也相應設立分支機構。
(二)調低注冊資本,取消營運資金限制。根據農村地區金融服務規模及業務復雜程度,合理確定新設銀行業金融機構注冊資本。一是在縣(市)設立的村鎮銀行,其注冊資本不得低於人民幣300萬元;在鄉(鎮)設立的村鎮銀行,其注冊資本不得低於人民幣100萬元。二是在鄉(鎮)新設立的信用合作組織,其注冊資本不得低於人民幣30萬元;在行政村新設立的信用合作組織,其注冊資本不得低於人民幣10萬元。三是商業銀行和農村合作銀行設立的專營貸款業務的全資子公司,其注冊資本不得低於人民幣50萬元。四是適當降低農村地區現有銀行業金融機構通過合並、重組、改制方式設立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注冊資本,其中,農村合作銀行的注冊資本不得低於人民幣1000萬元,以縣(市)為單位實施統一法人的機構,其注冊資本不得低於人民幣300萬元。
取消境內銀行業金融機構對在縣(市)、鄉(鎮)、行政村設立分支機構撥付營運資金的限額及相關比例的限制。
(三)調整投資人資格,放寬境內投資人持股比例。適當調整境內企業法人向農村地區銀行業法人機構投資入股的條件。境內企業法人應具備良好誠信記錄、上一年度盈利、年終分配後凈資產達到全部資產的10%以上(合並會計報表口徑)、資金來源合法等條件。
資產規模超過人民幣50億元,且資本充足率、資產損失准備充足率以及不良資產率等主要審慎監管指標符合監管要求的境內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可以在農村地區設立專營貸款業務的全資子公司。
村鎮銀行應採取發起方式設立,且應有1家以上(含1家)境內銀行業金融機構作為發起人。適度提高境內投資人入股農村地區村鎮銀行、農村合作金融機構持股比例。其中,單一境內銀行業金融機構持股比例不得低於20%,單一自然人持股比例、單一其他非銀行企業法人及其關聯方合計持股比例不得超過10%。任何單位或個人持有村鎮銀行、農村合作金融機構股份總額5%以上的,應當事先經監管機構批准。
(四)放寬業務准入條件與范圍。在成本可算、風險可控的前提下,積極支持農村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開辦各類銀行業務,提供標准化的銀行產品與服務。鼓勵並扶持農村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開辦符合當地客戶合理需求的金融創新產品和服務。農村地區銀行業法人機構的具體業務准入實行區別對待,因地制宜,由當地監管機構根據其非現場監管及現場檢查結果予以審批。
充分利用商業化網路銷售政策性金融產品。在農村地區特別是老少邊窮地區,要充分發揮政策性銀行的作用。在不增設機構網點和風險可控的前提下,政策性銀行要逐步加大對農村地區的金融服務力度,加大信貸投入。鼓勵政策性銀行在農村地區開展業務,並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等價有償、優勢互補原則基礎上,與商業性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業務合作,適當拓展業務空間,加大政策性金融支農服務力度。
鼓勵大型商業銀行創造條件在農村地區設置ATM機,並根據農戶、農村經濟組織的信用狀況向其發行銀行卡。支持符合條件的農村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開辦銀行卡業務。
(五)調整董(理)事、高級管理人員准入資格。一是村鎮銀行的董事應具備與擬任職務相適應的知識、經驗及能力,其董事長、高級管理人員應具備從事銀行業工作5年以上,或者從事相關經濟工作8年以上(其中從事銀行業工作2年以上)的工作經驗,具備大專以上(含大專)學歷。二是在鄉(鎮)、行政村設立的信用合作組織,其高級管理人員應具備高中或中專以上(含高中或中專)學歷。三是專營貸款業務的全資子公司負責人,由其投資人自行決定,事後報備當地監管機構。四是取消在農村地區新設銀行業金融機構分支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審查的行政許可事項,改為參加從業資格考試合格後即可上崗。五是村鎮銀行、信用合作組織、專營貸款業務的全資子公司,可根據本地產業結構或信貸管理的實際需要,在同等條件下,適量選聘具有農業技術專長的人員作為其董(理)事、高級管理人員,或從事信貸管理工作。
(六)調整新設法人機構或分支機構的審批許可權。上述准入政策調整范圍內的銀行業法人機構設立,分為籌建和開業兩個階段。其籌建申請,由銀監分局受理,銀監局審查並決定;開業申請,由銀監分局受理、審查並決定。在省會城市所轄農村地區設立銀行業法人機構的,由銀監局受理、審查並決定。
其籌建行政許可事項,其籌建方案應事前報當地監管機構備案(設監管辦事處的,報監管辦事處備案)。其開業申請,由銀監分局受理、審查並決定;未設銀監分局的,由銀監局受理、審查並決定。
上述法人機構及其分支機構的金融許可證,由決定機關頒發。
(七)實行簡潔、靈活的公司治理。農村地區新設的各類銀行業金融機構,應針對其機構規模小、業務簡單的特點,按照因地制宜、運行科學、治理有效的原則,建立並完善公司治理,在強化決策過程的控制與管理、縮短決策鏈條、提高決策經營效率的同時,要加強對高級管理層履職行為的約束,防止權力的失控。一是新設立或重組的村鎮銀行,可只設董事會,並由董事會行使對高級管理層的監督職能。董事會可不設或少設專門委員會,並可視需要設立相應的專門管理小組或崗位,規模微小的村鎮銀行,其董事長可兼任行長。二是信用合作組織可不設理事會,由其社員大會直接選舉產生經營管理層,但應設立由利益相關者組成的監事會。三是專營貸款業務的全資子公司,其經營管理層可由投資人直接委派,並實施監督。
農村地區新設銀行業金融機構,要科學設置業務流程和管理流程,精簡設置職能部門,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實現高效、安全、穩健運作。
村鎮銀行、信用合作組織以及專營貸款業務的全資子公司的管理辦法另行制定。
外資金融機構除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銀行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78號)和《境外金融機構投資入股中資金融機構管理辦法》(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令2003年第6號)等法律、法規外,在農村地區的其他准入政策適用本意見。
三、主要監管措施
(一)堅持「低門檻、嚴監管」的原則,實施審慎監管。要強化對農村地區新設銀行業法人機構資本充足率、資產損失准備充足率、不良資產率及單一集團客戶授信集中度的持續、動態監管。農村地區新設銀行業法人機構必須執行審慎、規范的資產分類制度,在任何時點,其資本充足率不得低於8%,資產損失准備充足率不得低於100%,內部控制、貸款集中、資產流動性等應嚴格滿足審慎監管要求。村鎮銀行不得為股東及其關聯方提供貸款。
(二)根據農村地區新設銀行業法人機構的資本充足狀況及資產質量狀況,適時採取差別監管措施。一是對資本充足率大於8%、不良資產率在5%以下的,監管機構可適當減少對其現場檢查的頻率或范圍,支持其穩健發展。二是對資本充足率低於8%、大於4%的,要督促其限期提高資本充足率,並加大非現場監管及現場檢查的力度,適時採取限制資產增長速度、固定資產購置、分配紅利和其他收入、增設分支機構、開辦新業務以及要求其降低風險資產規模等措施,督促其限期進行整改。三是對限期達不到整改要求、資本充足率下降至4%、不良資產率高於15%的,可適時採取責令其調整高級管理人員、停辦所有業務、限期重組等措施。四是在限期內仍不能有效實現減負重組、資本充足率降至2%以下的,應適時接管、撤銷或破產。
對專營貸款業務的全資子公司,應主要實施合規監管,並與其母公司實施並表監管。
(三)引導和監督新設銀行業法人機構的資金投向。原則上,信用合作組織應將其資金全部用於社員,確有資金富餘的,可存放其他銀行業金融機構或購買政府債券、金融債券。對新設立的信用合作組織,只要其管理規范,誠實守信,運行良好,其他銀行業金融機構可根據其實際需要予以融資支持。鼓勵農村地區其他新設銀行業金融機構在兼顧當地普惠性和商業可持續性的前提下,將其在當地吸收的資金盡可能多地用於當地。對確已滿足當地農村資金需求的,其富餘資金可用於購買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發行的金融債券,或通過其他合法渠道向「三農」融資。
(四)建立農村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支農服務質量評價考核體系。一是農村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制定滿足區域內農民、農村經濟對金融服務需求的信貸政策,並結合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情況,制定明確的服務目標,保證其貸款業務輻射一定的地域和人群。二是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根據在農村地區開展貸款業務的特點,積極開展制度創新,構建正向激勵約束機制,建立符合「三農」實際的貸款管理制度,培育與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相適應的信貸文化。三是監管機構應建立對農村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支農服務質量考核體系,並將考核結果作為對該機構綜合評價、行政許可以及高級管理人員履職評價的重要內容,促進農村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安全穩健經營,滿足農村地區的有效金融需求。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日
『陸』 為什麼要做農產品溯源意義是什麼
首先為什麼要溯源?
步入二十一世紀,人們的觀念已經從「吃得飽」向「吃的好」、「吃得安全」上轉變。而如今,在人們對於食品安全越來越重視的今天,農產品成為了最關注的重點。許多人對農產品的產地、品質、殘留的農葯充滿了不信任,導致許多農產品滯銷,售賣不出。
在政策《關於加快推進重要產品追溯體系建設的意見》上:到2020年,食用農產品、食品、葯品、農業生產資料、等重要產品生產經營企業追溯意識顯著增強,採用信息技術建設追溯體系的企業比例大幅提高;社會公眾對追溯產品的認知度和接受度逐步提升,追溯體系建設市場環境明顯改善。
由此看出,農產品質量溯源項目響應了國家發展要求,目的是為了解決農產品質量安全問題,是值得肯定的項目。而農產品溯源的真正價值,是打造農產品品牌。
意義:
首先針對於消費者,農產品進行溯源,是不僅能夠讓消費者可以看見產品的大小、外觀,而且可以透過溯源看到農產品從品種的選育,到播種、收獲、加工、包裝、銷售等一系列的生產過程。這不僅可以讓消費者吃的放心,而且還可以從農產品的播種到收獲中,明白種植農民對於農產品付出的心血,也從中明白「粒粒皆辛苦」的道理。不僅如此,利用區塊鏈的不可纂改性,可以防止產品被篡改,對產品更安心。
其次對於生產家,企業必須要建立農產品種殖、生產、流通追溯信息庫;強化標准體系;對各環節進行全過程監控管理;開展追溯信息綜合分析利用;提供信息追溯作業平台;通過網路、客戶端等渠道,提供綜合信息服務等。企業通過井鏈區塊鏈溯源系統,可以在平台設立獎勵,消費者通過掃碼獲得獎勵,可以讓消費者對產品獲得好感,提升復購率。
從市場來看,對於農產品而言,公眾最關心的是質量安全,因此打造地方農產品應從質量安全入手,藉助農產品區塊鏈追溯系統等信息系統規范生產。從生產端促進農產品的"安全,優質,規范"生產。從消費端,搭建農村與城市之間的橋梁,讓消費者更直觀地了解農業生產現場和過程;從產業端,提高農業生產智能化水平,管理網路化,管理數據化,服務在線化水平。目前,不少地區將打造本地農特產品牌作為引領當地群眾致富,增產增收,層層管控,最終打造安全,健康的名優特產,促進產業更快更好發展。
『柒』 農產品上行的意義
農產品上行主要是指利用互聯網技術把農產品從農村生產地銷售到全國各地, 特別是城市、鎮市場,也稱「農產品進城」。農產品上行的意義在於通過農產品供應鏈服務,使得農民增產增收,同時提升農產品供應鏈運營效率,降低農產品上行供應鏈的運營成本,也是促進城鄉協調發展, 真正實現全民共同富裕的有效途徑。
『捌』 金融有哪些意義
金融監管也被稱作為金融監管治理。該提法在國際學術界和監管實踐中是一個較新的領域版。治理水平、金融機權構的財務狀況、金融市場基礎設施的有效性是決定金融體系穩健性的主要因素。逐漸採用良好的治理方法是金融機構和監管機構共同的責任,監管機構始終採取良好的治理結構,是其監管對象引入良好治理的前提條件。如果監管治理不完善,監管當局的公信力和監管權威將受到影響,難以有效地推動被監管機構改進公司治理,進而會導致道德風險。咱們國家最初的金融監管工作是由央行來執行的。但隨著和國際接軌,要求央行在制定貨幣政策的職能加強,因此央行的